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62256349[1]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2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在2012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2012年度,公司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会议,四次股东大会。

2、本人出席会议情况。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对董事会议案共发表6次独立意见。

1、201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的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不存在《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提名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另外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经过董事会审议批准且在董事会经

营权限内,公司不存在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2012年2月1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高管个人履历,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 条和《公司章程》第 99 条所规定的情形。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2012年3月31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深圳惠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其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并未违反其在《深圳惠程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的使用计划,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另外还对北京高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调整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股权调整方案产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明显损害投资各方的利益,对深圳惠程、其他投资方及深圳惠程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性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目前北京高航项目尚处于产业化初级阶段,短期内对公司业绩不会有较大影响,独立董事对该项目的前景与风险难以评估。本次关联交易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目前北京高航项目处于投入期,尚处于亏损阶段,独立董事对该项目的风险难以评估。本次关联交易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4、2012年4月18日,在公司召开的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对201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2011 年度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201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先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了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截至报告期末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报告期曾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且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独立董事对《公司2012-2014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制定《公司2012-2014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2-2014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内容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为公司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规划;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过对高管的简历认真查阅,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了公司发展,建立了可行、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规划,能够更好的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6、2012年10月12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及间接控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认为《关于公司及间接控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可以缓解公司及吉林高琦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其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并未违反其在《深圳惠程非公开发行股票

况。

(2)独立董事对委托银行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财务资助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长春高琦其他股东与深圳惠程及与持有深圳惠程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深圳惠程将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与长春高琦结算资金占用费,深圳惠程向长春高琦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是公允的。深圳惠程保荐机构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要求发表了核查意见;深圳惠程向长春高琦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春高琦掌握了聚酰亚胺纤维的核心生产技术,并依托控股股东深圳惠程的管理能力和市场优势,预期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回收财务资助款的风险相对可控。

(3)对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之全资子公司吉林高琦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之全资子公司吉林高琦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更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也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2012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年度进行现场调查,与相关人员沟通,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累计达到或超过10天,并且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管理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5、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6、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法》、《证券法》、《新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朱天培

电子邮箱:tpzhu88@https://www.360docs.net/doc/cb12907665.html,

201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

朱天培

2013 年 3 月 22 日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2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在2012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2012年度,公司召开了五次董事会会议,四次股东大会。

2、本人出席会议情况。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对董事会议案共发表5次独立意见。

1、2012年2月1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高管个人履历,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 条和《公司章程》第 99 条所规定的情形。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深圳惠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其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并未违反其在《深圳惠程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的使用计划,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另外还对北京高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调整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股权调整方案产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明显损害投资各方的利益,对深圳惠程、其他投资方及深圳惠程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性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目前北京高航项目尚处于产业化初级阶段,短期内对公司业绩不会有较大影响,独立董事对该项目的前景与风险难以评估。本次关联交易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目前北京高航项目处于投入期,尚处于亏损阶段,独立董事对该项目的风险难以评估。本次关联交易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2012年4月18日,在公司召开的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对201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2011 年度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201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先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2年8月7日,在公司召开的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截至报告期末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报告期曾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且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独立董事对《公司2012-2014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制

定《公司2012-2014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2-2014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内容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为公司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规划;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过对高管的简历认真查阅,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了公司发展,建立了可行、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规划,能够更好的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2012年10月12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及间接控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认为《关于公司及间接控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可以缓解公司及吉林高琦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其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并未违反其在《深圳惠程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的使用计划,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独立董事对委托银行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财务资助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长春高琦其他股东与深圳惠程及与持有深圳惠程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深圳惠程将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与长春高琦结算资金占用费,深圳惠程向长春高琦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是公允的。深圳惠程保荐机构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要求发表了核查意见;深圳惠程向长春高琦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春高琦掌握了聚酰亚胺纤维的核心生产技术,并依托控股股东深圳惠程的管理能力和市场优势,预期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回收财务资助款的风险相对可控。

(3)对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之全资子公司吉林高琦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之全资子公司吉林高琦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更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也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2012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年度进行现场调查,与相关人员沟通,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累计达到或超过10天,并且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管理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5、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6、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法》、《证券法》、《新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詹伟哉

