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关联交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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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村镇银行2012年一季度重大关联交易报告

依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XXXX 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现特向贵局报告如下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2012年一季度本行共发生重大关联交易1笔:

XXXX半岛大酒店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20日向我行申请授信贷款业务,我行客户经理XXXX、XXXX经过前期调查、到企业实地考察、约见其法定代表人及相关管理、财务和其他业务人员获取业务资料数据,通过对申请人和担保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全面调查、核实分析后,得出结论: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良好,贷款用途合理,贷款合法合规,可以用主营业务收入的现金流偿还贷款,并且由XXXX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另追加企业法人代表XXXX先生个人无限责任保证担保,贷款风险有效控制,该笔贷款预计可为我行带来较高的收益,因此同意该笔授信贷款业务。该笔授信业务以完整的申报材料提交后,先后经我行市场拓展部调查批准、风险部审查批准、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批准、决策人批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决议批准。该笔关联交易五级分类为正常,严格按照《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按照本行正常制度审批流程执行,贷款质量良好,关联方并未享有优惠利益,以不优于对一般客户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对本行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关联交易状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XXXX大酒店有限公司,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营大型餐馆服务、宾馆、游泳馆等,企业法人代表为XXXX,注册地:XXXX工业园,注册资本一千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交易时间及地点:2012年2月29日,XXXX村镇银行(三)关联交易类型及金额:1000万元企业授信及1000万元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四)关联交易内容:我行向XXXX大酒店有限公司发放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一千万元人民币,用以购买餐饮及客房用品,弥补流动资金缺口,贷款期限3个月,利率执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50%,由XXXX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五)关联方与我行的关联关系:XXXX大酒店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XXXX先生系我行股东兼董事,拥有XXXX大酒店有限公司20%的股权,拥有我行5%的股权;XXXX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股东XXXX 女士系我行股东,拥有XXXX大酒店有限公司20%的股权,拥有我行5%的股权。因此认定该笔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

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X日

关联交易自查报告

2010年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要求,现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201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重新确认了关联方;修订了《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审查了2009年关联交易管理情况;审核了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审查了本行与关联方江苏盐业集团和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等重要议题,确保了本行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开展。 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行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较重大的修订,完善了关联方的认定范围,重新厘清了关联交易的管理职责,进一步梳理了关联交易的审批流程和信息披露机制。在此基础上,本行结合管理实际,拟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细化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关联交易管理的职责,明确了关联交易额度及单笔关联交易业务的审批流程和要求,并对关联交易监测、报告进行细化规范,提高关联交易的管理水平。 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关联方认定情况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行对关联方名单进行重新梳理。 2、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1)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本行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手续。本行实行关联交易额度控制,分级审批制度。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本行对当年度将发生的关联方交易额度进行合理预计,预计额度在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由股东大会审批,预计额度在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下的由董事会审批。在经审批通过的预计额度内,关联法人的交易金额在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下且交易余额在本行资本净额5%以下的关联交易,由经营层审批,并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超出前述规定之外的关联交易由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在经审批通过的预计额度内,关联自然人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由经营层审批,并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超过300万元的,由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实际执行中若超出经审批的预计额度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审批。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本行相关制度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手续。2010年5月,本行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对法国巴黎银行等6家金融机构类关联方和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等7户公司类关联方及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经经营层、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此外,2010年8月,本行对关联方江苏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1亿人民币授信由经营层、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批; 2010年12月,本行对关联方宜兴阳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由经营层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批。以上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2)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授信类型的关联交易,本行根据本行有关授

