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重庆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重庆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重庆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重庆工伤赔偿标准

2018年重庆市工伤赔偿内容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

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三、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

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3、关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

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等,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车的,应以普通硬座火车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软座、卧铺的,也应当容许,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其合理性。

3、在紧急情况下,还应当允许乘坐飞机,也要由受害人说明其正当理由。

五、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

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

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

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

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

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

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伤残津贴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

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

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五级12个月,六

级10个月,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2、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十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五级、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按月发给的伤残津贴为基数计发,初次领

工伤赔偿程序

工伤赔偿程序 一个工伤职工获得工伤赔偿最多需要经过11道法律程序: 首先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员工可以申请。 用人单位和员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 在确认为工伤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对劳动能力鉴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市级、省级)。 确认伤残等级后,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员工按照法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反之员工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二审)。 在法院判决后,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员工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要全部走完这些程序,不仅对于一般的工伤职工来说是复杂而难以操作的,就是对于很多法律人士来说也是费时费力的。现在将完整的流程描述如下,希望对朋友们有所帮助。 工伤赔偿流程: 一、工伤认定: 根据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由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填写《河南省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赵磊本人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 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书; (四)受伤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由于机动车事故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者相关处理证明;

(六)工伤事故报告、证人证言;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接到工伤认定申请或补正材料后,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制作《工伤认定决定》,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经办机构。 二、劳动能力鉴定 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劳动能力鉴定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 (二)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照片;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等诊疗资料; (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直系亲属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提供与工伤职工关系的证明。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三、工伤赔偿 (一)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商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1、住院伙食补助费 由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 2、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3、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4、辅助器具费

重庆工伤2021标准明细(最新)

2021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简表)

2020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2020年重庆市工伤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 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三、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

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1-10级、工亡)

更新版: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1-10级、工亡) 2018年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最新统计数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有了新变化,现结合司法实践,对工伤待遇中的一些问题做了补充,供参考! 一、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的哦!

(三)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二、需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社保部门多长时间受理

实用文库汇编之工伤赔偿协议及收条

*实用文库汇编之工伤赔偿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为甲方员工,乙方于年月日在项目发生伤害事故,造成,现经治疗已经康复。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妥善解决伤害赔偿事宜,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单方决定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双方同意一次性解决伤害赔偿事宜。 2.双方协议一致,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后续资料费、康复费、营养费等全部费用共计元;该款为乙方受伤一次性解决费用,甲方已支付元,余款元,余款由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支付给乙方。 3.本协议为一次性解决协议,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款项后,乙方与甲方的所有权利义务即结清,乙方与甲方不再具有劳动、劳务、雇佣等任何关系。有关乙方受伤涉及的一切赔偿或补偿事宜、劳动关系解除以及社会保险的相关事宜全部了结,甲方无需再向乙

方支付其他任何赔偿或补偿。 4.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相关部门或单位机构主张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其他任何赔偿,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甲方经营,如有违反,自愿向甲方支付赔偿违约金万元(大写:人民币元)并返还本次赔偿金人民币元。 5. 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自愿签订,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完全知晓自身的伤情等级及《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对赔偿明细的规定,若本协议中双方协商金额与法律法规规定有差异的,乙方自愿放弃差异部分。 6. 其他约定: 7.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自愿签订,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等行为,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8.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重庆市

上海2018年工伤事故处理流程与赔偿标准

上海2018年工伤事故处理流程与赔偿标准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第三,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规定三个渠道申请报告,既体现了工伤保险的权利与义务,也是防止企业瞒报漏报的措施。 2、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15日之内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在15~30天之内申请。在此时间之内,报告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 3、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和申请后,应抓紧调查取还,一般应在7日内,特殊情况下延至30日,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认定工伤以书面形式通知。调查取证材料要包括:职工申请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医院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和职业病的诊断书及有关资料;企业的工伤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 4、工伤争议处理:对两种争议应适用不同的程序。一是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应向法院上诉。二是企业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认支付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工伤事故处理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工伤事故赔偿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2017年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2017年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项目 待遇 备注 计算基数 月份比例 支付渠道 医疗期间 停工留薪 原工资 12个月 用人单位 经劳鉴委确认,可延长不超过12个月 医疗费用 实报实销 基金 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定后按范围报销 伙食补助 8元/天 《关于报销交通食宿费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通知》市外就医:交通费据实报销;伙食补助50元/人/天;住宿费100元/人/天 医疗终结 辅助器具

