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场发200813号

浙场发〔2008〕13号

关于确定第二批现代示范农场建设单位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各有关县(市、区)农场主管部门、农场: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现代示范农场建设,促进农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政办发〔2005〕96号文件要求和全省农场工作会议的具体部署,经研究,确定杭州蚕种场等20家农场为我省第二批现代示范农场建设单位(详见附件),为了做好第二批现代示范农场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建设工作的领导。建设现代示范农场是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构建农场发展新格局的重要内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场工作的重中之重。农场主管部门和农场要增强责任感,充分认识推进现代示范农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快推进现代示范农场建设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落实责任。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有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形成政府扶持、农场主体、部门支持、

社会参与的组织实施机制。

二、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各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示范农场建设的意见》(浙农专发〔2007〕48号)、《关于做好首批现代农业示范农场建设试点单位总体规划的通知》(浙场发〔2006〕33号)、《关于做好现代示范农场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浙场发〔2007〕20号)和《浙江省现代示范农场建设考核办法》(浙场发〔2007〕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建设内容、保障措施、编制规划、招商引资及考核标准。要通过若干年的努力,把现代示范农场建设成为农场改革的示范,农场发展的示范,现代农业的示范和农场新社区的示范。有关文件详细信息可登录浙江农业信息农场经济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62402896.html,查询,也可直接与我局联系。

三、科学编制农场总体发展规划。要把科学制定现代示范农场建设规划摆到首要位置,做到规划先行。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体现明确的总体思路,任务目标,技术路线、保障措施等,描绘出农场发展的远景蓝图,以规划争取政策支持,以规划包装项目,以规划吸引投资,以规划总领建设。要加强与当地规划部门沟通联系,坚持把示范农场建设规划与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有机结合起来,聘请有资质、熟悉现代农业和农场情况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编制,并要求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到今年10月底,各建设单位要完成总体规划编制,文本一式二份报我局备

案。

四、认真做好项目包装等基础性工作。要精心搞好项目包装策划和项目储备推介工作,按照现代示范农场建设规划,建立一个多层次、宽领域和内容充实,论证充分、制作新颖的项目库。各建设单位要提供质量比较高、编制规范、并已经过科学论证的招商项目报我局储备库。同时,要有目的、有计划、有准备地参加各类招商活动,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示范农场建设。

希望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必求得实效。具体实施方案于四月十日前报我局。联系人:傅兴武、王云娟;联系电话:0571-********(传真)、87251923。

附件:第二批现代示范农场建设单位名单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第二批现代示范农场建设单位名单

一、杭州市(4个)

杭州蚕种场

萧山区红山农场

余杭区湖羊场

临安市於潜良种场

二、宁波市(1个)

余姚市水稻原种场

三、温州市(2个)

苍南县鹤顶山茶场

泰顺县良种繁育场

四、嘉兴市(1个)

平湖市良种场

五、湖州市(1个)

长兴县长岗岭牧场

六、绍兴市(2个)

绍兴市龙虎山茶牧场

诸暨市良种场

七、金华市(3个)

金华市金东区孝顺农场

金华市婺城区第一良种场

东阳市东白山茶场

八、衢州市(1个)

衢州市园艺场

九、舟山市(1个)

舟山市定海区东海农场

十、丽水市(1个)

龙泉市农场

十一、台州市(3个)

台州市椒江农场

临海市蚕种场

临海市良种场

主题词:现代示范农场建设单位通知

抄送:农业部农垦局,省财政厅农业处,厅办公室、计财处,赵兴泉副厅长

浙江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2008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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