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试行)

一、布局设置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上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为单位,每个乡镇、街道设置一个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如服务半径超过5公里,可增设接种门诊或分门诊。

预防接种门诊在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或医疗防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设置。独立设置的要按医疗机构的设置要求报卫生行政部门登记、审批。

二、房屋及基本设备要求

接种门诊须设置有预诊室、接种室和资料室,总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要求环境清洁,光线良好、空气流通,与医疗门诊、病房隔开,有专用通道。各室挂有明显的标志牌。

1、预诊室:用于登记、收费、体检、电化教育、留观;墙面应张贴家长告知书、免疫程序、疫苗接种收费标准、免疫接种禁忌症等。

2、接种室:要求一苗一台一隔断(室),接种室内有降温和取暖设备(电扇、取暖用油汀或空调等)。

接种操作台的台面上摆设疫苗冷藏包(或冰瓶)、接种盘等接种器材(一次性注射器、汤匙、脱脂干棉球、75%酒精棉球、镊子、砂轮等),以及醒目的疫苗品种标识,并应备有凉开水。

配备的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包括肾上腺素、治疗盘、体温表、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等。

配备的消毒设备应包括消毒桶、紫外线消毒灯,有条件的可装备一次性注射器的毁型器。

3、资料室:配备办公桌、资料柜、冰箱、电话和计算机。

三、人员配备要求

接种人员必须是获得卫生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的人员,经县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免疫10天以上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接种人员(不包括登记人员)配备标准:2万人口以下乡镇不少于2人,2万人口以上的乡镇门诊,每增加1万人接种人员相应增加1人,增加的接种人员可以为兼职。

四、工作运转

1、摸底登记

多渠道了解新生儿信息,及时掌握辖区内常住和流动儿童情况,对流出(或不在本单位接种)儿童也要登记在簿并注明,要求每月对辖区内儿童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摸底登记或更新补充。

2、资料管理

(1)接种资料:使用《安徽省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安徽省儿童预防接种记录簿》,记录完整、资料清楚,儿童出生后无论城市或农村1个月内及时建簿(卡)、建证,流动儿童居住3个月以上应及时办理。每季度对0—7岁儿童接种簿(卡)进行核查与整理,及时更新信息。预防接种簿保存期不少于15年。

(2)基础资料:建立免疫技术资料档案,包括有关人口、冷链设备、接种器材、疫苗领用、免疫接种、相关疾病发病资料,要求资料完整,分类装订归档。

(3 )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资料:按月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汇总表,数据无统计差错。

3、组织接种

(1)接种形式:乡镇可实行定时、定点接种。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预防接种与儿保体检相结合的“双门诊”,协调村卫生员负责儿童的摸底登记、预防接种通知工作。

(2)接种周期:农村以按月接种为主,每年不少于12次,每次开诊时间不得少于3天。城区实行按周接种,每周接种不少于2天。非常规免疫(应急免疫、强化免疫等)接种疫苗与儿童基础疫苗的接种时间分开。

(3)城市和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开设常年门诊。

4、疫苗管理

(1)疫苗使用分类:一类是计划免疫疫苗,有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和麻疹疫苗;二类是纳入计划免疫管理和推广使用、群众自愿接种的疫的疫苗,目前常用的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苗和乙型脑炎疫苗;三类是苗,主要有风疹疫苗、甲肝疫苗、麻疹风疹联合疫苗、麻疹腮腺炎联合疫苗、麻疹风疹腮腺炎联合疫苗和狂犬疫苗。

(2)疫苗的供应: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订购(卡介苗由省结防所订购),逐级供应至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门诊,其中一类疫苗为免费疫苗,二、三类为有价疫苗。

(3)冷链管理:有专人兼管生物制品和冷链设备。冰箱有温度记录(每工作日上下午各一次),并有停电(或停用)和维修记录,及时除霜。冷藏包外观清洁,内胆干燥,冰排用后及时把水倒掉。

(4)疫苗贮存:疫苗贮存符合要求,疫苗贮存量一般不超过两个月的用量,当月未用完的疫苗仅限下月使用一次。

(5)领发疫苗:疫苗按计划供应,每两月向县疾控机构上报下两月各种疫苗实际需要量。各类疫苗(包括扩大免疫疫苗)必须从疾控机构订购,领取疫苗时备带冷藏包。

(6)疫苗记录:须有名称、数量、生产单位、批号、失效期、领发人签名、领发苗时间、供苗单位、库存量,使用《安徽省计划免疫疫苗领发(出入库)登记簿》,并做到苗帐相符。

五、操作规程

1、接种前,接种人员要详细核实接种对象的卡(证)、接种通知单、询问健康状况、既往史,履行告知义务,必要时体检并记录检查结果,并在证(卡或簿)上记录所需接种的疫苗,发接种牌。接种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佩戴接种上岗证。

