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制史笔记整理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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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律笔记

社会法学派产生于十九世纪末,是当代西方最重要的法学流派之一。该学派视法律为一种社会现象,强调法律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强调社会利益对法律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强调法律、判决的社会效果。社会法学派对当代西方法学具有重要影响。当代西方法学炙手可热的经济分析法学、批判法学、女性主义法学等各种法学流派与学说,大多被人们认为是社会学法学的当代变种。社会法学产生的条件:经济上,19世纪末以来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由自由竞争向垄断阶段过渡。这一阶段社会条件与自由竞争时期相比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由竞争时期强调个人权利的价值观开始逐渐向垄断时期强调社会利益的价值观转变,强调社会秩序、社会利益成法学研究领域的主流;政治上,随着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向垄断阶段的过渡,普通民众在绝对贫困逐步减小的同时相对贫穷却进一步加大,因此劳工运动大规模出现。在这些劳工运动的压力下,资产阶级政府开始进一步从整个社会的角度出发思考解决社会矛盾的对策。资本主义国家的主流政策为法律社会学的出现提供了政治温床;法律上,资本主义统治的主要方式也由传统的不干预主义转变为国家积极而广泛地干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这样,作为政府干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重要手段的法律,也出现了“社会化”的运动,即法律中所蕴含的基本精神由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

分析法学是当代西方主流法学流派之一。分析法学强调法学研究的对象为实在法,即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实证研究;通过对法律规则、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逻辑分析和语言分析,形成法律的一般概念、原则和体系。分析法学把道德排除在法学研究范围之外,也不顾及法律在具体运用中的千差万别,认为恶法良法都是法。作为一种法学研究方法,分析法学一直延续至今,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代表人物有:边沁、奥斯丁、凯尔森、哈特。

分析法学产生的历史背景: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自然法学的号召革命、推翻旧秩序的任务已经完成,这时需要的是通过透彻的分析来理解现存的法律制度,为现存的法律制度的合理性、永恒性做论证。并且,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资产阶级要对革命中提出的民主、人权、法律宣言及其法律原则进行制度化和法典化,这项任务的完成单靠批判旧世界的口号、呼唤新世界的热情或依赖先验的假说是不能实现的,而必须对法律制度进行实实在在的分析。时代需要一种新的法学思想的兴起,于是,自然法学的影响相对衰落了。就在此时,在十九世纪的三十年代到六十年代,实证主义运动在哲学界兴起。实证主义强烈反对形而上学,主张“中立哲学”,排除价值判断。他们把自己的研究对象严格限于经验的观察——描述或记录事实。这种哲学也渗透到了法学界,在这种背景下,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应运而生了。

分析法学的主要观点:1.法律是一种命令。2.对法律概念的分析是值得研究的,其次,它不同于社会学和历史的研究,再次,它不同于批判性的价值评价。3判决可以从事先确定了的规则中逻辑地归纳出来,无须求助于目的、政策和道德。4道德判断不能通过理性论证或证明来建立或捍卫。5实际上的法律不得与应然的法律保持分离。

西方法律思想史是研究欧洲和北美主要西方国家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思想家的政治法律思想、观点、理论和学说及其产生、发展和历史演变规律的理论法学学科。

西方法律文化的三大源流:

古希腊文化是西方人的精神家园

?基督教是理解西方社会(包括法律)的一把钥匙(“上帝即法律自身,故他珍爱法律”)

?古罗马帝国已经烟消云散,但他们的法律成就至今仍然在影响着我们

西方法律思想的三大流派:

?自然法学派:法律必须是理性的体现,法律必须体现公平和正义,与理性、公平和

正义等人类公认的价值尺度相违背的法律就不是法律,也就是说:恶法非法。

?分析法学派:法律就是主权者的命令。只要具备了法律的外在形式,不管其内容是

否与道德原则相背离,它们都是法律。法学研究必须围绕法律规范而展开,从这个角度看,恶法怎么不是法律呢?(中国的例子: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西汉·杜周)

?社会法学派:你们这些争论是毫无意义的。讨论法律问题必须与社会的现实相结合,

法律是社会现状的缩影,所以法律就是社会现实本身。

西方现代三大法学流派比较

法律思想:

法的应然(应当是什么)自然法学

静态实证分析法学

法的实然(是什么)

动态社会法学

一、自然法学

1、主要观点:

(1)客观规律,或上帝或人的永恒不变的本性,由人的理性所发现的人的客观规律或行为准则。

(2)法与道德不可分。法的功能和目的在于实现正义。由正义所综合的一系列价值目标,如自由、平等、秩序等。

(3 )恶法非法。

2、代表人物:

马里旦、富勒、罗尔斯等

二、分析法学

1、主要观点:规则法

(1)真正的法不是自然法,而是国家制定的法律(国家法)。

(2)国家法是一个法律规则或法律规范的体系。

(3)法与道德相分离法律。法律规则是独立的、中性的。

(4)恶法亦法。

(5)国家法足以解决各种社会问题,执法者不应享有任何的执法自由裁量权。

2、代表人物:哈特

三、社会法学

1、主要观点:活的法(与“纸上的法”、“国家法”相对)

( 1)法扎根于社会之中,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秩序。

(2)真正的和主要的法律不是国家法,而是社会立

法中的秩序或人类联合的内在秩序。

(3)法律与国家之间并没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它并

非一定由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和实施。

(4)法律绝非仅仅是规则的体系,由多种要素构成,除了规则之外,还有原则、政策等。

2、代表人物:庞德、霍姆斯、埃利希等

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3、埃利希的法学思想

法的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法学或判决,而

在社会本身。

法比国家出现得更早,国家制定和执行的法仅是法中很小的一部分。即使在现代,国家对法所起的作用也是有限的,而大量存在的是活的法。这种法不同于国家执行的法,而是社会组织的内在秩序。尽管这种法在法律命令中没有地位,但它却支配着社会生活本身。人们生活在无数复杂的法律关系中,但除少数人外,都自愿履行这些关系所赋予的义务,如履行父亲或丈夫的义务,尊重他人财产,清偿债务,等等,其动机并不是出于害怕国家的强制。为了研究“活的法”,他认为要注意各种法律文件,并观察社会生活、商业习惯和组织,等等,不论它们是否为国家的法律所承认。提倡“法的自由发现”、“自由的判决方法”,即主张法官在法律规定含糊不明等情况下,应就案件事实根据正义感加以判决。

案例分析:泸州二奶案

案情概要:四川省泸州市某公司职工黄永彬和蒋伦芳1963年结婚,但是妻子蒋一直没生育,后只得抱养了一个儿子。由此给家庭笼罩上了一层阴影。1994年,黄永彬认识了一个名叫张学英的女子,与之同居并生有一女。2001年2月,黄到医院检查,确认自己已是晚期肝癌。在黄即将离开人世的这段日子里,张学英以妻子的身份守候在黄的病床边。黄永彬在4月18日立下遗嘱:“我决定将依法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卖泸州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售价的一半(即4万元),以及手机一部遗留给我的朋友张学英一人所有。

4月20日黄的这份遗嘱在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得到公证。4月22日,黄去世,在其遗体火化前,张学英上前阻拦,并公开当着蒋伦芳的面宣布了黄永彬的遗嘱,要求分割财产,但蒋伦芳拒绝分配财产。当日下午,张学英以蒋伦芳侵害其财产权为由诉至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问:张学英是否享有继承权?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婚姻法》第3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第4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帕尔默遗产继承案

1889年在美国纽约州发生这样一个案例:

一位老人立下遗嘱,称死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侄儿帕尔默。不久老人的女儿从国外回来,帕尔默担心叔父会更改遗嘱,从而使自己将来无法继承遗产,于是,在某一天帕尔默把自己的叔父残忍杀害。法院审理此案,刑事:判处帕尔默终身监禁。民事:帕尔默是否享有继承权?

