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研究的背景

股权激励研究的背景
股权激励研究的背景

股权激励研究的背景、目的与意义

1.1.1股权激励的背景

我们了解到,在阿里等上市公司中,员工持股造就了许多百万富翁。股权激励已然成为众多企业留住人才的关键手段。随着市场经济逐渐规范,以前公司都是给予员工工资和奖金,但是人力资本的提升,很多公司招不到员工,老员工幸福感不强,面对公司的发展,必须要考虑股权激励的模式。

这种制度的设计产生于美国,主要是那个时间段美国适用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非常高,导致个人所得税税负比较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管理者的积极性[1]。在20世纪40年代,由于美国股份制企业数量逐渐攀升,在这其中委托代理问题就频频出现,股权激励制度很好地替公司解决了这一问题。股权激励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让激励对象达到设定目标或业绩水平,更重要的是可以让经营者和所有者拥有共同的目标,让大家团结在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在改革开放初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股权激励制度逐渐开始引入中国。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探索股权激励制度。 1972年,上海首次引入了企业股权激励制度试点方案。到2002年,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工作的试点意见开始发布。政策层面发布相关文件, 在2007年为了调整因为股权激励的制度的影响,中国证监进一步完善了会计处理,对于职工因此而取得的相应的股息分红进行了确认和尽量。在2008年这段期间就有大量的有关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一些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始出现,其中国资委就发布有关上述的相关问题通知,2016年中国证监会又发布了有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部门规章。

这些年来,股权激励在上市公司的应用越来越普遍。一个法律更加规范、市场更加自由、制度更加灵活的社会,对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和实施效果的评价就需要越来越成熟。

1.1.2股权激励的目的

日本著名的“松下电器”的创始人松下幸之助有这样一句经典的名言,他说:“一个企业能否成功关键的核心在于人力上,人力是企业获得财富的源泉,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那么如何评价一个企业的人力管理能力主要在于是否能够留住企业的人才,适当和定性的供给,则无事不成。随着人力资本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逐渐明显,不管是国企老总还是私企老板,只要谈到股权激励,他们当中一定都还有正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并不是挽救一家倒闭公司的万灵药,但它又是企业前进的车轮之一。

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新中国成立快70周年、从以前的引进外资到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从以前计划经济到现在市场经济占主导,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正面临着全面开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在当今世界,企业需要提高自身的运营效率,掌握核心技术和人才。在中国中,几乎每天有两家公司关闭,超过8000万家中小企业倒闭,预期寿命只有2.9岁。例如,世界通信、通用汽车、而安然和起亚两个大公司也都因此而进入了破产宣告。在2014年9月,我们国家的总理在一个论坛上特比强调了要想在这样激烈的环境中生存,就得有自己的创新,因此在次基础上他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口号,就此带来新一轮“大众创新”

[1]

熊姣.股权激励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J].财经界(学术版),2013(19):117

和“草根创业”风潮。创业门槛变低,中国的“创客”们正在如此有活力的中国经济中开始创业旅途。

但成就一个百年企业,并不是只需要创业的勇气与担当。为了让企业在残酷的竞争中生存下去,需要不断的创新产品、投入研发,特别是像阿里巴巴这样的科技公司,不同于传统的制造业,没有过多的固定资产,反而占比较大的是研发费用和职工薪酬。其中在美国有一个著名的研究社会心理学的一位学家叫做马斯洛,他当时针对职工的现状的研究提出了一个理论被称之为需求理论,他认为员工在满足日常生活和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会为了更好的实现自我价值,去追求更高的自我价值。因此如果企业不能制定好完善员工的保障制度,就会有一些管理和技术人员离开。因此,股权激励是企业管理系统,配送系统和企业文化的重要创新。事实上,无论公司的形式和资本结构如何,股权激励制度应严格设立[2]。本文着重以互联网代表企业阿里巴巴为例,向大家探讨股权激励的实施与结果、得出它的优缺点,为更多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做参考。

1.1.3股权激励制度研究的意义

在1999年,这个时间段互联网在马云和他的工作伙伴的努力开创下开始逐渐的诞生,他们在一个只有一百来平米的地方创立了阿里巴巴集团。而这个集团的的经营模式与传统的模式不一样,他的经营范围是多元化的,其中在这个平台上有着淘宝、天猫、聚划算、支付宝等我们常用的购物平台。阿里如何在风起云涌的市场中站稳脚跟?早前,阿里就制定了招股说明书,说明书中显示员工及管理者持股合计超过40%。阿里集团的招聘,大家蜂拥而至,它能够源源不断的吸引海内外优质人才,为公司注入活力。由于阿里未在中国注册(在开曼群岛),因此不符合在A股市场上市的资格。回到国内市场,截至2017年底,已有1154家公司在A股市场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其中高科技企业尤其热衷于实施股权激励[3]。高新技术的发展离不开对员工的激励,阿里巴巴股权激励方案也印证了此说法。2018年全年,A股激励计划公告409项,创历史新高。2018年IPO放缓、股市大跌也没有影响上市公司实施激励的热情,说明股权激励已然进入了“常态化”时代,成为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提高治理能力的“必备利器”[4]。值得我们思考的是阿里虽然在纽约上市,但他的股权激励模式对中国A股上市公司有何借鉴作用?阿里的“同股不同权”的双重股权架构对港交所、深交所有什么启迪?看着上市公司越来越多采用股权激励计划,阿里的成功是值得去研究的,所以对于股权激励的探是有必要的。

[2]

李智娴. 华为股权激励及效益分析[D].安徽工业大学,2018

[3]

邹慧磊.股权激励文献综述[J].时代金融,2018(36):350+352.

