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动土作业安全要求和《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动土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

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11 安全帽 GB 7059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 GB 12142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JC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动土作业 excavation work 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

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4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4.1 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作业证》见表2-4、2-5。

4.2 《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

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

4.3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

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4.4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5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4.6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

转移作业地点。

4.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4.8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4.9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4.9.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4.9.2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

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GB 7059和 GB 12142要求。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要求。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4.9.3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 m,高度不得超过 1.5 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

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

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9.4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

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4.9.5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

的。

4.9.6 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

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9.7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4.10 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4.11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

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4.12 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GB/T 13869和JCJ 46的有关要求。4.13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5《作业证》的管理

5.1 《作业证》由动土作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管理。

5.2 动土申请单位在动土作业主管部门领取《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5.3施工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作业证》交

动土申请单位。

5.4 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得到《作业证》后交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并由其牵头组织工程有关部门审核会签后审批。

5.5 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作业证》。

5.6 动土申请单位应将办理好的《作业证》留存,分别送档案室、有关部门、施

工单位各一份。

5.7 《作业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审批单位留存,第二联交申请单位,第三

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

5.8 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

5.9 《作业证》保存期为一年。

表2-4 动土安全作业证(正面)

车间或部门:编号:

申请单位申请人

作业单位作业地点

电源接入点电压

填写人

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动土范围、内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时分危害辨识:

确认人签名:年月日时分动土安全措施(执行背面):

作业负责人:年月日时分

作业地段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时分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等部门会签意见:

总图负责人意见:年月日时分完工验收检查:

验收人签字:年月日时分表2-5 动土安全作业证 (背面) 安全措施

序号安全措施打√

1 作业人员作业前已进行了安全教育

2 作业地点处于易燃易爆场所,需要动火时是否办理了动火证

3 地下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4 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5 地下供排水、消防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6 已按作业方案图划线和立桩

7 动土地点有电线、管道等地下设施,应向作业单位交待并派人监护;作业时轻挖,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8 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9 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10 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 A.梯子;B.修坡道

11 道路施工作业已报:交通、消防、安全监督部门、应急中心

12 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

13 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 A.36V、24V、12V防水型灯 B. 36V、24V、12V防爆型灯

14 作业人员已佩戴安全帽等防护器具

15 动土范围(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无障碍物:已在总图上做标记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的动土作业安全要求和《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 2职责 2.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动土所在单位办理。 2.2经公司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等部门会签,由公司工程管理 部审批。 3、规定内容 3.1 术语和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 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3.2基本要求 3.2.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2.2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3.2.2.1 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3.2.2.2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3.2.2.3 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3.2.2.4 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呼救等知识。 3.2.2.5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3.2.3 作业前,生产车间应进行如下工作: 3.2.3.1 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3.2.3.2 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3.2.3.3 腐蚀性介质的作业现场所配备人员应急冲洗水源; 3.2.3.4 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3.2.3.5 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3.2.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3.2. 4.1 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3.2. 4.2 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3.2. 4.3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 3.2. 4.4 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3.2. 4.5 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3.2.5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 3.2.6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3 .3作业安全要求 3.3.1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3.2作业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要悬挂红灯示警。 3.3.3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标准版) 一、动土作业 1总则 化工生产是连续化过程,地下隐蔽工程密集,对动土作业安全要求严格,需要制定动土作业安全规程,保证动土作业安全。 本规范依据HG23017-1999标准规定了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长庆油田分公司企业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 2目的 化工生产大多是连续化生产过程,地下隐蔽工程设施越来越密集,企业由于各种现场作业的需要,要进行动土作业,因此动土作业的安全性就越来越重要,动土作业安全规程是解决动土作业安全和安全管理基本问题。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各种作

业的安全要求,参照化工行业有关规范,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有利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安全。 3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4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4.1动土作业必需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动土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4.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4.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4.4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示范文本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为了预防动土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 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动土作业。 3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 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 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 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GB 2811 安全帽 GB 7059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 GB 12142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JC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职责 4.1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2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5管理程序 5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5.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否则不准动土作业。《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 5.2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通用版)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47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通用版) 一、动土作业 1总则 化工生产是连续化过程,地下隐蔽工程密集,对动土作业安全要求严格,需要制定动土作业安全规程,保证动土作业安全。 本规范依据HG23017-1999标准规定了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长庆油田分公司企业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 2目的 化工生产大多是连续化生产过程,地下隐蔽工程设施越来越密集,企业由于各种现场作业的需要,要进行动土作业,因此动土作业的安全性就越来越重要,动土作业安全规程是解决动土作业安全

