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集团上海荣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峻吉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卫邦建材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案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5)沪二中民四(商)初字第7号原告东方国际集团上海荣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17层。

法定代表人陶洪,经理。

委托代理人罗建荣,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佳融,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峻吉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武定路595号2108室。

法定代理人何平,经理。

委托代理人高勇,上海市前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卫邦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钱公路1818号(65)。

法定代表人卫梦飞,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旭庆,上海市国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东方国际集团上海荣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峻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被告)、被告上海卫邦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二被告)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5年2月1日立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第二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本院于2005年3月11日作出(2005)沪二中民四(商)初字第7号民事裁定,驳回第二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第二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后于2005年4月11

日撤回上诉。本院于2005年4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罗建荣、李佳融,第一被告的委托代理人高勇,第二被告的委托代理人陈旭庆到庭参加诉讼。应第二被告申请,本院于2005年6月1日委托上海市公安局刑事科学研究所对本案系争《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和《最高额保证合同》上加盖的“上海卫邦建材有限公司”公章与第二被告在工商机关的预留印章是否一致进行鉴定,上海市公安局刑事科学研究所于2005年7月7日作出鉴定书。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04年8月18日,原告与第一被告签订《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约定自该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2005年年底,第一被告委托原告从事代理进口业务。同日,原告、第一被告、第二被告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第二被告对第一被告信用证占用原告资金及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550万美元的债务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后原告、第一被告和上海怡通报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通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由原告委托怡通公司代办报关、运输、装卸货物事宜。2004年10月22日,原告、第一被告、上海市专利技术工贸公司陈行化工仓库(以下简称陈行仓库)签订《三方仓储协议》,约定原告委托陈行仓库代办仓储事宜,陈行仓库必须凭原告的正本出仓单才能放货。2004年12月9日至2004年12月21日,第一被告与原告分别签署了7份代理进口合同。2005年1月18日,第一被告告知原告,货物全部被上海星彦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彦公司)骗取,并同意尽快与原告结算代理合同项下的款项。2005年1月19日,第一被告书面确认上述7份代理进口合同项下尚欠原告货款及手续费等共计39,396,466.35元。后第一被告将其对上海子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能公司)的债权23,508,851.08元转让给原告,以冲抵第一被告对

原告的债务。现第一被告尚欠原告代理手续费以及原告垫付的信用证下货款及其相关费用合计15,887,615.27元。为此,原告提起诉讼,请求:1、第一被告支付原告代理手续费以及原告垫付的信用证下货款及其相关费用合计15,887,615。27元;2、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原告提供了以下证据:

1、原告和第一被告签订的《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

2、原告、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原告、第一被告和怡通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

4、原告、第一被告和陈行仓库签订的《三方仓储协议》;

5、2004年12月9日至2004年12月21日,原告与第一被告签订的合同编号为0401IM259G、0401IM260G、0401IM265G、0401IM266G、0401IM267G、0401IM271G、0401IM275G的《代理

进口合同》及其进口信用证、托收承兑、付款情况表;

6、第一被告于2005年1月18日向原告出具的《情况说明》;

7、第一被告于2005年1月19日向原告出具的《情况说明及保证书》、《保证书》,第一被告于同日向子能公司出具的《转让债权通知书》;

8、进帐单5份,以证明第一被告支付了7份《代理进口合同》项下的15%的开证保证金;

9、第一被告于2004年12月30日向原告出具的《情况说明》,以及原告开具给上海聚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彦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4张,以证明原告应第一被告的要求将编号为0401IM259G、0401IM260G合同的增值税发票开给聚彦公司。

第一被告答辩称:由于第一被告的经营者及相关的业务人员也已经离开了公司,代理人无法核实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对于担保合同上第二被告的公章的真实性也无法确认。从原告提供的证据的形式上看,对原告所要证明的事实无异议。第一被告与第二被告之间存在多次的担保关系。担保合同上第二被告的章不应当是假的。

第一被告没有提供证据。

第二被告答辩称:1、第二被告为第一被告提供过其他担保,但没有对本案所涉的贸易进行担保。在第二被告确认的其他两份担保合同上都有第二被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而本案所涉这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上没有第二被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根据第二被告工作人员回忆没有为这笔业务提供过担保,所以请求对《最高额保证合同》上第二被告的章与第二被告在工商部门预留的印章是否一致进行鉴定。2、按照合同约定,原告应当把提单交给双方指定的报关公司,由报关公司代理报关后将货物运至双方指定的仓库,仓库按原告的指令放货,第一被告在付款后提货。原告和第一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不会造成损失。但原告和第一被告擅自变更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将提单交给了第一被告,第一被告办理报关手续后,把货交给了他的下家,致使货物被骗。原告和第一被告擅自变更合同的主要条款,致使第二被告丧失了可能控制风险的能力,故第二被告不应该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本案第一被告涉嫌诈骗犯罪,有多家单位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第二被告已于2005年2月25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经鉴定二份合同上第二被告的印章不是第二被告的真实印章,

