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高校贫困生认定的信息不对称分析

论文:高校贫困生认定的信息不对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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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和国家十分关注高校贫困学生工作,并加大了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但是由于高校和贫困生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使得贫困生的认定工作难度增大,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规范贫困生认定程序,扎实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将国家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关键词]:贫困生;信息不对称

中图分类号:F2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6908(2008)1020001-02

随着我国高校实行招生并轨收费和近年来高校连续扩招,我国高校贫困生人数迅速攀升。据教育部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中,贫困生约294万人,占在校生总数20%左右,特别困难学生约123万人,占在校生总数8%左右。数量庞大的高校贫困生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国家加大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贫困生将能得到更多实实在在的好处。

一、贫困生认定工作存在的困难

伴随着国家对贫困生资助力度的增大,利益的驱动使得学生对获得资助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而且,由于贫困生认定标准不够统一。部分学生诚信意识淡薄、道德滑坡,以及贫困证明的可信度不高,使得贫困生认定难的问题也显得更加突出,私以为,造成高校贫困生认定困难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高校与贫困生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包括事前不对称和事后不对称。事前信息不对称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前,可导致当事人的逆向选择;事后信息不对称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后,易产生当事人的道德风险。

二、高校贫困生认定的信息不对称

(一) 高校与贫困生之间的逆向选择

首先,就高校贫困生的物质需求而言,鉴别贫困生的经济困难程度是资助工作的关键点。然而。不同贫困生的经济困难程度不一样,不同时期、同一贫困生的经济困难程度也会发生变化。当前,高校主要是通过填写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及学生生源地民政局开具的困难证明来判断贫苦生的经济困难程度。这

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措施精准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条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原则,经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后入库备查。认定结果作为学生申请或学院推荐获得各类资助的依据。 第五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规范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认定机构 第六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实行四级资助认定工作机制。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领导和监督,学生资助中心负责组织、审核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学院认定工作组负责本学院认定的宣传、组织、实施、审核工作,班级(专

业)认定评议小组负责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本科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等组成。 第八条各学院以班级(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其中,学生代表一般不少于班级(专业)总人数的2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须在本班级(专业)范围内公示。 第三章认定标准 第九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需根据家庭人均年收入、财产、债务、家庭消费支出、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件等情况,参照校区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金额、结构等情况进行认定。认定时还应参考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 第十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分为特殊困难和困难两个档次。 (一)完全无力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户或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子女; 3.学生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变故致使家庭财产损失特别严重; 4.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

贫困认定标准

西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未新修订,仅供参考) 1、一般困难学生 家庭提供的生活供养费低于210元/月的学生,可考虑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 2、困难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月生活费低于180元的学生,可考虑认定为困难学生: (1)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学生; (2)城镇下岗职工子女; (3)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4)直系亲属长期患病在治疗的; (5)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6)家庭遭受较严重灾害的一般贫困家庭子女; (7)其他家庭经济存在较严重困难的。 3、特殊困难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月生活费低于150元的学生,可考虑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1)无经济来源的烈士子女; (2)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 (3)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事实孤儿”; (4)城镇双下岗职工子女; (5)直系亲属是危重病人,需要长期自费治疗的;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 (7)多个子女同时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 (8)受灾的贫困家庭子女; (9)其他存在特殊经济困难的。

西南科技大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参考内容 学院专业班级姓名学号联系电话

附件:院评议的参考表格 西南科技大学学院贫困生认定民主评议表 评议说明:参加评议的学生根据生活学习中了解到的情况,对申请人家庭贫困程度及勤俭节约、学习态度、思想品德三方面的表现客观地评出A、B、C、D 四个不同等级,在相应的表格内划“√”。收齐后,由辅导员会同班委计算出每位申请人的每项平均得分(A,10分;B,8分;C,6分;D,4分),然后以家庭贫困程度得分为主,参考其他项目得分,确定每个申请人的最终得分,根据分数由高到低排序,作为贫困生认定的重要依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天津农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为科学、规范、准确地认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市教委[2007]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高职生。 第二条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三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标准设定与民主评议、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学生申请与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建立健全院、系、班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组织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一)成立由院主管领导任组长,系(高职学院)和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团委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院助学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二)系、高职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副院长)为组长、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学生代表(包括学生会主席)为成员的工作组,负责本系(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学生代表除学生会主席外,要按各年级学生1%的比例,以民主推选的方式产生。 (三)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为组员的工作小组,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学生代表除班长、团支部书记外,要按班级学生10%的比例,以民主推选的方式产生。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系(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对成员名单有异议的,要提交所在系(院)领导讨论后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五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1、来自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家庭的学生; 3、烈士子女、孤儿、单亲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父母残疾或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父母双下岗、经济收入少,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 6、来自农村,经济收入少且有多子女上学家庭的学生;

