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改革研究课题申请书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改革研究课题申请书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改革研究课题申请书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改革研究课题申请书

一、申请课题名称:

二、基本情况

三、课题负责人及其他主要成员近期研究成果

四、课题研究方案(主要内容、研究方法、时间保证等,可另附页)

五、课题组所在单位意见

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

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发〔2017〕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7年4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全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义重大。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现就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思路,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动力、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为重点,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扩大开放,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突出重点难点,突出抓好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推动改革精准落地,提高改革整体效能,扩大改革受益面,更好发挥改革牵引作用,更好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引导市场预期,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满足需求,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根本途径是深化改革。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短期和长期的关系、减法和加法的关系、供给和需求的关系,加快推动各项改革落地。 用改革的办法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推动五大任务有实质性进展。扎实有效去产能。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持续推动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职工安置、债务处置、资产处理等政策及市场化退出机制,确保职工平稳转岗就业。因城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发改投资 [2012]249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发改投资〔2012〕2492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南第一条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简称“项目”下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项目单位在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时,应当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查找并列出风险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提出采取相关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建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应当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重要内容并设独立篇章。 第四条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分为三级: 高风险:大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中风险: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强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 低风险:多数群众理解支持但少部分人对项目有意见,通过有效工作可防范和化解矛盾。 第五条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指定的评估主体组织对项目单位做出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开展评估论证,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公示、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分析判断并确定风险等级,提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各方面意见及其采纳情况,风险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申报文件中,应当包含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并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时,可以根据情况在咨询评估委托书中要求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提出咨询意见。 第八条评估主体作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项目的重要依据。评估报告认为项目存在高风险或者中风险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不予审批、核准和核报;存在低风险但有可靠防控措施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并应在批复文件中对有关方面提出切实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的要求。 第九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作出批复,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或者重大损失等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评估主体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评估导致决策失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或者重大损失等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 第十一条各级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建立健全本地区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的申报项目执行本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发改投资【2006】1325号)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 知 发改投资[2006]1325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建设厅(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中央管理企业: 现将修改后的《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若干规定》、《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和《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印发给你们,请在开展投资项目经济评价工作时借鉴和使用,并将使用中的问题和建议随时告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和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993年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和参数的通知》(计投资[1993]530号)所发布的《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若干规定》、《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和《中外合资经营项目经济评价方法》等文件停止使用。 附件:一、《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若干规定》 二、《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略)

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七月三日 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类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是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引导和促进各类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投资结构,减少和规避投资风险,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四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应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以及行业、地区发展规划的要求,在项目初步方案的基础上,采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对拟建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为项目的科学决策提供经济方面的依据。 第五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包括财务评价(也称财务分析)和国民经济评价(也称经济分析)。 财务评价是在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的前提下,从项目的角度出发,计算项目范围内的财务效益和费用,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和清偿能力,评价项目在财务上的可行性。 国民经济评价是在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的前提下,从国家经济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计算项目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分析项目的经济效率、效果和对社会的影响,评价项目在宏观经济上的合理性。 第六条建设项目经济评内容的选择,应根据项目性质、项目目

教育研究课题指南、申报书及汇总表

附件1: 2015年度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一、基础教育教学类 (一)重点课题 1.中小学公民核心素质教育实践研究 2.基于核心素养提升的育人模式创新研究 3.基于新技术新媒体的教学方式创新研究 4.基于网络技术的中小学英语“3A课堂”教学范式与特色课程教学实践研究 5.基于网络技术的中小学语文阅读与写作及效率评价模式研究 6.基于网络技术的中小学英语听说读写及效率评价模式研究 7.中小学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融合的研究与实践 8.中学(初中、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研究与实践 9.中学(初中、高中)信息技术网络方式考试研究与实践 10.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中小学英才教育模式研究 (二)一般课题 1.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教育管理创新研究 2.山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教学现状研究 3.城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教学现状研究 精选范本

