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陪审法庭制度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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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典陪审法庭制度评述
作者:张广英
来源:《历史教学·中学版》2011年第09期
[关键词]民主,运作方式,公平公正
[中图分类号]G6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0457-6241(2011)17-0052-03
2011年高考山东省文科综合试题第14题是这样设计的:
“想参加陪审团的公民按先后顺序依次进入,直到既定的人数到齐为止……开庭审理前,陪审员对案件一无所知,他们了解整个案情、进行判决的唯一依据是诉讼人的演说陈述,”古雅典的这一制度:
A、体现了其民主的运作方式
B、表明公民只享有形式上的平等
C、保证了案件判决的公平公正
D、为后世提供了完备的司法程序
(答案:A)
教科书中关于雅典的民众法庭,有这样的阐述:“民众法庭在执法过程中,始终遵循一条重要原则,就是最大限度地保持公正,避免行贿舞弊现象的发生。”如果学生对雅典陪审法庭的理解存在误区,认为陪审法庭的基本特征就是公平公正,在做这道题时很容易选择C。雅典陪审法庭是雅典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雅典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笔者现对雅典陪审法庭制度做一个梳理,希望能有利于学生克服在该考点的盲区,对雅典陪审法庭制度有一个正确的理解。
一、陪审法庭制度是雅典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
雅典陪审法庭创建于梭伦改革时期,最初附属于公民大会,公元前5世纪中期,陪审法庭从公民大会中分离出来,成为雅典民主制的核心机构之一。从形式上看,它从单一的法庭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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