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程序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集团及集团所属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所属公司)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程序,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工程管理办法,结合集团事业群管理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集团指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所属公司指北大方正集团所属全资、控股以及其它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公司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一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合同付款、零星支付、材料以及设备采购付款等。

第三条管理原则

工程款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严禁违反合同或者逃避合同管理的支付行为。

第二章付款流程

第四条工程进度款的一般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提出付款申请。付款申请需包含付款事由(合同依

据)、工程量清单、价格分析、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等原始资料,并有

项目经理的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付款申请被送交到现场工程监理处,由工程监理公司独立完成审核并出

具意见。授权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相关文件被递交到项目小

组/公司。

3.项目小组/公司安排专业工程师、造价师进行实质性审核,再由财务部、

其他相关部门会签,最后由项目小组/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

4.付款申请连同监理、项目小组/公司的意见一同递交事业群。事业群组织

相关部门审核后,给出最终支付意见,反馈到项目小组/公司,并由其完

成最终支付。事业群须将支付情况上报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备案。超出用

款计划的,事业群须上报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第五条工程结算款的一般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提出付款申请。付款申请需包含双方确认的工程结算

单、工程验收文件、整改项目验收单、工程移交单等,如果是工程保修

款还需要有使用部门同意付款的确认单。

2.项目小组/公司接收到付款申请后,组织工程部门、使用部门对相关项目

进行确认,并由财务部门复核各项费用。所有相关手续都必须以正式文

件或表格的形式予以确认。在所有手续都完备后,项目公司可以把确认

文件及付款申请递交到事业群申请付款。

3.事业群对相关文件复核后,报送集团财务管理部和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并按审批意见,由项目小组/公司完成支付手续。

第六条工程预付款的一般支付流程:

工程预付款的基本审批流程参见进度款的支付流程,将工程量确认程序调整为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支付条件确认程序。

第七条材料、设备采购款的一般支付流程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付款过程也可以划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含保修款)三个阶段,各阶段付款均需严格按照合同条件执行。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可以由项目公司履行审核手续,直接支付给供货方,但需把付款情况及时上报事业群备案。当实际采购数量发生变化,进度款支付额度将超过原合同约定时,项目公司需把合同变动情况及时上报事业群、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并按审核意见决定实际支付额度。

结算款支付前供货方需提供结算清单,并由财务部门组织对实际到货情况与结算清单及合同的核对,在货物验收部门与使用部门对货物数量、质量情况认可

后,项目小组/公司方可办理结算手续,并将上述资料报送事业群、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核,项目小组/公司按照审核意见完成支付手续。

第八条零星工程付款的管理流程

现场工程项目管理应避免出现零星工程付款的情况,当确实无法避免的时候应首先考虑签署合同,并履行集团合同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无法签署合同可办理工程签证,并按集团签证管理办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的管理体制

集团对工程款支付实施集团相关职能部门、事业群和项目小组/公司三级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各部门职责

项目小组/公司负责组织对各项付款内容的实际审核,并对上报数据的准确性负责;事业群组织对付款项目的审查,并统筹安排项目内资金的使用;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对工程款支付全过程进行监控,对用款计划审批,并统一调度项目资金。

项目小组/公司需提前预计合同支付情况并在工程建设月报和工程(付款)计划中反映,上报事业群和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并接受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对资金的统一调度,适时安排付款。

项目小组/公司的财务部门在工程款的实际审核与支付过程中,需严格审查各项文件和数据的真实性,按流程办理付款事宜。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项目小组/公司及事业群汇报。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的其他规定

1.项目小组/公司应制作付款审批表,履行内部审批流程;

2.项目小组/公司应根据批准的可研估算、概算制作《投资使用与资金筹措

计划》,并在建设期内逐月预报工程用款计划,上报事业群和集团资金

管理中心审批。各月实际支付款项应在用款计划范围内,如有调整应事

先经事业群和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

3.项目小组/公司应制作项目合同一览表,包含所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合

同。项目合同一览表需动态反映合同内容、支付金额等变化情况,按月

上报事业群、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和财务管理部备案;

4.工程预付款原则上不超过合同价格的20%,并不迟于工程开工后的第三

个月开始抵扣;进度款支付额度不超过工程造价的80%,并保留不少于

3%的保修款;特殊项目的采购合同可以征得事业群、集团资金管理中心

同意后超出此上限;

5.需由集团协助申请银行贷款支付的工程款项目,项目小组/公司和事业群

审核后还须经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6.为了加快审批流程,保证工程建设进度,项目小组/公司可以征得事业群