[4]

柯淼浩. 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效果研究[D].北京外国语大学,2018.

图1-1 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公告数量

图1-2 2010年至2018年IPO公告情况

该数据是在证券交易所上公布的《2018年度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统计与分析报告》中选取的

股权激励具体特征

股权激励具体特征 股权激励特点: 1.长期激励 不同于工资或奖金激励,股权激励需要将员工利益、公司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紧密联系在一起。股东为了使公司持续发展,一般都采用长期激励形式,构筑利益共同体,减少代理成本,充分有效地发挥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价值回报机制 股权激励是一种价值回报机制,将人才价值回报与公司持续增值紧密联系了起来,通过公司增值来回报这些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的人才。所以,除了工资、奖金外,他们还能获取因公司市值增长所带来的股票升值收益。 3.控制权激励 股权激励往往涉及股东权利的让渡,也就是使员工获得公司的部分控制权,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分享利润﹑共担风险,这将促使他们更加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真正对公司负责。 股权激励关键点: 1.选择激励模式 激励模式决定了激励的效果,这是股权激励的核心问题。 2.确定激励对象 股权激励的目的是授予核心人员公司股权,以保证他们的利益和公司的长期发展利益一致,因此,在确定激励对象时必须选择对实现企业战略最具有价值的人员。 3.确定激励来源 由于股权激励对象是自然人,因而资金的来源也是一个关键点。企业需要综合考虑购股人的资金承受能力和股权激励标的来源,以防因购股人资金匮乏而使激励失去意义,或给企业增加现金支出压力。 4.设计考核指标 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多与业绩挂钩,包括企业的整体业绩和个人的考核业绩,只有合理设计考核指标,才能给激励对象施加前进的动力且不引发其逆反心理,使激励效果更加明显。 影响股权激励的机制:

股权激励手段能否真正发挥有效作用,除了受激励对象内在利益驱动外,还受各种外在机制的影响,这些外在机制主要包括市场竞争机制、市场评价机制、约束控制机制、综合激励机制和外部政策环境。 1.市场竞争机制 以行政任命或其他非市场选择的方法确定的经理人,很难与股东的长期利益保持一致,也很难使激励约束机制发挥作用。只有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选择优秀的,淘汰不合格的,才能保证经理人的素质。同时,通过市场规律选择经理人,可以使其在经营过程中因考虑自身价值定位而避免产生投机、偷懒等行为,从而使股权激励对经理人行为产生长期的约束引导作用,最终达到经济有效的激励效果。 2.市场评价机制 在市场过度操纵、过多干预的情况下,人才评价标准单一,导向急功近利,人才很难得到客观有效的评价,也会影响股权激励的效果。因此,确保市场主体在人才评价中的基础作用和主导作用,减少外部对市场主体的干预,规范市场专业评价机构的人才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制度,对股权激励作用的发挥尤为重要。 3.约束控制机制 企业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内部控制管理系统等,构建良好的控制约束机制,防止经理人做出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以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 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应当相辅相成,一方面激励经理人更加勤勉负责,另一方面也要对其某些行为加以约束,以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4.综合激励机制 除了股份、股票收益外,股权激励计划效应的发挥还受薪酬、奖金、晋升、培训、福利、工作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不同的激励方式产生的激励效果是不同的,因此不同的企业、不同的激励对象、不同的工作环境和不同的业务对应的最佳激励方法也是不同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深刻考虑双方利益、成本等因素,综合设计激励组合,对激励对象的行为进行引导,使激励效应最大化。 5.外部政策环境 外部政策环境也会影响股权激励作用的发挥。例如,我国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只能采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三种模式,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这些规定都会对股权激励的效果有所影响。

股权激励研究的背景说课材料

股权激励研究的背景

股权激励研究的背景、目的与意义 1.1.1股权激励的背景 我们了解到,在阿里等上市公司中,员工持股造就了许多百万富翁。股权激励已然成为众多企业留住人才的关键手段。随着市场经济逐渐规范,以前公司都是给予员工工资和奖金,但是人力资本的提升,很多公司招不到员工,老员工幸福感不强,面对公司的发展,必须要考虑股权激励的模式。 这种制度的设计产生于美国,主要是那个时间段美国适用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非常高,导致个人所得税税负比较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管理者的积极性[1]。在20世纪40年代,由于美国股份制企业数量逐渐攀升,在这其中委托代理问题就频频出现,股权激励制度很好地替公司解决了这一问题。股权激励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让激励对象达到设定目标或业绩水平,更重要的是可以让经营者和所有者拥有共同的目标,让大家团结在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在改革开放初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股权激励制度逐渐开始引入中国。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探索股权激励制度。 1972年,上海首次引入了企业股权激励制度试点方案。到2002年,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工作的试点意见开始发布。政策层面发布相关文件, 在2007年为了调整因为股权激励的制度的影响,中国证监进一步完善了会计处理,对于职工因此而取得的相应的股息分红进行了确认和尽量。在2008年这段期间就有大量的有关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一些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始出现,其中国资委就发布有关上述的相关问题通知,2016年中国证监会又发布了有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部门规章。 这些年来,股权激励在上市公司的应用越来越普遍。一个法律更加规范、市场更加自由、制度更加灵活的社会,对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和实施效果的评价就需要越来越成熟。 1.1.2股权激励的目的 日本著名的“松下电器”的创始人松下幸之助有这样一句经典的名言,他说:“一个企业能否成功关键的核心在于人力上,人力是企业获得财富的源泉,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那么如何评价一个企业的人力管理能力主要在于是否能够留住企业的人才,适当和定性的供给,则无事不成。随着人力资本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逐渐明显,不管是国企老总还是私企老板,只要谈到股权激励,他们当中一定都还有正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并不是挽救一家倒闭公司的万灵药,但它又是企业前进的车轮之一。 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新中国成立快70周年、从以前的引进外资到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从以前计划经济到现在市场经济占主导,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正面临着全面开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在当今世界,企业需要提高自身的运营效率,掌握核心技术和人才。在中国中,几乎每天有两家公司关闭,超过8000万家中小企业倒闭,预期寿命只有2.9岁。例如,世界通信、通用汽车、而安然和起亚两个大公司也都因此而进入了破产宣告。在2014年9月,我们国家的总 [1]熊姣.股权激励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J].财经界(学术版),2013(19):117