电子商务信息不对称论文

关于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权益问题的非 对称信息理论分析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的发展,电子商务作为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一种新型的交易手段近年来得到迅猛发展。电子商务以其交易的便捷性与开放性,在信息的传播、获取和交流方面以及交易成本上都比传统市场有较大的优势,从而为商业活动带来了高效率。但是,由于电子商务自身的特点导致的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影响了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1而另一方面,电子商务正以迅猛的速度在这个大数据时代发展,故而如何用经济学理论更好地评价及完善电子商务的发展便显得极为重要。关键词:电子商务;信息不对称;电子商务立法;信用评价机制一、电子商务的实质极其快速发展的原因 (一)电子商务的含义 电子商务的定义是,电子商务是指在互联网(Internet)、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增值网(VAN,Value Added Network)以上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电子商务是利用微电脑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进行的商务活动。各国政府、学者、企业界人士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 1参见余达燕,王影:《电子商务中信息不对称问题分析及对策》,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第30卷第10期2009年10月

对电子商务参与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定义。但是,电子商务不等同于商务电子化。2 (二)电子商务得以快速发展的原因 互联网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1995年以来,国际互联网发展极为迅速。到2000年3月,全球在线人数已经由1995年的约300万增加超过3.04亿人,与1999年的1.71亿人相比,增长了78%。美国和加拿大的在线人数仍在全球在线人总数占最大比重。近年来,亚洲互联网的发展最为迅速,1999-2000年的增长速度高达155%,大大高于其他地区的增长率。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信息不对称及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实例(一)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实例 2011年11月11日,某大一王姓同学欲在网上某数码品牌店购买自己心仪的一款品牌手机,由于自己是学生,自身经济条件使得自己无法前往实体专卖店购买,于是在网上挑选了销售量以及好评量居多的一家数码店,由于不是面对面的交易,又没有多少网上购物的经验,最终被商家利用其这种心理,使得王同学最终在商家的一步步诱导之下购买了一款价格相对于市面较低的品牌手机。短时间内,王同学是比较满意的,而在其后的一个月,手机却因为突然发生故障无法使用,由于使用时间超过退换货时间期限,虽然商家承诺保修,而后去专卖店鉴定才知此款手机并非商家所说为全新手机而是翻新手机,王同学深知已被商家所骗,而无奈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信息不对称决定了王同 2参见谢康,肖静华,李礼:《电子商务经济学——电子商务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高等教育出版社

