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讯补贴管理办法 附签呈

公司通讯补贴管理办法 附签呈
公司通讯补贴管理办法 附签呈

XXXXXXXXXXXXXXXXXX 有限公司

通讯补贴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通讯费补贴标准,便于公司统一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原则

1、因公补贴原则:公司所给予的通讯补贴,是员工因公使用手机产生的通讯费用。员工因私使用手机产生的通讯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公司不给予补贴;

2、合理补贴原则:根据实际因公使用手机通讯费的额度、员工职级、岗位制定相应的通讯补贴标准。

三、范围

1、公司因公使用手机产生的通讯费用,确需给予通讯补贴的员工;经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后,即可向公司申请通讯费用定额补贴,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按其岗位标准予以补贴。

2、本办法是保证因工作需要而专门给特定岗位和人员设立的补贴。 四、补贴岗位及标准

根据公司各岗位人员实际因公使用手机情况,按以下标准给予通讯补贴:

五、申请流程:

1、填写签呈表

部门总监审核 行政部复核 财务部审批

总经理批准。

2、通过批准的《通讯补贴签呈》统一呈交至综合部,综合部根据新增或变化的员工通讯补贴进行汇总,报总经理审批。

3、批准后的通讯补贴从次月开始执行;

六、要求:

1、享受公司通讯补贴的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能随时联系到本人。

2、无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关机、停机;发现一次扣除当月话费补贴。

七、注意事项:

1、倡导节约使用,若发现恶性故意浪费通讯补贴的行为将取消通讯补贴资格;

2、本办法是为了提高特定需求岗位的工作效率和效益设立的,因此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应积极主动围绕工作有效、合理、科学使用,实现给予通讯补贴之目的。

八、本办法自2014年2月24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签呈表》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管理部

2014年2月24日

电话卡申请模板(打印时删除)

通讯费补贴管理办法

通讯费补贴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岗位通讯补贴标准,同时明确相应的通讯设备使用管理规范及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管理人员、北京职能部门管理人员。 3.管理责任部门 3.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度的制订,实施过程中的解释,管理、监控;对通讯设备使用异常情况记录在案,并按制度严格执行;负责话费补助申请的审核; 3.2北京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负有协助公司做好通讯设备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的职能,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4.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 4.1项目部: 4.1.1总监、副总:每月300 元; 4.1.2项目经理:每月200 -300元; 4.1.3项目副经理、项目主管:每月100-150 元; 4.1.4财务人员、安全员:每月50-100元; 注:根据项目部机组容量、合同金额、人员数量来确定补助具体额度。 4.2北京总部: 4.2.1行政部经理、工程部主管、工程部肋理、出纳、司机:每月100-150元; 4.2.2采购、财务、人事:每月50-150元。 5.通讯设备使用规范及要求 5.1手机状态要求: 5.1.1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必须保证手机在规定时间内是畅通状态,并有义务拔打或接听所有工作电话。 5.1.2项目管理人员(不含财务)、司机、工程部,手机需24小时保持畅通状态。 5.1.3项目部财务、总部其他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手机在晚八点以前需保持畅通状态。 5.1.4无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关机、停机,如遇到手机没电、意外损坏、不在服务区、丢失等特殊情况时,需及时用其他办法告知公司领导或人力资源部。 5.2当不便接听或看到未接来电时的要求: 5.2.1当看到公司座机或人员来电不便接听时,最好能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告知对方不便接听事由,及多久内回复电话,否则打电话人员不知情况会一直焦急的打下去,耽误双方的时间。 5.2.2当看到公司座机或人员的未接来电时,需在3小时以内进行回复。 5.3公司留存备案的手机号码的唯一性; 5.3.1手机补助人员在公司留存备案的手机号码只能有一个,不得随意更改,若确需更改,需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负责通知到相关业务联络单位和个人。

通讯费补贴管理办法

通讯费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办法,规范 职务通讯消费补助标准,本着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特制 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管理服务性岗位及其他特殊岗 位。 第三条管理责任部门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管理和监控,财务部配合监 督; 第四条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 公司实行补贴范围内实报实销制,即在本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 以内的,进行实报实销,超出不补。 1、副总及以上管理人员,每月元; 2、经理及以上以上管理人员,每月元; 3、部门主管及以下管理人员,每月元; 4、管理服务性岗位,如司机,每月元; 5、特殊岗位,如每月元。 第五条要求

1、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手机在上班时间(含加班)必须保持畅通,无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关机、停机;发现一次扣除当月话费补贴,并对由此给工厂带来的损失工厂另行处罚; 2、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手机号码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更改;若确需更改,需要重新进行申请,并同时自行负责通知业务联络单位和个人,在获得批准后方才能继续享受对应标准额度的通讯补贴;若发现因为号码更改之后影响正常业务联络的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享受通讯补贴资格; 第五条通讯费用报销 1、每月10日前由报销人将本人上月移动电话通讯正式发票在对应标准额度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不进行报销; 2、报销流程 本人在每个月的10号前将本月通讯消费的正式发票交到财务部; 财务部应于每月12日集中当月通讯补贴的报销凭证,核实后报总经理签字后,并在20号前与工资一起发放; 财务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之要求核实把关实施; 第六条特殊岗位通讯补贴申请流程 1、本人填写《通讯补贴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申请经批准后通讯补贴从次月开始执行; 3、通过批准的《通讯补贴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并由

