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妙用执法技巧 ——XX区市容局实习报告

城市管理妙用执法技巧       ——XX区市容局实习报告
城市管理妙用执法技巧       ——XX区市容局实习报告

城市管理妙用执法技巧

——XX区市容局实习报告院系:姓名:年级:专业:学号:

摘要:城市管理是城市文明的关键环节,也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但是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了执法队员和执法对象之间存在了矛盾。又由于执法对象往往是弱势群体,导致了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者心中的种种不满,这对城市管理来说是个重大弊端。所以在城市管理的过程中,要巧用管理技巧,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关键词:民生城管;管理职能;管理技巧

一、导言

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城市化发展也正迈着大的步伐向前进行。一个朝气蓬勃的城市需要各方面的管理,而城市的管理又离不开城市的管理者、执法者。因为城市管理涉及面广、涉及知识领域宽、涉及的部门多,加上管理对象多元性、管理手段灵活性,所以可以说,城市管理执法是一门综合学科。

我们是国际政治专业,通过在杜集区市容局的专业实习,学到了很多在校无法学到的知识,学校的知识相对比较理论化、书面化,当面对真人真事时,更需要理论联系实际,发挥个人能力。因此在这次实践中受益匪浅,个人能力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就是更深刻地认识了城市管理执法局。城管局并非原先理解的那么狭义,不仅仅要管理小商贩,还要管理城市人行道上的泊车情况、违章建筑、夜间施工等等,还有下属的环卫所、路灯所、市政养护所、城市数字等,并且各个所的管理职能、职能范围各不相同。杜集区市容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科、管理科、综合科、法制科。

杜集区市容局是杜集区政府对城市管理、城管行政执法方面进行综合管理的部门。在人口规模如此大的城市里,存在着一些为了维持生计而出来摆摊的弱势群体。这些群体虽然实在有可怜之处,但是不加以管理则会扰乱城市秩序,使城市杂乱无章。在面对这些弱势群体时,又有很多棘手之处,不能强行取缔。因为在群众心里总是怜悯这些弱势群体的,认为他们养家糊口不容易。殊不知我们城市管理执法队员也是为了完成自己的任务工作,迫不得己对小摊小贩进行取缔。这样一来,往往会造成执法队员和执法对象之间存在矛盾,加上群众对弱势群体的怜悯,与执法对象处于同一立场,这样群众对执法者会有种种不满,在老百姓心里对城管执法队员的印象不好。这对今后的执法是一大弊端。

人们对城管执法队员的误解给执法过程加大了难度。在实习期间,在大队学习的时候,知道了队员在执法的时候也需要很多执法的技巧。巧用技巧往往可以事半

功倍。“民生城管”工程的创办也对群众对执法队员的认识有很大改善。

因此,这次在杜集区市容局的实习受益匪浅、收获颇多。

二、实习情况简介

本次实习为期40多天,从9月16日至10月24日结束。我们于9月16日上午到达了实习单位——杜集区市容局,并且进行了一个小型会议,会议的内容是大致介绍了城管局的工作范围、内设科室、隶属所、大队。在会议上我们了解到杜集区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正在创办“民生城管”这个项目。通过开办城管微博,来更加直接得关注和了解群众的想法。这是创意城管的一个亮点。

9月17日与18日这两天的实习内容是在城管局的四个科室——办公室、市容科、综合管理处、法制科实习,了解并且学习这四个科室的作用和职责。为了“民生城管”的创办,市容科开通了城管微博,利用现在的网络根据网民数量多、信息发布便捷、信息更新快捷、信息真实并且真正匿名性质,通过微博这一在网络盛行的交流工具来关注群众的动态以及了解群众的需要,更多地与群众交流,并且能有效地改善城管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巧妙地利用媒体进行公关宣传,包装并且推销自己。这一想法不但新奇,而且很有效,笔者相信城管微博这一做法一定会有很大的发展前景,还会为“民生城管”有很大的帮助。杜集区市容局为了“民生城管”,也效仿杭州市开放公共自行车,并且在各个居民区设立多个停车点,这样可以让市民方便快捷地享用公共自行车,为广大市民所称赞。

城市现代化包括经济、社会、环境和人等诸多要素。特别是环境和人的现代化,是城市管理的重要职责,需要我们牢固树立现代化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现代化的管理制度、加快应用现代化的方法手段,在更高水平上提升市容环境面貌、在更高层次上优化城市形象品味。数字城管正是应用了计算机、信息化和无线网络等科技手段,实现了城市管理的现代化。以人为本,既是管理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公众城管的关键,就是要走群众路线、做群众工作,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引导群众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数字城管将充分发挥市民举报热线的作用,及时掌握了解市民的诉求,第一时间将市民反映的问题派遣至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建立起政府和市民之间沟通的桥梁,使每个人都成为城市管理中的活力因子、共建美好家园。

三、执法技巧

随着经济的发展,群众对城市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市民要求生活质量上档次。然而对于从事城市管理的执法机关来说,管理对象也逐渐复杂化。违章群体的成分出现多元化;违章实践包含多重因素;违章的手法、形式多种多样。这种多元化的违法违章群体的成分、因素、手法,给城管执法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大队实习期间,我们通过听、看执法队员的执法过程,懂得在执法时,要有一定的技巧,这样能有效处理好执法者和执法对象之间的关系。