重大关联交易的报告

中银保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重大关联交易)2018年5号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关于与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 重大关联交易的报告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 号)的规定,现将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与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法再北分”)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我司独立董事王真女士任法国再保险集团独立董事,法国再保险集团及旗下分、子公司成为我司关联方。法再北分自2010年起参与我公司DMTM业务分保安排。2010年法再北分首次与我司签署DMTM成数分出合约,每年1月1日续转。2018年,我司与法再北分继续履行DMTM成数分出合约,预估关联交易金额达到公司2018年重大关联交易标准。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2018年DMTM成数分出合约,合约分出险种为中银意外安心保障计划,合约结构为成数分保,分出比例为50%。截至2018年9月30日,关联交易分出保费金额0.75亿元人民币。根据目前的发展趋势,至2018年底,该合同项下预估关联交易分出保费金额将超过1.42亿元人民币。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法人名称: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 (二)企业类型:分公司。 (三)经营范围:一、人寿再保险业务:(一)中国境内的再保险业务;(二)中国境内的转分保业务;(三)国际再保险业务。二、非人寿再保险业务:(一)中国境内的再保险业务;(二)中国境内的转分保业务;(三)国际再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四)与保险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我司独立董事王真女士同时担任法国再保险集团独立董事。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728006683。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2018年DMTM成数分出合约,合同期间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合约分出险种为中银意外安心保障计划,合约结构为成数分保,分出比例为50%。截至2018年9月30日,关联交易分出保费金额0.75亿元人民币。根据目前的发展趋势,至2018年底,该合同项下预估关联交易分出保费金额将超过1.42亿元人民币,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DMTM产品的定价以及营销模式为我司合作咨询服务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我司业务特点独创,其中分保手续费率根据直保成本、赔付率、变动成本、固定成本等进行测算。该合约项下交易条件符合公允性。 四、董事会决议 我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关于2018年与法

贸易金融综合管理1.银行贸易金融业务管理指引

银行贸易金融业务管理指引 银行贸易金融业务通常指银行针对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等交易银行业务提供贯穿贸易链全过程的结算、担保、融资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结算主要包括信用证、托收、汇款、结售汇等。 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主要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关税保付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和借款保函、补偿贸易保函、融资租赁保函等融资性保函。 融资主要包括打包贷款、买方押汇、卖方押汇、商业发票贴现、提货担保、福费廷、风险参与、买方双保理、卖方双保理、汇款融资及同业代付等。 一、总体要求 (一)分支机构开办贸易金融业务须经总行/总部批准,并向当地外汇局报备或核准。 (二)贸易金融业务纳入对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遵守相关授信授权管理规定。 二、部门分工 (一)总行/总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贸易金融业务规章制度,制定全行贸易金融业务发展规划,新产品开发与推广工作,开展贸易金融业务检查,提出电脑应用

系统需求及升级、变更需求,处理贸易金融业务纠纷等。 (二)分支机构负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际惯例和总行/总部相关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严格执行岗位监督与制约的内控制度,按规定报送各类业务统计报表等。 (三)风控部门负责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事前、事中、事后风险管理工作。 (四)评审部门负责贸易金融授信业务审查、审批工作。 (五)资产负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业务利率、费率标准和本外币资金配置管理等。 (六)会计部门负责业务账务处理与会计核算。 (七)法务部门负责业务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本统一规范工作。 (八)信息科技部门负责为业务开展提供软硬件支持。 三、分支机构业务开办条件 (一)具有一定数量具有业务操作经验的从业人员。 (二)合理设置业务岗位,建立相应岗位监督与制约内控制度。 (三)配置开办业务所需的各种软硬件系统并接受过业务系统操作培训。 (四)提供可行的商业计划书。 四、业务受理原则 (一)审查客户资格

农商银行年度工作总结

农商银行年度工作总结 20**年,在省联社、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的有效监管XX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照省联社二届四次社员代表大会暨全省农村合作金融 机构2o**年工作会议精神和我行20**年经营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以深化改制农村商业银行为契机,“以业务经营为中心,以经营效益为目标,以服务‘三农’为己任,以审慎经营为机制”的发展主题,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继续扎实推进“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回顾一年来的工作,经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19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各项业务完成情况 截至20**年12月末,各项存款余额为173442万元,较年初净增31311万元,增幅%,完成办事处下达全年任务30000万元的%;其中对公存款47217万元,较年初增加958万元,计划增加40%,实际增加%。市场份额存量占%,增量占%。各项贷款余额为120937万元,较年初净增23748万元,增幅%,较办事处下达全年任务24000万元差252 万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为120102万元万元,当年新增