国家标准 基金 经劳鉴委确认,可以安装假肢、假眼、假牙、矫正器、轮椅等 护理费 完全护理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停工留薪期间由所在单位负责 大部分护理 40% 部分护理 30% 一至四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 本人工资 27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级 25个月 三级 23个月 四级

21个月 伤残津贴 一级 90% 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由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基金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级 85% 三级 80% 四级 75% 五至六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 本人工资 18个月 本人工资(同一至四级) 六级 16个月 伤残津贴 (保留工作) 五级 70%

用人单位 保留劳动关系,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放;并由用人单位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保费。其余同一至四级 六级 6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2个月 基金 六级 10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 60个月 用人单位 本人提出或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100%,9年以上不满10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六级 48个月 七至十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 本人工资

最新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标准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 甲方:XXX乙方:XXX 甲、乙双方因乙方工伤事故赔偿问题,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严格 按照本协议书条款执行: 1、乙方于今年进入甲方维修队任职杂工员工。于20XX年X月X日在XX市XXXXXXXXXXXX工程施工时,由于乙方擅自操作抽水机并导致其右手被严重挤伤(第2-5指毁损伤)。后甲方及时送往XX市XXXXX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治疗期间甲方派专人对乙方进行护理,并已支付其在工伤治疗期间的一切费用(含医疗费)。现已愈合出院。 2、现乙方要求甲方就上述工伤事故给予其赔偿并提出离职。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一次性工伤赔偿款(包括后续医疗费、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工伤期间工资、护理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现金付款),以终结双方有关工伤事故赔偿问题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并放弃追究甲方的一切法律责任。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不得就上述赔偿问题

另行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如乙方违背上述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3、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三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赔偿费,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赔偿款之日搬离甲方维修队。 4、本协议自签订时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按手模)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延伸阅读: 工伤事故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工伤索赔时效该是多久,工伤事故赔偿怎么计算

工伤赔偿协议书实用版

YF-ED-J596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工伤赔偿协议书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工伤赔偿协议书实用版 提示:该协议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用人单位:_____ 劳动者:姓名:_____,身份证号: _____,电话: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工伤保险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和〈陕西省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就劳动者伤残补偿事宜,达成 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时左右,_____在__________,做_________工作时,发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经西安市人社局认定,劳动者的此次事故属于工伤事故。 第二条经双方充分协商,劳动者同意放弃申请工伤伤残评定的权利,由用人单位参照有关标准给予劳动者相应的一次性补偿。 第三条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充分协商,劳动者同意由用人单位给予其如下工伤待遇: (1)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用为: __________; (2)误工费(含医疗期间及出院之后的康复期)为:__________;

2020年重庆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和方式

2020年重庆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和方式 第一章:赔偿标准 第二章:赔偿项目 第三章:赔偿计算方式 第四章:其他备注 2020版白皮书

第一章:赔偿标准 2020年重庆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一、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 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 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二、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

工伤赔偿流程的三个部分

工伤赔偿流程的三个部分 工伤赔偿流程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的鉴定和申请劳动仲裁。这三个部分的顺序不能颠倒,每个部分都有其相对应的流程,三个部分不能同时进行。下面大家来看看详细介绍。 工伤赔偿流程的第一个部分:工伤认定 在工伤赔偿流程中,工伤认定是前提,如果工伤得不到认定的话,也就不可能得到工伤赔偿了。工伤认定的流程是先向相关机构提交受伤职工的身体证明和病历证明等资料,这些资料包括职工的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出院证明原件和住院病历的复印件。然后到劳动保险行政部门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收到申请之后的二十天内做出认定决定,不管是否认定为工伤,都要将工伤认定决定送到认定申请人和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以及用人单位,同时还要抄送一份决定书到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认定申请人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如果不服认定结果可以在六十天内申请行政复议。

工伤赔偿流程的第二个部分:劳动能力鉴定 在工伤被认定后,就可以进行第二个部分:劳动能力鉴定了。由于严重的工伤会影响到受伤职工的劳动能力,所以就需要对受伤职工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以确定工伤对职工今后的工作起到哪些影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包括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也需要提交到相关部门。 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由市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鉴定申请后,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六十天内对受伤职工做出劳动能力鉴定,必要的时候,可以将做出鉴定结论的时间向后延长三十天。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应该同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不服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做的鉴定结论,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后的十五天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之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作出最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受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就可以领取到伤残证,伤残证是获得工伤赔偿的一个重要明证。在领到伤残证后,就可以根据伤残证的等级来计算工伤赔偿金了。所以如果一切顺利的话,领取到伤残证,就是工伤赔偿流程的最后一个步骤了。 工伤赔偿流程第三部分: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赔偿流程中还有劳动仲裁这一步,如果单位和个人因为工伤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申请人持工伤待遇赔偿申请书和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照片、身份证复印等身份证明,出院证明、住院病历等医疗证明及伤残证明。提交这些材料后,劳动仲裁部门就可对工伤赔偿做出仲裁决定,如果双方对仲裁决定不服,可

