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总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对子公司的协调管理,帮助子公司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子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规范运作,完善子公司管理制度,维护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总公司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为原则性规定,仅规定各项事务管理的权限划分,各项事务管理的具体实施程序依照总公司公司其它规章制度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具体管理细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50%以下但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能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四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第二章管理模式

第五条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重点

1.派驻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决定其战略和发展规划;

4.决定其重大投资项目,并负责实施;

5.注重风险控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

6.协助其开展外部资源的整合及建立系统的管理和运营体系;

7.提供任何必要的技能和资源支持,如项目开发、资金、政府关系等,并培育其建立核心竞争力;

8.实施严格的财务监控。

第六条公司通过外派代表(如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形式来保障对子公司的有效管理和监督。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直接参与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外派人员在做好子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应切实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七条公司决策权集中于公司高层,包括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公司的投资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等职能部门,承担公司对子公司的相关管理职能。

第八条下列事项,需由总公司公司决定,通过总公司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1.决定外派人员名单及职责;

2.决定子公司发展战略;

3.审批子公司重大改革方案;

4.审批子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和退出方案;

5.审批子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6.审批子公司的增资或减资方案;

7.审批子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

8.决定子公司的薪酬、考核的基本政策和原则;

9.决定对子公司的审计事项;

10.决定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重大资金支出,重大资产处置,基建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11.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动和处置;

12.子公司投资性支出;

13.子公司重大合同;

14.需报公司审批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各职能部门的具体管理职能

第九条战略管理

公司投资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下达子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第十条重大事项管理

公司投资部负责实施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指导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

(二) 对下列管理事项,子公司进行决策前须报投资部,投资部审议后报经公司批准后下达至子公司执行:

1.章程制定与修改;

2.增减资、分立合并、重组、改制;

3.发展战略及规划调整;

4.利润分配方案;

5.产权转让;

6.对外投资决策修改;

7.全面预算与经营业绩考核。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

公司投资部负责实施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投资部向子公司下达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

(二)审议子公司月、季、年度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三)对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进行信息备案;

(四) 审查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协助相关部门对子公司进行考核评价;

第十二条财务管理

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总公司财务部提出建议人选,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向子公司派驻财务负责人;对子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其他财务人员的续聘、提拔、工资提升、奖金发放等有相关的建议权;

2.审核子公司财务预算,定期编制财务预算与实际对比分析报告,实时监控各子公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3.审核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并统一子公司的会计核算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制度的选用、会计标准和会计政策的制定、核算流程的组织等;

4.根据总公司资金授权、批准、审验等相关管理制度,审核子公司的资金计划、资金支付;审核子公司对外投资、融资、担保、资金调度等重大资金支付事项;

5.对子公司票据进行集中管理,对于子公司出纳、销售回款等重点业务、关键岗位实施定期监控;

6.对子公司涉税事项进行指导管理;

7.收集汇总子会计报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并汇总分析;

8.对公司审计子公司的相关工作提供业务支持。

第十三条审计管理

公司纪检监察室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投资部、财务部、合约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子公司进行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

经营者的经济责任审计;

经营管理和绩效审计;

基建、大修等工程项目的预算和决算;

重大资产重组、兼并、收购、战略投资行为的专项审计;

风险与危机控制审计;

法人治理结构问题评审;

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审计;

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执行公司统一财务会计制度情况;

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离任审计。

第十四条信息管理

总公司公司对子公司的信息控制包括管理者定期述职制度、财务信息报告制度、经营管理信息报告制度、重大专项事务报告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等内容。

1.定期述职,公司纪检监察室负责牵头实施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的述职。述职人员范围为各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一个季度一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季度经营状况与计划完成情况,下季度计划与工作重点,希望从公司得到的支持与配合,以及管理工作上的建议等进行述职;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对上季度财务管理状况,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分析,下季度重大财务活动计划等进行述职。

述职会议的参与人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述职人员以及会议记录人员。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及对述职对象的评价与建议,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投资部负责保管,作为对述职人员考核与奖惩的依据之一。

2.公司建立财务信息报告制度,以及时了解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分析报告、管理报表。

3.建立经营管理信息报告制度,相关经营管理信息及时上报投资部,以便公司及时了解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

4.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新闻媒体进行采访、员工越级反映情况等可能对公司形象产生影响的事项产生时,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告。如遇重大安全事故、职工集体上访等重大突发事件,子公司可以越级向公司领导班子报告,接到报告的领导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对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审核子公司人员管理配置方案。

