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的区别

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的区别
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的区别

更换户主证明范文户主更改申请报告写

更换户主证明范文户主更改申请报告写更改户主申请派出所:因父亲(此处写你父亲的名字)年事已高,户主要更改为我(你的名字),方便以后办事。更改以后家里一切刑事,法律事务由我负责。请派出所给予办理。先户主:(签字画押)更改后的户主:(签字画押)年月日 不要证明,一定要写,依据下列条件写。 申请变更户主: 1、办理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 (1)原户主死亡的; (2)原户主被 ___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 (3)原户主出guo(境)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 (4)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5)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6)户内成年人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申请变更的; (7)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2、办理手续:(1)居民户口簿;(2)新户主居民 ___;(3)户内成年人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 3、办理程序及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根据申请书的一般格式,写清楚更改户主的理由即可,格式可以参照如下: XXXX申请书 XXXXX派出所: 本人XXX(户主),XX岁,户籍所在地为XXXXXXXXXXXXXX辖区XX路XX号, ___编码:XXXXXXXXXXXXXXXXXX;户号为:XXXX,子(姓名)XXX,户籍所在地为XXXXXXXXXXXXXX辖区XX路XX号,___编码:XXXXXXXXXXXXXXXXXX,由于本人年事已高,无力再亲自办理本户内的户口申报、管理事宜,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5

条、19条的规定,特申请将户主更改为XXX(儿子的名字),望贵所的工作人员审核后,早日批准为盼! 此致! 申请人(签名并捺手印):XXX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申请书要写清楚人员的名字,居住地,什么原因变更户主,现在户口人员情况等。详见下文范例: 范文一: 户主变更申请 我名***,为(户号:4***********)户主,现住**县**镇**村**组,因**原因需与我子***进行户主变更,请贵单位给予办理变更手续。特此申请!敬请予以批准为谢! 申请人:

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

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 一、填报说明 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除要求使用铅笔填写的项目外,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有涂改的应保留原被涂改内容的痕迹清晰可辩。同时,登记表填写不允许留有空页或空面(正反面)。 1、登记对象:⑴户籍在本乡镇(街道)的常住人口;⑵户籍在本乡镇(街道)的流出人口;⑶户籍不在本乡镇(街道)的嫁入人口; ⑷父母户籍是本乡镇(街道)生育(抱养)后未入户人口;⑸在本乡镇(街道)有固定居所,常住3月以上的流入人口。 2、户类型及编码:户类型□内填写:A、户籍在本县(区)内并在本乡镇(街道)居住;B、户籍在本县(区)但整户流出一年以上;C、户籍从本县(区)迁出但仍在本地居住;D、户籍是本省外县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E、户籍为外省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 F、集体户; G、其它户类型。 户编码:每一类型户的编码以村民小组(社区)为单位进行编排,编码用四位数码,如0001、0002、…;一人户的统一使用集体户,户类型为F,代码一律是9999,每个村民组(社区)的所有一人户填写在一张表上(不够的另用一张表)。 3、门牌号:为本户住房所处村组或街道社区的统一门牌编号。 4、姓名:已经入户的,以户籍姓名为准;未入户的,填写现用名;未起名的,用铅笔填写小名。 5、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或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妻子、丈夫,父亲、母亲,子女(养子女),儿媳、女婿,孙子、孙女,外孙(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姊妹,堂(表)兄弟姐妹”等,以上不能概全者,填写“其它”。 排列顺序为:户主及配偶,户主的长子(媳)及其所生子女,次子(媳)及其所生子女,女(婿)及其所生子女,户主的(岳)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bb19011042.html,/Content-3375.htm免费发布法律问题咨询请点击https://www.360docs.net/doc/bb19011042.html,/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4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已经1999年7月29日国务院批准修订,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部长贾春旺 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1986年11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1月28日公安部发布; 1991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2年2月27日公安部发布; 1999年7月29日国务院批准第二次修订1999年10月1日公安部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居民身份证的编号使用公民身份号码。 户口登记机关在为公民办理出生登记时,按照GB11643—1999《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为公民编制公民身份号码。 第三条居民身份证式样和制证工艺以及申领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公民身份号码编号工作使用的《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由公安部制定。 居民身份证为聚酯薄膜密封、单页卡式,由公安机关统一负责印制、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证件制作中心或者制证点,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负责办理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颁发居民身份证是户口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当贯彻方便群众、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申领 第六条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手续。 公民年满16周岁时,在从生日起计算的30天内申领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内地定居的香港、澳门同胞,回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年满16周岁的,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申领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在中国境内定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被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申领居民身份证。