说明:

1、根据当时的遗嘱法,该遗嘱合法有效。

2、当时遗嘱法没有明确规定继承人为谋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则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一、古希腊自然法思想产生的条件

1、经济条件:地理环境,工

商手工业

2、政治条件:约前三十世

纪,王国制度被摧毁,希腊文明的历史出现断层,城邦制度的建立。

3、文化条件:话语的威力;

公共活动的兴起;公民的平等地位。思想自由。古希腊的法律思想大都以哲学体系的补充形式出现的。

伯利克里:“我要说,我们的政治制度不是从我们的邻人的制度中模仿得来的。我们的制度是别人的典范,而不是我

们模仿任何其他人的,我们的制度

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因为政权

是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

手中。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

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让一个人担任公职优先于他人的时候,所考虑的不在某一个特殊阶级的成员,而是他们具有的真正才能。任何人,只要他能够对国家有所贡献,绝对不会因为贫穷而在政治上湮没无闻。正因为我们的政治生活是自由而公开的,我们彼此间的日常生活也会使这样的。”

苏格拉底(前469——前 399)的主要思想

一、哲学观点

1、“是什么”即事物的本质规定

2、真即善

3、专家治国,反对民主制

4、苏格拉底之死:城邦利益;

知识拯救雅典

二、法律观点

1、法律与城邦的关系

2、自然法与人定法:自然法:自然规律,神的意志人定法:易变性

3、守法即正义

柏拉图(前427-前347)的主要思想

一、“洞穴”比喻

二、两个世界

1、可感世界:假相;可感而不可知。

2、理念世界:超越于个别事物之外并

作为其存在根据的实在;可知而不

可感。

3、真正的知识,绝对永恒不变的理念。

三、理想国——人治

1、哲学家统治

2、阶级构成:统治者;武士;生产者

3、共产、共妻、共子制度

4、正义论:理性;意志和欲望

智慧;勇敢;节制;各司其职,

互不僭越。

四、第二等好的国家——法治

1、混合政体:贵族制政体。

2、阶级构成:公民,工匠和商人,奴隶。

3、财产及婚姻制度:自由结婚,建立家庭,分配房屋,继承财产,限制私有财产。

五、法律和法治

1、法律是正义的标志;理性的命令

2、法律的权威

“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处于从属地位

没有权威,我敢说这个国家一定要覆灭;

然而我们认为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果在

官员之上,而官员服从法律,

这个国家就会获得诸神的保佑和赐福。”

亚里士多德的思想

一、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

1、形而上学:推论事物运动的原因

最终必然得到一个“第一动者”,它

是万物的目的因,惟有理性才能

真正把握它,它是“努斯”或“神”。

二、《政治学》的主要观点

(一)城邦是至善的社会团体:正义为原则;政治动物;家庭、村坊、城邦;自然奴隶符合正义,法定奴隶不正义;共产、共妻不能消除人的恶性;奴隶是会说话的工具和财产;公民是凡得参加司法实务和治权机构的人们:政治权利。

(三)正义论:

善德在于中庸;分配的正义,矫正正义;法律是正义的体现

(四)法律的分类

(1)基本法与非基本法

(2)自然法与人定法

(五)法治思想

(1)法治的内涵:良法;普遍服从。

(2)法治优于人治

众人智慧;无感情无偏私;稳定;便于遵守和执行;兽性;精力、能力有限。

古罗马法律思想

一、古罗马法律思想的特点

1、罗马的法律思想总体上仍属于自然法思想,更系统化和通俗化。军事征服和奴役其他民族使罗马人无暇顾及抽象的哲学思考,其哲学思想是希腊哲学的延续,没有提出新的理论。

2、基本上属于应用型的法律思想:

把自然法思想应用于实际,但也发展了某些观念,创建了罗马法理论法律制度

3、神学色彩增加:

基督教神学法律思想的前奏

4、世界主义倾向:

从世界统一和法律统一性来思考研究法律

西塞罗(前106年-前43年)的法律思想

一、最好的政体

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相结合的混合政体

论自然法

1、法的起源:理性法;自然中固有的最高理性;法源于自然。

真正的法律是与本性相结合的正确理性;它是普遍适用的、不变的和永恒的;罗马和雅典将不会有不同的法律,也不会有现在与将来不同的法律,而只有一种永恒不变并将对一切民族和一切时代有效的法律;对我们一切人来说,将只有一位主人或统治者,这就是上帝,因为他是这种法律的创造者、宣告者和执行官。

2、自然法与人定法的关系

3、法与正义

二、论法律与官员

1、官员与法律的关系

2、对官员权力的制约

3、对官员行使权力的监督

三、论政体

混合政体;权力制衡

二、罗马法学家的法律思想

1、五大罗马法学家:

盖尤斯;乌尔比安;保罗;帕比尼安;

孟代斯梯安

2、罗马法学家的法律思想

1、法的概念

2、自然法;万民法;市民法

3、公法和私法

中世纪神学法律思想

托马斯·阿奎那( 1225-1274)的法律思想

一、经院哲学

法兰克王国,查理曼大帝;大学;用理性的方法论证神学教义,证明上帝的存在。二、托马斯·阿奎那的政治思想

(一)人类的天然不平等和神权政治论

世俗的秩序必须符合上天的秩序,尘世生活必须依附于精神生活,政治必须隶属于宗教,国家必须服从教会,皇帝必须服从教皇,人法必须服从神法。

(二)正义的统治和非正义的统治

1、国家的目的:谋求人的公共幸福;有德行的生活

2、正义的统治:平民;贵族;君主。

3、非正义的统治:暴民;寡头;暴君。

4、最好的政体:君主政体

5、防止君主制蜕化为暴君政治

三、托马斯·阿奎那的法律观

1、法和法律的区别:先验,理性;后天,实际存在。

2、法律的类型

(1)永恒法:上帝对宇宙秩序的合理安排,指导整个宇宙的规范,是上帝对创造物的合理

领导

(2)自然法:是永恒法对人类的关系,是永恒法在人类社会的体现,是人类社会的法(3)神法:基督教圣经,包括新旧约全书,是自然法和人法的补充,禁止各项罪恶的安排,是用来指导人类精神生活的

(4)人法:人定法,国家制定的法令,人法从属于自然法

3、四种法类型的排序:永恒法,自然法,神法,人法

美国现代法学家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一书中写到: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便形同虚设。”

如何认识和理解这句话?

古典自然法学

一、产生的背景

政治上:民族国家独立;王权上升,教权衰弱

经济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和发展,新航路的开辟和地理大发现

文化上:人的发现,科学的发现

二、古典自然法的基本理论

1、“三个自然”理论

(1)自然状态:假设了一个人类未进入社会状态之前的状态,人性我未污染;战争状态和平状态

(2)自然权利:天赋人权;人生而就具有的平等权利,与社会或法律权利相对而言。(3)自然法:他们不再从神,上帝那儿而是从人本身寻找自然法的最终根源。人的理性是自然法的基础。

2、社会契约论:国家和法产生的途径,人类从自然状态转为社会状态.

3、人民主权说

4、分权和制衡论

5、法律公意说

霍布斯(1588-1679)的法律思想

《利维坦》的主要观点:

一、关于自然状态:政治社会建立之前;战争状态;缺陷。

二、关于自然法:理性所发现的诫条或一般法则;限制自然权利;内容信守和平寻求和平道德信条;永恒;自然状态存在。

三、关于社会契约:没建立权力,自然法无法保障和平。利维坦的诞生:这就是一大群人相互订立信约,每人都对它的行为授权,以便使它能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的和平与共同防御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的一个人格。”国家主义。

四、孟德斯鸠的法律思想

(一)自然法理论

法的精神:事物的性质而不是从我的偏见中推演出我的原则;根本理性;从事物的普遍联系中发现客观规律,寻找法的精神永恒;因人的自然本性而产生的自然。

(二)分权学说

分权的目的;三权分立的必要性.

(三)法治思想

加强立法,稳定性;司法必须按法律程序办事.