企业招聘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分析及对策

Human Resources | 人力资源 MODERN BUSINESS 现代商业54企业招聘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分析及对策 郜 双 罗庆玲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北京 100872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模式从集约化走向精炼化,人力资源也从供应方市场转变成为需求方市场。在这种环境下,对人力资源招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不改变人才供给概念,而是继续严格地采用传统招聘方式和方法,就会难以满足企业的人力资源需求。 关键词:人力资源规划;人才测评;面试官队伍建设;招聘一、国内企业招聘现状 人才招聘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的作用就像“伯乐”。根据业务战略规划和人力资源需求,向企业招聘优秀、适合的人才。把他们置于正确的位置,让他们安心工作是企业在人才争夺,尤其是高端人才争夺战中取得成功的关键。许多国外公司逐渐将招聘工作提升到企业战略规划议程,形成了一个相对正式和科学的选择过程,招聘人员和招聘团队使公司整体人力资源管理更加强化。与国外相比,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建设刚刚起步,企业招聘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科学完善的招聘制度尚未形成。企业管理者,在招聘思想等方面,都有一个典型的传统观念。就是无论什么位置,总是需要高学历、高职称、高经验。有的中小企业对人力资源招聘不够重视,招聘人员在选拔和招聘人才的过程中也具有主观随机性,所以,招聘带来的损失并不少。反复招聘和招聘效率低下,也给企业持续发展带来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为什么这么多企业都有这样的问题?原因是企业招聘中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公司无法保证招聘活动中招聘质量,招聘质量是招聘的主题。有效的招聘意味着企业能够及时招聘到合适的人才,还能招聘到非常负责和有忠诚度的员工。招聘有效性主要表现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能否快速招聘所需人员来满足企业的需求;二是,能不能以较少的投入来招聘到合适的人才;第三,确定是否与预期雇用的人员一致。第四,看到“危险期”(一般进入公司后6个月)的流动率。提高企业招聘有效性是所有公司的紧迫任务。 二、企业招聘信息不对称问题 招聘的质量可以快速提高企业员工素质,使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先。但是,在企业招聘中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必将导致道德风险。为了找到一份好工作,求职者利用自己的信息类型优势,甚至刻意伪装,以便更好地“打包”自己,做出漂亮 己的目标。虽然自我效能经常被建议作为目标修正的关键解释变量,但是其作用尚未被直接评估。此外,尽管因果归因已经被证明对失败后的目标修正有影响,但是,归因对成功后的目标修正的影响程度仍然不清楚。Tolli, A. P.和 Schmidt, A. M通过实验观察了绩效反馈对目标进展的影响,并跟踪自我效能和目标修正随时间的变化,并讨论了现有研究中存在的几个解释歧义。他们的研究结果支持假设模型,发现绩效反馈与因果归因对自我效能产生交互影响,进而影响目标修正。这些结果表明,针对因果归因的干预,以及更直接的自我效能,可能对目标设定和追求产生有意义的影响,特别是在反馈效应之后。 二、总结 从上述的研究成果简介我们可以看出,归因理论在企业人力资源绩效管理中有着多方面的应用。企业管理者和企业员工如何正确应用归因类型,如何在归因理论指导下充分发挥团队和个人的创新能力以及建立良好的关系环境,如何利用反馈效应、因果归因和自我效能在目标修正中的作用,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将产 生重要影响。 参考文献: [1]廖泉文.人力资源管理(3版)[专著].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8. [2]Rebecca Hewett, Amanda Shantz, Julia Mundy, &Kerstin Alfes: Attribution theories in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research: a review and research agenda[J].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2018, VOL.29, NO.1.[3]Tolli,A.P.,&Schmidt,A.M.(2008):The role of feedback,causal attributions, and self-efficacy in goal revision[J].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 93(3). [4]Kay,M.B.,Proudfoot,D.,&Larrick,R.P.(2018): There’s no team in I: How observers perceive individual creativity in a team setting[J].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 103(4). [5]Eberly,M. B.,Holley,E.C.,Johnson,M. D.,&Mitchell,T. R. (2017): It’s not me, it’s not you,it’s us!An empirical examination of relational attributions[J].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 102(5). 作者简介: 岳媛,青岛市城阳第一高级中学学生。 DOI:10.14097/https://www.360docs.net/doc/c515884527.html,ki.5392/2019.11.028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参照烟台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标准设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 (一)学生本人或学院能够证明学生难以支付学习费用、基本生活费用,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 1.家庭所在地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省级或国家级贫困县), 2.家庭收入以种地为主,人口众多,只有一个劳动力,支付学费有困难者; 3.家庭有一定收入,但维持在略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上,支付学费有困难者; (二)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困难学生: 1.父母一方或双方均为下岗职工,或无固定工作,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者; 2.家在老、少、边区以种地为主,且由于自然灾害而引起收入大幅度减少者; 3.家庭经济较为困难,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单亲家庭者。 (三)除以上条件外,如还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1.孤儿、烈士子女、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 2.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无兄弟姐妹,或有兄弟姐妹但无力供养,没有直接经济来源者; 3.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件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者; 4.家在重灾区,因灾害导致无房屋或无父母、无收入者。 (四)如有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得将申请人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购买与困难家庭条件不符的贵重物品或奢侈品,如贵重金银首饰、名牌服装、高档化妆品及高档手机、电脑(特殊情况除外)等; 2.经常有与困难家庭条件不符的高消费现象,如抽烟、酗酒、经常请客吃饭、出入高档消费场所等; 3.拒绝参加或不能认真完成学校、学院为其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它社会公益活动者; 4.无正当理由、不办理正当手续在校外租房住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5.休学、保留学籍者; 6.在校期间违反国家宪法和法律或因违犯校规校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7.因家庭经商、办厂等情况而导致的临时困难。

