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5年上半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需要考试试题

江苏省2015年上半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需要考试试题
江苏省2015年上半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需要考试试题

江苏省2015年上半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的需要考试试题

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下列影响某套住宅价格的因素中,不属于实物因素的是。

A:户型

B:楼层

C:层高

D:装修

E:工业用地的监测点评估价格

2、已知某收益性房地产40年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为4000元/m2,对应的报酬率为6%,则土地使用权为50年,报酬率为8%的土地价格为__元/m2。

A.3252

B.3435

C.3565

D.3343

3、按照《契税暂行条例》,由承受人自转移合同签订起__日后办理纳税申请手续。A.7

B.10

C.12

D.15

4、在利用收益法评估房地产的投资价值时,采用的折现率是。

A:社会一般收益率

B:社会最低收益率

C:某个投资者所要求的最低收益率

D:某个投资者所要求的最高收益率

E:工业用地的监测点评估价格

5、边际效用是指某种物品每增加一个单位的消费量所引起__的增加。

A.总销量

B.价格

C.价值

D.总效用

6、某写字楼持有5年后出售,持有期内年平均有效毛收入为400万元,运营费用率为30%,预计5年后出售时总价为6000万元,销售税费为售价的6%,无风险报酬率为6%,预计风险报酬为无风险报酬的25%。该写字楼目前的价格为万元。

A:5061.44

B:5546.94

C:5562.96

D:6772.85

E:工业用地的监测点评估价格

7、某开发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某宗土地使用权,价格为1000万元/m2,容积率为3。后经批准容积率扩大至3.6,此时开发商应补交地价为__元/m2。A.100

B.200

C.300

D.600

8、已知某房地产投资项目的购买投资为5000万元,流动资金为500万元,投资者的权益资本为2000万元,经营期内年平均利润总额为700万元,年平均税后利润为500万元,则项目的资本金利润率为()。

A.10.0%

B.14.0%

C.25.0%

D.35.0%

9、下列关于住房置业担保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担保是个人贷款担保方式的一种补充

B:住房置业担保是由特定专业性担保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

C:住房置业担保实行保证方式和反担保方式

D: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不承担连带责任

E:执行层的组织协调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对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由省级政府批准,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倍。

A:10

B:20

C:30

D:40

E:房地产估价机构必须加盖公章

11、某建筑物已建成10年,预计尚可使用40年,残值率为4%,该建筑物的成新率为__。

A.75%

B.79%

C.81%

D.84%

12、某宗土地总面积为7500m2,容积率为3,相应的土地单价为4500元/m2,现允许容积率提高到5,假设容积率每提高0.1,楼面地价下降1%,则理论上因容积率提高应补交的地价款为__万元。

A.1125

B.1800

C.2250

D.3375

13、是指完成一定的合格产品规定的劳动消耗的数量标准。

A:机械消耗定额

B:劳动消耗定额

C:材料消耗定额

D:施工定额

E:执行层的组织协调

14、某房地产投资项目,资产为6000万元,负债为3500万元,流动资产总额为3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500万元。则该项目的速动比率是。(2005年试题) A:80%

B:120%

C:171%

D:200%

E:借款合同

15、__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A.标定地价

B.政府调节价

C.政府定价

D.政府指导价

16、房地产投资的收益,包括投资回收和__两个部分。

A.投资风险

B.投资利率

C.投资现值

D.投资回报

17、估价对象房地产2006年的纯收益为500万元,预计2007年到2011年各年纯收益分别为510万元、550万元、580万元、600万元、650万元,从2010年开始保持在2009年的水平上.该房地产剩余经济寿命45年,土地使用权于2042年底到期,该类房地产的报酬率为8%,则该房地产2007年1月1日的收益价格为。

A:6825万元

B:6866万元

C:9181万元

D:9222万元

E:工业用地的监测点评估价格

18、真实需求与真实供给相等的条件下形成的价格称为__。

A.市场价值

B.理论价值

C.市场价格

D.理论价格

19、某类商品房2004~2008年的售价分别为6000元/m2、6300元/m2、6678元/m2、7212元/m2、7645元/m2。利用平均增减量法,该类商品房2009年的价格为()元/m2。