(四)政体学说

相对的;君主立宪

孟德斯鸠“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只手,

自由便不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二为一则将

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实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及时立法

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握有压迫者的力

量如果同一个人或是有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

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则一切便都完了。”试评述下列一段法官父亲和女儿的对话:

女儿:爸爸,一定要惩罚他,他是一个恶魔。

父亲:可没有法律能够制裁他。

女儿:有,上帝的法律。

父亲:那就让上帝惩罚他吧。上帝的法我把握不了。如果硬要制裁他,那人类城堡的防护林就会被吹到。

新自然法学

一、新自然法学产生(自然法学复兴)的背景

1、伴随着资本主义发展,西方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实证主义法学陷入了危机。

2、对法西斯专政及其法律制度的必然回应,宣告自然法的胜利。

3、自然法理论本身固有的特色也为它的复兴准备了良好条件。

二、富勒的新自然法思想

1、法律的目的性

强调“是”与“应该”不可分,法律不能独立于其目的而存在。法律是使人类行为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

2、义务的道德和追求的道德

3、法律的外在道德:实体自然法

4、法律的内在道德:程序自然法(法治原则)

(1)一般性,既普遍性

(2)公布

(3)非溯及既往

(4)明确

(5)不矛盾

(6)可为人遵守

(7)稳定性

(8)官方行为与法律的一致性。

三、罗尔斯的新自然法学思想

1、正义论

(1)(社会利益既一致又冲突)正义所要解决的是以何种方式分配基本的权利义务,以及决定由社会合作取得的好处如何进行分配的问题。

(2)正义的两原则:

A.第一原则:平等的自由原则。每个人都享有和其他所有人的同样自由相容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的平等权利。

B.第二原则:差异原则。社会、经济的不平等(例如权力、财富的不平等)只有在地

位和官职对所有人开放并且这种不平等对所有人都有利,特别是对在社会中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有利的情况下才符合正义。

(3)补偿原则:社会应对那些天赋较低者以及在社会中处于不利地位者加以补偿。

2、法律思想

(1)法律必须符合正义

只要非正义尚未超出一定限度,人们在形式上便有责任和义务去遵守非正义的法律,当非正义超出限度,人们就有不服从的权利,但公民的不服从是在承认并接受宪法的合法性的前提下进行的,具有非暴力性、在正义原则指导下进行、公正性三个特征。

(2)法治的原则

法治是指法律得到经常与公正的执行。

A.法律的可行性

B.类似案件类似处理

C.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D.自然正义观(保持司法过程的正确)

四、新自然法学特点

1、极力宣扬自然法内容的可变性。

2、其出发点和归宿是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反对革命,主张改良。

3、自然法不是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然法,而是认识论和方法论意义上的自然法。

4、具有明显的向社会法学派和实证主义法学派靠近的倾向。

5、世界主义倾向。

试述西方自然法思想。

自然法理论的意义

一、是一个非常富有革命精神的思想体系。它提供给人类自我反省的一个有力因素,保守与革命的正当理由。提供给人们观察、分析评价法律的法律的参照系。

二、为法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自然法理论的局限性

一、理论基础的局限性

形而上学;演绎推理和理论假设。抽象的、永恒的、绝对的、客观的人性和正义经不起实践的检验。无法被科学证明,“高烧时的胡言乱语。”

二、实践中的局限性

1、混淆了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危及法治秩序。

2、将现存法律神圣化,阻止了法律的改革。

《外国美术史》必考点精选笔记学习资料

《外国美术史》必考点精选笔记

《外国美术史》笔记 (1)贝利尼: A.威尼斯画派的创始人:注重风景的描绘,把自然景色诗意化,作品充满宁静和淡雅的情调。 B.成功之处在于将风景的氛围与画中人物的精神状态紧密结合在一起。 C.色彩和素描的表现力成为首要的因素,这也是威尼斯画派的共性: a.《有小树的圣母》:用刺眼的色彩安排揭示人物内心壮丽感受和精神状态。 b.《神的欢宴》《湖的圣母》:大胆采用外光,色彩明朗鲜艳,流畅的线条富 于音乐性.D.这种和谐优美的基调促进了威尼斯画派的形成和发展。 (3)提香: A.作品显得壮丽,热情,富于想像,色彩强烈,用笔奔放。 B.人物更为粗旷,更加意气风发,也更完整: a.《天上人间的爱》:牧歌式的情调,反映出当时在人文学者中流行的新柏拉图主义思想。 b.《乌尔宾诺的维纳斯》:追求光与色的波澜壮阔,形象逼真,生动,情节的风俗化处理,加强对世俗欢乐的认同感,反映他的现实主义艺术观。 C.晚年内心充满不安的情绪,笔触显得凝重,色彩更加单纯:《丹伊娜》。 D.艺术的优点在于笔触的运用方法为造型的表现提高了更多可能性。 1)乔托: A.佛罗伦萨画派的创始人,他的艺术是中世纪与文艺复兴的分水岭:不仅表现了卓越的绘画技巧,也奠定了文艺复兴艺术的现实主义基础。

B.主要创作形式是壁画,用人文主义精神来理解圣经题材,塑造的是典型的人的形象,渗透着崇高的道德内容:壁画《逃往埃及》。 C.为了表现真实的生活场面,开始探索写实的技巧,这是现实主义艺术在技法和理论上的重要课题,作为一种全新的艺术观念对文艺复兴艺术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三·15世纪罗马画派的代表人物及其艺术特色(意大利文艺复兴盛期美术)(P-72) 15世纪末到16世纪中叶,是意大利文艺复兴的全盛时期在艺术上形成了以罗马为中心的罗马画派 1)达·芬奇: <1>是整个文艺复兴时期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伟大的现实主义画家: <2>A.《岩间圣母》: a.使用明确的几何结构来安排人物,为当时盛行的金字塔构图奠定了基 础,使整个画面在复杂的动态中取得平衡。 b.柔和的光线不仅使形的塑造得以深入,也使整个形象具有诗意的光辉。 B.《最后的晚餐》: a.为圣母玛利亚食堂所作,挑选关键的时刻进行描绘。 b.所有人的性格都从行动与手势中表达出来。 c.通过象征真理的耶酥和象征邪恶的犹大之间的戏剧性对比表达了自己对 人生的看法。

当代西方文艺理论考研笔记_(1)

《当代西方文艺理论》考研笔记 (笔记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当代西方文艺理论》听课记录整理)(参考书目:《当代西方文艺理论》朱立元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0.导论:当代西方文艺理论概观 1.(识记)当代西方哲学思潮大体上分为:人本主义、科学主义两大思潮。 (1)人本主义文论的主要理论派别: ①象征主义(瓦莱里)、②表现主义(克罗齐)、③精神分析学文论(弗洛伊德)、④现象学和存在主义(萨特)、⑤ 20世纪西方马克思主义文论。 (2)科学主义文论的主要理论派别: ①形式主义(俄国)、②新批评派文论(英美)、③结构主义文论(索绪尔) 2.当代西方文论研究重点上发生了两次重要的历史性转移: (1)从重点研究作家转移到重点研究作品文本。 (2)从重点研究文本转移到重点研究读者和接受。 3.(领会)当代西方文论最重要的特征是出现了两个转向:非理性转向、语言论转向。(1)非理性转向:这主要是就人本主义文论而言。强调人的情感比理性更重要。 (2)语言论转向:这主要是就科学主义文论而言。是西方哲学史上第二次大的转向。 1.象征主义与意象派诗论 1.前象征主义主要是指:19世纪后半叶产生于法国的诗歌流派。 代表人物是:波德莱尔、魏尔兰、兰波和马拉美。 波德莱尔的十四行诗《应和》首次提出著名的象征主义“应和”论。2.后象征主义代表:瓦莱里以音乐化为核心的象征主义诗论。 象征主义的界定:音乐化 3.(领会)瓦莱里“音乐化”论的要点: (1)音乐化指:和谐的整体感觉效果:诗要讲求音乐之美,不仅指节奏感、旋律性,而且要具有音乐那样的协调性、严密性和整体性,要用音乐语言来思维。 例:艾略特的《荒原》即借用交响乐的程式来组织全诗,给人一种和谐的整体感觉: 第一章:《死者葬仪》母题:(无水――死亡)(正题) 第二章:《对弈》反母题:(欲――虽死犹生) 第三章:《火诫》变异母题:(火――求救)(火象征:太阳、光明、净化) 第四章:《水里的死亡》重复母题:(水太多――死)(反题) 第五章:《雷霆的活》反重复母题:(天降净水――得救的可能)(合题)(2)音乐化还指:诗情世界同梦幻世界内在的联系: ①诗的世界与梦幻世界相似,外在事物的意象与主体的感觉、心情完全和谐、共鸣、交融为一体。 ②我们所熟悉的有生命的东西,好像都配上了音乐;他们互相协调形成了一种好像完全适应我们的感觉的共鸣关系。 (3)音乐化还包括:诗的语言的音乐化:诗应做到音韵谐美、节奏合拍,并符合理性和审美的要求,如格律的要求。 4.庞德的“意象”定义: (庞德的意象主义诗论超出了西方的传统,接受了许多东方的审美原则,他编译了李白