最新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渝劳社办发〔2004〕211号文件 待遇一览表 项目待遇备注 计算基数月份比 例支付渠道 医 疗期间停工留薪 12个月用人单位 最长24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 遇。 医疗费用 100%基金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 定后按范围报销 伙食补助本单位因 工出差住 院伙食补 助标准 70%用人单位 转院费用按本单位 因公出差 标准 用人单位交通、食宿费用 医 辅助器具按国家规 定标准(鉴 定委员会 确认) 基金假肢、假眼、假牙、矫正器、 轮椅 护 理 费 完全护理全市上年 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50%基金按月计发 大部分护理全市上年 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40%基金按月计发

疗终结 部分护理全市上年 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30% 基金按月计发 一 至 四 级 一次 性伤 残补 助金 一级本人工资 24个月基金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受 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 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 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300%或低于统筹地区平均 工资60%分别按比例计算。 二级本人工资 22个月基金 三级本人工资 20个月基金 四级本人工资 18个月基金 每月 伤残 津贴 一级本人工资 90%基金 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的,由工伤基金补差二级本人工资 85%基金 三级本人工资 80%基金 四级本人工资 75%基金 一次 性工 伤医 疗补 助金 一级全市上年 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20个月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 受伤达到一至四级伤残的, 其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可实行 一次性支付或长期支付两种 办法。一次性支付需由工伤 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 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终止 工伤保险关系。 二级全市上年 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18个月 三级全市上年 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16个月 四级全市上年 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14个月

2019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2019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1~10级、工亡)2019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官网公布《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根据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即2019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9251元×20=785020元。 一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 (三)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二需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018年重庆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重庆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重庆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2018年重庆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资×9个月; 2、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 用合同为前提)=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 用合同为前提)==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4、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转院费用、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具体为: (1)医疗费:按100%享受。 (2)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国家规定享受,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4个月,在此期间的 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享受。 (4)转院费用: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享受。 (5)生活护理费:依据鉴定结论享受不同待遇分完全护理、大部分护理、部分护理三个等级。完全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享受。大部分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 工月平均工资的40%享受。部分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享受。 (6)辅助器具费:按国家标准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工伤医 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重庆九级工伤赔偿项目 2018年重庆市九级工伤赔偿项目有: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 3、辅助器具费用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7、停工留薪期工资 8、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9、转院费用 重庆九级工伤计算方式 2018年重庆市九级工伤赔偿计算:

工伤赔偿协议及收条

工伤赔偿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为甲方员工,乙方于年月日在项目发生伤害事故,造成,现经治疗已经康复。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妥善解决伤害赔偿事宜,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单方决定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双方同意一次性解决伤害赔偿事宜。 2.双方协议一致,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后续资料费、康复费、营养费等全部费用共计元;该款为乙方受伤一次性解决费用,甲方已支付元,余款元,余款由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支付给乙方。 3.本协议为一次性解决协议,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款项后,乙方与甲方的所有权利义务即结清,乙方与甲方不再具有劳动、劳务、雇佣等任何关系。有关乙方受伤涉及的一切赔偿或补偿事宜、劳动关系解除以及社会保险的相关事宜全部了结,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赔偿或补偿。 4.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相关部门或单位机构主

张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其他任何赔偿,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甲方经营,如有违反,自愿向甲方支付赔偿违约金万元(大写:人民币元)并返还本次赔偿金人民币元。 5. 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自愿签订,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完全知晓自身的伤情等级及《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对赔偿明细的规定,若本协议中双方协商金额与法律法规规定有差异的,乙方自愿放弃差异部分。 6. 其他约定: 7.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自愿签订,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等行为,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8.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重庆市

重庆工伤2020标准明细(最新)

2020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简表)