贵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贵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公开、公平、公正地分配资助资源,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 8 号)及我省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能 (1)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认定工作组组长由学院(部)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担任。 (3)以班级(年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年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年级)总人数的10% 。认定评议小组成立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年级)范围内公示。 二、认定工作对象 我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参照贵阳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结

合学生日常消费水平进行认定。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 1、城镇: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80元(含280元); 2、农村: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20元(含220元)。 (二)家庭经济困难具体分为三档,档次划分如下: 1档:一般困难。城镇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80~200元之间;农村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在220~150元之间。 2档:困难。城镇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00元(含200元)以下;农村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50元(含150元)以下。 3档:特殊困难。具备(一)款条件,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能出具相关证明(民政或医疗部门相关证明)的学生: 1、孤残(失去双亲或双亲有严重残疾)学生; 2、革命烈士子女或社会优抚家庭学生; 3、由社会公益捐资就读中学升入高校的学生; 4、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且失去劳动能力的学生; 5、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 四、认定程序和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于每年9月进行。由学生 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1)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向在校学生发放《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补助资金发放方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补助资金发放方案 蒲城县荆姚镇魏村小学 2016年11月26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认定及补助资金发放方案 为了适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需要,精准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精准识别贫困学生和非贫困学生,根据蒲城县教育局转发《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渭南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渭教发〔2016〕31号)精神,依照渭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中省学生资助政策相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和程序进行了统一规范,明白贫困学生条件和标准,并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开始贯彻执行。为了做好学校此项工作,现制定《蒲城县荆姚镇魏村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补助资金发放方案》如下: 一、认定范围 1、荆姚镇魏村小学的全体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简称“贫困生”)。 2、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学年首次认定和学期再次复查两类,首次认定的对象为新入学的学生,再次复查的对象为已认定的贫困学生,认定与复查时间分别在秋季学期9月和春季学期3月进行。 二、认定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的认定学生贫困状况,准确识别贫困生和非贫困生。 2、坚持调查评审的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以客观

事实为依据,坚持调查与评审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走访群众、学生、家长或单位,并依据村(居)委会、乡镇政府、扶贫部门、民政部门、残联、医院、公安或其他机构出具的贫困证明,掌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真实原因,综合评议审定贫困学生资格。 3、坚持公开公示的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省学生资助政策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开展贫困学生认定工作。贫困学生认定结果和复查结果应每学期在校内分别公示一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为学生所在班级和姓名,其他学生信息不予以公开。 4、坚持信息动态管理原则。学校和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通过“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对贫困学生进行管理,每学期对贫困学生信息进行一次录入和异动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无误的贫困学生信息数据及时上报本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认定机构 1、学校应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宣传、诚信教育、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信息填报、评审上报、装订归档以及咨询投诉答复等工作。 2、班级应成立民主评议小组,组长由班主任担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为评审小组成员,主要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和复查工作。 四、认定标准 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

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 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 为做好我校贫困家庭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我校的各种资助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为学生资助工作打好基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的适用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贫困家庭学生认定工作的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以定性考察和定量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贫困家庭学生的定义和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结合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每月310元的标准,以及兄弟院校的作法和我校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消费情况,我校确定贫困家庭学生的定量标准为月生活消费低于370元。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设为一般困难、比较困难和特别困难三档,一般困难的标准为月生活消费在300~370元之间,困难的标准为月生活消费在299~230元之间,特别困难的标准为月生

活消费少于230元。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生工作部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各学院成立学院认定工作组和若干学院认定评议小组。学院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等担任成员的学院认定工作组,负责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学院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原则上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 3. 全校统一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学院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中国农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对照我校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和档次。 初次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中国农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可到学院领取或在学生工作部主页下载。 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需重新认定。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提交《中国农业

