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辽宁政法干警面试备考讲座

2014辽宁政法干警面试备考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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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面试报名登记表打印

一、报考简章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首页【考试通知】栏目中【公务员考试】页面如下文件:

1、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告

2、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系统招考(招生)有关事项公告

请考生仔细阅读。

二、报名流程: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公务员考试”然后点击“2014年09月政法干警”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

2、资格审查(初审)

用人单位将在考生上传照片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资格初步审核及照片的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照片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3、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支付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16时)。

考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4] 41号、辽价函[2013]172号文件,政法干警报考硕士学位试点班的250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费用100元,教育考试费用150元);报考其它学历层次试点班的160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费用100元,教育考试费用60元)。

(2)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网上缴费咨询电话联系。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通过网上报名并初审通过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26日至27日到省人事考试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B座综合楼一楼)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4、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9月12日8时至21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A4纸)。

打印期间内考生可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愈期将无法打印。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可打印多份),以备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情况使用。

三、咨询电话: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024-********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024-********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024-********

辽宁省公安厅:024-********

辽宁省教育厅:024-********

辽宁省公务员局:024—23448361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024-********(考务咨询)

报名登记表打印入口(点击图片进入)

打印入口:https://www.360docs.net/doc/da2458796.html,/html/2014/11/42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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