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方法及其改进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方法及其改进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方法及其改进

□财会月刊·

全国优秀经济期刊.中旬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

银监会于2010年2月12日发布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与同时发布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之前已经实施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为贷款管理和融资业务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成为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主要从规范贷款业务流程的角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了监管要求,其核心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测算借款人的营运资金需求量,审慎确定借款人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并据此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量超额放贷。二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流动资金的支付和贷后管理,加强对回笼资金的管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借款人经营、财务、信用、支付、担保等状况及融资渠道和数量的变化情况,准确地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

而在上述两个方面中,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是《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要义和精髓,银监会提出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方法,旨在引导银行通过对流动资金贷款的合理测算,做到既有效满足企业正常经营对流动资金贷款的需求,同时又有效防止超额授信问题。下面,本文对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方法作些分析。

一、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方法

从理论上讲,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一般来讲,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现金、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同时,它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响。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在制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方法时,总的思路是首先考虑借款人用于日常经营的营运资金需求量,再扣除其现有融资金额和能够投入到日常经营的自有资金数量,缺口即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其具体测算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营运资金量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在实际测算中,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的测算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第二步: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量、现有流动资金贷款量以及其他融资金额,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量-现有流动资金贷款金额-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金额

第三步:综合其他因素,确定最终流动资金贷款额度。①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地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②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财务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成员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总和原则上不能超过估算值。③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确保在交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方法及其改进

马春爱(博士)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商管理学院北京102249)

【摘要】本文深入分析了银监会颁布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的方法,认为该测算方法在测算基础、营运资金周转次数计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估算方面存在不足之处,并提出调整测算中的相关科目、改进营运资金周转次数计算方法和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的建议。

【关键词】流动资金

贷款需求量

测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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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财会月刊□.中旬易具有真实性、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的情况下,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额度。④对具有季节性生产单位(或自然人)的借款,可按每年的连续生产时段作为计算周期估算流动资金需求量,贷款期限应根据回款周期合理确定。

二、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方法的局限性

1.测算公式项目不全。《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公式,

主要考虑了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预付账款,而其他的项目包括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在测算中并没有体现,但是在现实中这些未纳入考虑的项目的重要性也不能忽视。

以2008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所有上市公司流动资金项目的平均数计算,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的4%,应付票据占流动负债的6%,尤其考虑到个别企业的流动资产结构和流动负债结构差异较大,如果仅仅考虑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并据此测算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差距较大。

2.营运资金周转次数的计算考虑不够周全。在《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测算公式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但对于某些具有特殊性经营的企业而言,

有可能出现分母小于0的情况。这里以国美电器2008年的有关数据为例。国美电器2008年年报的有关数据如下:销售收入为4588926万元,销售成本为4138122万元,平均应收账款余额为7141万元,平均存货余额为542827万元,平均预付账款余额为179818万元,平均预收账款余额为0,平均应付账款余额为1323725万元。据此计算出应收账款周转次数为643次,存货周转次数为8次,预付账款周转次数为23次,应付账款周转次数为3次。进而可得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0.6天,存货周转天数为47天,预付账款周转天数为16天,应付账款周转天数为115天。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47+0.6-115+16=-51.4(天)。

由上可知,国美电器营运资金周转次数计算公式中的分母周转天数出现负数,其主要原因是国美电器的应付账款数量过大,即其占有上游企业的资金量很大。进一步延伸分析可以发现,那些对上下游客户谈判能力强的企业,很可能由于占用了较多上下游企业的资金而使得自身的营运资金周转次数计算公式中的分母为负数。换言之,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公式对于在产业链中具有资金优势的企业不适用。

3.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估算不够精确。在公式“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量-现有流动资金贷款金额-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金额”中,减去自有资金明显不合理,因为根据资产与资金来源的匹配理论,企业自有资金必定会形成长期资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在公式中则将其视为形成流动资金的来源处理,据此测算出来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偏低,虽然有利于银行对贷款风险的控制,但也会导致银行对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

4.其他问题。运用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方法测算营

运资金的需求量时要使用上年度销售收入、上年度销售利润率等指标,而这些指标对于新设企业而言,是不具备的,这样,那些具有特殊情况的新设企业便被排除在流动资金贷款需求者之外,这显然有失公平。