A.7974.00

B.8023.00

C.8056.25

D.8078.00

20、某购房者向银行申请了40万元的抵押贷款,按月等比递增还款。已知抵押

贷款年利率为6.6%,期限为10年,购房者月还款额的增长率为0.5%,则购房者的首次还款额是__元。

A.2040.8

B.3451.83

C.5089.1

D.6666.7

21、承租人甲与出租人乙于5年前签订了一套住宅的租赁合同,该套住宅面积为200㎡,租赁期限为8年,年租金固定不变为480元/㎡。现市场上类似住宅的年租金为600元/㎡。若折现率为8%,则承租人甲目前的权益价值为万元。A:6.19

B:6.42

C:7.20

D:9.58

E:工业用地的监测点评估价格

22、张某以40万元购买了一处商业店铺用于出租经营,其购买投资的部分资金来自银行提供的期限为10年的抵押贷款。如店铺在第4年的租金收入为5万元,各项成本费用为3.4万元,其中支付银行利息1.5万元。则张某的这项投资在第4年的利息备付率是__。

A.1.07

B.1.47

C.2.07

D.3.33

23、某宗房地产的总价值为5000万元,其总地价为20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10000m2。甲拥有该大厦的某一部分,该部分的房地价值为90万元,该部分的建筑面积为200m2。按土地价值进行分摊,甲占有的土地份额为()。

A.1%

B.1.5%

C.2%

D.2.5%

24、某房产开发企业经过市场调研后,决定在某城市开发供老年人居住的“银发公寓”。那么,开发商在目标市场选择过程中采用的是()模式。

A.选择专业化

B.产品专业化

C.大量定制

D.单一市场集中化

25、房地产置业投资项目的不确定性因素不包括。

A:购买价格

B:容积率及有关设计参数

C:空置率

D:运营费用

E:借款合同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 分)1、某房地产开发项目采用20%的折现率计算出的项目净现值为16万元,该项目

的财务内部收益率__。

A.小于20%

B.满足目标收益率要求

C.大于20%

D.不满足目标收益率要求

2、在房地产泡沫的成因中,()是房地产泡沫产生的基础。

A.投机需求的膨胀

B.金融机构的过度放贷

C.土地的有限性和稀缺性

D.开发商之间的博弈

3、下列关于登记簿的表述,正确的是。

A:登记簿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律根据

B: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內容的根据

C: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据法律规定应予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D: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国务院印发了《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

4、拆迁当事人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核估价的,该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内给予答复。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E:执行层的组织协调

5、房地产项目的盈亏平衡分析,有。

A:线性分析

B:非线性分析

C:保本点分析

D:临界点分析

E:转折点分析

6、下列房地产市场调查的内容中,属于房地产市场营销因素调查的有。

A:房地产销售价格调查

B:房地产促销策略调查

C:城镇居民家庭收入调查

D:城市人口地理分布调查

E:城市基础设施状況调查

7、拆迁估价应当坚持__的原则。

A.公平、公正、公开

B.独立、客观、公正、合法

C.客观、公正、公开

D.合法、公开、公平

8、收益性物业税前现金流的计算中涉及的概念及数据包括__。

A.潜在毛租金收入

B.空置和收租损失

C.准备金

D.经营费用

E.抵押贷款还本付息

9、下列关于资产负债表的表述,错误的是。

A:资产负债表是会计报表中的一种主要报表

B:资产负债表是根据会计不等式的原理设计的

C:通过资产负债表可以了解企业的经济实力、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等情况,以及企业未来的财务趋向等方面的信息

D: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主要是根据各种账簿记录编制

E:执行层的组织协调

10、编制城市分区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A: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作出进一步的安排

B:以便与城市详细规划更好地衔接

C: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性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D:强化城市规划的控制功能

E: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11、建筑物的防雷装置一般由三个基本部分组成。

A:接天线

B:引下线

C:上引线

D:接地线

E:接闪器

12、物业服务合同按委托人的不同和签订的先后顺序分为__。

A.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公房出售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B.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公房出售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C.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D.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E.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一般物业服务合同》13、下列关于经济成本的描述正确的是__。

