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号

甲方(出质人):

乙方(质权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鉴于:乙方欲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决算期内及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最高额范围内为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依据我国《公司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1 甲方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2 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质押人的章程、合同对质押人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有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3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 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

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 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质押财产

2.1 甲方将其在公司享有的%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对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 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2.3 “该股权”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质押反担保范围

3.1 乙方代甲方为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等;

3.2 借款担保合同及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乙方为实现质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置质押物等的费用)等;

最高额反担保抵押合同(担保公司用)-2019年最新

最高额反担保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最高额反担保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反担保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址): 电话: 为了确保甲方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为甲方履行主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提供最高额抵押反担保。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 第一条除非本合同文义另作解释,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含义为: (一)借款合同:债权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 1 -

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连续办理的授信业务,将要在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的期间签订的一个或多个《借款合同》。 (二)主债权:根据债务人与债权人借款合同约定,在 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的期间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发放的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的贷款累计本息余额。 (三)主合同: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甲方为债务人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的保证担保,甲方与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将要签订的多个《保证合同》均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第二章抵押担保范围 第二条乙方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全部债权、利息及由此产生的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的一切支出、债务人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为追偿而支付的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查询费、登记费、差旅费等),以及甲方获得清偿前所产生的代偿款利息。 第三条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 2 -

最高额质押合同(可参考)

最高额质押合同 随着经济的发展,最高额质押已大量出现,那么最高额质押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高额质押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最高额质押合同范文一 质权人(甲方): 出质人(乙方): 为确保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为甲方与乙方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根据我国《担保法》、《物权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权利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为乙方所拥有的全部电费收费权。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1、乙方为甲方与乙方自20xx年6月日至20xx年6月日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而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称“主合同”)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不超过人民币(下同)500,000,000.00元的租赁本金计及相应的租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处分质押权利所产生的评估、拍卖等费用及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2、乙方同意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间内可对主合同的租赁物、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等内容作出变更,乙方作为出质人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继续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3、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不因甲方拥有乙方或其它任何人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其它任何方式的担保而受到任何影响。 第三条质权的效力 本合同项下的质权效力及于质押权利的从权利和孽息。 第四条权利质押的办理和凭证的保管 1、乙方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质押登记和其它法定手续,并及时将相关登记证明材料正本移交甲方保管。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质押权利转让、赠与或许可他人使用;经甲方同意,乙方所获的转让费、许可费、使用费等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3、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对质押权利的收费标准、付款方式等作出变更。 第五条费用的承担 办理质押所需的登记、评估、公证费等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或出现可能影响收费权正常回款的情形的处理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质权人有权要求且出质人有义务就质押权利价值减少部分或根据质权人要求提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或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有权对质押权利行使质权: 1、在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原因可能使质押的收费权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 2、出质人与收费权债务人或其他第三方产生纠纷,导致收费权可能无法到期按时偿付; 3、由于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政许可等变化,造成收费权限、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发生变化,导致收费权价值减少或影响正常收费权收入; 4、出质人、收费权债务人出现其他可能导致收费权无法按时获得支付的情形。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为确保本合同的合法有效及顺利履行,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被不可撤销地完全履行或解除前: (1)出质人具有合法的承担担保责任的主体资格; (2)出质人有充分的权利签署本合同。 (3)出质人自愿为债务人承担担保责任,完全了解《融资租赁合同》以及本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 (4)出质人保证对质押权利享有合法的、充分的、无争议的处分权,保证质押权利上不存在任何未告知质权人的他项权利、托管或共有等情

最高额存单质押合同(反担保)

最高额反担保(存单质押)合同 出质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 电话:传真:邮编: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益人)签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与抵押人签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因约定由质权人对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因受益人向被保证人连续提供信贷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保证,其最高额为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反担保)协议书

股权质押(反担保)协议书 合同编号:GGZ—201201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武汉南华高速船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洪山区珞狮南路122号 法人代表:陈宗良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武汉光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科大厦11楼法定代表人:范晓玲 根据武汉南华高速船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GGDB-20120的《委托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的约定,乙方为债务人向汉口银行光谷分行(下称债权人)所申请的期限为壹(年/月)金额为人民币(币种)壹仟万元整(贷款/承兑汇票/ 信用证/综合授信/保函/其他)提供担保。现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武汉南华黄冈江北造船有限公司的2000万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本协议项下质押反担保的债权种类为: 依据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的约定,由乙方为 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币种)壹仟万元整的(贷款/ 承兑汇票/信用证/综合授信/保函/其他)项下债务担保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具体内容以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乙方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以及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 之约定为准