2020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2020年重庆市工伤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 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三、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重庆市已缴工伤保险工伤等级赔付标准 ——李玉霞工伤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重灾区,其案件难易程度在法律工作者眼中却只能排到初级。因为我国的法律在这类纠纷中已经非常成熟,其赔偿标准已经精确到每个项目的计算数据都有法可依。现列举出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后,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分别应承担的费用及依据,以供有需要的人士作为参考。 注:若用人单位未缴工伤保险,本篇所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所有费用均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条,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市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费; (十)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支出。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计算方式: 一、医疗费 1、工伤保险条例30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在目前实践中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二、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市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批准到市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标准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费用 辅助器具一般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劳动者自付。 五、定残后的护理费(鉴定结论出具后)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六、一级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工伤赔偿的完整流程

工伤赔偿的完整流程 第一步,工伤认定申请程序 1.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2.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部门可以根据情况依法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劳动部门受理了申请应在60日内作出了工伤认定结论,如果不予受理,则进入下一步不予受理的诉讼程序。 第二步,不予受理的行政诉讼程序 1.劳动者对劳动部门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劳动部门受理其工伤认定的申请。 2.行政诉讼一审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 3.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行政诉讼二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是支持职工的诉讼请求,那么案件进入到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的程序。 第三步,工伤认定程序 劳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后,如果单位提出异议,认为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实践中劳动部门往往要求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构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确认劳动关系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该先进行劳动仲裁。于是,案件将进入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程序。 第四步,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程序

劳动者申请仲裁后,仲裁机构应当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书,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作出裁决。但是不服该裁决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于是,案件进入到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程序。 第五步,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程序 1.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一审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 2.任何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是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能是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假设是劳动者胜诉,即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凭该判决要求劳动部门恢复工伤认定程序。案件再次进入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第六步,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劳动部门恢复工伤认定后,可以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核实到的情况,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认定的结论可能是认定为工伤,也可能是认定不构成工伤。 收到工伤认定结论后,任何一方对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和或在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案件可能进入到行政复议程序。 第七步,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 工伤认定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案件可能又进入到行政诉讼程序。 第八步,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程序 1.申请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复议结论或者工伤认定结论,或者判决劳动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一审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 2.任何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假设法院最终维持了劳动部门构成工伤的认定结论,下一步进入到工伤赔偿

2020最新工伤赔偿流程及赔偿标准

2020最新工伤赔偿流程及赔偿标准 2020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根据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有了新变化,现结合司法实践对工伤待遇中的一些问题做了补充,供参考! 一、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的哦! (三)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重庆市工伤赔偿一览表(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最新工伤赔偿一览表 根据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82号文、渝劳社办法(2004)211号文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586号令 2011年1月1日实施项目待遇备注 计算基数月份比 例支付渠道 医疗期间停工留薪12个月用人单 位 最长24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 不变,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医疗费用100%基金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定 后按范围报销 伙食补助本单位因工出差住 院伙食补助标准 70%用人单 位 转院费用按本单位因公出差 标准 用人单 位 交通、食宿费用 医疗终结 辅助器具按国家规定标准 (鉴定委员会确认) 基金假肢、假眼、假牙、矫正器、轮 椅 护理 费 完全护理全市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50%基金按月计发 大部分护理全市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40%基金按月计发 部分护理全市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30%基金按月计发 一至 四级 一次性伤 残补助金 一级本人工资27个月基金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受伤 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 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 职工平均工资300%或低于统 筹地区平均工资60%分别按比 例计算。 二级本人工资25个月基金 三级本人工资23个月基金 四级本人工资21个月基金 每月伤残 津贴 一级本人工资90%基金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由工伤基金补差,退休后以养老 保险代替,养保比津贴低,基金 补足 二级本人工资85%基金 三级本人工资80%基金 四级本人工资75%基金 一次性工 伤医疗补 助金 一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20个月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 伤达到一至四级伤残的,其工伤 保险长期待遇可实行一次性支 付或长期支付两种办法。一次性 支付需由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二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18个月 三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16个月

工伤处理流程及理赔流程

工伤处理流程及理赔流 程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一、工伤保险处理流程及理赔流程 总体分为四个流程: 1、知悉工伤事故损害的发生。 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在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案(节假日、周日顺延);伤者到工伤保险指定医院; 2、提出工作认定申请。 首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其次,工伤申请认定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再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3、启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首先,要根据哪些应当认定为工伤,哪些不应当认定为工伤,哪些视为工伤等来认定。 其次,劳动能力签定程序, 一是申请条件是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是申请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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