同意后在合同或内部文件中约定各部门的审批时间,但留给集团部门的

审批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解释与生效

本办法由集团财务管理部编制,由集团总办会授权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行之日起实施。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管理力度,规范所属工程的工程款支付行为,杜绝错付、超付现象,本着保障工程进度、控制成本的原则,根据山东黄金地产旅游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及工程尾款的支付。 第二章工程款支付申请 第三条段结算编制完成后,由承包人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附表一)一式叁份,公司工程部、成本部、财务部各一份,并附报量的资料,先由监理单位造价工程师和总监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再报给工程部主管工程师。 第四条工程部主管工程师根据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进行审核,检查签证及验收等所有资料、手续是否完整,签署明确的质量、进度及签证相关手续、验收等意见后,移交给成本部成本专业工程师。 第五条成本专业工程师审核已完工程量及价款,依据合同条款扣出相应预付工程款、甲供材料款等款项。(每次付款前由项目公司材料主管提供书面甲供材款明细。甲供材在每次付款时可按合同约定或同比例扣出,如发现甲供材超供的,要将超供部分在下次付款前全部扣出。)第六条如果工程外委审计方式为跟踪审计,成本专业工程师应将相关资料及时提供给审计单位,由审计单位工程师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定书。 第七条根据终审结果,由成本专业工程师负责填写《工程款支付

申请单》中的“核定工程造价”、“已完成工作量应付金额”、“合同约定付款比例”。 第九条监理费、跟踪审计费和规划设计费、勘察费等的支付,由各合作单位在达到付款条件后提交《费支付申请单》(附表2),经主管工程师和成本工程师签字后,由成本部成本工程师填写《工程付款审批单》(附表3),并将发票、《费支付申请单》附后。 第八条在申请支付工程尾款时,必须先办理《工程尾款支付确认单》(附表4),该《确认单》作为支付工程尾款的前提条件,并附在《工程付款审批单》后。 第三章工程款的审批流程 第九条由成本专业工程师填写、办理《工程付款审批单》(附表3),并将发票、《工程款支付申请单》附后。工程结算款及尾款须办理完《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手续,方可支付。 第十条财务人员负责核对《工程付款审批单》中的“本项目已付款总额”一栏。 第十一条成本管理人员在办理过程中,负责做好解释工作,做到急事急办,绝不拖延时间、影响工期。 第十二条《工程付款审批单》办理完毕后,由财务人员统一扣除工程罚款、代缴水电费(由工程部或其它相关部门在每次付款前提交给财务)及营业税等各种由我方代扣的款项后,才能办理付款,成本管理人员应及时登记工程付款台帐。 第四章工程款的支付细则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关于下发《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 知公司有关单位 为加强公司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 金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的《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已经公司批准现予下发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项目专项资金是指公司在科技研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产品创新等方面符合国家和省市地产业发展需要纳入重点支持类产品和项目而获得国家和省市地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特定用途拨付的资金。 1.3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监管原则。 2工作职责

2.1项目专项资金归口管理单位为公司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分口管理单位为公司 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产品营销管理部门等单位。 2.1.1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专项资金工作的分工安排、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 2.1.2分口管理单位负责密切关注、研究符合国家和省市地各主管部门有关专项 资金管理规定或政策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可研报告的 编制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备案、申报、答辩及审批落实工作负责 向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单位及时移交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方案及批准的资金拨付 文件负责对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进行指导负责向专项资金主 管部门上报项目实施进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和报告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2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按照项目专项资金预算范 围按计划合理使用专项资金负责按照分口管理单位要求提供项目实施各阶段基础数据资料和项目总结负责提请审计部门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结算审核负责提请分口管理单位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内部竣工验收和评价负责配合 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3财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指定收款账户的提供负责根据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跟 踪落实专项资金到位负责审查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专项资金预算范围申报的专 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权限报批后支付专 项资金负责设立专项资金的专用科目进行专账单独核算负责建立专项资金 使用台账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项目的资金预算、财务决算负责配合审计机构 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负责配合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 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4审计部门负责在专项资金项目各工程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工程进 行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负责根据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求在专项资金 项目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 告。 2.5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项目专项资金的效能监察工作。 3项目专项资金使用 3.1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专项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其中专项资金包括专项借款、 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专项补助。 3.2公司收到的项目专项资金要纳入公司资金预算统一管控以提高专项资金使 用的整体效益。 3.3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审批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执行。 3.4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申报方案中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各项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申报方案专项资金预算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所有建设工程款结算、支付过程的监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大、中、小型工程项目及零星工程的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的领导工作。工程部负责具体实施。 (2)工程部:组织对工程款进行结算,对结算文件的合理性、严密性负责。 (3)本制度的制定及主控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本细则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维持。 四、工作程序 (一)进度款阶段计量结算 1、合同工程计量结算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2)承包商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实际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报表至监理单位; (3)监理单位应在7日内审核完毕(暂不开具支付证书),并报工程部;