电子邮箱:zhanweizai@https://www.360docs.net/doc/cb12907665.html,

201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

詹伟哉

2013 年 3 月 22 日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2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在2012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2012年度,公司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会议,四次股东大会。

2、本人出席会议情况。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对董事会议案共发表6次独立意见。

1、201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的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不存在《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提名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另外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经过董事会审议批准且在董事会经

营权限内,公司不存在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2012年2月1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高管个人履历,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 条和《公司章程》第 99 条所规定的情形。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2012年3月31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深圳惠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其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并未违反其在《深圳惠程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的使用计划,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另外还对北京高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调整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股权调整方案产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明显损害投资各方的利益,对深圳惠程、其他投资方及深圳惠程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性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目前北京高航项目尚处于产业化初级阶段,短期内对公司业绩不会有较大影响,独立董事对该项目的前景与风险难以评估。本次关联交易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目前北京高航项目处于投入期,尚处于亏损阶段,独立董事对该项目的风险难以评估。本次关联交易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4、2012年4月18日,在公司召开的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对201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2011 年度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201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先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了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截至报告期末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报告期曾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且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独立董事对《公司2012-2014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制定《公司2012-2014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2-2014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内容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为公司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规划;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过对高管的简历认真查阅,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了公司发展,建立了可行、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规划,能够更好的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6、2012年10月12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及间接控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认为《关于公司及间接控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可以缓解公司及吉林高琦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其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并未违反其在《深圳惠程非公开发行股票

况。

(2)独立董事对委托银行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财务资助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长春高琦其他股东与深圳惠程及与持有深圳惠程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深圳惠程将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与长春高琦结算资金占用费,深圳惠程向长春高琦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是公允的。深圳惠程保荐机构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要求发表了核查意见;深圳惠程向长春高琦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春高琦掌握了聚酰亚胺纤维的核心生产技术,并依托控股股东深圳惠程的管理能力和市场优势,预期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回收财务资助款的风险相对可控。

(3)对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之全资子公司吉林高琦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之全资子公司吉林高琦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更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也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2012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年度进行现场调查,与相关人员沟通,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累计达到或超过10天,并且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管理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5、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6、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法》、《证券法》、《新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潘成东

电子邮箱:pcdcd@https://www.360docs.net/doc/cb12907665.html,

201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

潘成东

2013 年 3 月 22 日

2012年最新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一年来,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坚持深入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思想,牢固树立并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制度管理,弘扬正气,带领社事办的同志们通过努力工作。现将一年来思想、学习、工作各方面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注重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提高。一年来,始终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不断加强自身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坚持自觉参加机关组织的学习,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贯彻。通过扎实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使自已能够树立大局意识,比较客观、全面、准确地看待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更新知识结构,重视业务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精益求业,不断探索,使自已更加胜任本职工作。 二、爱岗敬业,想事干事,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第一,想事干事,注重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提高。新形势下的工作内容不断更新,要适应工作需要就必须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努力钻研,不断提高。结合工作实践,一年来,在计生工作中:首先扎实开展了“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一是深入开展了对薄弱社区的帮促转化工作,制定了工

作措施和方案,落实了帮促责任人。二是修订完善了《社区居民自治公约》和《计划生育合同书》,落实上门告知制度,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环节,出台了《社区计生主任考评办法》。其次认真开展微机信息核查工作。4-6月份开展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共修改错误信息21674余条。3、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健康查体工作力度。分别于3—6月份、8月份对违法生育(收养)现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再次是深入开展了城市人口管理状况调查工作。一是街道积极与经贸、商贸、劳动保障、公安等单位协调,对辖区离下岗职工、失业、无业人员、空挂户等育龄妇女人数进行彻底调查清理。 第二、干事务实,软件硬抓,努力通过强化内部管理作好工作。针对社事办工作任务重,人手少,涉及面广的实际,平常注重通过抓好经常性思想教育来引导和培养同志们的奉献精神,同时下功夫完善管理制度来不断强化内部凝聚力。为此,一是明确分工,强化分工不分家,内部团结,形成合力;二是强化措施,制度约束。 第三、尽心谋事,倾力干事,力求多干一点实事,留下一点印象。任职以来,抱着“多干少说、先干后说、干好让别人说”的决心,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工作。 四、注重德操修养,恪守廉洁勤政。 一是在觉悟修养上,坚持政治学习,注重自我改造,以身作则,不做出格的事,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在为人处世上,