和安全管理基本问题。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各种作业的安全要求,参照化工行业有关规范,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有利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安全。 3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4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4.1动土作业必需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动土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4.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4.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样本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采气厂文件 采气〔〕号 关于印发采气厂《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通知 厂属各单位: 现将《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业务制度-执行类制度 名称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制度 编号/ 制度 文号采气〔〕号 制度 版本/ 主办 部门HSE办公室 所属业务类别全生产监督管理/直接作 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会签 部门 生产办公室、技术管理办 公室、开发管理办公室、 设备管理办公室、工程管 理办公室 监督检查者HSE办公室审核部门 解释权归属HSE办公室签发 日期4月12日 废止说明关于印发采气厂HSE管 理制度汇编的通知( 采 气〔〕25号) 中的动土 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废止 生效 日期4月12日 制定目的规范采气厂动土作业管理,有效降低伤害事故。 制定依据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安[ ]20号) 《中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安〔〕21 号) 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中油普光〔〕57 号) 适用范围采气厂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约束对象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涉及的相关 制度/业务 类别/所属 层级/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 制定原则和依据 1.1 合法合规、责权对等、风险可控、方便作业原则。 1.2 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安[ ]20号) 《中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安〔〕21 号) 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中油普光〔〕57 号) 制定。 2 基本要求 2.1 动土作业是指在生产站场( 含生活基地) 或油气管线地面及其它埋地电缆、埋地电信、地下管道、隐蔽设施等影响范围内, 以及消防通道( 或矿区道路) 上进行挖土、打桩、钻探、坑探作业, 或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2.1.1 经过移除土石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作业。 2.1.2 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 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2.1.3 其它使用机械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2.2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 见附件)。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1 基本要求 1.1动土作业是指工程工程的各种动土作业活动,包括人工与机械形式的土石方开挖、钻孔、打桩以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1.2动土作业应按照作业许可证管理的范围要求办理作业许可证,涉及用火、用电、吊装、进入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的还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3 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 1.4 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经过培训,持有相应资质证件。审批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确认和审批。 1.5地下或周围施工情况复杂的动土作业期间应视频监控。 2 引用文件 GB 50201-201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23017-19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GB50484-2008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1号) 3 管控方式与职责 3.1 工程部负责动土作业的管理与实施。工程部各业务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的管理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责任主体,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是动土作业的实施责任主体。 3.1.1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施工管理。组织作业前的JSA及其交底,组织确认外部施工作业环境(如地质条件、地下设施、交叉作业等),检查确认内部施工作业方法、作业条件、安全措施,组织落实作业监护,检查日常施工作业情况。 3.1.2 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施工方案、方法或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编制JSA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监督检查施工方案、程序及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质量情况。 3.1.3 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所涉及的施工设备、器材的采购管理。组织制定或提供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操作规程、使用说明/要求、质量证明文件,参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JSA,监督检查机械设备的管理情况。 3.1.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作业许可批准人和监护人实施业务培训与资格认定,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并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检查作业过程的安全状况。 3.1.5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动土作业。作业前组织JSA及其交底,组织协调、确认外部作业环境(空间隔离、交叉作业等),组织落实施工作业条件和安全措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基本要求 1.1动土作业是指工程项目的各种动土作业活动,包括人工与机械形式的土石方开挖、钻孔、打桩以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1.2 动土作业应按照作业许可证管理的范围要求办理作业许可证,涉及用火、用电、吊装、进入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的还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3 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 1.4 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经过培训,持有相应资质证件。审批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确认和审批。 1.5 地下或周围施工情况复杂的动土作业期间应视频监控。 2 引用文件GB 50201-201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23017-19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GB50484-2008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1号) 3 管控方式与职责 3.1 项目部负责动土作业的管理与实施。项目部各业务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的管理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责任主体,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是动土作业的实施责任主体。