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饭餐补贴)的税务管控

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饭餐补贴)的税务管控 职工午餐问题是每个企业都要涉及的。受企业规模等因素的影响,有的企业设有内部食堂,有的企业直接给员工发放午餐补贴,有的则采取与餐馆合作的方式提供午餐。无论哪种形式,午餐费用如何做账、纳税是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明确把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确定为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一项内容。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同样将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同时,财企〔2009〕242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特别指出,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并不是职工福利费核算内容,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实务处理中,很多纳税人会有这样的疑问: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除了因员工就餐支付的伙食性补贴外,食堂本身购置餐具等支出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如何界定自办食堂?列支的票据如何掌握?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午餐费补贴属于工资,那员工个人凭发票报销的餐费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结合现行政策,就纳税人关注的这些问题分析如下: (一)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包括哪些? 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的内容,现行法规中并没有进一步细化,通常理解为补贴的对象或者补贴资金流入方向为职工食堂,就可以认定为是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 (二)如何界定自办食堂? 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采取法人所得税制,《企业所得税法》下的自办职工食堂身份的界定应该遵循这一原则。也就是说,自办职工食堂应该只是法人企业内部的一个服务机构,本身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三)列支的票据如何掌握? 实务处理中,纳税人关注最多的就是票据的列支问题。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应取得什么样的单据,与补贴或支出的方向紧密相关。通常有以下: 1.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规定,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如果属于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仅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则属于单位内部行为,其功能重在服务而不在经营,不属于提供了《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范畴,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在这种情形下,企业支付给自办职工食堂的经费补贴取得内部资金往来单据列支即可。 2.依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 在纳税人的判定方面,现行营业税制与企业所得税法人税制的不同点在于,同一法人企业内部可能会有多个独立的营业税纳税人。如果内部职工食堂除了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还同时为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餐饮服务,那么职工食堂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经营性机构,其收入是因提供了营业

员工话费补贴管理制度

员工话费补贴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办公通讯费用标准,合理控制费用,使公司员工在报销话费时有章可循并养成良好的费用控制意识。按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试用期除外) 三、手机话费的补贴标准。 公司员工,因所在部门、岗位的不同,享受话费补贴规定如下: 四、管理规定 1、新近员工可申请加入公司集团号(需中国移动手机卡),其目的 加入公司内网,网内话费一定时间内免费,以节省话费支出。 2、使用公司统一提供的手机卡,便于公司管理;特殊情况下,经 总经理批准,也可使用员工本人的手机卡,公司给予话费补贴。 3、公司享受补贴的员工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便于联络;休 假期间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需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必须提前报备部门经理及总经理。

3、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期间,手机使用 者应及时向直接领导说明,并告知应急联络方式。 4、违反上述管理规定而影响工作的,取消当月话费补贴。 五、话费补贴流程 1、凡享受每月话费补贴的员工,如当月费用超出补贴标准的,超 出的部分由个人承担。总经办每月提供补贴名单、补贴金额、 消费金额给财务部,超出的部分将从个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2、除上述享受补贴的员工外,公司正式职员(试用期除外)可享 受每人每月30 元的通讯费补助,并与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六、补贴话费的申请及特殊情况审批 1、如果相关岗位人员因内外工作需要申请话费补贴,由其本人填 写《手机话费补贴申请单》,写明补贴的原因及所报补贴金额的依据,流程为: 填写申请单——部门经理审核——总经办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执行。 2、如果由于某岗位人员执行特殊项目任务,需要较高的话费支出 时,可以由岗位人员提出申请,其他流程同上。 3、如公司某员工调整了工作岗位,提升(降低)了级别,自调整 后的次月起,该员工的手机话费应按照新岗位话费报销标准进行报销,并重新填写《手机话费补贴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执行。 手机话费补贴申请单

手机通讯补贴管理办法

手 机 通 讯 补 贴 管 理 办 法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会签/日期: 批准/日期: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职责 4.内容 4.1 定位与举措 4.2 虚拟网 4.3 通讯补贴 4.3.1补贴标准 4.3.2 补贴模式 4.3.3 补贴申请 4.3.4 补贴时间 4.3.5 补贴方式 4.3.6 补贴发放 4.3.7 通讯联络要求 4.3.8 补贴取消 4.3.9 其他 4.4 实施 5.附件 ●附件1 《通讯补贴申请单》 ●附件2 《通讯补贴批量申请审批表》 ●附件3 《通讯补贴汇总表》

