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

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来源:河北日报(2014年11月03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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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增强全民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大任务,并从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等四方面进行了细化部署。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解读者普遍认为,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深度推进的基石。只有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法律成为全民信仰,才能最终建成法治社会。

1、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领导带头是关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莫纪宏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有把大力推动全民守法作为重要支撑,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才能形成守法光荣和守法有责的良好风尚。”

专家认为,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也是立法、执法、司法三者的末端,前三者的“营养”或者“毒素”,都在全民守法这个层面上堆积与滋生,盛开“鲜花”或者“恶之花”。只有通过制度设计,建立顺畅的纠错机制,才能筑牢法治社会之基。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需要循序渐进。“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领导带头学法至关重要,他们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对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有重要作用。”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傅士成认为,培育全社会的法治精神、法治信仰,需要从“大”处破题,才能形成全社会衡量是非对错的共同标准,“大”就是指领导干部。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认为,需要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训练。“树立法治意识,就是遇到问题首先从法律角度看一看,任何事情只要是违法的,不管做成什么效果,都是不可行的。”

对此,全会提出,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

不可否认,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公民的法治意识逐渐觉醒,法治理念有较大提高,但对法治的全民敬畏尚未形成。要让法治成为国人共识、建立起全民法治信仰,还有很长的路。

“当前,在我国的法治社会建设中,还存在一些纠结,公民权利意识觉醒与维权理性不足的矛盾即是其中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分析,一方面,群众渴望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却不适应法律程序上的各种限制;一方面对他人侵害自己权益的违法行为义愤填膺,另一方面自己却可能违法、钻法律漏洞;一方面将其要求诉诸法律,另一方面却容易以极端方式维权。大部分人仍有遇事找政府解决的惯性。与此同时,由于缺少对公权力机关必要的信任,对其服从、配合、支持的程度则日渐降低。

寻找解决之道,全会提出:“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2、实现全民守法,要先做到全民懂法

全会指出:“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解读者认为,进行普法宣传是全民守法必由之路。实现全民守法,就必须做到全民懂法,这些都要靠普法宣传。

自1986年至今,全民普法教育规划已走过近30年,今年已进入“六五”普法规划中期。近几年,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大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但我国国情要求普法工作者仍需在普法模式再创新上下功夫。

有专家建议,首先,普法宣传要做到深入群众,与群众面对面,有的放矢;其次,普法宣传要密切联系实际,要引导群众从正面典型中感悟守法对己、与人、为国都是好事,从反面教材中看到违法对自己及家人、社会造成的危害;再次,普法宣传要做到形式新颖、多样。

对此,《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普法“路线图”——“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

“公正宣判,以案说法,是培养全民守法意识的有效制度设计。”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甘元春建议,让群众获得公平正义感并不难,例如把不涉及保密与隐私的庭审,全部进行网络直播或全程视频录播,既能满足群众知情权,又能有效减少冤假错案,尤其对一些涉及“权、钱、名”的案例,更要放大其效应。

此外,针对守法意识淡薄的问题,全会决定还要从小学开始,把法治课纳入到各阶段国民教育中。专家认为,抓“大”的同时,也要抓“小”。培育法治信仰,要从娃娃抓起,改变在小学教大道理、到大学教遵守规则的教育错位现状。

3、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全会对法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论述引人注目。

“全会在许多民生问题上提出了极具操作性的目标,这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与三中全会决定中“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表述相比,四中全会强调“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对三中全会改革要求的进一步展开,可以看出中央让依法治国方略真正落到实处的决心。

人民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因法律资源分布不均而导致的“找律师难”、因法律服务渠道不完善而造成的“诉讼难”、因法律援助体系不到位而形成的“赔偿难”等问题依然普遍存在。竹立家指出,上述问题的存在削弱了群众对依靠法律维权的信心,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

对此,《决定》进行了细化部署:如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等。

2014年2月,司法部印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就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等问题作出部署。构建“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建设乡镇法庭、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专家表示,四中全会为各地正在积极探索的法律公共服务实践树立了方向。

“全会提出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两个关键点:一是要扩大覆盖面,二是要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说,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公共法律服务覆盖范围从仅限于请不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扩展到如今需要法律服务的低收入人群。而随着国家财力的不断增强,让法律服务惠及更广大的人民群众,也成为法治中国的题中之义。

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不仅需要“量”的扩大,也需要“质”的提升。周汉华指出,因为服务的非盈利性质,部分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不高,援助效果较差,群众意见较大。因此需要通过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法律规范,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能够切实发挥作用。

