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行政法期末复习

海事行政法期末复习
海事行政法期末复习

海?事?行行政法

?单选、多选——法考原题(真题书)

?简答、论述题——?行行政法基本原则、?行行政授权与委托、?行行政复议、?行行政与?民事交叉问题(背诵)

?案例例题——法考原题(?文档)

?注:海?事?行行政法的论述题,简答题各?一

?一.?行行政授权与?行行政委托关系(必考)(简答)

1.概念

1.?行行政授权是指法律律、法规(规章)把某项?行行政职权授予除?行行政

机关以外的某个组织,被授权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行政管理理

活动,并独?立承担法律律责任。

2.?行行政委托是指?行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将其?行行政职权或

?行行政事项委托给有关?行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受托?人

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管理理?行行为,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律责任2.区别

3.共同原则

法定原则、公平原则、不不得再授权与再委托

?二.?行行政合法性原则内容(简答)

1、含义:指政府的?行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律的规定,不不得与法律律的规定相违背,否则就必须承担违法的法律律责任。

2、内容:法律律优先、法律律保留留、程序公正

(1)法律律优先:亦即?一切?行行政权之作?用或?行行使,不不论其为权?力力的或?非权?力力的作?用,均应受现?行行法律律的拘束,不不得有违反法律律的?行行为,否则其?行行为?无效,并承担责在。法律律优位,?又称消极之?行行政法治。何以法律律具有优越性?此与社会之发展、?立宪国家体制、法律律之性质有密切笑系具体?而?言,法律律优莅原则的要求为:?行行政法应受宪法的直接拘束;?行行政法应受法律律的拘束、存在有?无违反法律律优位的审查机制(2)法律律保留留:?行行政权的作?用,仅在法律律有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为之,换?言之,如果没有法律律授权?行行政机关即不不能合法地作为?行行政?行行为。?行行政预为特定的?行行为,必须有法律律授权的依据。在法律律保留留下,?行行政?行行为不不能以消极的不不抵触法律律为满?足,?而必须有法律律之明?文依据,因此称为积极的?行行政法治。

(3)?行行政公开

含义:凡涉及到相对?人的?行行政?行行为内容均应依法定?方式使其知晓,凡涉及相对?人的权利利均应在作出的?行行政决定中明确告之。

?行行政?立法与政策公开;?行行政资讯公开;?行行政执法?行行为公开

三.三种拘留留的区别(简答)

(?一)概念

1、?行行政拘留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理?行行为?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行政处罚?方法。适?用的法律律依据通常是《治安管理理处罚法》,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行行政法律律法规。

2、刑事拘留留:是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罪该逮捕现?行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为了了防?止他们逃跑、?自杀、毁灭证据或者?行行凶报复,?而?又由于情况紧急,来不不及办理理逮捕?手续的情况

下,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种措施不不具有任何处罚的性质,但拘留留期间可折抵相应的刑期。

3、司法拘留留:是对妨碍?民事诉讼、?行行政诉讼秩序的?行行为?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人?民法院院?长或者?人?民法院判决。这种措施既是诉讼强制措施,?又兼有?一定的处罚性质。

三者从形式上看都是对公?民的羁押,实际上这三种拘留留是根本不不同的。

(?二)区别

1、是强制的对象不不同。

?行行政拘留留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理的违法?人员;

刑事拘留留的对象仅限罪该逮捕的现?行行或重?大嫌疑分?子。

司法拘留留强制对象是指《?民诉法》规定的妨碍诉讼,妨碍审理理,妨碍执?行行,打击报复司法?工作?人员,阻碍执?行行公务以及哄闹冲击法庭。

2、是决定的机关不不同。

刑事拘留留和?行行政拘留留的权利利由公安机关?行行使,

?而司法拘留留的决定权属于?人?民法院。

3、是期限不不同。

刑事拘留留?一般为10~14?日,最?长为37?日;

?而?行行政拘留留和司法拘留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4、是救济途径不不同。

不不服刑事拘留留的,如原作出刑事拘留留决定的机关确认?行行为违法,可以就刑事拘留留期间申请国家赔偿;

不不服?行行政拘留留的,可提起?行行政复议或?行行政诉讼;

不不服司法拘留留的,只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5、是适?用的法律律不不同。

?行行政拘留留运?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理处罚法》,

刑事拘留留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司法拘留留适?用的是《中华?人?民?人和国?民事诉讼法》。

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重点)(简答)

1.处罚法定

2.?一事不不再罚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4.公开、公正原则

?行行政处罚的概念:?行行政主体针对违反?行行政管理理联序尚未构成犯亚?行行为所作出的制裁性的?行行政?行行为

特征:是制裁性?行行政?行行为;是外部?行行政?行行为的违反。

五.?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内容(论述)(?老老师ppt)

?一.基本原则

1.概念:?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能反映?行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

调整?行行政法律律关系,贯穿于具体?行行政法律律规范之中,指导?行行政

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基本法律律准则。

2.特征:普遍性、特殊性、法律律性、适?用性

?二.内容

1.?行行政合法性原则

1.含义:指政府的?行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律的规定,不不得与法

律律的规定相违背,否则就必须承担违法的法律律责任。

2.内容:法律律优先、法律律保留留、程序公正

2.?行行政合理理性原则

1.含义:政府的?行行为应当符合发的?目的和精神,符合公

平、正义等法律律理理性

2.内容:?比例例原则、?高效便便?民、信赖保护

?比例例原则

简单地讲,所谓?比例例原则,是指实施政府?行行政权的?手段与?行行政?目的间,应存在-?一定的?比例例关系。这就是,?行行政机关的?行行政?行行为除符合?行行政?目的,不不得逾越必要范围之外,尚须与达成的?行行政且的之间保持?一定的?比例例,否则便便属滥?用职权的违法?行行为。?比例例原则是?一个相当宽泛的概念,?一般公认的?比例例原则包括:

(1)适当性原则。适当性原则,系指?行行政机关的?行行政?行行为或采取的?行行政措施能实现?行行政?目的或?至少有助于?目的的达成,并且为正确的?手段

(2)必要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又称最?小侵害原则。也就是

讲,必要性原则是指,?立法者或?行行政机关针对同?一?自的的达

成,有多种适合的?手段可供选择时,应选择对?人?民损害最?小的?手段。也即在不不违反或减弱所追求之?目的或效果的前提下,?面对多数可能选择的处置,应尽可能选择对?人?民权利利侵犯最低或最少不不良作?用的?方法。

(3)狭意的?比例例原则。狭意的?比例例原则,或称相当性原则,是指?行行政机关采取的?行行政?手段所造成的损害,不不得与欲达成的?行行政?目的的利利益明显失衡。

3.?行行政应急性原则

(1)含义:由于?行行政机关地位的特殊性,使得?行行政权每天

不不得不不处理理?大量量的突发事件,使得?行行政应急性原则?日益成为?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另外,现代社会发展迅速;?行行政事务?日趋

纷繁复杂,国家不不得不不在事实上和法律律上承认?行行政机关?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量权,因?而?行行政?自由裁量量权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是现代

法治的有效补充。

(2)主要特征:

权?力力优先性;紧急处置性;程序特殊性;社会配合性;救济有限性。这是指在?非常规状态下依法?行行使?行行政紧急权?力力造成?行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损害后,如果损害是普遍?而巨?大的,政府可只提供有限的救济,如适当补偿(但不不得违背公平负担的原则),具有这些特点的应急法制,不不?言?而喻也具有对公?民权利利造成严重伤害的奇能性。

六.?行行政复议(重点)(论述)(简答)

(?一)?行行政复议的概念、性质与特征是什什么?

1.概念:?行行政复议,是指?行行政相对?人认为?行行政主体的具体?行行政?行行

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行政?行行为的申请,?行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行政?行行为进?行行合法、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律制度。

2.性质:是具有?一定司法性的?行行政?行行为。是?行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

纠错机制的环节;是国家?行行政救济机制的重要环节。

3.特征:?行行政复议所处理理的争议是?行行政争议;以具体?行行政?行行为为审

查对象,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行政?行行为;主要采?用书?面审查?方

式,必要时可通过听证的?方式。

(1)?行行政复议的主体?一般是上?一级?行行政机关;

(2)提出?行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行政机关?行行使职权的?行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当事?人提出?行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行政决定之后;

(4)?行行政复议的结论做出后,即具有法律律效?力力,是?一

种准司法性程序。

(?二)简述?行行政复议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1.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便?民

1.合法:主体、依据程序合法

2.公正:合法性和合理理性两个层?面审查被申请的具体?行行政

?行行为,正当的?行行驶复议?自由裁量量权。

3.公开:复议过程公开、?行行政咨询公开

4.及时:?行行政机关遵守法定期限;敦促当事?人遵守

5.便便?民:规定考虑为、法定范围提供申请?人提供便便利利条

件;

2.基本制度:?一级复议制度、书?面复议制度

?一级复议制度

(1)?一级复议制度,是指?行行政争议经过?行行政复议机关?一次审理理并作出裁决之后,申请?人即使不不服,也不不得再向有关?行行政机关再次申请复议,只能向法院提起?行行政诉讼的?一种法律律制度.

(2)确?立?一级复议制度理理由:1.尽快解决?行行政争议2.司法最终解决原则

(3)基本内容:

1?行行政相对?人不不服具体?行行政?行行为的,只能?行行使?一次?行行政复议的申请权2?行行政复议机关对-?一个被申请的具体?行行政?行行为只能作出?一个?行行政复议决定3只有法律律规定可以进?行行多级?行行政复议的,才赖成-级?行行政复议制度的例例外

(4)法律律意义:

为?行行政系统内?自我纠正违法具体?行行政?行行为提供?一个条件,但?又不不过分地依;赖或者迁就?行行政机关?自?己纠错;在为?行行政相对?人及时提供司法救济途径的同时,?又为?行行政相对?人提供?一个便便利利、快速解决?行行政争议的?行行政救济途径。

书?面复议制度

(1)概念:书?面复议制度是指?行行政复议机关对?行行政复议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以及有关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行政?行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据进?行行?非公开对质性的审查,并在此基础上作出?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制度。

(2)确?立该制度理理由:

1有利利于提?高?行行政争议解决的效率,符合?行行政复议?立法的指导思想;2有些经过?行行证听证的?行行政争议,?行行政复议实质上是对该?行行政争议的?二审;3?行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的具体?行行政?行行为所涉及到的?行行政事务相对?比较熟悉,通过书?面复议?一般可以查清?行行政复议案件的事实真相。

(3)内容:

1复议机关主要通过对书?面材料料审查被申请的具体?行行政?行行为;2召集复议当事?人可以单?方进?行行,也可以采取听证?方式;3?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有必要(如审理理重?大、复杂复议案件)可采?用开庭形式审查。

(4)法律律意义:

1提?高?行行政复议的效率,及时解决?行行政争议,减少?行行政复议的成本;2减轻?行行政复议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抗情绪,有利利于?行行政争议在?行行政程序中获得解决。

三.简述?行行政复议程序的基本内容

1.申请与受理理

1.复议申请

a申请条件:申请?人合格;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复

议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受理理复议机关管辖;法律律、法规规

定的其他条件

b申请?方式:书?面申请、?网上申请、?口头申请

c期限:申请?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否则,申

请?人的申请权不不受法律律保护,申请不不会产?生预定的法律律效果

d复议申请书: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即向复议机关递交复议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如下内容:

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年龄、职业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复议的理理由;申请的年年?月?日2.复议受理理

a对于符合申请复议条件的,且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法应当决定受理理;

b对于不不符合申请复议条件的,依法决定不不予受理理,并告知申请?人不不予受理理的理理由;

c对于复议申请请求的内容有?欠缺的复议申请,依法决定发还申请?人并限期补正;

d 对于复议申请符合《?行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不属该机

关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

e受理理

复议机关应于5?日内审查申请并作决定;

?行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理由不不?子受理理的,由上级机责令其受理理,或由上级机关直接受理理

3.申请与受理理和诉讼的关系

a?自由选择关系:先复议再诉讼或直接诉讼

b限制选择关系:可选复议也可选诉讼,但复议终局

c复议前置关系:必须经过复议?方可诉讼

4.具体?行行为在复议期间的执?行行?力力

原则上不不停?止执?行行,但:被申请?人认为需要、?行行政复议机关

认为需要、申请?人申请停?止,?行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法律律规定

停?止,《治安管理理处罚法》:拘留留的暂缓执?行行,除外。

2.审理理与决定

1.审理理

a审理理?方式:书?面审理理为主,其他?方式为辅

b审理理依据:以法律律、?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

级?行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力的决定、命令

为依据。

c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

d复议决定:?自受理理申请60?日内作出,法律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决定

a含义:是指复议机关对?行行政复议案件进?行行审理理后所作的具

有法律律效?力力的评价。类型:维持、驳回、履履?行行、撤销、变更更、

确认、赔偿

b复议决定的执?行行:被申请?人不不履履?行行——?行行政复议机关或有关

上级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限期履履?行行;申请?人不不履履?行行义务——复

议维持或复议改变,复议机关?自?己执?行行或申请法院。这是?行行

政强制区别于?民事强制执?行行、刑事强制执?行行的根本所在。

七.?行行政与?民事交叉问题(论述)

?一.设?立?行行政?一并审理理?民事争议制度的意义

1.对防?止判决冲突有重要作?用,有利利于维护'司法权威

2.可以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诉讼程序效益

3.有利利于最终解决纠纷,促进?行行政审判的健康发展

?二.?行行政诉讼?一并审理理?民事争议制度存在问题及其原因——休眠问题:实际适?用情况如何?制度适?用率极低,仍处在“休眠”状态

原因(必考)

1.制度设计相对粗蔬,造成适?用争议和困境

适?用范围窄、?立案审查主体不不明、适?用条件不不明、?自由裁量量权

不不明、协调诉讼程序不不明。

2.审理理程序不不规范,实践操作不不统?一

程序存在随意化、审理理过程带有浓厚?行行政审判?色彩、实践与规

定存在差距

3.制度价值宣传引导不不到位

当事?人积极性不不?高

4.?行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存在较?大差异

管辖问题、诉讼机制协调问题

5.内?生动?力力不不?足

分案制度不不完备、法官考评制度不不完备、能?力力提升制度不不完备

三.?行行政诉讼?一并审理理?民事争议制度问题——休眠解决办法

1.明确?一并审理理制度的基本考量量

处理理好当事?人诉权与法院审判权的关系、充分认识两类诉讼之间的差异性及同构性、以关联性为基础确认审理理?方式、严进严出原则

2.建?立合理理管辖权争议裁决机制

3.完善?一并审理理制度的适?用范围、释明和申请程序

4.明确规范?一并审理理制度的审查权限、审查条件

海?事?行行政专题

?八.海?事?行行政发展规律律(重点)

(?一)管理理与海?事执法体制基本规律律

第?一,世界各国的海?洋管理理与海?,上执法体制三种模式。

多部?门管海?与分散执法的如俄罗斯、加拿?大和我国,多部?门管海?与相对集中执法的如?日本、美国和英国

海?洋管理理和海?上执法职能都相对集中的?比较罕?见,实例例是韩国。

第?二,海?洋?大国都没有建?立绝对统?一的海?上执法机构体制。当今世界最受瞩?目的海?上执法体制是美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他们不不仅建?立了了强?大的海?上执法?力力量量,?而且?高度整合了了政府的海?上执法装备资源。但尽管如此,这些国家也都不不是只有?一?支海?上执法队伍。

第三,主要职能和执法业务?工作量量决定了了履履?行行相对集中执法权的海?上执法机构的?隶属关系

第四,随着对海?洋重要性认识的提?高,海?上执法机构在?一些国家的地位也得到了了提?高,但不不论是副部级还是司局级,都基本上要?隶属于中央或联邦政府的某?一内阁部?门。

(?二)国外管理理与海?事执法体制的特点

1、是强化海?洋意识,从国家发展和安全战略略的?高度重视海?洋。

2、是涉海?部?门职责分?工明确,注重统筹协调。

3、是整合资源,加强海?上执法?力力量量建设。

4、是海?上执法?力力量量的装备建设和?日常开?支完全纳?入预算,不不允许执法?力力量量?自?行行收费。

九.海?事?行行政强制执?行行的概念及特征

1.概念:海?事?行行政强制执?行行是指?一定国家?行行政机关对客观上能够

履履?行行?而逾期不不履履?行行海?事?行行政法上设定义务的?行行政相对?人,依法

采取强制性措施,迫使其履履?行行义务或达到与履履?行行义务相同状态

的?行行政?行行为。

2.特征:

(1)海?事?行行政强制执?行行以海?事?行行政相对?人逾期不不履履?行行海?事?行行政机构依法设定的?行行政义务为前提。这也是实施海?事强制执?行行?行行为最为客观的条件。