(一)换位思考

城管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当事人虽承认违法,但不愿意去自觉改

正,更不会主动接受处罚的现象。此时,需要城管执法队员引导相对人进行换位思考,站在城管执法队员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当事人为了养家糊口出来摆摊赚点小钱的的确确不容易,也很让人怜悯,可是执法队员也是为了工作而不得不对违法经营进行查处、取缔。假如让当事人当城管执法队员,想必他也会对那些违法经营的人进行处罚。所以换位思考是一个很有用的技巧。

(二)巧妙用词

城管队员执法是件比较为难比较无奈的事。当执法人员看到小摊贩在那摆摊,第一次会有礼貌地向他提出意见,让他离开不要继续摆摊,有的小摊贩可能会离开,但是有些“老油条”虽然嘴上答应,却不会付有实际行动。有第二次、第三次发生这种情况,执法人员难免会与小摊贩发生一些争执。这时,广大人民群众会向着弱势群体,此时就需要用一些语言技巧。

(三)善用人际关系

在执法过程中,善于用人际关系往往比自己执法更加管用。广交友无论在今后的工作中会有所帮助。有一次在执法时,执法队员遇见一个新疆的卖烤肉串的无证摊贩,无论执法队员如何劝说,新疆的无证经营者就是听不懂。执法队员也没有办法,就联系了一个也是新疆的刑警朋友,让他和新疆的摊贩沟通交流,劝说其离开,最终顺利完成了取缔工作。如果不利用人际关系,恐怕对这个摊贩要进行强行取缔,会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四)交流激励

平常在执法过程中要多与执法对象交流,让其对你有印象。很多执法队员都说,在执法时间久了之后,那些执法对象都与执法队员熟络了,有的甚至成为了朋友。如此在进行执法时候,大多数商贩会给执法人员面子,积极配合城管执法人员。因为他们也知道,执法队员的苦衷和难处。这就是平时在执法过程中经常与执法对象交流的好处,可以拉近执法队员和执法对象之间的关系。

激励就是充分肯定执法对象表现好的方面,使其心情舒畅,消除因执法造成的敌对情绪。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在美其长后指其短,先扬后抑,先激励后教育,先讲道理、讲法规,再实施行政处罚。运用这种方法可化解活避免许多矛盾,取得相对人的理解以及支持,使执法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五)把握对象心理

执法队员要准确把握住执法对象的心理,要明白执法对象心理的想法,例如他们想要什么、喜欢什么、会怎么样等等。这些往往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因素。管理者就是要在准确把握管理对象的心理活动后,对其进行管理活动。在执法过程中,看透对象的内心是能加大执法有效性。

遇到的商贩假如是一经指出,就会积极改正的类型,则多以劝说为主,不必要对其造成很大的损失。对经过教育拒不改悔,甚至抗拒执法的相对人,必须利用法律法规准许的上限处罚,利用新闻媒体曝光,行为恶劣的直接向法院起诉。不但要让

违法当事人受到深刻教育,而且还要达到威慑其他违法违章人员的目的,维护城管工作的尊严,树立城管队伍的执法形象。

四、小结

这次实习的收获不仅仅是对城市管理执法的理解加深,也学习到了一些执法的技巧,善于利用执法的技巧,往往是解决事情的关键因素,更加学习到了为人处事的一些道理,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一)说话用词巧妙

在与别人说话交流时,用词要有技巧,善于把握别人的心理。恶语伤人六月寒,一句不经意之间说出的话往往容易流露出人的真实心理。

善用说话技巧并不代表奉承拍马,在交流时多为对方着想,换位思考,这样就不会说出伤人的话。善于交流的人朋友也会有很多,人际关系好的人在工作中、生活中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帮助。

(二)善于推销自己

在生活中或者在学习中以至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善于推销自己。人生就是一门营销学。这个推销当然并非让自己飞扬跋扈、过于冒尖。俗话说“枪打出头鸟”,过于突出自己反而会适得其反,让别人憎恶你。善于推销自己、善于包装自己是一门学问,包装要包得巧妙。

例如,“民生城管”中通过城管微博来推销自己,让自己在广大网民中扎根,利用网络媒体来进行推销,不但能使人快捷地了解城管的最新动态,还能让人们对城管的形象大有改善。

懂得巧妙包装自己的人往往更容易得到领导的关注,如此就会得到更多证明自己能力的机会,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就得到领导的赏识,获得晋升的机会。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留着的。善于推销的人就是为了遇到机会而一直准备着的人。不善于推销自己的人,即使付出的比别人多,也许收获的也没有那些善于推销自己的人多。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考核协调工作。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建立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全民守法意识,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第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为公众监督城市管理执法活动提供条件。 第二章执法范围 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第九条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事项范围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集中行使原由其他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应当与其他部门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机制。 第三章执法主体 第十三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按照权责清晰、事权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执法队伍。 第十四条直辖市、设区的市城市管理执法推行市级执法或者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承担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案件的查处。

广州市城市管理细则

广州市城市管理细则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 (修订送审稿) 第一条为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作为本级人民政府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政机关,其综合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具体范围由本细则予以公布。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公布综合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事项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第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综合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综合行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综合行使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据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下列在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区域内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设行为综合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但城镇建设工程已经取得规划同意意见的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等规划文件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除外; (二)未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第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据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下列违法行为综合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对占用或者损坏人行道、公共广场、过街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内街等市政设施及其附属物的;(二)对违反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规定,拒不改正的。 第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据建设施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下列违法行为综合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的; (二)不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 (三)在建筑物、构筑物中使用禁止使用的墙体材料的。 第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综合行使城市路灯照明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十一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下列违法行为综合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在临街门口、道路等公共场地使用发电机,排放的噪声不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