4.“特长生”的发现与培养研究 5.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研究 6.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途径研究 7.家校共育幼儿的途径与功能研究 8.幼儿园一日生活制度研究 9.特色学校建设研究 10.特殊学校课程建设研究 11.地方课程教材开发研究与实践 12.校本课程教材开发研究与实践 13.中小学不同版本学科教材比较研究 14.中小学公民传统文化素质教育研究 15.中小学公民审美素质教育研究 16.中小学公民法治素质教育研究 17.中小学公民国际理解教育研究 18.中小学公民爱国主义教育研究 19.中小学品格教育研究 20.中小学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研究与实践 21.中小学写字、书法教学研究与实践 22.中小学英语听说教学研究与实践 23.中学(初中、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教学研究与实践 24.中学(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研究与实践 25.中学(初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与实践 精选范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年9月15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2002年10月,我委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印发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为有利于《办法》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删去计价格[2002]1980号文第二自然段的内容。 二、将《办法》第十条中“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三年九月十五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2009-07-31 16:49 - 阅读:2700 - 评论:0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六条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 第七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招标代理业务性质分为: (一)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服务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二)原材料、产品、设备和固态、液态或气态物体和电力等货物及其附带服务的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三)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保险等工程和货物以外的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第八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九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第十条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 工程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货物招标和服务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收取代理费用和出售招标文件后,不得再要求招标委托人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业务中有超过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招标委托人就所增加的工作量,另行协商确定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委托的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招标投标管理职能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第38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汽车生产企业产品外部标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汽车生产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贯彻《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汽车产品外部标识”是指注册商品商标、生产企业名称、商品产地、车型名称及型号、发动机排量、变速箱型式、驱动型式及反映车辆特征的其他标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面向国内市场销售的汽车。对在中国境内生产的面向国外市场的汽车和进口汽车不做统一要求。 第四条汽车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的标注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二章标识的标注 第五条国产汽车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当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商品商标。 第六条国产乘用车、商用车、挂车在车身尾部显著位置(在保险杠之上的后部车身表面)上,应标注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商品商标、车型名称等。如果标注商品图形商标,则应标注于车身尾部外表面的左右中间位置(车身尾部带备用轮胎架或车身后部左右开门的车辆除外)。 汽车生产企业的合资各方如将各自中文汉字名称的简称进行组合或将各自注册的汉字商标进行组合标注的,可不再标注生产企业名称。 第七条采用外购底盘的专用车应保留原底盘的商品商标、生产企业名称等,同时还应标注专用车生产企业的名称、商品商标、车型名称等信息。

第八条汽车零部件产品应标注生产企业商品商标或企业名称,具体标注方式由企业自行决定。 第三章标识的要求 第九条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必须采用中文汉字标注。车长超过4.2m的车型,其中文汉字高度不得低于25mm,车长不超过 4.2m的车型,其中文汉字高度不得低于20mm。生产企业名称和商品文字商标必须采用同一材料标注。 第十条车型名称可以采用中文汉字,也可以采用字母,其文字高度不得低于15mm。 第十一条汽车产品外部标识标注的内容应当与车辆产品标牌、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文件标注的内容一致。 第十二条乘用车、商用车车身的前部和尾部标识中,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商品商标、车型名称等应能永久保持,不得采用油漆喷涂方式和不干胶粘贴方式。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国家标准(GB/T 3730.1—2001)2.1款定义的车辆,包括乘用车(2.1.1款定义)和商用车(2.1.2款定义),其中2.1.1.11,2.1.2.3.5,2.1.2.3.6款定义的车辆为专用汽车;所称挂车指国家标准(GB/T 3730.1—2001)2.2款定义的车辆。 第十四条本办法中的“汽车生产企业名称”是指汽车生产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汽车生产企业《公告》名称。 具体标注时,既可以采用企业全称,也可以采用企业简称,当采用企业简称时应在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时备案。

【教育学习文章】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项目名称:基于“翻转课堂”的软件工程课程教学模式研究 项目负责人: 杨XX 申请部门: XX学院 联系电话: 3507XX E-mail: yXX968@https://www.360docs.net/doc/c111644241.html, 填表日期: XX-10-23 二、项目立项依据 、项目的研究意义 高职教育由规模扩张阶段进入注重质量、发展内涵阶段,如何以多种方式满足多样化需求,并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丰富教学形式、提高教学效果,是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肯定的说,尽管翻转课堂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意识和提升学习效率方面,有着非常大的优势,但考虑到中国孩子学习的根深蒂固的习惯,一下子彻底推翻传统,也是不适宜的。所以选择