(新闻纵深稿件/记者王博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等媒体报道)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试题填空题(社会保障)说课讲解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试题填空题(社会保障)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试题填空题(社会保障)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承担。 2.社会保险基金存入()。 3.《企业年金办法》规定,企业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的,企业年金理事会应当由企业和职工代表组成,也可以聘请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参加,其中职工代表应不少()。 4.《企业年金办法》规定,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 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三类企业扩大到()。 6.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中,对基金支付能力不足一年,特别是去产能企业集中,涉及员工数量众多、就业岗位偏少的统筹地区,要加大失业保险()调剂力度。 7.通过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推动全面、规范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实现“两个全覆盖”,即(),为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 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全国工商联办公厅联合开展的“失业保险惠企政策进民企”专项宣传活动要求,省级及地市级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和工商联每年至少联合举办()。 9.符合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申领的技能提升补贴金额一般不超过()。 0.符合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申领的技能提升补贴金额一般不超过()。 1.符合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申领的技能提升补贴金额一般不超过()。 2.2018年,失业保险针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稳岗补贴标准、放宽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等,这些政策的执行期限截至()。 3.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保障对象包括: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4.单位职工失业后,失业人员应当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6.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对其遗属()。 7.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

让法治成为全民的信仰

让法治成为全民的信仰 授课对象:全体党员、干部、群众 授课目的:通过本课的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法治信仰缺失的表现及危害,认识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培育法治信仰,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要有好的顶层设计,更要有好的社会基础,即要让法治成为全民的信仰。正如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所说,“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信仰”。信仰,《辞海》中的解释是:“对某种宗教或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法治信仰是发自内心认同法律、信赖法律、遵守和捍卫法律。对于执政者来说,法治信仰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础,只有具备了法治信仰,才能保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对于人民群众来说,只有努力把法治精神、法制观念熔铸到头脑中,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觉和习惯,法治才能不断释放规则的正能量。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虽然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法治信仰还没有在社会层面普遍形成,对法律冷漠、怀疑、排斥甚至肆意践踏的现象并不鲜见。建设法制中国,首先要注重法治精神的培育,这一方面要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和制度安排实现良法善治,以公正司法来树立法律的权威;另一方面还要我们每个人都投入其中,自觉守法,共同铸造起依法治国的精神之基。 一、信仰缺位,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为政孟子,离楼上》只 有善德不足以处理国家的政务,只有法令不能够使之自己发生效力。 不可否认,由于长期的封建社会所形成的官本位思想,造成了我

国社会法治传统的缺失,公众没有建立起对法治的信仰,现实中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以及以势压法、以权欺法、以言代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漠视法律,无知无畏 (二)小视法律,执意信访 (三)忽视法律,迷信人情 (四)藐视法律,拒不执行 (五)轻视法律,徇私舞弊 (六)无视法律,以权压法 二、全民信法:法治中国的精神基石 建设法治国家既需要硬的制度约束,更需要软的文化支撑。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才会凝聚价值共识、情感共识、制度共识和行为共识,才能为法治中国这座大厦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自觉守法的内在动因 法治信仰是人们守法的内在动因,“因为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如果人们遵守法律,靠的是法律的严酷和冷峻,是外力的强迫、压制与威胁,那只能使社会公众对法律产生敬畏感而不是神圣性,即便是不逾越法律底线,也只是理智的选择,一旦遇到某种刺激失去理智,便会以身试法。只有出自内心对法治形成真诚信仰,才会产生类似于宗教信仰般的归属感与依赖感,从而让这种信仰成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将法律的要求内化为自己从事一切社会行为的动机。这是,

推进依法治国 培育法治信仰

推进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 杨光碧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只有达到高度的法治文明才能实现人民安居乐业,国家繁荣富强。 人类早期的“法典”是铭刻在石柱或铜表上,真正流传下来的是“铭刻”在全体社会成员心中的法治精神。只有法律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规则和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的意义、法的精神才能真正展现出来。由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政府转变职能以及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相继不断深化,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已初见成效,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驶入高速发展时期。在不断发展、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同时,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应当而且必须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着力点。正如美国著名法学家威廉·奥维尔·道格拉斯曾说“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明代张居正也曾说“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讲的都是这个道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推进依法治国重在培育全民法治信仰,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在新常态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条必经之路。为此,我们应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加强和培育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首先,要在全社会扎