三、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方法的改进

1.调整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的相关科目。考虑到流动资金贷款主要是满足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周转需求,在调整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的相关科目时,应以是否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直接有关且是否影响资金需求为标准,将与正常经营活动直接有关且影响资金需求的项目纳入测算公式,符合条件的科目主要是应收票据、应付票据,这两个科目作为企业在销货和购货中的基本债权债务,不仅符合条件,而且易于合理估算,因此应纳入测算公式,在测算中可以与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合并形成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进行统一计算。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由于通常因企业之间的资金占用而形成,与正常经营活动的相关性较弱,不应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确定对企业扶持力度的考虑因素,因而应排除在测算公式之外。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由于数额偏低,不适合纳入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公式,其影响作用建议在最后步骤“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中体现。

调整后营运资金周转次数计算如下: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款项周转天数-应付款项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应收款项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票据余额+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应付款项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票据余额+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2.改进营运资金周转次数计算方法。对营运资金周转次数的不同计算结果应区别对待,

即:若计算时分母为正,则按照正常的计算过程测算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若计算时分母为负,则按照同行业营运资金周转次数的最大值确定企业的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3.调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根据上述分析,宜将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修改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中用于流动资金的额度-现有流动资金贷款金额-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金额”。如果在实务操作中企业难以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证实在经营过程中自有资金中用于流动资金的额度,则可以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确定。

4.提出特殊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计算框架。由于新设企业某些条件如上年度销售收入、上年度销售利润率等指标难以满足流动资金贷款要求,因此应对此类特殊情况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专门提出方向性指导意见,在可能的情况下给出具体测算办法。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2010-02-12

2.韩雪萌.加强监管促进贷款业务健康规范发展.金融时报,201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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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测算

附件: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一般来讲,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同时,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当期财务报告和业务发展预测,按以下方法测算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一、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二、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三、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 (二)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 (三)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用途和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以此为准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一般来讲,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同时,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当期财务报告和业务发展预测,按以下方法测算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一、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二、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三、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

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是指生产经营性项目投产后,为进行正常生产运营,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需的周转资金。流动资金估算一般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个别情况或者小型项目可采用扩大指标法。 ㈠分项详细估算法 流动资金的显著特点是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周转,其周转额的大小与生产规模及周转速度直接相关。分项详细估算法是根据周转额与周转速度之间的关系,对构成流动资金的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在可行性研究中,为简化计算,仅对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四项内容进行估算,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现金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本年流动资金-上年流动资金估算的具体步骤,首先计算各类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年周转次数,然后再分项估算占用资金额。 1.周转次数计算 周转次数是指流动资金的各个构成项目在一年内完成多少个生产过程。 周转次数=360天/最低需要周转天数

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最低周转天数,可参照同类企业的平均周转天数并结合项目特点确定。又因为: 周转次数=周转额/各项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 如果周转次数已知,则: 各项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周转额/周转次数 2.应收账款估算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对外赊销商品、劳务而占用的资金。应收账款的周转额应为全年赊销销售收入。在可行性研究中,用销售收入代替赊销收入。计算公式: 应收账款=年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3.存货估算 存货是企业为销售或者生产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物资,主要有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维修备件、包装物、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等。为简化计算,仅考虑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并分项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存货=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产成品 外购原材料占用资金=年外购原材料总成本/原材料周转次数 外购燃料=年外购燃料/按种类分项周转次数

流动资金测算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银监会于2010 年 2 月 12 日发布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与同时发布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之前已经实施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为贷款管理和融资业务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成为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主要从规范贷款业务流程的角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了监管要求,其核心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测算借款人的营运资金需求量,审慎确定借款人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并据此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量超额放贷。二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流动资金的支付和贷后管理,加强对回笼资金的管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借款人经营、财务、信用、支付、担保等状况及融资渠道和数量的变化情况,准确地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 而在上述两个方面中,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是《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要义和精髓,银监会提出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方法,旨在引导银行通过对流动资金贷款的合理测算,做到既有效满足企业正常经营对流动资金贷款的需求,同时又有效防止超额授信问题。下面,本文对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方法作些分析。 一、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方法从理论上讲,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一般来讲,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现金、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同时,它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响。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在制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方法时,总的思路是首先考虑借款人用于日常经营的营运资金需求量,再扣除其现有融资金额和能够投入到日常经营的自有资金数量,缺口即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其具体测算分为三个步骤:

流动资金需求测算公式

流动资金需求测算公式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附件: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一般来讲,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同时,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当期财务报告和业务发展预测,按以下方法测算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一、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二、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三、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 (二)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 (三)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况下,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额度。

如何确定营运资金量

2010年2月,银监会颁布实施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其中对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提出了参考公式。由于农村信用社服务的对象多数为中小企业,企业提供的报表不真实、不规范情况较多,这也给办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信贷员出了一道不小的难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求我们的信贷员更要加强贷前尽职调查,并根据借款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的分析和使用数据,而不能仅仅局限于财务报表数据,应注重实际调查情况,合理确定数据取值,本人在近期组织“三法一指引”培训过程中得出几点心得,与各位同仁一起切磋探讨。 如何确定营运资金量 营运资金量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管理办法给出了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的参考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在实际使用中,我们要根据借款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地分析和使用数据,而不能仅仅局限于财务报表数据,而是要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合理确定数据取值。 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该比率的预定要有理有据,既要符合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规律和趋势,又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阶段、规划及可实现性进行确定。最重要的是预测的增长水平要与企业现有

的生产能力以及市场承受能力匹配,如果仅仅是为了达到需求量的测算而确定很高的增长率是非常不合理的。比如对于成立时间不长的企业,预计其销售收入增长率达到100%,与处于新生阶段的企业需要采取拓展策略的情况相吻合,但伴之而来的是高风险经营,此类企业应谨慎介入;对于已进入稳健期经营的企业,其增长率能达到10%至20%已经是非常不错的业绩,再预计更高的增长率可以说只是仅仅是为了达到更高的流动资金需求量而已。因此可以看出,我们预测时要对数据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充分验证,才能更加合理确定营运资金量并符合企业发展的实际。 如何确定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公式为: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要想贷款额度确定合理,必须弄明白公式中的各项目所包含的具体内容。 1、自有资金:任何企业从事经营活动,都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自有资金包括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及经营中形成的积累,如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它反映了所有者的权益。但是自有资金投入的方向不仅限于日常经营周转,还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投入、购买土地使用权等,这部分资金投入后,就势必减少流动资金的周转量,因此公式中的自有资金是指企业用于

如何正确又恰当地测算流动资金贷款需求

如何正确又恰当地测算流动资金贷款需求? 信贷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会碰到测算流动资产贷款需求的问题。银监会提供的测算公式如下: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上述公式并不复杂,但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很多奇葩的测算案例: 案例一:负负得正 借款人报表中存货和应收账款的金额较低,而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的金额较高,前后之差为负值,这样,计算出的营运资金周转次数为负,营运资金量为-2000万元。但业务部门表示借款人需投入约4亿元支持子公司的项目建设,所以公式中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为-40000万元,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需求为-2000万元-(-40000万元)=38000万元。 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是指借款人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如发行债券、股东借款、融资租赁等)获得的用于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属扣除项,最低值为0。如果取负值,则意味着其他方面

的支出将占用企业的营运资金。借款人其他方面(如对外投资、项目建设)存在资金缺口,不能用流动资金贷款弥补,否则属贷款挪用,违反贷款用途的要求。 还有一种“负负得正”的情形:借款人短贷长用,流动资产远低于流动负债,按照“自有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的公式计算出自有资金为负,然后“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负负得正,就得出一个较大的数字,再套入“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需求。而从测算流贷需求的本质上讲,如果借款人没有能够投入流动资金的自有资金,则此处的自有资金取值应该为0,不应取负值,否则同样属于利用流动资金贷款弥补其他用途的资金缺口。 案例二: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小于1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的计算公式为: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有的项目在测算中,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畸高,应收账款接近甚至超过全年销售收入,存货远高于全年成本,得出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小于1,再套入“营运资金量=预计销售收入×(1-销售利润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由此得出营运资金量是全年销售收入的数倍,再得出需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结论。 这种测算反映出该企业的大量资金被应收帐款和存货占用,