(企业管理案例)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研究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案例研究

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研究 张弘 近20年来,境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以股票期权计划为代表的长期激励机制的发展非常迅速,这使以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为核心的传统薪酬体系,面临着股票期权计划等长期激励机制的冲击,后者是对现代企业制度中委托—代理机制下管理层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探索,它使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分享公司业绩与股东价值增长。目前股票期权在整体薪酬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在国内,经历过承包制、年薪制、管理层持股等多种形式的管理层激励之后,近期推出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规范上市公司的长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也将因此发生重大改变。 一、股权激励是克服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局限的制度安排 目前无论在国内或是境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还是主要来源于“基本工资、奖金、长期激励机制、福利计划”四部分,四部分之间的结构性演变,构成传统薪酬制度与现代薪酬制度的根本性差异。 传统薪酬制度以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为核心,这是境内与境外公司薪酬制度的共同特点。但是,无论是基本工资或是年度资金,均是用于回报高级管理人员现期或上期对公司的贡献,其中年度奖金是对公司、部门或个人上一财政年度过往业绩

的评价,基本工资一般情况下由各公司的薪酬委员会(或相关主管部门)每年一至两次根据企业、员工业绩与相似人才报酬情况进行评估,过往绩效占相当比重。 目前,基本工资与年度奖金在国内仍是绝大部分国内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最重要收入来源,但基本工资与年度奖金偏重对过往业绩、短期业绩的评估的制度安排,却可能使企业长期发展面临着不利局面。我们采用一个很极端的案例来说明这种不利局面存在的可能性:当管理层考虑是否培育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重大项目时,就面临着“上该项目必然造成当期费用大幅上升,进而影响当期利润”、“项目成功之后,未来持续发展后劲十足”这样一对矛盾,在管理层任期有限且激励机制不到位的情况下,从管理层自身利益出发,因此可能放弃、延缓或搁置那些短期内会给公司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但是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的计划。 正是由于传统薪酬制度过往偏重对过往业绩评价的局限,公司需要设立新型激励机制,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长期业绩联系起来,鼓励高级管理人员更多地关注公司长期持续发展,而不是仅仅将注意力集中在短期财务指标上。股票期权计划就是目前境外普遍采用的长期激励机制之一,这是构成新型薪酬制度的核心。 二、股权激励的制度性障碍在近期扫清 对国内上市公司而言,良好的股权激励机制可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从而减少管理者的短期行为,使其更加关心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时也有助于克服“部分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过度分配的倾向”、“减轻60岁现象的危害”以及“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缺少应有规范”,因此即使上市公司股

股权激励常用的四种模式剖析

股权激励常用的四种模式剖析 “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的本质差异是看它是否持有公司股权。有股权就是资本。那么,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企业又如何设计自己的股权激励方案呢? 股票期权——高科技公司 背景特点: 某公司是一家在境外注册的从事网络通信产品研究、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科技企业,在注册时就预留了一定数量的股票计划用于股票期权激励。公司预计2006年在境外上市。目前公司处于发展时期,但面临着现金比较紧张的问题,公司能拿出的现金奖励很少,连续几个月没有发放奖金,公司面临人才流失的危机。在这样的背景下,经邦咨询为该公司设计了一套面向公司所有员工实施的股票期权计划。 主要内容: 1)授予对象:这次股票期权计划首次授权的对象为2003年6月30日前入职满一年的员工。 2)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为$0.01,被激励员工在行权时只是象征性出资。以后每年授予的价格根据参照每股资产净值确定。 3)授予数量:拟定股票期权发行最大限额为1460500股,首次发行730250股。期权的授予数额根据公司相关分配方案进行,每年可授予一次。首次授予数额不高于最大限额的50%;第二年授予数额不高于最大限额的30%;第三年授予数额不高于最大限额的20%。 4)行权条件:员工获授期权满一年进入行权期,每年的行权许可比例是:第一年可行权授予总额的25%,以后每年最多可行权授予总额的25%。公司在上市前,暂不能变现出售股票,但员工可在公司股票拟上市而未上市期间内保留或积累期权的行权额度,待公司股票上市之后,即可以变现出售。如果公司3年之后不上市,则要求变现的股票由公司按照行权时的出资额加上以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 案例分析: 1)激励模式:这是一家典型的高科技企业,公司的成长性较好。最适合高科技企业的股权激励模式就是股票期权。由于该公司是境外注册准备境外上市,没有国内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计划存在的障碍,因此选择采用股票期权计划是很合适的。 2)激励对象:对高科技企业而言,人才是根本,在其它条件相似的情况下,企业如果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就无法吸引和稳定高素质的人才,也就无法取得竞争优势,实现长期发展的目的。该公司员工90%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30%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因此该方案以全体员工为激励对象是一个明智之举,它将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员工的长远利益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助于公司凝聚和吸引优秀的人才,建立公司长期发展的核心动力。 3)激励作用:该方案的激励作用来自于公司境外上市后的股价升值和行权后在不兑现的情况下持有公司股票享有的所有权利,激励力度比较大,但由于周期较长,对于更需要现金收入的员工来说这种方式就较难起到激励效果。 员工持股——院所下属企业 背景特点:

创业公司股权激励的三种常见方式资料讲解

创业公司股权激励的三种常见方式 1、现权激励 现权激励,就是被激励的对象直接获得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享有创业公司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这是最直接、有效的激励方式。 股权赠与。赠与是股权激励中最激进的模式,足够表达对激励者的信任和信心,一般由创始人与创业团队员工签署股权赠与协议,但需要缴纳20%的所得税。 原值转让。相对于股权赠与,按照公司注册资本价格,由创始人将股权转让给被激励员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税收,但如果公司的净资产值高于注册资本,仍需要被税务部门核定纳税,但仅就增值部分缴纳所得税。 股权代持。对于创始人授予股权的,也有采取协议方式约定股权代持关系,而不再办理股东的工商变更。通过协议明确,被赠与方所持有的股权由赠与方暂为代持,被代持方虽未登记为公司股东,但从协议角度,其作为赠与方,已经完成股权赠与,受赠方虽不持有公司股权,但其股东权益受合同法的保护。基于有限公司的人合属性,应当召开股东会,通知其他股东参与,明确代持方与被代持方的关系,至少保证对内部股东的约束力。但代持方式,对外部不知情的第三方并不具有对抗效力。 低价出资。由被激励的员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创始团队股权,或者以较低的价格增资成为公司股东。两种模式,后者更适合。股权转让方式是创始人与激励对象之间发生交易,股权转让的价款直接给了创始人,没有发挥资金对创业企业的最大效用;而员工出资方式,资金直接进入创业企业,更能发挥资金效能,对于被激励的对象也更有激励作用。 2、期权

期权就是基于未来,由公司设定一个优惠条件,给员工在未来某个时点购入公司股权的权利,员工可以根据行权时公司的状况,选择购买或者不购买股票的权利。股份期权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中最常用的手段,对于非上市公司,由于激励标的并非股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股票,因此并不涉及行权时的公开市场价。但对于创业企业,由于其股权的价值,与其业绩、行业空间、产品等都有极大的关系。所以,创业公司可以考虑期权模式,并辅之以明确的行权条件,以达到激励效应。 期权定价。创业公司所属行业的差异很大,期权价格定价因素也完全不同。可以根据公司的净资产值、业绩目标综合来确定,在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等基础上,计算未来期权的定价。简单一些的,可以参考同类创业公司私募股权投资估值,员工股权激励在此基础上进行折价。期权价格的关键是对公司未来市场价值有明确的核算,并以此给予员工足够的优惠折价。 行权条件。在确定期权价格的基础上,依据公司发展预期目标,设定激励对象购入股权的条件,一旦达到既定行权条件,员工则有权决定予以实施。具体行权条件,可以参考公司的主要业绩目标,例如,一些社交类的互联网创业公司,更多考核活跃用户数,对于电商平台,更在于交易流水量等。 行权时点。期权方案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确定一个合理期限实施。一般对期权授权日与获授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年,以避免短期利益的调节。 3、虚拟股权 虚拟股权一般只有分红权,而无其他股权权能,虚拟股权的股东不会出现在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册上,除非经第三方认可或明知,一般并不具有外部对抗效力。

2016年企业股权激励研究分析报告(完美版)

(此文档为word格式,可任意修改编辑!) 2016年3月

目录 一、股权激励原理 二、股权激励的设计因素 三、股权激励的方案设计 四、股权激励应注意的问题

一、股权激励原理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 在现代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分离的。股东拥有公司的所有权,受其雇佣的高级管理人员则实际直接经营着公司。然由于实务中股东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追求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且双方掌握的信息也并不完全对称,故而可能出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为了充分激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使其追求的目标和公司股东的目标趋于一致,股权激励方式应运而生。通过使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持有股权,享受股权的增值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风险,可以使其在经营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更多地关心公司的利益,从而在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达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二、股权激励的设计因素 不同的国家,股权激励的设计因素可能不同,本文仅是基于我国国内的法律规定探讨股权激励的设计。

1、激励对象:主要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但是,由于股权激励的良好效果,在国外股权激励的范围正在扩大,其中包括普通雇员的持股计划、以股票支付董事报酬、以股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报酬等。 2、激励方式。包括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3、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可以采用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回购本公司股份,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作为标的股票来源。 4、标的股票数量。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l%。以上所称股本总额是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标的股票数量是股权激励计划中特别需要均衡考虑的因素。数量过少则难以起到激励作用,激励目的难以实现;数量过多则对股本影响过大,并进一步使得股东权益问题变得敏感。