本案也涉嫌刑事犯罪,应当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被告没有提供证据。

原告进一步辩称:1、2004年8月19日左右,原告的业务员陆姿群将《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和《最高额保证合同》快递给第一被告,由第一被告联系担保人盖章。同年8月27日左右,原告收到了加盖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公章的二份合同。期间,原告的业务员巫军与第一被告的业务员崔亦丽通过电话,崔称当时在第二被告处,并将上述二份合同交给第二被告董事长卫梦飞,由卫在合同上盖章。2、原告应第一被告的要求变更了合同的履行条款,把提单交给了第一被告,由第一被告办理报关手续。按照《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及代理业务项下履行期限等各项条款变更无需取得担保人同意,担保人应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此,变更合同条款不能作为第二被告免于承担担保责任的理由。

第一被告进一步辩称:第一被告本身是受害人,委托代理进口的货物被星彦公司骗取。第一被告已于2005年1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本案是否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由法院决定。

第二被告进一步辩称:第一被告的崔姓业务员确来第二被告处盖过章,第二被告董事长卫梦飞是在另外二份担保合同上签名并盖章,而未在本案系争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签名盖章。

第一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没有异议。第二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1、2合同上的第二被告的印章的真实性有异议;原告提供的证据3、4、5、6、7,第二被告不清楚,无法发表质证意见;对原告提供的证据8、9无异议。

本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8月18日,原告与第一被告签订《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一份,约定该协议是双方委托代理业务的总协议,由第一被告委托原告代理进口化工原料,协议有效期自该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2005年年底;该协议生效期间,原告和第一被告签订的代理进口合同或原告与外商签订的进口合同属于该协议项下的分协议;该协议的保证合同、确认书是该协议的附件或者从合同,两者不可分割;原告根据分协议的规定,对外申请开立即期及远期信用证,若原告应第一被告的要求开立远期信用证的,第一被告应当办理货物质押手续,责令运输单位将货物放入双方协定仓库,第一被告带款提货,在第一被告付清货款前,原告暂不放货;第一被告应于每份信用证开立3个工作日前支付该信用证金额15%的保证金,每份信用证对外付款日3个工作日前支付该信用证项下的全部货款及代理手续;原告给予第一被告进口开证额度累计500万美元,第一被告按每笔进口合同CIF总价0.9%支付原告代理手续费。该协议由原告和第一被告加盖公章,原告、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加盖骑缝章。

原告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为,第二被告作为担保人对原告与第一被告签订《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的内容已知悉,并承诺对第一被告在上述代理业务中发生的债务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为550万美元;保证期间至2005年12月底;第一被告未能按上述总代理进口协议办理货物质押手续,造成原告垫付的,担保人应承担保证责任;上述总代理进口协议项下履行期限等各项条款变更无需取得担保人同意,担保人应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合同记载的签订日期为2004年8月18日,并加盖了原告、第一被告和“上海卫邦建材有限公司”公章及骑缝章。

后原告、第一被告和怡通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约定鉴于第一被告指定怡通公司代办报关事宜,故原告委托怡通公司代办报关、运输事宜,并将属于原告的货物存放在双方协定仓库。2004年10月22日,原告、第一被告、陈行仓库签订《三方仓储协议》,约定鉴于陈行仓库是第一被告指定的仓库,原告委托陈行仓库代办仓储事宜,将属于原告的货物存放在陈行仓库,陈行仓库必须凭原告的正本出仓单才能放货。2004年12月9日至2004年12月21日,第一被告与原告分别签署了7份代理进口合同。第一被告除支付每个合同项下15%的开证保证金外,余款未付。

2005年1月18日,第一被告向原告出具《情况说明》一份,该《情况说明》的主要内容为,第一被告委托原告代理进口的7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应第一被告的要求,原告已经将提单交给第一被告指定的报关公司报关,报关公司报关后已通知第一被告安排进仓。上述货物本应由第一被告指定的运输公司运输至第一被告指定的仓库存放,第一被告凭原告的出库单出库。由于第一被告与货物的购买人星彦公司有长期的合作关系,第一被告轻信星彦公司,同意由星彦公司直接办理运输,仓储手续,现发现货物全部被星彦公司骗走,仓单系伪造。为不给原告造成更大的损失,第一被告同意尽快与原告结算代理合同项下的款项。2005年1月19日,第一被告书面确认上述7份代理进口合同项下尚欠原告货款、代理费及手续费等共计39,396,466.35元。后第一被告将其对子能公司的债权23,508,851.08元转让给原告,以冲抵第一被告对原告的债务。现第一被告尚欠原告代理手续费以及原告垫付的信用证下货款及其相关费用合计15,887,615.27元。

2005年2月25日,第二被告在收到本案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后向上海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总队报案,该报案报告的主要内容为,2004年8月18日、11月1日、11月10日,第二被告分别为第一被告的进出口代理协议项下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的付款提供金额分别为550万美元、135万美元、117万美元的担保,第一被告提取货物后未付清货款,该公司的有关人员已经失踪藏匿,造成第二被告被诉至多家法院,损失巨大,为此,请求从速立案,挽回第二被告的经济损失。