哪些知识,什么时候来实施就显得格外重要。对于基础和入门内容,仍然采取先教后学的传统模式,目的是在老师手把手的帮助下,带学生入门,打好基础;对于拓展的知识内容,则会适当选择“翻转课堂”新模式来进行。这样,既可以使学生享受新的学习模式带来的学习效率的提高,也避免出现知识陌生带来的学习挫败感。 本课题拟从“软件工程”这门课程入手,以软件技术(企业应用软件开发方向)专业的13级学生为载体,以课程资源系统、丰富和适合网络传播为基本要求建设教学资源共享体系,提出“翻转课堂”下软件工程课程资源共建共享的策略,并进行相应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施。 2、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软件工程是一个迅速发展的新兴学科,软件工程的教育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IEEE-cS发起创建软件工程教程的建议,美国建立了一系列的课程计划,但是这些课程主要集中在研究生的教育。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软件行业是个聚集财产、快速致富的行业;中国要走向世界,占据世界软件工程中的份额,必须大力发展计算机软件工程专业教育。正是在此种情况下,XX年6月,国务院发布《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明确提出鼓励资金、人才等资源投向软件产业,进一步促进我国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力争到XX年使我国软件产业研究开发和生产能力达到或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征集及前六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14]18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委、工信委、工信厅),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国家节能中心,有关行业协会:按照节能法和国务院有关要求,根据我委印发的《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加快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的推广普及,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碳排放,缓解资源环境压力,我委拟于近期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的征集及前六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更新工作,相关技术将纳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4年版)向全社会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原《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根据《办法》规定停止使用)。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我委将向国际能效合作伙伴关系(IPEEC)“十大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工作

组推荐,向国际社会进行宣传推广。现请你们协助开展以下工作: 一、关于推荐重点节能技术 (一)技术范围。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轻工等工业行业,农业,建筑、交通、通信、民用及商用等领域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全行业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术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二)技术要求。推荐技术应符合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经济适用、有成功实施案例等条件,能够反映节能技术最新进展;节能降碳潜力大,预期可获得明显的节能降碳效果;应用范围广,在全行业推广前景广阔,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技术报送。请你们作为组织申报单位,认真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技术,并按要求填写重点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附件1),技术提供单位应按照要求仔细填写重点节能技术申请报告(附件2)。组织申报单位应于2014年8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文字版(2套)和电子版(需刻制光盘,1套)报送至我委(环资司)。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31日联合发文宣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31日联合发文宣布,我国将以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等零部件再制造为重点,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范围扩大到传动轴、机油泵、水泵等部件;同时,推动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大型废旧轮胎翻新。 根据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环保部、商务部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到去年年底,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已形成汽车发动机、变速箱、转向机、发电机共23万台套的再制造能力。我国在再制造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发领域取得重要突破,开发应用的自动化纳米颗粒复合电刷镀等再制造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据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再制造是指将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进行专业化修复的批量化生产过程,再制造产品达到与原有新品相同的质量和性能,是循环经济“再利用”的高级形式。与制造新品相比,再制造产品可节省成本50%,节能60%,节材70%,几乎不产生固体废物。 这位负责人指出,我国将紧紧围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提高再制造技术水平、扩大再制造应用领域、培育再制造示范企业、规范旧件回收体系、开拓国内外市场着手,加强法规建设,强化政策引导,逐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再制造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实现再制造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从而将再制造产业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强调,发展再制造产业不仅有利于形成“资源-产品-废旧产品-再制造产品”的循环经济模式,可以充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而且能为社会提供大量就业机会,是促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我国再制造业发展潜力巨大。2008年全国汽车保有量达4957万辆(不含低速汽车),机床保有量达700多万台,14种主要型号的工程机械保有量达290万台。其中大量装备在达到报废要求后将被淘汰,新增的退役装备还在大量增加。 2005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发展再制造,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将再制造作为重点领域。去年1月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将再制造纳入法制化轨道。 11部门表示,我国将把提高再制造技术水平、扩大再制造应用领域、培育再制造示范企业、规范旧件回收体系、开拓国内外市场作为主要任务。相关部门将制订通过制造产业发展规划,尽快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适当取消对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强制回炉的限制;完善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建立再制造监督管理制度,培养专业人才,加大宣传力度等方式,促进这一产业加快发展。 再制造符合当今节能环保的时代主题,又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肯定会受到政策的积极推动。该主题具有大模样和鲜活性,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值得关注。再制造主题所涉及到的行业和公司主要包括汽车、工程机械、机床等,它们在前期都已经有较大的跌幅,估值上相对便宜,本身就具有反弹的需求和动力。受到政策和主题性因素的刺激,股价有望出现明显的表现。 由于再制造产业在资源节约、能源节约和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再制造产业的发展,温总理亲自批示"再制造产业非常重要",这已经成为一项重要国策。2009年以来,发改委和工信部都加大了政策推进力度,在汽车零部件和机电产品再制造上推进试点工作,预计未来将有进一步的政策出台,推进再制造产业快速健康的发展。 美国2002年再制造产业的年产值为GDP的0.4%。我国2009年GDP预计达到33.5万亿元人民币,2010年有望达到37万亿元,2015年则有望达到48万亿元。如果我国2010年和2015年的再制造产业水平达到0.2%和0.4%,则再制造产业年产值将分别达到740亿元和1920亿元。