户口本常用词语

[签证申请] 户口簿常用词语翻译对照【附户口簿翻译模板】注意事项POINTS FORATTENTION 1. 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居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籍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The Household Register is a legal instrument for proving the citizenship andrelationship between family members. It is the main basis for inquiring andchecking th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tatus of citizens by the HouseholdRegistration Organ. The householder or members of the household shall, uponrequest, submit the Household Register to the officials of the HouseholdRegistration Organ for checking. 2. 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The householder shall properly keep the Household Register in safe place.Unauthorized altering, transferring, or lending the Household Register toothers are strictly forbidden. Report to th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Organimmediately should it be lost. 3. 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Only th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Organ may record data onto the HouseholdRegister. None of the other organizations or individuals may record anythingonto the Household Register. 4. 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If any of the registered items, such as the number of family members, havechanged, the holder of the Household Register shall bring the HouseholdRegister to th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Organ for updating. 5. 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Upon migrating of the whole household from the precinct, the household shallsubmit the Household Register to th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Organ forrevocation. 户别HouseholdCategory 非农户Non-agricultural 户主姓名Name ofHouseholder 王为来WANG,Weilai

北京市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全文.doc

北京市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 全文 北京市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全文 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 为加强常住人口管理,严密户口登记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原则是: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常住户口,农业人口只能在有农业户口的地区进行登记。 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总要求是:先审后办,先内后外,坚持日核对,做到人头不重不漏,项目不错不漏。先审后办,即先查验户口登记所需的证件证明,再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先内后外,即先填写四项变动登记簿,按照登记要求录入、修改人口信息,再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登记时,要认真询问并及时变更户口登记自然项目,确保户口登记项目准确详实。每日工作结束后,应当打印日变动核对清单、居委会统计表及常住人口日报表(原月报表做日统计)与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等登记簿、《常住人口登记表》、《迁移通知单》、《增加人口变动卡》、《减少人口变动卡》《错迁人员更正通知单》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将日变动核对清单、居委会统计表及常住人口日报表、《迁移通知单》、《错迁人员更正通知单》等材料装订

留存,以备查验。 办理市内户口迁移在迁入地派出所一次办结,出生、死亡、参军及走失注销、市外迁入、迁往市外及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等其他户口登记事项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第一条出生登记 出生登记指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在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以后出生的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等到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2003年8月7日以前出生的仍按原有规定随母申报出生登记)。 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的,婴儿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出生户口;父母均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出生户口;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可以随母登记出生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出生户口。 婴儿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一、查验证件证明 (一)出生证明。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原发证医疗机构补办后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北京市妇幼保健院开具证明后办理; (二)婴儿母亲、父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三)《生育服务证》。随母登记出生户口的,提供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登记

整理常住人口登记表_《常住人口登记表》使用说明

《常住人口登记表》使用说明 1、《常住人口登记表》是你的集体户口薄,可用于证明你的户口状况。 2、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留存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毕业离校时要将此表交回保卫处方可办理户口迁移。 3、要妥善保管《常住人口登记表》,若遗失要及时登报挂失,声明作废,凭登报挂失证明方可补办。 《常住人口登记表》使用说明 1、《常住人口登记表》是你的集体户口薄,可用于证明你的户口状况。 2、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留存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毕业离校时要将此表交回保卫处方可办理户口迁移。 3、要妥善保管《常住人口登记表》,若遗失要及时登报挂失,声明作废,凭登报挂失证明方可补办。 《常住人口登记表》使用说明 1、《常住人口登记表》是你的集体户口薄,可用于证明你的户口状况。 2、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留存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毕业离校时要将此表交回保卫处方可办理户口迁移。 3、要妥善保管《常住人口登记表》,若遗失要及时登报挂失,声明作废,凭登报挂失证明方可补办。