1目的:为保障手机畅通,提高工作效率,并合理控制通讯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以上的管理干部,一线操作工等。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修订本制度,承办通讯补贴事务。 3.2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定额模式的通讯补贴 3.3总经理:审批通讯费全补贴号码分配,审批通讯补贴非标申请。4内容 4.1定位与举措:为顺应移动通讯潮流,鼓励手机工作联络,方便信 息推放、传播,公司组建虚拟网,推出通讯补贴政策。 4.2虚拟网 4.2.1公司虚拟网短号通话,拨号省时,一定时长通话免费。 4.2.2公司虚拟网只限公司员工;外部协作单位手机号加入,须书 面向公司的对口业务申报,相关业务单位审核后,报公司批 准方可。 4.2.3虚拟网短号开通,由人力资源部对接中国移动,其他途径不 可加入。 4.3通讯补贴 4.3.1补贴标准

4.3.1.1公司与中国移动签订的协议有较大变化时,公司综合考 虑其他因素,可调整补贴等级所对应的金额。 4.3.1.2补贴等级根据岗位工作性质而定。岗位工作内容有较大 变化时,可调整岗位的补贴等级。 4.3.1.3通讯补贴是为工作需要,个人事务发生的资费应自理。 4.3.2补贴模式 4.3.2.1“定额补贴+ 超额实报”模式:简称定额模式。因 工作联络原因,实际费用确实超出补贴标准时,可以打 印当期通话清单,勾出工作消费,经审核后据实补差报 销,报销审核同补贴申请审核。经常发生超标情况时,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 (国管财〔2004〕5号,2004年1月8日印发)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为规范职务消费,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移动通讯工具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控制 经费支出,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停止用公款为机关工作人员公务活动购置或配备无线移动电话、寻呼机,与此相关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个人自理,对机关工作 人员按职级和工作需要发放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具体标准为:部级每人每月300元; 司(局)级每人每月240元; 处级每人每月180元; 科级每人每月130元; 科级以下每人每月80元; 高级技师、技师每人每月130元,其他工勤人员每人每月80元。 移动通讯费用补贴在“邮电费”科目中列支。 第三条各部门特殊工作岗位人员,可在规定的补贴标准之外,按不同岗位情况每月另行增加100元或150元的补贴。 特殊工作岗位人员是指: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办公室工作人员、部门领导同志秘书、工作流动性较大的工作人员等。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本部门特殊工作岗位的意见,分别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商财政部审批。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离休、退休的,停发公务移动通讯补贴费。特殊工作 岗位人员变动工作后,不再享受另行增加的补贴。

第五条机关工作人员领取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后,必须保证工作联系的畅通。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规定。 第六条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发放公务移动通讯补贴,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特殊工作岗位范围。 第七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仍用公款购置或配备移动通讯工具、支付有关费用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八条本办法实施前已用公款购置或配备的移动电话,可按同类机型现行市场价格的50%折价给个人使用,原使用人不愿购置的,由单位统一公开竞价处理,收回的折价款记入“其他收入”科目。配备给个人的寻呼机可继续使用,不再更新。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的京内外行政单位)。依照(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中央级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1998年2月13日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无线移动电话管理暂行办法》(〔98〕国管财字第35号)同时废止。

餐费补贴管理办法-

餐费补贴管理办法(试行) 1.目的: 为体现公司福利政策,方便员工生活,鼓励员工更加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统一公司管理,暂制订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条件、标准及发放方式: 3.1公司本部在规定工作日为在岗职工提供午餐补贴每人10元/天,该项费用每月27日将按照考勤情况,由办公室进行申请及分配,食堂统一提供午餐,其它形式的就餐,公司不予以补贴。 3.2项目部如无法满足就餐条件,建立食堂的,公司提供午餐补贴每人15元/天,该费用均由个人垫付,每月28日项目经理提交《就餐汇总表》,公司办公室按照考勤情况核对餐费,待核对准确无误后,商务经理按照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统一领取当月用餐补贴。 3.3如工作时间连续超过11个小时以上的职工,需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加班申请经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按照每人25元进行补贴,费用均由个人垫付,并索要正规财务发票,部门经理统一汇总,待票据等核对准确无误后,持发票及《汇总清单》进行报销,超出补贴费用部分公司将不予以支付。 3.4如因工作原因无法准时就餐的,应提前联系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调整延长吃饭时间或给予就餐补贴;如因工作原因需在项目部就餐的,执行项目补贴标准。

4.餐费补贴的其他规定: 4.1午餐补贴适用于在公司正常上班的员工,因请假、旷工、出差等不在公司的员工,减扣相应时间内的补贴金额。 4.2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认真按照员工实际出勤情况填报,避免多报或漏报现象出现。公司办公室负责二次核对考勤,如出现考勤重复,将以办公室考勤为准,报销申请单由办公室审核签字,确认无误后方可报销。 4.3对于弄虚作假,虚报出勤者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