接种人员要认真核实接种证上面的接种日期、接种疫苗(接种牌),严格按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工作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实施接种;严格掌握各种疫苗的接种部位、剂量、途径、禁忌症及注意事项;接种后要在接种证上签字或盖章。

儿童接种疫苗后,接种员须告知儿童家长要休息观察15~30分钟后方可离开接种现场。

接种完成后,正确记录和统计各种资料、处理剩余疫苗和安全处理使用过的注射器材。

发生接种事故或出现异常反应时,应详细登记,及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并积极配合上级做好现场调查处理。

六、考核指标

5.1 建证率:12月龄内儿童建证率98%以上。

5.2 接种率:12月龄内儿童四苗单苗接种率达90%以上,乙肝疫苗城市接种率达90%,首针及时率达80%;农村接种率达85%,首针及时率达70%。

5.3 按时报告各种报表,上报及时率达100%。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2016年版)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 1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 预防接种服务频率 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 房屋配备 3.1 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

务周期相适应,应不少于40m2。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区有明显的标志牌。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 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 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 设备与器械配置 4.1 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 疫苗专用普通冰箱≥2台,冷藏包≥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 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1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1.1的比例配置。 4.4 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4.5 配备室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 4.6 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 1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 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 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 径不超过 5 公里,实行按日(每周≥ 3 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 1 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 10 公里,实行日、周(每周 1 ~2 天)预防接种。 2预防接种服务频率 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房屋配备 3.1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应不 少于 40m 2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

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 / 区有明显的标志牌。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 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 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设备与器械配置 4.1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 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疫苗专用普通冰箱≥ 2台,冷藏包≥ 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 1 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 1.1的比例配置。 4.4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4.5配备室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 4.6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4.7配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实行预防接 种资料信息化管理。 4.8在候诊或观察区域配备宣传教育设备。 5预防接种门诊服务人员

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预防接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我县依照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于2010年9月份完成了19个医疗卫生单位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创建工作,并经市卫生局复审认定18个市级预防接种门诊,其中寺前镇中心卫生院、韦庄镇中心卫生院、交道镇卫生院、雷家洼乡卫生院、尧头镇卫生院、庄头乡卫生院、赵庄镇中心卫生院、王庄镇中心卫生院、善化乡卫生院和县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被市卫生局初审并上报申请省级示范化预防接种门诊。为迎接省卫生厅对我县预防接种门诊的验收,进一步完善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再做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将其作为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免疫规划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免疫针对性疾病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有序地进一步做好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 二、各单位已通过市级认定的示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和已申报的省级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对照《陕西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见附件1)、预防接种市级示范门诊必备条件(附件2)或者预防接种省级示范门诊的必备条件(附件3),做到自查自纠,自我完善。免疫规划工作是系统性经常性的技术工作,各单位要做到预防接种服务

工作经常化、持续化。每月在集中预防接种日之外,继续坚持单支包装疫苗实行日接种,使预防接种服务日保持在15天以上。接种人员必须是经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人员。 三、各单位务必于本周重新将预防接种门诊自查完善到位,卫生局将组织对预防接种门诊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1:陕西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 附件2:预防接种市级示范门诊必备条件 附件3:预防接种省级示范门诊必备条件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数字化门诊建设标准

数字化门诊建设标准 1、数字化门诊基础建设标准 1.1 房屋配置 (1)预防接种门诊与医疗卫生单位的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和放射科等用房分开,并保持一定的距离。 (2)预防接种门诊应有总面积不低于100m 2的专用房,建议150 m2以上;设立候种区(用于接种等候和宣传教育)、预检区(身体状况询问)、登记区和接种室(区)、留观区、异常反应处置室、冷链室,有条件的还可设置哺乳室。各室(区)通风良好、清洁明亮,设置合理,有明显的标志牌。如有儿童保健体检,则接种室(区)与儿童保健体检分室(区)进行。 (3)接种室有条件设立专门的出入口。接种室(区)内设专门接种工作台不少于3 个,负责卡介苗接种的预防接种门诊必须设专室/区/ 台接种。 (4)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资料,应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等,第二类疫苗(包括第一类疫苗的同品种自费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接种服务价格等,接种服务咨询电话,宣传资料。 1.2 硬件设备配置 (1)等候和留观区:等候区须有取号机,有电子大屏幕(显示候种者姓

