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续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动合同续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由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已经有了一定的工作年限,续签劳动合同可能会涉及岗位、职位、工资、保险、福利等内容的变化,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进行协商,订立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如若原劳动合同中有部分内容仍适用,也应在新的劳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便于双方明确权利义务。

2、续签劳动合同还可能涉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续订时,除非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劳动者均可要求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此外,合同到期时,在用人单位处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员工也有权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部分劳动者是否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或“停工留薪期”或“医疗期”等特殊保护时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由此看出,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的,视为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是原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的续延。由于双方并无

书面劳动合同上的约束,一方当事人可以径行终止这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理由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适用双倍工资罚则的起算点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给了用人单位一定的宽限期,便于新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实际用工中协商并确定合同内容。

而劳动合同到期后再签订,由于劳动者已经有了一定的工作年限,双方也有订立合同的经验,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应该已就是否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有所协商,因此自劳动合同期满一旦未续签,则从期满的次日起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阎律师首先为HR们列出了劳动合同续签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对HR的工作有些许借鉴和指导的作用:

一、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续签有关事项、自动顺延。

二、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HR应当了解员工意向。先征求员工意见是否续签,协商续签合同事宜,避免不续签的补偿金。

三、协商续签合同的期限、报酬、特别约定等,充分沟通。

四、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各条款确定后,双方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

五、建议:将劳动合同起始期限统一调整到1月1日至12月31日,便于统一操作,避免漏签、遗忘,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双倍工资或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风险。

阎律师介绍,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坚决不能出现中断的情形,员工的原合同期满了,那么就要有新的合同约定出现,事实上也就是连续签订,不能出现中断或劳动合同空白,否则劳动部门可以视为无签订劳动合同或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条例》第7条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由此不难看出,《劳动合同法》为了提高我国《劳动合同》的签约率,避免大量事实劳动关系存在所带来的社会混乱,将稳定劳动用工关系作为我国法律控制的重点环节之一。”阎律师说:“所以,每一位企业HR,都要有正确认识,确保本单位的劳动用工合同签约保持在100%,并对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避免因小失大。”

2021年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由于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方当事人在劳动相关法规知识和法律知识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求职者明显处于劣势,因此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面的事项: 1、为了保障个人的利益,求职者在正式进入到用人单位工作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为稳妥起见,建议求职者在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事务咨询事务所进行劳动合同文本鉴定为好。 3、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 4、为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障和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求职者在签定合同之前,最好应该认真和了解一些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这样求职者在与用人单位起草劳动合同文本时,就能争取一些对自己

有利的权利和义务,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求职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5、一份正式的合同应该条款齐全,日后双方一旦发生利益冲突,可以便于查证核实。为此,求职者在签订前一定要让单位负责人拿出合同原文,仔细审看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如名称、地点、时间、劳动规则、具体工作内容和标准、劳动报酬、合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式、签名盖章等。如无异议,再当面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以防某些单位负责人利用签字时间不同而在合同上动手脚。 6、如果求职者所进的单位主要从事一些对人身安全有较大威胁的.行业时,求职者一定要向用人单位确认,遇到工伤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处理。 7、许多私营单位为了达到要挟、控制求职者的目的,常常在签定合同之前要求求职者先交纳一定的上岗抵押金,这样求职者一旦违反约定,其上岗抵押金就会被没收,而用人单位因此有了有恃无恐的把柄,求职者只好惟命是从。为此,求职者应该首先弄清单位收取抵押金的用意,另外可以私下向内部员工打听一下该单位的声誉,以权衡一下到底是否应该交纳抵押金。

劳动合同续签规定范文

劳动合同续签规定范文 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想继续保持之前的劳动关系就可以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在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们应该注意些问题呢?下面是的劳动合同续签规定资料欢迎阅读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的相应条款要双方协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单位领导: 我叫XXX女XX岁大专文化XXXX年XX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单位XXXX营业所上班两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