A.经济成本=会计成本

B.经济成本=会计成本+正常利润

C.经济成本=显见成本+隐含成本

D.经济成本=销售收入-经济利润

E.经济成本=会计成本+超额利润

14、数学曲线拟合法中最简单、最常用的为__。

A.直线趋势法

B.指数曲线趋势法

C.二次抛物线趋势法

D.指数修匀法

15、房地产的供给曲线表示__。

A.房地产的出售量与其价格之间的关系

B.房地产的出售量与购买者能力的关系

C.房地产的供给量与其价格之间的关系

D.房地产的供给量与购买者能力的关系

16、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中,__适用于公共福利事业和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机关单位用地和某些特殊用地。

A.招标方式

B.拍卖方式

C.协议出让

D.挂牌转让

17、债务融资的资金融出方所获得的报酬有__。

A.项目投资形成的可分配利润

B.协议中所规定的贷款利息

C.协议中规定的有关费用

D.租售收益

E.股息

18、房地产市场区别于一般商品市场的特性主要有__。

A.竞争性

B.垄断性

C.外部性

D.均衡性

E.信息不对称性

19、房屋开发中的基础设施建设费是指建筑物2M以外和项目()范围内的各种管线、道路工程的建设费用。

A.黄线

B.紫线

C.蓝线

D.红线

20、下列融资渠道中,属于公众市场债务融资形式的是.(2008年试题)

A:房地产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B:权益型REITs

C:房地产上市公司发行股票

D:商业银行贷款

E:借款合同

21、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在正常使用时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A: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B:装修工程为1年

C:给排水管道为2年

D:供冷系统为2个供冷期

E:设备安装为2年

22、某开发商向银行申请了年利率为9%、期限为15年、按年等额偿还的一笔总额为100万元的贷款,则该开发商第1年的还本收益为__万元。

A.3.41

B.4.05

C.4.59

D.12.59

23、下列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表述正确的是。

A: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前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B: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C: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D: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建立住房维修基金制度

E: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除业主大会另有决定外,应当转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

24、关于收益性物业管理中的经营费用说法错误的是__。

A.大多数收益性物业费用由于物业类型、规模以及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B.收益性物业管理的收入包括租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C.收益性物业管理中收入包含保证金和准备金

D.经营费用的数量和类型依物业类型和规模及所处的地区而有所不同,但还是存在着房地产管理行业公认的通用费用项目

25、对于房地产置业投资项目,影响其投资经济效果的主要不确定性因素包括__。A.有效面积系数

B.权益投资比率

C.贷款利率

D.租金水平

E.土地费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8最新版

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 知 现行有效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土资发[2008]86号发文日期:2008年04月29日生效日期:2008年07月01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四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八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九章附则 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GF-2008-2601),现予印发,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0年和2006年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同时废止。

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GF-2008-2601)的要求,规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督促用地者严格履行合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市、县签订的出让合同进行统一编号,加强对出让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 国土资源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GF-2008-260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合同编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 市)市(县)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2020年整合1.度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名师精品资料

附件1 2016年度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培养对象名单 (共500人) 常熟理工学院(4人) 赵杰宏、戴军、耿飞、季春燕 常州大学(7人) 彭伟、刘玉兰、刘德龙、汪称意、庞明军、李栋、王峰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3人) 张安凤、唐爱平、刘艳云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3人) 罗元、刘文斌、陈绘如 常州工学院(3人) 于洁、乐传俊、施维成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人) 何雅琴、黄敏高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1人)

沈治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4人) 刘霞、杨会、杨丹、牛杰 东南大学(7人) 单平基、张静宁、刘倩、张一卫、杨明、罗桑、武秋立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1人) 刘媛媛 河海大学(7人) 华民刚、傅卓佳、赵大勇、赵兰浩、陶爱峰、庄妍、白雪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3人) 殷红梅、杨帅、刘万辉 淮海工学院(6人) 张瑞、马娟娟、杨瑞、吕小光、李明东、史大华 淮阴工学院(5人) 孔凡柱、朱雨富、熊清平、陈亚东、毕艳红 淮阴师范学院(5人) 王爱军、殷竟洲、郭立强、臧庆佩、纪剑辉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1人) 毛峰 江南大学(7人) 王建华、邓嵘、蔡以兵、钱鹏江、李想、缪铭、赵鹏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1人) 陈子银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1人) 滕罕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3人) 解瑞卿、周永刚、窦勇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3人) 张清波、徐莉、朱平 江苏大学(7人) 李炳烁、刘素霞、唐华、刘俊萍、张忠强、刘继展、杨欢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5人) 万东升、陈华、朱平、刘学军、王丽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4人) 范晔、蔡彬彬、刘桂阳、陈伟伟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3人) 沈雁、陈永、于家凤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1人) 李立胜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3人) 张冬冬、聂超、宋鸣子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4人) 蒲新征、史志鹏、陶祥令、田国华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4人) 黄莉娟、丁天明、程欣、孙玉娣 江苏警官学院(4人) 蔡栋、焦海博、周晔、徐尚青 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4人)朱长春、唐荣、汪洋、沈宏 江苏科技大学(7人)