(2)海?事?行行政强制执?行行的内容是海?事?行行政法规上规定的义务,?而不不是其他的义务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9春在线作业2-000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9春在线作业2-0001 下列做法符合比例原则的有 A:甲乙两人因纠纷发生口角,公安机关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给予两人 15 天的行政拘留 B:李某经过房管局批准建一 5 层小楼,但在施工过程中,私自加至 17 层,房管局以起违章建房要求把楼房全部拆除 C:某文化主管部门在打击盗版活动中指示,要把盗版者打个倾家荡产,永远 不得翻身 D:某国计划在某海湾建立第十座核电站,经过多方面论证,认为核辐射可能 污染海水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并使栖居此地的一种珍贵海鸟绝迹,遂取消建设计划,而改用成本较低的风力发电 答案:D 某市区公安分局下设的一个派出所,对公民甲的违法行为予以50元罚款, 并对其予以警告。甲不服,欲提起行政复议,享有行政复议权的机关是 A:某市区政府 B:某市区公安分局 C:某市市政府 D:某市市公安局 答案:B 行政立法的主体是 A:国家机关 B:国家权力机关 C:国家行政机关 D:中央国家机关

答案:C 下列有关行政指导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指导必须在行政主体的管辖权范围内 B:行政指导的目的与一般行政行为的目的一样 C:相对人对行政指导不得置之不理 D:倡导、说服、劝告都可以作为行政指导的方式 答案:C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下是哪项不是规章的制定主体 A:国务院各部委 B:中国人民银行 C:审计署 D:国务院办公厅 答案:D 行政诉讼的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几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答案:C 人民法院审判行政案件的具体组织形式是 A:行政审判庭 B:合议庭 C:独任法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15期末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15期末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每小题1分,共10分) 1.( )在一般情况下是各类行政法律关系的必要当事人。 A.行政机关B.法人 C.其他组织D.’公民 2.我国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这属于( )。 A.委员会制B.合议制 C.集体负责制D.首长负责制 3.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职务关系消灭的是( ) A.调任B.退休 C.升职D.委任 4.以下法律规范中,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是( )。 A.法律B.国务院部门规章 C.行政法规D.省政府规章 5.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 A.五人B.三人 C.两人D.四人 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审查的是( )。 A.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B.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 C.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合法D.抽象行政行为是否适当 7.下列行为中,不能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 A.罚款B.国防行为 C.没收财物D.强行摊派 8.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的管辖一般由( )。 A.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原告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9.下列哪项中,不属于我国录用公务员的法定条件的是( )。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B.年满十八周岁 C.具有良好的品行D.具有良好的相貌 10.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试用期为( ) A.三个月B.六个月 C.一年D.二年.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每小题2分,共10分) 11.关于行政处罚,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目的是制裁违法B.适用对象是相对方 C.适用主体是行政主体D.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417 12.行政指导与行政合同的区别表现在( )。 A.前者是双方行为,而后者是单方行为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产生的原因与必要性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产生的原因与必要性 [内容提要]行政自由裁量权是现代行政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其产生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和法律方面的原因,同时也有理论上的基础。随着社 会的飞速发展,行政自由裁量权在社会实践中的作用欲加重要。 因此完善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制度的存在,对促进社会长足发展是 非常必要的。 [关键词]行政权行政自由裁量权原因 [目录] 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涵义 1 行政自由裁量权含义的理解 2 对行政自由裁量权定义的认识 二、行政自由裁量权产生的原因及基础 (一)、社会根源 1、服务行政的必要性 2、社会关系的复杂性 3、提高行政效率之必然 (二)、法律的根源 1、法律的滞后性和稳定性 2、法的高度概括性与抽象性 3、引起行政自由裁量权产生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律法规的模糊性与高度概括性,抽象性。 4、法律对社会关系调整的不周全性 (三)、法律对社会生活和存在的理论根源 三、后记 [正文]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现代行政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其重要性不仅体例在法学理论的繁荣外表上,更重要的是对于行政实际的重要意义。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对提高行政效率可谓鞠躬尽瘁。行政自由裁量权之所以能产生并对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是有着各方面原因的,也是社会的需要。但诸多学者对其认识不尽一致,学界对此的讨论颇多。出现了当前对这一问题热烈探讨。文章与书籍也颇多。 一、行政自由裁量权涵义的认识与理解 1、对于行政自由裁量权涵义的认识可谓莫衷一是,诸多学者的解释也不尽一致。其中,对于概念的理解与定位也有很大的差异,多学者使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这一概念来表达。但有一部分学者并不同意用?自由裁量?这样的表达,1[①]这主要是受德,日行政法的影响。他们还有人认为使用?行政裁量?这一概念可能会形成权力的失范,2[②]因而反对使用?自由?二字。笔者认为,对于某项内容的认识主要在于理解其内在涵义,并领会其精神主旨,从而指导实践而并非根据其字面意思理解,运用于实践。因此这样担忧是不必要的。况且,自由是相对的,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自由,任何自由都要受到一定的制约,只能在遵循约束的前提下才能享受充分的自由。行政自由裁量权也是如此,只有在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标准的前提下,这一权力才能得充分的?自由?,从容应对日常生活中的行政事务。 2、正如其概念一样,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定义也是五花八门,每个学者都有其自己的看法与认识,但粗略的可以归结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具有选择余地的各种情况,狭义的定义认为,只有在行政处罚的部分才具有自由裁量的余地。目前广义的概念占主导地位。 行政机关在处理具体行政事务时首先面临的是对事件性质,程度的判定。而在这些问题的判定上,3[③]法律有规定了好几种幅度,那么事件到底属于哪一种就要行政主体根据具体情况,甚至根据自己的斟酌选择一种合理的幅度,这一‘选择’4[④]的过程就有在自由的成分。例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5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制停业整顿直至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责任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在这一法务中,医疗事故的?等级??情节?的判定。?情节严重??尚不够刑事处罚?等都需要一定的选择来判定。在 1[①]《行政法原论》周佑勇著;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6月版;第183页。 2[②]同上。 3[③]这个判定直接影响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4[④]当然这种选择并非无约束的自由选择,而是要求行政主体在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之后作出的合理选择。