名、等候流水号、接种室或桌号、受种疫苗品种);留观区配置显示设备,显示每名受种者姓名、留观开始与结束时间,同时可单独配备电视机、播放机等音像宣教设备和婴幼儿画册、玩具等。 (2)预检台(桌)、登记台(桌)、收费台(桌)、接种台(桌):每张工 作台(桌)配备电子LED屏,电子LED屏须显示取号流水号、疫苗受种者姓名等信息;接种台还需显示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 (3)语音提示设备:按信息系统要求配备语音提示设备,实现受种者进门取号,依次询问诊筛查、登记、接种和留观,根据语音呼叫和大屏幕提示信息,进行有序接种,杜绝排队拥挤和无序接种等现象。 (4)有条件的门诊可以配备视频监控设备:覆盖询问诊筛查、登记、接种、留观和疑似预防接种反应处置室等区域,并配备数据储存和上传的相应设备。 (5)有条件的预防接种门诊每台冰箱和冰柜可安装温度监测仪设备。有 条件的应配备不间断电源(UPS,断电延时至少10分钟。 1.3 接种工作人员 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开诊时,工作人员不少于6 名,其中询问诊筛查专职医生1-2 名,登记工作人员1-2 名,接种专职人员2-3 名,留观巡查和异常反应处置专/ 兼医生1 名。医生和工作人员需穿工作服、戴口罩、工作帽。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上班穿工作衣、佩带胸卡,衣帽整齐,服务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干私活。 二、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按时做好室内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严格“三查三对”,即诊查儿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出生年月日、本次接种疫苗品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四、接种时严格疫苗接种操作技术,做到安全预防接种。 五、接种后注意留观儿童反应情况,正确处理接种反应并及时上报。与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六、应及时处理剩余疫苗,并做好疫苗交接。及时上证、上册并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薄或录入微机。 七、普及疾病防治知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 八、正确使用和保养微机,做好数据备份,及时上报(传)计划免疫各种报表。

九、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一、加强冷链设备的管理,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二、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经常擦拭保洁,冰箱冷冻室结霜不超过4毫米,建立温度监测记录。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三、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四、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

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和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工作通知

优质文档在您身边/双击可除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和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工作通知 关于在全市开展乡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和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工作的通知 (转载请注明来自:好http:///) 各县市区卫生局: 为整体提升全市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乡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方案》、《**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实施方案》和《**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的要求,为全市每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一个规范化的预防接种门诊、一个儿童保健门诊和一个妇女保健门诊。 二、建设原则。按照乡镇卫生院提供基本用房,市卫生局统一采购配备基本设备、设施的原则进行建设。各乡镇卫生院按照建设方案的要求,提供建设基本用房,并达到相应的面积和基本装修要求,经市上验收达到基本要求后,给予配发相应的设备。 三、时限要求。原则上各县市区所有乡镇卫生院必须在20XX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上述三个规范化门诊建设任务,因国债建设项目或灾后重建项目建设暂时提供不了房屋的,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出具书面申请,方可延迟建设时限,但最迟不超过20XX年12月底,超出此时限者,市卫生局不再负责配备基本设备和设施。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和妇女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指定工作人员,落实领导和工作责任。要统筹规划,制定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工作时限和措施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真正把这项有利于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各乡镇卫生院在准备建设用房时,要统筹规划,把三个规范化门诊尽可能安

市级六类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

市级六类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人员工作能力,持续推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六类预防接种门诊。 二、设置标准 (一)免疫规划预防接种门诊 免疫规划预防接种门诊分为达标、A、AA、AAA四个级别,到2018年底每区至少有一个AAA级接种门诊。 1.房屋配置 预防接种门诊原则上应设在地上三层以内,三层以上须配备电梯。必须远离所属医院传染病门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等感染性门诊。门诊总使用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级别越高相应面积越大。门诊必须设有候种观察室、预诊登记室、接种与冷链室、门诊办公室,各室和各接种台必须有醒目标志。门诊必须配有电脑实行计算机管理,有条件的应配备数字化门诊系统。 2.人员配置