涉农贷款投放24088万元,占净投放贷款的%。圆满完成了“两个不低于”的监管目标,增量较同期超5904万元,增速较各项贷款增速多%,年末存贷比%;五级不良贷款余额为620万元,较年初净降102万元,不良占比%;表外不良贷款余额为1403万元,较年初净降64万元,完成办事处全年净降任务25万元的257%;全县累计发卡59725张,较年初增加16247张。卡存款余额60502万元,较年初增加20908万元,卡均存款万元,atm机12台,较年初增加3台,pos机具42台,较年初增加1台,开通电话银行签约10318户,pos转账签约9937户,atm转账签约10040户;实现总收入为17477万元,增幅%。其中:贷款利息收入15165万元,增幅%,正常贷款结息面100%;总支出12856万元,其中综合费用总额7971万元,综合费用率%,实现账面利润4621万元,同比增加1309万元,较市办事处计划4200万元增盈420万元,完成市办事处下达计划的110%。考核利润实现6375万元,同比增加963万元, 办事处下达计划5800万元,超额完成计划575万元。完成办事处下达计划的%。贷款损失准备余额9983万元,拨备充足率%,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达到1611%,所得税上缴2200万元,营业税上缴492万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固定资产比率%,百元贷款利息率为%。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行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促进本行安全、稳健经营,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关联交易须符合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 第三条关联交易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的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关联交易须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第二章关联方 第四条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关联自然人包括: (一)本行的内部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本行的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 (三)本行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 (四)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内部人员包括本行的董事、总行及支行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本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本办法所称主要自然人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本行 5%以上股份的自然 人股东。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持有或控制的股份与该自然人股东持有或控制的股份合并计算。本办法所称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第六条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 (一)本行的主要非自然人股东; (二)本行的内部人员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其他可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本行或可对本行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主要非自然人股东是指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本行 5%以上股份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股东。 本办法所称控制是指有权决定本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事、 财务和经营决策,并可据以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本办法所称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或一致行动时,对某项 经济活动的共有的控制。本办法所称重大影响是指虽不能定本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事、财务和经营决策,但能通过在其董事会或经营决策机构中派出人员等方式参与决策。本办法所称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商业银行。 第七条与本行关联方签署协议、做出安排,生效后符合前述关联方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本行的关联方。 第八条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本行有影响,与本行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交易行为时,未遵守商业原则,有失公允,

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农商银行)完整版

编号:TQC/K808 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农 商银行)完整版 Daily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or new direction of efforts, so that the overall process does not deviate from the direction, continue to move towards the established goal. 【适用信息传递/研究经验/相互监督/自我提升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农商银行)完整 版 下载说明:本报告资料适合用于日常描述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使整体流程的进度信息实现快速共享,并使整体过程不偏离方向,继续朝既定的目标前行。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各位股东代表,同志们: 《武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xx年度工作报告》于20xx年1月22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以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受董事会委托,我向大会作20xx年度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董事会工作的基本情况 20xx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本行《章程》的规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号)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九次主席会议经过。现予公布,自5月1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四年四月二日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审慎监管,规范商业银行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促进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应当符合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 第四条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的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 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应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第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关联方 第六条商业银行的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第七条商业银行的关联自然人包括: (一)商业银行的内部人; (二)商业银行的主要自然人股东; (三)商业银行的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 (四)商业银行的关联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它组织不包括商业银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五)对商业银行有重大影响的其它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的内部人包括商业银行的董事、总行和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商业银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它人员。 本办法所称主要自然人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持有或控制的

中国银行的业务之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

中国银行的业务之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 国贸1002 田磊 中国银行拥有一个独特的全方位金融服务平台,提供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资产管理、飞机租赁和其他金融服务,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复杂业务需求。可是作为中国银行核心业务之一,同时也是其最为市场熟知并认可的业务品牌,中国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量一直保持着国内市场份额第一的地位。中行的成立早于新中国的成立,至今已有近百年,因此大家都称百年中行。自成立以来,中国银行就专业从事贸易服务及融资业务,近百年来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具有市场公认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和产品优势,并多次获得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奖项,是世界大型进出口企业的首选贸易服务银行以及国外同业首选的国际结算业务合作银行,在中国的地位更不用多说。 现在就主要介绍一下中国银行的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业务,先从他的特点说起: (一)历史悠久 中国银行创立于新中国成立之前,是由孙中山先生创立,创立之初就将中国银行定位为外汇专业银行;直至一九八五年年,国内还是只有中国银行能做外汇业务。因此不可否认,中国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能取得今日的优势地位,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多年的外汇指定银行的特殊身份。除此以外,无论社会怎样动荡,国内银行中唯一没有变化过的品牌只有中国银行。其在国外享有的极高知名度,使得许多国外企业和银行只认中国银行。正是因为这种由历史因素的天然禀赋所形