关于公司员工通讯补贴管理暂行办法

XXX公司 关于员工通讯补贴管理办法 为保持信息畅通,方便工作联系,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发展,进一步规范管理员工移动通讯费用补贴范围、标准、审批程序、开支形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移动通讯费用定额补贴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因工需要,并非福利的原则。 (二)定额补贴,超支自负的原则。 (三)享受补贴必须承担责任的原则。 (四)岗位特点决定补贴多少的原则。 (五)一人仅允许一个号码享受补贴的原则。 二、员工移动通讯费用定额补贴标准 根据员工职务、工作岗位特点,特别是该岗位员工因工作需要与省外、市外、市内或公司内部之间联系的频繁程度,将员工移动通讯费用定额补贴标准分为六类: 一类标准500元/人.月享受范围:公司班子成员。 二类标准400元/人.月享受范围:与省外、市外联系较为频繁的业务主办人员。 三类标准300元/人.月享受范围:公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级人员。 四类标准200元/人.月享受范围:上述以外的各部正、副

部长,轿车司机。 五类标准100元/人.月享受范围:公司业务骨干人员,。 六类标准50元/人.月享受范围:在公司机关管理岗位人员。 四、措施 (一)新进员工试用考核合格转正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主管审批同意后,从次月起享受补贴。 (二)通讯费用定额补贴由综合部提供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的标准,由财务部业务员直接为员工所提供的手机号码(一人只能提供一个号码)充值,不以现金形式发放。 (三)职务、岗位变动时,从变动后的次月起按新的职务、岗位进行调整。离职、退岗人员除已充费用外,不再续交话费补贴。 (四)超出本管理办法标准的通讯费用补贴标准,需由总经理审批。 (五)凡享受通讯补贴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通畅,凡一月内发生两次以上,或一季度内发生三次以上无故关机或无故不接听电话的,将暂停其半年以上通讯费用补贴。暂停通讯费用补贴期间,仍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公司将给予更为严厉的处罚。 五、本办法从二○一二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

餐费补贴管理办法-最新版本

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餐费补贴管理办法(试行) 本文件起草部门为公司办公室本文件主要起草人:XX 本文件起草确认时间:2012 年4 月11 日1.目的:

为体现公司福利政策,方便员工生活,鼓励员工更加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统一公司管理,暂制订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条件、标准及发放方式: 3.1公司本部在规定工作日为在岗职工提供午餐补贴每人10元/天,该项费 用每月27日将按照考勤情况,由办公室进行申请及分配,食堂统一提供午餐,其它形式的就餐,公司不予以补贴。 3.2项目部如无法满足就餐条件,建立食堂的,公司提供午餐补贴每人15元/天,该费用均由个人垫付,每月28日项目经理提交《就餐汇总表》,公司办公室按照考勤情况核对餐费,待核对准确无误后,商务经理按照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统一领取当月用餐补贴。 3.3如工作时间连续超过11个小时以上的职工,需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加班申请经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按照每人25元进行补贴,费用均由个人垫付,并索要正规财务发票,部门经理统一汇总,待票据等核对准确无误后,持发票及《汇总清单》进行报销,超出补贴费用部分公司将不予以支付。 3.4如因工作原因无法准时就餐的,应提前联系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调整延长吃饭时间或给予就餐补贴;如因工作原因需在项目部就餐的,执行项目补贴标准。 4.餐费补贴的其他规定: 4.1午餐补贴适用于在公司正常上班的员工,因请假、旷工、出差等不在公司的员工,减扣相应时间内的补贴金额。 4.2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认真按照员工实际出勤情况填报,避免多报或漏报现象出现。公司办公室负责二次核对考勤,如出现考勤重复,将以办公室考勤为准,报销申请单由办公室审核签字,确认无误后方可报销。 4.3对于弄虚作假,虚报出勤者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

手机通讯费补贴管理规定

手机通讯费管理规定 为统一手机通信费用管理,保障工作联系,现特对公司通讯费补贴发放做到有章可依,特制定本规定。 一、手机通信费用补贴范围(公司手机卡): 1)部门经理(含)以上职务; 2)部门主管级别; 3)专员级别; 二、手机通讯费套餐标准: 1)申请按标准给予,如超标准,需经总经理核准。 三、手机电话卡套餐管理办法: 3.1、使用公司电话卡,其手机号码申请、号码开通,套餐确定及更改等,由符合条件者提出申请(需填写:手机卡申请表),由部门经理据业务情况进行审核,据公司原则进行,特殊性业务需手机卡,报总经理核准。 3.2、手机电话号码套餐话费统一由公司交纳,对于个人超过套餐标准,超过部分从其工资中扣出。 3.3、销售业务、销售经理、技术支持、采购、客服等人员,原则上需用公司发放手机卡, 其它人员如不需公司手机卡,而享受到套餐,可提出申请,经同意后,费用可与当月工资统一打入到工资卡中。 四、使用要求 5.1、享受手机通信费用补贴人员必须确保24小时开机,以利于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并按要求迅速作出反应,对于不接电话或虽接听电话但拒绝执行工作指令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2、用公司手机卡者,因自已原因申请补卡,补卡费用自付或从工资中扣出;补卡费用10元。 5.3、手机卡发放注意事项:销售人员卡离职后原则发放给销售人员,领导卡离职回收后需过段时间再发放给其它人员。 5.4、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电话卡的人员凭批准的《手机卡申请表》发放电话卡,并 登记于《发放/归还电话卡登记一览表》中。 5.5、辞工到期或调动:领取有公司电话卡的人员辞工到期在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归还手机卡方可离职,不交者予按400—800元扣款。因公司需要工作调动者,必须在接到调令或通知后三天内到人力资源部发放电话卡处交回领取的手机卡; 5.6、公司手机卡发放、保管、信息更改、停机、开机等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六、本规定从核准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部 2014-7-10