门诊免疫服务人员数量不低于2人(包括兼职人员),级别越高所需工作人员越多。免疫规划门诊日人均接种数每超过25针次,必须增加1名免疫服务人员。免疫服务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行医执业证书,包括医师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或助理护士执业证书等,服务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区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免疫规划业务培训。 3.疫苗管理 预防接种门诊须做好疫苗领发登记,所有疫苗必须从全市统一疫苗供应渠道领取。按要求完成疫苗计划与疫苗使用的统计与上报,记录疫苗使用各个环节的温度记录,规范使用和存放疫苗。 4.冷链管理 预防接种门诊根据实际需求配备疫苗储存冰箱与冷藏包,疫苗储存冰箱总容积至少达到一个月免疫规划疫苗储存量的2倍,并配备自动温度监控系统。冷链应有专人管理,建立冷链设备档案,各种冷链设备做到账物相符。 5.接种器材与药品管理 预防接种门诊应配备足够的消毒用紫外灯、消毒药品。用于对接种对象的健康体检的医疗药品,药械等耗材。门诊必须配备急救箱(内装1:1000肾上腺素、地塞米松和呼吸兴奋剂等药品)和氧气装置,且门诊工作人员能熟练使用。 6.免疫接种服务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一、概述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是指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有经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固定的预防接种工作用房、设备,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免疫程序,实行定时定点接种的预防接种服务网点。 二、房屋配备和布局 (一)预防接种门诊应为相对独立的区域,须与传染科、放射科、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等科室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交叉感染。接种门诊所在楼层最好设在首层,不得高于第2层。 (二)预防接种门诊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接种门诊应设有候种室、预检室/登记室、接种室、留观室、冷链室、工作人员办公室等。各室通风良好、有专门的出入口,且衔接合理,保证接种工作有序进行。候种室和留观室应分门出入。 1、候种室:供受种者及家长接受接种前休息、宣传教育和等待预检/登记。设置要求: ①设置“候种室(区)”标识;②配备足量的固定座椅(10张以上);③宣传资料架(夹); ④健康教育设备(电子显示屏或电视机);⑤饮水机;⑥取号设备;⑦公示预防接种家长须知、预防接种流程、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品种及免疫程序、宣传画册、接种服务价格及咨询电话等制作上墙等;⑧组织人员1名。 2、预检/登记室:供受种者接受预检、登记和预约服务。设置要求:①设置“预检/登记室”标识;②体检台或体检床,以及体检所需体温计(10个以上)、体重秤、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等;③冷暖空调;④预防接种卡及档案柜;⑤预防接种登记台及接种登记人员转椅、受种者座椅;⑥安装有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软件的计算机、打印机两台;⑦公示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疫苗接种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等,并制作上墙;⑧登记人员至少1名。 3、接种室:供受种者等待和接受接种。设置要求:①设置“接种室”标识,保证足够照明度;②设置预防接种操作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按照1台(格)/苗设置,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至少设置4个及以上预防接种操作台;卡介苗必须设立专台接种;③每个接种台配备1个专用普通冰箱(或冷藏包、冰排按冷藏包数量2倍配备),冷藏室和冷冻室各备有温度计、1张接种人员专用转椅、1张受种者座椅;④安装有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软件的计算机2台机以上;⑤一次性注射器回收设备,空气紫外线消毒灯、手枪式或感应式水龙头及污物桶等必需用品;⑥冷暖空调;⑦配备一次性注射器、小口杯、药匙、75%乙醇、95%乙醇、镊子、棉球杯、无菌干棉或棉签、压舌板、治疗盘、肾上腺素、地塞米松、抗过敏药等急救用品;⑧公示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安全注射制度、三查七对一观察制度、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制作上墙;⑨预防接种人员至少2名;⑩接种室光线明亮、空气流通、环境整洁,具备进、出双通道。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第一章)学习资料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第一章)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讨论稿) 第一章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一、预防接种门诊的分类 预防接种门诊分为合格、规范、示范三类。承担责任区域内的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接种工作。 二、资质与许可 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中有预防保健科或全科医疗科; 2、具有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单位资格证书或文件等能够证明预防接种资质的资料; 3、责任区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文件形式明确; 4、所有接种操作人员均须具备执业资格; 5、具有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 6、具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条件。 三、接种门诊设置要求 1、原则上设置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医院,位置方便、安全,有专门的出入口且相对独立,无电梯设备应设在二楼及以下,并与医疗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等临床科室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以免交叉感染。 2、设有醒目指示牌,有明显指引标识引导受种对象。须配有盥洗设施和卫生间。 3、门诊总使用面积要求: 示范≥80m2、规范≥70m2、合格≥60m2。 4、乡(镇)卫生院接种门诊按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或申报的相应级别建设。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经设置门诊的必须达到示范门诊的标准,达不到示范门诊要求,或设置一个以上预防接种门诊

的,要予以取缔;无论是合格、规范、示范接种门诊,硬件设施可有差异,软件资料管理验收标准必须达到统一。 5、各级疾控中心设立的预防接种门诊须与本单位免疫规划管理科室分开设置,并接受本单位或所属区域疾控机构免疫规划科室业务管理;免疫规划科室人员不得兼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 6、接种周期:接种门诊须固定时间提供预防接种服务,示范、规范门诊按周,合格门诊按旬开展常规接种,须覆盖所有责任区域。每次运转接种天数不少于2天。 7、接种单位应结合实际在各室或显著位置悬挂免疫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及公示内容(详见第二章)。 8、预防接种单位依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实施预防接种各项工作内容,并做好免疫规划资料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档案化管理(详见第三章)。 四、责任区域划分 1、按照以居住地划分的原则,城市(城区)按行政区划与街道相结合的方法、乡(镇)按行政村或自然村进行划定,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文件形式明确,避免区域交叉和遗漏。 2、责任区域范围划分合理,清晰明确,责任分工到人,便于群众接种。 五、接种门诊功能分区及设备 接种门诊按其功能原则上分预检、登记室,接种室(区),观察、宣教室、办公资料室、冷链室等五大块。其中接种室(区)面积不低于门诊总面积的1/2,其它各室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地面硬化,接种流程合理,做到不交叉,各室通风良好、清洁明亮,有醒目标识牌。如有儿童保健体检,则接种室与儿童保健体检分室进行;如实施狂犬疫苗的接种,需设伤口处理室,并与接种室分开。 (一)预检登记室