2.审核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3.审核子公司人员招聘工作。

4.审核并监督子公司员工培训工作。

5. 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总公司派驻人员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并组织考评,各分子公司协助执行。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作人员由各分子公司自行制定考核方案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6. 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总公司派驻人员由总公司负责其薪酬管理,核定中层管理人员薪酬,一般工作人员由分子公司按照行业标准制定相应的《普通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报总公司审核通过后自行发放。

7.指导子公司人事档案及人员信息管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公司负责拟定、修订和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四川发达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集团公司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本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四条子公司独资成立或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公司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集团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

监事会(或监事)。集团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七条集团公司依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八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管辖范围逐步建立健全集团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并据此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安全生产、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发展规划、财务、产权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以及财务会计等进行监督。 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审计监督、合同管理等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财务审计、合同管理等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人

XX集团授权管理制度

天山集团授权管理制度 1 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授权管理工作,确保集团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天山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公司及所属分公司。 1.3释义 1.3.1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为使下级或部署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或完成某项任务,在一定时间赋予其特定的职责和权力的过程。 2 授权管理的原则 在保证集团公司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效率,集团公司授权按照权责一致、合理适度的原则。 2.1统一指挥原则。在授权的过程中,要坚持一人只对一人负责、一人向一人授权工作的原则,不能多头授权。 2.2逐级授权的原则。集团公司的内部授权,应从最高层组织开始,自上而下的逐级授权,不能越级授权。 2.3职权与职责相对称的原则。职权是执行任务的权力,职责是完成任务的义务,两者必须相称,行使职权的同时就应当负有相应的职责,把职责交给下级的同时要给予下级履行职责的相应职权。 2.4可控原则。授权不仅要适当,还要可控。正确的授权,不能放任、撒手不管,要在授权的范围、时间、人员等方面保留某种控制权。 2.5例外管理原则。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已有的规定由各级组织行使自己的权力并履行自己的职责。但在特殊情况下,可由上级来处理意外出现的问题。既能保证正常管理工作的稳定性,又能应付特殊性的例外管理工作。 2.6考绩原则。权力授出后,定期对下属进行考核,对下属的用权情况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并与下属的利益结合起来。 2.7职权绝对性原则。集团公司内部的上级组织授权给下级之后,对下级人员的权力使用情况仍负有责任。 3 授权者管理职权及职责 3.1董事长为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授权人)。

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相对控股子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即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分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 1、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超过其总股权份额的50%; 2、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份额低于50%,但因股权分散或其它原因,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财务报表之中。 3、参股子公司按《公司法》及该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程序,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的组织管理架构设置最少为二级结构,机构设

置必须完善,董事长(含副职)、总经理(含副职)、总监为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含副职)为中级管理人员。 第死条集团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以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须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财产,同时应当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子公司设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理会),子公司经理会成员由集团公司直接任命。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子公司应按时召开经营管理会议,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经理会成员和会议记录人签字。 第八条经理会形成决议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其相关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报集团公司存档。 第九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被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同时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它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十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管

总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的关系

总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的概念和关系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 (一)分公司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

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

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的运作,保证母公司投资的安全、完整,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确保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务报告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或主体),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对子公司的管理应当关注以下风险: 1、子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组织架构不健全、人员选任不恰当,信息沟通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决策失误、串通舞弊、效率低下等。 2、子公司超越业务范围或审批权限从事相关交易或事项,可能给企业造成投资失败、法律诉讼和资产损失。 3、关联方之间违反母公司关联交易规定,可能造成信息披露不真实或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处罚。 4、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制定和执行不正确,合并财务报表信息不准确,可能导致企业自身及投资者、相关各方决策失误或企业面临法律诉讼。 第四条母公司在对子公司实施控制过程中,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对子公司的组织及人员控制,通过选任董事、监事、经理(或者总裁、厂长,以下简称经理)、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以下简称总会计师)以及其他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等方式行使出资人权力; 2、对子公司业务层面的控制,通过建立业绩目标、预算控制、重大投资、筹资、利润分配的控制、对外担保控制、对外捐赠控制、关联交易控制、考核与审计监督等政策和程序,对子公司有关财务事项和业务活动实施有效控制; 3、合并财务报表及其控制,明确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与报送流程及审批制度,确保母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