2005年6月1日,本院委托上海市公安局刑事科学研究所对本案系争《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和《最高额保证合同》上加盖的“上海卫邦建材有限公司”印章与第二被告在工商机关的预留印章是否一致进行鉴定。上海市公安局刑事科学研究所于2005年7月7日作出鉴定书,鉴定结论为:《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中缝上盖有的“上海卫邦建材有限公司”的印文与第二被告在工商机关的预留印章相一致;《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人栏及合同中缝上盖有的“上海卫邦建材有限公司”的印文与第二被告在工商机关的预留印章不相一致。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第二被告是否与原告和第一被告签订过本案系争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原告认为,第二被告在《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上加盖骑缝章,表明第二被告有为第一被告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最高额保证合同》上的印章不一致并不代表上述印章就是假的,而且,第二被告在本案诉讼期间还向公安部门报案,承认为第一被告提供了本案系争业务的担保,故《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应当予以确认。第二被告则认为,第二被告为第一被告提供了多次担保,向公安机关报案时误以为为第一被告提供了本案系争业务的担保,但事后经经办人员回忆未做过本案业务的担保,遂向法院申请鉴定。第二被告仅使用过一枚公章,从未使用过《最高额保证合同》上加盖的“上海卫邦建材有限公司”的印章,因此,

第二被告未提供过本案业务的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真实性不应当确认。原告为本案进出口合同担保一事与第二被告有过接触,但第二被告并未在进出口代理合同和担保合同上盖章,对于上述鉴定结论,第二被告也无法作出解释。本院认为,综合分析本案现有的证据材料,一方面,《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分别是第一被告和原告,原告在签订《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时要求第一被告提供担保,并在该协议中载明担保合同是该协议的附件,因此,第二被告在《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上加盖骑缝章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以担保人的身份所为。而且,第二被告在向公安部门报案时承认,2004年8月18日为第一被告提供了金额为550万美元的担保,即本案《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项下的担保,上述行为发生在第二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和相关证据材料之后,第二被告作为一个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对自己做出的上述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应当是清楚的,因此,上述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自认。第二被告在诉讼中先承认为本案提供过担保,之后又推翻上述自认,但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先前所做的自认出于错误,故第二被告所作自认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即第二被告为第一被告提供《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项下550万美元的担保的事实是存在的。另一方面,《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和《最高额保证合同》上加盖的“上海卫邦建材有限公司”的印章不一致,通常情况下两份合同不可能在同一天形成,而且,原告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第二被告在其他场合使用过《最高额保证合同》上加盖的“上海卫邦建材有限公司”的印章,因此,尚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第二被告在《最高额保证合同》加盖印章。另外,从两份合同的内容上看,《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规定原告为第一被告开立远期信用证的,第一被告应当将货物质押给原告,并详细约定了货物的报关、仓储以及带款提货等质押手续,第二被告提供担保的责任范围仅限于货物按约质押后所存在的风险;而按照《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原告和第一被告变更上述总代理进口协议项下包括办理货物质押手续等各项条款,无需取得第二被告的同意,第二被告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较《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的约定明显对担保人不利,第二被告在明知主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在同一天又签订内容截然相反的担保合同,既不符合逻辑,又有违情理。基于上述理由,本院难以认定原告提交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系第二被告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内容。

综上所述,本院认为,原告和第一被告签订的《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合法有效。原告和第一被告在履行该协议过程中变更了部分条款,不影响第一被告履行付款义务,现第一被告未按约支付原告垫付的信用证下的款项及代理费用等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原告要求第一被告支付代理手续费以及原告垫付的信用证下货款及其相关费用合计15,887,615.27元应予支持。纵观本案的证据材料,第二被告虽然为第一被告提供了本案《委托代

理进口协议书》项下550万美元的担保,但原告提交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尚难以认定是第二被告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内容。而系争代理进口协议项下的损失,正是由于原告和第一被告变更有关货物质押的约定,未办理货物质押手续所致,按照《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的约定,由此造成的损失也在第二被告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之外,故原告要求第二被告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本院难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四款之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上海峻吉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东方国际集团上海荣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代理手续费、原告垫付的信用证下货款及其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

15,887,615。27元;

二、原告东方国际集团上海荣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9,448元,由被告上海峻吉贸易有限公司负担。鉴定费人民币800元,由被告上海卫邦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马昌骏

代理审判员徐子良

代理审判员朱志红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赵炜

2018版境内目的地(货源地)上海市进出口贸易分析报告

2018版境内目的地(货源地)上海市进出口贸易分析报告

序言 本报告针对境内目的地(货源地)上海市的进出口贸易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并对主要指标进出口金额,出口金额,进口金额等进行了总结分析。 借助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入的了解境内目的地(货源地)上海市的实际进出口贸易状况,从全面立体的角度了解境内目的地(货源地)上海市的进出口贸易现状,把握行业前景。 本报告借助权威多维度数据分析,客观反映当前境内目的地(货源地)上海市的贸易真实情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相信对了解境内目的地(货源地)上海市的进出口贸易现状具有极高的参考使用价值,亦对商业决策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境内目的地(货源地)上海市进出口贸易分析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海关总署、中国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以及商务部。