流动资金需求中自有资金如何测算

流动资金需求中自有资金如何测算 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对银行客户经理对企业流动资金需求的测算带来一定影响,有的很多企业测算出负数,与实际不符。如何如测算呢?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给了参考方法: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 一、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二、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测算不准(出现负数)的原因分析: 1、银监会出台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公式,完全是建立在理想企业财务报表基础上的,也就是除了公式中所考虑到的存货、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其他的流动项目如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其他应收、应付票据、其他应付、应付薪酬、应付税金等在报表中占比极少,而在现实的报表中往往是这些不考虑的科目占比较

大,因此完全按照银监会公司测算出的需求量与实际差距较大。 2、中小企业财务制度很多不健全,按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测算出的营运资金量、自有资金量大多不准确,造成最终测算得出的银行可授信额度无实际参考价值。财务核算不规范,部分中小企业存量流动资金贷款被固定资产投资所占用,造成测算的银行可授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与企业实际所需存在较大偏差。如,很多中小企业都是民营企业,以家族式经营为主,往往通过隐藏销售收入和利润来减少交税,同时企业利润多被老板抽资用于私人支出或对外投资,再以个人投资的方式反映至“其他应付款”内,造成企业财务“公私不分”,进而造成测算结果与实际结果偏差较大。自有资金用作固定资产,“短贷长用”的情况很普遍。 3.有些企业为征地等方面需要虚增实收资本,造成测算时企业自有资金较多的假象,而实际自有资金不足。 测算中应考虑的因素: 1、《办法》中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 (二)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

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

1、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 测算公式 营运资金需求=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案例分析: 某企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需测算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合理需求量。企业部分财务数据如表一所示。 其他资料:

第一,贷款申请年度的企业销售收入总额为10亿元,销售成本为7亿元,销售利润率约为30%; 第二,企业预计第二年的销售收入增长率为10%; 第三,企业拥有的自有资金2000万元; 第四,企业近期内有一笔500万元的短期贷款需归还; 第五,企业目前主要是通过银行贷款来筹措营运资金。 测算过程如下: ①估算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360/(83.31+63.10-81.00+23.14-20.70)=5.39(次) ②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100000×(1-30%)×(1+10%)/5.39=14285.71 ③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

企业流动资金需求估算计算

企业流动资金需求估算 流动资金估算的基础:营业收入、经营成本 (了解)扩大指标估算法 1计算公式: 流动资金=年营业收入额×营业收入资金率 流动资金=年经营成本×经营成本资金率 流动资金=年产量×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额 (熟悉)分项详细估算法 1 计算公式: 流动资金=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存货+ 现金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 本年流动资金- 上年流动资金 2 估算步骤:确定各分项最低周转天数,计算各分项年周转次数,估算占用资金额 1)确定周转天数 2)年周转次数计算:年周转次数=360/最低周转天数 3)流动资产估算 ①存货估算: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产成品 ②应收账款估算 ③现金估算 页脚内容1

④预付账款估算 4)流动负债估算 ①应付账款估算 ②预收账款估算 企业流动资金需求量计算方法及公式 要了解借款人公司的短期融资需要,贷款人员必须了解公司的营运周期与现金周期,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营运周期=存货周转天数+应收帐款周转天数 现金周期=营运周期-应付帐款周转天数 现金周期是借款人公司付出购货的现金与收到销货的现金之间的天数。公司在这段时期内可能需要短期融资,银行信贷人员从营运周期和现金周期确定公司的资金需求,监控贷款的用款及还款的执行。现金周期结束时,借款人公司应该收回现金,偿还银行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额核定可参考以下方法: (1)、存量分析方法 ①、估算未来一年的销售收入总量:根据企业前几年的销售收入及其增长情况,未来一年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扩大情况,市场容量及其变动情况,营销策略及销售计划,市场份额及其变动情况等,综合预测未来一年的销售收入,及达到该销售数量、金额的可行性、合理性。 ②、估算达到该销售收入的销售成本:根据企业前几年的毛利率水平及其变动情况,合理估算未来一年的毛利率水平,再根据销售收入预测值倒推出销售成本。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毛利率(历史)=[销售利润(即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收入]×100% 页脚内容2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银监)

