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散居少数民族生存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双峰县散居少数民族生存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了解散居少数民族生存发展现状,2010年5月11日至12日,双峰县民宗局全体干部深入县疾控中心、邮政储蓄银行双峰支行、青树坪镇、蛇形山镇等地,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发放调查表等多种方式,对该县散居少数民族生存发展状况展开调研,从中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双峰县散居少数民族生存现状

目前,双峰县共有苗、侗、土家等28个少数民族,1800余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19%。其中苗族670余人,占全县少数民族人口的37.2%,主要散居于蛇形山镇、洪山殿镇和走马街镇。从调研反映的情况来,该县散居少数民族存在以下几个比较突出的特点:

一是少数民族数量、族别呈逐年增多趋势。根据2000年“五普”数据,我县少数民族常住人口为859人,27个族别,但此次对个别乡镇数据抽查,仅蛇形山镇少数民族人口就达到了300-400人之多,比2000年统计的210人翻了近一倍,而且有新的族别发现。少数民族数量和族别的快速增加,给该县贯彻少数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信仰,有效管理少数民族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婚迁流入呈明显上升趋势。由于该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加快,外招劳动力逐年增多,流入该县的少数民族与当地居民通婚者增多,同时由于该县一直以来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外出务工者素质较高,在民族地区务工期间与当地少数民族通婚者也逐年增多。据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初步统计,近年来,涉少数民族婚姻登记100余起。其中85%为少数民族女性嫁入该县。

三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断增多。近年,赴双峰县务工、经商的少数民族群众呈现出不断上升趋势,初步估计约有3000人次。主要从事行业有煤炭采掘、烧烤、哈蜜瓜销售、制糖业、药材贩卖、银饰销售等。涉及苗、侗、土家、维吾尔、藏、回等多个少数民族。他们来自各民族地区,从业繁杂,流动性强,大都文化不高,素质参差不齐,加上语言文字、风俗习惯、文化认同上的差异,使他们与当地群众产生了心理上的双向不适应,管理服务的难度大。

三是居住、生活条件呈现两极分化。一批有知识、有素养的少数民族群众婚迁入该县后,积极发展生产、发家致富,居住在交通方便、环境较好的中心乡镇周边,家庭富裕,生活舒适。同时,有些边远山区的群众由于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在当地找不到合适的配偶,通过牵线搭桥,迎娶了相当一批没有接受过良好教育,来自边远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女性。由于夫家条件不好,这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生活相当困难。流入少数民族人口,有一技之长、素质高的,暂住条件、生活

条件相对较好,而文化水平不高,从事采掘、烧烤等行业的,居住条件、生活条件相对较差。

四是散居少数民族民族意识非常强烈。从发放的调查表统计,有90%的调查对象,要求尊重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要求加强县内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交往,要求加强对少数民族培养、教育力度,切实尊重少数民族参政议政的权利。

五是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的生存发展状况良好。该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给予了优待,在干部提拔、岗位选择、生活条件等各方面严格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妥善解决少数民族干部、职工遇到的各种困难,得到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的高度肯定。目前,双峰县共有少数民族干部、职工18人,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正股级6人。少数民族干部积极参政议政,任县政协委员1人。

二、双峰县散居少数民族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由于双峰县散居少数民族总数不多,居住分散,党委、政府对此关注不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散居少数民族贫困面还较多。婚迁进入该县的少数民族女性,仅15%居住在县城,其余分布在全县15个乡镇,其中30%嫁入地处偏远、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经调查,约5%人均纯收入仅2000元。10%住房条件在居住地处于最差或较差状况。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待改善。双峰县98%的村修通了通村公路,但还有相当一部分村民小组,地处偏远,不通路,未通电,收看不到电视。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嫁入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的难度大。

三是教育发展存在隐患。由于经济条件制约,相当一部分散居少数民族家庭,受教育程度偏低,初中毕业居多。由于大专院校毕业生不再分配工作,受新的读书无用论思想影响,部分少数民族家庭子女在初中毕业后即缀学务工、经商。

四是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存在困难。由于少数民族干部进入渠道不畅,现在双峰县各级各部门中的少数民族干部有80%是4050人员,20-40岁之间的少数民族干部屈指可数。没有建立科学合理的进入机制,没有建立有效地提拔任用机制,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很难进入有效操作层面。

五是乡镇对少数民族工作的重视程度参差不齐。双峰县散居少数民族分布不均,以蛇形、洪山、青树坪居多,但多年来,由于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不多,民族工作常常因当地党政领导的重视程度而出现差异。相当一部分乡镇的散居少数民族工作,处于被遗忘的角落,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改善散居少数民族生存发展状况的对策

(一)大力加强散居民族工作的领导

当地党委、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重视,是解决好少数民族发展

问题的重中之重。首先要健全和完善定期研究民族工作的机制。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责任机制,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推进机制,强化散居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层层落实责任,加大对少数民族流入较多乡镇的支持力度。其次,要把散居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居住乡镇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进

行统筹考虑,着力解决民生发展问题。

(二)逐年增加对散居少数民族的投入

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政策性投入的基础上,县本级要逐年加大对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比例,帮助相对集中居住地改善交通、居住等基础设施,解决当地群众关注、关心的民生问题。要逐年增强财政在民族工作上的投入,全额保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工作经费。

(三)大力改善散居少数民族相对集中地基础设施生产生活条件

县级政府要加大对民族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力度,优先解决通乡、通村公路问题。重视跨区域公路的建设和改造,切实改善边远地区和周边县、乡的交通状况。切实解决饮用水困难问题,通过改水改厕,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快电网改造步伐,对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点,实行电价补贴政策。(四)鼓励支持散居少数民族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

散居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与当地有所不同,政府要引导他们将

本民族特色风俗物化为生产力。在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时,适当向散居少数民族地区倾斜,以项目开发带动少数民族脱贫致富。信贷部门要给予少数民族优惠的融资政策,提高散居少数民族资金筹措能力,增强发展生产的信心。农业部门要大力支持散居少数民族发展农林牧产业。扶贫办要加大对困难少数民族的帮扶力度,对就地扶贫成本过高,不适宜居住的地方,政府可引导、支持村民整体搬迁。

(五)不断提升散居地的社会事业水平

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完成乡镇卫生院改造;增设少数民族群众医疗费的减免政策。建立乡镇、村民族文化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各地义务教育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县重点中学初、高中招生,可给予少数民族考生特殊政策和专门招生名额。

(六)加大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力度

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要常态化、制度化,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要拓宽少数民族干部来源渠道,降低少数民族干部录用门槛。如加大对外招考少数民族干部的比例,争取从大专院校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中选拔进入我县公务员队伍;县乡公务员招考时,增加少数民族单列指标。创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机制,落实优秀民族干部双向挂职锻炼措施,快速提升少数民族干部素质;开办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学习班、培训班,不断提高民族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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