目录 第一节境内目的地(货源地)上海市进出口贸易现状概况 (1) 第二节境内目的地(货源地)上海市进出口贸易进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2) 一、境内目的地(货源地)上海市进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2) 二、境内目的地(货源地)进出口金额总值现状统计 (2) 三、境内目的地(货源地)上海市进出口金额占境内目的地(货源地)进出口金额总值 比重统计 (2) 四、境内目的地(货源地)上海市进出口金额(2015-2017)统计分析 (3) 五、境内目的地(货源地)上海市进出口金额(2016-2017)变动分析 (3) 六、境内目的地(货源地)进出口金额总值(2015-2017)统计分析 (4) 七、境内目的地(货源地)进出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分析 (4) 八、境内目的地(货源地)上海市进出口金额同境内目的地(货源地)进出口金额总值 (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5) 第三节境内目的地(货源地)上海市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6) 一、境内目的地(货源地)上海市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6) 二、境内目的地(货源地)出口金额总值现状统计分析 (6) 三、境内目的地(货源地)上海市出口金额占境内目的地(货源地)出口金额总值比重 统计分析 (6)

成立上海自由贸易区有什么意义

成立上海自由贸易区有什么意义?对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我们是一个基本封闭的金融体制。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只有贸易等经常项目才能把人民币换成外币,或者把外币换成人民币。只有少量的QFII、QDII,可以做投资。看好中国的投资者难以持有人民币资产,中国人也难以持有外币资产。 银行大多是国有的,利率水平没有市场化。我们老百姓选择很小,导致银行间缺乏竞争,主要靠利差收入。银行把钱更多的贷给国企、政府项目、房产项目、政府担保项目。 由于这个封闭的系统,导致银行对有活力的企业支持不够,老百姓缺乏投资渠道,只能投资房地产,房价暴涨。 若在上海自贸区,试点法人的人民币资本项目的自由兑换,利率市场化,开放外资银行,民营银行。无疑是在革现有银行的命。更加市场化、自由的金融机构,无疑可以丰富企业的融资渠道、老百姓的投资渠道,钱活了,就代表资源配置的优化。目前金融上的影子银行等问题也能解决。 贸易更加自由化,无疑会促进交易,与其让老百姓越洋跨海去扫货,钱一样被外国人赚去了。不如在国内,毕竟可以支持贸易企业、销售企业,减免关税了,还可以收所得税。也拉动的服务业和配套产业。 由此,也推进的政府职能的转变,从许可、监管,调整为服务、促进。允许上海先暂停一些全国性法律,是为监管松绑,给地方更多的权力…… 对老百姓的影响 利率市场化一旦完全实现,普通百姓选择银行存钱的思维和行为必将发生较大的改变。 对于大众客户,会更关注银行基础储蓄产品的稳定性和收益性,以及银行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快捷性;对于有一定资金实力的客户,会在确保存款安全性、金融便捷性的同时,更加关注银行投资类产品的服务;对于富裕阶层的客户,会更关注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体验。 第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行先行先试(风险可靠前提下) 1,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在区域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行先行先试; 2,在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先行先试; 3,探索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贸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 4,(逐步)未来企业法人可在自贸区内完成人民币自由兑换,个人则暂不施行。 5,上层(可能)要求国内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投资融资理财,国家将提供制度性便利。上层要求自贸区建成亚太运营中心,面向亚太中心,而国家亦将提供制度性条件。 那么以上直接导致的就是上海的自贸区: 1,成为人民币业务大本营,并且人民币业务和整个外汇市场的运营模式完全与国际接轨。2,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是改善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以及中国企业对外的扩张和经营环境,扩大引进外资规模的需要。更为公平和市场化的条件,对于外资在华经营会相对宽松。 3,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国民对人民币币值稳定。也同时表明了政府对于主导“开放型”经济有了一揽子配套。 4,最重要的一点,对于日渐收紧的投资环境,盘活货币存量,这也几乎是整个自贸区的核心观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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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贸易型企业办理进出口经营权全攻略