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7年度依法依规对董事会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年度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和事项,基本情况如下: (一)现任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永水曾任太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系教师,1996年4月起任重庆交通学院土木建筑学院讲师,2001年11月起任重庆交通学院土木建筑学院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重庆碧力士土木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投资人。 陈箭宇曾任重庆中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重庆金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重庆彰义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副主任,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大代表及常委会专家库专家、法工委兼职委员、重庆市律师协会理事、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市大渡口区工商联执委、重庆市公安局交巡总队警风监督员、重庆市地税局大渡口分局廉政监督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重庆箭宇律师事务所独立投资人、主任。 童文光曾任重庆兴惠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重庆万隆方正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重庆利安达富勤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

所所长,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均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共审议了20项议案。我们勤勉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审议了相关事项。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了12次董事会,共审议了59项议案。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审议公司重要事项。 我们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三)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安控科技: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耕)

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公告编码:2020-134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耕) 本人作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2019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公司董事会13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2、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1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具体如下:

1、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本次董事会如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2)2018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3)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5)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 (6)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8)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9)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 (10)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2、2019年6月4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申请办理部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及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年7月16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年7月29日本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相关问题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上,本人对本次董事会如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9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3)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6、2019年9月18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本次董事会如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注销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 (2)转让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陕西安控石油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

2012年12月述职述廉报告

2012年12月述职述廉报告 领导干部进行述廉、接受评议,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具体措施,是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手段,是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途径。我一定认真接受评议,虚心听取意见,努力改进工作。现按照“述、评,纠、建”活动的要求,就我廉政工作情况向局党组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身修养。 我自任职以来,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和******在西柏坡学习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为指导,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在各项工作较繁忙的情况下,我仍积极参加中心组的学习,并按要求认真学习了《廉政准则》以及有关的廉洁自律规定,提高自身的理论知识水平。坚持天天关心国家大事,阅读党报、党刊。通过学习,使我进一步认清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巩固执政党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济工作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关系,增强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身为领导干部和一名共产党员,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利益观。在学习中不断进行自我反思,思想深处进行剖析,不断进行心灵上的“吐故纳新”。在纷繁复杂的斗争中,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统一。 智是道德之基,理论是世界观的基石。只有确立、坚定了正确的理想信念,才不会引起政治上的变质、道德上的堕落、生活上的腐化。 二、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做到廉洁奉公。 我一贯坚持“权力就是服务,就是责任”的权力观。任职以来,各种金钱利益的诱惑不是没有,但我知道,这些人都是冲着我手中的权力而来的,他们拉关系、送礼、请客吃饭,都被我一一拒绝了。古人有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而不从”。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就要身先士卒,做好模范带头作用,防止糖衣炮弹的攻击,树立起清正廉洁的党员形象,只有这样,才能够挺直腰杆说话,堂堂正正做人。蝼蚁溃堤非一日之功,正是从一点点小事开始,从别人吃请到自己要、拿、贪,部分领导干部正是这样走上了犯罪****的深渊。 工作上,我一是按原则办事;二是凭良心办事。违背原则的事再大的面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手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条例》等规章管理办法的有关手册,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度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出席会议情况(一)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 勉尽责义务。详细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内容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年度内召开次数96亲自出席次数70 委托出席次数20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否否表决情况均投了赞成票(二)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召开的委员会日 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和表决,履行了本身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3月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⑴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担保外,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为6000 万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提供担保。该项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手册。截止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根据《对外担保管理规定》手册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规定》等手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1 / 8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09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09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2009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的独立董事共有三名,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分别为曾之杰先生、黄蓉芳女士和王伯俭先生。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09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5次董事会(包括现场会议及传签会议)、3次股东大会。我们参加了各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曾之杰先生2009年度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亲自出席/参加表决5次。曾之杰先生对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黄蓉芳女士2009年度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亲自出席/参加表决5次;2009年度出席股东大会2次。黄蓉芳女士对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王伯俭先生2009年度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亲自出席/参加表决5次;2009年度出席股东大会2次。王伯俭先生对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09年度,我们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对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聘任审计机构、非公开发行项目、股权收购等事项进行了独立审议,并发表了共计37次的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2012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2012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XX年将要过去,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和学习,作为一名xx所干部,在分局、所的正确领导下,本人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为行动准则,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适应新的岗位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较好地完成了自己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一年来,加强学习,今年发表的情况报道共计x篇,其中在市局简报上登载的x篇,市级刊物上x篇,人民网等新闻媒体上的有x篇,获得XX年度x称号。现将自己一年来各方面的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性修养,清洁廉政 作为一名x干部,我时常提醒自已,要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已,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应常思贪欲之祸,常怀律已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努力加强党性锻炼,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一年来,我积极参加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廉政规定,增强抵制各种腐败思想侵蚀的免疫力,廉洁奉公,依法办事。 二、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 我主动适应新形势下x部门的任务和要求,坚持不懈地学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x知识,做到学习有计划,系统性,持之以恒,不断提高