成的优势,成为了中国银行的巨大财富,这也是中国银行其别于同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二)我国五大国有银行之一 中国银行是国家最早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随着其自身不断的努力发展中国银行凭借其良好的信誉在国际上拥有了广泛的市场。它已经多次获得《亚洲金融》、《亚洲货币》、《环球金融》、《财资》等国际知名杂志评比中国最佳外汇银行、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等相关荣誉,硕果累累。诸多的国际奖项就是中国银行这个品牌信誉的最好证明。 (三)触角遍布全球各地 作为国内全球化程度最高的本土银行,中国银行在国内、外都有众多的机构、网点。截至12年末,中行境内外机构共有一万多家家。并且在纽约、伦敦、东京、法兰克福、新加坡等国际金融中心均设有分支机构。通过遍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近万家国内分支机构和全球27个国家和地区600多家的海外分行、子公司和代表处,向企业提供包括海外代付业务、转开信用证及保函业务、全球授信额度项下担保业务等多种产品在内的全球性的贸易金融服务,并将这种无国界的服务体系构筑成为其最突出的竞争优势。 (四)清算手续简便 中国银行拥有世界各主要货币的清算渠道。由于在全球的机构网络众多,中国银行在世界各大主要货币的国家都建立了清算中心,如美元清算中心——纽约分行;港币清算中心——中银香港;欧元清算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审慎经营,规范**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促进本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农村合作银行监管工作意见》(银监发[2005]28号)的相关规定,参照《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监会[2004]第3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关联交易须符合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 第三条关联交易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的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 第四条关联交易须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第二章关联方 第五条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六条关联自然人包括: (一)本行的内部人及其近亲属; (二)本行的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 (三)本行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 (四)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内部人包括本行的董事、监事、本行及支行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本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 本办法所称主要自然人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持有或控制的股份与该自然人股东持有或控制的股份合并计算。 本办法所称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第七条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 (一)本行的主要非自然人股东; (二)本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其他可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本行或可对本行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主要非自然人股东是指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份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股东。 本办法所称控制是指有权决定本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事、财务和经营决策,并可据以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本办法所称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或一致行动时,对某项经济活动的共有的控制。 本办法所称重大影响是指虽不能决定本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事、财务和经营决策,但能通过在其董事会或经营决策机构中派出人员等方式参与决策。 第八条与本行关联方签署协议、做出安排,生效后符合前述关联方条件的自然人、

关联交易议案

证券代码:832390 证券简称:金海股份主办券商:齐鲁证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5年拟与关联法人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11368.42 万元。2015年4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阳回避表决。 (二)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2、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四)2015 年1月1日至2015 年3 月31 日,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 550.10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钢 注册资本:26.9亿元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 经营范围: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生产销售及其技术引进与开发、应用;建设及运营风力发电场;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有关风机制造、风电场建设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零部件与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胡阳同时担任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孟秋同时担任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主席。预计2015年公司向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总额约为 11368.42 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中国银行贸易融资案例精选