海事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机关

(二)行政处罚(共98项) 1.应当报废的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航行或者作业 处罚种类:没收船舶、浮动设施 法律依据: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2.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航行或者作业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 处罚种类:没收船舶、浮动设施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3.船舶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船员,擅自作业 4.浮动设施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 的船员擅自作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 5.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应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 行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条 6.未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保险文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7.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

8.未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手续 9.未按照规定申请引航 10.擅自进出河港口,强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限制区域或者禁航区 11.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未申请或者未按照核定的航路、时间航行的 处罚种类:罚款、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证件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五条 12.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五条 1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未编制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或器材,从事危险货物作业 14.船舶装卸、过驳危险货物或者装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未经海事管理机构同意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 处罚种类:罚款、暂扣(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四十条 15.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后未履行报告义务或者不积极施救 处罚种类:警告、暂扣(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四十七条 16.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交通事故,船员有责任的 处罚种类:暂扣、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证件 法律依据:

行政法名词解释、简答题重点

1.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在公共行政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以配置、规范行政权和确认保障公民等一方权益为核心来规定各方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1)没有统一的行政法典 (2)领域广泛、内容丰富 2.行政法的渊源 正式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和协定(8)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9)行政机关与执政党等其他组织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非正式渊源:(1)行政惯例(2)典型案例(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3.行政法律关系概念: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规范对一定社会关系调整后所形成的特定法律关系的总称。 特征:(一)主体的恒定性与不可转化性 (1)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主体是特定的组织 (3)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地位不能互换 (4)与相对人发生行政法律关系的只能是特定的行政主体 (二)意志的单方性 (三)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性 (四)国家权力的不可处分性 (五)个体权利行使的有限性 (六)行政法律关系设定的灵活性和及时性 4.行政法律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5.公务员概念: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6.行政相对方的义务是什么? (1)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这是行政相对主的首要义务,主要表现为一是遵守行政机关发布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是执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等。 (2)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当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行政相对方有主动予以协助的义务。 (3)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行政相对方在请求行政主体为一定行为或行政主体要求其为一定行为时,应遵循法定的步骤、手续和时限等的要求,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行政行为效力 公定力概念: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一般都被推定为是合法有效的,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应予以尊重和服从。 确定力概念:也称不可变更力,指行政行为成立、生效后,其内容具有确定性,非法定主体不可随意变更和撤销。 8.行政行为无效和可撤销的条件

最新行政法期末复习重点

行政法期末重点整理 名词解释(4,12可能简答) 1,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对在实现公共行政职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之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行政立法:广义理解是国家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普通性规范的行为。狭义理解是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3,行政奖励: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那些为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突出贡献和起到模范作用的行政相对人以物质或精神上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5,行政合同:又称为行政契约,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与其他行政主体之间或者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基于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 6,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7,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活动。8,行政给付:又称行政救助,是行政主体依据法定职责,为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对已经陷入困境的公民,提供物质或精神层面上的救援与帮助的具体行政行为。 9,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10,行政指导:行政主体在其管辖权限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需要,依据国家的法律和政策,适时灵活地采取引导、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性手段,在行政相对人的同意或者协助下,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11,听证制度:行政主体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决定之前,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述和质证的一种程序制度。 12,行政处罚:具有法定管辖职权的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 13,监督行政:即对行政的监督,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组织、民主党派、公民等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及其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的活动。 14,行政事实行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基于行政职权的行使而实施的,不以设定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为目的,且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 15,行政赔偿: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16,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简答

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

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 根据处罚基准的法律依据,对船舶或设施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船长或设施的主要负责人将被处以不超过XXXX年的罚款,直至起重机数量。处罚应以违法情节(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实际后果等)为主要考虑因素。)[异议]船员出售船员服务簿和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1。如果在另一艘船上发现任何危险,或者影响航行安全的情况没有以轻微和及时的方式报告。(二)有法定减轻情节的。1.在另一艘船上发现的未及时报告的事故或在该船或另一艘船上发现的任何安全事件(一般未发现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未及时报告影响航行安全的危险情况、事故、安全事件或情况,或未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告影响航行安全的任何危险情况、事故、安全事件或情况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8 (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行政处罚条例》(较轻)。第三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处罚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重)未及时报告船舶发生的一般等级及以上事故。未能及时报告。2.船舶有危险或影响航行安全的情况未及时报告。1.本船未能及时报告一般等级以下的事故。重型2。发现本船或其他船舶发生未及时报告的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非重大财产损失)。一般事故:3500元;重大事故:4000元;重大事故:8000元,扣除6-18个月。特别重大事故:10000元,扣2年或吊销证书。发现本船或其他船舶发生严重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但报告不及时。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财产损失不足500万元

的:5000元,并扣6至18个月的证件;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财产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处8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处2年以下拘留或者吊销证书。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的,并扣减该证书6个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销该证书3000元至2000元3年。有其他加重情节的。34 处罚的基本法律依据、序号、案由、具体违法行为、违法情节、违反规定、主要考虑因素(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实际后果等))[法定范围和类型]处以船舶或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2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和设施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扣留船员适任证书6至24个月,直至船员适任证书被吊销。[异议]船舶或设施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异议]该设施的船长或主要负责人有轻微的法定减轻情节。一般情况下,一般或低于1000元的事故发生在1000元的城市,擅自离开事故现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2000元,3000元,擅自离开重大事故现场,但1。在不严重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安全的情况下,发生海上交通事故的船舶、设施擅自离开事故现场或者逃离发生海上交通事故的船舶、设施,擅自离开事故现场或者逃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处罚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从轻)第八条第一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款(从重)。不会造成不良后果。擅自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事故后逃生,但不造成有害后果。事故发生后擅自离开事故现场,造成事故损失进一步扩大或人