合同续签管理流程

合同续签管理流程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合同续签的管理,使之规范化、合法化,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和****股份公司(下简称院(公司))所有员工。 三、规定内容 (一)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类型 院(公司)提出终止:是指合同期满,院(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 员工提出终止: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院(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二)合同续签通知时间要求 1、综合管理部人资提前45日邮件通知合同到期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前30日通知合同到期员工办理相应手续。 2、部门负责人必须于5日内回复综合管理部人资合同续签意向; 3、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和公司双方均需提前30日通知。 4、院(公司)提出终止: (1)如员工系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院(公司)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院(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没有提前通知期; (2)如员工除上述原因之外,院(公司)提前30天向员工发出《工作交接通知函》,员工需签字确认;若员工拒绝签收,公司以电子邮件、短信以及EMS快递的形式通知至员工。 (三)合同续签审批手续办理流程 1、合同期满续签劳动合同流程:综合管理部人资邮件通知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

→所在部门负责人回复续签意向→综合管理部人资发起《合同续签审批表》→员工签署续签意向并提交《合同续签员工自评表》→综合管理部人资发放《员工续签合同评估表》给部门负责人评分并给出续签意见→人事汇总结果并给出续签意见→分管领导、院长(总经理)审批→综合管理部人资办理劳动合同续签。 2、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流程:综合管理部人资邮件通知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回复续签意向→综合管理部人资发起《合同续签审批表》→员工签署续签意向提交《合同续签员工自评表》→综合管理部人资发放《员工续签合同评估表》给部门负责人评分并给出续签意见→人事汇总结果并给出续签意见同时通知工会→分管领导、院长(总经理)审批→综合管理部人资联同部门负责人约谈员工→合同期满前综合管理部人资向员工发放《工作交接通知函》→员工办理工作交接→综合管理部人资办理统筹终止等相关手续,15个工作日内办理档案转档事宜。 (四)合同续签审批权限 1、总监(含副总监)及以上人员合同续签审批权限: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院长/总经理。 2、副总监以下人员合同续签审批权限: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院长/总经理。 (五)薪资结算 1、员工劳动合同终止当月的工资结算项目包括:劳动合同终止当月的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支付或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2、员工劳动合同终止当月的工资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划账的方式发放。 3、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当月办理社保中止。 (六)注意事项 1、审批结果未出据前,严禁不续签劳动关系员工出现消极怠工或不服从管理的现象,院(公司)有权追究责任。

签协议注意事项

(1)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期的区别 有的毕业生经常来问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有何不同,有的在实习期间与单位发生问题,常常是因为不理解这两个概念的含义。 所谓“试用期”,根据1995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有无试用期和使用的长短,由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毕业生若签了就业协议,会在就业协议中进行约定。 所谓“见习期/实习期”,并非法律上的概念,一般是专指尚未毕业的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学生在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还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二者之间问题的解决依据尚不能援引《劳动法》。 关于“见习期/实习期”,首先,它与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试用期”不同,它并不是一个法律层面的概念。见习期/实习期一般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实际上从性质上看,见习期/实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只不过它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试用期”。比较宽容的单位将未毕业应聘者的实习期算进试用期,这样一旦毕业就可以直接转正,从某种方面来说能够令新进员工产生对公司的信任。 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会和毕业生签定实习协议,对实习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规定。若需要学校签署意见的,也可以到校招毕办签章确

认。实习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求职人员之间签订的关于未来劳动聘用关系及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2)先签合同后试用 有的毕业生报到后和用人单位之间不签合同,用人单位只是先试用着毕业生,实际上试用期应该包含在劳动合同之内。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就是说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也无论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固定期限的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企业应当最迟在员工开始为企业工作时就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员工最大的意义就是使员工在提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时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和双方约定的工资待遇、劳动岗位和职责、劳动条件等内容,有利于明了和维护员工和企业的权益。相当一部分企业利用劳动者的弱势和劳动者劳动法律知识欠缺,以“试用期”为由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达到随时解聘员工和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使员工手无“凭据”这两个目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有关法律问题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如何签定就业协议