土地使用权有摊销年限吗

土地使用权有摊销年限吗 摊销 常见的摊销资产如大型软件、开办费等无形资产,它们可以在较长时间内为公司业务和收入做出贡献,所以其购置成本也要分摊到 各年才合理。 摊销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与折旧一样,可以选择直线法和加 速法来摊销无形资产。从金额上看,一般情况下,摊销的费用相对 于折旧费用要小很多,也就是说,大多数公司固定资产要远远大于 无形资产,因此摊销和折旧一般会放在一起披露而不加区分。 1、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 2、企业在外购的土地上构建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时, 在资本化期间内,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构建固定资产 的入账价值,即计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资本化,土地使 用权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计提的累计摊销一般计入管理费用里。 3、企业将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其占用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出租 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 5、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 间进行分配,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 核算;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6、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7、企业取得的建筑物的时候购买价款包含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但是这个价值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

那么土地使用权的价值随同建筑物计入固定资产,以后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会随着这个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8、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那么要计提摊销,当月增加当月开始计提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计提摊销。(无形资产章节讲到的需要计提摊销的情况) 9、企业单独计价计入固定资产核算的,那么不需要计提折旧。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条严格实施土地规划和土地用途管理规定,不得轻易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改变各类建设用地用途。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改变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第一条严格实施土地规划和土地用途管理规定,不得轻易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改变各类建设用地用途。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改变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下列项目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 (二)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项目用地。 (三)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发展区内的工业项目用地。 (四)分期建设的工业项目用地。 (五)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或其它协议约定改变土地用途应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六)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土地使用权利的。 (七)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八)土地使用权属存在争议的。 (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禁止改变土地用途的其它情形。 本条第(一)至(五)项,为实施城乡规划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依法批准后予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原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予以补偿,纳入政府储备库。 第三条申请改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拟改变的用途符合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改变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用地业主向市、区县国土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改变用途的理由。 (二)对符合土地管理政策改变用途的,市、区县国土资源部门致函同级城乡规划部门征求意见,城乡规划部门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论证。 (三)市、区县城乡规划部门论证同意改变土地用途的,提出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致函国土资源部门,其中城市规划区容积率指标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调整管理的通知》(眉府发〔〕45号)规定核定。市、区县国土资源部门对改变用途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进行测算,提交同级规划委员会审议。 (四)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市、区县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改变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五)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用地业主应在批准后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逾期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批准改变用途事项失效。 (六)用地业主缴清土地出让金后,国土资源部门按照规划部门核发新的规划条件,与用地业主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第五条除本办法第二条规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的项目用地外,在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上,原经依法批准已建的地上建筑物用途与土地用途不一致的,市、区县国土资源部门可依法办理改变用途手续,并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征收土地出让金。

建设用地法律法规汇编

建设用地法律法规汇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 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4、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5、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6、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 7、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8、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最新2016.11) 9、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0、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最新2016.11) 1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2、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15、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16、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17、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18、划拨用地目录 19、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 20、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21、重磅!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公布 22、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2011年修正) 23、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2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修正) 25、财政部、国家人防委员会关于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收费的暂行规定 26、财政部、国家人防委员会关于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收费的暂行规定 27、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2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出让土地改变用途有关问题的复函 2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关问题的复函 30、最高法院:政府收回国有土地时未引用法律条款,无效!(指导案例)