发放通讯费用补贴和有关事项管理的试行办法

关于发放通讯费用补贴和有关事项管理的暂 行办法 (讨论稿) 按照“简化程序、规范管理、便于联络、提高时效”的原则,参照公务员通讯费用补贴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试行以下办法: 一、公司领导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公司以前制定的其它通讯报销办法不变。 二、公司部门经理一级的人员,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三、经公司特批的主管和特种岗位员工,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元; 四、主管一级人员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 五、经公司审核同意,需配备传呼机的一般员工,每人每月15元; 六、在本规定实施后的第一年,凡是公司统一配置传呼机的人员,购置年限在10年以上的,按每人目前领取补贴标准的95%发放;购置年限5年以上,不足10年的,按每人目前领取补贴标准的85%发放;购置年限在5年以内的,按每人目前领取补贴标准的80%发放。第二年按现行的指定的领取标准执行。

七、凡领取补贴不足半年,提出调离公司的人员的,应向公司 交回个人已领取标准的50%的补贴。超过半年的,不再向公司交纳个人实际领取的补贴。 八、以后因工作需要,必需配备传呼机员工,一律自购。公司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发放一定的补贴费用。 九、公司不再统一报销各部门的传呼机费用。每年的7月1日以后的第一个工作周,各部门将为发放通讯费用补贴人员的名单报总办,经总办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然后,由会计部统一发放。发放补贴所需费用,均在本部门的预算内列支。 十、凡每年7月1日之前提职、新入职的的员工,需按规定领取通讯费用补贴,可领取当年的补贴费用;7月1日以后提职、新入职的的员工,不能享受当年的补贴标准。 十一、无论是继续使用传呼机,还是使用移动电话,必须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向自己的主管领导报告。并向总办、保卫部备案。 十二、凡领取通讯费用补贴的人员,必须保证联络畅通。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的,视具体情况,按员工手册中过失类别进行处理。 十三、凡领取通讯费用补贴的人员,当使用的传呼机需要修理时,应报总经办统一办理。使用移动电话的人员,移动电话发生故障,公司不做统一的修理。公司领导除外。

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

关于公司通讯费用实施补贴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通讯费用发放范围 (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公司职能部室正职、副职及一般管理人员; (三)公司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一般管理人员; (四)经研究讨论确需通讯费用补贴的其他人员。 第二条发放标准 (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正职每月600元,副职每月400元 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每月300元 (二)公司职能部室: 部长每月260元 副部长每月130元 (三)公司基层单位: 领导班子正职(书记、经理)每月300元 领导班子副职每月220元 部门负责人、主管工长每月130元 一般管理人员每月50元 (四)经研究讨论确需通讯费用补贴的其他人员,应履行审批程序并参照以上原则标准具体确定。 第三条发放方式: 每月随工资同时发放。 第四条其他规定 (一)全体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主责工作,不得利用职

权让基层或有关单位为其购买通讯费充值卡或报销通讯费用,违者由纪检监察部门按违纪处理。 (二)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实际需要,对返聘、外聘等其他人员通讯费用补贴实行“一事一办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再行实施。 (三)领取通讯费用补贴的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从变动的次月起按新岗位标准发放。 (四)领取通讯费用补贴的管理人员自进入项目人才管理中心待岗的当月起,停止发放通讯费用补贴。 (五)上年度按规定完成企业下达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各基层单位可按标准及要求执行。发生以下情况的减发或不发通讯费用补贴:上年度利润亏损的单位,本年度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亏损,在企业规定的时间内未实现增盈的,减发其管理人员标准通讯费用补贴的30%—50%,亏损严重的单位不发放通讯费用补贴;工程项目进入竣工结算清算阶段的,对有关清算组成员减发其标准通讯费用补贴30%—50%;生产经营单位在无工程施工任务或无经营收入期间,不发放通讯费用补贴(六)企业若遇重大政策性变更,或发生经营亏损无力支付时,可随时对通讯费用补贴标准进行调整修订或终止发放。 (七)各基层单位参照本办法原则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相应审批程序批准后再行实施。 (八)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年月日 2

员工餐费补贴管理办法

员工餐费改善方案 为进一步调整公司伙食质量,切实提高职工的就餐标准,特制订提案管理提议,该补助因工作需要在食堂就餐的员工,按食堂伙食标准规定的每餐开支标准给予补助。 一、用餐现有标准: 由于物价不断上涨,公司成本大幅度提高,现有的餐费支付方式比例是公司承担总费用的70%,而个人承担总费用的30%,具体的用餐支付方式如下: 以2011年用餐总费用为例: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全年用餐费用为¥2172380元,公司用餐总费用支出¥1520666元,个人用餐总费用支付¥651714元,鉴于公司支出成本的压力,现对于用餐支付方式提出如下两种改善建议:

二、改善建议由原来 公司承担70%和个人承担30%比例,分别下降到60%至50%,个人承担将会由原来的30%增加到40%至50% ,公司成本在原有基础上将会下降10 %,按上一年人数统计来看,公司每年大约将节省217238元,个人承担用餐标准增加10%,如果在原有基础上公司减少补助,个人将增加支付金额,可能会造成部分的员工抱怨问题,为改善这一问题,员工晚餐可以选择不在公司食用。 三、就餐费用改善建议一 而在原有基础上,伙食的质量并未随之改善,方案二将在原有的伙食质量提出有效地 改善,按公司承担60%,员工承担40%做出改善的方案分每餐元和7元两种用餐标准: 四、就餐费用改善建议二 许多员工晚上回家食用晚餐,宿舍员工300人,住平沙本地约300人,部分员工晚 上选择回家吃回,以每天100人在食堂食用晚餐计算,一餐公司出5元,100人公司 要支付500元,如实行贩售机刷卡计算,避免公司浪费成本,以每天100人计算,每 月22天,公司大约节约成本在11000元左右,而不在食堂食用晚餐的员工,不用支

通讯补助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保证集团业务的正常开展,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体现集团对员工的关怀,合理补贴通讯费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XXX集团诺诚地产全体在职转正员工。 3 职责范围 3.1本办法经总经理审核,董事会审批。 3.2综合管理中心 3.2.1负责诺诚地产各中心员工通讯补助管理; 3.2.2负责诺诚地产各中心员工通讯补助申请的审批、执行与存档; 3.2.3负责城市公司员工通讯补助申请的备案。 3.3各中心、城市公司各部门 3.3.1负责本部门员工通讯补助申请的审核。 3.4城市公司综合部 3.4.1负责城市公司员工通讯补助申请的审核、执行与存档; 3.4.2负责向综合管理中心备案。 3.5城市公司总经理 3.5.1负责城市公司员工通讯补助的审批。 4 通讯补助标准 本办法规定了集团各岗位通讯补助,标准如下: 4.1 诺诚地产各中心通讯补助标准

4.2城市公司通讯补助标准

备注:1、总工的话费补助均享受总监级待遇; 2、兼任多个职务人员,通讯补助按高职务标准执行。 5 通讯补助申请流程 5.1XXXX各中心通讯补助申请流程 5.2 城市公司通讯补助申请流程 5.3 调职员工,岗位、职务发生改变后,如通讯补助标准发生变化,应根据以上流程重新进行通讯补助的申请。 6 通讯管理 6.1 所有转正员工享受此通讯补助的时间为转正日起,经审批后执行。 6.2 通讯补助每月十五日随工资发放。 6.3 所有享受通讯补助的人员必须从7:00至22:30前保持开机状态,休假期间亦然。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含司机)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6.4 所有手机应保证在规定开机时间内电量充足,通信畅通。

话费补贴管理制度(新)

话费补贴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办公通讯费用标准,合理控制费用,使公司员工在报销话费时有章可循并养成良好的费用控制意识。按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凡在公司因工作需要进行外部联系,本人提出申请并得到部门领导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报行政部备案的公司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三、手机话费的补贴标准。 公司员工,因所在部门、岗位的不同,享受话费补贴规定如下:见附件 通讯费岗位补助标准(试行)

四、管理规定 1、公司享受补贴的员工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便于联络; 必须加入公司办公微信群内,对与自己业务相关的事情必须在10分钟内回复短信或微信;休假期间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需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必须提前报备部门经理及总经理。 2、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期间,手机 使用者应及时向直接领导说明,并告知应急联络方式。

3、违反上述管理规定而影响工作的人员,第一次取消当月话 费补贴,之后每出现一次,按补贴话费金额进行等额处罚。 五、话费补贴流程 1、凡享受每月话费补贴的员工,如当月费用超出补贴标准的, 超出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2、每月由行政部统一按标准交纳或打印发票填写报销单到财 务报销。 六、补贴话费的申请及特殊情况审批 1、如果相关岗位人员因内外工作需要申请话费补贴,由其本人填写《手机话费补贴申请单》,写明补贴的原因及所报补贴金额的依据。 2、如果由于某岗位人员执行特殊项目任务,需要较高的话费支出时,可以由岗位人员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 3、如公司某员工调整了工作岗位,提升(降低)了级别,自调整后的次月起,该员工的手机话费应按照新岗位话费报销标准进行报销,并重新填写《手机话费补贴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执行。 本规定自年月日执行