(完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重点整理

行政法 1、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行政组织及其职权、行政行为的条件与程序,以及对行政活动予以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特征:(1)行政法涉及的内容广泛;(2)行政法规范具有易变性;(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没有截然分开。 2、行政法的渊源及其制定主体: (1)宪法; (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3)行政法规: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6)行政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地方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7)国际条约与协定; (8)法律解释; 3、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构成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对由行政活动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行政主体相互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中,行政主体一方是恒定的; (2)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和不对等性; (3)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国家权力具有不可处分性; (4)行政法律关系的设定具有灵活性与及时性; 构成要素:(1)主体,行政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2)内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 (3)客体,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或标的。 4、依法行政原则: (1)合法行政,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具体要求: A、职权法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首先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即职权法定; B、依法的规定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包括遵循法定条件,依照法定程序行政; C、法律优先,在依法的规定进行行政活动的过程中,行政主体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多种法律文件,此时从法制统一的要求出发,必须遵循法律优先。 D、法律保留,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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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行政处罚

海事行政处罚 一、执法资格与权限 (一)实施海事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必须持有海事行政执法证。 (二)海事处可以对自然人处以警告、1000元以下罚款、扣留船员职务证书6个月以下的海事行政处罚,对法人、其他组织、船舶(设施)处以警告、1万元以下罚款的海事行政处罚。超越此权限的行政处罚案件应移交武汉海事局实施。 (三)武汉海事局可以对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船舶(设施)处以规定权限内的海事行政处罚。 二、行为规范 (一)实施海事行政处罚时,执法人员必须着海事制式服装,要求着装整洁、标志齐全。多名执法人员在同一执法场所时应统一着装。 (二)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出示海事行政执法证,告知对方执法主体名称。(三)实施行政处罚时,海事人员必须举止端庄大方,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语言得体。常用标准用语如下: 1、你好,我是**海事处的海事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的海事行政执法证。 2、请提供你船的船舶国籍证书,谢谢。 3、你船缺轮机员一名,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条的规定,请你配合我们进行调查。 4、这是证据登记保存清单,请你核对,如无误请签字。 5、请你自签字之日起7日内到**海事处接受处理。 6、这是我们制作的询问笔录,请你仔细核对笔录内容,如无疑问,请你在此处写明‘以上笔录无误’,并签上姓名和时间。 7、这是《违法行为通知书》,请你认真阅看,并在此处写清你的姓名和时间。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依法可以进行陈述和申辩。 8、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可以依法申请武汉海事局组织听证。 9、如果你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海事局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执法程序 (一)一般要求 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自然人处以警告或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船舶(设施)或其他组织处以警告或1000元以下罚款的海事行政处罚的,适用简易程序可以当场作出海事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法最新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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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准备问题:行政与政府之间有何联系和区别? 一、行政:内涵丰富的行政权运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经济调控、市场规制、社会管理、各类公共服务提供、环境保护、风险防范 (一)关于行政定义的尝试 行政:执行、管理。 行政法讨论“行政”,为“公行政”或“公共行政”。 形式意义上的行政:组织意义上的行政(行政主体)从事的各种活动,而不论是否具有管理执行性质。 实质意义上的行政:处理行政事务的国家活动,不论是否由组织意义的行政为之。 反面、消极或扣除说: 由权力分立理论出发,扣除立法、司法之外的国家作用。行政扣除依照宪法规定,代表国家的进行的高度

政治性行为——统治行为、国家行为、外交行为 正面、积极说: 有学者尝试,如日本学者田中:近代行政,是在法之下,受法规制的同时,现实中具体地为积极实现国家目的而进行的,整体上具有统一的、连续的形成性国家活动。 (批评,行政裁量性,其他国家活动也具有积极性和目的性和统一性,行政未必必然是统一的、具体性或连续的。行政的形态和手段丰富多样,见教材5-6页。)行政的范围几乎所有社会活动领域,从摇篮到坟墓,从天上到地下,从过去到未来,从琐碎之事到重大决策…… 积极的行政不可定义,只可描述。 (二)行政的特征 1、对社会产生形成作用。面向未来,不断持续形成的一系列有目的的社会形成。行政涉及的是社会之共同生活,对社会产生产生各方面的形成作用。与司法的区别。 2、以追求公益为指向的活动。行政应代表国家,经过充分的利益衡量,维护公益,其中可能对私益有所限

行政法很强大的记忆口诀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行政法部分 一、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 口诀(1):收主权才自治 表面意思:只有收回主权才会真正的自治 对应法条 收: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主权:国家主权的事项 才:即裁,仲裁制度 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口诀(2):他经速审证明几罪 表面意思:他经过很快的审判被证明犯了好几个罪 他:其他必须制定法律的事项 经:基本经济制度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外贸的基本制度 速:即诉,诉讼制度 审:即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证:即政,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事项 明:通民,民事基本制度 几:即机,各级代表大会、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罪:犯罪和刑罚事项 二、无论如何不得授权制定的事项 口诀:正审死罪 对应法条 正:即政,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事项 审:即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死:即司,司法制度 罪:犯罪和刑罚 三、行政处罚行为不能成立的情形 口诀:据书辩事理 对应法条 据:未依法告知处罚依据 书:即述,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 辩:拒绝听取当事人申辩 事:未依告知处罚事实 理:未依法告知处罚理由 四、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采取的措施 口诀:划牌三法 表面意思:划分纸牌的三种方法 对应法条 划: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牌:即拍,将查封、扣押的财产拍卖 三:按每日罚款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的机关的行为 口诀:容海安睡会 对应法条 容:即融,金融海:海关安:国家安全机关睡:即税,国税会:即汇,外汇六、赔偿后应当追偿的情形 口诀:务必写重大事宜 对应法条 务:即污,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必:即逼,刑讯逼供或活又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暴力致伤致死 写:即械,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 重大事:即重大失,有重大过失的行为 宜:即意,有故意的行为 七、行政机关因人身损害而赔偿的情形 口诀:气流致他尽打哆嗦 对应法条 气:即器,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 流:即留,违法拘留 致:即制,违法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他:其他违法行为 尽:即禁,非法拘禁 打:以殴打等暴力行为致伤致死 哆:即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 嗦:即唆,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致伤致死 八、行政机关因财产损害而赔偿的情形 口诀:指派他征伐 对应法条 指:即制,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派:违反规定摊派费用的 他:其他违法行为 征:违反规定征收财物的 伐:即罚,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附(1):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表现:全(权)程管其(期)对象 附(2):违反征收摊派费用的表现:全(权)程正(征)视(事)数据 九、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口诀:究他自个行为 对应法条 究:刑诉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因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损 个:工作人员个人行为 行:即刑,刑法规定不负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为:即伪,因公民自己虚伪供述或伪造证据被羁押或判刑的 十、判断是否个人行为的因素 口诀:刚值时令