2、甲方自愿以其拥有的武汉南华黄冈江北造船有限公司(公司全称)的2000万的股权(下称质押物)质押给乙方,作为乙方为债务人提供本协议第1条所述担保的反担保,以保证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产生的债权得以偿还。 3、本协议项下质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 3.1以质押物的实际变现价值为限,担保乙方为债务人担保的壹_ 仟万元中的壹仟万元(小写:1000万元)债务本金和其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担保费、逾期担保费、滞纳金、利息、违约金、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2债权人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3.3质押物的最终价值以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质押物的净收入为准。如本协议项下质押物的最终变现价值大于前述反担保的范围时,甲方承若在质押物实际变现价值的范围内对本协议第1条之主债权承担反担保责任。 4、甲方保证对质押物依国家法律规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甲方保证质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以及被监管、被封查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设定质权及实现质权的情况。甲方保证质押物上未设立任何抵押权或质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5、本协议项下的质权及于质押物的孳息,乙方有权收取上述质押物的孳息。 6、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的除外。甲方(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7、质押期间,若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乙方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

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新版

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反高质字第号 甲方(出质人): 乙方(质权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鉴于:乙方欲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决算期内及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最高额范围内为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依据我国《公司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1 甲方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2 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质押人的章程、合同对质押人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有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3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

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 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 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质押财产 2.1 甲方将其在公司享有的%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对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 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2.3 “该股权”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质押反担保范围 3.1 乙方代甲方为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等; 3.2 借款担保合同及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乙方为实现质押权的一切

股权质押担保协议(标准版)范本

合同编号:YT-FS-1169-65 股权质押担保协议(标准 版)范本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股权质押担保协议(标准版)范本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根据甲方与贷款人于20xx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以及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乙方与贷款人签订了 (以下称保证合同),乙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甲方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甲方持有公司 %的股权;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权利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公司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有权签订

本协议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2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质押人的章程、合同对质押人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有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本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质押权、留臵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3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臵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甲方保证,已向乙方真实披露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

最高额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 最高额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权人(乙方):徽商银行 负责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为确保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1 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1.2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的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1.3 甲方确认自己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信誉等情况已经充分了解,确认债务人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 1.4 甲方具备担当担保人的合法资格,甲方的抵押担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甲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义务不违反甲方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若甲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甲方的抵押担保符合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机构、组织)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因甲方无权签署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5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文件和信息均是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有效的。

1.6 甲方对抵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财产并非公益设施、禁止(或限制)流通与转让的财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也不存在任何未书面告知乙方的瑕疵或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财产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被出租、被留臵、抵押财产存在拖欠购臵价款、维修费用、建设工程价款、国家税款、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损害赔偿金等情形或者抵押财产已为第三人设定担保等,如因上述情形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二条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 2.1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乙方与债务人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借款合同、贸易融资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第三条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及抵押担保范围 3.1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 (金额大写)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等)。 3.2 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第四条抵押财产 4.1 甲方以本合同所附“抵押财产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4.2 抵押财产换发新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证书(明),导致本合

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修改)-新版

质押反担保合同(用于股权质押)

合肥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质押反担保合同 (用于股权质押) 合同编号:年质押字第号 保证人(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编:230088 委托保证人: 住所:

根据甲方与委托保证人签订的年委保字第号《委托保 证合同》的约定,甲方同意为委托保证人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贷款方或承兑方等)申请授信(人民币)万元提供 担保,乙方以所持有的委托保证人(或乙方持有的第三方 公司的股权)%殳权(其中持有% 持有%持有% 提供质押反担保。乙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质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2、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了保证义务所代委托保证人偿还的全部银行借款金额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 3、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保证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二条本合同签署之前,甲乙双方需共同查实上述质押标的 权利凭证。 第三条本合同签署后三日内,申请方应将此股份出质记载于 股东名册。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