工作效率。今年,我积极参加了上级组织的x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计算机操作等技能的培训。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履行岗位职责、搞好x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业务技能基础。在今年x组织的x,获得“优秀个人”称号。 三、踏实肯干,履行岗位职责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任务。 1、做好来访投诉的接待工作。能热情接待,不怕烦琐,耐心细致的解答好来访者的问题。 2、做好x管理工作,及时反馈相关处理结果。 3、做好x文秘工作。按时收发各种文件,认真收集各类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反映工作情况,确保信息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对x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4、做好x档案管理工作。 报告完毕,请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12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精选多篇)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精选多篇) 第一篇: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总体情况 本人能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历次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含临时会议2次)和股东大 会2次,本人均能亲自出席会议。 2、投票表决情况: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能够主动关注与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个人意见。投票表决中,除对利润分配方案持保留意见外,对其他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在日常履职中,能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提出建议,为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上本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月日召开的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上,本人与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一起对提交 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年度报告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1)关于傅静坤赵文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吴雪芳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以 上三人均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呈,其辞职理由充分,符合有关规定。 (2)关于提名杨如生李晓帆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核查其个人履 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均能胜任所聘任的职责 要求。 (3)关于聘任高建柏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核查认为,提名方式、任职 资格、聘任程序均符合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均能胜任所聘任的职责要求。 (4)关于对参与土地竞拍等事项授权经营班子权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经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模板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张明202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3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2019年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会议届次独立意见议案意见类型1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01-24)1、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2、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专项意见;3、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03-13)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2、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3、关于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4、关于兑现公司董事、高管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6、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3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03-29)关于公司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同意4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08-26)1、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4、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5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10-19)关于收购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8.15%股权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8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责指引》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努力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高效,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共有4位独立董事,分别是王喆先生、乔文骏先生、张鸣先生和袁志刚先生。 王喆,男,196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处,中国金币总公司深圳中心经理,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大鹏证券董事长,中国金币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黄金交易所总经理、党委书记、理事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党委书记。现任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兼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副会长。 乔文骏,男,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市轻工业局包装装潢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法律顾问,上海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合伙人,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中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兼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管委会委员、仲裁员,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特聘院长和特聘教授、浦东法律服务业协会会长等职。 张鸣,男,195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级研究员,兼任上海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中国金融会计学会、上海会 1

2012年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2012年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一年来,我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下,认真践行“xxxx”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发展、创新、亲民”的执政理念,团结和带领人大常委会一班人,积极进取,努力工作,紧紧围绕市委中心,服从大局,认真履行法律赋予人大的各项职权,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自己应有的作用。 一、紧紧围绕中心,做好本职工作 一年来年,我注重在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找准全市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有机结合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突出科学发展主题,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人大监督“议大事、抓重点”的原则,在确定今年监督议题时,我突出那些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列入议题,加强调研,认真审议,跟踪监督,促进新一轮追赶跨越发展目标的实现。1、推动工业经济健康发展。常委会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工业经济运行的情况,市域环路产业带和板块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情况。主任会议审议了市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督促金融部门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视察了开发区、城南经济新区和菱塘光电产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对投资软环境建设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2、推动农业农村统筹发展。对全面小康村创建工作和高效规模农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与视察,提出了积极建议,并得到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落实。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市政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防洪工作的决议》的情况汇报,推进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羽涛)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2 年度召开的董事局会议及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尽可能有效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2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201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5次董事局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的情况。召开会议前,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对董事局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经营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局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局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局会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对公司2012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凭借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分别对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局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