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以宣传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加强公民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电视、报刊、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各种媒介,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大力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践行法治的新风尚。其次,深入开展和创建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是当前推进法治教育的一个有效做法。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司法部门应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积极深入到农村、深入到社区,努力引导群众在工作生活中形成依法行事、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最后,要认真抓好大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需要从法治教育基础做起,需要从学生教育抓起,这是源头建设。在学生普法宣传教育中,要针对不同阶段、不同年龄的学生进行分类教育。比如在小学可以用漫画传播普及法治知识,而中学生,可以告知常规的法律常识,促使他们能够树立良好的法治意识。 法律法规无处不在,影响着每个人的生老病死,已成为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在推动国家进步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以政府为主导的法治建设,代表了广大人民的利益,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因此,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公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不仅是法治中国前行的受益者,更应该做推进依法治国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作为一名现代法治社会的合格公民,首先,要做到尊重法律,追求公正,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行使自己享有的监督权利;其次,要主动学法、善于用法、自觉守法,要学会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更重要的是,公民依据其自身的法律意识,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到法治发展中来,

文化对法治的意义

文化对法治的意义 法治文化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民主、法治的发展程度,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法治动力和发展方向。评断一个国家的法治文化成果,重要标准就是它培养了什么样的公民品性、有哪些值得其公民致敬和追怀的文化精神和法律素养。 钱穆老先生曾说:“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产生;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解决”。文化包罗万象,无处不在,无所不有,它体现了人类创造社会历史的发展水平、发展程度和发展质量。文化决定着法治,是法治之源,有什么样的文化,就会有什么样的法治。人类的正义感、是非感不是天生固有的,而是文化教育的产物,离开社会文化的教化,人就不可能是完整意义上的人。文化不仅培养人的习惯和气质,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指导人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取向。人类社会要化解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等种种矛盾,必须依靠文化的熏陶、教化和激励功能,只有通过文化的作用,社会才能健康、有序、和谐,才能可持续发展。 我们要学会把法律放在历史的、文化的大背景下去看待。法律不仅仅是冷冰冰的外在工具,而且更是关系到权利、正义、民主、自由和秩序等价值,它能够被信仰作为精神寄托和文化情感。只有全体成员都能理解和推行的法律,才能树立权威,没有文化的熏陶、文化的支撑,很难说一个国家的法律或法治会走得通、行得顺,文化影响着法治的走向。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曾经指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源头和本质不在于其工业化、不在于其制度,而在于其文化精神。这种精神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条就是遵守契约、信守约定。当今中国的问题不是没有法,而是法没有得到有效遵循,法的执行被扭曲、改变。法律制定出来,没有人去遵守、信奉,那法律就形同虚设,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倚重于法外因素,抛弃法律于不顾,接受、迎合法律之外的东西,这不仅是在影响和伤害着公民的权利,而且更是在冲击和破坏法律的权威与价值。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不是把法律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要铭刻在每一个公民的内心里。法律是全民意志的体现,是全社会共同信念的共同规则,国家的治理者与受治者均须受到法律的约束。信守约定、遵守法律是法治社会应有的文化精神,在信任缺失的情况下,公众对司法的认同和满意就会大打折扣,一些本来符合法律要求的做法也会受到质疑。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重要的是培育出信仰法律的精神或理念来。只有人们不是出于功利的考虑和畏惧惩罚来遵从法律,而是从内心认同法律,使法律内化为自己行为的一个部分,法治才有出路。只有大家都将宪法和法律奉为圭臬,在法的规范所确定的轨道上来解决社会矛盾,才能确保国家的列车安全而又高速地疾驶。 要信仰法律,就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标准统一,尺度一致。人们之所以不信仰法律,原因就在于法律多变、善变,法律因人因事而异。社会主义的法治文化建设必须确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带头有法必依,严格执法,自觉地用宪法和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否则,将宪法和法律仅作为管理社会的工具,这是有损于法治建设本身的行为。在推进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我们应该形成这样的氛围或环境,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应当如此的,就必须如此办理;只有严格执行法律,法治才是根深蒂固的,严格执法,应该成为每个执法者依法办事的法律美德和文化追求。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的途径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论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的途径 专业:行政管理学 作者:柏青何 准考证号:0150151000** 指导教师:胥仕元 是否拟申请学位:否 联系电话:132******** 完成日期:2017年2月21日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的途径 摘要 十八大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既是我国治国理政的方法和手段,同时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保障。全面依法治国,不仅体现在国家立法、执法、司法等权力机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也体现在公民信法、守法、用法等法治观念的逐渐形成和培养。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因此,培养全民法治观念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之一。全文通过对我国全民法治意识现状的研究和分析,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目前我国全民法治意识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而就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的途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依法治国进行探讨,为我国依法治国的研究提供了帮助。 关键词:法治全民法治意识制度途径