《常住人口登记表》使用说明 1、《常住人口登记表》是你的集体户口薄,可用于证明你的户口状况。 2、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留存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毕业离校时要将此表交回保卫处方可办理户口迁移。 3、要妥善保管《常住人口登记表》,若遗失要及时登报挂失,声明作废,凭登报挂失证明方可补办。 《常住人口登记表》使用说明 1、《常住人口登记表》是你的集体户口薄,可用于证明你的户口状况。 2、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留存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毕业离校时要将此表交回保卫处方可办理户口迁移。 3、要妥善保管《常住人口登记表》,若遗失要及时登报挂失,声明作废,凭登报挂失证明方可补办。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

身份证的办理期限分为四个年龄段,即15周岁以下办理身份证的有效期为5年,16-25周岁为10年有效期;26-45周岁为20年有效期;46周岁以上的为长期有效期。故年龄不同,其身份证的使用期限也就不同的。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分为10年、20年、长期3种。 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发给有效期10年的居民身份证;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发给有效期20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公民,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是如何计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例如:一位24周岁的公民,领取了1989年11日11日签发的,有效期为10年的居民身份证,该公民的证件应到1999年11月10日有效期满。在证件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就应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换领有效期为20年的新证。 4、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范围? 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内地定居的香港、澳门同胞,回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以及在中国境内定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被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也应依照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在服役前没有领取居民身份证的,退出现役后,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申领居民身份证。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没有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在被释放或者被解除劳动教养后,按照规定申领居民身份证。 被判管制或独立适用刑罚附加刑的人,以及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人、以及被假释的人,可以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需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验户口簿,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并按照规定交纳证件工本费。 5、公民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换领居民身份证? 公民在下列情况时需要换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

公通字1995【91】号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 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 通知 【颁布单位】公安部【发文字号】公通字[1995]91号【颁布时间】1995-12-19 【生效时间】1995-12-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的管理是常住户口登记管理的基础性工作。随着形势的发展,工作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亟须加以改进和规范。为进一步明确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的作用,科学设置登记项目,统一式样、标准,规范制发工作,实现常住户口登记簿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为逐步统一和完善公民身份登记及身份证件管理制度打好基础,公安部决定自1996年7月1日开始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的作用常住人口登记表是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进行户籍登记管理的基础性资料。表中登记的事项,由申报人如实申报,经户口登记机关审核登记,承办人签章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后,具有证明公民身份和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 居民户口簿是公民依法履行常住户口登记义务的凭证,也是户口登记机关以户为单位管理常住人口和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

据。其登记内容与常住人口登记表的主要登记内容一致,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 二、关于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的建立和发放范围公民在申报登记常住户口时,户口登记机关应为其建立常住人口登记表。其中对新生婴儿,在申报出生登记时,要建立常住人口登记表;对未满16周岁的公民要补建常住人口登记表。 城乡居民户口以户为单位进行管理,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凡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户口登记机关应以家庭户为单位发给居民户口簿。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户口登记机关按集体户口进行登记管理,可以共立一户或几户,由所属单位确定专人负责管理。 三、关于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的式样和项目设置常住人口登记表为一人一表式,共设置34个登记项目,包括:1、户别;2、户主姓名;3、与户主关系;4、姓名;5、性别;6、曾用名;7、民族;8、出生日期;9、监护人;10、监护关系;11、出生地;12、公民出生证签发日期;13、住址;14、本市(县)其他住址;15、籍贯;16;宗教信仰;17、公民身份证件编号;18、居民身份证签发日期; 19、文化程度;20;婚姻状况;21、兵役状况;22、身高;23、血型、24、职业;25、服务处所;26、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市(县);27、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址;28、何时何因迁往何地;29、何时何因注

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进行,如期完成上级下达的有关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全面调查掌握本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境外人员的情况和数据资料,清理解决户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户口登记项目更加齐全、准确,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确保人口资料准确翔实,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方法步骤 户口整顿工作自20××年5月15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为前期准备、入户核对、问题整改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年5月15日至6月15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根据本方案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户口整顿工作方案,逐级动员部署。选调和培训户口整顿工作人员,落实专项经费,配备必要的装备。以居(村)委为基本单位,做好户口整顿区域的划分,核对清理门牌,全面掌握人口居住地的基本情况,绘制辖区平面图。做好户籍资料的清理核对,利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公安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等应用系统打印辖区全部