2012年村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2007年村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党员: 今天我走上里个讲台,心情异常激动,借此机会,重新来剖析自己,再一次认识自我,接受大家监督,我确实思绪万千。三年来,作为村党委副书记、村行政主要领导,确实为全村人民、村的建设和发展做了一些事,付出了一定的努力,同时也获得了很深的体会,我感觉到做人难,做个好人更难,作为一个女同志要做好行政工作难上更难,但是我在村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村两委以及在座全体党员支持配合下努力开展工作,在工作中也得到了锻炼,也获得了知识,也尽努力完成了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各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使我村的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面貌也焕然一新,逐步走入了镇先进行列,现在将本人的工作情况汇报一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几年来,紧紧围绕村党委的工作思路,加强学习,深入思考,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和工作水平,不辜负群众的期望,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二、啃住目标,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三年来,本人积极配合村党委做好行政工作,在分管工作中: 1、狠抓实事工程不放松,以立足建设为目标,强化规划,加快建设,优化人居环境,加快推进村的建设。新建东山至前进路3000平方米,修缮及拓宽碎石路面累计45公里,硬化道路1.6公里,完成全村管渠排放13500米,疏浚河道98条,清除淤泥99120土方,翻建了危桥5座,建造标准厂房4100平方米,年增加可用财力20多万元,农村

大环境整治效果明显,村的形象有了新的评价,先后获得了常熟市生态村、苏州市文明村、苏州市先锋村,全国亿万农民促进运动先进村等荣誉称号。 2、狠抓了民主法治建设不放松,三年来积极开展“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创建活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社会稳定得到了巩固,深入开展依法治村工作,着力推进平安创建,实施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妥善平稳处理了9.14事件,强化安全生产,努力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管理达标率,严格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突出重点,狠抓难点,加强宣传,优化服务,分解责任,全面完成了年初上级下达各项目标管理任务,计划生育工作在年度综合考评名列前茅。2006年评为苏州市民主法治先进村。 3、狠抓土地管理求实效,农业生产不放松。 针对土地管理这项面广量大,我们采用属地管理,分片包干的办法,发现苗头及时宣传劝导明理各项政策,耐心说服教育,由于两委人员齐心协力做好预防教育工作,三年来没有出现明显群体违章搭建乱子,同时扎实开展集中居住区规划布点,利用一切形式加强宣传发动,设置祥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各种会议,把村的设想规划张榜公示,目前玄塔岸集中居住区已启动,切实解决百姓翻房难的实际问题。农业生产上积极做好配送良种,统防统治工作,提倡科学种田,发放农田科学管理资料,根据电动机水泵失窃严重现象及时把电动机水泵用混凝土浇牢,保护村民财产安全从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受到了村民的好评,连续3年度被评为海虞镇农业先进。 4、狠抓扶贫帮困送温暖工作不放松,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维护民利,保障民生,潜心做好低保护工作,对困难家庭认真排查,对因灾因病困难户及时纳入低(来源于新世纪范本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b12907665.html,)保能进能出。目前全村有36户低保护,5户低保边缘户,4个五保户,17户结对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管理,妥善解决好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年度,我们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围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勤勉开展工作。以下为我们在2017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朱小平先生,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副主任,会计系副主任、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公司之独立董事。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金盛华先生,曾任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副系主任,心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杨伯翰大学家庭研究中心访问学者;法国普罗旺斯大学访问教授;美国布法罗大学心理系访问教授;中国心理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社会心理学会副理事长;北京市社科联常委;北京市社会心理学会理事长。现任福州大学特聘教授;湖北大学楚天学者讲座教授;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原“中铁

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克坚先生,曾任中国医科大学病理生理学教研室助教;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中山大学药学院教授、卫生部北京医院研究员;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副主任;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副主任;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主任(药事管理)。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首席科学家(药事管理)、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俊海先生,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助理兼所务办公室主任、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等职。现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并在各自从事的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和6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均出席/委托出席了前述应参加的会议。同时积极组织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包括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年审相关会议除外)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会议4次。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格式指引