3.1.1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施工管理。组织作业前的JSA及其交底,组织确认外部施工作业环境(如地质条件、地下设施、交叉作业等),检查确认内部施工作业方法、作业条件、安全措施,组织落实作业监护,检查日常施工作业情况。 3.1.2 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施工方案、方法或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编制JSA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监督检查施工方案、程序及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质量情况。 3.1.3 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所涉及的施工设备、器材的采购管理。组织制定或提供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操作规程、使用说明/要求、质量证明文件,参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JSA,监督检查机械设备的管理情况。 3.1.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作业许可批准人和监护人实施业务培训与资格认定,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并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检查作业过程的安全状况。 3.1.5 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动土作业。作业前组织JSA及其交底,组织协调、确认外部作业环境(空间隔离、交叉作业等),组织落实施工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批准作业许可证,检查施工作业情况,关闭作业许可证。 3.1.6 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负责动土作业的具体实施。提出作业许可申请,指派作业监护人,完善施工作业条件和安全防护措施,按照许可内容和要求完成施工作业任务。

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

编号:SM-ZD-33390 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术语和定义 ◆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2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2.1 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 2.2《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生产部审批。 2.3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2.4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5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编号:SM-ZD-89844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为了预防动土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动土作业。 3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 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GB 2811 安全帽 GB 7059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 GB 12142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JC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职责 4.1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2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5管理程序 5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5.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否则不准动土作业。《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 5.2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5.3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4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5.5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

动土作业安全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10年4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动土作业票的办理第三章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第四章附则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动土作业安全管理,保证人员安全,避免地下隐蔽设施受破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江苏力达宁有限公司内进行地面挖掘、钻孔、打桩、爆破、建构筑物拆除等各项破土作业。 第二章动土作业票的办理 第三条动土作业实行工作票管理制度,动土前应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安全作业许可证),动土工作票由公司安全部门管理。动土作业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公司安全部门存留,第二联交动土作业施工单位执行。动土作业要由施工单位填写,送安全部审批。在各项目装置界区内的动土作业,作业周围环境由各项目装置负责人确认并签字;厂区内公用区域内动土作业由厂主管部门对地下隐蔽设施和动土作业周围环境进行确认并签字;厂际间公用区域或厂区外有本公司地下隐蔽设施的区域内动土作业,由公司主管部门进行确认并签字。 第四条对地下情况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动土项目,施工主管部门建设部根据情况组织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项目负责人、电力科、设备科等部门联合进行现场地下设施交底,根据施工区域相关地质、水文、地下管道、埋地电力电缆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第五条各单位的正常维护、检维修动土作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等界区内动土作业,承担作业项目的单位必须持施工方案到相应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动土作业票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六条? 动土作业票的有效期。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系统界区内最长不超过3天,界区外不超过15天。不能在限期内完成动土作业要重新办理“动土作业票”(续批)。 第三章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801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标准 版本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 2 《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 3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4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6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8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9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9.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9.2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 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 证》的管理。 二、、职责: 1、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 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 三、定义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 面堆放负重在50Kg/m3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 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四、内容: 1、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1.1、动土作业必须进行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1.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1.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1.4、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1.5、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1.6、挖掘坑、井、槽、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精心整理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采气厂文件 采气〔2016〕号 关于印发采气厂《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通知

业务制度-执行类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 制定原则和依据 1.1 合法合规、责权对等、风险可控、方便作业原则。 1.2 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 〕 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2.1.3 其它使用机械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2.2 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作业许可

证》(见附件)。 2.3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 2.4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5 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涉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 3.2.1 厂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办理厂级《动土作业许可证》。 (1)集输管道中心线两侧五米范围内动土; (2)爆破开挖。

3.2.2 区级:除厂级许可管理以外的其它动土作业。 3.3 作业安全措施 3.3.1 生产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组织确定作业程序、安全措施,并组织编制施工方案。 (3)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4)拆除固壁支撑应从下而上,更换支撑应先装新的,再拆旧的;

(5)不应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3.3.6 在沟(槽、坑)下作业应按规定坡度顺序进行,使用机械挖掘时,作业人员不应进入机械旋转半径内;严禁在离电缆1米距离以内机械开挖;深度大于2米时,应设置应急逃生通 工单位应设专人监护。 3.4.2 动土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要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进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示范文本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动土作业 1 总则 化工生产是连续化过程,地下隐蔽工程密集,对动土 作业安全要求严格,需要制定动土作业安全规程,保证动 土作业安全。 本规范依据HG 23017 - 1999标准规定了动土作业定 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长庆油田分公司企业生产区域的动土作 业。 2 目的 化工生产大多是连续化生产过程,地下隐蔽工程设施 越来越密集,企业由于各种现场作业的需要,要进行动土