浅论城市管理执法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摘要】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行与推广,越来越突出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地位和意义。它是我们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建设,搞好行政执法廉政建设的关键和核心。它体现了现代法治,规范行政行为,维护和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限制政府权力的滥用乃至腐败这一精髓思想。同时也是对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思想的贯彻和落实,对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遵循和实践。如果说合法行政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那么合理行政主要是针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而言,是体现亲民、爱民、执法为民的—个手段。 【关键词】城市管理依法行政自由裁量合理

【前言】 1.什么是城市管理 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这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为对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为基础,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指挥等一系列机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围绕城市运行和发展进行的决策引导、规范协调、服务和经营行为5。广义的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一切活动进行管理,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市政的管理。狭义的城市管理通常就是指市政管理,即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城市运行相关联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一般城市管理所研究的对象主要针对狭义的城市管理,即市政管理。 2.我国现在城市管理现状分析 (1)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同时,也将使城市管理面临严峻考验,比如:在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如何应对外资企业和外来投资者;如何调整行政执法人才结构、引进精通外语翻译兼执法人员以及配备中外文对照的城市管理法律文本和警示标语牌;如何面对外资企业和外国公民参与城市公共设施投资与经营管理等。 (2)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新挑战。面对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都市圈的大幅扩容,市区人口将越来越多。因此,城市管理必须考虑加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调整行政区划、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城市规划工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立快速高效的交通体系;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完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问题,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3)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新挑战。经济发展迅速,经济成分、物质利益、就业方式的多样化势必带来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的多样化,由此给城市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城市管理氛围尚未形成的情况下,执法队伍在执法中遇到的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等问题,困扰着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3.目前城市管理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政策性、群众性、流动性较强,涉及面广、难度大、矛盾多,情况复杂。我国在城市管理中也存在不少值得重视的问题。 (1)执法环境差。城市管理需要举全社会之力,但目前还没有形成齐抓共管以及理解、支持、配合城市管理的格局。首先是少数市民缺乏法律意识,对执法队伍的检查采取逃避态度甚至抵制举动。其次是部分市民文明意识较差,经常出现违规闯红灯、影响交通秩序的情况。再次是说情风盛行,严重影响公正公平执法。 (2)管理对象复杂。一是部分经营户法制意识较差,善于与执法队员“捉迷藏”,想尽一切办法“钻空子”。二是失业人员(含下岗工人)和进城农工以及孤寡残等弱势群体,他们

城管执法案例

案例一: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妥善解决少数民族人员非法经营问题 在处理少数民族无证经营和沿街设点摆卖等事件方面,某地坪地街道执法队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稳妥处置各种民族关系。街道闹市区域有数家少数民族人员经营的面馆,有的未办理相关营业执照,有的营业执照已过期,但一直从事着非法经营。2008年,该队多次组织人员上门向其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帮助其分析无证经营的弊害。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于理的不断教育引导,使他们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放弃违法经营行为,并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合法证照。家住地新街市场的居民萧某在提起去年该队处理少数民族沿街摆卖事件时,竖起了大拇指,连连表示赞许。去年的一段时间,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总有几名身着回族服饰的人员,在市场街边设摊摆卖,他们占道设摊,既影响市容,又严重妨碍交通秩序,周边商家和市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出于人性化执法,该队首先组织队员分班多次对其进行劝说教育,同时向周围群众宣传占道设摊摆卖的危害性和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劝阻群众不要去购买他们的商品;其次积极向上级负责处理民族关系的同志请教,充分了解他们的风俗习惯,避免执法过程中和他们发生误解造成冲突;此外在执法过程强调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经过采取多方面有效措施,几名回族青年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保证书,承诺今后将服从管理并改正违法行为。市民族委员会领导到坪地街道调研时,还对该队成功处置该宗群体性少数民族乱设摊问题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问:该案例中,城管执法人员遵守了哪些原则? 答:本案例中,城管执法人员遵守了政治性原则和教育原则。 首先,面对信仰和习惯的差异,体谅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向上级负责处理民族关系的同志请教,充分了解他们的风俗习惯,避免执法过程中和他们发生误解造成冲突。在执法过程中突出尊重、团结和帮扶,实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这是一种有着良好政治素养的体现,有效地避免了矛盾的出现和升级。 于此同时,面对相对人的轻微违法行为,该执法队奉行教育在先的原则,通过教育方式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轻微违法问题,让相对人自己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很好的促进了城市的管理工作。 案例二:教育引导为先锋,促乱摆卖人员“持照”经营 为解决乱摆卖经常反弹的问题,某地布吉街道执法队树立了“疏堵结合、重在引导”的执法理念,高度重视处罚前的教育引导。在每次执法行动前,布吉执法队都组织人员先向摆卖者发出《告知书》、《整改通知书》或发出书面警告等充满善意的文书,规劝当事人自行整改,自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接受规劝、自纠自改的,给予减轻或免除处罚。仅2008年一年,该队就发出此类文书15300余份。在执法人员的充分告知、耐心疏导下,大多数从事乱摆卖的当事人都能支持配合执法工作,大大缓解了执法者与违法者之间的矛盾。对于,少数依然违法乱摆卖的当事人,在屡次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依法予以了惩处。 在对违章摊贩教育引导、严格执法的同时,布吉街道执法队还对乱摆卖人员坚持有情执法。对于部分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乱摆卖从业人员,布吉街道执法队主动出谋划策,引导其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帮其寻找合适店铺,并联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最终促成了大量曾经的乱摆卖人员实现了“持照“经营。同时主动联系辖区内几个大的菜市场,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引进一批从事蔬菜水果经营的摆卖者,使部分乱摆卖人员进入合法市场。对于部分经济条件较差,无力从事固定店面经营或者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乱摆摊人员,该队有关部门在适当的地点建立乱摆卖疏导点,在不影响市容的情况下,允许摊贩在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规范经营。在一系列“人性化”的疏导措施实施后,布吉街道的乱摆卖清理整治压力大大缓解,部分主要路段的市容环境得到明显好转。 请问该案例体现了哪些原则?