课题申报书(范文5篇)完整版

《课题申报书》 课题申报书(一): 一、课题研究论证报告 1.课题提出的背景与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 1)课题提出的背景 第一、新的教材、新的课程越来越注重了学生学习主动性、用心性的调动。 它的最大特点就是不是仅注重知识研究的结果,而是更重视研究知识的过程;不 是仅注重知识的传授,而是更重视学生自主学习知识的潜力;不是课堂上教师为 中心,而是重视师生的互动性学习。新的课程越来越重视人的发展和培养。与时 俱进的形势要求我们冷静思考,如何进行《初中物理课堂教学优化方向与实效策 略研究》这一课题的研究。 第二、我校地处城乡结合处,学生及家长的文化素质差别越来越大 . 随着中学生就近入学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生源中的不同智现象越来越突出。摆在我们面 前的一个最大难题就是寻找课堂教学优化的方向和有效的教学手段或策略使这些 学生能得以提高。我们认为,校园的现实要求我们做这方面的实践和研究。 第三、目前,一些中学的课堂教学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苦干有余、巧干不 足、实效性不高的现象,这已经制约和影响了中学教学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客 观上也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因此,在实施素质教育的形势下,深入探讨课堂 教学优化的方向和实效策略,很有必要。 第四、任何教科研都就应为教学实践服务。我们的实践阵地是教学的第一线,也就是说,要透过我们教师的教学,有效地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潜力水平,提 升我们整体水平。我们就应实事求是,认真地去进行新课程教学中课堂教学优化 的方向和实效性策略的研究。 ( 2)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1.探讨课堂教学优化的方向:从教学模式优化研究;教学设计、资料优化研 究;教学环节优化研究;教学手段优化研究等方面探讨课堂教学优化的方向。 2.研究优效课堂教学的实效策略:备课策略的研究;课堂教学策略的研究; 自主学习策略的研究;反馈策略的研究;培养合作学习品质和潜力的研究;提高 初中物理课堂教学实效性中过程评价的研究。 2.本课题在国内外同一研究领域的现状与趋势分析 ( 1)国内外同一研究领域的现状与趋势分析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基于“翻转课堂”的软件工程课程教 学模式研究 项目负责人:杨XX 申请部门:XX学院 联系电话:13507XX E-mail: [email protected] 填表日期:XX-10-23 二、项目立项依据 1、项目的研究意义 高职教育由规模扩张阶段进入注重质量、发展内 涵阶段,如何以多种方式满足多样化需求,并应用现 代教育技术丰富教学形式、提高教学效果,是亟待解 决的问题。首先肯定的说,尽管翻转课堂在培养学生 自主学习意识和提升学习效率方面,有着非常大的优势,但考虑到中国孩子学习的根深蒂固的习惯,一下 子彻底推翻传统,也是不适宜的。所以选择哪些知识,

什么时候来实施就显得格外重要。对于基础和入门内容,仍然采取先教后学的传统模式,目的是在老师手 把手的帮助下,带学生入门,打好基础;对于拓展的 知识内容,则会适当选择“翻转课堂”新模式来进行。这样,既可以使学生享受新的学习模式带来的学习效 率的提高,也避免出现知识陌生带来的学习挫败感。 本课题拟从“软件工程”这门课程入手,以软件 技术专业的13级学生(软件技术3131-3134班)为载体,以课程资源系统、丰富和适合络传播为基本要求 建设教学资源共享体系,提出“翻转课堂”下软件工 程课程资源共建共享的策略,并进行相应教学模式的 研究与实施。 2、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软件工程是一个迅速发展的新兴学科,软件工程 的教育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IEEE-cS发起创建软件工程教程的建议,美国建立了一系列的课程计划,但是这些课程主要集中在研究生的教育。历史的经验 告诉我们,软件行业是个聚集财产、快速致富的行业;中国要走向世界,占据世界软件工程中的份额,必须 大力发展计算机软件工程专业教育。正是在此种情况下,XX年6月,国务院发布《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概算调整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 发改投资〔2009〕1550号 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和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管理,现就概算调整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现行规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批准初步设计概算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原批复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调整概算。 二、申请调整概算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原初步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二)由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调整概算书,调整概算与原批复概算对比表,并分类定量说明调整概算的原因、依据和计算方法; (三)与调整概算有关的招标及合同文件,包括变更洽商部分; (四)调整概算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调整概算的项目,凡概算调增幅度超过原批复概算10%及以上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上先商请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束后,再视具体情况进行概算调整。 四、对于申请调整概算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区别不可抗因素和人为因素对概算调整的内容和原因进行审查。对于使用基本预备费可以解决问题的项目,不予调整概算。对于确需调整概算的项目,须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后方予核定批准。 五、对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因素造成调整概算超过原批复概算的,经核定后予以调整。调增的价差不作为计取其它费用的基数。 六、对由于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监理单位过失造成调整概算超过原批复概算的,根据违约责任扣减有关责任单位的费用,超出的投资不作为计取其它费用的基数。对过失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建议相关资质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公告。 七、对由于项目单位管理不善、失职渎职,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故意漏项和报小建大等造成调整概算超过原批复概算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于超概算严重、性质恶劣的,将向国务院报告并追究项目单位的法律责任。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令第56号文通知