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A集团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二〇一三年八月 19 / 1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授权管理机构与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三章授权的形成............................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四章授权的形式............................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五章授权的变更与维护................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六章授权责任追究机制................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七章授权监督检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八章附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章总则 19 / 2 为确保A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第一条团公司”)的整体利益,加强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自我约束和风险防范,建立合理的授权机制,提高决策效率,确立集团公司的决策权、知情权、调控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授权,指集团公司授权机构(或岗位)第二条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向受权机构(或岗位)授予经营管理活动的权限。包括集团公司对下属二级成员单位有关财务、资金、人事、资产、业务等管理活动权限的规定,以及集团公司各管理层级之间的逐级授权。 第三条授权与赋予责任、受权与承担责任相统一。自受权之日起,受权者必须履行以下义务和承担以下责任: (一)在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严禁越权; (二)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行使职权; (三)越权行为,必须追究相关责任; (四)对受权权限内事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公司的授权管理应遵行如下原则: (一)逐级授权原则。上级授权机构(或岗位)对下级机构(或岗位)授权,下级机构(或岗位)根据需要可再进行转授权,转授权机构(或岗位)向原授权机构(或岗位)负责和承担全部责

集团型公司总部对子公司的管控模式

总部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模式 总部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模式,按总部的集、分权程度不同而划分成“操作管控型”、“战略管控型”和“财务管控型”三种管控模式。 操作管控型:上是头脑,下是手脚 IBM公司是典型,力保其全球“随需应变式”战略的实施 总部从战略规划制定到实施几乎什么都管。为了保证战略的实施和目标的达成,集团的各种职能管理非常深入。如人事管理不仅负责全集团的人事制度政策的制定,而且负责管理各下属公司二级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人员的选拔、任免。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要很高。为了保证总部能够正确决策并能应付解决各种问题,总部的职能人员的人数会很多,规模会很庞大。如G E公司在1984年以前采用的就是这种管控模式,导致总部职能人员多达2000多人。直到杰克·韦尔奇任CEO后才转变为战略管控模式,大大减少了总部参谋人员。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上是头脑,下是手脚”。IBM公司可以说是这方面的典型,为了保证其全球“随需应变式”战略的实施,各事业部都由总部进行集权管理,计划由总部制定、下属单位则负责保障实施。 战略管控型:上有头脑,下也有头脑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集团公司都采用或正在转向这种管控模式

集团总部负责集团的财务、资产运营和集团整体的战略规划,各下属企业(或事业部)同时也要制定自己的业务战略规划,并提出达成规划目标所需投入的资源预算。总部负责审批下属企业的计划并给予有附加价值的建议,批准其预算,再交由下属企业执行。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也要求很高。为了保证下属企业目标的实现以及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集团总部的规模并不大,但主要集中在进行综合平衡、提高集团综合效益上做工作。如平衡各企业间的资源需求、协调各下属企业之间的矛盾、推行“无边界企业文化”,高级主管的培育、品牌管理、最佳典范经验的分享等等。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上有头脑,下也有头脑”。运用这种管控模式的典型公司有英国石油、壳牌石油、飞利浦等。目前世界上大多数集团公司都采用或正在转向这种管控模式。 财务管控型:有头脑,没有手脚 和记黄浦成为典范 集团总部只负责集团的财务和资产运营、集团的财务规划、投资决策和实施监控,以及对外部企业的收购、兼并工作。下属企业每年会定有各自的财务目标,它们只要达成财务目标就可以。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 的相关性可以很小。典型的财务管理型集团公司有和记黄浦。和记黄浦集团在全球45个国家经营多项业务,雇员超过18万人,它既有港

全资子公司管理办法

全资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管理,规范子公司按照市场化要求运作,促进子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出资成立的全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对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人力资 源、薪酬分配、战略规划、投资、财务、资金、资产、税务、关联交易、生产、采购、销售、合同、审计等方面制定基本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承担责任,并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 项权利。 第五条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子公司以其 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主要职能部门按职能分工对子公司履行以下监管职能: (一)运营改善部(资产运营处)负责组织编制设立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方案; 负责组织协调设立子公司的前期筹 —1—

建和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子公司日常事务的协调管理;负责子公司的绩效考核;负责 组织拟定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组织核定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授权限额及限额内 项目的备案;负责组织论证和审核子公司发展规划、授权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以及对外投资方案;负责组织审批子公司授权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立项和对外投资 立项。 (二)经营财务部负责制定和落实设立子公司注册资本方案和资产评估、审计工 作;负责依法行使对子公司财务监督权;负责对子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 弥补亏损进行审核与监管,负责子公司对外担保以及开展金融属性的融资业务等进行审 核与报批,负责对子公司筹融资、资金计划、发行债券等财务管理事项进行监督与指导; 负责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评价和指导。 (三)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层等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免与考核;负责子公司人力资源配置和劳动用工的指导;负责子公司工资总额预算 管理。 (四)法律事务部负责子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的审核; 负责协调子公司法律事务;负责子公司法律纠纷的协调处理。 (五)纪委机关(监察审计部)负责子公司的审计工作; 负责子公司监事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监督子公司各类风险 管控。 (六)公司其他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子公司相关业 务进行监督与指导。 —2—

