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2012年度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山东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文件

鲁创青文字?2012?3号



关于申报2011-2012年度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的

通 知



各市、大企业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领导小组),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山东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开展2011-2012年度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获市级(或相当于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两年以上的集体。

2.已获全国和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进行重新申报。

3.已获金融系统总行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可进行重新申报,由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认定为山东省青年文

- 1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