中国银行贸易融资案例精选 案例1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F 公司为一家世界500强在华成立的合资企业,主要经营化工产品。该公司的原材料从境 外采购,生 产成品在境内销售,境外采购与境内销售环节均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 F 公司近 年来业务发展迅速, 但同时面临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虽然在中国银行已有高额综合授信, 但 因业务处于高速 发展阶段,开证需求常突破其授信额度; 二是手头拥有大量因境内销售产生的应收账款, 但出于对控制财务成本的考虑,又不希望通过缴纳保证金的方式在银行办理开证或押汇业 务。为解决以上两个问题,F 公司向中国银行寻求解决方案。经研究,中国银行向 F 公司推介 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产品, 并为F 公司设计解决方案如下: 第一,接受F 公司已承付的国内信 为其办理国际信用证开证业务, 用于从境外采购原材料; 第二, 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到期日正常收回, 按照事先约定将款项入保证金账户, 外付款日当天从保证金账户直接对外支付。借助中国银行通易达”产品的支持, F 公司面临 的问题迎刃而解:通过使用有收款保证的合格应收账款质押,既有效解决了 F 公司授信额度 不足的问题,又帮助F 公司盘活了应收账款,降低了资金成本。 案例2:福费廷融资 中国机械设备制造企业 A 公司拟向中东某国E 公司出口机械设备。该种设备的市场为买方 市场,市场竞争激 烈,A 公司面临以下情况:一是 B 公司资金紧张,但在其国内融资成本很高,希望 A 公司 给予远期付款便利, 期限1年。A 公司正处于业务快速发展期,对资金需求较大,在各银行的 授信额度已基本用满。 二是B 公司规模不大,信用状况一般。虽然B 公司同意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 但开证银行 C 银行规模较小,A 公司对该银行了解甚少。 三是A 公司预计人民币在一年内升值,如等一年后再收回货款,有可能面临较大汇率风 险。鉴于此,A 公司与中国银行联系,希望提供解决方案。为满足 A 公司融资、规避风险、减 少应收账款等多方面需求,中国银行设计了福费廷融资方案, A 公司最终采用了中国银行方 案,并在商业谈判中成功将融资成本计入商品价格。业务过程如下: 1. C 银行开来见票360天远期承兑信用证。 2. A 公司备货发运后,缮制单据交往中行。 3. 中国银行审单无误后寄单至 C 艮行。 4. C 银行发来承兑电,确任到期付款责任。 5. 中国银行占用C 艮行授信额度,为A 公司进行无追索权贴现融资,并结汇入账。 6. 中国银行为A 公司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A 公司凭以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和退税手 续。通过福费廷业务, A 公司不但用远期付款的条件赢得了客户,而且在无需占用其授信额 度的情况下,获得无追索权融资,解决了资金紧张的难题,有效规避了买方信用风险、 国家 风险、汇率风险等各项远期收汇项下风险, 同时获得提前退税,成功将应收账款转化为现金, 优化了公司财务报表。 案例3:出口双保理融资 S 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生产家用炊具。 2002年起,该公司考虑拓展海外市场。当时, S 公司品牌在海外知名度并不高, 美欧等地的进口商均拒绝开证, 要求O/A90天。S 公司既要对 进口商提供优惠的付款条件,又 担心进口商的信用风险,同时面临资金周转的问题,该公司向中国银行寻求解决方案。 用证项下应收账款作为质押, 在国际信用证对

监事会20xx年度工作报告(农商银行)完整版

编号:TQC/K535 监事会20xx年度工作报告(农商银行)完整版 Daily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or new direction of efforts, so that the overall process does not deviate from the direction, continue to move towards the established goal. 【适用信息传递/研究经验/相互监督/自我提升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事会20xx年度工作报告(农商银 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报告资料适合用于日常描述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使整体流程的进度信息实现快速共享,并使整体过程不偏离方向,继续朝既定的目标前行。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各位股东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受武威农商银行监事会委托,作20xx年度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20xx年的主要工作 20xx年,武威农商银行监事会在省联社及总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改革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协调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开展了领导班子履职行为监督、经营风险监督、行业

2017关联交易管理专项审计方案定

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方案 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每年至少对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进行一次专项审计”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行关联交易行为,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科学有效地管理关联交易,掌握我行在授信、资产转移、提供服务等方面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风险。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内审监督部组织人员对我行关联交易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 一、审计目标 一是检查关联交易管理组织制度建设情况;二是掌握全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三是关联交易管理是否符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严格管理、力求规范的原则;是否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的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通过本次专项审计,客观地评价关联交易管理现状,揭示业务中的薄弱环节,进而有效防范风险,规范关联交易行为。 二、审计范围及审计对象 本次专项审计主要检查关联方与我行发生的信贷业务,审计对象为董事会办公室、授信评审部、风险管理部、公司一部、公司二部、个金一部、个金二部、城中支行、常新支行以及相关营业机构,实际期限必要时可以上溯。 三、审计时间及审计方式 从2017年09月01日至2017年09月30日,采取现场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 四、审计内容 (一)组织、制度建设情况 1、关联交易管理的组织架构