股权激励案例分析_基于华为公司_李灵坤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会计类核心期刊 茛 C OMMERCIAL A CCOUNTING 案例分析 □李灵坤 王明国(青岛理工大学山东青岛266520)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5)12-0094-02 股权激励案例分析 ———基于华为公司 着现代企业制度在我国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股权激励成为现代企业管理中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手段,它最早 出现在西方国家,目的是为了解决股份制公司中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它的实施对公司业绩的提升起到了很好的拉动作用。股权激励制度已越来越多地受到我国公司股东和管理层的青睐,很多人认为这个在国外大行其道的西方先进管理方式如果移植到我国的企业中来,也同样能激励管理层更好地提升企业业绩,达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一、股权激励制度的产生及其原因 股权激励制度产生于美国,并且经历了一个比较长的时间。1952年,美国菲泽尔公司设计并推出了世界上第一个股票期权计划。1956年,美国潘尼苏拉报纸公司第一次推出员工持股计划(ESOP )。股权激励制度产生的原因:(1)代理成本的产生。由于现代公司的股权结构呈分散化发展的态势,很多公司正由少数大股东控股向管理层内部人控制转变,加上公司上市后,中小股东的行为目标与公司的经营目标发生了一定的偏差,习惯于“搭便车”降低自己的监督成本,仅仅关注公司股价的市场表现,导致了管理层大权独揽,缺乏监督和约束,“道德风险”难以控制,经常会有侵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2)股权激励可以有效降低代理成本。基于现代公司这种股东与管理层分离的组织形式,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所有者缺位现象,所有者缺位是绝大多数现代公司组织形式不可避免的矛盾。几乎所有的监督、管理工作都围绕这一矛盾展开,公司的社会化程度越高,矛盾越突出。股票期权的出发点就是希望通过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捆绑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个矛盾。 二、股权激励的相关内容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公司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换言之,就是指公司允许员工在一定时间内以特定价格购 买一定数量公司股份的股票期权(权利),从而使公司员工与公司利益相关联,激励员工积极性的做法。股权激励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业绩股票。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业绩股票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 (二)股票期权。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有时间和数量限制,且需激励对象自行为行权支出现金,激励对象行权后获得的是虚拟股票。 (三)虚拟股票。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公司时自动失效。 (四)股票增值权。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通过行权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五)限制性股票。指事先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抛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当激励对象完成特定目标(如扭亏为盈)后,激励对象才可抛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六)延期支付。指公司为激励对象设计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划,其中有一部分属于股权激励收入,股权激励收入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价折算成股票数量,在一定期限后,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据届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七)经营者/员工持股。指让激励对象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这些股票是公司无偿赠与激励对象的、或者是公司补贴激励对象购买的、或者是激励对象自行出资购买的。激励对象在股票升值时可以受益,在股票贬值时受到损失。 (八)管理层/员工收购。指公司管理层或全体员工利用杠杆融资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成为公司股东,与其他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而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股权激励制度的产生及其原因,其 次对股权激励的相关内容进行阐述,再次对华为公司进行股权激励的案例分析,最后对本文内容予以总结。关键词: 股权激励虚拟持股股票期权随 94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研究 摘要:股权激励作为稳定企业核心人员的长期激励方式,被视为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有力工具。但是,由于中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着不同于西方的市场条件和制度背景,业界对股权激励的有效性仍存较大争议。因此结合国内特殊环境来辩证地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具有重大意义。首先,本文介绍了股权激励的研究背景和理论意义,接着梳理归纳了国内外对于股权激励机制的研究角度与结果。然后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选择实施股权激励的内在动机,并进一步对实施现状及存在问题展开分析,这也是本文重点。最后,为股权激励机制在我国上市公司的有效实施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股权激励委托代理公司治理 The Research on the equity incentive issue of the listed company in China Abstract: As an effective tool to solve the principal-agent problem, equity incentive is the long-term incentive way to stabilize the leadership team and key technical staffs. However, compared with the western countries, Chinese listed companies have different market conditions and institutional background for equity incentive. Thus there are still disputes in industry about stock option’s effecti veness in public companies of China. And it is significant to dialectically analyze the implementation of stock option incentive combining with the special background in China. First of all, this paper has elaborated its background information and research significance. Secondly,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research results of equity incentive mechanism at home and abroad. Thirdly,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intrinsic motivation for public companies to apply equity incentive, and then analyzes the status and problem of the existing equity incentive in China, which is the focus of this paper. Finally, the author makes some suggestions on the specific implementation of equity incentive in Chinese listed companies. Keywords: equity incentive; principal-agent theory; corporate governance 一、引言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对员工的长期薪酬激励制度,大约产生于美国20 世纪50 年代。1952年,美国一家叫辉瑞(Pfizer)制药公司为合理避免公司管理层