赵晓耕中国法制史笔记

第一节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 一、西周的法制思想与法律 (一)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 1.“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内容。为谋长治久安,周初统治者继承了夏商以来的神权政治学说。同时为了修补神权政治学说中的缺漏,并确定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进一步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这里的“天”仍是夏商以来一直尊奉的“上天”,但周初统治者认为,“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 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可以应运而生,取而代之。因此,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德”的要求,主要包括三个基本方面:敬天、敬祖、保民,也就是要求统治者恭行天命,尊崇天帝与祖宗的教诲,爱护天下的百姓,做有德有道之君。在这种“以德配天”基本政治观之下,周初统治者具体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法律主张。这种“明德慎罚”的主张要求统治者首先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民臣服,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用严刑峻罚来迫使臣民服从。“明德慎罚”的具体要求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其中“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德教”的具体内容,周初统治者逐渐归纳成内容广博的“礼治”,即要求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都按既有的“礼”的秩序去生活,从而达到一种和谐安定的境界,使天下长治久安。 2.“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的影响。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代表了西周初期统治者的基本政治观和基本的治国方针。这种主张的提出,不仅解决了为什么商汤可以伐桀武王可以伐纣的理论问题,而且为西周社会的发展确定了基本的方向。这种法律思想的形成,说明当时的统治者在政治上已趋成熟。这一法律观的影响是极为深远的。在这种观念指导下,西周统治者把道德教化即“礼治”与刑罚镇压相结合,形成了西周时期各种具体法律制度和“礼”、“刑”结合的宏观法制特色,使这一思想深深扎根于中国政治政府中,被后世奉为政治法律制度理想的原则与标本。汉代中期以后,“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出礼入刑的礼刑关系 1.礼的内容与性质。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以及言行规范的总称。礼起源于原始社会祭祀鬼神时所举行的仪式。商周两朝在前代礼制的基础上,都有所补充和发展。 中国古代的礼有两层含义: 一是抽象的精神原则。可归纳为“亲亲”与“尊尊”两个方面。“亲亲”,即要求在家庭范围内,按自己身份行事,不能以下凌上、以疏压亲,而且“亲亲父为首”,全体亲族成员都应以父家长为中心。“尊尊”,即要在社会范围内,尊敬一切应该尊敬的人,君臣、上下、贵*都应恪守名分,而且“尊尊君为首”,一切臣民都应以君主为中心。在“亲亲”、“尊尊”两大原则下,又形成了“忠”、“孝”、“义”等具体精神规范。二是具体的礼仪形式。 西周时期的礼已具备法的性质。首先,周礼完全具有法的三个基本特性,即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和强制性。其次,周礼在当时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有着实际的调整作用。 2.“礼”与“刑”的关系 (1)“出礼入刑”。西周时期“刑”多指刑法和刑罚。“礼”正面、积极规范人们的言行,而“刑”则对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罚。其关系正如《汉书?陈宠传》所说的“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相为表里”,意思是:如果一个人的行为规则超出了礼的规范他就要落入到刑罚的制裁范围之中。 (2)“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中国古代法律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原则。它强调平民百姓与贵族官僚之间的不平等,强调官僚贵族的法律特权。“礼不下庶人”强调礼有等级差别,禁止任何越礼的行为;“刑不上大夫”强调贵族官僚在适用刑罚上的特权。

西方艺术简史(笔记,部分)

西方艺术简史 刘宗何 一:史前到近东艺术 史料: 一.现代智人在约3.5万年间从非洲侵入欧洲,取代了原驻在欧洲的尼德安人;欧洲史前艺术形成。 二.石器时代的欧洲史前艺术体现于法国南部及西班牙北部90多处洞穴的壁画以及小型的石制以及象牙雕刻物。 1.原始艺术 一:洞穴壁画 1.表现类型:各种各样的动物,如野牛,马,山羊,鹿,熊,野猪,鱼类和鸟等。多以写实的,自然风格画成。 2.特点:线条简单,但形态生动,造型准确。从画中可看出粗略的“透视前缩法”和明暗表现法。 3.人类文化史上第一个时代被称为石器时代(paleolith age) 旧石器时代的欧洲艺术,具体时间:(约前4万年至1万年)史前时代的欧洲艺术产生于旧石器时代的中末期和晚期。 (1):穆斯托瑞时期(mousterian)约公元前4万年。 (2)奥瑞纳时期(aurignac)约前4万年—前3.5万年。代表:法国拉科斯洞的鹿,马,牛和人壁画 (3)索鲁特时期(solutrean)约前3.5万年—2.5万年。代表:美术遗迹,鲁塞尔洞的壮马和野猪浮雕。 (4)玛格特林时期(magdalenian)约前2.5万年—1.5万年。美术遗迹颇多,著名的有瓦?弗里尔洞的化装为牛和鹿的人物画。法国罗尔狄洞在鹿角上的驯鹿和鲑鱼图。西班牙阿尔塔米拉洞的野牛壁画。马格林特时期的西班牙岩画描绘了部落之间的战争和猎人围猎鹿群的场面。 二:壁画雕刻 1.出现时间:前3.5万年—前3万年间。 2.5万年前创造出表现整个人体美的雕刻品。 2.类型:主要是女性裸体小雕像,通常作为饰物携带。 3.出土物品:奥地利维纶多夫出土的《维纶多夫的维纳斯》距今约3万年。特点是与真人比例夸张,是最早的的人体雕像。(存于奥地利自然历史博物馆)。罗塞尔发现的浮雕《持牛角

西方文论重点整理

柏拉图理式论摹仿说a.“理式”的基本含义“理式”(Idea)论是柏拉图哲学体系的理论基石。他所说的“Idea”不依存于物质存在,也不是人的意识,而是一种超时空、非物质、永恒不灭的“本体”。这种本体是一种由低向高的体系,最底的理式是具体事物的理式如“桌子”、“树”的理式,再往上是数学、几何方面的理式,如三角、正方、圆等,再往上是艺术、道德方面的理式,如公正、美等;越往上,理式越完美,而最高最完美的理式是善,善是真善美的统一,是神的化身。这样一个精神的理式体系又是和现实的自然世界相对应的,现实的“床”是理式的床的影子,是理式造出来的具体的特殊外在形象。他说:“理式”不仅有本领造出一切器具,而且造出一切从大地生长出来的,造出一切有生命的,连他自己在内;他还不以此为满足,还造出地和天,各种神,以及天上和地下阴间所存在的一切。这里所说的创造一切的理式,就是“最高理式”,就是创世主、是神。他以理式论否定了感觉经验的可靠性,否定了现实世界的真实性,现实世界是以理式世界为蓝本的,只有“理式”才是真实的存在。人要获得知识,认识真理,不需要经过感觉,只需要对理式的领悟。b.文学艺术是理式的摹仿的摹仿他认为,“文艺是自然的摹仿”,这个“自然”是以“理式”为蓝本的“自然”,“理式”是第一性的,“自然”是第二性的,“自然”自然只是“理式”的“摹本”和“影子”。文艺摹仿自然,只能摹仿事物的“外形”和“影像”,而不能表现事物的“本质”。所以艺术品是“摹本的摹本”,“影子的影子”,“和真理隔了三层”。在他心目中有三种世界:理式世界、现实世界、艺术世界。后者与前者是依存关系。在他看来,文艺的摹仿就像镜子照物一样,只是客观事物的外貌复现,不能摹仿事物的“实体”(本质)。因此,他对诗人、艺术家极为反感。把摹仿现实的诗人、艺术家列为九等人中的第六等,摆在医卜星象家之下。 c.理式论摹仿说的唯心主义本质与理论价值。柏拉图的理式论摹仿说丰富和发展了古希腊早期的摹仿说。首先,从本体论来说是客观唯心主义的,但从认识论来说,却是反映论。是西方最早把文艺比喻成反映生活的镜子的说法,客观上揭示了文艺是社会存在的反映这一事实。其次,理式论摹仿说在对文艺的真实性的否认中,隐约现出文艺的共性方面的要求。他否定文艺的理由之一是只能摹仿事物一部分影像,“和事物的真实体隔得很远”,也就是说,他不但要求艺术表现个别事物的外形,而且要求表现事物的本质和共性。摹仿的艺术的三条罪状第一,摹仿的艺术以虚构的谎言亵渎神明、贬低英雄。而且:“像这样的英雄们也做过同样的坏事,谁不自宽自解,以为自己的坏事可以原谅呢?所以我们必须禁止这类故事,免得年轻人听到容易做坏事。”第二,诗人为了讨好群众,摹仿“人性中低劣的部分”,助长人的“感伤癖”、“哀怜癖”,摧残人的理性,使“城邦保卫者”失去勇敢、镇静的精神品质。他认为人性有两部分组成,一种是“理性部分”,一种是“无理性部分”,而悲剧正是迎合了人性中的无理性部分的要求,通过给人以快感,助长人的感伤癖和哀怜癖。第三,指责喜剧投合人类“本性中的诙谐欲念”。“结果就不免于无意中染到小丑的习气。”因此,柏拉图的理想国向诗人下了逐客令。 灵感说a.灵感的基本含义在古希腊时期,灵感的基本含义是“神助”、“灵启”、“陶醉”、“迷狂”等。原意是“神灵的附体”,“神灵感发”,柏拉图是古希腊灵感说之集大成者,沿用“灵感”本义,将之运用于文艺创作和欣赏方面,认为艺术家能否创作出伟大的作品,关键是他是否能获得灵感。b.柏拉图对灵感的解释(“神灵附体”、“迷狂”、“灵魂回忆”)他的灵感说包括三个方面:灵感的源泉,灵感的表现和获得灵感的过程。他认为灵感的源泉是“神灵附体”或“神灵凭服”。他把文艺的本质堪称是神的诏语,“诗人只是神的代言人”,“诵诗人又是诗人的代言人”。灵感的表现是迷狂。他认为世间有四种迷狂:预言的迷狂,教义的迷狂,诗兴的迷狂,爱情的迷狂。这第三种迷狂是由“诗神凭附而来的”。他说出了文艺创作和欣赏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即作家创作和读者欣赏中确实会有高度兴奋、气象万千的情境,甚至会由失去常态陷入迷狂的情形,这是他的重要理论贡献。其错误在于把迷狂(灵感)与理智对立起来,并把迷狂归于神的凭附,否定了理智在艺术创作中应用的作用。第三,灵感的获