最新劳动合同续签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续签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续签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专题界定: 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双方可以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专题就主要涉及原有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终止后,用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问题,特别关注HR实践中遇到的劳动者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问题、续签合同时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纠纷和案例。另外,我们的在线问答也为将为您提供实时的帮助。 二、名词解释: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劳动法》设立的,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持用工双方关系稳定的制度。《劳动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用人单位要承担的义务 【案例】王某是某国有企业内聘职工。2000年3月他接到了该企业的书面通知。通知里讲,王某的劳动合同于4月份期满,届时企业将不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王某不服,与企业几次交涉没有结果后,就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经了解,王某于1997年4月被企业聘为内聘职工,因此连续三年与企业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由于这个企业效益不错,离家又比较近,王某一家人都挺满意。可是上班刚满半年,王某就被查出患上了乙肝病,一年后,又因乙肝病复发住进了医院。这次住院治疗,加上出院后的休息,他连续6个月没有上班。因此,企业除了把工资改为生活费外,还做出决定:鉴于王某长期不能上班,原来由企业给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要求王某自己承担。开始,王某为了保住内聘工的身份,接受了企业的决定,但这次企业要终止劳动合同,王某感到实在无法接受。他认为自己并没有犯什么错误,企业不能不要自己。该企业则认为王某因病长期无法坚持正常工作,且劳动合同已经期满,企业有权不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 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二、企业支付给王某相当于其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三、企业补发王某病假期间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评析】本案涉及两个关键问题: 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企业是否可以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延续劳动关系需要双方订立新的劳动合同。由于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是自愿原则,这也就意味着劳动合同期满时,企业和劳动者都有权不与对方续签劳动合同。该企业不与王某续签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对这个问题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还有不少职工没有正确的认识。 二是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应履行哪些义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1、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2、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标准为,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6

劳动合同应具备条款及注意事项(精)

劳动合同应具备条款及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2)工作内容。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或者应当完成的任务。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即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及其他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4)劳动报酬。即在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工资。(5)劳动纪律。即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工作秩序和规则。(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即除了期限以外其他由当事人约定的特定法律事实,这些事实一出现,双方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即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劳动合同的内容除以上必备条款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还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如试用期限、商业秘密的保护和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包括职业中毒)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包括职业中毒)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中毒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续签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续签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1.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及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期满终止,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自《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终止,双方之间不再续签新的《劳动合同》。 2.甲方于XXXX年XX月XX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人民币XXX元。 3.乙方承诺,其在离职后不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业务,也不损害甲方的形象及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否则,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愿负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书并结清上述款项后,双方无任何其他异议,同时一致同意放弃向对方主张任何其他补偿、要求的权利。 5.乙方确认,甲方已经和其结清了全部工资、加班费、奖金等;乙方同意,即便甲方尚拖欠其工资、加班费、奖金等,其也同意放弃。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服务合同续签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服务合同续签 篇一:合同续签管理流程 合同续签管理流程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合同续签的管理,使之规范化、合法化,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和****股份公司(下简称院(公司))所有员工。 三、规定内容 (一)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类型 院(公司)提出终止:是指合同期满,院(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 员工提出终止: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院(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二)合同续签通知时间要求 1、综合管理部人资提前45日邮件通知合同到期员工所

在部门负责人;提前30日通知合同到期员工办理相应手续。 2、部门负责人必须于5日内回复综合管理部人资合同续签意向; 3、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和公司双方均需提前30日通知。 4、院(公司)提出终止: (1)如员工系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院(公司)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院(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没有提前通知期; (2)如员工除上述原因之外,院(公司)提前30天向员工发出《工作交接通知函》,员工需签字确认;若员工拒绝签收,公司以电子邮件、短信以及ems快递的形式通知至员工。 (三)合同续签审批手续办理流程 1、合同期满续签劳动合同流程:综合管理部人资邮件通知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 →所在部门负责人回复续签意向→综合管理部人资发起《合同续签审批表》→员工签署续签意向并提交《合同续签员工自评表》→综合管理部人资发放《员工续签合同评估表》给部门负责人评分并给出续签意见→人事汇总结果并给出续签意见→分管领导、院长(总经理)审批→综合管理部