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 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反担保的方式 1、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即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所 持有的委托保证人(或乙方持有的第三方公司股权)的全部股权质押给甲方,直至《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银行借款或承兑汇票等金额全部交存到贷款方时止,担保责任方能消灭。如委托保证人不能就《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银行借款或承兑汇票等金额按时足额交存到贷款方,则乙方持有的委托保证人公司股权(或乙方持有的第三方公司股权)全部归甲方所有。 2、乙方公司的全体股东应就本合同书项下的质押股权作出同意质押并放弃股东优先认购权的决议,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股权不得再行质押、转让。否则全体股东对甲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保证人若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兼并、股份制改造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正,企业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等,乙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均应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并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同时甲方有权行使公司股东的权利参与上述各种情形下清产核资和有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拟定并具有最终决定权。 2、委托保证人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公司章程的修正,乙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均应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必须 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因此而影响甲方作为保 证人的合法利益

合同模板-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根据系统合同编号规则} 最高额 保证反担保合同 (适用于融资担保业务) {放款机构}

保证人(甲方):{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信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姓名}职务:{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职务} 身份证号:{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手机号} 通讯地址:{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地址} 邮政编码:{关联决议中的邮政编码} 电话:{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座机} 受托人(乙方):{放款机构}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放款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通讯地址:{放款机构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放款机构法定代表人电话} 传真: 基于{关联决议中的委托人信息}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 {关联《最高额融资担保委托合同》的编号} ]的《最高额融资担保委托合同》(以下简称“《最高额委托合同》”),甲方自愿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在前述《最高额委托合同》确定的担保授信额度和使用期限项下: 1、乙方与委托人签订一个或多个单笔融资担保委托合同(以下简称“单笔委托合同”),约定单笔融资担保的金额、期限、担保费、保后管理费等。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为前述《最高额委托合同》及其项下的全部单笔委托合同(以下统一简称“主合同”)。 2、委托人与一家或多家银行、信用社或其他合法借款主体(以下简称“融资机构”)签订融资合同(含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开立信用证协议/授信协议等,下同),向融资机构申请本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关联决议中的授信金额大写} 的融资(含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授信等,下同)。 3、乙方将与融资机构签订(或者向融资机构出具)一个或多个担保文件及其修订与补充,为委托人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不可撤销担保书、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及相应的保证金合同/协议等。担保文件的具体名称与前述名称不一致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以下将前述“担保文件及其修订与补充”统一简称“担保合同”) 本合同旨在担保乙方因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赔偿等责任后能够顺利实现追偿权,并担保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能够实现。 第一条主债权 1.1 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均为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

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股权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那么签订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范文一 出质人: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质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为确保年月日当户(债务人) /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股权最高额典当借款合同》 (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为其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设定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质物状况 1.1 甲方自愿以其对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以下简称该股权)作为质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1.2 “该股权”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担保范围 2.1当物的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在决算期内按照约定连续发生的一系列的借款当金(本金)、综合费用、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2.2 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 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每一笔借款币种、金额、综合费用及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均以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签订的具体合同、借款借据、当票或其他凭证为准。 第三条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总额 3.1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3.2 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及综合费用率和利率等内容以借款借据或当票为准。 第四条最高额决算期与质押登记 4.1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债权的决算期间为二年,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笔贷款具体起止日以甲方向乙方开立的收款凭证(即借据)或当票上标注的日期为准。 4.2 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负责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将上述该股权的《他项权利证明》交付乙方,相关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4.3质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诉讼时效一致,即从质权生效之日起到被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第五条质物占管 5.1 质押期间,甲方应将有关出资证明书原件交乙方保管。

2021年反担保合同范本

2021年反担保合同范本 反担保合同1 交通银行__________分行: __________(下称甲方)与__________(下称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就________项目签订了第___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第______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的第__________号保函(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们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5.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 )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而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6.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担保责任。 7.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以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义务而获得的求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

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正 式版

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出质人:____(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简称乙方) 根据公司(借款人)与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担保书)中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担保书,为公司(借款人)向贷款_____币_____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_____,从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股权质押反担保期限为上述主债务发生

