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财务改革中的运用

浅议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财务改革中的运用

作者:田华静

来源:《北方经贸》2012年第09期

摘要:随着我国事业单位管理模式的变化,事业单位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是一种必然的选择。但是,鉴于各国的会计环境不同,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还具有一定的困难。本文首先尝试找出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财务改革中存在的主要困难,然后提出理论建议和具体建议。

关键词:事业单位;权责发生制;运用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2)09-0059-02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新公共管理”理念的推动下,以新西兰为代表的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半数以上的成员国已经率先在政府财务报告中采用了权责发生制。在政府预算编制和政府会计核算中引入权责发生制,已成为当今世界预算编制和政府会计核算的一个主流趋势和发展方向。在借鉴国际成功的预算会计改革的经验基础上,对于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事业预算会计体系设想方面,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改革无疑成为财政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发展方向。在此环境下,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是一种必然的选择。但是鉴于各国的会计环境不同,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还具有一定的困难。

一、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财务改革中的主要困难

(一)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规范管理,从各国的改革实践看,政府会计实施权责发生制需要一个健全的法律环境,要有相应的法律和制度予以保障,例如,美国先后颁布了《首席财务长官法案》《政府绩效和成果法案》,为政府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无法为权责发生制的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性。

(二)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的事业会计教育无论是在学历教育方面,还是在职业会计教育方面都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在实际操作与实践经验方面与我国的企业会计相比也有一定的差距。这势必影响到会计处理过程当中的判断。如,资产确认是权责发生制会计模式下一项重要的内容,也是收

付实现制无法做到的,如果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不够,就很难对资产重置成本、折旧、减值准备等进行较为准确的评估。

(三)引入权责发生制的经济基础薄弱

事业单位进行财务制度改革,引入权责发生制,需要设计一套新的会计制度,还需要建立高质量的信息技术平台来记录资产及其价值,整合大量的数据,加之上文提到的,对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的培养,这些硬件和软件的配备都会增加很多成本,根据我国事业单位现有的经济状况,想一步到位显然是有一定困难的。

二、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财务改革中运用的建议

(一)财务改革运用的理论建议

1.强化预算监督,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预算监督是预算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对预算资金的筹集和供应等业务活动进行考核、检查和督促。为了保证权责发生制在公共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合理应用,需加快预算监督的立法工作,树立预算监督的法律权威,建立权威、严密、严肃和规范的预算监督法律体系,提升预算及其执行的透明度,同时,借助内、外部审计手段、新闻媒介的力量强化对预算的监督力度,提高财政管理质量和效率,保障社会经济的健康运行和发展

2.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技能培训,做好人才储备工作

加强财务人员、管理者和决策者的培训,使其对各种会计基础的涵义、利弊和适应性有足够的认知。管理层和决策层尤其要对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有清醒的认识。在会计职称考试中,考虑单独设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师考试,或者提高有关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内容在考试分值中的比重。新西兰在改革过程中议会充分支持并推出了一系列的配套法案,财政部在代表政府组织和实施权责发生制改革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主导作用。相关财经、会计主管在推动一系列改革时扮演推动者的角色,成为新西兰改革成功最为关键的因素。因此,应该设立研究机构,进行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业务操作能力,计划培养一批融计算机网络技术、外语、专业知识和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为一身的复合型人才,做好人才储备工作,为降低改革成本和加快改革步伐提供保障。

3.渐进性推行权责发生制

任何一项改革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与OECD国家相比,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内容有着较大的局限性,经济基础也较薄弱,目前尚未具备进行全面改革的条件。我国预算会计核算权责发生制改革的实现,可遵循由点及面的原则,分步骤、有秩序地稳步开展。具体可分三步进行:先由目前的收付实现制过渡为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待条件成熟时,再由修正的收付实现制逐步扩展为修正的权责发生制,而这一阶段是整个改革过程的关键。最后,根据体制改革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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