集团公司如何选择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模式

集团公司如何选择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模式 上海华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白万纲 控股型企业集团控股型企业的最大优势是较少的资本控制较多的资源,因而可以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同时控股投资可以分散集团整体经营风险,此外,控股型企业集团还可以获得法律和税收方面的利益等等。但上述优势的实现必须有一个条件,那就是集团公司必须是相对实行集权化管理的,对于分权特别过度的集团来说,上述关于集团公司的优势是难以甚至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集权管理也有其自身的弱点,主要表现在集团公司的经营理念、战略计划、方针等难以彻底地向子公司渗透,母子公司完全以资本结合为主,以投资收益率、盈利状况等为评价标准,在经营和管理上的渗透并不太强,因此在战略思想的贯彻中难以达成一致;此外,子公司难以利用集团总部的参谋人员,除了董事兼任制外,母公司的各职能部门并不为子公司服务,子公司也需要设臵各种管理机构,使管理成本提高。 集团公司究竟应该如何选择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模式?集权和分权的度应该如何把握?这是企业集团管理的一个永恒的话题和难点,但每个企业都必须在这个问题上最终做出自已的选择。中外企业管理中成功的案例不少,但真正适合于开发区企业集团的并不多。这是由于开发区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大多是由开发区管委会投资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了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投融资任务,融资规模大,资本结构不尽合理,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进程较慢。同时,开发区集团公司为寻求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大多进行了实业投资,有时还要配合开发区内招商引资的需要,对来区内投资的企业进行一些政策性的投资,因此,开发区集团公司的投资往往具有“一业为主(大多是房地产业),多业发展,下属企业较多,投资较为分散”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往往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要么是对子公司实行完全集权化的管理,基本代行子公司的一切管理决策权,从而导致了子公司对母公司的过份依赖,造成母公司过度的管理和经营负担,要么是干脆放手不管,其结果往往是子公司为了小集体的利益而损害母公司的利益,使母公司遭受沉重的投资损失。以上两种结果都不是集团公司所希望看到的。 在目前状况下,相对集权化管理是开发区集团公司首选的管理模式,这是因为:一、开发区集团公司一般由开发区管委会的职能部门演变而来,人员层次较高,有一定的管理人力资源优势,但目前这些高层次人员的工作压力较轻,造成了集团公司资源的浪费,因此集权化管理有利于发挥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受集团公司大多没有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影响,目前母公司对子公司经营者的业绩考核、奖励激励机制尚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子公司经营者的自我约束能力不能高估,分权化管理,容易造成子公司内部人控制等管理失控的情况;三、此外,开发区集团公司的融资负担较重,如果实行分权化管理,则不利于发挥集团资金管理优势,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四、开发区集团公司投资产业多,子公司组织结构多样,集权化管理,有利于集团公司进行合

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组织组织授权授权授权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运作,提高效率、控制风险、降低成本、改善客户服务,特制定本授权管理办法。 本办法包括从组织层面明确各层级的常规授权,以利于职责、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组织的运营效率及效能。同时规定临时性授权的原则及方法,指导各级主管的临时性授权,以促使组织经营管理能力的提升。 二、定义及类别 (一)定义 授权指将某项权力从公司或某个层级(岗位)授予某个层级(岗位)使用以完成某项任务的过程。 1、任务是指管理者所要求员工去完成的具体事项,如年度工作任务、日常监控任务等。 2、权力是指员工完成工作所需要的财力、人力及其他资源的自主支配权,如决策权、财务使用权、人员调配权、信息知情权、质量否决权等,按权力所指向的对象类别分为财务权、人事权及业务权。 (二)授权的种类 1、授权从整体上分为常规授权和临时授权。 常规授权 常规授权也称组织授权,指根据流程运作及职责分解而固定授予的权力。 临时授权 临时授权也称个人授权,指根据属下能力变化而临时授予完成某项任务的权力。权力一般由组织的高层级向低层级授予,但亦存在平级委托任务并相应授予权力的情况。 2、授权按权力的性质和尺度可分为决策权、信息知情权和执行权。 1)决策权决策权 决策权指对某项事项进行提议、审核、决策的权力; 2)信息知情权信息知情权 信息知情权指决策前及决策后信息知晓的权力; 3)执行权执行权 执行权指具体执行某项事务或决策的权力,前者即是职位职责所约定的分工,后者是指在职位分工的基础上,根据具体决策明确的执行主体所有的权力。 3、决策权按决策程度分提议权、审核权、会签权、批准权: 1)提议权提议权 提议权包括申请权,指对某一事项或工作制订、编制、申请或提议的权力。 2)审核权审核权 审核权包括复核权。审核权指对申请/提议事项按公司规定进行审核以确定是否合理、可行的权力。复核权指对已审核通过的事项进行复核的权力。审核和复核的结果有三种,第一种是通过并呈报上级批准,第二种是予以否决,与提议者沟通如何进行修订或改进,第三种是提出意见,由拥有批准权的人最终决策。审核和复核者根据事项的性质进行判断,决定作出哪一种审核结果。 3)会签权会签权 会签权指对申请/提议事项是否合理、可行提出本人意见的权力。会签权与审核