国务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规范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经批准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区,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以下简称城管执法机关)是指经中央编办批准成立的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的,或者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法设立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第四条城管执法机关依法行使集中后的行政处罚权,并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有关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已经由城管执法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仍然继续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第五条城管执法机关是政府职能工作部门,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地位,并能够独立地承担其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 城管执法机关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专项预算,实行全额拨款。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城市管理标准,促进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增进社会和谐。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区域面积、人口数量、管理需求等状况,合理配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万分之六,不断改善城管执法装备条件,实现执法手段现代化,保障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公安机关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保障。具体执法保障机制由城管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根据实际需要拟定。 第七条城管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是公务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应当采取统一考试、考核等办法,从有关部门和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用,建立完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与回避等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第八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领导全国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应当配合城管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城管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协调在城市管理领域中各相关部门的关系。 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城管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第十条各市、县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区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情况,采取垂直管理的执法体制或者分级管理的执法体制。 设区的市的城管执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其所属区一级的城管执法机关实行分级管理的,应当报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文明用语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 行为规范与文明用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依据有关规定和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管理执法局所有队员。 第二章着装规范 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执法、执勤、值班时,必须按规定着城管执法制服。不执行公务活动时应着便服,不得将便服与执法工作服混穿。 第四条着执法工作服时,帽徽、臂章、胸牌号等城管执法标识要齐全,并按规定佩戴。要衣着整洁,风纪严整,扣好领钩、衣扣。 第五条戴帽时,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帽饰带并拢并保持水平。帽松紧带不使用时,不得露于帽外。在办公区内可不戴帽子。 第六条着执法工作服时, 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冬夏季服装和毛、布料服装不得混穿;不得佩带与城管执法人员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其它标志、徽章。 第七条要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服及其标识的管理,不得擅自扩大着装范围,不得擅自修改、外借和赠送。

第三章举止规范 第八条执法人员应当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外出时,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城管执法人员的声誉。 第九条执法人员参加集会或活动,须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入场,按指定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散会依次退场。 第十条在室内脱帽,无衣帽钩时,立姿可夹于左腋下,坐姿可置于桌(台)前沿,或帽顶向上、帽徽朝前置于膝上,也可置于桌斗或衣橱内。 第十一条不准酒后执勤、驾车,不准到餐馆、酒吧、网吧、按摩室、桑拿室、足浴房、录像厅、歌舞厅和电子游艺厅等场所消费娱乐。 第十二条不准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第四章礼节规范 第十三条执法人员应当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第十四条参加庆典、集会等重大活动,升国旗时,着装列队的执法人员应当自行立正、行注目礼,带队人员应当行举手礼;未列队的执法人员应当行注目礼。奏(唱)国歌时,应当自行立正。 第十五条进入领导、其他人员室内前应先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在室内,领导或者上级来到时,应自行起立。 第五章执法规范

2020年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2020 年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导读:本文是关于2020 年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希望能帮助到您!历经近半年的征求意见,用于规范城管执法活动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 20xx 年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关注焦点 焦点1 执法范围 包括工商、交通等6 部门相关行政处罚权城管的执法范围,尤其是其行政处罚权如何划分,一直存有争议。本次正式出台的《办法》,采用了较为概括的表述:“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住建部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这样规定的目的,既是为了严格遵循中央文件精神,又为了给城市管理执法实践留下空间,“只是表述不同,实质内容上并没有变化。” 《办法》对集中行使城管执法事项的条件也进行了规定,要求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符合要求条件的,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如何协调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办法》对此表明,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集中行使原由其他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应当与其他部门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机制。 焦点2 执法行为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长期以来,公众关于城管执法行为手段的争议频出。对此,《办法》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同时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另外,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也应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 《办法》对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也提出了约束,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20xx 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协调