附件: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格式指引 编制说明: 1、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本格式指引编制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应如实、充分地说明独立董事当年的履职情况以及其履行职责时重点关注的事项。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2、独立董事可以单独或者共同编制年度述职报告,并在报告正文后签名确认。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介绍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并就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说明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现场考察、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年度履职时重点关注的事项,应当充分说明相关

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尤其应当说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董事应当对自己是否忠实勤勉履职作出总体评价,并可提出独立董事下一年度改进相关工作的建议。 签名:

3篇领导个人2020年终述职述廉报告

3篇领导个人2020年终述职述廉报告 各位代表,各位同事: 大家好! 根据xx年度考核工作的精神,我就个人一年的工作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述职述廉。一年来,在xx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部门和全局干部的大力支持下,我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岗位职责和组织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全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做出努力。下方就一年来的学习、工作和廉政状况从4个方面做汇报。 一、勤学善思、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今年3月我走上领导岗位,我深知要想做好副职,协助好书记的工作,自身务必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潜力,才能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一年来,我始终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当作一种职责,当作提高自我工作潜力、领导水平的需求。在业务学习我一向常抓不懈,做到不断更新知识,不断提高技能,努力在工作实践中思考、总结、提高,以适应税收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的需要。总之,透过努力学习,使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有了提高,做到了学以致用,提高了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水平。 二、尽心履职、协助“一把手”做好分管工作 按照局党组分工,我分管办公室和财务工作,并于3月份按照领导班子工作衔接安排兼管人事监察科工作。在工作中,我从实际出发,

针对各部门工作任务,认真负责地做好分管部门的工作,注重在具体工作中听取部门领导的意见和推荐,支持和协调部门领导的工作,使所分管部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力以赴,抓好人事监察室工作 一年来,我从具体工作抓起,在人事教育方面指导开展了国税系统网络培训平台培训、所得税知识培训、举办税收违法违章案件处罚程序知识培训等培训工作,在老干部管理方面开展不定期走访,节假日探访,组织老干部座谈会,深入了解老干部生活,开展老干部参观等等活动,不断地丰富老干部的精神生活。 结合人事监察部门的工作特点,认真负责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成员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职责书24份;对领导班子和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进行了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税收中心工作之中,融入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之中,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大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定期召开内控机制建设工作会议,带领纪检监察干部在各科室自查的基础上对风险点进行排查,对于排查出来的风险点及时反馈各科室并限期进行了整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工作中,结合本局实际,利用晚上时光带领干部透过集中学习、观看影片等方式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透过召开老干部

工作总结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cb12907665.html,)/工作总结范文/工作总结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 勉尽责义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内容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 年度内召开次数96亲自出席次数70委托出席次数20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否否表决情况均投了赞成票----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召开的委员会日常 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和表决,履行了自身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担保外,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为6000万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提供担保。该项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截止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指导和促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范、尽责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指引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履职指导,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上市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员的独立董事,非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员的独立董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独立董事的义务 第三条公司董事一般义务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负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公司章程要求董事的一般义务。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勤勉的义务。 第四条保持独立性的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在履职过程中,不应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当发生对身份独立性构成影响的情形时,独立董事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进行消除,无法符合独立性条件的,应当提出辞职。 第五条任职时间和数量限制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原则上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第六条日常工作联系和最低工作时限 独立董事应当与上市公司管理层特别是董事会秘书进行及时充分沟通,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独立董事每年为所任职上市公司有效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十五个工作日,包括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工作讨论,对公司重大投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实地调研等。每年到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应少于十个工作日。 第七条参加培训 拟任独立董事在首次受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前,原则上至少参加一次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相关机构组织的任职培训。在首次受聘后的两年内,建议至少每年参加一次后续培训。此后,应当至少每两年参加一次后续培训。 培训后,独立董事应当能够充分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上市公司运作的法律框架,独立董事的职责与责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关联交易监管等具体规则,具备内控与风险防范意识和基本的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能力。 第八条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确实因故无法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本上市公司的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 (二)对受托人的授权范围; (三)委托人对每项议案表决意向的指示; (四)委托人的签字、日期。 独立董事不应出具空白委托书,也不宜对受托人进行全权委托。授权应当一事一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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