集团总部与子公司的关系

集团总部与子公司的关系 集团化管理体制是指建立在公司制基础上的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体制。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以产品为基础的生产和市场的经营管理,二是以产权为基础的企业组织管理。目前人们对前者重视较多,后者往往被人们所忽视。集团化的管理从总体上要解决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问题。世界各国的经验证明,公司内部或者集团内部的管理权限配置,都没有统一标准,有的强调集权,有的则强调分权。不过,大都遵循“有控制的分权”这一基本的管理信条,即所有权的对外延伸和分解要以有效控制为前提,无控制的放权等于弃权或失控。 一般而言,集团总部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协调企业内部门之间的活动,互通信息,协调一致; 二是监督成员企业的业绩,聘用、任免成员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是在监督和对长期供求做出评价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向新产品、新产业进行重大投资,是否退出某些领域。 国内外企业集团发展的经验表明,集团总部对成员企业的一个重要监督手段是财务监督,使子公司的会计成为“老板会计”而不是“经理会计”。集团总部必须建立一些有利于企业内部资源统一配置的职能机构,主要是集团公司的计划投资、战略研究指导、市场开拓和协调、财务及分配。同时要建立有效集团服务功能,根据国内外的经验,主要应建立科研开发中心,融资及清算中心,人力培训中心,销售服务网络等。 正确处理集团内部的管理问题,其实质就是建立权责明确的母子公司管理体系。对于母公司来说,既要维护出资者的参与管理、选择经营者、资产收益等合法权益,对子公司

拥有股权性控制权和契约性支配权,从而实施有效的监管,又要在发挥母公司主导作用的同时,调动子公司的积极性和主动精神;对于子公司来说,既要充分行使法人财产权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享有法律上与母公司相同的民事权利,又要承当起集团成员企业的义务,服从集团的整体规划,自觉接受母公司来自产权方面和集团章程规定的监管,从而确保企业集团整体发展目标的实现。这就需要建立完善的企业集团运行机制。 企业集团的运行机制主要由下列三个方面有机构成: (1)完善企业集团的领导机制。由于企业集团除了母子公司之外,还有参股企业,因此必须制订集团章程,并按章程规定建立协商议事机构,协调解决集团发展的重大事宜。机构的负责人由母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机构的日常工作由母公司的职能部门负责。对于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察任免,属于控股型的,由母公司推荐外派董事、监事侯选人依 照法定程序产生或更换;属于全资型的,由母公司考察聘任或解聘。 (2)完善一体化发展机制。对于产业混合型控股集团,为了实现企业集团的整体发展目标,必须坚持母子公司发展战略一体化、投资方向一体化、项目审定一体化。子公司的发展计划、技改投资、开发项目等要从行动上真正与集团整体发展规划保持一致。母公司应对子公司的重大投资和贷款担保项目实行审议制,规定限额以上的项目必须由子公司提供可行性报告,由母公司组织专家论证和审议才能实施,以防止和减少由于投资失误和盲目担保造成损失而负连带责任。 (3)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约束才会有压力和合力。要建立产权代表报告制度。控股公司董事长和全资企业厂长、经理作为母公司的产权代表,要对企业产权变更、重大投资项目、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及时向母公司报告,根据母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影响控股子公司的决策,或者纠正全资子公司的决策。还要建立财务监督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对造成重大损失和搞虚假报表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建立外派董事、监事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子公司经理工作目标经济责任制,对业绩突出者应予以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控制度