签订劳动合同须知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签订劳动合同须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劳动合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拟定。 二、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法订立、 手续齐全的原则。 三、本合同必须用钢笔或毛笔认真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五、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白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期限为年。 2、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在合 同期限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3.1甲方的责任 3.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依法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工作社会保险。乙方白行承担个人交费部分。甲方代扣代缴。 3.1.2依法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1.3对乙方进行必要的政治思想和安全教育,为乙方提供本职工作所需的职业技能培训。 3.1.4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岗位的,甲方应为其提供相应的专业培训,经符合国家规定的考试并取得上岗证后,持证上岗。 3.2乙方的责任 3.2.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白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3.2.2严守甲方秘密,对泄露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2.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护生产工具和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劳动定额。 4、劳动纪律 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乙方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 天,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甲方的作息时间为准。如 乙方有异议,可提出书面要求,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4.2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1小时以上,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依法分别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200%、300%的工资报酬。 5、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5篇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5篇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下面是小编搜集的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5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一) 《劳动合同法》是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也是毕业生保护、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或者入职后,都将与用人单位再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时,涉及求职者权益的规定有哪些呢?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知道一份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基本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千万不能简单地口头约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的1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同时,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 《劳动合同法》提出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改变了以往一些单位一年一签的惯例。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以及用人单位自用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本人不愿意之外,都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铁饭碗”,也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长期合同,应届生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考虑签约期限。

物业服务合同续签说明

物业服务合同续签说明 篇一: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续约合同 《XXXXXX合同》续约合同 甲方(委托方):xxxxxx 乙方(受委托方):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国家、地区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xxxxxx合同》的合同续约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xxxxxx合同》,从xxxx年xx月xx日开始提供物业管理,该合同于xx年xx 月xx日即将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将《xxxxxx合同》续约x 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续约合同期内物业招标工作完成,并与新聘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

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二、甲、乙双方原签订的《xxxxxx 合同》,除合同期限经本次修改外,其他条款不变,双方均愿意共同遵守、履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物业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本合同履行中的三个月物业管理费用共计为元(¥元)。待合同履行完毕时,费用一次性付给乙方。 四、本合同正文共壹页,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物业服务合同续约 合同编号:XY-LSY-2016 《物业服务合同》续约合同 甲方(委托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揽胜苑三期业主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鄂尔多斯市欣苑物

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合同编号为XY-LSY-2015的《物业服务合同》续约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XY-LSY-2015的《物业服务合同》,从2015年9月15日开始提供物业服务,该合同于2016年9月14日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将编号为XY-LSY-2015的《物业服务合同》续约,续约合同期限自2016年9月15日0时起至2018年12月31日24时止。 二、甲乙双方原签订的编号为XY-LSY-2015的《物业服务合同》,除合同期限经本次修改外,其他条款不变,双方均愿意共同遵守、履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

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将面临许多惩罚措施。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旦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无法辞退劳动者,否则,违法辞退要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 像此类型的案件是劳动争议中数额较为庞大的劳动争议,并且劳动者胜诉率很高,也就是说企业的败诉率很高。 三、试用期内是否享有社保?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社保,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社保。另外,企业给员工上社保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如果劳动者到劳动监察投诉,企业则必须补缴劳动者的社会保险。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及终止。首先明确一个问题,解除与终止虽然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但是不是一会事,解除的前提是劳动合同在可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不去履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到期了,合同履行完了,或者合同主体死亡或者不存在了。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续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续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 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 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 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 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 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 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一条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 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 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又是一年秋来时,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将开始求职之旅。在如今实行双向选择的求职模式下,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时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满意的工作机会呢?笔者将结合新《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对劳动合同订立方面的规则略作介绍,希望可以使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保持清醒、审慎的头脑,获得一个能真正展现人生抱负的理想平台。 1、订立劳动合同应该诚实守信 《劳动合同法》增加了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面试交流、员工入职声明及规章制度里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与此相应,劳动者也负有义务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保证简历的真实性等。 针对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中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要求劳动者提供财物担保,或者以培训费等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情况,《劳动合同法》设专条对这些行为进行禁止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2、遵循书面签订劳动合同原则 《劳动合同法》改变了《劳动法》以劳动合同为劳动关