代偿后之日起_____年。 二、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占公司(借款人)____%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以偿付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所发生的债务。甲方保证公司(借款人)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评估价值为_____币_____万元。 三、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抵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以及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甲

最高额反担保(专利权质押)合同

最高额反担保(专利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 电话:传真:邮编: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益人)签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与抵押人签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质权人对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间因受益人向被保证人连续提供信贷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保证,其最高额为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确保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出质人同意在上述期间内的任一时点,只要受益人对被保证人尚未收回的债权余额不超过该最高额,抵押人在该最高额内对质权人向受益人提供的保证担保均提供抵押反担保,而不论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也不论被保证人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是否超过上述期间。为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人陈述与保证 1.1出质人是本合同项下出质专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1.2完全了解被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为其提供质押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3本合同项下专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出质存单 2.1出质专利详见《专利权质押清单》(附件)。 2.2《专利权质押清单》对质押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质权人依本合同对出质专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质权人行使质权的任何限制。 2.3出质专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当事人确认封存后,由出质人交与质权人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质押反担保范围 3.1出质人质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借款合同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所签订的法律性文件约定的全部主债权、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

最高额质押合同

最高额质押合同 场景 适用于适用于质押人为单位时签署 要点 出质人(单位)与质权人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用合同约定的权利为债务人与质权人之间的最高额借款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最高额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 为了确保(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部分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最高债权额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的主合同选择为如下方式: 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的《》,该合同与其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内连续签订的多个 《》均为本合同的主合同,主合同债务人在任一时点使用中尚未清偿的所有本金数额不超过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限额,但在该限额内,主合同债务人对已清偿的本金额度可申请循环使用。 第二条甲方所担保的本金余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具有以下含义: 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仅为主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在本金不超过上述限额的前提下,由此而产生的本合同第5条约定担保范围内的所有应付款项,甲方均同意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章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自年月日起日止。本条约定具有以下含义:月年至. 3.1 如果主合同中约定的业务种类为借款业务,则每笔借款的发放日均不超过该期间的届满日; 3.2 如果主合同中约定的业务种类为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或提货担保书)业务,则乙方对汇票进行承兑/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或提货担保书)的日期均不超过该期间的届满日。 第三章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最高额质押合同(示范文本)

小额贷款公司示范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最高额质押合同 出质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编: 质权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编:

为了确保债权确定期间内债务人(以下均称“债务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内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包括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确定的需要并入本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义务得以切实履行,甲方愿意提供不可撤销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下列第种(可多选)清单所列之财产或权利(以下统称“质押财产”)提供质押。 A、附件一:质押财产清单(动产) B、附件二:质押权利清单(权利凭证) C、附件三:质押应收帐款清单 本合同所附“质押财产清单(动产)”及“质押权利清单”、“质押应收帐款清单”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质押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孳息(包括质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和甲方就质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以及质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和物、混合物、加工物等。 第二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依据中国法律具有担保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质押担保,并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和)处分权。

二、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担保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其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三、完全了解主合同债务人的融资用途,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四、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并确认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等情况已经充分了解。 五、在债权确定期间债务人与乙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如果没有在有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中明确不是由本合同作质押担保的,均视为由本合同作质押担保。 六、如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债务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担保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之日,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抵(质)押权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的情况如下: 第三条最高限额及被质押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一、最高限额是指双方为明确甲方依据本合同承担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而约定的额度标准,甲方在最高限额内就在债权确定期间发生

2021年关于股权质押合同汇编6篇

Half of fate is in God's hands, and the other half is in his own hand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关于股权质押合同汇编6篇 股权质押合同篇1 出质人: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质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为确保年月日当户(债务人) /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股权最高额典当借款合同》 (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为其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设定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质物状况 1.1 甲方自愿以其对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以下简称该股权)作为质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1.2 该股权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担保范围

2.1当物的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在决算期内按照约定连续发生的一系列的借款当金(本金)、综合费用、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2.2 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 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每一笔借款币种、金额、综合费用及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均以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签订的具体合同、借款借据、当票或其他凭证为准。 第三条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总额 3.1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3.2 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质押登记手

股权质押担保合同范本

股权质押担保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为大家带来的股权质押担保合同范本,欢迎阅读! 股权质押担保合同范本1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股权质押担保合同范本 2 质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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