关于企业信息不对称的论文

企业如何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 摘要就企业在竞争中遇到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展开论述,并提出解决方法及建议 关键词: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道德风险 经过蒸汽时代,电力时代,网络时代的一次次社会革新,我们正在进入由信息业推动,以生命科学、超级材料、航天技术等新知识和新技术为基础的新经济时代。这是一个充满不确定性、高利润与高风险并存、快速多变的“风险经济”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市场经济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比比皆是。而由于信息不对称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更是数不胜数。 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交易中的各人拥有的信息不同。在社会政治、经济等活动中,一些成员拥有其他成员无法拥有的信息,由此造成信息的不对称。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 造成信息不对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认识能力有限。人们不可能知道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发生的或即将发生的任何情况,不可能成为什么都知道的“百科全书”。第二,掌握信息的成本太高。人们要把与自己经济活动有关的信息都掌握并非不可能,但与掌握这些信息后的收益相比,成本太高了。例如,保险公司要时刻弄清参加保险的汽车司机是否当心开车,就必须派人整天跟着汽车走,然而,这样做成本太高了。第三,信息商品特殊。信息商品与普通商品不同,无法事先了解其价值。人们之所以愿意掏钱买信息,是因为不知道它,一旦知道它,就再不愿意掏钱购买了。因此,信息出卖者不可能让购买者在购买之前就充分了解所售信息。第四,机会主义倾向。交易双方在信息掌握上一般处于不对称地位。为了自己的利益,另一方往往故意隐瞒信息。 那么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后果是什么呢?市场失灵。不错,信息不对称会导致资源配置不当,减弱市场效率,其主要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委托—代理问题,这些问题会导致市场失灵。 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参与博弈的一方隐藏只有自己掌握的私人信息而导致对自己有利而对方受损的现象就是逆向选择。由于其隐瞒信息的行为发生在交易之前,因此逆向选择也可以说是交易前的不对称信息所产生的欺诈。例如,在人寿保险市场上,投保人对自己健康状况的信息要比保险公司掌握的多的多,而保险公司向投保人索要的保险费却是建立在投保人身体健康水平的平均值基础上的。如果最想购买保险的人是最不健康的人,亚健康者次之,最健康者最不想买保险,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就要大大高于和保险费相对应的风险水平。最终市场交易会趋于零,保险市场走向瓦解。当然,著名的“旧车交易市场”研究也是逆向选择的另一著名案例。这些例子表明,逆向选择导致市场失灵。 同时,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另一个可以导致市场失灵的现象是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不同,道德风险是交易合同签订以后,交易一方的行为不易被另一方发觉而导致另一方利益受损的现象。在这里,掌握私人行为信息的一方隐藏了自己行为信息欺骗交易的另一方,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为。这种情况之所以称为道德风险,是因为受损者的风险是交易合同成立之后由隐藏行为造成一些参与人的行为变得不道德,不合理所引起的。例如,买了车险的人不再非常当心保管自己的车子,买了医疗保险的人总要医生多开一些不必要的贵重药品。道德风险同样会导致市场失灵。 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一直影响着我们的企业和社会的行为活动。由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可以说在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并阻碍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在企业融资活动中,信息不对称问题就是困扰银行和中小企业的首要问题,它不但影响了我国中小

困难学生定参考条件及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参考条件及标准 一、申请认定贫困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无父母养育、无经济来源或靠亲友有限资助的孤儿; 2、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经济收入无法维 持学生本 人学习、生活需要的学生; 3、家庭主要成员中无18-55岁的劳动力;或家庭成员中有两个 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4、城市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且已经民政部门认定(凭市、 县民政部门相应证明文件),领取最低生活保证金的家庭子女; 5、残疾或重病学生 6、来自烈士或优抚家庭的特困子女; 7、父母年事已高或身体残疾(有市、县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证)、或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子女; 8、来自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边远地区或国家和省级政府规定的贫困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9、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贫困学生认定标准: 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将贫困学生划分为三个等级:特困、困难和一般困难。