实有人口基本资料供上门核对。印制有关表格和宣传资料,做好宣传发动。 (二)入户核对阶段(20××年6月16日至7月31日)。工作人员携带实有人口资料和相关登记表格逐户、逐人、逐项核对,重点查清登记常住人口中重户重口、人户分离和户口待定人员,因参军、死亡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以及未登记的暂住人口和境外人员,注意发现和登记项目差错。通过入户核对,全面掌握辖区常住人口、户口待定人员、暂住人口、境外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三)问题整改阶段(20××年8月1日至8月31日)。对入户核对阶段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及时解决、纠正。对常住人口中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未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户口登记。对工作中发现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应当在认真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保留其中一个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户口;对采取非法手段办理虚假户口的,要依法注销其户口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户口待定人员,要依据相关规定经调查核实后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登记落户;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变更、更正。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计算机存储的人口信息和居民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在8月31日前,要力争全面完成问题的整改,确需进一步调查的,也应在年底前完成整改。

户口迁移证填写和使用说明范文.doc

【个人简历范文】 一、户口迁移证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以用手工填写,户口迁移证填写和使用说明。凡用手工填写的,应当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二、户口迁移证上、下项登记内容相同的,要把内容都写上,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号代替;迁移人数不足四人,应将空白栏目通栏划一斜线,并加盖“以下空白”章;迁移人数超过四人,须另外填写新的一页户口迁移证。 填错作废的户口迁移证,要加盖“作废”戳记,并按照规定期限保存备查。 三、户口迁移证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根)由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存查;第二联交申请人办理户口迁移,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存查。 四、户口迁移证有关部门项目的填写 1、户口迁移证所列项目内容与户口登记项目相同的,必须按照《常住人口登记表》登记的内容填写。 2、居民身份证编号——填写户口迁移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对尚未领证和未达领证年龄的人员均填“未领”。 3、迁移原因——填写迁移户口的理由。如“调×××单位工作”,“×××学校上学”,“投靠亲属”等。如系全户迁移,应填写其迁移的主要原因。 4、原住址——填写户口迁移人迁出前户口登记的详细地址。 5、迁往地址——填写户口迁入地的详细地址,资料共享平台《户口迁移证填写和使用说明》(落集体户的,应当填明迁往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6、有效日期——填写户口迁移证的使用期限。从签发之日起,一般可按迁移人的迁移过程中实际需要时间的二至三倍计算,但最长不超过30天。 7、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事项。下列情况应当在备注栏目注明⑴迁移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因故没有在迁入地入户的,应当在其交回的户口迁移证以及户口迁移证存根内注明未入户原因。⑵迁移人在迁移过程中死亡的,迁出地或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凭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公安、司法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填明其死亡原因和死亡日期。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8、承办人签名盖章——由填写证件的人签名或盖章,以备查考。 五、骑缝出的编号和户口迁移证存根及正页上的编号相同,由承办人使用阿拉伯数字横向填写。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一、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 二、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凡用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三、填写内容相同的,要将内容都写上,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号代替 四、有关登记项目的填写 (一)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 1、户别--分“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或单身居住独立生活的填“家庭户”;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填“集体户” 2、户主姓名--填写户口登记立户的户主姓名。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担任 3、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如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子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 4、姓名--填写本人姓名的全称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可依照本民族或原籍国家的习惯取名,但应本栏中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如本人要求填写本民族汉字或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本栏中填写弃婴,可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按照上述原则为其取名5、性别--填写“男”或“女” 6、曾用名--填写本人过去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7、民族--按照国家认定的民族的名称填写全称。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新生婴儿填写父母的民族,如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其民族成份由父母商定,选填其中一方的民族。弃婴,民族成份不能确认的,应按照收养人的民族成份填写或由收养机构确定一个民族。外国人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如本人的民族成份与我国某一民族相同,就填写某一民族,如“朝鲜族”;没有相同民族的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但应在民族名称后加注“入籍”二字,如“乌克兰(入籍)” 8、出生日期--按照公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本人出生的具体时间,如“1992年6月27日8时20分”。本人只记得农历日期的,须换算成公历后填写如果出生日期不详,应由本人或其亲属确定一个日期弃婴,如果出生日期不详,可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确定一个出生日期 9、监护人--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以及16周岁以下的公民补建常住人口登记表时,户口登记机关应为其填写或补填父亲、母亲等监护人的姓名弃婴,应填写收养人姓名或收养机构名称 10、监护关系--按监护人与新生婴儿及16周岁以下公民的血亲关系或收养关系写明具体称谓,如“父亲”、“母亲”等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弃婴,此栏不填 11、出生地--填写本人出生的实际地点,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填至乡、镇,但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如“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河南省郑州市”、“辽宁省黑山县黑山镇” 弃婴,如果出生地不详,应以发现地或收养人、收养机构所在地作为其出生地 12、公民出生证签发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公安机关签发公民出生证的具体日期(从颁发公民出生证之日起填写 13、住址--填写本户常住户口所在地住所的详细地址。住址前须冠以省、自治区、