城管局文明执法培训工作方案

城管局文明执法培训工作方案

城管局文明执法教育培训工作 方案 为完成城管局执法工作目标,扎实推进依法管理城管工作,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按照“依法执法、柔性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的,我局决定,在城管执法队伍中组织开展文明执法教育培训活动。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立“和谐清镇”、“平安清镇”的目标,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着力治理我局执法队伍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队伍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队员宗旨意识和法纪观念,努力把城管执法队伍打造成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形象良好的高素质队伍,为我市城管事业发展注入强大精神动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经过开展文明执法教育培训活动,端正执法队伍执法思想,转变执法队伍执法理念,规范执法队伍执法行为,转变执法队伍执法作风,切实解决城管执法队伍中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更好地贯彻落实群众工作的开展。让执法人员熟悉法律法规,掌握运用好各种执法手段,实现文明执法的根本目的。 (三)加强一线执法人员素质培训,学习城管行政执法范围、行政执法程序、取证、听证程序等,提升干部执法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增强意识更新理念,进一步促进思想作风转变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着力营造新氛围。针对当前部分同志存在精神萎靡不振、缺乏干劲,责任心不强以及“庸、懒、散”等现象,开展以敬业爱岗强素质,忠于职守强责任为内容的岗位教育,牢固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其位、谋其事、尽其责、成其事。开展典型示范教育,挖掘、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在干部队员中营造用心做事,尽心尽责,干好本职,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树立新形象。针对部分同志存在为民服务、执法为民意识淡薄,执法管理中慢作为、作为不力、不作为等现象,经过开展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教育,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在执法人员心中树立城管执法快速响应和市民群众举报投诉及时受理和反馈办理理念,着力解决群众诉求。组织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咨询、送法上门、便民服务等活动,努力帮助社区居民、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进一步密切与市民群众的关系,推动城市管理社会参与机制建设。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用先进理念指导文明执法实践活动,树立城管

行政案例分析答案详解

行政案例分析答案详解案例1 贫困县的“摆谱症” 本案例反映了贫困县铺张浪费,没根据行政的具体经济与社会环境,高调消费的行政现象。 摆谱症就是摆阔绰,讲排场,爱面子的浮躁做法,这件事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行政风气不良,行政道德失范,监督机制不完整,考核体制不健全等。 基本举措:大力整治官场浮夸风,建立完善科学的绩效评估体制;完善干部任用体制;加强监督,完善监督体系;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整风运动,改造官员的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二章行政价值与目标 案例1 消费者维权行动的无奈 本案例反映了:消费者所买热水器爆炸,想维护权益但被高额检测费吓退。 属于政府的一个下属部门,承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得不到保障,质量检测费用太高。 可能的举措:法律上的维权保障,建立相应的机构管理维权事宜;加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观念;完善质量认证体系,从源头上打击伪劣产品等。 第三章行政功能与职能 案例1 广州不明病毒危机 1政府职能行为的发生是从社会问题着手,解决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发展问题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问题。但政府还要管理好政府本身的问题,主要解决因素在于社会行政的目标,行政价值,社会问题的影响范围。可控制度等。 2广州市政府,卫生厅,都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了非典有关问题。稳定了民心、应对公共卫生危险事件。得到初步效果,恢复了社会秩序,担任然需要加强管理。毕竟让谣言占领了三天,造成一定的损失。 3当公共危机来临时,如本案例中的卫生事件。政府应在第一时间解答有关问题,避免谣言 漫延,维护社会秩序与安定,稳定民心,加强管理。提高应对危机的效果。取信于民。 第四章政府间关系 案例1 武陵源规划困局 1纵向上关系构成:中央与地方关系:地方政治间纵向关系。横向上关系构成;竞争与合作。地方政府间为处理某一共同问题而形成合作,基于协议而形成合作。以协议的形式而形成合作关系。基本要求。地方服从中央的领导,各地区政府间相互合作。协调发展。为社会主义中国的发展服务。 2本案例主要涉及两大政府。张家界森林公园管理处属林业部。武陵源区政府属地方政府部门,武陵源区政府属地方政府部门负责城市建设规划,张家界森林公园管理处应服从地方政府整体规划发展。 3各部门不配合会是政府工作不能有效运转,受到阻碍。应加强部门间合作,共同为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为不能就各自利益而相互冲突。 案例3 浙江“强县扩权”改革进行中 1政府间行政关系改革。减少行政审批。简政放权。 2改革动机就是为发展经济,调动县级的行政积极性,提高行政效能与效率。动力来源于领导的行政理念与意识,企业社会等经济发展的需求,财力,权力与利益的占有欲。 3发展趋势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环节,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这就是加强法规政策的建设,加强权利的制约与监督。 第五章政府与社会关系 案例1,村公章的集中保管实验 1上下级的纵向关系。 2集中管理。合理但不合法,集中管理印章的目的是为了跟好管理。防止村委会滥用公章而违法乱纪,但集中管理不符合印章管理的法律法规。3我国村委会与镇政府关系,始终是权力的角逐,反控制与控制关系,山西莱西市R镇将走上规范化的管理。做到合情合理的管理村委会的印章。 第六章政府与企业管理 案例1 “常乐”申办定点屠宰场受阻记。 1政企关系现象,政府管理不该管的事。2.常乐是民营企业,肉联厂是国营企业,贸易局是肉联厂股东,又是市食品企业的公司的主管部门,

关于城市管理的难点及问题

关于城市管理的难点及问题 xxxx 城市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矛盾多,特别是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环境的要求日益迫切;城市管理的职能和范围的不断扩大,作为一名城管工作最基层的同志,在实际工作中,常遇到一些实际问题,现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和多年来的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实践,谈谈目前我们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特点与难点问题。 一、城管职能的不断扩大化带来管理难度,从最初的市容环卫到城建监察一直到目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都说明城市管理的职能不断扩大,而一些应属于其它职能部门应该管但不想管、管不好的事都集中到行政执法局,致使“城市管理”“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现在城市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需要“执法”的现象和行为,大都与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甚至不作为有直接关系,管理的职责却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标准越来越高,明显的感到力不从心,虽然我们非常重视日常长效管理,也希望通过认真、细致、踏实的工作赢得百姓的认可,但因管理职责较多,执法依据不明确,人手有限,有时也只能靠突击整治、疲于应付来处理工作,而广大群众也对城市管理的这种工作方法和表现也产生本能的反感,容易使本属人民内部矛盾激化,造成冲突。 二、城市管理工作中职责不明,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