法制史笔记

法制史 1.司法机关:夏商周死扣秦汉廷尉魏晋南北朝大理寺清末大理院法院 2.五刑:墨鼻刖宫大辟 3.西周立法指导思想:敬天保民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4.西周的刑罚制度:五刑五罚(赎刑)五过(赦免)此外还有罚丝(针对贵族)流 放鞭刑(治理官吏) 5.西周主要罪名:不孝不友寇攘奸究杀人越货群饮罪诽谤罪不从王命罪违背誓 言罪“贼”“藏”“盗”“奸”罪 6.西周刑法原则:区分的过失与故意惯犯与偶犯罪人不孥罔厉杀人罪疑从轻同罪 异罚严宽适中 7.质: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买卖珍异之物所用的较短的契券由 官府制作质人管理西周的借贷契约称谓缚别为了保证债的履行要求当时人订立契约缚别 8.七出:无子淫佚不事姑舅口舌盗窃妒忌恶疾三不去:无娘家可归曾为公婆 守孝三年前贫贱后富贵婚姻关系缔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有主婚权同姓不婚维护血缘政治上:加强政治联系六礼 9.狱:刑事讼:民事两造具备即原被告到庭审讯方法五听:色听辞听耳听气 听目听 10.郑国晋国铸刑鼎郑:子产公布成文法郑杀邓析而用其《竹刑》晋:铸刑鼎 遭到了叔向与孔子的反对孔子斥晋国 11.铸刑鼎公布的法律意义:A标志奴隶制法律形态结束开始饿封建制法律成文法诞 生B中国古代法律进入新时代 C拉开了春秋战国成文法运动的帷幕 D拉开了中华法系的序幕为封建王朝法制发展奠基 12.李悝(魏)《法经》中国封建社会第一部系统的法典内容:《盗法》《贼法》位于 篇首《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具法》相当于总则其他相当于分则规定定罪量刑特点:诸法合体以刑为主有总则分则之分开创了编纂成文法典的新体系改变了过去规范不一的局面 13.秦代法制的指导思想:重刑主义统一法律

艺术概论笔记整理

[一位叫丽水千里的朋友贴出的 艺术概论笔记整理 艺术概论笔记整理 1、艺术的本质特征等一般规律性问题 2、艺术的发生与发展 3、艺术与其它相关领域文化形态的相互关系及它的地位与作用。 4、围绕艺术活动四要素讨论艺术的核心问题 创作者(艺术家)、鉴赏者、作品、世界 5、艺术门类 用材质和技法来划分比较科学的划分方法 艺术本质论 科学和美学划分在19世纪末。艺术和美学既有交叉有不一样。1750年,美学。 美学研究艺术美+自然美 1、艺术产生的理论 艺术生产,艺术传播,艺术消费(生产-消费) 艺术传播在教材中最为薄弱的部分。艺术传播是艺术产业化最重要的环节,(艺术社会学,经济学,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系,广告学,传播学)(广告及市场)(展览馆,出版社)===>现代传媒对艺术传播的影响?

生产分为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两种,艺术被看作一种精神生产形态揭示了艺术的起源,性质,特点。艺术是主观与客观,心与物的结合与统一。马克思:“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自然的人化”揭示了物质、精神生产的不平衡关系。 为什么说精神生产具有不平衡关系? 精神物质生产的不平衡关系:精神受物质制约,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从人的需要(马斯洛的人的“需要多层次说”)和生产的目的来说第一,精神生产满足精神审美认知需求。第二,物质生产——使用、交换、价值属性、商品属性;精神生产——审美属性。第三,从生产过程和结果来看独立于物质生产的特征,艺术精神,构思,技巧投入和一般工艺品不一样。 揭示艺术系统的奥秘 创造性被扭曲,淹没与根本原理违背片面追求票房收视率 艺术把握世界方式 形象性特征:不单是具象,可视可听都包括。借助艺术通感。音到形,诗到画。和科学性概念理性把握世界不同 特征的美——运用形象进行创造性的想象的重要。“艺术既表现人们的感悟,又表现思想” 艺术形象性: 1、主观客观的统一,有意味的形式 主观因素消失在客观的因素中——建筑 客观因素消失在主观因素中——音乐

西方文论整理笔记

西方文论整理笔记 西方文艺的发展可以分为古代、近代、现代、后现代四个阶段; 西方文艺理论的发展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也可以分为古代文论、近代文论、现代文论和后现代文论四个历史阶段: 古典文论:古希腊文论——新古典文论 古希腊文论——罗马古典主义文论——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文艺思想——文艺复兴时期的文艺思想——新古典主义 近代文论:启蒙主义——自然主义 启蒙主义——德国古典美学文艺理论——浪漫主义——现实主义——实证主义和自然主义 现代文论:唯美主义——结构主义 唯美主义——直觉主义——象征主义与意象派诗论——现代心理学文艺理论——俄国形式主义——现象学与存在主义文学理论——英美“新批评”——结构主义 后现代文论:解构主义——后殖义 解构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阐释—接受理论、读者反应批评——女权主义批评——新历史主义批评——后殖义批评 古希腊的文艺理论 柏拉图(公元前427-前347)出生于雅典世袭贵族之家,从小受到良好教育,20岁就学于格拉底门下,很得格拉底赏识,与老师反对派的政治立场一致,师生友谊非同一般,老师死后,他到各国漫游,一方面研究地中海沿岸的各国文化,一方面寻找政治上的支持者,以实现他重建奴隶主贵族执政的理想国的愿望。回雅典后,在阿卡德摩斯体育场附近他朋友集资买的房子和花园中建立学园开始讲学。在此开始写作《对话》,还写了《斐立布斯》和《法律篇》等著作,长于思辨,追求执着,终生不娶,晚年陷入神秘主义,82岁去世。其著作设计政治、伦理、教育、哲学,文艺理论和美学是他哲学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散见于许多对话中,其著作几乎都用对话写成,讨论双方集中一个或多个问题,一问一答,互相辩驳,揭露矛盾,层层深入,最后得出结论。把对话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形