集团公司对各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发展壮大,规范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完善集团管控体系,防范财务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万盟盛世集团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以及虽无股权关系但实际受控万盟盛世集团的公司(以下统称“下属公司”)。 第一章管理原则 第一条集团公司管理定位于战略规划中心、投融资决策中心、业务指导中心、信息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服务支持中心,对下属公司实行“统分结合、弹性授权”的管理原则,即在监管约束有效的前提下对下属公司充分授权。 第二条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授权关系将按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发展阶段等不同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第三条建立多层次治理管控体系,实现“集权有道、分权有序、授权有章、行权有度”;突出集团规模优势,提高管控复制能力和协同增效,凸显总部核心价值;建立“预算、结算、核算”三算合一的战略财务管控体系。强化财务管控,通过管理制度输出的方式对下属公司财务的运作进行有效地边界控制和指导;建立风险导向的内控体系,实现风险实时监控; 第二章下属公司设立 第四条对有必要进行公司化股权运作的,由董事会拟定相关执行方案,经股东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成立下属公司,具体筹建工作由下属公司总经理负责,各中心配合执行。 第五条下属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地址或办公地址需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基本原则

第六条为了促进企业集团战略管理中的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和协调发展,应构建合理有效、制度化的集团战略管控体系。企业集团战略管控体系是指企业集团中,母子公司之间、各下属公司之间在战略管理工作中的分工与合作关系的体制与机制。主要包括集团母子公司关于战略分析、战略决策和战略实施与控制工作中的权责划分、沟通协同和控制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集团战略管控体系中战略管理过程的分工、实施控制内容通过集团预算管理过程体现,战略分析工作通过集团企业业绩评价工作体现。下属公司依据集团公司统一的标准编制、执行预算。 第四章财务人员管理 第八条集团财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集团财政管理中心是下属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领导部门。集团财政管理中心除承担集团总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职责外,还负有对下属公司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审计职责。下属公司财务部门在履行本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职责时,须接受集团财务部的指导、监督、审计。 第九条下属企业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或财务部门负责人。下同)实行集团委派制,由集团确定人选(集团直接选定人选,或下属企业推荐人选、集团评估认可)并派驻到下属公司。派驻公司设有董事会的,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下属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万盟盛世集团与派驻公司双重管理,分别接受万盟盛世集团财务部门及派驻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等)的管理和考核。 第十一条下属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薪酬、福利及各其它各项工作费用支出,由派驻公司承担。其薪酬标准(含调整),可由派驻公司提出建议,集团核准(派

授权审批管理制度(定稿)

xxxx 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2007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1) 第三章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 (2) 第四章审批和审核的程序 (2) 第五章审批和审核的责任承担 (3) 第六章监督检查 (3) 第七章附则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xxxx各项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xxxx有关制度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总部及其下属子集团。 第三条总裁及各子集团总经理对本单位授权审批会计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四条授权审批内部会计控制的重点主要包括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和审核人员,以及批准范围、批准权限、批准程序、承担责任等。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应当建立授权审批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1)审批; 2)业务经办; 3)保管; 4)审核与会计记录; 5)稽核。 第六条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内部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经办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应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七条审批人员只能审批其下级经办的事项。审批人员不得审批或变相审批自己经办的事项,其经办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由其上级审批;各下属子集团总经理为经济