附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一般来讲,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同时,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当期财务报告和业务发展预测,按以下方法测算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一、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二、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三、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 (二)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 (三)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况下,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额度。 (四)对季节性生产借款人,可按每年的连续生产时段作为计算周期估算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应根据回款周期合理确定。

流动资金测算方法之分项详细估算法

流动资金测算方法之分项详细估算法 对流动流动构成的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在可行性研究中,为简化起见,仅对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4项内容进行估算,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现金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本年流动资金—上年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测算的具体步骤,首先计算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年周转次数,然后再分项估算占用资金额。 1)周转次数计算 周转次数计算公式为:周转次数=360/最低周转天数 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最低周转天数,参照类似企业的平均周转天数并结合项目特点确定,或按部门(行业)规定计算。 2)存货估算 存货是企业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货物,主要有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修理用备件、包装物、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等。为简化计

算,仅考虑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并分项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 存货=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产成品 外购原材料占用资金=年外购原材料总成本/原材料周转次数 外购燃料=年外购燃料/按种类分项周转次数 在产品=(年外购原材料+年外购燃料+年工资及福利费+年修理费+年其他制造费用)/在产品周转次数 产成品=年经营成本/产成品周转次数 3)应收账款估算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已对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尚未收回的资金,包括很多科目,一般只计算应收销售款。计算公式为: 应收账款=年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4)现金需要量估算 项目流动资金中的现金是指货币资金,即企业生产运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一部分资金,包括企业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计算公式为: 现金需要量=(年工资及福利费+年其他费用)/现金周转次数 年其他费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以上3项费用中所含的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维护费、摊销费、修理费) 5)流动负债估算

资金需求测算

如何测算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一般来讲,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同时,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当期财务报告和业务发展预测,按以下方法测算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 1、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2、营运资金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净额/(平均流动资产-平均流动负债) 以上两个公式均没有问题,个人倾向于使用公式2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测算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测算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016-10-11 来源:zhangyuef_lsuxi的博客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是《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后,银监会监 管商业银行授信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但如何量化测算借款人的营运资金需求量,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总额,《办法》只给出了参考方法, 对参考方法里面的一些具体指标,如预期销售收入、销售利率的测算,自有资 金的确定等,都没有进行明确界定。笔者根据实际工作经验,认为要做到准确 测算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必须掌握以下四个要点。 一、是正确理解办法中所提营运资金的概念。 广义的营运资金又称总营运资本,是指一个企业投放在流动资产上的资金,具 体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应收账款、存货等占用的资金。狭义的营运资金是指 某时点内企业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银监会《参考方法》里营运资金 与上述的概念均有所不同,其需求量的计算并没有考虑到货币资金、应收票据、短期投资、其他应收款和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 内容,笔者认为实际计算中可以根据上述科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减,如承兑汇 票占用余额较大的,可以考虑在计算流动资金周转次数的公式中增加应收、应 付票据的周转天数。 附: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 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 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应收票据周转天数-应付票据 周转天数) 二、是合理确定两个预测数据:即预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和销售利润率的确定。销售收入增长率预测一般不超过当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对应行业、规模的销售增长率的优秀值,或企业前三年的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新企业可以比照同行业、同规模企业,按实际情况预测; 销售利润率是指毛利率,一般不超过当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对应行业、规模的 主营业务利润率或销售率的平均值,或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利润率或销售利润 率的平均值,新企业可以比照同行业、同规模企业,也可根据项目评估报告 (或可研报告)确定。 三、是分清流动资金贷款计算公式中三个减数所包含的范围。 减数一流动资金贷款:包括各家银行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敞口部分; 减数二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包括股东借款、发债、职工集资、财政补贴、融资租赁购入的小型设备、发行股票、非金融机构融资等; 减数三自有资金:主要是指所有者权益中用于资金日常营运的部分即自有流动 资金。 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四、是掌握计算公式中自有资金的三种计算方法。 这是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测算的核心,针对不同的企业选择不同的自有资金的计 算方法是准确测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的关键。 方法一,自有资金=货币资金,这是最简单的计算方法,也是最不准确的计算方法,应谨慎使用。适应范围:计算期无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且已进入稳定发展周期的企业; 方法二,自有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这是最常用的方法,主要适应计算期 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且无中长银行借款的企业,一般贸易性企业均可采用 此方法计算; 方法三,自有资金=企业所有者权益+长期负债-长期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其它资产、长期待摊),该方法与方法二大同小异,主要适应资 产负债比较复杂的集团客户和大中型企业等,一般生产型企业也可以采用该方法。