上海贸易型企业办理进出口经营权全攻略2010-03-30 该攻略来源网络,原创人写的相当详细,我就是跟着这些步骤走,基本都对了。 我自己的一些实践体会,用红色字体标出。 进出口经营权p;最近二个月基本办理完毕一家公司的进出口权申请。由于进出口业务涉及主管部门众多,办理起来千头万绪。现凭记忆将所经历的办事流程、注意事项、费用等记录下来,方便今后查阅。所经办的企业办公地在浦东区,注册地在另一个区,以前一直由外贸代理公司代理出口业务。 注:如果公司注册地和办公地不在同一个区,办理进出口经营权时,税务和海关登记须在注册地机关办理。 前期准备工作有二项: A.营业执照变更。到注册地的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在经营范围一栏加入“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提交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章)及被指定代表或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公司章程修正案和股东会决议(公司法定代表、股东签字);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一般当天可办好。参考费合同范本用:110元 B.税务登记证变更。到注册地的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在经营范围一栏加入“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提交资料:《变更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注:如果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原为“核定征收”,需要变更为“查帐征收”。另:一定要请税务局在其内部网上系统将变更后的新营业执照编码和发证日期进行更新,否则今后在三分局办出口退税核定时会通不过。参考费用:6元 一、到市外经委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1. 网上填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并打印,由法人签字并盖公章。填报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因为发证机关就是将这个登记表直接打印作为证书下发。其中公司的英文名称必须规范,与今后办理原产地证所刻的中英文章要一致。 2. 将以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均盖章)一起交到上海市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厦)11楼13、14号窗口(受理时间:周1、3、5,上午9:30-12:00下午1:00-5:00,电话:52881313、52881314)。 3. 资料交上去会安排为期二天的培训,含资料费、午餐费共200元。个人感觉培训办得不错。培训结束会发加盖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二、到检验检疫局办理《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 1.网上填报《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并打印,法人签字并盖公章。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意味着什么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意味着什么 7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将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根据方案,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由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以及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组成,占地共计28平方公里。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什么,它的建立将会产生什么影响,作为紧邻上海的江苏应该有何准备,这些都是人们所关注的焦点。 一、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概念 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传统的自由贸易区的概念有所不同。所谓“自由贸易区”,是指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单独关税区通过签署协定,在世贸组织最惠国待遇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改善服务和投资的市场准入条件,从而形成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特定区域。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属于自由贸易区狭义的概念,指在某一国家或地区境内设立的实行优惠税收和特殊监管政策的小块特定区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部副部长赵晋平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上海自由贸易区实际上是自由贸易园区,在国际上被称作小自由贸易区(FTZ),与国内的100多家海关特殊监管区性质相同。 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国内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等的区别在于更优惠的政策、更大的开放度。 二、国内外自由贸易发展现状 在自由贸易方面,中国已经落在后面,这与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贸易大国的地位很不相称。据汇丰银行的相关研究,全球119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了超过2300个自由贸易区,出口总额超过2000亿美元,创造超过4000万直接就业岗位,间接就业岗位6000万。印度在过去的三年批准了500多个自由贸易区,阿联酋的36个自由贸易区对拉动直接投资和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是迪拜,在一个弹丸之地,做了20多个自由贸易区,从汽车、金融、软件、医药,很多行业贸易结算中心都进去了。自由贸易区已经在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竞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国内,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首个符合国际惯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天津自由贸易区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极有可能落在东疆保税港区,重庆、深圳、厦门、舟山等地正在积极探索,有意申请建立。 三、为什么选择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或将成为中国主动开放市场,尤其是开放服务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先行者。上海财经大学国际经济系副主任、上海自由贸易区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波认为,“中国服务业竞争力比较差,一旦完全放开对国内服务业造成巨大冲击。国家肯定希望把冲击的影响降到最低,所以先从服务业发展比较好的上海进行主动试点。”此外,上海作为金融中心,有较好的经济保障和人才储备,应对金融领域的风险能力较强。 四、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更加积极主动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要使之成为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试验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促进各地区共同发展。这有利于培育我国面向全球的竞争新优势,构建与各国合作发展的新平台,拓展经济增长的新空间,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由此可以看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立具有如下重要意义:一是意味着“中国经济升级版”正式启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是以“开放红

上海健龙进出口有限公司 中国 上海 番禺路888号

上海健龙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上海番禺路888号 Shanghai Jianlong Imp. & Exp. Co. Ltd. 888 Panyu Road TEL: 0086-21-62485800 Shanghai China FAX: 0086-21-62485801 DATE: MAR. 2ND, 2003 Leisure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rporation 237 Johnson Rd. 39210 Vancouver B. C., Canada TEL: 01-11-4533212 FAX:01-11-4533211 Dear Sir/Madame, We know your firm through market research,and take the liberty of introducing our firm to you as an exporter specializing in various kinds of shoes and caps. For over 7 years, we have been engaged in this line of business, especially slippers. We have a number of regular customers in U.S. market, to which we have been supplying considerable quantities of slippers every year. So, to certain extend we can take pride in our knowledge of the requirements and tastes of your market. We are glad to find through our market research that our Huanle Brand Boa Slippers are receiving warm welcome in North American countries. There is enough evidence showing that the potential demand of our Boa Slippers is quite large, which also means a bright outlook for business between us. For any information on our financial standing, please refer to Bank of China, Shanghai Branch, Shanghai, P.R.C. Attached is our catalogue of various kinds of Huanle Brand Boa Slippers, and some other commodities. We do hope that this initial fax will arouse your interest in our goods, and that we may enter into friendly business relations. Yours truly, SHANGHAI JIANLONG IMP. &EXP. CO. LTD. MANAGER x x x

智慧树知到《国际贸易实务(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章节测试答案

智慧树知到《国际贸易实务(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章节测试答案 第一章 1、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后者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工商企业。 A.对 B.错 答案: 错 第二章 1、出口方提交多于合同规定的货物,进口方必须要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拒绝。 A.对 B.错 答案: 错 2、由卖方根据买方样品复制的样品称之为“对等样品”或者“回样”。 A.对 B.错 答案: 错 3、商品的公量主要是适用于吸湿性较强价值较高的产品,其表示方法可以等于商品干净重×(1+公定回潮率)。 A.对 B.错 答案: 对 4、“小心轻放”属于警告性标志。 A.对