股权激励的四种相关理论

现代公司的两大特征是公司所有权结构的广泛分散和只拥有少量股权的经理人员对公司具有控制权。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情况下,公司资源可能被用来最大化经理人员的利益而不是股东的利益。为解决高级经理人员激励问题,早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企业就开始把一定的股权授予经理人员,将经理人员的收益与公司的长期发展计划联系起来,对股权制度安排进行了实践性的探索。从理论上来讲,企业经理人股权激励约束机制的基础主要是经济学中的契约理论、委托—— —代理理论和人力资本理论以及管理学中的激励理论。 契约理论及委托—— —代理理论现代契约理论的分支之一是委托代理理论,它是研究经营者激励机制问题的主流。信息不对称是委托代理理论的出发点和契约设计的基本动因。信息不对称是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信息经济学中的一个核心范畴,在信息经济学中,委托代理关系泛指任何一种涉及信息不对称的交易,交易中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代理人,另一方称为委托人。代理人很清楚他的决策(努力等)如何影响所观察的业绩,而委托人对这种影响并不确定,这时就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最早对信息不对称范畴加以规范和分类的是阿罗(ArrowK.),他将信息的不对称性按照以下两种标准划分:一是信息不对称发生的时间:产生于契约行为发生之前的信息称为事前不对称信息,即逆向选择;由契约签订后无法观测的行为所导致的不对称信息,称为事后不对称信息,即道德风险。二是信息不对称的内容:包括隐藏行动和隐藏信息两类。 詹森和麦克林(1976)将委托代理关系定义为一种企业契约,“在这种契 约下,一个人或更多人(即委托人)聘用 另一个人(即代理人)代表他们来履行某 些服务,包括将若干决策权托付给代理 人。如果这种关系的双方当事人都是效 用最大化者,就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代 理人不会以委托人的最大利益而行 动”。企业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包括:①所 有者和经营者;②股东和债权人;③企 业与非投资的利害关系人,例如雇员、 供应商以及顾客之间的关系。由于所有 者和经营者的委托代理关系影响着企 业代理链条上的全部委托代理关系,所 以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是 最典型也是最重要的代理问题。 企业经营者代理问题可以归结为 两个方面:其一是,经营者直接侵蚀所 有者的财富;其二是,经营者不尽心尽 力为增加所有者的财富而工作。因此存 在着代理成本,詹森和麦克林(1976)将 代理成本定义为三部分的总和:委托人 的监督成本,代理人的担保成本以及由 于信息不对称与契约不完全所导致的 契约损失。 在有限理性、交易成本为正和信息 不对称的环境中,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 的委托代理契约是不完全契约,在此情 境下,解决代理成本问题,必须进行企 业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调整。剩余索 取权则是指对企业总收入扣除所有固 定合约支付后的剩余额要求权。在一个 不确定的市场环境中,企业的总收入肯 定不是一个常量,而是一个不确定的变 量。因此,不可能企业的所有者、债权 人、经营者及工人均以自身投入获得一 个固定的报酬,总得有人分享一个不确 定的报酬。这就是企业剩余。剩余可能 是负的,那就意味着以投入来承担损 失,所以,分享剩余索取权就意味着分 担企业的风险。 法玛和詹森(1983)认为,在企业内 部,解决经理人的代理问题有两种途 径:其一,经营权和控制权分离,并且由 所有者掌握控制权。其二,是分配给经 营者一部分剩余索取权(即承担风险), 让其承担决策的一部分财富效应。与经 营者业绩相联系的报酬契约(如股权激 励)就属于这一类。 控制经营者在报酬上承担的风险 是非常重要的。按照斯蒂格利茨的分 类,企业经营者存在着风险规避和风险 偏好两种行为。一般认为企业经营者都 有规避风险的行为倾向,即避免向那些 期望收益很高,符合所有者长期利益, 但风险很大的项目投资;同样,出于对 自己人力资本市场价值的关注,经营者 还会避免那些预期收益高,但投资周期 长的项目。当经营者在报酬上承担的过 大风险时,规避风险的行为倾向会更加 突出,从而导致短期行为问题。 人力资本理论 以西奥多?舒尔茨、加里?贝克尔为 代表一批美国经济学家系统地研究和 发展了人力资本理论。舒尔茨的人力资 本理论认为,经济制度的最显著的特征 就是人力资本的增长。人力资本是促进 经济增长的重要的生产要素,人力、人 们的知识和技能是资本的一种形态;对 人力资本的投资包括教育、培训、医疗 保健和迁移等方式,对人自身生产能力 的投资带来的收益率超过了对一切其 他形态资本的投资收益率。中国经济学 家对人力资本理论也进行了大量的研 究和发展,周其仁认为,企业是一个人 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共同订立的特别 市场合约。企业合约在事前没有或不能 完全规定各参与要素及其所有者的权□广州刘进 股权激励的四种相关理论研究与探讨 22 现代企业2008?5

股权激励研究综述

股权激励研究综述 广西大学商学院覃少波 【摘要】近年来股权激励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越发凸显,越来越多的企业推行股权激励计划。本文通过分析2010—2014 年国内外有关股权激励的研究文献发现,学者对股权激励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股权激励实施的动机、股权激励机制的影响因素、股权激励与高管行为的关系、股权激励的效应等方面。 【关键词】股权激励激励动机影响因素高管行为公司绩效 一、引言 股权激励一直是公司治理领域十分重要的问题。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在现代企业中,公司股东拥有的所有权与高层管理者实际掌控的经营权相互分离,企业中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契约的不完善和信息的不对称,容易导致企业管理层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大股东的利益有可能会被损害,这就是所谓的委托代理问题。 为有效解决股东和高管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股权激励应运而生。股权激励作为公司薪酬结构的一种制度安排,目的是

让企业经营者能够获得公司以股权形式给予的经济权利,并将公司员工报酬与企业的经营业绩相联系,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更好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这种激励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不一致问题,从而降低了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股权激励被正式引入我国公司治理的时机较晚,但其被视为更加完善的公司激励机制,在我国得到了政府的高度关注和市场的积极反应。2006 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境内) 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的颁布为标志的股权激励改革,标志着我国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激励拉开序幕。随着股权激励实施的逐步推行和规范,国内外学者对股权激励的研究也达到了新的高潮。本文将从股权激励实施的动机、股权激励机制的影响因素、股权激励与高管行为的关系、股权激励的效应等方面,对近几年来有关股权激励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并探寻可能的研究方向。 二、股权激励相关文献综述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动机 吕长江等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具有两类动机:激励型动机和福利型动机(或非激励型动机)。冯星等(2014)引入Black-Scholes 模型对实施股权激励动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研究--以恒大高新为例