规范化接种门诊标准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及评分标准 县(市、区) 预防接种门诊 服务人口总分 项目序 号指标 分 值 内容和考核方法评分标准 标准 分 得分 门诊资质、设施及人员配备1 具备接种单位条件- 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 从事预防接种机构 有证者继续进行以下项目;无证者、未经县级 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单位不予验收 —2 门诊用房面积能满足 工作需要 5 总使用面积标准分别为不少于60m2总面积不达标的不得分 5 3 门诊布局合理,标示醒 目。设置预诊室、、接 种室、观察室、冷链档 案室等,接种室环境设 施良好 9 在接种场所入口的显著位置悬挂接种门诊名称牌匾并 公布开诊时间和咨询电话;接种门诊位置应和普通门 诊、病房、注射室和放射科等医疗用房保持一定距离。 接种门诊应有专门出口和入口;单独设立预诊室(登记、 询问、体检)、接种室(疫苗接种)、观察室(宣传教 育、反应观察)、冷链档案室,各室均有明显的标志牌; 室内清洁明亮、空气流通. ①未在接种场所入口的显著位置悬挂接种门 诊名称牌匾的扣0.5分,未公布开诊时间的扣 0.5分,未公布咨询电话的扣0.5分; ②和普通门诊等医疗用房直接相邻的扣2分; ③门诊无专门出口扣1分,无专门入口扣1分; ④每缺1室扣1分;有单独设室无标志牌的每 少1标志牌扣0.5分 1.5 2 2 3.5 4 接种室有冷暖空调。 2 接种门诊应配备冷暖空调。未按要求配备空调或设备无法正常运转的不 得分。 2

项目序 号指标 分 值 内容和考核方法评分标准 标准 分 得分 5 冷链、体检器械和 急救药品等装备齐 全7 接种门诊应专用接种台5张以上,其一类疫苗不 超过2苗一台,卡介苗设专用接种台,接种台清 洁无杂物,台上依次摆放储存疫苗的冷藏包、接 种盘、接种器材,台上设有所接种疫苗名称标牌。 至少配备2台以上冰箱,其容积足够存放所需接 种疫苗数量;5个以上冷藏包及相应数量的冰排; 保证一箱一插座电源,放在通风专用房间内,避 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体检器材和急救药品应 包括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儿童血压计、止 血带、氧气袋(瓶)、输液设备和肾上腺素、10% 葡萄糖水、地塞米松等。 查看现场和固定自查档案。 ①接种台不足的扣1分,冰箱不足的扣1 分,冷藏包数量不足的扣1分; ②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③未做到一箱一插座的扣1分; ④体检器械每少一种扣0.1分; ⑤无肾上腺素或过期的扣1分; ⑥其他急救药品每少一种扣0.1分。 3 1 1 0.7 1 0.3 6 配备计算机、打印 机和移动硬盘,实 行接种资料信息化 管理6 至少配备1台和打印机(五款存折式打印机); 门诊电脑配置为CPU主频1.7G及以上,内存256M 及以上,宽带接入;配备移动硬盘或U盘;每次 录入后及时进行数据备份;安装最新版本的接种 点客户端软件。 ①无专用计算机的扣1分; ②配置不达标的扣1分; ③无打印机的扣1分; ④无移动硬盘或U盘的扣1分; ⑤未及时备份的扣1分; ⑥无宽带接入的扣0.5分; ⑦未安装最新客户端软件的扣0.5分。 1 1 1 1 1 0.5 0.5 7 接种室内配备生物 安全设备,接种器 械完整4 接种室应配备注射安全设备(毁形盒、封闭式容 器)、污物桶和有生物安全标示回收袋,以及接 种所需的器械,包括接种盘、注射器、酒精、棉 签等。 ①无毁形盒或封闭式容器的扣1分; ②无污物桶的扣0.5分; ③无生物安全标示袋的扣0.5分; ④接种器械不足,每少一样扣0.5分。 1 0.5 0.5 2

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 1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 预防接种服务频率 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 房屋配备 3.1 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应不少于40m2。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