检查我行是否成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是否不少于三人;是否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是否有相关部门负责对关联交易进行台账登记,并负责管理交易的日常事务。 2、制度建设情况 检查我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是否符合银监局公布的《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交易管理办法》要求。我行办法中是否存在内容不完整、不合理的情况,是否存在与监管办法有冲突的地方。 3、业务流程管理情况 (1)一般关联交易,即单笔交易金额在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在本行资本净额5%以下,流程是否正确:即由支行(或总行业务部门)提交总行授信管理部门审查,经分管行长审核后,报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审批。 (2)重大关联交易,即超出一般关联交易额度的关联交易,是否经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确认后,报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本行董事会审批,在批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是否报告监事会,是否同时向银监部门报备。 (二)关联交易识别、管理、执行情况 1、检查我行关联方的认定是否正确全面,是否将以下事项全部包括在内:本行的内部人;本行的主要自然人股东;本行的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本行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 2、检查我行关联方台账是否建立,关联方认定台账内容是否完整、正确。 3、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是否存在营业机构对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 (2)是否存在以本行的股权作为质押提供授信;

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共4篇)

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共4篇) 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共4篇) 第1篇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企业关 联交易自查报告一按照上级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 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我厂成立了质量安全管理小组,由法人任 组长,组员由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人员.生产加工人员担任,按照各自分工,对照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从企业资质变化情况,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情况.不合格产品管理情况.食品标注标识情况.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等10个方面,逐条进行自查。 根据企业自查情况,企业自身感觉各方面做得尚可,基本符 合质检部门的要求。对于稍有差次的,及时做了整改。现阶段, 企业基本能做到系统管理,按标准要求组织进货.生产和销售。现将企业目前能达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企业名称为安全生产自查报告,厂址是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开发区,检验方式为自行检验,固态调味料 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qs37010307092,新证正在办理中。本厂证照齐全,经营范围是味精.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 二.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本厂主要采购的原料为鸡肉精膏. 麦芽糊精.柠檬黄.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盐.谷氨酸钠.淀粉.白砂糖.包装袋.纸箱等。所有物品均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够仅仅,购进

时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我厂生产的味精没有食品添加剂。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的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严格遵照了gb2760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还备有单独的进货台账。 三.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我厂每天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帽的整洁情况,班班检查。工作人员洗刷.更换专用工作服后,经人员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从原料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设备。从原料到成品及成品库均保持独立空间,没有交叉污染。 四.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我厂配备了架盘天平.分析天平.电热干燥箱.水浴锅.旋光仪.分光光度计.ph计.超净工作台.台式培养箱.显微镜.蒸汽压力灭菌器等检验设备,具有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检验人员经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具有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放的检验资格证书。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农商银行年度合规风险评估报告

**农商银行**年度合规风险评估报告 **年,**农商银行以加快业务发展为主题,以落实各项制度为基础,以加强合规风险管理为重点,全行业务运行稳健,各项业务经营情况呈良性发展态势。现将我行**年度合规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对 **个支行。共有员工**人,其中在岗**人、内退**人、退休**人、劳务派遣**人、工勤人员**人、实习生**人。各岗位能做到互相补充与监督,整体风险控制机制基本健全,风险控制能力较好。 二、主要业务指标 (一)各项存款。截止**月末,全行各项存款余额达 **亿

元,较年初净增**亿元,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 **个百分点,增幅居全市农商(合)银行机构第一位。 (二)各项贷款。**月末,全行各项贷款余额 **亿元,较年初净增**亿元,增幅** %,高于全市平均增幅 **个百分点,增幅排名全市农商(合)银行机构第三位。存贷占比为**%。 (三)到期贷款。**月末,全行**年当年到期贷款总额** 类行社,风险水平测评步入全省一流水平。①2005年以来新放贷款不良率控制在**%以下,不良贷款总比率控制在**%以下;②到期贷款收回率达到**%;③贷款向下迁徒率控制在**%以内;④贷款分类偏离度控制在**%指标内。 (八)尽职合规目标基本实现。一是尽职调查质量明显提高,违规问题明显减少,单项产品调查时限有效压缩;二是尽职审查