城市管理的职能是扩大了,但事实上“城市管理”又处于一个无确切的法律依据的状态,城市管理部门正在行使的有关职权如无相关职能部门的正式授权,均属违法行为,而且作为街道和社区在日常的城市管理工作中,更是承担着绝大部分的任务,处理绝大部分具体的事务,而且市、区政府对卫生考核也是以块为主,虽然近两年来,城市管理执法权有下移的趋势,但是根据一些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往往街道无权管,无能力管理,执法权限有限使我们在执法过程中深感力不从心。对驻地单位没有有效的制约措施,协调难度比较大,有许多群众举报,按属地管理属于街道,但街道无直接的执法权,更没有处罚权,只能督促,就出现了管而不理的现象,给正常管理工作开展带来被动。 三、城管工作中一些老大难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城管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大都不能较圆满解决;究其原因,一是城管执法面对的大多是弱势群体,这些下岗、失业、拆迁失地人员有的家庭确实困难,自身又无任何技能,靠做小买卖维持行计,因城管执法人员断其“活路”,故拼命阻拦;二是有些是因执法人员态度强硬,引起被管理人员的的反感,而导致推搡、撕拆;三是有些屡教不改的商贩因多次被处罚或货物被扣押没收,对城管执法人员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正是由于城管执法内容,对象及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等原因的影响,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被管理人发生摩擦在所难免,而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出现暴力抗法后,自己又解决不了,求助公安派出所,但

浅析城管执法工作中的“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

浅析城管执法工作中的 “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也面临着更高的社会期待和要求,在具体的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这两个概念也越来越多地被人们所提及。在崇尚法治而又坚持以人为本,强调依法行政而又注重社会和谐的时代背景下,怎样认识这两个概念,如何把握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每一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都应当积极关注并认真思考的问题。在此,笔者依照自己的理解以及在一线执法工作中的体会,对这两个概念予以简要分析。 所谓“严格执法”,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坚持基本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客观、公正地贯彻实施到社会生活中去。不难看出,“严格执法”强调的是行政执法工作本身的正当性与合法性。 所谓“文明执法”,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时刻保持自身修养、注重执法方式与技巧,力求做到以规范、平和、顺畅的形式完成执法任务,达到执法目标。因此可以说,“文明执法”要求的是行政执法工作在具体过程与表现形式上的规范、合理及和谐。

有观点认为,“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之间存在着固有的矛盾与冲突,采取“文明执法”就意味着难以做到严格执法。在笔者看来,二者并不矛盾,关键的是如何理解“文明执法”中的“文明”二字。“文明”固然意味着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过程中注重自身修养、执法态度与方式,平和、顺畅的形式完成执法工作,但这并不意味着绝不能采取强制手段。笔者认为,这种依法实施的强制手段与暴力执法是根本不同的两个概念。所谓暴力,意味着强制力在强度、范围、针对对象以及持续时间等方面缺乏都必要的规范与约束,处于随意的失控状态。相反,在执法过程中,如果我们有了充分法律依据的前提下,而且确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合理控制实施强度、范围、针对对象以及持续时间,尽量避免因采取强制力而对行政相对人造成不必要的其他损害,这并不违反“文明执法”的宗旨。 事实上,“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二者并不矛盾,而是密切相关、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一方面,“严格执法”是“文明执法”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不严,不能够坚持基本原则的话,强调“文明执法”便没有了任何意义。“文明执法”必须在“严格执法”的框架内才能体现价值。如果没有“严格执法”的制约,“文明执法”就会失去依归,必然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另一方面,“文明执法”又是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有序,从而进

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结合实际,就推进我县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

总体目标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机构设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环保、工商、交通、水务、食药监方面行政处罚权随改革工作的进程逐步集中到位;2017年10月底前,数字城管平台建成并运行;到2020年,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规章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应急能力明显提高,城市管理效能、人民满意度显著提升。 基本原则 1、理顺体制,权责明晰。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需要,突出问题导向,理顺体制机制,划清职责边界,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多头执法、职责不清、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2、集中执法,精简高效。整合行政资源,推行综合执法,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效率,实现末端执法向源头治理转变。 3、完善制度,规范用权。立足工作实际,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推进依法治理。 4、公正文明,优化服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惠民便民举措,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和居民满意度。