答案: 错 5、在出口贸易中表示商品品质方法多种多样,为了明确责任,最好采用既凭样品,又凭规格买卖的方法。 A.对 B.错 答案: 错 第三章 1、“每件0.75美元CFR上海”这个出口报价是正确的。 A.对 B.错 答案: 2、我某公司出口某商品500公吨,国内收购价为1.5元人民币/公斤(含增值税17%),另加其它费用10%,出口退税率13%。外销价为每公吨200美元FOB上海,含佣金3%。则该商品的出口换汇成本为7.65人民币/美元。 A.对 B.错 答案: 3、根据《INCOTERMS2010》,凡以F组和C组贸易术语成交的合同,其交货条款中除规定装运日期和装运地点外,还要规定目的港(地)及货物到达目的港(地)的日期。 A.对 B.错 答案: 4、按照INCOTERMS2010的规定,DAP、DAT术语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B.错 答案: 5、我某公司出口某商品外销价为每公吨103美元CIF纽约,外商要求该报FOB上海价,保险费率1%,每公吨运费2美元。则该商品的FOB上海出口报价是每公吨100美元FOB上海。 A.对 B.错 答案: 第四章 1、在采用租船方式运输大宗货物时,租船合同和买卖合同中均应订立装卸率和滞期速遣条款。 A.对 B.错 答案: 2、我方按照FOB条件与外商达成出口合同,采用班轮运输。由于我方没有做好装货准备因此造成的滞期费由我方承担。 A.对 B.错 答案: 3、平安险的英文原意为“单独海损不赔”,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了该险别,保险人对所有单独海损造成的后果不负赔偿责任。 A.对 B.错 答案: 4、如果没有特别规定,一般情况下银行不接受签发日期晚于提点签发日期的保险单。

最新上海进出口贸易形势分析资料

上海进出口贸易形势分析 学院: 系部: 专业: 姓名: 班级: 学号: 指导老师: 联系电话:

目录 第一章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发展概述 (3) 一.2002年—2011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情况 (3) 二.2012年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形势分析 (4) 第二章上海对外贸易概述 (5) 一.2002年—2011年上海对外贸易情况 (5) 二.2011年上海对外贸易回顾 (6) 第三章贸易依存度 (7) 一.贸易依存度的概述 (7) 第四章上海外贸依存度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建议 (8) 一.上海外贸依存度快速增长的原因 (8) 二、控制上海外贸依存度的政策建议 (9) 参考文献: (10)

第一章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发展概述 一.2002年—2011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情况 自改革开放我国对外贸易不断扩大,加入WTO更为国内企业提供了更多公平竞争的机 会。中国对外贸易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外贸易的发展不仅使中国经济融入 全球经济体系,也对世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中国对外贸易已发生了从量变到质变的 飞跃。 2002-2011年,中国贸易规模持续扩大,进出口贸易总额由6207.7亿美元扩大至36417.83亿美元,共计增长5.9%倍,年均增长21.7%,占国际贸易的比重由4%升至9.7%。 2009年,中国已跃升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贸易国,在国际贸易中的份额及地位已 经不容忽视。 2002-2011年中国进出口总体情况 金额单位:亿美元 年份进出口出口进口差额总额增速(%) 总额增速(%) 总额增速(%) 2002 6207.7 39.2 3256 36.1 2951.7 41.3 304.3 2003 8509.88 37.1 4382.28 34.6 4127.6 39.8 254.68 2004 11545.54 35.7 5933.26 35.4 5612.29 36 320.97 2005 14219.06 23.2 7619.53 28.4 6599.53 17.6 1020.01 2006 17604.39 23.8 9689.78 27.2 7914.61 19.9 1775.08 2007 21765.72 23.6 12204.56 26 9561.16 20.8 2643.4 2008 25632.6 17.8 14306.93 17.3 11325.67 18.5 2981.26 2009 22075.35 -13.9 12016.12 -16 10059.23 -11.2 1956.89 2010 29740.01 34.7 15777.54 31.3 13962.47 38.8 1815.07 2011 36417.83 22.5 18983.88 20.3 17433.95 24.9 1549.94

2019版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进出口贸易分析报告

2019版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进出口贸易分析报告

目录 第一节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进出口贸易现状概况 (1) 第二节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进出口贸易进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2) 一、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进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2) 二、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进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分析 (2) 三、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进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 (3) 第三节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4) 一、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4) 二、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分析 (4) 三、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 (5) 第四节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进出口贸易进口金额指标分析 (6) 一、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进口金额现状统计 (6) 二、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进口金额(2016-2018)统计分析 (6) 三、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进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 (7)