建设用地取得方式.doc

建设用地取得方式() 1)、出让取得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的前提。要使建成的房地产成为一种可交易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必须可交易。取得可交易土地的使用权最直接的途径便是出让方式。出让实质上是物权设定行为,从国家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化为可交易的土地使用权以及通过转让方式从使 1)、出让取得 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的前提。要使建成的房地产成为一种可交易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必须可交易。取得可交易土地的使用权最直接的途径便是出让方式。出让实质上是物权设定行为,从国家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化为可交易的土地使用权以及通过转让方式从使用权人受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取得和间接取得。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实质上包含两种行为:一是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二是设定土地使用权的登记。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实质上就是出让人选择受让人以及缔结合同的方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和双方协议三种方式。国土资源部2002年4月3日发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2002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规定》),不仅对招标、拍卖方式操作流程作出规范,而且提出了一种新的公开出让方式:挂牌出让方式。这样这就协议、招标、拍卖和挂牌四种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招投标活动,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人大常委会通过,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中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转让取得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三种转让方式的共同点在于土地使用权发生移转。 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符合两个条件:第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第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9条明确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这一规定主是要为了防止炒卖地皮。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原权利人彻底放弃原权利,性质上属于物价转让范畴,可以准用于所有权移转规则。 3)、租赁取得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

2012年度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名单

附件2 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培养对象名单 (共299人) 常熟理工学院(3人) 王健、刘忠、徐本连 常州大学(4人) 张宏如、王标兵、许娟、成江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1人) 孔文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人) 管志杰、赵昊昱 常州工学院(1人) 李雄威 东南大学(10人) 刘晓星、张萍、沈亚丹、陈继新、曹玖新、任刚、王继刚、吴京杨文星、沈传来

毛春梅、陈继红、吴峰、刘小峰、李一平、沈振中、雍斌、刘军 杨涛、严勤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1人) 汪海波 淮海工学院(2人) 李洁、蒋廷臣 淮阴工学院(1人) 史修松 淮阴师范学院(4人) 陈树萍、伍红林、毛广雄、张莉莉 健雄职业技术学院(1人) 樊奇 江南大学(8人) 辛向阳、沈艳霞、许长海、杨成、李臻峰、刘元法、王周平、孙秀兰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1人) 孙卫东

杜建国、王良民、朱孝勇、吴大建、崔恒林、钱晖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1人) 缪克银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3人) 董仁忠、施茜、周金宇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人) 付红、刘海波 江苏教育学院(2人) 耿珺、徐国华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人) 杨财根、余芳 江苏警官学院(3人) 刘彬、张洪波、王军 江苏科技大学(4人) 任南、田剑、田雨波、陈立庄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程分院(1人)

许曙青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中医药分院(1人) 田友清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1人) 邢军 江苏师范大学(8人) 石海兵、周武、张玉勤、黄德志、吕中学、盖宏伟、欧向军、陆军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1人) 楚德江 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1人) 丁玉勇 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2人) 左伟勇、王健 金陵科技学院(1人) 倪杰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人) 郭鹏飞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5单元建设用地使用权 考点1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1.创设取得(一级市场) (1)除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公共设施以及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外,其他对集体土地的建设利用,都必须先征归国有,然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创设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包括有偿出让和无偿划拨。 (3)用于商业开发的建设用地,不得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4)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 2.移转取得(二级市场)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的条件 ①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②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③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的条件 ①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②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不得转让的房地产 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的; ②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③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④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⑤权属有争议的; ⑥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3.登记 (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转让、互换、出资、赠与,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建设用地

国有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区分

国有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区分国有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属于全民所有土地的权利。 城市的土地,法律规定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均属于国家所有;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这就说明我国土地要么是属于国家的,要么是集体所有的。那么如何实现对国家土地的有效利用呢?这就涉及到民法上的所有权的问题了。土地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没有土地所有权。那我们的住房、办公楼所用的土地是怎么回事呢?其实,我们的住房、办公楼所用的土地我们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我们有的仅仅是土地使用权。是由国务院代表国家通过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划拨等方式来实现土地所有权的行使的。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建造并经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地上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是用益物权,是我国国土资源部对我国土地划分的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地中的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这正是国务院代表国家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划拨而产生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是国家所有的土地,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权