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 各室/区有明显的标志牌。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 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 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 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 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 设备与器械配置 4.1 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 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 疫苗专用普通冰箱≥2台,冷藏包≥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 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1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1.1的比例配置。 4.4 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4.5 配备室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 4.6 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4.7 配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实行预防接 种资料信息化管理。 4.8 在候诊或观察区域配备宣传教育设备。 5 预防接种门诊服务人员

预防接种门诊标准

预防接种门诊参考标准 1 接种服务形式 预防接种门诊应实行按月、按旬、按周或日接种。 2 房屋配备 2.1 接种门诊总面积应有不少于40m2的专用房。室内地面硬化、清洁明亮、空气流通。 2.2 接种门诊要有候种室(宣传教育、反应观察)、预诊室(登记、询问、体检)、接种室(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室),各室有明显的标志牌。受种者在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2.3 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的距离。 2.4 接种门诊要定期进行室内消毒。 2.5 接种室与儿童保健体检分室进行。 2.6 每室应有宣传材料、规章制度和接种操作规程。 3 设备器械配置 3.1 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3.2 配备足够的桌椅,操作台清洁、无杂物,台上设有疫苗名称标牌。 3.3 季节性接种疫苗与儿童基础疫苗的接种时间分开医学教育`网整理。 3.4 按最高门诊接种预约人数的120%配备接种器材。 3.5 配备1台专用普通冰箱,冷藏包(或冰瓶)不少于5只(每苗1只)和足够数量的冰排等。 3.6 配备消毒设备: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等。 3.7 备足一定数量的体检器材及应急处理药品。 3.8 配备资料柜,有条件的地区可配备影视等宣传器材、计算机等。 4 接种门诊服务人员 4.1 接种门诊由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医学教育`网整理,经卫生行政部门资格认证的医务人员担任;熟悉业务知识,有应急处理能力。 4.2 接种时应有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登记、体检、接种等各项工作,每种疫苗的接种要有专人负责。 5 接种操作

5.1 接种前,要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本次接种疫苗的有关内容。 5.2 严格按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实施接种。 2005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创建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发言稿

创建示范预防接种门诊 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卫生机构的同仁: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预防接种门诊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我区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基础免疫工作质量,贯彻落实2011年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精神,我中心关于创建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着力深化医院改革,以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发展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确保医疗安全,改变医院就医环境,重新规划设计业务用房,更新医疗设备,创建和谐医院为重点,狠抓了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医院规范化管理等项工作,在计划免疫、预防接种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具体方案总结如下: 一、项目目标 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接种国家免疫规划 疫苗,预防和有效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保护辖区内人民群众健康。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三、具体实施内容 1、服务能力部分

①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②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 ③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口头和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适度增加门诊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④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⑤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

5月份预防接种门诊考核标准

0375 河南省预防接种门诊考核验收标准(试行) 一、考核验收表(总分80分)申请考核验收单位: 考核项目考核指标 分 值 考核验收内容评分标准得分验收意见 一、预防 接种门诊 资质及责 任区域划 分 资质与许可 ①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②诊疗科目中有预防保健科或全科医疗科; ③具有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单位资格证书 或文件等能够证明预防接种资质的资料; ④责任区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文件形式明确; ⑤所有接种操作人员均具备执业资格。 以证书、文件等相关证明为准。有一条 不具备,即为不合格接种单位,不进行 考核验收。 责任区划分 2 ①以街道等易于明确限定范围的方式划分责任区域; ②责任区域划分合理,便于群众接种。 责任区域不明确、不合理、不便民均不 得分。 接种疫苗类别 2 承担责任区域内的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接种工作。 以接种底册、接种记录等为准,仅接种 第二类疫苗或第一类疫苗接种量少、非 常规性接种等不得分。 组织设置 2 ①疾控机构门诊与本单位免疫规划管理科室分开设置; ②接受本单位或所属区域疾控机构免疫规划科室业务管理。 有一项不符合,该指标不得分 小计6分