户籍证明 户口卡-证明范本.doc

户籍证明户口卡-证明范本 第一篇:户籍证明户口卡 户籍证明户口卡“常住人口登记表”是能替代“本人户口页”, 要是能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安局公章,和户籍证明是可以迁户口的 2 。1、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 2、目前有些场合,需要户籍证明,你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不收任何手续费,可能有些派出所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张纸)如果采用“鸿达”户籍管理系统的,则这个户籍证明叫“户籍证明书”,其他版本的也类似。户籍证明仅证明某人的户籍,因此是不另贴像片的,但有个人像片在电脑内的,在打印户籍证明的同时,会打在证明书上。如果不注明有效期的话,该证明没有有效期限制,使用时还是以公安机关登记为准,并不是以你提供的为准,这只能证明至你申请的当天。带 3、这种户籍证明是为公民应急所使用,不是法定的证明。 编辑本段落户流程 居民、职工家属“农转非”

由本人持(1)落户申请书;(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6)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成建制单位搬迁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征用土地落户 由单位持(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2)征地协议;(3)安置协议;(4)落户人员花名册,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复员转业军人异地落户 由本人持退伍军人落户介绍信、退伍证、接受单位证明、配偶户口雹结婚证上述证明到市公安局审批,由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兵团系统调动及家属、子女的 在自治区人事劳动部门下达的控制指标数内,由本人凭兵团