人在国有的土地上设立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土地没有所有权,但是他对他所享有的使用权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享有所有权,即是土地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房地产结构。 同时,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取得是法定取得、原始取得,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继受取得,是通过出让和划拨的方式取得的。 由此可见,国有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应当要区分清楚,以免引起房地产权益的争议。

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名单

附件2 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培养对象名单 (共300人) 常熟理工学院(3人) 刘洪久、季小兵、凡震彬 常州大学(5人) 钱玉文、姜国刚、吴大雨、王治明、邹凌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1人) 李树白 常州工学院(2人) 陈杰、李晓芳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1人) 刘贤锋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1人) 吴志强 东南大学(9人)

徐盈之、崔天剑、李铁香、吕准、杨洪、徐青山、耿新、周臻、何杰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人) 殷国栋、高赐威 河海大学(9人) 陈军飞、江静华、韩光洁、薛联青、周建旭、陈达、陈永辉、刘瑾、李轶 淮海工学院(3人) 孙军、张俊杰、高焕 淮阴工学院(2人) 崔杰、周广宏 淮阴师范学院(3人) 陈贵宾、杨立明、许芳红 健雄职业技术学院(1人) 徐金河 江南大学(9人) 杨启光、张同标、荆兴梅、刘雪锋、黄敏、缪旭红、蔡宇杰、彭池方、聂尧 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3人)

季海菊、刘伟彦、符嫦娥 江苏大学(7人) 马国建、张正娣、王坤、李昌烽、段玉清、王匀、焦志军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1人) 王曦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阜宁分院(1人) 秦春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无锡分院(1人) 伍大福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1人) 张娟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1人) 解恒参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人) 操阳、丁勤 江苏警官学院(2人) 梁慧稳、刘蔚文

江苏科技大学(4人) 徐宣国、王俊、杨习贝、唐柏鉴 江苏理工学院(5人) 高军、司马周、陆海曙、古春生、陆玉梅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司法警官分院(1人) 宋立军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人) 曹仁勇、颜志明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1人) 周春宝 江苏师范大学(7人) 刘琳、潘震、王艳芳、赵鹏、李延龄、吕爱军、石枫 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2人) 焦宇知、贾韶千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1人) 何宇漾

浅谈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和期限

浅谈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和期限导读:本文是关于浅谈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和期限,希望能帮助到您! 浅谈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和期限 苏佰林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如果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角度来考察,就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一种不动产物权,则不动产物权的一般取得原因(如继承),自然也适用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此只叙述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的几项特殊原因。根据承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法律属性,可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分为两大类: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1.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它的产生方式包括: (1)划拨方式。土地划拨,是土地使用人只需按照一定程序提出申请,经主管机关批准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不必向土地所有人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我国物权法规定,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3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可

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包括: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上述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2)出让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者通过这种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即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三种形式:协议、招标和拍卖。协议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作为出让方),与土地使用人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后,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招标和拍卖,应当先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发出招标、拍卖公告,通过招标、拍卖程序,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拍卖、招标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采取拍卖、招标、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采取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①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GF—-20xx—-2601)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240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GF—- 20xx—-2601)标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GF—-20xx—-2601)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使用说明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附件1(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附件2(出让宗地竖向界限)和附件3(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 二、本合同中的出让人为有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三、出让人出让的土地必须是国有建设用地。本合同以宗地为单位进行填写。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 四、本合同第四条中,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平面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出让宗地的平面界限按宗地的界址点坐标填写;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可以按照1985年国家高程系统为起算基点填写,也可以按照各地高程系统为起算基点填写。高差是垂直方向从起算面到终止面的距离。如: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标高+60米(1985年国家高程系统)为上界限,以标高-10米(1985年国家高程系统)为下界限,高差为70米。 五、本合同第五条中,宗地用途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1010-2007)规定的土地二级类填写。依据规划用途可以划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商业综合地块使用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商业综合地块使用权,本合同项下宗地(以下简称本宗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本宗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属于出让范围。 第二条乙方对依法取得的本宗地使用权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本宗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乙方开发、利用、经营本宗地,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与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宗地编号,面积(大写)(小写:平方米)。 本宗地坐落于省市区镇村。 本宗地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宗地出让价格、支付方式和时间: (一)出让价格人民币(大写)(¥元); (二)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付元; (2)剩余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第五条本宗地的用途为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六条本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甲方负责。建筑物、