第56号 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制定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及相关附件,现予发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提高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编制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 第二条本《标准文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选择若干政府投资项目作为试点,由试点项目招标人按本规定使用《标准文件》。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并结合本行业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重点对“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第四条试点项目招标人应根据《标准文件》和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

则编写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或施工招标文件。 第五条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除外)、“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除外),以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 《标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供招标人参考。 第六条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第七条“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试点项目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第八条“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试点项目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格审查或评标的依据。 第九条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条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不得违反公开、公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5号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主任:徐绍史 2014年8月20日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特制订本目录。 本目录共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本目录原则上适用于在西部地区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执行。 一、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 (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3年第21号)中的鼓励类产业。 (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1年第12号)中的鼓励类产业。 (三)《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3年第1号)中的西部地区产业。 以上目录如修订,按新修订版本执行。 二、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一)重庆市 1、黑色、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家电、信息产业用材料;汽车用高强度/高精度宽板、铸锻轻合金材料;镁合金深加工产品;金属基粉体及表面处理新材料;锰基等新材料 2、工程塑料、化工新材料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3、天青石等非金属矿精深加工 4、新型节能、隔音、防火门窗及配件的开发与生产 5、节能环保材料预制装配式建筑构部件生产 6、核设备、高精密核仪器、仪表的开发制造 7、压缩天然气(CNG)汽车加气站成套设备及装置(汽车储气钢瓶、压缩机、储气罐、深度脱水装置、脱硫罐、冷凝管、油水分离器等)研发及制造 8、高压输变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及制造 9、达到一级能效的压缩机、电机、变频器、磁控管等家用电器关键零部件制造 10、淡水源、土壤源、污水源等热泵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11、钟表计时、珠宝加工等精密加工产业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3 12、大型游乐设施制造 13、汽车整车、专用车(不包括普通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 14、摩托车整车及重要零部件制造 15、船用齿轮箱和船用油泵油嘴、增压器、连杆、薄壁轴瓦、喷射控制单元等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铸锻一体化工艺大抓力船锚生产 16、氧化铁(Fe2O3)含量不超过0.02%的高档玻璃器皿生产

【发展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9号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善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现予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同时废止。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对产业结构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主任张平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第一类鼓励类 一、农林业 1.中低产田综合治理与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 2.农产品基地建设 3.蔬菜、瓜果、花卉设施栽培(含无土栽培)先进技术开发与应用 4.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化栽培技术开发与应用 5.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6.重大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治 7.农作物、家畜、家禽及水生动植物、野生动植物遗传工程及基因库建设 8.动植物(含野生)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生物育种;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及鉴定 9.种(苗)脱毒技术开发与应用 10.旱作节水农业、保护性耕作、生态农业建设、耕地质量建设及新开耕地快速培肥技术开发与应用 11.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 12.农用薄膜无污染降解技术及农田土壤重金属降解技术开发与应用