1引言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 企业经营者的薪酬结构逐渐由传统的薪酬和奖金向以股票期权为代表的长期激励机制转变。完善上市公司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促进资本所有者和职工利益共同体的形成,促进创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增强企业竞争力。核心企业对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员工可以不断努力,为了集团的战略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其原则是为了满足企业的战略需要而促进员工的发展。这种简单、实用、可操作和可扩展的方法还是挺有效的。员工的表现反映了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态度,这不仅仅反映在他们的能力和工作态度上,还体现在主管有能力对下属进行评估,否则主管将离开岗位。 员工薪酬是劳动价值的本质, 必须考虑内部员工的相对价值 (内部公平)与员工(外在公平) 公平市场价值的地位, 这才是真正的价值。员工的激励功能可以通过将薪酬分配与员工绩效相匹配来实现。激励机制是公司薪酬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只有激励员工才能帮助公司实现更有效的激励目标, 并将公司的薪酬分配与整体效率相匹配,体现出风险分担, 利益分享。 2我国当前的薪酬体系 2.1当前我国普遍实行的薪酬体系 薪酬体系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与组织中的员工沟通并具有价值, 它控制着员工所做的政策和程序,设计的薪酬体系与组织的战略计划直接相关,以便员工可以专注于能源和行为,以帮助组织在市场上竞争和生存。薪酬制度的设计应辅以其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如人员选拔,培训和考绩。薪酬是吸引,稳定和激励人才的主要机制,也是提升公司业绩的重要动力。工资制度改革已成为中国企业改革亟待解决的重大而艰巨的课题。 薪酬制度一直是公司治理中最敏感的问题。合理的薪酬体系不仅能刺激员工的潜能, 而且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我国大多数企业的薪酬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许多企业薪酬制度设计没有科学的组织结构, 许多专业设置工资, 没有工作整合的概念, 行业工资, 工资单位没有岗位工资。二是,更多的企业更注重物质奖励,然而,物质奖励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如卫生保健计划,非工作时间付款, 如护理计划,非工作时间支付,参与决策,更大的责任,个人成长的自由,活动的多样性等。目前我国企业的工资差距很小, 最高管理层和最低职位之间的差距只有3到5倍。现代薪酬制度设计强调核心员工和关键员工的理念, 实现不同的岗位价格。 2.2薪酬制度改革的目的

股权激励的案例分析

股权激励的案例分析 最近,有两个朋友咨询这方面的问题,找了相关的资料,这个算是比较不错的分析。分享。 随着大型公司股权的日益分散和管理技术的日益复杂化,世界各国的大公司为了合理激励公司管理人员,创新激励方式,纷纷推行了股票期权等形式的股权激励机制。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 在企业里,股东和经理人追求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股东希望其持有的股权价值最大化,经理人则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存在“道德风险”,需要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引导和限制经理人行为。 在不同的激励方式中,工资主要根据经理人的资历条件和公司情况预先确定,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因此与公司的业绩的关系并不非常密切。奖金一般以财务指标的考核来确定经理人的收入,因此与公司的短期业绩表现关系密切,但与公司的长期价值关系不明显,经理人有可能为了短期的财务指标而牺牲公司的长期利益。但是从股东投资角度来说,他关心的是公司长期价值的增加。尤其是对于成长型的公司来说,经理人的价值更多地在于实现公司长期价值的增加,而不仅仅是短期财务指标的实现。 为了使经理人关心股东利益,需要使经理人和股东的利益追求尽可能趋于一致。对此,股权激励是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通过使经理人在一定时期内持有股权,享受股权的增值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风险,可以使经理人在经营过程中更多地关心公司的长期价值。股权激励对防止经理的短期行为,引导其长期行为具有较好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股权激励设计的主要几个关键点: 1. 激励模式的选择。激励模式是股权激励的核心问题,直接决定了激励的效果。 2. 激励对象的确定。股权激励是为了激励员工,平衡企业的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特别是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确定激励对象必须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即选择对企业战略最具有价值的人员。 3. 购股资金的来源。由于鼓励对象是自然人,因而资金的来源成为整个计划过程的一个关键点。 4. 考核指标设计。股权激励的行权一定与业绩挂钩,其中一个是企业的整体业绩条件,另一个是个人业绩考核指标。