谈谈城管如何文明执法

谈谈城管如何文明执法 城管执法的问题,备受社会的关注,社会有各种议论,个别新闻媒体对城管执法中与相对人发生的矛盾屡屡曝光,给城管队伍形象和建设也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应该说这几年来在各级城管执法部门的努力下,城管执法的文明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由于多年形成的执法习惯、加之城管文明执法建设的不全面和不深入,造成城管执法建设的现状与国家法制建设的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与整个社会法治的快速普及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及对城管队伍建设的期望不相适应。因此,加强城管“文明执法”建设,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发生,树立城管队伍的良好形象,已成为城管队伍建设和执法建设的当务之急。 一、正确理解“文明执法”的含义 目前,各方对城管“文明执法”的理解比较混乱,导致部分城管人员在执法中主流思想意识发生偏差,造成执法中不文明现象屡有发生。 一种解释是把“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对立起来。把“文明执法”解释为说服教育,是具有体察同情或情感意识的表现,是软弱的“柔性执法”,不具有威慑力,说白了就是不严格和不严肃的劝阻行为;把“严格执法”解释成是严格管理、粗暴处罚、不留情面的坚决依法办事的执法。至于对城管执法人员来说,当然是不愿意被说成是打着引号的“文明执法”,于是只有采取相反的动作来证明自己执法是严格的和有力的。 另一种解释是要“文明执法”又要“严格执法”。这种解释看起来颇有些道理,但仔细想来,是把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割裂开来了。也可以理解成“文明执法”是一种情况,“严格执法”又是另一种情况。即“文明执法”是对配合的相对人,“严格执法”是对不配合的相对人。在具体执行中被看作有时要文明,有时就不讲文明,文明是有条件的。一个法律,两个标准,严格就是动手,文明就是动口。显然,这也是一种不正确的理解。在城管队员中造成了“文明执法”是形式,只有“严格执法”才是真正的执法,尤其是当上级强调严格执法时就理解成强硬执法,“严格执法”也就成了不文明的代名词。 “文明执法”的正确解释,简单地说就是依法行政。即是按照法律程序和执法要求进行规范的、严格的、公正的执法。从这个定义上来看,执法的总要求就是文明。也就是说,所有的执法行为都要符合文明的执法要求。文明执法包含了严格执法,严格执法寓于在文明执法之中。再严格的执法都必须符合文明前提下的严格要求。举个例子:法警执行剥夺他人的生命的行为不可谓不严格,但符合现代法律的要求在当今的时代就是文明的。因为符合现代法律的要求的严格执法,就是文明执法。只有“严格”而没有“文明”的执法行为概不能称之为文明,甚至可以认为是执法违法,或是应付和走过场的不作为行为。 因此,在城管执法中必须正确理解“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必须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大前提。

城市管理辅助执法者试题

案例分析题(不定项选择题) (一)关某系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309国道A省B市C 区路段设立的交通检查站时,交通检查站执勤人员宋某向关某走过来,当场扣押了关某的货车,并派穿着便服的人员将关某的货车开走,车上还遗留关某的手机和钱包。关某向宋某索要手机和钱包,宋某予以拒绝。宋某当场递给了关某一张处罚决定书,并对关某说:“先交50块钱,再说。”关某接过处罚通知书,见上面印着的全部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50元。决定书上印着A省B市C区交通管理局的印章。关某问宋某:“为什么罚钱?”宋某说:“你超载”。关某辩称:“我只拉了半车煤,怎么就超载?”宋某不耐烦地说:“让你叫你就交,啰嗦什么?”关某说:“不说清楚,我就不交。”宋某又递过一张处罚决定书,并说:“就你这态度,再交50元。 1.关于该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宋某对关某当场处罚50元,符合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规定 B.关某抗拒执法,宋某对关某加重处罚,符合法律规定 C.宋某对关某当场处罚50元,处罚力度过轻,应加大处罚数额 D.宋某对关某进行处罚决定前没有进行调查取证,所做出的处罚决定不合法 2.宋某扣押关某货车的行为,属于() A.行政强制执行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处罚 D.证据登记保存 3.关于宋某扣押货车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宋某扣押货车,及时制止了关某的违法行为,是合法的 B.为了保证扣押财物的顺利实施,执法人员可以临时委派穿着便服的临时人员实施 C.在紧急情况下,扣押财物的行为可以由一名执法人员实施 D.宋某扣押了和案件无关的当事人的手机和钱包,是不合法的 4.关于该案,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宋某没有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行政处罚不能成立 B.宋某实施处罚时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因关某的申辩而加重了对其的行政处罚,是不合法的 C.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不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D.宋某在作出处罚时,没有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的身份是不合法的 5.关某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关某可以向B市交通管理局提起行政复议 B.关某可以向B市C区交通管理局提起行政复议 C.关某可以在对行政复议不服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关某可以直接向B市C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某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扣押了摊贩张某的三轮车,张某取回车辆时发现三轮车已经被砸坏,于是要求

文明执法 热情服务 努力打造人民满意城管执法队伍

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努力打造人民满意城管执法队伍 ---**城管局文明执法工作总结 2012年,*城管局在**政府和*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创建群众满意执法队伍为主线,紧紧围绕“*****”的目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坚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谱写了城管执法为民的新篇章。 一、夯实基础,健全制度,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队伍的规范建设是文明执法的前提和基础。为确保队伍不褪色、不落伍,我局按照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在队伍规范化建设方面着重抓了四项工作:一是加强思想教育。通过深入开展“*****”等活动,将执法为民、拼搏进取的执法理念与弘扬城管人“特别讲政治、特别顾大局、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城管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在队伍中确立了率先奋进、求真务实、严格执法、执法为民的理念;二是加强执法培训。每月组织集体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重点解析执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促进执法水平和办案效率的提升。三是严格奖惩。重新修订了《目标考核奖惩办法》,督查考核侧重向基础工作、依法行政、路段达标、队伍管理、完成任务等五个方面倾斜,将考核考评结果实行“三挂钩”,即与评先评优挂钩,与干部使用挂钩,与岗位报酬挂钩,采取“月考月评”方式,评出红星队员、红星队长;四是建章立制。今年,我局根据文明执法的标准和要求,先后修订完善了失职追究、首问责任、队容风纪、职业道德守则及“六