流动资金测算办法

流动资金测算办法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八条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第九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流动资金贷款测算参考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流动资 金贷款测算参考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制定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那么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是多少?下面请看给大家分享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流动资金贷款测算参考。 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一般来讲,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同时,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当期财务和业务发展预测,按以下方法测算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一、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 (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二、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三、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流动资金测算

流动资金估算 一、流动资金概念 流动资金是指项目运营期内长期占用并周转使用的营运资金,不包括运营中临时性需要的资金。 项目评价中所需流动资金是从流动资产中扣除短期信用融资(应付账款)后的流动资金。即应考虑应付账款对所需筹措流动资金的抵减作用。某些有预收账款的项目,还应同时考虑预收账款对流动资金的抵减作用。 二、流动资金估算的基础 流动资金估算的基础主要是营业收入和经营成本。因此,应在营业收入和经营成本估算之后进行流动资金估算。 三、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估算方法包括扩大指标估算法和分项详细估算法,应依据行业或前期研究的不同阶段分别选用。 扩大指标估算法:简便易行,准确度不高;多在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采用,某些流动资金需要量小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也可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

分项详细估算法:工作量较大,准确度较高;一般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采用。 (一)扩大指标估算法 1.概念: 扩大指标估算法是参照同类企业流动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营业收入资金率)、或流动资金占经营成本的比例(经营成本资金率)、或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的数额来估算流动资金。 2.计算公式 (1)流动资金=年营业收入额×营业收入资金率 (2)流动资金=年经营成本×经营成本资金率 (3)流动资金=年产量×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额(二)分项详细估算法 1.概念: 分项详细估算法是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主要构成要素,即存货、现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项内容分项进行估算,最后得出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数额。 2.计算公式 (1)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流动资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现金

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财务知识 --> 广义的流动资金指企业全部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存货(材料、在制品、及成品)、应收账款、有价证券、预付款等项目。狭义的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金是企业项目投产后,为进行正常生产运营,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必不可少的周转资金;是企业理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现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等主要流动资金项目的管理方法,以达到节约合理使用流动资金、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提高使用效率,降低风险的目的。那么流动资金应该如何估算呢? 流动资金估算一般是参照现有同类企业的状况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个别情况或者小型项目可采用扩大指标法。 1、分项详细估算法 流动资产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存货、库存现金、应收账款和预付帐款;流动负债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流动资金等于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差额,计算公式为: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存货+现金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本年流动资金-上年流动资金 2、扩大指标估算法 扩大指标估算法是根据现有同类企业的实际资料,求得各种流动资金率指标,亦可依据行业或部门给定的参考值或经验确定比率。将各类流动资金率乘以相对应的费用基数来估算流动资金。一般常用的基数有营业收入、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和建设投资等。扩大指标估算法计算流动资金的公式为:

年流动资金额=年费用基数×各类流动资金率 延伸阅读: 流动资金测算的方法 流动资金估算 流动资金需求量测算的注意事项 理财规划师考试辅导: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流动资金及铺底流动资金的概念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流动资金计算方法