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产权证由乙方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当按照要求无偿提供相关材料、证件等。 第七条本宗地使用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出让。 第八条为确保本宗地的通行,应修建一条与西侧公路相连,路面宽度大于6米以上的区间道路,接口和行走路线由双方现场确定,并按下列约定执行:(一)甲方无偿办理修建区间道路所涉及土地的征用和补偿费的确定工作; (二)征用土地补偿费、桥梁及路面拓宽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乙方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本宗地开发建设与利用活动涉及的规划、交通、管线、消防、环保、绿化、人防、坑道等问题,由乙方报当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乙方所需的给排水、供电、供气及电讯等服务,由乙方自行处理,按规定应当由甲方出具相关证明或者以其名义办理时,甲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为乙方提供或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鉴证机构存档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和附件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编号:)、《建筑

2020年新编度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名师精品资料

附件1 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培养对象名单 (共498人) 常熟理工学院(6人) 施杨、朱晓敏、耿发展、唐晓艳、刘玉申、陈梦玲 常州大学(6人) 张普、朱伟、任强、李正义、梁玉婷、任杰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3人) 佟金萍、殷娟、孙霓刚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3人) 张珊、苏军强、邵东锋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1人) 董海华 常州工学院(5人) 钱炳、赵可恒、肖贤建、吴峰、潘雪涛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3人)

张波、张江华、顾卫杰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3人) 付春梅、王乾、蒋正炎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3人) 梅国英、张成伟、聂章龙 东南大学(8人) 李敏、单伟伟、刘磊、李新德、宋敏、孙剑飞、梁戈玉、李慧玲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1人) 俞琰 河海大学(8人) 徐金霞、王锦国、吴志勇、陶建峰、陈育民、林涛、唐春梅、徐俊增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人) 章艳华、胡田田 淮海工学院(8人) 赵巍、贺毅强、戴红伟、杨慧珍、卢霞、王明艳、蒋德稳、徐军田 淮阴工学院(6人) 王勇、孙建光、孙丽、高尚兵、王朝宇、潘长江

淮阴师范学院(6人) 奚刘琴、范新阳、陈长松、蔡加祥、褚效中、卢妍 健雄职业技术学院(3人) 张荣海、贾红圣、周晓刚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3人) 李红春、姚东伟、任云晖 江南大学(8人) 顾琦一、吴尧、殷俊、曹毅、付少海、卞宝安、丁重阳、李兆丰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人) 李坤、王行靳 江苏大学(9人) 陈浩、谈明高、尹必峰、鲁金忠、陈希章、张祯、胡永光、魏渊苏兆亮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1人) 干方群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1人) 孙长飞

建筑剩余经济寿命与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不一致时的处理

建筑剩余经济寿命与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不一致时的处理 一、住宅房地产 1、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大于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根据《物权法》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因此本次评估按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确定收益年限。 2、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小于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参照非住宅房地产同类情形确定。 二、非住宅房地产 1、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大于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 ①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无偿收回建筑 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中采用收益法测算相关规定“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超过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且出让合同等约定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非住宅房地产,收益价值应为按收益期计算的价值”。 经查阅估价对象所在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中约定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因此,本次评估按照土地使用剩余年限确定收益期限。 ②土地出让合同未约定无偿收回建筑 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中采用收益法测算相关规定“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超过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且出让合同等未约定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非住宅房地产,收益价值应为按收益期计算的价值,加建筑物在收益期结束时的价值折现到价值时点的价值”。 经查阅估价对象所在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