目录 一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的意义 (4) 1.1法治意识的涵义 (4) 1.2全民法治意识的必要性 (4) 二全民法治意识提高遇到的问题 (5) 2.1普法教育的困惑 (5) 2.2公民法治观念淡漠 (6) 三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的途径 (6) 3.1规范管理,制度完善 (6) 3.2加强教育的更新 (7) 3.3树立全民现代法制意识的观念 (9) 3.4树立创新思想,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9) 参考文献 (10)

引言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决策。没有法治意识,就没有法治国家。要把法治国家建设纲领和蓝图变为人民生活现实,必须举全党之力、全民之力,万众一心、共同努力。为此,需要领导干部带头,在全社会树立崇法、守法、护法的法治意识。把这些落到实处,就要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的意义 1.1法治意识的涵义 法治意识是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社会意识,是关于法律和法治现象的意识形态系统。法治意识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是公民在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关于法治的知识心态、观念和思想体系的总称,是符合法治中国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看法及对法律规范自觉认同程度最高的一种意识。法治意识包括人们对法治现象、法的本质、法的特征、法的作用的观点及态度,还包括对人的行为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评价等。 法治意识是实现法治的重要标志,建设法治中国,坚持法治治国,需要培育和提升全民的法治意识。全民提升全民的法治意识,是建设法治国家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明确法治意识的概念及功能,了解我国全民法治意识现状,对建设法治中国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1.2全民法治意识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加快了我国的法治建设进程。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即是保障国家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保障。同时

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下午好。感谢市局提供这个平台,让我有机会在这里谈谈工作生活中的所思所感。最近,中央电视台刚刚播放了六集的专题片《法治中国》,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今天我也蹭蹭热度,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个有关“法治”的话题——“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之所以想到这个话题,是源于大学时期的同学之间的一次闲聊,聊天的内容是作为法学专业的一名大学生,当你遇到麻烦的时候,你首先求助什么,是求助法律,还是找熟人。答案令人沮丧,大家都认为会先找熟人。将近二十年过去了,现在的答案呢?这道看似简单的选择题其实很直观地反映了我们对法治的信仰程度,也正是这道选择题,让我感受到法治信仰其实离我们每个人都很近。 什么是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人们对于法律的一种尊崇、信服的态度,是自愿接受法律统治的一种依赖的姿态,是法律执行的社会心理基石。只有树立了法治信仰,人们才可能对法律忠诚,才会自觉地投入到捍卫法律尊严和权威的斗争中。 那么,我们要怎么做才算是信仰法治呢? 有人曾经总结,一个信仰法治的人大致有五个方面的表

现:一是不论在什么时间、地点或者场合,都能自觉遵守法律,没有被迫之心;二是不论别人是否遵守法律,自己都能坚持遵守法律,没有攀比之心;三是不论遵守法律对自己有利还是有弊,都能坚持遵守法律,没有投机之心;四是当权利受到非法侵犯时,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没有怨悔之心;五是能够长期持续地信仰和遵守法律,没有放弃之心。如果一个人具有了上述五方面的表现,那么,不论他是否懂法,我们都得恭喜他,因为他已经成为信仰法治的“法治人”了。 在这里,我也想谈谈我对信仰法治的理解。 首先,信仰法治在于内化于心的规则意识。法治其实就是规则之治,信仰法治实际上就是对规则的信赖。只有当人们自发地承认和依赖规则,规则才能被遵守,讲规则、按规则办事才能成为现实,法治才有可能融入到每个人的社会活动,并成为一种信仰。关于规则意识有许多鲜活的例子,比如里约奥运会的女子接力赛,美国女子接力队因申诉成功被允许单独重赛,导致中国队被淘汰出局,其原因就在于美国代表团找到并利用了《田径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有利于自己的条款。申诉结果出来后,中国队提出了抗议,列举了多条理由,咋一听都有道理,但遗憾的是没有援引任何规则支持自己的诉求。这一事件虽是个案,但恰恰反映了我们规则意识的欠缺,这种欠缺导致的结果是我们不知道依靠规则,