图表目录 表1: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进出口贸易现状统计表 (1) 表2: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进出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2) 表3: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进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表 (2) 表4: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进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3) 表5: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出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4) 表6: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表 (4) 表7: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 表8: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进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6) 表9: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进口金额(2016-2018)统计表 (6) 表10: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进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7)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介绍及机遇分析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介绍及机遇分 析 一、中国(上海)自贸区介绍 1、基本概念 自由贸易园区是指一国或地区对外经济活动中在货物监管、外汇管理、税收政策、企业设立等领域实行特殊经济管理体制和特殊政策的特定区域,包括:自由港、自由经济区、对外贸易区等多种类型。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Free Trade Zone,FTZ):是根据本国(地区)法律法规在本国(地区)境内设立的区域性经济特区。传统的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greement,FTA):是根据多个国家之间协议设立的包括协议国(地区)在内的经济体。 中国此前已经建立了与自贸区类似的六类特殊经济园区,包括保税区、保税物流区、保税港区等,但上海自贸区才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贸易区。 2、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目标 经过3-5年努力,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平的功能创新领先、服务贸易发展充分、贸易投资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离岸业务发达、监管高效便捷、营运总部集聚、法制环境规范、行政效率和透明度良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成为我国深耕亚太,融入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载体,为中国经济升级起示范作用。

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域构成情况 上海自贸区的规划面积为28平方公里,相当于上海市面积的1/226。包括洋山保税港区、外高桥保税区(含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及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 图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表1 自贸区内各区域定位

二、中国(上海)自贸区方案背景 上海自贸区也是中国在全球贸易格局下突围的重要一棋。面对中国加入WTO后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贸易国,美国要捍卫全球贸易霸主地位,采取三大步骤欲捍卫霸主地位,并逐步架空WTO:第一是在东半球,与太平洋沿岸国家建立TPP贸易同盟,第二是在西半球团结欧盟建立TTIP贸易同盟,第三是在全球建立PSA服务贸易同盟,而这三个同盟都把全球第一大出口国和全球第二大进口国中国排除在外,因此中国将面临着严峻的“二次入世”的危险。在国际需求疲弱以及劳动力成本升高带来的产业转移下,中国不能长期依赖外贸出口来获取本国经济增长。 三、中国(上海)自贸区方案意义 中国建立自贸区既利于捍卫中国在全球贸易竞争中的主导地位,同时也利于中国经济与全球经济接轨。上海自贸区在中国加环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谈判中也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并有望成为中国加入TPP的首个对外开放窗口。 对于上海而言,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推行,获得机会的不仅是贸易领域,对于航运、金融等方面均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 (1)将使上海突破已有的条框,推行放宽外汇使用、利率汇率监管等优惠政策,有利于跨国公司内部的全球调拨、会有更多的金融机构在上海注册开业。 (2)将使得海上保险等航运服务业务在上海得以培育和集中,解决航运中心建设中金融支持的问题。

2019版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上海浦东新区进出口贸易分析报告

2019版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上海浦东新区进出口贸易分析 报告

序言 本报告针对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上海浦东新区的进出口贸易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并对主要指标进出口金额,出口金额,进口金额等进行了总结分析。借助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入的了解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上海浦东新区的实际进出口贸易状况,从全面立体的角度了解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上海浦东新区的进出口贸易现状,把握行业前景。 本报告借助权威多维度数据分析,客观反映当前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上海浦东新区的贸易真实情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相信对了解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上海浦东新区的进出口贸易现状具有极高的参考使用价值,亦对商业决策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上海浦东新区进出口贸易分析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海关总署、中国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以及商务部。

目录 第一节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上海浦东新区进出口贸易现状概况 (1) 第二节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上海浦东新区进出口贸易进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2) 一、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上海浦东新区进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2) 二、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进出口金额总值现状统计 (2) 三、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上海浦东新区进出口金额占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进出口金额总 值比重统计 (2) 四、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上海浦东新区进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分析 (3) 五、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上海浦东新区进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 (3) 六、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进出口金额总值(2016-2018)统计分析 (4) 七、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进出口金额总值(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八、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上海浦东新区进出口金额同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进出口金额总 值(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5) 第三节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上海浦东新区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6) 一、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上海浦东新区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6) 二、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出口金额总值现状统计分析 (6) 三、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上海浦东新区出口金额占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出口金额总值比 重统计分析 (6)

格莱登(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_中标190924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格莱登(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4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格莱登(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887024402工商注册号:310000400672641组织机构代码:588702440 法定代表人:顾名渊成立日期:2012-01-1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经营状态:存续 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志丹路184-190(双)号524室 营业期限:2012-01-13 至 2032-01-12 营业范围:香精、香料、滤棒、丝束、日用化学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纸制品、包装材料、印刷材料、机械设备的进出口、批发及相关配套服务、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产品标识、外包装设计及咨询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投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4