股权激励研究综述

股权激励研究综述-会计 股权激励研究综述 广西大学商学院覃少波 【摘要】近年来股权激励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越发凸显,越来越多的企业推行股权激励计划。本文通过分析2010—2014 年国内外有关股权激励的研究文献发现,学者对股权激励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股权激励实施的动机、股权激励机制的影响因素、股权激励与高管行为的关系、股权激励的效应等方面。 【关键词】股权激励激励动机影响因素高管行为公司绩效 一、引言 股权激励一直是公司治理领域十分重要的问题。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在现代企业中,公司股东拥有的所有权与高层管理者实际掌控的经营权相互分离,企业中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契约的不完善和信息的不对称,容易导致企业管理层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大股东的利益有可能会被损害,这就是所谓的委托代理问题。 为有效解决股东和高管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股权激励应运而生。股权激励作为公司薪酬结构的一种制度安排,目的是让企业经营者能够获得公司以股权形式给予的经济权利,并将公司员工报酬与企业的经营业绩相联系,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更好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这种激励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不一致问题,从而降低了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股权激励被正式引入我国公司治理的时机较晚,但其被视为更加完善的公司激励机制,在我国得到了政府的高度关注和市场的积极反应。2006 年《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境内) 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的颁布为标志的股权激励改革,标志着我国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激励拉开序幕。随着股权激励实施的逐步推行和规范,国内外学者对股权激励的研究也达到了新的高潮。本文将从股权激励实施的动机、股权激励机制的影响因素、股权激励与高管行为的关系、股权激励的效应等方面,对近几年来有关股权激励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并探寻可能的研究方向。 二、股权激励相关文献综述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动机 吕长江等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具有两类动机:激励型动机和福利型动机(或非激励型动机)。冯星等(2014)引入Black-Scholes 模型对实施股权激励动机的强弱加以衡量,从公司治理、成长性和公司性质三个层面实证分析了上市公司选择股权激励的动机,结果发现我国上市公司主要基于激励动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迟卫娜(2011)认为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得许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门槛很低,高管可以轻松到达行权条件,因而股权激励变相演化成了为高管自已谋福利的工具。吴育辉等(2010)也发现高管在股权激励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时存在明显的高管自利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在国有与民营控股公司中无明显差异。吕长江等(2011)对上市公司为什么选择股权激励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对管理者监督制约机制的缺乏会使管理层出于福利目的而选择股权激励。辛宇等(2012)以沪州老窖股权激励计划为案例分析,发现在薪酬管制背景下,沪州老窖的股权激励兼具激励、福利和奖励性质,而这种性质的混杂性最终会导致国有企业股权激励陷入定位困境,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激励效果。

股权激励下的财务效果研究—以某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股权激励下的财务效果研究—以某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 例 摘要:股权激励机制在上市公司的激励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我国相较于国外的一些国家施行股权激励机制较晚,但推广施行的速度还是不容小觑的,国家先后出台相关政策,对我国的股权激励制度的发展起到了支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各大公司想要通过制定相应的股权激励制度对员工起到长期激励的效果。就目前我国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来看,我国的股权激励制度还不是十分完善,还有提升的空间。 本文通过分析在我国经济市场上具有知名度的某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分析为例,探讨股权激励制度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方面的影响,思考如何更好的制定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从而完善公司内部制度与外部环境等方面。 关键字:股权激励;财务效果;股票期权 引言 公司实行恰当的股权激励制度能使公司获得更好、更长远的发展,这一点国外的一些国家比我国要意识到的更早。在2006年,我国证监会和国资委这些权威性的机构为我国企业在实行股权激励这条还在摸索中的作出了指道路指出方向,在对企业股权激励制定实施方面提出了相关的意见以及建议,意在使我国企业在制定股权激励制度时有所参考依据。这一举措激励了国内的上市公司,也掀起了股权机制制定的热潮,各家企业管理层以公司股权为绳索将公司与公司内核心员工二者的利益相关联,使得员工既可以以员工的身份更加用心地为公司谋发展又可以以股东的身份在企业的相关决策中进行参与、并在企业赚取利润后有权分享,同时有相关的风险也不能置身事外。由于我国企业股权激励模式研究起步较晚,所以还有很大值得补充完善的空间。本文通过总结珠海某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经验不足,为其他想要通过实施股权激励机制提高利益的上市公司提供借鉴和参考,希望可以更好的运用股权激励机制,有效解决上市公司中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为我国企业股权激励模式研究提供一些补充。

伊利股份股权激励案例分析

伊利股份股权激励案例分析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已有企业开始股权激励方面的尝试,武汉、上海、北京等地都推出了国有企业经营者股权激励的具体形式。之后,各种文件和政策陆续确定股权激励可以作为公司高管的激励方式。2005年8月证监会和国资委、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推出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以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的具体实施和考核办法,以及配套的监督制度由证券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2005年11月中国证监会“关于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进行明确的规范,可见股权激励在我国将会成为一种重要的激励方式。但直到2006年2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发布,才有了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范,改变了以往企业会计准则在这方面的空白。伊利作为较早实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在2008年1月预亏时,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反响。因此,我们以伊利为例,来分析在股权激励的不同阶段,如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来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新旧会计制度对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的差异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企业用期权来奖励员工或者作为薪酬的组成部分,是目前具有代表性的股份支付交易。由于股份支付是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规定,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在在新会计准则颁布以前,没有专门的会计制度对股份支付进行专门的规范,我国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公司只需调整公司的权益结构,整个会计处理过程不会影响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唯一变化的是原有股东的每股收益会被摊薄。而新准则规定,上市公司通过股权激励所形成的股份支付,应记入股权激励期间的费用。因此,存在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管理费用可能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伊利的股权激励计划符合股份支付准则对股份支付的定义:即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交易;并且是以获取职工服务为目的的交易;同时股份支付交易的对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我们将以伊利为例,根据其股权激励的进度来判断其在不同的时期应分别进行怎样的会计处理。 二、伊利股份股权激励的基本情况 (一)伊利股份股权激励进展 2006年3月,伊利提出了股票期权计划草案。2006年11月,伊利股份披露经过修订的股权激励计划,共授予激励对象5 000万份股票期权,标的股票总数占当时总股本9.681%,行权价格为13.33元,同年12月28日被确定为股票期权授予日。此后由于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和发行认股权证,2007年11月21日,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 447.9843万份,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2.05元。33名高管及骨干获5 000万份股票期权,潘刚获1 500万份,占本次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30%。伊利的股权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8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公司股票的权利。伊利高管获得上述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33元。2007年12月28日,有64 480股行权。在2008年1月31日,伊利发布预亏公告。具体时间点如表1所示。在2008年3月,伊利公布年报。2008年4月29日,伊利公布修改后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改变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方法。伊利股权激励进展情况见表1。 表1:伊利股份股权激励进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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