13.绿色无公害饲料及添加剂开发 14.内陆流域性大湖资源增殖保护工程 15.远洋渔业、渔政渔港工程 16.牛羊胚胎(体内)及精液工厂化生产 17.农业生物技术开发与应用 18.耕地保养管理与土、肥、水速测技术开发与应用 19.农、林作物和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地、保护区建设;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开发与应用 20.农作物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青贮饲料,秸秆氨化养牛、还田,秸秆沼气及热解、气化,培育食用菌,固化成型燃料,秸秆人造板,秸秆纤维素燃料乙醇、非粮饲料资源开发利用等) 21.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沼气工程、“三沼”综合利用、沼气灌装提纯等) 22.平垸行洪退田还湖恢复工程 23.食(药)用菌菌种培育 24.草原、森林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25.利用非耕地的退耕(牧)还林(草)及天然草原植被恢复工程 26.动物疫病新型诊断试剂、疫苗及低毒低残留兽药(含兽用生物制品)新工艺、新技术开发与应用 27.优质高产牧草人工种植与加工 28.天然橡胶及杜仲种植生产 29.无公害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的有害元素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 30.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 31.农牧渔产品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 32.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 33.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工程 34.碳汇林建设、植树种草工程及林木种苗工程 35.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开发与应用 36.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 37.海洋、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荒漠、草原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态示范工程 38.防护林工程 39.石漠化防治及防沙治沙工程 40.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生产 41.抗盐与耐旱植物培植 42.速生丰产林工程、工业原料林工程、珍贵树种培育及名特优新经济林建设 43.竹藤基地建设、竹藤精深加工产品及竹副产品开发 44.森林抚育、低产林改造工程 45.野生经济林树种保护、改良及开发利用 46.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 47.林业基因资源保护工程 48.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与产品开发 49.野生动植物培植、驯养繁育基地及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50.道地中药材及优质、丰产、濒危或紧缺动植物药材的种植(养殖) 51.香料、野生花卉等林下资源人工培育与开发 52.木基复合材料及结构用人造板技术开发

开放课题教学提纲

目录 1.凝固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2.附件一、开放课题申请书 3.附件二、开放课题任务书 4.附件三、开放课题年度进展报告 5.附件四、开放课题结题报告

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家科学技术部颁发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为充分发挥并不断加强凝固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凝固实验室)在凝固科学及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和学术交流等方面的优势,凝固实验室面向国内外科研人员设立开放课题。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开放课题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开放课题研究人员,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培育高水平科研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开放课题是实验室对外开放和合作交流的重要手段,是实验室科研工作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补充,是实验室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凝固实验室鼓励国内外高水平科研人员作为访问学者来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 第三条凝固实验室开放课题主要支持涉及凝固过程的先进材料及其加工制备成形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重点支持凝固理论和技术的前沿研究,鼓励创新性或交叉学科的探索性研究。 第四条凝固实验室开放课题经费由实验室开放运行费支出,实行课题负责人制,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申请 第五条凡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希望利用凝固实验室的科研条件开展研究工作的国内外科研人员,均可申请凝固实验室开放课题。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得承担开放课题,但为了保障开放课题的执行和课题研究人员在实验室期间生活工作顺利,每项开放课题必须至少有一名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课题联系人。 第六条凝固实验室开放课题分为重点项目、普通项目和探索性项目三类,执行期限为1~3年。重点项目主要支持海外学者作为访问学者来室开展研究工作,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每年支持2~6项。一般项目主要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指南与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审批稿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指南与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课 题申报书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附件1: 2015年度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一、基础教育教学类 (一)重点课题 1.中小学公民核心素质教育实践研究 2.基于核心素养提升的育人模式创新研究 3.基于新技术新媒体的教学方式创新研究 4.基于网络技术的中小学英语“3A课堂”教学范式与特色课程教学实践研究 5.基于网络技术的中小学语文阅读与写作及效率评价模式研究 6.基于网络技术的中小学英语听说读写及效率评价模式研究 7.中小学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融合的研究与实践 8.中学(初中、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研究与实践 9.中学(初中、高中)信息技术网络方式考试研究与实践 10.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中小学英才教育模式研究(二)一般课题 1.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教育管理创新研究 2.山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教学现状研究 3.城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教学现状研究

4.“特长生”的发现与培养研究 5.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研究 6.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途径研究 7.家校共育幼儿的途径与功能研究 8.幼儿园一日生活制度研究 9.特色学校建设研究 10.特殊学校课程建设研究 11.地方课程教材开发研究与实践 12.校本课程教材开发研究与实践 13.中小学不同版本学科教材比较研究 14.中小学公民传统文化素质教育研究 15.中小学公民审美素质教育研究 16.中小学公民法治素质教育研究 17.中小学公民国际理解教育研究 18.中小学公民爱国主义教育研究 19.中小学品格教育研究 20.中小学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研究与实践 21.中小学写字、书法教学研究与实践 22.中小学英语听说教学研究与实践 23.中学(初中、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教学研究与实践 24.中学(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研究与实践 25.中学(初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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