山东大学网络教育《行政法》模拟题1-3期末考试复习题

行政法学模拟题1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合理性原则产生的原因是。(A) A、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B、行政应急性权力的存在 C、行政优益权的存在 D、效力先定特权的存在 2 、行政法治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可概括为。(B) A、职权法定 B、依法行政 C、程序法定 D、责任法定 3、赶赴火场的消防队和消防器材,必要时铁路和航运部门应免费优先载运。这体现了行政主体享有。(B) A、行政特权 B、获得社会协助权 C、行政受益权 D、先行处置权 4、下列行政制裁形式中,属于行政处分的是。(A) A、记过 B、罚款 C、降职 D、吊扣许可证 5、行政裁决行为属于。(A) A、行政司法行为 B、行政执法行为 C、民间裁断行为 D、居间调解行为 6、公安机关对醉酒的人强制进行人身约束,该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是。() A、附条件生效 B、告知生效 C、即时生效 D、受领生效 7、《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C) A、宪法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法律 8、收取水资源费属于。(D) A、行政征用 B、行政处罚 C、行政合同 D、行政征收 9、行政处罚适用的一般时效条件是。(C) A、一年 B、六个月 C、二年 D、三个月 10、下列合同是行政合同的是。(C) A、行政机关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B、工商局与自来水公司签订的供水合同 C、市公安局委托某银行代收罚金的委托合同 D、税务局与某百货公司签订的购买办公用品的订货合同 11、第一次确立了我国的听证制度。(C) A、《专利法》 B、《环境保护法》 C、《行政处罚法》 D、《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12、规定的行政程序是内部行政程序。(D) A、《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B、《税收征收管理法》 C、《土地管理法》 D、《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13、原告在司法审查中的义务有。(D) A、举证 B、收集证据 C、监督审判活动 D、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 15、显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B) A、行政裁决 B、行政处罚 C、行政许可 D、行政确认 16、下列行为中不是行政行为的有。( A ) A、购买办公用品 B、扫“黄” C、证明张某死亡 D、清理“三无”人员 二、名词解释题 1、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 2、一事不再罚原则P225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作为行政处罚法的原则之一,尤其是在《中华人民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颁布以后,它在国家行政处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已经得到公认 3、行政违法: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

120急救纠纷及其法律性质与权责定位

120急救纠纷及其法律性质与权责定位 (2009-02-17 11:38:43) 转载▼ 分类:法律咨询 标签: 120 医疗纠纷 法律 诉讼 杂谈 案情简介: 2008年4月28日晚00:08,受害人在孝感市通往肖港镇方向4公里处发生交通事故,身受重伤。00:10分,肇事人当即致电当地医院120请求急救,但120称急救车全部出去执行急救任务了,告知肇事人另想办法。随后肇事人连同受害人亲属只好自雇车辆送受害人去医院,途中受害人亲属打了三次电话给120急救中心,请院方做好急救准备。受害人到达医院急救中心后,急救中心自始至终只有一名值班医生在场。急救40分钟后,受害人死亡,急救中心对受害人死亡的原因诊断为:因胸腔出血而死亡。 4月29日,受害人亲属称在受害人被送达医院时,有2辆120急救车停在医院院内;且院方在受害人亲属一再要求做好急救准备的情况下,仍只有一名当值医生到场急救;因此受害人亲属认为,院方对受害人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医院给予赔偿。院方称当时受害人亲属看到2辆120急救车刚刚履行任务回院;至于为何只有一名医护人员在场参加急救,院方声称这一方面是医院的值班规定,另一方面,医院当是试图联系相关的医生参加急救,但一直没有联系上。最后医院决定,基于人道主义考虑,愿意给付受害人亲属人民币8000元慰问金,但要求当事人亲属不得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4月30日,双方签订了协议,院方当场支付了8000元慰问金。 5月3日,受害人亲属认为,8000元慰问金过低,要求医院再增加12000元。院方认为受害人死亡与其无关,且出于人道考虑其已经给付了8000元的慰问金,并就此签订了协议,从而拒绝了受害人亲属的要求。为此,受害人亲属于5月1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未适当履行其急救义务而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责任;与此同时,医院提起反诉,要求人民法院驳回受害人亲属的诉讼请求,并要求受害人亲属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等待开庭审理。 一、案情分析 笔者在接受受害人亲属咨询时认为,该案的需要识别的主要问题有: 1、医院120急救行为的性质定位问题。即120行为是一个纯粹的民事行为,还是一个带有公共职能的行政行为或准行政行为?该行为有何特征? 2、120急救医疗纠纷适宜采用何种归责原则?举证责任应当如何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 3、有关排除司法救济约定的效力如何认定?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10题,每题1分, 共10分。 1.天津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称() A.条例 B.规定 C.办法 D.实施细则 2.下列属于行政处分种类的是() A. 警告 B. 取消公务员录用 C. 罚款 D. 辞退 3.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变更、撤销或者废止,这体现了行政行 为的() A. 拘束力 B. 执行力 C. 确定力 D. 公定力 4.我国中央部门规章有权设定的行政处罚是() A.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B. 行政拘留 C. 没收违法所得 D. 一定数量的罚款 5.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依法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 机关提出了延续申请。如果该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 A.视为要求被许可人重新办理行政许可B.以后不得作出拒绝延续的决定 C.视为准予延续 D.视为拒绝延续 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处罚案件,对()进行审查。 A. 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 B. 行政处罚决定是否适当 C. 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与适当 D. 行政相对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7.行政机关的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 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为 B. 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实施的刑事侦查行为 C. 行政指导行为 D. 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为 8.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A. 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B. 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C. 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D. 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法学研究生学习推荐阅读书目