考核项目考核指标 分 值 考核验收内容评分标准得分验收意见 二、预防 接种门诊 设置及人 员 门诊设置及环境 5 ①与医疗门诊、病房分开,有专门的出入口; ②总使用面积要求:示范≥80 m2、规范≥70 m2、合格≥60 m2; ③接种门诊的位置应方便、安全,无电梯等设备时原则上应设 在二楼及以下; ④接种门诊设有醒目指示牌,院内有明显指引标识来引导受种 对象; ⑤各室通风良好、清洁明亮,接种室地面硬化,接种环境温馨 舒适,色调明快。 ①未与医疗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 科分开扣1分; ②总使用面积未达到要求的,降级; ③楼层设置不合理或安全设施不到位扣 1分; ④未设置指示标识或标识不够醒目扣1 分; ⑤环境不清洁或有杂物扣1分;房屋装 饰杂乱、墙面不洁等扣1分。 功能分区 5 ①接种门诊应设置预诊室(区)(登记、询问、体检)、接种 室(区)、观察室(宣传教育、反应观察)、冷链室和资料档案 室; ②接种室(区)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1/2,其他各室根据实际情 况合理布局; ③接种流程合理,尽量做到不交叉,各区设置明显标识; ④接种门诊各室(区)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河南省免疫规划主 要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公示材料,接种室、观察室等须设置醒 目的30分钟留观提示; ⑤宣教、观察室配备电教设备,备有健康教育和免疫规划相关 宣传影视资料、免疫规划相关宣传版面或其他选择材料,观察 区域须备一定数量座椅; ⑥须配有盥洗设施和卫生间。 ①预诊室(区)、接种室(区)未单独 设置扣1分; ②接种室(区)面积少于总面积的1/2 扣1分; ③门诊布局不合理扣1分; ④各区无明显标识扣1分; ⑤无醒目的留观提示扣1分; ⑥宣教室配备不足扣1分; ⑦观察区域座椅数量过少扣1分; ⑧相关设施缺失扣1分; ⑨以上各项扣分扣完为止。

金寨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计划方案

关于印发《金寨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后,预防接种疫苗的种类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对预防接种工作的需求不断提高。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提升我县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程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和人性化的接种服务,根据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的通知》(卫疾控秘〔2015〕227号)(见附件,以下简称《建设标准》)要求和市卫计委相关文件精神,我委组织制定了《金寨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8月30日

金寨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县预防接种门诊的管理水平,全面规范接种流程,提高接种质量,保证接种安全,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的通知(卫疾控秘〔2015〕227号)》(见附件,以下简称《建设标准》)要求和市卫计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规范预防接种工作流程,提高预防接种门诊服务水平,更好的开展免疫接种服务,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顺利完成我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评审。 二、范围 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组织实施 1.县卫计委成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领导,组织培训和督导工作,按时完成建设和评审任务。 2.县疾控中心 落实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评审具体培训和技术指导,做好建设和评审资料的整理和上报。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按照《建设标准》的要求,落实规范化预防接种建设房屋、设备以及人员资质、接种服务、区域责任等各项标准,规范化接种流程,

宁波市星级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

宁波市星级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 宁波市星级预防接种门诊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3个档次。创建单位必须在门诊试运行6个月以上,自评达到星级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要求后,方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评审申请,其中三星级和四星级预防接种门诊由县(市)、区卫生局组织相关人员评审认定,评审结果报市卫生局备案,市卫生局进行抽查复核;五星级预防接种门诊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审核必备条件后向市卫生局申报,市卫生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人员评审认定,评审合格后定期发文公布并颁发相应星级门诊标牌。评审标准分硬件和软件2个部分,标准分值各为100分;接种门诊在达到相应星级的必备条件后,其评审基础得分五星级要求在190分及以上,四星级在180分及以上,三星级在170分及以上,加分项目不纳入考核基础得分;各级预防接种门诊有效期均为三年,期满后将进行重新复评认定。 必备条件: 五星预防接种门诊 1、按日接种; 2、预防接种门诊使用面积至少120m2,其中接种(候种)区至少20m2、预诊(留观)区至少50m2、儿童娱乐区至少10m2、哺乳区至少5m2; 3、实施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 4、使用客流智能化管理系统。 四星预防接种门诊 1、按工作日接种; 2、预防接种门诊使用面积至少100m2,其中接种(候种)区至少20m2、预诊(留观)区至少40m2; 3、实施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 4、接种日服务人数在80人以上的门诊,使用客流智能化管理系统。 三星预防接种门诊 1、至少按周接种; 2、预防接种门诊使用面积至少80m2,其中接种(候种)区至少15m2、预诊(留观)区至少30m2; 3、实施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 4、接种日服务人数在80人以上的门诊,使用客流智能化管理系统。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试行) 一、布局设置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上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为单位,每个乡镇、街道设置一个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如服务半径超过5公里,可增设接种门诊或分门诊。 预防接种门诊在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或医疗防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设置。独立设置的要按医疗机构的设置要求报卫生行政部门登记、审批。 二、房屋及基本设备要求 接种门诊须设置有预诊室、接种室和资料室,总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要求环境清洁,光线良好、空气流通,与医疗门诊、病房隔开,有专用通道。各室挂有明显的标志牌。 1、预诊室:用于登记、收费、体检、电化教育、留观;墙面应张贴家长告知书、免疫程序、疫苗接种收费标准、免疫接种禁忌症等。 2、接种室:要求一苗一台一隔断(室),接种室内有降温和取暖设备(电扇、取暖用油汀或空调等)。 接种操作台的台面上摆设疫苗冷藏包(或冰瓶)、接种盘等接种器材(一次性注射器、汤匙、脱脂干棉球、75%酒精棉球、镊子、砂轮等),以及醒目的疫苗品种标识,并应备有凉开水。 配备的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包括肾上腺素、治疗盘、体温表、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等。 配备的消毒设备应包括消毒桶、紫外线消毒灯,有条件的可装备一次性注射器的毁型器。 3、资料室:配备办公桌、资料柜、冰箱、电话和计算机。 三、人员配备要求 接种人员必须是获得卫生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的人员,经县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免疫10天以上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接种人员(不包括登记人员)配备标准:2万人口以下乡镇不少于2人,2万人口以上的乡镇门诊,每增加1万人接种人员相应增加1人,增加的接种人员可以为兼职。 四、工作运转 1、摸底登记 多渠道了解新生儿信息,及时掌握辖区内常住和流动儿童情况,对流出(或不在本单位接种)儿童也要登记在簿并注明,要求每月对辖区内儿童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摸底登记或更新补充。 2、资料管理