系建立标志的做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起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同时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则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则实行同工同酬。 书面劳动合同是一份有力的合同证据,它能在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提供原初的事实材料,也是劳动者维权的直接依据。法律强制订立书面合同,对用人单位的违反行为设定了双倍支付工资的责任,使得订立书面合同具有了义务性质,加大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降低了援引法律介入劳动合同的诉讼成本。劳动者应该谨慎注意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间,以及合同到期后续订的时间,维护自己的权利。 3、试用期的期限及权利义务明确 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作为劳资双方相互间再次选择的考察期。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

劳动合同模板人社部2019最新

劳 动 合 同 (通 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 动 者):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项 一、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单位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应当与招用的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就劳动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 三、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劳动合同应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确需涂改的,双方应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 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劳动者应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交劳动者的不得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甲方(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 册 地: 经 营 地: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 ) 户籍地址: 经常居住地(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约定按下列 第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 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务完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合同续签范文

合同续签范文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下面要与大家分享合同续签申请范文,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帮助到各位。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XX,本公司职业是:生产操作员,20xx年x月与本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在过去的五年里,我在本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一切规则,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鉴于此,我更是尽心尽力做好这一份工作,我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当然在工作中也有待改正的地方,这里还是要感谢领导和同事们给我纠正。 在本公司,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我们生产工艺技术的工作,我热爱这行工作。我希望能够继续为本公司服务,恳请各位领导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我必将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虚心学习,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发挥聪明才智,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份工作,为本公司的工作发挥力量。基于以上所述,我申请改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希望得到领导的认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单位领导: 本人xxx,男,大专文化,20xx年xx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单位工程部上班。一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一是合同期内,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工作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与同事融洽相处,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并协助同事完成各项工作。 二是合同期内,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一年来,在同事的支持下,工作之余,积极主动地抓好专业经验的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对工作中涉及到的部分软件进行进一步的掌握,达到熟练运用的程度,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知识,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一年来,虽然在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自己的各方面与贵单位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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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同续签的注意事项- 新的一年签订劳动,首先大家应该知道,去年北京市实施了《北京市劳动规定》,过去有一些老的,由于是在北京市2002年2月1日实施这个新规定以前就签署的,当然不能随着政府规定的出台而废止这个,于是这个履行到了新的一年。在新的一年中,大家要签一个新的,也应该要完全符合北京市去年2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新的劳动规定,违反规定的条款应该挑选出来,告诉用人单位这些规定是违法的,这对保护你的权益是很重要的,也是为了保证的合法性。员工在续签或初签的时候,应当搞清楚《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的必备条款,在你的这份中是否齐全。很多企业为了回避自己的责任,或者有些东西不愿意在中写,就不写在中。实际上《劳动法》规定这些条款是必须要写的,是所谓的必备条款。如果员工不太懂这个规定,可能就会草草签了一个并不是很完备的劳动。比如劳动中必备条款主要有:工资条款、工作内容条款、期限条款、劳动保护条款、劳动纪律、违约责任等等。这些劳动中的必备条款,都是权利义务中最重要的内容。把这些约定清楚以后,对你今后履行,或者跟企业将来有纠纷的话对职工都是有利的。 续签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在这个企业是否工作十年以上了,如果是十年以上,你有权要求企业跟你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大家在签订的时候也要注意试用期,你是新入职的员工,你应当知道国家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在续订合同的时候,规定一律不许有试用期,因为你在企业已经履行了。而且还要注意,在原来跟企业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哪些纠纷,可以要求企业把这些问题

写在合同中,双方有一个明确的事先约定,免得来年出现同样的问题。 左律师说,年底年初的时候,劳动争议比较多。它往往反映在以下几个问题上:第一,年底年初有员工离开,解除合同方面的争议就比较多。第二,年底年初的时候,关于待遇问题争议比较多。比如说反映在年终双薪上,还有年终的奖金奖励上,以及各种假期上。第三,加班。年终的时候,有些企业说今年加的班明年就作废了,也不给补偿。第四,关于工资的争议特别多。有一些企业平常就拖欠职工工资,一年下来,到了年关了,仍然不给大家支付足额工资。有时候支付一部分,有的根本就不发。作为员工平常可能会忍受,但是到了年关,要回家过春节都没有钱的时候,就会跟企业打官司。再有就是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转过年来以后,有些企业以前没有给职工交纳保险,年初的时候可能想重新打鼓另开张,在新的一年中给职工交保险。但是按照社会保险的规定,交保险的时候应该把员工以前未交保险的年份和月份补齐。