法学类推荐书目 一、民商法学类 1、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八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梅仲协:《民法要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周枏:《罗马法原论》(上、下册)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 4、王利明:《民法总则》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5、王利明:《民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6、王利明:《民法典体系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7、董安生:《民事法律行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8、谢怀拭:《外国民商法精要》(增补版) 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9、【德】罗伯特·霍恩、海因·科茨、汉斯·莱塞:《德国民商法导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10、《拿破仑民法典》商务印书馆 11、王利明:《物权法论》(修订二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2、王轶:《物权变动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3、王利明:《违约责任论》(修订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4、【美】科宾:《科宾论合同》(上、下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15、张新宝:《侵权责任法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6、任先行、周林彬:《比较商法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7、克雷斯蒂安?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张新宝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二、知识产权法类 1、【美】威廉·兰德斯、理查德·波斯纳:《知识产权法的经济结构》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刘春田:《知识产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匈】菲彻尔:《版权法与因特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8年版 4、彭学龙:《商标法的符号学分析》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5、尹新天:《专利权的保护》(第2版)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版 6、孔祥俊:《商标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原理和判例》,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7、吴汉东:《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8、郑成思:《知识产权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9、曹新明《中国知识产权法典化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0、李琛《论知识产权的体系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1、冯晓青著《知识产权法哲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三、刑法学类 (刑法哲学部分) 1、(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美]胡萨克:《刑法哲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3、(日)西原春夫:《刑法的根基与哲学》,上海三联出版社。 4、陈兴良:《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5、陈兴良:《刑法的人性基础》,中国方正出版社。 6、韩忠谟:《刑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7、陈兴良:《刑法的价值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全文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1、行政:是国家通过一定的组织为实现国家职能而进行的公共管理活动及其过程。 (一)行政的特征:①行政具有主体特定性。行政的主体是一定的国家组织或社会组织。②行政具有公益性。行政管理的事务乃公共事务而非私人之事,行政的目的在于实现国家的职能。 ③行政具有整体性与能动性。行政活动与国家职能和政策的整体相关联,必须在整体上保持统一性和连续性。行政可应时势的需要主动出击,以保护公共利益、个人利益及其实现。④行政具有过程性。行政不仅是一种实体活动的过程,而且是一种程序的过程,它具有实体与程序的统一性。 ⑤行政具有法定性(合法性)与(自由)裁量性。法定性,要求行政活动的主体、行为及其过程等都必须要有法律(或授权法)的依据。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公务组织)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 ⑥行政应受到监督。行政活动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这种监督是多维度和多层级的。(二)行政的种类 (1)公权力行政与私经济行政(国库行政) ①公权力行政又可称为“高权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基于国家统治权而从事的行政活动。 ②私经济行政,又称为国库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利用私法规定的方式来完成国家任务的行为。私经济行政分为行政辅助行为、行政营利行为和行政私法行为。 (2)秩序行政、给付行政与计划行政 ①秩序行政又称干涉行政或侵害行政,该类行政旨在维持社会秩序,防止他人遭受非法侵害和维护公共利益。 ②给付行政又可称为福利行政或服务行政,它旨在改善公民的生存环境及生活条件,为公众提供各种生活需要上的服务。 ③计划行政是指为实现行政上的预定目标,在兼顾各种利益的调和以及斟酌相关情况下,准备或鼓励将各项手段及资源作合理运用的行政活动。计划依其内容可分为规制性、给付性与开发性三种类型。 (3)内部行政与外部行政 ①内部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只针对其组织内部的人员、事务而不对社会上的人发生效力的行为。 ②外部行政,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对社会上的人具有权利和义务效果的行政行为。

行政法期末复习资料

行政法期末复习资料 第一章行政法绪论 一、行政法概念 含义: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包括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律的总称。 内涵:①行政法是控制行政权力的法。 ②行政法是关于行政的法,决定行政机关的组织、权力和职责。 ③行政法除了奉行法治,这些原则的目的还旨在保证公共领域内的权力行使的责任性、透明性和有效性。 二、表现形式(重点是中国的) 1、成文法源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方性法规颁布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另外,还有条约和协定、法律解释等)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注意论述题、名词解释、选择题) 一、行政法定原则(要求行政符合法的形式正义) 1、含义:所谓行政法定,即“法无明文规定不得任意行政”,具体包括职权法定原则、法律优先原则与法律保留原 则等内容。 2、子原则:A、职权法定原则 a、含义:所谓职权法定原则,就是指任何行政职权的来源与作用都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否 则越权无效,要受到法律追究,承担法律责任。 b、内涵:①行政职权来源于法; ②行政职权受制于法; ③越权无效,并应承担法律责任。 B、法律优先原则 含义:即法律相对于行政权的优越地位,以法律指导行政,行政作用与法律抵触者无效。 C、法律保留 含义:法律保留,是指在国家法律秩序范围内,某些事项必须专属于立法者规范,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 法律保留原则严格区分国家立法权和行政立法权。 二、信赖保护原则 1、含义:信赖保护原则是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中的运用,是指当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形成值得保护的信赖时, 行政主体不得随意撤销或者废止该行为,否则必须合理补偿行政相对人信赖该行为有效存续而获得的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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