中国法制史笔记全整理

中国法制史 绪论 一、关于中国法制史学科 (一)中国法制史是法律史学科的一个重要分支 (二)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范围 (三)中国法制史的发展历程 二、关于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线索 (一)夏商西周春秋时期法制的萌芽和成长 (二)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央集权君主专制法制的形成和发展 (三)隋唐法制的完善 (四)宋、元、明、清法制的成熟及演变 (五)中国近代法制的演变 (六)新民主主义法制实践及其转型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法制的建设 三、关于中华法系 【中国传统法制的基本特征】 (一)以儒家学说为法制的基本的指导思想和立论基础 (二)引礼入法、礼法结合 (三)家族本位的伦理发占有重要地位 (四)鲜明的专制特性? (五)融合了以汉族为主题的各民族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原则 (六)刑事、行政、经济立法比较发达,民事立法相对薄弱 (七)无讼是求,调处息争 论述中华法系及特点: 中华法系是指以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为母体,在东南亚早期封建国家之间形成的一个影响广泛的法系。中华法系的母法就是经千年积累而成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华法系的子法系统,主要有封建时期的日本、朝鲜、越南等仿效中国古代法而建立起来的法律体系。 中国法系的特点表现在:从立法和法典结构上看,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从司法体制上看,是“行政兼理司法”。但是,中华法系的基本特点应该是“礼法合一”。礼法合一”是指在中华法系法律制度中,中国传统的论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完全融为一体,法律的评判标准与道德的评判标准完全一致。 第一章夏商西周的法律制度 司考考点: 明德慎罚、出礼入刑、五刑、契约、婚姻继承、大司寇、五听、五过、三刺。

·神话传说时代——习惯法 ·夏商周——形成了礼刑结合的国家法体系 ·西周的法制思想已形成一个较为完备的体系,其内容趋于成熟,促进了礼刑结合的法律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司法制度。 第一节中国法律的起源 一、原始人的法 ·法人类学的基本观点 (一)法是社会生活需要的产物 (二)无论原始社会还是文明社会都有其法律制度 ·中国原始人的法表现为礼与刑两个方面 二、礼来源于原始人的祭祀 三、刑始于兵,兵狱同制 (一)刑起源于部落战争----刑始于兵,兵狱同制 (二)战争产生了刑罚---- 奴隶制五刑的产生是战争的需要和结果; (三)一些罪名产生于战争----弗用命.不从誓言罪等; (四)刑官产生于战争----皋陶作士. 第二节夏商西周的礼 一、周公制礼★ 西周的重大立法活动.西周初期在周公的主持下,以周族原有的习惯法为基础,结合 现实需要,对夏商的礼进行全面的整理增删,重新厘订了一套完备的典章制度和礼节 仪式,史称周公制礼. 二、周礼的分类 (一)可分为“本”和“文”;“本”指精神原则;“文”指礼节仪式。 (二)可分为“五礼”、“六礼”或“九礼”。(五礼:吉、凶、军、宾、嘉) 三、周礼的实质 ·西周的礼法制度以差序为基础,所谓差序就是强调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等级秩序。 ·礼的实质就是“别”,反映了西周的社会秩序是一种等差秩序。 四、周礼的内容 (一)土地所有权 1、土地王有制度:“溥天之下,莫非王土”; 2、分封制度:“授民授疆土”; 3、贡赋制度:“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 (二) (三)婚姻 1、婚姻形式:贵族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民间实行一夫一妻制。 2、婚姻条件:(1)禁止性条件:同姓不婚、五不娶。 (2)成立条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西方文论整理

一、简述柏拉图理式论的摹仿说。 1、文学艺术是摹仿的摹仿 2、摹仿者不能判断摹仿的美丑优劣 3、摹仿的作品是低劣的 4、摹仿说有它的价值 二、柏拉图灵感说的内容是什么? 1、神力凭附说 2、灵魂迷狂说 3、“上界回忆”说 4、“磁力吸引”说 5、灵感说的价值 三、柏拉图驱逐诗人的理由是什么? 1、摹仿的艺术与真理隔着三层,诗人没有真知识,不能把握真理。 2、摹仿的艺术与虚构的谎言亵渎神明,贬低英雄,为青年做坏事提供辩解的理由 3、诗人为了讨好观众,摹仿“人性中低劣的部分”,助长人的“感伤癖”、“|哀怜癖”, 摧残人的理性,使“城邦保卫者”失去勇敢镇静的精神品质。 四、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是怎样论述悲剧的? 1、悲剧的含义:悲剧是对于一个严肃的、完整的、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它的媒 介是语言,具有各种悦耳之音,分别在剧的各部分使用;摹仿方式是借人物的动作来表达,而不是采用叙述法;借引起怜悯和恐惧来使这种情感得到陶冶。 严肃是戏剧的根本性质,完整是对行动和戏剧结构的要求,完整还要求单一适度。 亚里士多德将悲剧分成6部分,认为动作第一,性格第二,性格使用动作形成和展现的。 2、悲剧的主角——“过失说”:悲剧主角必须具有与一般人相似又比一般人善良的特 点,一个善良人因犯了某种过失而陷入某种厄运,但他所遭遇的灾祸却又不是罪有应得,所以才可以引起人们的怜悯之情。 五、亚里士多德净化说(卡塔西斯说)的内容是啥? 1、“卡塔西斯”具有三种含义: 一是宣泄,这是医学术语,以毒攻毒,使观众把病态的情感通过观看戏剧宣泄出去,达到情感和心理上的平衡。 二是净化,这是宗教含义。悲剧以怜悯恐惧为媒介,使人望而生畏,洗净罪恶的思想和欲望,达到道德教育的目的。 三是陶冶,这是伦理学和心理学的含义,使观众在心理生理上保持一种平和的感情,并使这种感情得到锻炼,达到适度。 六、贺拉斯的《诗艺》提出了怎样的古典主义原则? 1、贺拉斯认为,学习写诗“应当日日夜夜把玩希腊的范例” 2、贺拉斯在亚里士多德强调文艺摹仿人生的基础上,提出了文艺摹仿古典的原则。贺 拉斯主张以古希腊的文艺为师,又并不要罗马的作家跟在希腊作家后面亦步亦趋,因为他的目的不是重复古希腊的文艺,而是要创造出表现罗马奴隶主上流社会人物的军功伟业和高贵性,创造出无愧于罗马大帝国的光辉艺术。 七、朗吉纳斯的论崇高风格作品的特征有哪些? 1、从审美效果看:崇高的语言对听众的效果不是说服而是狂喜,是听众和读者产生一 种情感激荡、精神激奋的心理状态 2、从审美活动的实现方式看:崇高作品对读者的感染力是专横的无可抗拒的,具有横

中国法制史笔记

中国法制史笔记 公元前21世纪建立的夏朝,标志着中国国家的形成,中国法制的雏形相应出现,历经商、周,逐步定型为宗法制的法律制度。西周确立的“ 亲亲” 、“ 尊尊” 原则及有关制度,对后世封建法制有深远的影响。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巨变,各大诸侯国相继实行改革,公布了第一批成文法,并为此发生论争。战国时编撰的《法经》,是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法典。 秦始皇统一中国,确立中央集权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末。维护和巩固这种君主专制,成为二千多年来传统法制的出发点和中心任务。三国两晋南北朝逐步引礼入律,礼律结合,为唐律“ 一准乎礼” 、礼法交融作了长期准备。封建制度至唐而鼎盛,封建法制也臻于成熟、完备。唐律不但为后世王朝奉为立法楷模,且被引进至东亚诸国。此后,封建社会进入后期,君主专制制度不断强化,而商品经济在重重抑制下,在宋、明、清各朝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封建法制也愈益缜密,经济立法和民事立法均颇有进展。 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20世纪初清政府“ 变法修律” ,到30年代南京国民政府陆续公布《六法全书》,标志着向半殖民地半封建法制的过渡和确立。这一时期的法制仿照德、日等资本主义国家大陆法系的形式,大量吸收其法律的内容,

但仍掺杂了不少封建传统法律。清末政府、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更实行独裁专制,实行秘密的非法镇压和军事统治。 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不断创造新型的法制。太平天国农民革命政权进行了首次尝试。辛亥革命后建立的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中国历史上惟一的一系列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性质的法律。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革命根据地建立的人民民主政权创设了人民民主法制,历经曲折艰辛,逐步走向成熟,并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前驱和渊源。