通讯管理和话费补贴管理办法

通讯管理和话费补贴管理办法 为规范通讯管理和话费补贴标准,结合通讯公司最新推出的团体优惠活动,根据公司各岗位工作的需要以及员工通讯的实际,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将通讯管理和话费补贴标准进行调整,望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领导、基层单位领导、项目部领导、部室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行政管理部负责办理集团号、优惠套餐等)。 二、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电话费补贴的发放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扩大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要求,各单位在每月30日前将话费补贴标准,报行政管理部审核。 三、凡享受话费补贴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管理规定,一律不准停机,要求24小时开机。 1、如因本人不提前缴费造成停机者一次,将取消当月的话费补助,第二次取消一个季度的话费补助,第三次取消全年的话费补助。 2、不开机、不接听电话(包括手机没电的),出现一次联系不上的扣除当月话费补助的50%,出现二次联系不上的,扣除当月话费全额补助。 3、未有正当理由,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享受话费补贴的人员不得随意换号,如因换号原因出现联系不上的现象,公司将按不开机、不接听电话处理。 4、除公司主要领导外,其他享受话费补贴人员每人只准用一个电话号码。 5、因工作需要出现工作岗位变动时,话费补助将根据现任职务调整,调整时将按新增话费人员办理。 6、新增话费人员,要经单位、部室领导申请,公司分管经理同

意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话费补助从总经理批准日期支付。 7、公司内部兼其他岗位人员,只按一个级别缴纳话费。 8、岗位变动或离职时,所属各单位、部室要及时报送行政管理部。 9、享受话费补贴人员当月出勤不满15天的(包括连续跨月休假超过15天)不享受话费补贴;出勤15天以上不满20天的享受半个月的话费补贴;出勤满20天的享受全月话费补贴。如当月已领取话费补贴,但出勤不满15天、20天的,所领取的话费补贴将在次月的话费补贴中扣除或从工资中扣除。 10、各单位(部室)负责人要把好话费报销关,不符合报销条件的,应一律不予审批。 11、公司所有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到基层单位(任何外单位、外协队和个人)索要电话费、报销电话费、让其代缴电话费等,一经发现将按公司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12、所属各单位、部门每月对话费补贴标准核定一次,并在30日之前同考勤表一起报行政管理部。过期不受理,后果由所属单位领导负责。 13、话费报销审批流程仍按原审核程序执行。 四、公司所属独立核算公司、子公司、煤矿等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并纳入财务审计范围。 五、附则 1、本办法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执行,原话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职工餐费发放管理办法

职工餐费补助发放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体现公司福利政策,维护员工的公平利益,完善和规范职工餐费补助发放办法,结合公司现阶段的管理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使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全体员工。 3、职责 3.1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真实、完整、规范填报部门(车间)所属员工考勤情况,并于次月1日下班之前将上月考勤记录本交至综合部考勤管理处。 3.2 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本办法关于职工餐费补助发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3 综合部:负责按照本管理办法认真核实员工出勤情况并核算餐费,按照规定要求每月5日之前按时发放上月餐费,如遇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4、职工餐费补助发放管理办法 4.1公司所属全体员工均有权享有工作时间按10元/天的餐费补助(补助标准按集团公司文件执行),核算办法:月累计出勤天数*10元/天。 4.2午餐补助适用于公司正常上班的员工,因请假、旷工等未在公司的员工,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不再给予餐费补助。 4.3 长期驻外或出差员工,因已享用公司驻外、出差等相应补贴,公司不再发放驻外或出差期间的餐费补助。

4.4 新进人员餐费补助发放办法,新进人员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员申请办理员工卡,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上交西区综合办206房间,新卡办理后按首月300元标准发放,月底输出新进人员明细(含餐补发放明细)交至综合部劳资员备案。 4.5职工餐费补助发放明细(含新进人员餐补发放明细)随同当月考勤统计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由综合部劳资员备案。 4.6 离退休人员离厂时需按照规定上交员工卡,未按规定执行不予办理离退休手续。离退休人员餐费补助原则上次月不再发放。 4.7 其它特殊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4.7.1 在公司办公人员因工作需要,需在老区和新区两工作地点办公人员,考勤填报要标注清楚,餐费补助发放按铸锻老区实际工作天数*10元/天执行。 在格林公司办公人员因工作需要,需到老区办公人员,有效办公时间超过4个小时。次月1日之前部门负责人将部门所有相关人员在老区实际出勤天数统一汇总签字确认并经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审批上交至综合部考勤管理处,餐费补助发放按老区实际工作天数*10元/天执行。 4.7.2 东区通勤车交通费补助发放办法,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临时乘坐通勤车,可到综合部申请临时卡乘坐通勤车;公司常驻东区办公人员,次月1日提交考勤表时如实上报通勤车乘用次数,并经分管副总签字审批上交至综合部考勤管理处,交通费补助发放按通勤车实际乘用次数*5元/次执行。

(完整版)通讯费用补贴制度

通讯费用补贴制度 第一条目的 1、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办法,规范职务通讯消费补助标准,本着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管理服务性岗位及其他特殊岗位。 第三条管理责任部门 1、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实施、管理和监控,财务部配合监督; 第四条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 1、公司实行补贴范围内实报实销制,即在本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以内的,进行实报实销,超出不补。 2、管理岗每人每月100元。服务岗每人每月50元。 第五条要求 1、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手机在上班时间(含加班)必须保持畅通,无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关机、停机;发现一次扣除当月话费补贴,并对由此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另行处罚; 2、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手机号码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更改;若确需更改,需要重新进行申请,并同时自行负责通知业务联络单位和个人,在获得批准后方才能继续享受对应标准额度的通讯补贴;若发现因为号码更改之后影响正常业务联络的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享受通讯补贴资格;