条禁令”、“十不准”规定,制定了《队伍建设奖惩规定》,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五是积极构建与公安机关联动保障制度。我局明确行政执法人员在正常执法时,若遇到暴力抗法等情况,应做好现场证据收集工作,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取证调查,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的,公安机关要及时依法做出处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作为民事纠纷处理。在进行重大行政执法活动或专项执法活动中,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制定工作预案,做好应急处臵准备。 通过系列活动的深入开展,城管队员的纪律意识显著增强,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热情服务,勇于奉献的良好风尚蔚然成风。 二、依法行政,文明管理,努力建树崭新形象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队伍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不断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一是强化执法为民意识。通过开展系列活动,经常性探讨城市管理新方法,研究队伍建设新措施。如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牢固树立起亲民、爱民、为民意识,培养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二是实施城管亲民执法模式,即:先告知、先教育、先纠正,首次轻微违章者不予处罚,树立了亲民形象。同时在管理中变过去急风骤雨式突击管理为现在文明服务式的长效管理。在执法中,我局还明确要求每一个队员必须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城管执法案例

本报12月27日讯(记者赵英明)市城管警察支队今天宣布,今年城管警察共有效制止妨碍执行公务行为910余起、1900余人次,刑事拘留2人,劳动教养1人,治安处罚30人(其中治安拘留8人、治安罚款13人、治安警告9人)。 城管警察支队同时公布今年城市管理十大案例: 一、无证三轮车主辱骂执法队员 1月18日上午10时,槐荫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七中队在经十路儿童医院附近,发现慢车道上有两辆带篷机动三轮车无证经营且乱停乱放,依法对其清理时,两车主史涛、史雨辱骂执法队员,被分别治安拘留7天。 二、占道烟花摊业户拒不服从管理 1月22日,历城区城管执法人员在全福立交桥路东,发现一卖烟花爆竹的业户违章占道经营,破坏市容环境卫生。对其清理时,业户陈长生拿起铁锨打伤执法队员头部,被治安拘留3天。 三、奶行打工人员妨碍执法 1月26日12时,市中区城管执法队员发现梁庄大街一家奶行违章占道经营,依法对其占道经营物品没收时,奶行打工人员于福明强行冲上执法车抢夺被没收物品,随后又站在执法车前阻止车辆通行,被罚款200元。 四、占道摊贩打掉执法队员眼镜 3月14日16时,槐荫区城管执法队员在省立医院附近发现一占道卖水果的摊贩。依法对其清理时,摊主韩智斌动手打掉一名执法队员的眼镜,被治安拘留3天。 五、烤肠摊摊主躺在警车前撒泼 3月24日12时,历下城管人员和警察在东门小商品市场西侧清理一卖烤肠摊位时,摊主程善芳谩骂、推搡执法队员和民警,用左拳将一名民警左脸颊打肿,随后在警车前撒泼,引起百人围观,被治安拘留7天。 六、快餐馆老板及雇员妨碍执行公务 4月6日8时,槐荫区城管执法局营市街中队在经六路延长线,发现“金金”快餐馆占道经营,违章摆放广告牌。对其整治时,老板刘淑香及其雇员张明拒不服从管理,妨碍执行公务,被分别罚款200元。 七、烧烤摊女业主谩骂执法队员 5月13日晚,历下区城管执法人员发现千佛山西路一业户在店外经营烧烤,占据人行道,污染周边环境。依法暂扣其经营工具时,女业主汤广红抢夺经营工

浅谈城市管理中的文明执法

执法是一件严肃而认真的事情,而文明执法却是社会发展到一个文明时代所必须具备的执法方式。在当今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与和谐的社会里,社会呼唤文明执法,执法部门应该文明执法,已逐步形成了一个共识。文明的城管执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城管执法落后的执法管理理念,城管人员的素质不高,不规范的执法程序,以及城管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的存在,使得现阶段城管执法面临困境。因此,转变执法理念,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法律保障机制将有利于我国的城管执法建设,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进程。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一种具体手段,是城市走向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城管执法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领域,涉及社会生活和生产的各个层面,与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都有着直接紧密的联系。作为直接面向老百姓的基层政府管理人员,其行为方式将直接影响群众对政府管理体制的信任和评价。所以在城管执法过程中要以人为本,积极构建和谐的施政理念,文明执法。 一、文明执法的含义和开展文明执法工作的必要性 (一)文明执法的含义是指用文明的方法办案,保证执法行为规范化,科学化,合法化,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野蛮行为。法律具有严肃性,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也应当保持一定的严肃性,文明执法不代表不敢执法,而是严格、公开、公正执法的表现形式。这就要求城管执法机关在执法的全过程中,必须把严格执法与文明服务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毕竟处罚只是一种执法手段,不是最终目的,只有被管理相对人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并知法、守法,才能达到城管执法对被管

理相对人的有效管理的最终目的。 (二)开展文明执法工作的必要性 1、开展文明执法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思想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城管执法必须遵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思想的要求,依法运用手中权力,坚持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最广大市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城管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城管执法与老百姓的利益是最直接、最密切,只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才能更好地、真正地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 2、开展文明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表现,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更符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要求,最终做到执法为民。 二.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在城市管理中,因作为执法方的政府管理部门确实有权力更有责任对城市管理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而执法相对人(小摊小贩)确实有许多是迫于生计而不得不从事违法行为,所以两者之间的矛盾是难以调和的,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下面几方面: 一)、城管执法观念落后 当前行政处罚是城市管理部门实现管理目标的主要手段,行政指导是辅助的管理手段,这种方式很难使被管理者心服口服,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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