业务事项经办人的,应当由总裁审批。 第八条审批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设置多层审批的,不宜设置审批层次过多。一般情况下,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的审批层次一般不超过四层: 1)xxxx总部的审批层次为:中心总监、副总裁、总裁; 2)下属子集团的审批层次为: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xxxx副总裁或总裁 (如果超出子集团总经理的权限)。 第三章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 第九条审批权限分为审核和审批两类: 1)审批:指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批准。 2)审核:指各级财务人员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备案, 审核经济事项的审批是否符合流程的规定,各级审批人是否符合审批权限,经 办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十条xxxx应当对资金开支等经济事项进行审批处理,并按审批对象的类别界定各审批人员的审批范围,并按照确定的审批层次确定各审批人员的审批权限。 财务总监一般应对企业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事项予以审核,但可以根据审核业务量和相关专业会计人员的能力,授权给相应的专业会计人员代为审核,并确定各审核人员的审核权限及审核限额。 第十一条xxxx各单位对实物资产的验收、领用、发出、盘点以及损失处理等活动的审批规定参见xxxx其他相关制度。 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的对各项资金开支的具体审批权限参见附件一、二。 第四章审批和审核的程序 第十二条审批的一般程序是:先下级,后上级;先经业务线、行政线有关部门,后报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有效监控管理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有效监控管理 黄海标 因为总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在公司扩张过程中,如何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监控,直接关系到公司扩张的成败乃至总公司本身的生死存亡。总公司与子公司都是法人实体,在法律上具有平等地位。总公司不能直接干涉子公司的经营活动,更不能利用关联交易通过损害子公司的利益来增加总公司利益。但总公司毕竟作为投资主体,是子公司的股东,具有行使股东权利与义务的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行为又具有相应的监控权,并负有组织协调的职责,有权要求子公司按集团公司利益行事。因此,正确处理母子公司的统分关系,合理对子公司实施监控,是母子公司既能形成规模与合力,又能充分发挥子公司的经营自主权的关键。 本文结合明阳电气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母子公司体制的现实背景,就总公司对子公司的合理监控谈一些粗浅的想法。 一、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监控内容 现代大型企业集团的一个突出标志是具有一个完善而高效的集团总公司,其基本职能:一是在集团内合理配置资源;二是评价、监督成员企业的经营者和经营业绩。总公司是集团的战略决策中心,对整个集团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协调,对整个集团的资源进行统一的有效配置。不承担一般的生产经营职能,将日常生产经营的职能下放给子公司负责。从而缩小对集团整体命运负有责任的总公司最高层领导的管理幅度,从根本上改变其整天忙于处理生产经营的日常琐事难以脱身的局面,将自己的时间、信息甚至心理能量集中用于考虑关系集团生存和发展、前途与命运的重大问题的战略决策。 集团总公司作为战略决策中心的主要职能是集团的战略管理:(1)战略目标的选择,即投资方向与领域的选择;(2)选择实现战略目标的途径;(3)建立明确的业绩评价体系,对总公司全资、控股项目以及对子公司在各个行业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评价、审批与监控。 集团总公司对子公司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发展战略规划功能,市场营销功能,资本运营功能,技术创新功能,金融功能,干预控制功能,资源配置功能,监督管理,关联产品与服务定价功能,协调关系功能等等。具体监控内容细分如下: (一)总公司对子公司的资源监控 总公司的资源监控主要凭借集团公司对资源的整体协调与分配控制权来实现,其中包括人力资源监控、资金资源监控、知识信息资源监控及物资资源的监控。 1.人力资源监控 人力资源监控是总公司凭借对人力资源的培育能力与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聘任、解聘、监督、和考核权而对子公司实施监控,是总公司对子公司最直接的控制与管理手段。人力资源监控可通过三种方式,即建立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培育与引进制度;对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拔、聘用与考核;建立统一的集团公司内部的人才交流市场。 (1)集团公司对人力资源引进与培育的管理。集团公司可通过两个层面引进人才:一是由集团公司根据总体需求,结合子公司的具体情况,以集团公司的名义引进人才,包括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和对外公开招聘人才,通过培养后分配到各子公司;二是由各子公司直接引进人才。总公司可以通过引进人才的第一层面控制,直接行使职能。对第二层监控主要是通过制定相应的人才引进制度来实现。如人才招聘程序制度、岗位聘任标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等。这样可以通过对子公司人才引进来监控子公司的人事管理;也可以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的整体形象优势,吸引优秀人才;通过集团公司大规模集中性人才招聘,降低人才引进成本。为此总公司需要集团公司中人才管理数据库的动态管理能力、人力资源培育能力不断加以提高和完善。