以法治文化引领法治建设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以法治文化建设奠定法治国家的坚实根基。 一、法治文化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素 法治文化是指从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历史和现实环境中生长出来,经过长期社会化过程积淀下来的,人们对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包括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内容。法治文化意味着法治精神得以普遍化地实践和实现,社会活动是按照法治精神实践的方式、过程和实现的结果。 (一)法治文化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精神支柱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民主与法治具有内在统一性,真正的民主离不开法治。法治为民主创造稳定运行的空间,引领民主走向理性轨道,保障民主健康发展。没有法治及相关的意识形态建设,民主政治就无法立足,甚至会走向反面。作为意识形态的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法治文化具有规范力,可以内化为公民的个体思想,从而规定

着人们的行为方式,使他们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使社会形成一种有法律且被严格遵守的状态。法治文化的形成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民主政治的发展离不开特定的文化土壤,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对政治建设具有深远影响。只有培育和形成以法治精神为内核的法治文化,才能更加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才能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二)法治文化是推进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的根本保障 法律与任何制度性的东西一样,只有经过与之相适应的、反映社会发展要求的文化的解读,才能为人们所理解,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才能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美国现代化问题研究专家英格尔斯指出,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制度以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化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结局是不可避免的。法治文化体现个人对法治精神的理解和实践。从历史上看,中国社会长期受封建统治,其后果是造成了法治基础相对薄弱。反映在文化上,人治文化对社会的影响较为深远。从传统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的转变,不仅是法律制度不断健全的过程,也必然是人们的政治、文化观念转变的过程。只有形成了与现代法治要求相适应的文

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党中央刚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其总目标就是要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让国家的权力,特别是行政权力,必须依照法律来行使。百姓间的纠纷也必须依照法律来行使。所有社会成员都必须敬畏、服从、遵守法律,法律面前没有例外。但是现在有一些地方,有一些人法治观念淡薄,我行我素,成为一种很不好的社会示范,使法律的权威性受到破坏。显然,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意识的薄弱,严重损害了整个社会利益。下面我主要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如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建设法治社会 我国有13亿人口,每个人生存和活动方式千差万别,要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实现社会和谐;只有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我们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维护社会秩序、公共利益、和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大家都要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但法治意识淡薄并不是个别现象。例如,尽管我国每个司机只有通过了交规考试才能上路,但争道抢行、超速、走应急车道,闯红灯,还有中国式过马路,都是世界有名的,交通死亡率更高居全球第一。而严格执法的效果也非常明显。最近,人民日报列举了一组数字,在醉酒驾车被认定为犯罪的2011年《刑法修正案》正式实施前,全国平均每年因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死亡2500余人;实施3年,这一数据同比下降了40%。也就是说三年少死了3000多人,而每个遇难

者背后,都有一个家庭,这就避免上万人的悲剧。如果再考虑这三年间,机动车年均递增1500万辆、驾驶员年均递增2000万人、道路里程年均递增12万公里的因素,实际上挽救的生命和家庭就更多了。而这些数据变化的背后,是3年来公安机关严格执法,全国查处醉驾20多万起,没有一例醉驾案件被法院判决无罪。只有形成全民族、全社会、乃至每个公民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使法治变成生活方式,才能形成一个公正、有序、和谐的社会,才能凝聚全体人民的力量,调动每个人追梦的积极性,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 实际上,法治是和人民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从人民网每年全国两会前夕进行的“两会调查”中可以看到,从2002年到2014年的13年间,“反腐倡廉”12次名列网民关注的“两会热点”前三名。而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司法公正、食品安全等网民关注度较高的话题无不与法治密切相关。现在,随着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当然,法律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也需要人们接受法律约束。要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因此,一系列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也在同时出台。包括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这样将使失信者寸