1、特困:烈士子女、革命残疾子女、孤儿或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学生;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父母双方长期病重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学生。 2、困难:家庭困难,生活来源微薄的学生。例如:父母都失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本人长期生病;父亲年迈或因病不能自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能力供养学生且无其他经济来源,无力支付在校期间的大部分学习费用;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3、一般困难:家庭受灾、或家庭生活来源较低,无力支付学生在校期间部分学习费用的。 特殊情况或因故发生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调整等级。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认定为贫困学生: 1、谎报家庭经济情况的; 2、欠交两年以上学费者; 3、家庭因建房、购车、结婚等消费而欠下债务导致无力供养学生完成学业者; 4、经常到学校周边地区上网、大吃大喝,或有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者; 5、违反学校纪律,受到校规校纪处分的; 6、个人学习不努力。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重庆医科大学文件 重医大〔2012〕71号 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 定办法》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新政策,学校结合工作实际,对2008年制定的《重庆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重医大学[2008]6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重庆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经2012年5月8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学生困难认定办法 抄送:校领导

重庆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年5月23日印发

重庆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高等学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教财〔2008〕46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七年制6、7年级学生及重庆市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教育医学生,原则上不再参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第三条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学生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第七条各院系成立以院系学生工作分管领导为组长,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为成员的院系学生资助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和审核本院系家庭经济困

电子商务、信息不对称、毕业论文

电子商务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与对策研究 摘要 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许多新的交易形式成为可能,在线交易可以发生在从未谋面的交易者之间。电子商务市场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新型的商品销售渠道和信息传播渠道,目前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这一商机。据不完全统计,建立在线网址的企业已经达到了35000多家。然而,大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只是利用网络发布产品信息。如何根据电子商务市场的特征设计有效的交易机制,提高电子商务市场效率,降低电子商务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以及如何根据企业产品的特征选择适当的交易机制,开展企业的电子商务市场营销活动,这对于当前中国企业进行电子商务乃至参与全球竞争存在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首先介绍了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由来及分类、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状况及其与传统市场的差异,然后对电子商务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的主要形式及其危害做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电子商务市场信息不对称的诱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争取提高电子商务市场的交易效率。 关键词:电子商务,市场,信息不对称,对策

THE INFORMATION ASYMMETRY IN E- COMMERCE MARKET AND COUNTERMEASURES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makes many new trading forms to become possible,online trading can occur between traders that have never met before. E-commerce market provides a new type of goods sale channels and information transmission channels for customers. At present more and more enterprises recognize this business opportunity in our country,according to incompletely count, creating online site has reached the enterprise home to more than 35000. However, most of the enterprises, especially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just use network to release information. How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e-commerce market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commerce market and design effective trading mechanism. How to carry out e-commerce marketing activities of enterprises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roducts and choose the proper trading mechanism, this is important and significant for the current Chinese enterprise to make electronic commerce and participate in the global competition. Firstly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origin of information asymmetry problem,the situation of e-commerce market and the difference between e-commerce market and the traditional market.Then analyze the main form of e-commerce market information asymmetry and its harm.Basically,this article confer the incentives of information asymmetry in e-commerce market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strategies, and then try to improve the trade efficiency in electronic commerce market. KEY WORDS:Electronic Commerce, Market, Information Asymmetry, Countermeasure

贫困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贫困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一、贫困生资格认定国家标准 1、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学生; 2、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家有危重病人,家庭无经济来源的学生或身患残 疾的学生,须由所属乡镇或街道单位出具盖章的证明方为有效; 3、除国家规定的抚恤金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烈士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 须由所属乡镇或街道单位出具盖章的证明方为有效; 4、家庭年收入为家庭所在地居民最低平均生活水准线以下的城市下岗职 工子女,下岗职工应由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单位效益不好的应由所在单位出 具证明; 5、农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的学生,须由所属乡镇出具盖章的证明 方为有效; 6、因家庭发生突然变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7、自身遇到意外伤害或因患严重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 二、贫困生资格认定标准分为贫困和特别贫困两个档次 (一)、贫困生 能勉强支付个人生活基本费用,但无力支付学习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贫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贫困的参考条件: 1)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农村学生; 2)城镇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子女; 3)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4)直系家属长期患病治疗的;