第五条通讯费用报销 每月20日与工资一起发放。 第六条特殊岗位通讯补贴申请流程 1、本人填写《通讯补贴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 理; 2、申请经批准后通讯补贴从次月开始执行; 3、通过批准的《通讯补贴申请表》由综合管理部存档,并由综合管理部将次月新增或变化的通讯补贴明细名单汇总送财务部; 第七条注意事项 1、本办法是保证因工作需要而使通讯费用超出常规额度而专门给特定岗位和人员设立的补贴,不是所有员工都可以享受的福利; 2、本办法给与的通讯补贴是为了提高特定需求岗位的工作效率和效益设立的,因此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应积极主动围绕工作有效、合理、科学使用,实现给与通讯补贴之目的; 3、本办法自12月26日正式实施。 巴州正达绿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6日

午餐补贴管理办法

午餐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午餐补贴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午餐补贴适用于在岗员工、试用期人员、实习人员,享受长期驻外补助的员工除外。 第三条午餐补贴采取凭午餐卡在食堂就餐及发放午餐补助两种方式。 第二章午餐卡的管理 第四条员工凭午餐卡到食堂就餐,午餐卡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将午餐卡外借他人;午餐卡每日限用一次,当日未使用的自行失效;午餐卡丢失需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挂失和补办新卡,补办新卡每次收取工本费3元。 第五条领取午餐卡的员工因公外出未能返回食堂就餐的,可以部门为单位申请误餐补助。误餐补助由部门按月填报《员工误餐补助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于次月随考勤表提交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实习员工或客人临时到食堂就餐,可申请领取临时午餐卡或午餐券;已发放午餐卡未携带的员工及领取午餐补助需临时在食堂就餐的员工,可申请领取当日午餐券。就餐前,由实习、接待部门或员工本人到人力资源部填写《领用临时午餐卡/午餐券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领用,剩余午餐券应及时退还给人力资源部。 第七条领取午餐卡的员工如因工作地点变更,不能在食堂就餐的,可以申请领取午餐补助,需由部门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的书面申请,并将午餐卡交回人力资源部办理冻结。 第三章午餐补助的标准及发放 第八条午餐补助以当月应出勤工作日为基数,根据上月考勤及在食堂就餐次数确定发放金额。补助标准为一类城市15元/日,二类城市10元/日,三类城市8元/日。 第九条考勤扣发计算标准

1、员工请假休假(包括年休假)按日扣发午餐补助,单日请假不足5小时的,不扣发;单日请假超过5小时(含)的,扣发午餐补助; 2、员工出差按日扣发相应工作日的午餐补助; 3、员工长期不在岗(待岗、产假及长期病假等)超过一个公历月份后重新上岗的,上岗当月午餐补助按离岗月份的考勤扣发; 4、员工新入职次月按上月入职后应出未出勤天数扣发午餐补助。 第十条原发放午餐补助员工因工作需要变更为在食堂就餐的,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午餐卡。 第十一条午餐及误餐补助由人力资源部于次月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填制《午餐/误餐补助发放明细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交计划财务部。享有午餐及误餐补助的员工每月10日后报销上月午餐及误餐补助。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通讯补贴管理规定

通讯补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通讯费用管理、控制办公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项目负责人以及特殊岗位人员; 3管理责任部门 本办法由人力行政部负责实施、管理、解释和监控; 4、相关规定 4.1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发放补贴之岗位有义务拨打或接听所有工作电话,凡因个人原因影响工作的,视情节咸少或取消通讯补贴,因未能及时接听或回复电话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追究责任,并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2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手机号码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更改;若确需更改,需要重新进行申请,并同时自行负责通知业务联络单位和个人,在获得批准后方才能继续享受对应标准额度的通讯补贴;若发现因为号码更改之后影响正常业务联络的情况,发现一次扣5元;发现三次以上则取消享受通讯补贴资格; 4.3 月累计出勤少于10天,不发放通讯补贴。 5、申请流程 5.1本人填写《通讯补贴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研发经理→人力行政部→财务5.2通讯补贴申请表见附表1 5.3申请经批准后通讯补贴从次月开始执行; 5.4通过批准的《通讯补贴申请表》由人力行政部存档,并由人力行政部将次月新增或变化的通讯补贴明细名单汇总送财务部;

6、注意事项 6.1倡导节约使用,若发现恶性故意浪费通讯补贴的行为将取消通讯补贴资格; 6.2本办法是保证因工作需要而使通讯费用超出常规额度而专门给特定岗位和人员设立的补贴,不是所有员工都可以享受的福利; 6.3本办法给与的通讯补贴是为了提高特定需求岗位的工作效率和效益设立的,因此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应积极主动围绕工作有效、合理、科学使用,实现给与通讯补贴之目的; 7、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 7.1每月通讯费补贴按100元/月的标准; 7.2贴发放以补贴形式发放到当月工资中。 8、执行日期 本制度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2012年06月05日 审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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