马工程《中国法制史》课本期末重点笔记整理

《中国法制史》 第一、二章 一、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国之大事,在祀与戎。(p17) (一)战争与法律 (二)祭祀与法律 二、奴隶制五刑的具体内容 1、大辟:死刑 2、膑辟:剔去罪犯的膝盖骨 3、宫辟:损害罪犯的生殖器官 4、劓:割去罪犯的鼻子 5、墨:在罪犯的脸额部位刺字 6、刖:砍掉罪犯足 第三章 一、西周的《九刑》 九刑有两种含意: 1.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即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 2.《九刑》是西周成文刑书的统称。 流:中国古代称流刑为流。指把罪犯押解到边远地方服劳役或戍守,不得离开该地区的刑罚。赎:赎刑用财物抵免刑罚。 扑:扑刑是一种身体刑,包括笞、鞭、杖。笞用竹,鞭用革,杖用荆。扑刑在古代为教刑,用来督责官吏,又称为官刑。 鞭:鞭刑(在古代)全部都体现在刑讯上 二、明德慎罚的思想 “明德慎罚”是“以德配天”政治思想的自然延伸,“以德配天”主张“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也就是说“民心”即“天意”。“明德”就是提倡“德治”,注重教化的作用;“慎罚”就是指立法、司法、刑罚处罚要宽缓、慎重。明德慎罚就是强调要将教化和刑罚结合起来。崇尚德政,提倡德教,谨慎地使用刑罚。此思想奠定了中国古代法律思想中的“重德”、“仁政”传统三、西周的质剂与傅别 (一)质剂:买卖契约 质:买卖奴隶、牛马等贵重的活物用较长的契约 剂:买卖兵器、珠宝等贵重器物用较短的契约 (二)傅别:借贷契约 傅:书写别:中分,借贷双方各执一半 四、七出与三不去 (一)七出 1、无子:妻子未能生子 2、淫泆:妻子生活作风淫乱 3、不事舅姑:不孝顺公婆

4、口舌:妻子搬弄是非离间亲属关系 5、盗窃:妻子暗蓄私财 6、妒忌:妻子争风吃醋 7、恶疾:妻子罹患恶性传染病 (二)三不去 1、有所取无所归,不去:结婚时妻子有来处,休妻时无归处 2、与更三年丧,不去:妻子与丈夫曾经共同为公婆之一守满丧期 3、前贫贱后富贵,不去:结婚时丈夫贫贱,休妻时夫已富贵 五、五听 案件审理中,法官兼听诉讼双方的供词,并以经验辨别双方供词的矛盾与真伪,即为五听。五听指五种观察方法。 一曰辞听(观其出言,不直则烦):言词是否矛盾 二曰色听(观其颜色,不直则赧然):脸色是否异常 三曰气听(观其气息,不直则喘):呼吸是否急促 四曰耳听(观其听聆,不直则惑):注意力是否集中 五曰目听(观其眸子视,不直则眊然):眼神是否游离 六、西周对刑事、民事诉讼似已做了区分,刑事诉讼称狱,民事诉讼称讼 第四章 一、最早公布成文法的国家 1、郑国是最早公布成文法的诸侯国,公元前536年,在执政子产的主持下,郑国率先以“刑鼎”形式公布成文法。 2、公元前513年,在执政赵鞅、荀寅的主持下,晋国把范宣子制定的刑书铸在鼎上,以刑鼎形式加以公布。 3、公元前501年,郑国大夫邓析自己制作了一部“刑书”,把其内容书写在竹简上,被称为“竹刑” 二、《法经》:中国第一部内容比较系统、完整的封建法典 (一)产生背景 李悝变革,制定法经巩固改革成果 1、政治:“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的规定,废除世卿世禄制,不再以身份来获赏、禄 2、经济:实行“尽地力之教”,充分调动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使封建式的小农经济得到巩固发展 3、军事:严格对官兵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还要给予优待 (二)体例内容 1、《法经》由六篇构成,依次为《盗法》、《贼法》、《囚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 2、第一部分是专门打击盗贼犯罪的法律规定:《盗法》、《贼法》、《囚法》(网法)、《捕法》《盗法》:打击侵犯财产权犯罪的法律规定 《贼法》:打击侵犯人身权犯罪的法律规定

西方文论笔记整理

第一章总论 §一、西方文艺理论的学科性质、研究对象、研究任务和研究方法。 §1、学科性质 §西方文艺理论又叫西方诗学、西方文论,是西方对文学认识和研究的总汇,是西方进步文艺思想的结晶。 §西方文艺理论是文艺学的下级学科。文艺学有三大分支学科:文学史、文学批评、文学理论。西方文艺理论是文学理论的子学科。 §2、研究对象 §西方文艺理论的代表性成果、理论主体和研究方法。 3、研究任务 (1)、西方文艺理论的历史发展过程研究 (2)、西方文艺理论的代表性理论成果批判 (3)、西方文艺理论的代表性理论主体研 (4)、中西文艺理论比较研究 4、研究方法 §(1)、以人为本。文学是人学,研究文学也就是研究人,研究文学如何显现人、表现人、理解人。以人为本要求我们正确的理解人、尊重人,并把这作为评判西方诗学的重要尺度。

(2)、比较的方法。包括中西比较、古今比较、横向比较、纵向比较等 (3)、史实与史鉴相结合。强调辩证法和历史观的渗透。 (4)、以点带面,点面结合。 (5)、多学科融合。 二、西方文艺理论的典型形态 §1、哲理性文论 §2、经验性文论(诗性文论) §3、政治性文论 §4、职业批评家的文论 三、西方文艺理论的发展走向:中心而非中心(一元而多元) §西方文艺理论从古希腊到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尽管其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情形,但理论家们大多有研 究的重点和中心,理论研究呈一元化态势。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研究者们不再有统一的研究重点和中 心,理论研究呈多元化态势。固守某个中心或重点,虽 有些固执甚至偏狭,但却踏实,没有统一的重点和中心,虽显得宽容、全面,但却彷徨。 1、自然中心(公元前六世纪到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 §理论家们普遍视艺术为自然的模仿。古希腊文论、古罗马文论、中世纪文论、文艺复兴时期文论、新古典主义

年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七年级下册期末达标测试卷 一.积累与运用(19分) 1.下列加横线字注音及字形完全的一项是()(3分) A.阴薶(mái)琥珀(bó)奢侈(shē)熹微(xǐ) B.苍穹(qóng)贬骨(biān)斫痕(jīn)迸进(bèng) C.纤维(qiàn)掰开(bān)和煦(xù)殉职(xùn) D.旌旗(jīng)婆娑(suō)颀长(qì)丛莽(mǎng) 2.修改下列词语中错误的字(4分) 坚持不谢千辛万苦风餐露宿海市蜃楼 A.邓稼先是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孕育出来的有最高奉献精神的儿子。 B.“神舟”六号飞船遨游太空,两位宇航员动人的事迹和牺牲精神在广大人民心中传扬。 C.历史的道路,不全是平坦的,有时走到艰难险阻的境界,这是全靠雄健的精神才能冲过去的。 D.我们要与自然和睦相处,保护好属于我们人类的自己的家园——地球。 4.搭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马》——《自然史》——布封——英国博物学家、作家 B.《伟大的悲剧》——《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茨威格——奥地利作家 C.《孙权劝学》——《史记》——司马迁——西汉史作家 D.《最后一课》——小弗朗士——都德——德国作家 5.填入下列横线上的词语万物按正确的一项是(3分) 这声音与我平常听到的羊叫迥然不同,没有的颤音,没有的媚态,也没有的叹息,音调虽然也保持了羊一贯的,但沉郁有力,透露出某种坚定不移的决心。 A.柔和甜腻绝望平和B.激动烦人忧愁特点 C.柔和甜美失望平静D.温柔蚀骨婉转沉稳 6.下列词语或字解释有误的一项是()(3分) A.哽(声气阻塞)咽兀兀穷年:劳苦的样子 B.宿(长久从事某种工作)儒踌躇:犹豫 C.迥(差得远)乎不同鲜(新鲜奇异)为人知 D.苍穹:天空瞬(短时间)间 二.拓展与表达(23分) 7.《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选自鲁迅的散文集《》 8.《最后一课》的作者是,他是国人 9. ,寒光照铁衣。 10.山际见来烟,。

