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城市规划局

宣城市城市规划局

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和组织拟定规划

区内的城市规划管理中各项行政和技术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组织本市规划区内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查、申报、一般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

的审批,监督规划实施。

3、管理城市规划设计、城市测量、规划档案等工作。

4、实施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的规划管理,受市建委委托核发《建设项目选

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书》。

5、参入本行政辖区内的大型和重要建设项目的建议书、选址、可行性研究、设

计任务书的会审工作。

6、配合城市规划行政执法部门对城市违法建设行进调查、认定,并提出处理意

见。

7、协助市建委指导市辖县、市、区的规划管理。

8、承办市建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局长:杨尚飞主持规划局全面工作0563-*******

副局长:杨发青0563-*******

内设机构:

1、办公室0563-******* 主任:樊和平办事员:王锋、王谦谦

职能: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相关科室的工作关系,制定局机关有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工作,管理机关人事和计划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议案、提案;组织实施职工教育培训;组织城市规划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起草和申报;负责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宣传工作;负责城市规划“一书两证”发放台帐管理工作。

2、规划监察科0563-******* 科长:雷芳富

职能: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案件进行查处。

3、用地规划管理科0563-*******、2718411 科员:龚中伟办事员:贾海勇

职能:负责城市用地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城市专项规划、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城市设计和城市雕塑工作;负责城市测绘工作;指导市辖县、市、区的规划管理;参入本行政辖区内的大型和重要建设项目选址、论证,负责规划区内城市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工程规划管理科0563-302542

5、2718400 科长:刘钢铸科员:吴丹、朱金武、江兆先

职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施工图,审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放、验线和竣工规划验收工作;审理、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书》;负责规划区私人建房规划管

理工作。

5、档案室0563-******* 张燕、程丽云

职能:负责城市规划、建设工程、文书资料等整理、归档工作。

下设单位:

宣城市城市规划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0563-******* 局长:汪云霞办事员:刘俊

职责:

一、组织开发区各类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公示、报批、公布。涉及开发区土地使用性质和大的局部规划调整,由开发区管委会和市规划局共同提出意见,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二、参与开发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选址工作。

三、组织开发区建设工程、市政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报建工作。负责拟定规划设计条件和建筑设计报市规划局核发。

四、受理城市规划“一书两证”申请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审查报建材料,做好规划技术服务工作,统一办理“一书两证”、规划核实,工业、仓储项目在分局办结“一书两证”和规划核实。其他项目“一书两证”及规划核实报市规划局核发。

商业经营开发项目报市规划局审核,重要节点、重要地段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五、负责建设工程放线、验线工作和规划批后管理工作,对违法建设进行调查认定。

六、负责建立规划许可证发放台帐,收集、整理规划建设档案。

七、分局所有上报和对外文件、电函,须经开发区管委会主管主任会签后行文。市建委(规划局)在涉及开发区有关规划审批时,由分局事先征求开发区管委会意见。

八、办理市建委(规划局)、市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城市城市规划局宣州区分局0563-******* 局长:徐剑波

职责:

一、组织宣州工业园区各类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公示、报批、公布。涉及宣州工业园区土地使用性质和大的局部规划调整,由宣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规划局共同提出意见,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二、参与宣州工业园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选址工作。

三、组织宣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市政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报建工作。负责拟定规划设计条件和建筑设计报市规划局核发。

四、受理城市规划“一书两证”申请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审查报建材料,做好规划技术服务工作,统一办理“一书两证”、规划核实,工业、仓储项目在分局办结“一书两证”和规划核实。其他项目“一书两证”及规划核实报市规划局核发。

商业经营开发项目报市规划局审核,重要节点、重要地段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五、负责建设工程放线、验线工作和规划批后管理工作,对违法建设进行调查认定。

六、负责建立规划许可证发放台帐,收集、整理规划建设档案。

七、办理市建委(规划局)、宣州区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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