房地产外勤的工作内容

房地产外勤的工作内容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客户认购到办理产证的流程 认购→首付→按揭→打缴款单→财务转款→银行处理→客户签约→合同盖章→房管局备案→银行放款→做预告抵押出证→办理大证→办理房产证→办理他项权证→注销预告 一、认购及认购到期需要做的工作内容和碰到的问题解决 1、客户认购后台要审核认购书上所有的内容(含认购签字时间,客户姓名,电话,地址,总价,优惠,到期时间,客户签字,领导签字),审核签字 2、做销控,认购明细表,盘客明细表,销售报表,日报表,录明源(后面首付,签约,按揭放款等全部要录入报表) 3、即将到期需群里公布提醒跟催销售通知客户首付 二、首付到期需要做的工作内容和碰到的问题解决 1、客户付首付需核对核算单上所有内容,并签字确认 2、情况1:若客户7天内未正常首付并表示没钱付首付或者说不想要了,则将客户信息给到法务,由法务发函并告知销售员发挞定短信,挞定短信流存,报表更新备注; 情况2:若客户找到关系领导同意退定金,针对此类情况则不需要发函,需要和财务对接此客户是否定金已退,报表更新备注;对于要退房客户必须达到以上2种结果才可以将房源重新拿出来挞定。(后期客户若不配合签约,不配合办理银行按揭手续也是以上方式) 三、按揭:银行按揭需要做的工作内容和碰到的问题解决 1、客户首付已交则需办理银行按揭,必须银行反馈资料齐全,征信正常才可转款签约 2、银行按揭资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①双(单)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双(单)方户口本或常住人口登记表(集体户),原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配偶页,复印件 ③双(单)方收入证明,单身月供超过4000需提供流水,夫妻月供超过8000需要流水(工行受此限制,工行根据客户质量,收入证明超过5000就要流水,有时候客户质量好也可以不要提供) ④收据,POS小票,原件(建行必须提供原件,其他银行可不要),复印件 ⑤银行办理主贷人还贷储蓄卡(工行必须夫妻都要开,有担保人,担保人也要开卡) ⑥其他附件资料,视银行情况需要定(如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房子车子等固定资产证明,首付款刷卡流水) 备注: ?以上资料,如果有担保人,担保人一套资料也需要提供 ?以上复印件资料必须提供清楚 ?以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号码和姓名需保持一致 ?收入证明不允许涂改,黑色笔填写 ?收据如果有开现金,根据银行需求提供现金缴款单 3、为回款工作前置,按揭注意事项: ①定房后或者定房前让客户去人行查询征信,看名下是否有贷款和逾期,少量逾期尽快将逾期金额还上,直到放款前都不要逾期以及信用卡透支 ②客户名下有消费贷,车贷,等其他类贷款,且流水等佐证又无法满足客户现在的月供,均需结清,其次有些银行可以利用存款,上浮利率,购买理财产品都能方式来解决 ③2年内累计5次逾期,且连续2次,工行则无法办理贷款,2年外的逾期,银行是要根据逾期次数和逾期金额来视情况决定,每个银行情况不一样,根据银行来定,逾期次数和金额较少的,可出具银行开的非恶意证明 ④征信上婚姻状态和实际不符的,需提前去银行更新信息

居民二代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居民二代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 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

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受理单位(盖章):序号: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制 ┈┈┈┈┈┈┈┈┈┈┈┈┈┈┈┈┈┈┈┈┈┈┈┈┈┈┈┈┈┈┈┈┈┈┈┈┈┈┈┈┈┈┈┈┈┈┈┈┈┈┈┈┈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受理单位(盖章):

填表说明 一、本表为申请领取、申请换领和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专用表,是居民身份证管理的基础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二、本表登记的内容,应当与公民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一致。 三、公安机关应当利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生成并打印此表。凡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钢笔书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如有涂改,必须盖章,否则视为无效。 四、“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一栏中应当填写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住所的详细地址,住址前应当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集体户口应当填写单位的详细地址,不能填写单位名称。 五、“相片”使用符合居民身份证制作要求的公民近期彩色相片。

六、“指纹信息”分为登记指位、未登记两种情形。“登记指位”一栏填写实际采集成功的指位,如:1、右手拇指 2、左手拇指;“未登记”一栏填写注册失败或未注册,“注册失败”是指能够采集指纹图像,但无法提取特征信息,“未注册”是指因公民手指残疾、受伤及其他原因无法采集指纹信息。 七、“有效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和长期四种,用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表述。 八、“申领原因”分为三种情形。其中,申请领取是指未满16周岁、年满16周岁、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华侨回国定居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申请换领是指证件有效期满、姓名变更、证件损坏、登记项目错误以及其他原因(换发);申请补领是指证件丢失。 九、“受理号”是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用于技术制证的链接号。 十、本表中除“申请(监护)人签名”、“联系电话”、“领证人签名”及“领取时间”四栏由公民本人填写,其余内容由受理单位填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各项内容由受理单位填写。 十一、“受理单位”填写内容后应当加盖户口专用章。