艺术概论专题讲解笔记总结

艺术概论专题讲解笔记总结 1,什么是学科?——学科应符合的基本条件:1,有一批基本概念 2,这些概念的定义是明确的,逻辑是一贯的 3,按照逻辑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4,它的理论是普遍有效的 相关链接:学科的定义(百度定义):学术的分类。指一定科学领域或一门科 学的分支。如自然科学中的化学、生物学、物理学;社会科学中的法学、社会学等。学科是与知识相联系的一个学术概念,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两大知识系统(也有自然、社会、人文之三分说)内知识子系统的集合概念,学科是分化的科学领域,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概念的下位概念。 我国目前普通高校的研究生教育和本科教育的学科划分均为13大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 在2011年4月召开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年会议一致通过,将艺术学科独立成为艺术学门类,原属文学门类的艺术学科从文学所属的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四个并列一级学科中独立出来,成为新的第13个学科门类,即艺术学门类。艺术学门类下设五个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和设计学。 ···················································2,注意区分概念——什么什么是某某&某某是怎样的 例如:什么是艺术概论(定义判断)&艺术概 论是怎样的(特征描述) 3,艺术与美术的历史与理论表述

历史与理论是两种表述方式(即史、论结合) 什么是作为概念的艺术?——“艺术”一词来源于古罗 马,原义指“人工技艺”(包含面较 广,相对于“自然造化”);中国古代 也有“百工技艺”的说法,与西方古 代类似 “术”本身就反映出其原始意义是指 功用性;最早的审美意识是人出自于 满足自我需求的需要 在我国它作为专有名词是在新文化 运动之后。···················································4,艺术的形态和特征是怎样被描述的(分类) 对事物形态和特性的描述,是理论表述的最主要方面 相关链接:形态是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表现形式 特性是某一事物所特有的性质。 意识形态(英文:Ideology)是指一种观念的集合。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具有理解性的想像、一种观看事物的方法。英文Ideology这个词是德国的崔希伯爵在1796年所创造的,被用来界定一种“观念的科学”。广义的意识形态概念其可追溯至柏拉图《理想国》中的“高贵谎言”的思想。意识形态的三个特征:第一是群体性,即不是个别人的思想观念,而是已经被某个群体(阶级或社会集团)所接受的思想观念,代表这个群体的利益并指导其行动;第二是系统性,即不是支离破碎的想法和观念,而是形成了体系;第三是历史性,即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 最基本的理论意识形态包括分类的思维形态(分类是

完整版自考西方文论选复习笔记资料

我西方文论选读复习资料 1.柏拉图: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学生。公园前387年在雅典城外建立学园开始授徒讲学,撰写对话。柏拉图的作品即《柏拉图文艺对话集》中讨论美学和文艺理论问题较多的有:《大希庇阿斯》、《伊安》、《高吉阿斯》、《会饮》、《斐德若》、《理想国》、《斐利布斯》、《法律》等。 ▲柏拉图《伊安》和《斐若德》内容:主要阐述了"迷狂说"和"灵魂回忆说":柏拉图认为,高明的诗人都是凭灵感来创作,而灵感来自于两种途径,一是"神灵凭附",一是"灵魂回忆"。当诗人获得了诗神的灵感或在灵魂中回忆到了理念世界,就可能产生一种精神上的迷狂状态。诗神的作品就是在这样一种情感状态下创作出来的。这在一定意义上否定了技艺和经验在文学创作中的作用。 ▲柏拉图《理想国》阐述的问题(1)("模仿说"):文艺模仿现实事物,现实事物模仿理念,因而文艺与真理隔着两层,是模仿的模仿,影子的影子。(2)文艺的这种属性,使得它无原则地同情和滋长了人的不良心理和原始情欲,颠覆了人的理性,成为一种低贱的东西。这也正是柏拉图要在他所构想的理想国中驱逐诗人的理论依据。 2.亚里斯多德:古希腊哲学家、自然科学家、文艺理论家。17岁到雅典,成为柏拉图高足。公元前335年创办吕克昂学院。现存著作47种,文艺理论著作只有《修辞学》《诗学》及对话《格律罗斯》论文《忒俄得克忒亚》。 ▲亚里士多德《诗学》内容涉及诗的起源、分类、真实性、以及悲剧观念等问题。(1)艺术模仿说:①亚里斯多德认为诗或艺术起源于人的模仿本能。因模仿对象不同,而有悲剧和喜剧;因模仿方式不同,而有史诗、抒情诗和戏剧。②艺术模仿是创造性的,模仿出来的是可能发生的事;艺术所模仿的对象是真实的,艺术体现的“可然律和必然律”,是一种富有哲学意味的高度真实性。(2)亚里士多德对悲剧的认识与柏拉图不一致:悲剧,是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模仿;其效果是引起观众的恐惧和怜悯,使人的心灵得到陶冶;悲剧成分(形象、性格、思想、情节、言词、歌曲)中,情节是最重要的,人物性格居第二位。一个不好不坏的善良人是悲剧人物的最佳选择。 3.贺拉斯:罗马帝国时代著名诗人和文艺理论家。一生创作了多种诗歌,留下多种书信,其中一封名为《诗艺》。 ▲文艺观:(1)诗歌应讲求“合式”,要合情合理,人物的语言应和他的身份相符,人物年龄应与他的心理和行为方式相符合。(2)创作要借鉴传统,要效仿希腊范例。(3)要尊重天才、理智和感情。(4)提出"寓教于乐"。文艺应能够指示人生,寓教于乐,给人以益处和乐趣。这些文艺观共同体现贺的古典主义思想倾向。 4.朗吉弩斯《论崇高》:公元前3世纪,雅典修辞学家。 (1)《论崇高》是罗马时期朗吉弩斯的一篇文论;主要讨论了崇高的含义,崇高的构成因素,崇高与社会文化背景等问题。朗的文艺观与《诗艺》有相似的古典主义倾向,但《论崇高》更具有批判性和超越性。他尊重古代传统,突出天才、激情和想象,推崇强烈的艺术效果,具有某种浪漫主义观念的成分。 (2)朗吉弩斯认为崇高语言的主要来源有五个。①最重要的是庄严伟大的思想。②强烈而激动的情感。③运用(思想、语言)藻饰的技术。④高雅的措词(恰当的选词、使用比喻和其他措词方面的修饰)。⑤整个结构的堂皇卓越 5.普罗提诺:又名普洛丁,是古罗马哲学家,希腊人。是古希腊最后一位重要美学家。他对古代柏拉图以来的文艺美学思想作了较大的改造与发展,所建立的理论体系被后人称为

司考法制史笔记: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

司考法制史笔记: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 司考法制史笔记: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是司法考试法制史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小编将这一考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 2014年司法考试教材法制史:大陆法系 2014年司法考试教材法制史:罗马法 2014年司法考试教材法制史:清末“预备立宪” 2014年司法考试教材法制史:明清时期的法律 (一)内容: 1、背景: (1)为谋求长治久安,继承了夏商以来的神权政治学说; (2)为了修补神权政治学说中的缺漏,确定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进一步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 2、“天”涵义: (1)夏商以来的一直奉的“上天”; (2)周初统治者的新认识:认为“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可以应运而生,取而代之。因此,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 3、“德”的要求:三个基本方面:敬天,敬祖,保民。

——具体要求:统治者要恭行天命,尊崇天帝与祖宗的教诲,爱护天下的百姓,做有德有道之君。 4、“明德慎罚”:法律敎育网 (1)在“以德配天”基本政治观之下,周初统治者提出的具体法律主张。 (2)要点: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民臣服; 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用严刑峻罚来迫使臣民服从。 ——具体要求:“实施德教,用刑宽缓”。 注意:“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 (3)“德教”的具体内容:“礼治”——即要求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都按既有的“礼”的秩序去生活,从而达到一种和谐安定的境界,使天下长治久安。 (二)影响: 1、代表了西周初期统治的基本政治和基本的治国方针; 2、解决了为什么商汤可以伐桀、武王可以代商的理论问题,为西周社会的发展确定了基本的方向; 3、说明当时的统治者在政治上已趋成熟。 4、在这种观念指导下,西周统治者把道德教化即“礼治”与刑罚镇压相结合,形成了西周时期各种具体法律制度和“礼”、“刑”结合的宏观法制特色。 5、深深扎根于中国政治理论中,被后世奉为政治法律制度理想的原则与标本——汉代中期以后,“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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