建设法治国家 夯实法治基础

第二单元民主与法治 第四课建设法治国家 第1课时夯实法治基础 【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认识良法,理解法治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能力目标 梳理我国的法治进程,总结法治发展的规律,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增强自己的法治意识,自觉成为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 教学重难点: 重点:认识良法,理解法治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难点:增强自己的法治意识,自觉成为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 【导入新课】 案件导入:播放发生在湖南省新晃县一中的“校园埋尸案”新闻视频,学生观看视频,思考问题:1,发生在湖南省新晃一中的“校园埋尸案”为什么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讨论?2,究竟靠什么保证社会生活安全、有序、自由? 教师答:1,该案反映了当前社会某些黑恶分子无法无天,目无法纪,为非作歹,竟然十六年得不到应有的制裁与惩处; 2,该案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安危,关乎公共安全; 3,该案深刻反映了中国公检法官场系统之弊,法治中国建设任重道远。 2,究竟靠什么保证社会生活安全、有序、自由?答:实行法治。 板书:建设法治国家夯实法治基础 一、什么是法治?法治、意味着依法治理。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亚里士多德二、法治的重要性? 法治能够为人们提供良好的_______________让人们能够建立起基本、稳定、持续的生活预期,保障人们在社会各个领域依法享有广泛的________________,使人们安全、有尊严地生活。 三、法治的要求? 活动一、探究与分享 我国十分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制定并颁布了多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查找相关的法律规定,把你印象最深的法律条文写在p45-46的横线上。 未成年人保护法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义务教育法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法律信仰的培育从基础教育开始

法律信仰的培育从基础教育开始 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不仅需要职业法律人,也需要普通民众信仰法律,而中小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是全民法治观念提升的一个重要途径。“中小学生法治宣讲团”的运行将有助于落实中小学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完成普法教育目标。依托高校的教育资源,组织专业教学团队,广泛吸收职业法律人参与其中,形成稳定的“法治宣讲团”讲师资源库。明确法治宣讲内容,使法律知识具有体系性,保证法律知识的丰厚性,贴合中小学生的生活实际。找寻最佳教学方法,将传统蒙学精髓与现代动漫手段进行巧妙结合,深入挖掘传统文化的优秀因子,达到最佳的效果。最终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标签:法律信仰;法治宣讲团;讲师资源库;动漫手段 我们坚信:“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它不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含了他的情感,他的直觉和献身,以及他的信仰。”[1]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不仅需要职业法律人信仰法律,而且普通民众,也应具备相应的法治素养,信仰法律。而民众的法律信仰,应从基础教育开始培育。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法律信仰的培育应增强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进而逐渐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针对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可以成立专门的“法治宣讲团”,其目的是落实中小学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从基础层面完成“七五”普法教育的目标,其最终目的是培养中小学生的法律信仰。 一、“法治宣讲团”需有专业教学团队 目前,国内的中小学教师一般均毕业于师范院校,没有法学的背景,理解、讲授专业性较强的法律知识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一般中小学法治教育处于真空状态,目前亟须解决的就是谁来教的问题?以我国目前的法学教育水平而言,如果发挥教育系统自身的优势,结合政法系统的支持,完全可以重新规划教学资源,即将高等教育与中小学教育紧密结合,使政法系统的社会资源与学校教育相配合,在合理、有效利用既有资源的基础上,完全可以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的操作性,达到预期的效果。 首先,“法治宣讲团”组织的构成。鉴于政法系统职业法律人的工作性质,以及超大的工作量,所以从现实考虑,宣讲团应以高校法學专业教师和研究生为主,职业法律人为辅。在高校遴选热爱中小学教育的教师和优秀研究生成为“法治宣讲团”成员,同时在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邀请优秀法官、检察官、律师、公安干警及其他热爱中小学法治教育事业的社会工作者,成为“法治宣讲团”成员。 其次,“法治宣讲团”讲师的遴选。为了保证“法治宣讲团”的长期、稳定的运行,必须要确定大量的讲师,这就需要确定法学教育资源较好的高校为“法治宣

周赟:公民精神:法治社会的法政文化基础

周赟:公民精神:法治社会的法政文化基础 【内容提要】在现代化这一历史进程中进行和谐社会的建设,有必要时刻注意保持一个现代性的面向,这意味着所谓“和谐”不应当是传统中国意义上的“和谐”,而必须是内含现代性意蕴的和谐。作为现代性的先进者,西方社会的文化基础正在于公民精神――相对应地,公民精神也应当是和谐社会的文化基础。 【关键词】公民精神;和谐社会;传统;现代性 尽管自“五四运动”以来,中华民族就走上了一条启蒙与救亡二重奏[1]的复兴之路,期间还经历了长达三十年改革开放的辉煌历程,但必须承认,就整体看来中国还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或者套用政策话语来讲即“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意味着,中国的现代化工程还远没有竣工。在这一背景下,要进行“和谐社会”的建设,就必须兼顾一个现代化的面向。因此,所谓“和谐社会”之“和谐”就不应该仅仅具有传统中国中的那样一种意蕴,而必须是具有现代性内涵的和谐。 那么,何谓“现代性”?虽然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实可谓人