作业,因此动土作业的安全性就越来越重要,动土作业安全规程是解决动土作业安全和安全管理基本问题。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各种作业的安全要求,参照化工行业有关规范,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有利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安全。 3 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4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4.1 动土作业必需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动土安全作业证》

动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动土作业定义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2、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2、1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证》,没有《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2、2 动土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2、3 施工人员应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 2、4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2、5 动土作业必须按《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2、6 严禁涂改、转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2、7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相应管理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2、8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2、9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2、9、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2、9、2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2、9、3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 1、5 m 。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天津石化公司化工厂 编码: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版本:A 页码:1/5 1目的 为规范动土作业管理,确保动土作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石化公司化工厂界区内的地面勘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和爆破等各种动土作业,以及界区外与本单位所属设施有关的动土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入天津石化公司化工厂进行施工的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3 职责 3.1厂级主管领导职责:负责对本单位界区内动土作业进行管理和审批职责范围内与本单位所属设施有关的重大危险动土施工。 3.1.1安全环保部:负责参加动土施工安全方案的审查,负责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监督。 3.1.2设备部:参加施工方案的审查,对可能损坏管线、电力、邮电通讯、有线电视光纤、计算机网络光纤、厂际能源物料数采网络等设施和需要临时停水、停电的动土作业进行审查;负责向施工单位对动土作业区域的地下设施情况进行现场交底,提出具体要求,组织施工方案的审查和施工过程中的管理。 3.1.3生产部:负责参加对施工方案的审查。 3.2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提出动土申请,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订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作业全面负责。 4 文件内容 4.1 动土作业要按照《天津石化公司动土管理审批程序》的要求,进行厂级审批后,在施工前需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见附表一。《动土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设备部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保运站(电气车间)、生产、安全、保卫、消防等主管部门、动土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和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工艺物料管道、埋地电力和电信电缆、有线电视光纤、计算机网络光纤、厂际能源物料数采网络、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不明物和砂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1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 2《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 3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4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6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7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8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9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9.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9.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GB7059和GB12142要求。作 第 2 页共 4 页

业时应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要求。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9.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9.4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9.5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9.6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9.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10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11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12动土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GB/T13869和JCJ46的有关要求。 13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第 3 页共 4 页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本规定是在《天津石化公司动土管理审批程序》的原则下,对在天津分公司界区内的地面勘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和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的专项安全管理规定。3 职责 3、1项目所在二级单位主管工程检修的领导负责《天津分公司破土作业许可证》批准。 3、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负责破土作业危害识别的组织和会签破土作业。 3、3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单位车间、电力、电信、生产、设备、保卫、消防等有关部门和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参加破土作业的会签。 3、4施工单位负责提出动土申请,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订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作业全面负责。4 文件内容 4、1 破土作业系指在分公司区域内部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 4、2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破土作业应按照《天津石化公司动土管理审批程序》办理完《天津石化工程项目动土申请审批表》后,办理《天津分公司破土作业许可证》。 4、3破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4、4破土作业的危害识别作业前,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根据工程情况,组织电力、电信、生产、设备、保卫、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基层车间和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联合进行危害识别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燃气(含液化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安全措施要求。 4、5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危害识别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后,填写《天津分公司破土作业许可证》,经施工主管

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一、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如图深度在.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每平方米50000公斤以上,以及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动土作业应执行化工行业《公司动土作业安全规程》,办理“动土安全作业上岗证”。 二、动土前必须摸清地下情况,向施工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三、动土邻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四、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化工操作人员取得联系,当化工生产突然出现异常情况或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五、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上岗证”上的内容进行,对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审核手续不全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六、动土作业现场应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并恢复地面设施。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办法。使用机械挖土,要先发信号,挖土机回转范围内不准进行其他作业。 第 2 页共 2 页

七、挖土施工应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边坡或放置壁支撑。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滑动、折断等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支撑时,必须按回填自下而上进行。 八、在坑、沟内作业时,还应注意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气体时,应立即撤出施工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消除。 九、在靠近建筑物及构筑物地点动土时,应按挖掘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 2 页共 2 页

动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动土作业定义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2.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2.1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证》,没有《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2.2 动土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2.3 施工人员应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 2.4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2.5 动土作业必须按《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2.6 严禁涂改、转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2.7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相应管理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2.8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2.9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2.9.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2.9.2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2.9.3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 m 。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2.9.4 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2.9.5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应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2.9.6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2.9.7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2.10 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