2020年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申领 第三章换领、补领 第四章使用 第五章签发 第六章管理 第七章查验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居民身份证的编号使用公民身份号码。 户口登记机关在为公民办理出生登记时,按照GB11643-1999《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为公民编制公民身份号码。 第三条居民身份证式样和制证工艺以及申领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公民身份号码编号工作使用的《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由公安部制定。 居民身份证为聚酯薄膜密封、单页卡式,由公安机关统一负责印制、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证件制作中心或者制证点,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负责办理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颁发居民身份证是户口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当贯彻方便群众、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申领 第六条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手续。 公民年满16周岁时,在从生日起计算的30天内申领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内地定居的香港、澳门同胞,回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年满16周岁的,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申领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在中国境内定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被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申领居民身份证。 第九条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没有领取居 民身份证的,在被释放或者被解除劳动教养后,申领居民身份证。 被判处管制或者独立适用刑罚附加刑的人,以及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可以申 领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需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交近期标准相 片两张。 第三章换领、补领 第十一条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 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 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 民身份证。 第十二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时,应当交回居民身份证。退出现役回 原户口所在地定居的公民,如果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未满的,可以继续使用;有效期已满的,应当申 报换领新证。退出现役不回原户口所在地定居的公民,向现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换领新证。 第十三条公民出境定居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应当交回居民身份证。 第十四条公民领取居民身份证后因犯罪被拘留或者被逮捕的,其居民身份证由执行拘留、逮 捕的公安机关收缴归入本人案卷。当被判处刑罚或者被批准劳动教养时,其居民身份证由人民法院 或者批准劳动教养的机关交执行刑罚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保存。在被释放或者被解除劳动教养时, 由执行刑罚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将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 被释放或者被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回原户口所在地定居,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未满,可以继续使用;有效期已满,申报换领新证。不回原户口所在地定居的,向现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换领新证。 第十五条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 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 人。 第十六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时,应当申报换领新证。 第十七条公民需要变更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

办理护照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护照需要什么材料 护照办理费用 1.首次申请、换发、损毁补发护照:200元/本。 2.丢失补发护照:400元/本。 3.项目变更加注:20元/项。 护照办理时间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30日。 北京:市局出入境管理处、东城分局、西城分局、崇文分局、宣武分局、朝阳分局、海淀分局、丰台分局、石景山分局、通州分局、顺义分局、昌平分局、大兴分局、门头沟分局、房山分局、平谷分局为7个工作日;怀柔分局、密云县局和延庆县局为10个工作日;取证日期自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天津:受理交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杭州: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 深圳:15日 武汉: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 重庆: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成都:15个工作日 上海:10个工作日 南京: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结

苏州:15个工作日 护照办理地点 必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军人在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关于在外地上学、工作是否可就近在学校、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可向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咨询办理方法。 办理护照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国家机关副处级以上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及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区(县)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县级以上金融、保险、证券系统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厅局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等登记备案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按照人事或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原文来源于:护照办理流程https://www.360docs.net/doc/bb19011042.html,/wen/huzhao/

天津市开户籍证明(精选多篇)

天津市开户籍证明 天津市开户籍证明 本人去带好身份证和户口本去当地派出所就可以了;委托他人可能不行。 常住人口登记表不是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在派出所开,你自己去拿身份证就可以开,别人去要拿上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他本人的身份证,各地派出所方式可能有点区别 2 一般情况下要本人去办理。但是如果你弟弟授权给你话,你可以代办。需要带的东西很简单,一个是你弟弟的身份证、一个是你的身份证、还有就是你弟弟的授权信【有些地方不需要,为了不多跑路,你还是先叫你弟弟写个授权证明给你】。带上这些资料,到你弟弟集体户管理的派出所,即可办理。【当然去办理的时候,他会问你开户籍证明做什么,一般地方只要口述即可】 3 集体户籍证明就是户口在一个集体里面,比如在校大学生,或者是户口在某单位,自己没有个人户口本,那么需要用到户籍证明的时候就要去开集体户籍证明!(比如领结婚证的时候就要用到的) 4 1、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

2、目前有些场合,需要户籍证明,你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不收任何手续费,可能有些派出所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张纸)如果采用“鸿达”户籍管理系统的,则这个户籍证明叫“户籍证明书”,其他版本的也类似。户籍证明仅证明某人的户籍,因此是不另贴像片的,但有个人像片在电脑内的,在打印户籍证明的同时,会打在证明书上。如果不注明有效期的话,该证明没有有效期限制,使用时还是以公安机关登记为准,并不是以你提供的为准,这只能证明至你申请的当天。带 3、这种户籍证明是为公民应急所使用,不是法定的证明。 编辑本段落户流程 居民、职工家属“农转非” 由本人持(1)落户申请书;(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6)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成建制单位搬迁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征用土地落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