言言殊、见仁见智,但应该说人们在如下这一点上还是基本达成了共识:即,现代性或现代化工程的源头之一在于中世纪末期的西欧启蒙运动。按照康德的经典界定,这一时期之启蒙运动,其核心要义是“人类脱离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不成熟状态就是不经别人的引导,就对运用自己的理智无能为力”,因此“要勇于运用你自己的理智!这就是启蒙运动的口号”[2]。这就是说,现代性或说现代化工程的人文基础就在于自己为自己的事情作主――当然,这种“作主”之前提必须建立在理性之上。进一步讲,现代性的这一人文基础,表现在公共交往领域、尤其是政治生活领域,就应当是一种全民均有政治参与的自觉及能力。申言之,现代化(城市)社会的文化基础恰恰就是:参与的精神。进而言之,我们也可以说,参与精神构成了建设宪政[3]国家大背景下之“和谐社会”的文化基础。 必须立即予以明确的是,作为现代化工程、和谐社会之文化基础的此种参与只能是奠基于理性之上、并且是公民理性之上。那么,何谓公民理性?其实,这也就是本文所谓之“公民精神”,其内涵可具体分述如下: 首先,民众之所以有参与之热情,其动力系源自对法权的尊重以及维续之热情。德国学者耶林曾提出一个著名的口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2013-11-04 19:05:10, 94人浏览,0人评论创建“法治哈尔滨”,是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创建“法治哈尔滨”的基础是全民守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着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的重要职责,在提升全民法律素质、推动全民守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创建“法治哈尔滨”工作实践中,我们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突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制宣传教育要始终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努力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统一遵行。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摆上重要位置,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法制保障,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和信心。要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本质属性和基本内容,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突出服务科学发展新跨越这个主题,大力加强促进经济发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口环境资源、科技进步、农村改革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围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学习宣传与劳动就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

2017考研法理学基础知识要点整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条件

2017考研法理学基础知识要点整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条件 法作为现代社会的控制装置,既不是一个简单的理念,也不是一个容易实现的标准,更不是诱人动听的标语和口号,而是建立在各种理由基础之上的许多原则和前提要件的有机体。法治的生成与发展有其依赖的社会土壤和一定的制度环境,其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过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条件,可以分为制度条件和思想条件两个方面。 1.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制度条件: 首先,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有完备的法律和系统的法律体系。 其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具有相对平衡和相互制约的符合社会主义制度需要的权力运行的法律机制。不能对权力进行有效约束的国家,不是法治国家;不能运用法律约束权力的国家,也不是法治国家。 再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有一个独立的具有极大权威的司法系统和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法院的工作来维护的。如果法院、法官不能独立作出判断,如果判决可以不执行,那么,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也就不复存在。 最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有健全的律师制度。依法治国,并不等于人人皆知法律、精通法律,这也是做不到的。全面依法办事的法治国家必须具有一个能够造就优秀律师并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律师制度。这个律师制度必须能够保证律师在工作(包括调查取证、出庭辩护)中受到尊重,使律师成为维护法律的重要力量。 2.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条件。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条件是指,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们普遍对法律的观点、认识应该达到的规格和标准。其内容包括: (1)法律至上。法律至上是指法律在社会规范中具有最高权威,所有的社会规范都必须符合法律的精神。我国社会生活中,民间社会的行为传统上、习惯上更依赖伦理规范的调节;正式制度化的行为,尤其是组织化的管理行为,则更依赖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和领导意见。本来伦理规范是不具有外在强制性的,但是由于正式制度本身的非规范性因素,导致伦理规范凭借国家强制实施。因此,国家生活中,形成了规范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的多重化的现实,而且这些行为规范还都具有强制性,造成民间行为和国家行为的混淆,公私不分。法律至上则能够维护中央和国家统一领导的权威,又能够使每个人享受到法治社会的公民自由,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个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权利平等。权利平等是指全社会范围内人们的平等,就是承认所有的社会成员法律地位平等。以往法律界有一种观点,认为平等仅仅指法律实施中的平等,不包括立法中的平等。实际上,权利平等是平等权的核心,立法不平等就不会有法律实施的平等。法治国家的平等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平等,是反特权的平等,是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平等。因此,离开了权利平等,就不是法治国家了,而是特权化的封建性质的国家。 (3)权力制约。权力制约是指所有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公共权力(主要是国家机构的权力),在其运行的同时,必须受到其他公共权力的制约。权力制约是相对于权力至上而言的,而权力至上的思想根源则是“为政在人”的贤人政治观念。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强调领导干部的自身道德素质和修养的完善,把国家权力的良性运行完全或主要寄托在掌握权力者个人的道德品质上,这是非常靠不住的。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我们过去发生过的各种错误,