5)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6)家庭遭受较严重灾害的一般贫困家庭子女; 7)多个子女同时就读的家庭子女; 8)其他家庭经济存在较严重困难的。 (二)、特困生 1、完全无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贫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特困的参考条件 1)烈士子女; 2)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 3)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事实孤儿”; 4)城镇双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子女; 5)直系亲属患重症,需长期自费治疗的 ;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 7)受灾的贫困家庭子女; 8)其他存在特殊经济困难的。 三、经查实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认定为贫困(或特困): 1、在校学习期间行为不端正,如:吸烟、酗酒、大吃大喝等有悖于《大学生行为准则》者; 2、存在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 3、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 4、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违反学校纪律受校规校纪处分者;

信息不对称论文

信息不对称论文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品牌的“信号”功能分析[摘要]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买卖双方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信息不对称增加了消费者的选择成本从既降低了消费者剩余也萎缩了需求。建立在厂商与消费者互动基础上形成的品牌就具有信息传递和信号显示的功能。品牌作为信号的存在,既是消费者选择的依据又是企业营销的载体,品牌大大降低了选择成本,提高了选择效率。本文通过模型从理论上证明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品牌存在的必要性,为企业产品信息的有效传递和品牌建设提供一个有力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信息不对称品牌信号 生产与消费之间存在着诸多方面的分离:空间上的分离;时间上的分离;产品品种、花色、规格、型号的分离;价格上的分离;产品数量上的分离;信息上的分离等。这种分离状态加大了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在过度信息市场环境中,互联网信息传播方式的发展所引致的信息的“过量性”和“便利性”,大大增加了市场信息识别的难度和信息淘汰的速度,因此,各种市场主体,如企业、中介机构、消费者和公众之间相互信息识别(认知与认同)难度加大。 一、信息不对称下品牌的“信号”功能 所以,与其说买方想获得产品的具体信息不如说是想获得产品是否可靠、是否值得购买的“信号”。我们把这“信号”归结为品牌。建立在厂商与消费者互动基础上形成的品牌就具有信息传递和信号显示的功能。品牌为买方提供了必要的“购买信号”,使买方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获知产品的质量信息,客观上降低了买方的选择成本,节约时间和精力。品牌作为一个经济学概念,由孙曰瑶教授给出:所谓品牌,是与目标顾客达成利益均衡,从而降低其选择成本的排他性品类符号。所谓利益均衡,就是品牌所代表的物质或情感利益,正好是目标顾客内心所需求的,从而使目标顾客不假思索、愉快且持久的选择。品牌是一种专有信用符号,通过降低选择成本提高选择效率,通过将锁定的目标顾客的买点转变为自己的卖点来降低他们的选择成本且与他们产生情感共鸣,与此同时,给品牌所有者产生持续的市场收益。 [1]品牌存在的根本意义就在于提供有效的市场信号从而降低选择成本提高选择效率,品牌使消费者降低搜索成本或提高搜索效益,从而提高消费者剩余。尤其是那些出售高质量产品的企业,还要避免市场上的劣质品所带来的“逆向选择”的影响,因此它们更有必要来向消费者发送一些“信号”,让消费者知道他们的商品质量是过硬的。从这一角度出发,企业制造和发送信号的活动成功与否决定着企业的生存。 品牌如同一座桥梁,使企业与消费者进行了一种无形的沟通,企业通过它将许多有效的信息传递给消费者,从而减轻信息不对称程度,获得他们的信任,并且形成某种心理定势,以至于建立顾客偏好,吸引更多的品牌忠诚者,增强企业知名度和竞争力,最终实现企业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改)

信息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和《湖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对象为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预科在校学生。 第三条本细则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二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 第四条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审核工作。其机构组成如下: 组长: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副组长:学生科长 成员:学生科辅导员、各班班主任 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组织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指导成立以班级为单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以下简称认定评议小组); 3、对本院认定评议小组的初步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公示,形成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结果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4、建立健全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5、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和调整; 6、准确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或认定其家庭经济困难等级。 第五条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各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民主评议工作。其机构组成如下: 组长:各班班主任 成员: (1)学生干部代表3名 (2)由班级同学推荐的其他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本班总人数的15%。 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公示一天。对于评议小组中的成员有异议的可在一天内向班主任提出质疑,并由班主任查证核实后作出相应处理。学生成员本人被评议对象时,必须予以回避。 其具体职责是: 1、根据学院认定工作组的要求,组织本班的认定工作; 2、组织填写、统计《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根据学生申请,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初步评议结果,并将结果上报学院认定工作组。 第三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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