劳动合同签订事项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天津市城镇户籍人员需在入职后25个工作日内将就失业证、保险手册交至人力资源部。 2.因天津市统一换发就失业证,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以下材料: ⑴两寸照片1张⑵本人户口本复印件⑶本人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入职已提交的不再提交) 失败的,截至问题处理结束,公司将不予补缴之前的社会保险。 对以上条款清楚无异议请签字: -------------------------------------------------------------------------------------------------------------------- 在本公司缴纳公积金人员填写下表: 1.新开户者请后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转入者在签订完劳动合同后,请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领取接收函,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完个人账户的转入。账户转移完成后,请附转移凭单交至人力资源管理部; 3.请如实、完整的填写上述信息,因个人信息填写不齐或错误、凭证不齐全、延迟交表、延期未转入者,造成损失,后果自负; 4.随劳动合同一同上报,未上报者视同不参加公积金缴存; 5.黑色水笔、钢笔填写。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天津市城镇户籍人员需在入职后25个工作日内将就失业证、保险手册交至人力资源部。 2.因天津市统一换发就失业证,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以下材料: ⑵两寸照片1张⑵本人户口本复印件⑶本人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入职已提交的不再提交) 失败的,截至问题处理结束,公司将不予补缴之前的社会保险。 对以上条款清楚无异议请签字: -------------------------------------------------------------------------------------------------------------------- 在本公司缴纳公积金人员填写下表: 1.新开户者请后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转入者在签订完劳动合同后,请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领取接收函,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完个人账户的转入。账户转移完成后,请附转移凭单交至人力资源管理部; 3.请如实、完整的填写上述信息,因个人信息填写不齐或错误、凭证不齐全、延迟交表、延期未转入者,造成损失,后果自负; 4.随劳动合同一同上报,未上报者视同不参加公积金缴存; 5.黑色水笔、钢笔填写。

(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续签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续签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续签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专题界定: 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双方可以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专题就主要涉及原有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终止后,用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问题,特别关注HR实践中遇到的劳动者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问题、续签合同时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纠纷和案例。另外,我们的在线问答也为将为您提供实时的帮助。 二、名词解释: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劳动法》设立的,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持用工双方关系稳定的制度。《劳动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用人单位要承担的义务 【案例】王某是某国有企业内聘职工。2000年3月他接到了该企业的书面通知。通知里讲,王某的劳动合同于4月份期满,届时企业将不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王某不服,与企业几次交涉没有结果后,就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经了解,王某于1997年4月被企业聘为内聘职工,因此连续三年与企业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由于这个企业效益不错,离家又比较近,王某一家人都挺满意。可是上班刚满半年,王某就

被查出患上了乙肝病,一年后,又因乙肝病复发住进了医院。这次住院治疗,加上出院后的休息,他连续6个月没有上班。因此,企业除了把工资改为生活费外,还做出决定:鉴于王某长期不能上班,原来由企业给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要求王某自己承担。开始,王某为了保住内聘工的身份,接受了企业的决定,但这次企业要终止劳动合同,王某感到实在无法接受。他认为自己并没有犯什么错误,企业不能不要自己。该企业则认为王某因病长期无法坚持正常工作,且劳动合同已经期满,企业有权不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 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二、企业支付给王某相当于其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三、企业补发王某病假期间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评析】本案涉及两个关键问题: 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企业是否可以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延续劳动关系需要双方订立新的劳动合同。由于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是自愿原则,这也就意味着劳动合同期满时,企业和劳动者都有权不与对方续签劳动合同。该企业不与王某续签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对这个问题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还有不少职工没有正确的认识。 二是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应履行哪些义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1、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2、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标准为,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当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4、用人单位有义务协助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手续等。5、对于劳动者患病,或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的,其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本案中用人单位未履行相应的义务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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