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2012年度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山东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文件
鲁创青文字?2012?3号
关于申报2011-2012年度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的
通 知
各市、大企业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领导小组),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山东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开展2011-2012年度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获市级(或相当于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两年以上的集体。
2.已获全国和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进行重新申报。
3.已获金融系统总行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可进行重新申报,由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认定为山东省青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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