上海自由贸易区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摘要 当前,世界经济秩序的主要特征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并存。国家赋予了上海自由贸易区先行先试的重大历史使命,以发展成为中国第一家国际自由贸易区为目标,带动上海乃至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在这样的历史机遇下,建设上海由贸易区将对全国的经济发展战略产生重大影响。 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大胆尝试是进一步实现改革开放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但我国现行的相关政策还不能满足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要求。本文以自由贸易区的政策为切入点,详尽介绍了世界自由贸易区政策的发展特点,对世界成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政策、制度进行详细的梳理和总结,针对我国上海自由贸易区政策方面存在的不足,从上海发展自由贸易区的角度,对其所需政策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同时与其作对比找出上海自由贸易区的问题。进而提出既适合我国国情又高效可行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自由贸易区上海自由贸易区优势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main feature of the world economic order is the coexistence of the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The state has entitled the Shanghai Free Trade Area of the great historical mission pilot, to become China's first international Free Trade Zone as the goal, driving Shanghai and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re is going to be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country's economic development strategy in this historic opportunity of building Shanghai Free Trade Zone. The established of Shanghai Free Trade Zone is an important means and method to achieve further reform and opening up. However, China's current policies still can not meet the development requirements of Shanghai Free Trade Zone. In this paper, it introduc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world's Free Trade Zone development policy in detail, summarized the policies of the successful Free Trade Zones in the world, and analyses the systems. By comparing the world’s successful models and Shanghai Free Trade Zone, we can find out the potential problems and some shortcomings with the current policy and system. And so that we can put forward some recommendations which are more efficient, feasible and reasonable with our national condition. Key Words: Free Trade Zone Shanghai Free Trade Zone advant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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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贸公司进出口公司注册注意事项

上海外贸公司进出口公司注册注意事项 自从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准备自己创业的第一步:注册公司。其实在上海注册一家公司,优惠政策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多的,尤其是自贸区内,对公司注册的政策大大放宽,因此吸引了很多投资者。如何在上海注册一家外贸进出口公司,应该是很多人心头的疑惑。 注册有进出口权的外贸公司流程 有进出口权的外贸公司注册的流程: (一首先按成立普通公司的流程成立一家贸易公司(注册外贸公司的先期登记办理程序以及所需资料与注册一般公司雷同。只是注意在注册时,经营范畴需参加"技巧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A、选择公司注册资金大小: 外贸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特别限制性规定,一般选择注册资金100万元或是50万元,一人有限义务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两人以上有限义务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注册资金越大当然越好,公司注册条件,由于给人的感到比拟放心,金额太小会影响公司门面。若企业名称中有"进出口"字样的话,香港公司注册处,则注册资金不应少于100万元,香港公司注册,公司的具体的《注册流程》。 B、公司注册资金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关系 1、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公司成立1年后,年销售额到达180万元以上,可以向主管国度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2、公司注册时,注册资金大于500万元的,可直接申请一般纳税人。 3、公司注册资金超过50万元,且实际办公面积大于100平米,而且申请了进出口权,则给予特别优惠,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企硕工商注册服务平台 C、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到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所筹备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假如没有重名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字一般由四部分组成,依次是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色+组织,名字想好10个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假如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目前(上海不容许在居民楼里办公,公司注册基本常识。租房后要签署租房合同,并让房东供给房产证的复印件,再到税务局买印花税,税率是年租金的千分之一,将印花税票贴在合同的首页。 3.编写公司章程。 4.刻法人私章。 5.往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6.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7.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含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形、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

1.-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运营模式及借鉴意义

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 运营模式及借鉴意义 外高桥集团股份旗下的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是为适应上海市“四个中心”建设的战略布局和外高桥向自由贸易试验区转型的战略任务,由集团系统内的各大保税商品交易市场、进出口和物流公司共26家企业于2009年11月整合而成,公司注册资本伍仟万人民币。作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打造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主要运营载体,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公司年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进出口贸易额超过50亿美元,经济指标行业排名浦东新区第一位;服务的保税区交易市场会员超过5000家,管理仓储面积超过30万平米,年进出口报关量超过20万票,是外高桥保税区最大、实力最强的综合贸易物流服务商。该公司的提供的服务产品、设立的专业服务平台以及开展的租赁产业值得学习和借鉴。 一、服务产品 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程专业的贸易和物流服务,其中包括: (一)企业服务中心 营运中心公司下辖上海外高桥第一企业服务中心、第二企业服务中心、第三企业服务中心三个政府指定的贸易交易平台,为注册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企业提供各种政府支持服务。主要提供

的服务包括: (1)定期为企业申请和办理各类政府财政补贴; (2)企业增值税发票保管、委托购买及开具; (3)协助企业办理一般纳税人的申报、年检; (4)提供保税区最新政策咨询和信息传递及相关培训; (5)在政府与企业之间起到沟通桥梁作用; (二)商务咨询 以丰富的专业经验、严谨的办理流程、顺畅的公关渠道为依托,向客户提供包括政策咨询、投资咨询、金融服务咨询、代办注册及许可等全方位咨询服务,使客户轻松入驻自贸试验区。 (三)贸易代理 拥有一支为自贸试验区客户服务20年以上的专业贸易服务团队,熟悉各种国内外贸易规程、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流程,可以根据客户自身特点、个性需求及贸易模式,度身定制最便捷的进出口流程,并提供相应的业务操作。提供的贸易代理服务主要包括: (1)进出口贸易政策咨询; (2)进出口贸易流程设计; (3)付外汇服务; (4)可提供代垫付税金服务; (5)完整的服务链,贸易及全程物流; (6)为国内外企业提供国内国际采购及销售贸易代理; (7)代办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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