合规率达到**%,审查时限**%达标;三是限制性条款落实面达到**%;四是核准上帐执行面达到**%;五是贷后管理履职到位及贷后检查合规率达到**%;六是当年外部监管问题库整改率达到**%。 三、主要风险指标分析评价 (一)盈利能力分析。 , 逾期90天以上贷款总额为**万元,与不良贷款差额为**万元,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为**%,优于目标值**个百分点。 全行全部关联客户集中度为**%,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为**%、单一行业贷款集中度为**%,均控制在目标值内。本行最大十家农户贷款余额**万元、占资本净额的**%,占全部贷款余额

2019年银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19年银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19年7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关联交易管理架构和职责 (4) 第三章关联交易审批与披露的一般规定 (9) 第四章关联方报告、承诺与统计 (12) 第五章授信类关联交易管理流程 (15) 第六章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管理流程 (19) 第七章关联交易限额管理与上限申请 (23) 第八章关联交易定价 (26) 第九章关联交易内控检查及处罚规定 (27) 第十章附则 (28) 附件 (29) 1、关联方定义及范围 (29) 2、关联交易定义及范围 (4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保障本行和股东整体利益,促进本行经营活动安全、稳健运行,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和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整合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银保监会《股权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上交所《实施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关联方是指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本行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关联交易是指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任何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资产转移、提供服务等。 第三条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包括关联方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两部分:关联方管理包括对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管理、对关联自然人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以业务种类划分,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1管理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2管理;以发生特点划分,包括一次性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附件: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 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2014年,本行根据银监会、证监会、上交所和联交所等监管机构要求,持续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以完善关联交易规范化管理体系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关联交易审核流程,推动关联交易精细化管理,加强关联交易的日常监控、统计和分析,确保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持续有效运行,支持本行业务快速发展,促进集团综合协同效应的发挥。现将本行2014年度关联交易管理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严格把控关联交易审核关,勤勉尽职,保障全体股东及银行客户利益。 2014年,本行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11次会议,其中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会议10次。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了中信银行申请与关联方企业2014年、2015-2017年授信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上限、给予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给予BBVA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购买CBD-Z15项目部分物业、收购中信国金股份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等关联交易议案,确认了关联方名单,并在额度范围内对关联方企业授信进行了逐笔审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高效、专业和独立地运作,各位董事勤勉尽责,充分履行了董事会赋予的

事前审核职责,为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保证了本行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监管要求、全体股东及客户的利益。 (二)有效实施关联方分类管理,加强关联方的动态管理与更新,夯实关联交易合规管理基础。 2014年,本行遵照境内外监管法规,克服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等困难,努力探索具有本行特色的关联方管理模式。对于关联法人的管理,按照上交所、联交所、银监会和会计准则等不同监管标准,定期于每年初对法人关联方名单进行更新。日常业务开展中,本行依据客户关联关系变化情况对关联方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关联交易得到有效监控。对于关联自然人的管理,通过向主要股东征集信息,向新增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实现关联自然人名单的更新。关联方名单经过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确认后下发全行,关联法人名单被导入信贷系统,作为本行关联交易开展的基础,关联方名单的切实、有效运用,为本行关联交易合规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全面落实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申请,完善监控与报备机制,确保全行关联交易在交易上限内有序开展。 2014年,本行针对授信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成功向两地交易所申请了2014年度交易上限,并顺利召开董事会通过了2015-2017年度交易上限,涉及八大类业务、涵盖60余项业务品种。在满足合规要求的前提下,上限的成功申请有助于强化管理的前瞻性与主动性,提高关联交易审批效率。各业务管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08年4月2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保障本行和股东整体利益,促进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经营活动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等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监管要求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行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一般原则: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二)符合诚信、公允的原则; (三)遵循商业原则或一般商务条款; (四)当内地法律与香港法律不一致时,应遵循从严处理的原则。

第三条 本行对关联交易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分级管理、监事会依法监督的体制。 第二章中国内地法律关于关联方的界定与一般规定 第四条 本行的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 本行的关联自然人包括: (一)本行的内部人; (二)本行的主要自然人股东; (三)本行的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 (四)本行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本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 (六)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本行的内部人包括本行的董事、总行和下属各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本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 本办法所称主要自然人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应当与该自然人股东持有或控制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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