母公司财务如何对子公司财务进行管理

母公司财务如何对子公司财务进行管理 母公司财务对子公司财务管理的几种建议 总账让母公司做,子公司由出纳做日常现金支付和保管单据票据,月末把一个月的单据交到母公司 对子公司进行财务管理集权化的条件,母子公司各自平等独立的法人地位,为财务管理的分权化提供了依据。 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监控:建立统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会计制度,建议使用统一会计核算平台;规范会计报告制度,制定报表样式。 母公司查子公司的账的方法 一、先看目的,首先是集团公司对所属公司的要求是什么,有预算么,业绩增长要求高么,预算完成压力大么,这些都要了解清楚,才能下手订方案。 二、第二要了解对手,下属公司还有多少潜力?上年情况如何,市场环境怎样,这任领导班子是新上任的还是老班子?班子成员团结么,内控执行力度如何? 三、最好不要一次性都查,这样工作量大,外来压力也大,先判断什么地方可能出问题,有针对性的查。下面举几个例子: 1、查预算完成情况的,要看有没有费用挂账,主要是看其他应收款,费用控制松的,要看有没有年底突击花钱的,业绩完不成的,要看没有空挂收入现象,成本费用是否配比。业绩能完成的,要看存货是否真实,有没有虚增成本情况等等 2、查舞弊的,这个比较难,一是看内控是否能有效执行,但这个很难有效评价,有效执行不一定就没问题,内控乱不能说明人家就有问题,集团公司也不是公检法,很多手段不能用,还要防着回家让人砍,所以这个主观判断很重要,查出问题也不要说的太武断,怎么搞人让领导定,自己只要事情说清就行。问题么不外几个方面,一是挪用资金,这个看银行日记账,对对往来基本可以查出来;二是乱报费用,这个麻烦点,把费用账一笔笔的看,力气活,不难;三是拿人好处,这个难点,没证据不能乱说,和市场做对比,有明显差距的,提下就成。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 1.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联系与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法人授权及内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法人授权及内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第一条为适应现代金融企业要求,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内部层层有责、责权对等,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机制,财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行法人授权及内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涉及公司政策、机构设置、预算及重大投融资等有关的决策权,集中在董事会。在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的日常经营活动的组织权授予总经理。 第三条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经营审批权限和年度预算内的费用批准权由董事会授权予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分级管理、分级授权的原则,将其部分权限授予其下属,并按此原则逐级下放。 第四条公司实行对费用批准权限与费用支付权限相一致的管理原则,即有权批准动用费用进行经营活动的人,同时具有批准付款的权力。 第五条总经理因公出差或休假期间,可将行政职能授权予公司副总经理,并同时在公司内部网和集团内部网上予以公布。副总经理因公出差或休假期间,其行政职能自动由公司总经理接管。 第六条各部门经理在总经理对其授权范围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本部门的分级授权标准。

第七条上级授权主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其对下一级的授权标准。 第八条授权标准发布后即成为公司内部制度,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被授权人禁止越权操作。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规定者,公司将采取行政和经济处罚、纪律制裁直至开除。如后果严重,并直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董事长的授权: (一)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5%(含)以内的期中调整; (二)批准公司年度信贷计划20%(含)以内的调整; (三)批准公司3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的综合授信类业务; (四)批准公司对外月度、季度稽核报告。 第十条对总经理的授权 (一)签订公司信贷合同; (二)批准公司3000万以下的综合授信类业务; (三)批准公司贷款支付; (四)批准资金账户划转; (五)批准公司费用报销; (六)批准公司费用预支;

(完整版)集团公司与子公司运营管理权限分配表

天津市滨丽广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与子公司运行与经营管理权限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天津市滨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的关系,明确双方的主要职权,通过合理的集权与分权,实现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本规定适用对象为各子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分权部门经理。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作为规范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管理的通则和纲领性文件,是集团公司与子公司集权与分权的基本文件,其具体的表现形式有三种: 一、依据本制度而制定的《管理职能权限分配表》; 二、集团公司制定的各种专项管理制度中(如《成本管理规定》、《预算管理规定》等专 项制度)的权限分配; 三、根据工作需要,由集团公司所属最高权限负责人的书面授权书确立的权限分配; 第二章相互关系 第四条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集团公司的投资控股权利: 集团公司根据持有的股权比例对各子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并依所持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其投资控股权利主要表现在: 1、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行使资产收益权,依法取得资产收益和转让其股权而取得的收益。 2、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行使重大决策权,对子公司的融资、信贷、资金使用、对外担保、 资产抵押、资产质押、资产转让、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行使决策权;子公司在获得集团公司的授权下,可行使授权范畴内的职责权限。 3、集团公司享有选择子公司经营管理者的权利。 4、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享有指导、监督、审计、考核权。 5、各子公司必须切实维护集团公司的权益,为实现集团公司整体持续价值最大化作出应有 的贡献 二平等的法律及经营关系 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均是独立法人单位,双方均享有独立法人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权限的经营关系为:集团公司为各子公司的“决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 法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四川发达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集团公司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本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四条子公司独资成立或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公司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集团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集团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七条集团公司依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八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管辖范围逐步建立健全集团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并据此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安全生产、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发展规划、财务、产权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以及财务会计等进行监督。 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审计监督、合同管理等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财务审计、合同管理等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派往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及绩效考核。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子公司的财务运作由子公司财务部门监督管理。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接受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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