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

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促进和完善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提高预防接种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杜绝预防接种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及《贵州省免疫规划工作规范》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概述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是指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有经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固定的预防接种工作用房、设备,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免疫程序,实行定时定点接种的预防接种服务网点。 二、房屋配备和布局 (一)预防接种门诊应为相对独立的区域,须与传染科、放射科、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等科室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交叉感染。接种门诊所在楼层最好设在首层,不得高于第2层。 (二)预防接种门诊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接种门诊应设有候种室、预检室/登记室、接种室、留观室、冷链室、工作人员办公室等。各室通风良好、有专门的出入口,且衔接合理,保证接种工作有序进行。候种室和留观室应分门出入。 1、候种室:供受种者及家长接受接种前休息、宣传教育和等待预检/登记。设置要求:①设置候种室(区)标识;②配备足量的固定座椅(10张以上);③宣传资料架(夹);④健康教育设备(电子显示屏或电视机);⑤饮水机;⑥取号设备;⑦公示预防接种家长须知、预防接种流程、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品种及免疫程序、宣传画册、接种服务价格及咨询电话等制作上墙等;⑧组织人员1名。 2、预检/登记室:供受种者接受预检、登记和预约服务。设置要求:①设置预检/登记室标识;②体检台或体检床,以及体检所需体温计(10个以上)、体重秤、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等;③冷暖空调; ④预防接种卡及档案柜;⑤预防接种登记台及接种登记人员转椅、受种者座椅;⑥安装有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软件的计算机、打印机两台;⑦公示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疫苗接种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等,并制作上墙;⑧登记人员至少1名。 3、接种室:供受种者等待和接受接种。设置要求:①设置接种室标识,保证足够照明度;②设置预防接种操作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按照1台(格)/苗设置,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至少设置4个及以上预防接种操作台;卡介苗必须设立专台接种;③每个接种台配备1个专用普通冰箱(或冷藏包、冰排按冷藏包数量2倍配备),冷藏室和冷冻室各

接种门诊规范管理制度

荣县预防接种门诊管理规范 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相应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强我县预防接种接种门诊规范管理,提高预防接种工作质量,防止接种事故,使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根据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四川省计划免疫实施办法》和《自贡市计划免疫接种门诊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接种门诊的基本要求 1、有条件的地方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在乡(镇、街道)卫生院,一个乡镇开设1~2个门诊,其他地方可根据经济条件、地理环境和人口密度等具体情况设置预防接种点。 2、预防接种门诊每月运转1~2次;有条件的乡镇可按旬、周、日开展接种;边远乡镇每年运转不得少于6次。 3、预防接种门诊要做到三固定:接种地点、接种时间、接种人员;五统一:门诊标志、疫苗标牌、开设时间、工作程序、考核标准。 4、实行“二级运转,三级服务”的计免工作程序,即每个镇乡卫生院应在较边远的村设立临时接种点,每月由镇乡卫生院负责派人定时对边远村的儿童开展计划免疫工作服务。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5、预防接种合格门诊要有面积20m2以上的专用房,有条件的乡镇应达到规范门诊30 m2以上的专用房,中心卫生院应达到示范门诊40 m2以上的专用房要求。室内地面硬化、清洁明亮、空气流通。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候种室(宣传教育、反应观察)、预诊室(登记、询问、体检)、接种室(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室),各室有明显的标志牌。预防接种门诊应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室分开,并保持一定的距离。接种室要定期进行室内消毒。有足够的桌椅,合格接种门诊要求达到一苗一桌,开诊时桌上铺设白色台布,有醒目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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