同中约定“由出让人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残余价值,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补偿”。因此本次评估收益期限为土地使用剩余年限,收益价值应为按收益期计算的价值,加建筑物在收益期结束时的价值折现到价值时点的价值。收益期结束时建筑物剩余价值计算公式为:建筑物在收益期结束时的价值=价值时点建筑完全重置价×(1+建筑物价指数)收益期年限×建筑成新率/(1+建筑报酬率)收益期年限其中:建筑成新率=[1-(1-R)×t/N]×100% R=建筑残值率;t=收益期结束时实际已使用年限;N=建筑经济寿命 (设定商业用房,在价值时点建筑经济寿命50年,已使用8年,剩余42年;土地使用年限40年,已使用10年,剩余30年) =3500×(1+2.0%)30×(1-38/50)/(1+7.5%)30 =3500×1.8114×0.24/8.7550 =173.79元/平方米 估价对象建筑为钢混一等结构,根据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确定2015年度苏州市房屋基本重置价格的通知》(苏住建房[2015]6号),基本重置价为2300元/平方米,残值率为0。考虑基础设施费、配套设施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等,经测算,本次评估建筑物完全重置价取3500元/平方米。 建筑物价指数根据近年来同类CPI指数,确定环比增长率为2.0%。 建筑报酬率采取安全利率加风险调整值法确定。安全利率是指无风险投资的收益率,选取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10月24日公布的五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2.75%作为安全利率。目前在当地房地产投资存在一定风险,综合分析该市社会经济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状况对房地产投资的影响程度,以及投资该对象的风险性、流动性、管理的困难性出发,考虑到通货膨胀等因素,确定风险调整值为4-5%,由此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最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工作,有序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显化土地资产价值,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集约利用,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x39号令)和《xxx 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将位于x精细化工基地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向社会公开出让,为确保出让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平地(G)〔X〕-17号 1?权属情况。 该宗出让用地总面积x平方米,已经人民政府(x〔X〕150 号)文件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界址清楚,权属明确。 2?宗地位置、面积及出让条件。 该宗地位于x精细化工基地内,东邻未利用地,南邻未利用地,西邻精细化工南路延伸段中心线,北邻纬一路中心线,面积x 平方米(合x亩),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x平方米,未利用地x 平方米,净地出让。 3?规划用途及设计条件。

按照x县城市建设规划站出具的x精细化工基地二期1-16# 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该宗地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塑料制品业),其他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为: 投资强度:》625万元/公顷; 容积率:》1.1 , <1.2 ; 建筑密度:》30% , <40% ; 绿地率:》15% , <20%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所占比重:< 7%。 4.土地出让年限、建设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该宗地出让年限为:50年。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一年建设完成。 5?出让宗地价格、竞买保证金。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x39 号令)的规定,x正联土地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宗地进行了评估,评估地价为31元/川。 经研究,决定该宗地以31元/川出让,该宗地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Y 41.35万元(大写:肆拾壹万叁仟伍佰元整)。增价幅度为Y 2.0万元(大写:贰万元整)及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Y 41.35万元(大写:肆拾壹万叁仟伍佰元整)。 二、出让方式 按照《xxx 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 委托xxx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出让以上宗地国有建设

第14讲_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

第五单元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单元考点框架 考点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P58) 1.创设取得(一级市场) (1)除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公共设施以及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外,其他对集体土地的建设利用,都必须先征归国有,然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创设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包括有偿出让和无偿划拨。 (3)用于商业开发的建设用地,不得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4)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 【2017年·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兴办乡镇企业需要对集体土地建设利用的,必须先将土地征归国有,然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B.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C.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优先考虑双方协议的方式,协议不成,则采取拍卖、招标方式 D.用于商业开发的建设用地,不得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答案】BD 【解析】(1)选项ACD:参考上文;(2)选项B:参考本单元考点2。 2.移转取得(二级市场)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的条件 ①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②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③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的条件 ①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②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不得转让的房地产 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的; ②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③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④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⑤权属有争议的; ⑥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3.登记 (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转让、互换、出资、赠与,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转移。 (2)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2016年·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A.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B.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投资开发,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C.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D.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0%以上 【答案】ABC 【解析】选项D: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考点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P60) 1.期限 (1)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2)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①居住用地70年; ②工业用地50年; 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④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⑤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3)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4)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5)非住宅建设用地 ①期满如需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 ②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③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取得土地的方式有哪些,使用年限有什么规定-

取得土地的方式有哪些,使用年限有 什么规定?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土地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类型,不同的土地类型有不同的取得方式。那么,取得土地的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年限有什么规定?土地的取得方式和使用年限有什么关系? 一、获得土地的方式有哪几种 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 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出让金:是指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3、国家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的行为。 4、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 二、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65小编为您整理有关取得土地的方式的内容,取得土地的方式会根据土地的不同种类和不同用途有不一样的规定。希望您在申请获得土地时,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政府征地程序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最新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征地补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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