申论范文:让法律成为全民的信仰

申论范文:让法律成为全民的信仰 贵阳白云区乡镇事业单位笔试辅导:https://www.360docs.net/doc/ca13263615.html,/general/178/17773/加快法治进程,已是当下国家治理的一个紧迫的课题。很自然,人们总是将目光向着打造法治政府聚焦,它是核心,是引领。同时,法治社会建设也当及时提速,它是主体,是根基。我们每一个人,都应是依法治国的参与者、捍卫者、推进者。 无疑,公民意识的觉醒标示着社会文明的历史性进步,权利时代的到来撬动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转型。然而,检视我们身边的日常生活,打开每天手边的报章网络,我们仍然不时为诸多负面的暴力新闻所心惊,而忧虑。哪来这么多的暴戾之气、平庸之恶? 知法,守法。其实,更重要的还在反省自身:我们是否真的信法? 法律信仰的表达,是指人们发自内心深处的认同和自觉自愿的依归;法律信仰的实质,是它对公平正义理念的维护和对公民基本人权的保障;法律信仰的标识,是它深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心灵深处;法律信仰的践行,意味着公民应当知法、守法,并更积极主动地投入法治社会的建设。 法律如何才能成为全民自觉的信仰? 首先,这信仰源自民主立法的参与。 人民大众是立法的主体,他们的立法参与是立法正义价值的崇高体现和有效保障。现代社会是一个日益多元的社会,不同的社会群体,自有其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价值取向和不同的意志主张。如何保障民众的民主权利,拓展立法的民主参与,建立通畅的表达渠道和有效的参与机制,在民主法治的框架下,将那些不同的诉求、取向和主张,协调、凝聚、提升为法律规范和国家意志?我们必须清醒,扩大民众的立法参与,既是一个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过程,也是一个将法律精神潜移默化融入民众思想观念的过程。 在民主立法的巨大进步中,不可否认,我国立法中依然有待彻底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消除“国家立法部门化,部门立法利益化,部门利益合法化”的现象。 其次,这信仰源自法治环境的熏陶。 法律信仰不是被灌输出来的,被教导出来的。人们更多地是在社会生活的实践中生发深刻的感知、与政府官员的互动中获有现实的引领。 我们不能无视官场腐败对民众心态的伤害:官商勾结,巧取豪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百姓由激愤而无奈而麻木;我们不能无视上访乱象对法治思维的误导:“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直接刺激访民的抗争文化和投机心理;我们不能无视行政暴力对公平正义的挑战:强征土地强拆民宅在城市化浪潮中一再上演,导致群体性事件接踵而来;我

提高全民法治观念

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夯实依法治国基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要从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入手,全力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让法律成为全民信仰,才能最终建成法治社会。 一、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党员领导带头是关键。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需要循序渐进。众所周知,依法治国应该是执政党的依法执政、政府的依法行政和公民依法行使权力三者的有机统一。其中前两者是关键。“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若执政党本身不遵守法律,超越法律,法律和制度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将没有可以监督的力量。毋庸置疑,“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领导带头学法至关重要,他们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对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有重要作用。”如果执政者意识不到法治的重要性,不能够率先垂范的话,整个社会的法治氛围很难形成。政府是老百姓的楷模,政府官员的一举一动影响着整个社会。所以要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训练,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

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纠正部分领导存有的“人治大于法治”和“权治大于法治”的错误观念。作为依法治国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推动者,党员干部只有带头树立法治意识、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做依法办事的“忠实践行者”,杜绝“人治”和“权治”。如此这般,才能带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二、实现全民守法,先要做到全民懂法 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加强全民的权利义务法治观念教育,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会指出:“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进行普法宣传是全民守法必由之路。实现全民守法,就必须做到全民懂法,就要求普法工作者在普法模式再创新上下功夫。首先,普法内容要坚持以人为本,实施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教育,在注重启发、引导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和行使权利的同时,强调必须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实现统筹兼顾;其次,普法宣传要密切联系实际,实施认知与能力相统一的教育,在增进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容摘要】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法律素质 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它的根本目标是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在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可能更复杂、更突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是要调节好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保证社会有序运转。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才能不断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权益;才能不断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人民部矛盾的本领;才能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客观要求。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是我们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提高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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