流动资金计算方法 流动资金是佛生产经营性项目投产后,为进行正常生产运营,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需的周转资金。个别情况或者小型项目可采用扩大指标法。流动资金估算一般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 1、扩大指标估算法 扩大指标估算法是一种简化的流动资金估算方法,一般可参照同类企业流动资金占销售收入、经营成本的比例,或者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的数额估算。虽然扩大指标估算法简便易行,但准确度不高,一般适用于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流动资金估算。 2、分项详细估算法 对流动流动构成的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在可行性研究中,为简化起见,仅对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4项内容进行估算,计算公式为: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现金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本年流动资金—上年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估算的具体步骤,首先计算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年周转次数,然后再分项估算占用资金额。 1)周转次数计算 周转次数计算公式为:周转次数=360/最低周转天数 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最低周转天数,参照类似企业的平均周转天数并结合项目特点确定,或按部门(行业)规定计算。 2)存货估算 存货是企业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货物,主要有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修理用备件、包装物、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等。为简化计算,仅考虑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并分项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 存货=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产成品 外购原材料占用资金=年外购原材料总成本/原材料周转次数 外购燃料=年外购燃料/按种类分项周转次数 在产品=(年外购原材料+年外购燃料+年工资及福利费+年修理费+年其他制造费用)/在产品周转次数 产成品=年经营成本/产成品周转次数 3)应收账款估算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已对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尚未收回的资金,包括很多科目,一般只计算应收销售款。计算公式为: 应收账款=年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4)现金需要量估算 项目流动资金中的现金是指货币资金,即企业生产运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一部分资金,包括企业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计算公式为: 现金需要量二(年工资及福利费+年其他费用)/现金周转次数 年其他费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以上3项费用中所含的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维护费、摊销费、修理费) 5)流动负债估算 流动负债是指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需要偿还的各种债务。一般流动负债的估算只考虑应付账款一项。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期限的确定方法分析

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期限的确定方法分析 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与期限的意义在银行业通常不受重视,流贷的风险更多的表现在资金流向的风险,但是,不合理的授信方案,即不合理的额度确定或者期限确定,会增加资金被挪用的风险。本文为大家探讨下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与期限如何确定,以防范风险。 信贷贷前调查的核心往往放置于调查客户的第一还款来源是否充足,这没有错,但是在流动资金贷款调查之前,我们更要了解为什么要调查?是因为企业有信贷需求我们才有了调查的举动,因此,为什么企业有这种需求呢?这是我们调查的初衷,在调查完这个原因之后才有了企业的第一还款来源是否充足的问题。一般的信贷理念是,企业的信贷需求大概分为四种:缺口型信贷需求、扩大消费型信贷需求、理财型信贷需求与供应链信贷需求。我们日常碰到的多为缺口型信贷需求。由于多数银行都要求企业的成立年限或者是持续经营一定年限以上,从而便产生了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企业之前能够正常经营,现在却不行? 对于缺口型的客户来说,存在着以下一些情况: 客户经营规模的扩大,导致了资金缺口。一个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应该是循序渐进的,一般保守(或者说合理的)的做法是通过之前的经营积累的未分配利润

(或者可扩大到留存收益)不断进行投入,慢慢的扩大生产规模。由于企业生产存在着规模效益,随着前期基础建设的建成,之后的扩大规模投入的资金是远小于建厂时的投入的。也许企业连续的经营累积的未分配利润(留存收益)还不足以新上一条生产线,那么这之间的差额,便要通过银行信贷进行解决。许多贷前调查忽略了客户在扩大规模时应先投入积累未分配利润(留存收益),而认为客户扩大规模的资金总需求全部为信贷需求。这是不正确的,对于银行 来说,调查客户是否投入积累的未分配利润(留存收益),这么做的好处是使企业在扩大规模的时候有了自有资金的投入,银行信贷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作为配套资金(补充资金)。 实际生活中,我们还会遇到非扩大再生产而产生的缺口型信贷需求。比如,因购置新固定资产而需补充流动资金的,因经营周期变化而产生缺口的。简单而言,前一类尚可归类至扩大生产型的,当新固定资产投入大于未分配利润(留存收益)时,产生的缺口需由银行提供。对于经营周期变化,主要是生产周期与现金回收周期的变化。企业的生产资金投入初期主要来自于自有资金投入与压付的上游货款(应付账款),资金占用主要是购买原料存货、固定资产投入以及为下游垫付的应收款。因此,企业的资金需求决定于生产周期与现金回收周期的变化,即取决于以下四个指标:应付账款周期、应收账款周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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