(4)工程部经理根据本月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进行复审后,5日内上报给公司总工程师; (5)总工程师对上报的进度计量书进行审核,并传递至给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6)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进度计量书进行审批,计量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经最终审批的进度计量报表发至监理工程师,进入支付程序。 2、零星工程的结算,按以下程序计量: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2)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上报实际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结算书至工程部; (3)工程部经理根据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进行审核后,5日内上报公司总工程师; (4)总工程师对上报的工程量结算书进行审查,并传递至给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5)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工程量结算书进行审批,计量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经最终审批的工程量结算书发至工程部,进入支付程序。 (二)竣工验收计量结算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

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实现集团战略目标,进一步加强工程进度款管理,积极打造“诚信、阳光、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稳步推进工程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工程进度款审批及支付管理 第二条工程进度款ERP系统申报审批流程: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工程进度款申报资料后,工程部资料员立即在ERP系统提报进度款审批流程,工程部24小时内完成审核,报主管工程领导(或项目总经理)48小时内完成审批,转交预决算部。未按上述时间节点审批的,每违反一次,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处分,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三次的责任人,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条工程进度款资金单ERP系统审批流程:预决算部在收齐工程进度款申报资料后,48小时内(不含对数时间)完成审核并在ERP 系统提报《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合同法务部4小时内完成审核,财务部4小时内完成审批,主管工程领导48小时内完成审批后,再报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及时审批。财务部在24小时内将审批同意的资金单纳入可支付台账。未按上述时间节点审批的,每违反一次,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处分,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三次的责任人,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条财务部根据审批同意的资金单及资金支付计划,通知施工单位开具发票,在收齐发票并完成相关手续后及时进行支付。 第五条财务中心每周一次统计各地区公司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发管理及监察中心备案。资金中心、管理及监察中心每月1日前,将截至上月底已上账未付款项纳入当月资金支付计划。 第六条工程进度款审批过程中,工程部须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核实工程进度及验收资料,确保进度属实、质量合格且资料齐全。接收部门应一次性提出资料补充的全部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在指定时间内补充提交,提交后工程部须立即重新发起流程。重复申报、提前申报或超报

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1

秀宁公司工程计量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规定 为规范项目建设工程计量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及程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工程计量。工程计量是指按照工程量清单规范量度、计算及确认承包人已经按照设计图纸、规范及标准完成的,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可用于计算工程价款的工程内容。(一)、计量范围。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价格包含内容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其它范围。在施工前期,承包人应根据设计文件,按照《技术规范》“计量支付”中规定的计算方法,对照图纸进行工程量清单复核,重新计算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工程细目对应的工程量,查处工程量清单的细目有无缺项或多余项目,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核后,作为设计数量。施工过程工程计量包括进度支付计量、设计变更及签证工程量增减计量、隐蔽收方计量等,其中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计量须严格按照其管理规定执行。 (二)、支付计量依据。支付计量资料包括工程计量质量保证资料和工程计量工程计算资料,计算资料和质保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核合格后,方可支付。承包人根据合同图纸和技术规范中的“计量支付”条款,计算工程数量上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核;数量超过设计数量的或新增的细目,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批的变更资料,经监理和业主现场核定方可计量。

(三)、支付计量原则。符合合同文件要求、质量合格的工程方能计量,计量要按工程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进行计量。 (四)、支付计量的方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或节点提出计量申请,项目监理部应审查承包人提出的计量申请或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项目监理部审查承包人提供计量所需的资料,并与其共同计量。项目监理部计量工程师必须对计量结果做出准确的记录,并将记录的副本抄送给承包人。(五)、业主参与现场计量 1、支付计量一般由监理、承包商两方派出人员参加。业主可随时抽查。 2、隐蔽工程计量须业主参与验方,必要时还应要求公司工程部、合同招投标部等有关单位参加验方,但不影响监理、承包商应负的责任。下列情况业主必须参加工程验收收方:(1)工程开工前全线原地面线的复测; (2)基础土方; (3)签证项目; (4)工程变更项目; (5)隐蔽工程收方; 3、需业主参加验方的计量,应提前48小时将约定计量时间通知业主。若验方为不影响下一工序施工的隐蔽工程,在业主未能按时到场时,可由监理、承包商共同计量,并在现场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xxxx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xxxx基本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格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款、质量保证金)支付申报、审核、审批和支付程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权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和建设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xxxx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批支付比例 第二条严格基建工程项目的付款及审批制度,基建工程的进度款和结算款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办理支付。 第三条因特殊情况,未到支付节点需要提前支付的,必须报分管基建工作管理领导审批。 第三章工程进度款申报审批支付程序 第四条申报审批程序 (一)施工单位申报 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对已完成且合格工程量的,填报《工程款支付申报表》(项目经理签字、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原件)报送工程监理单位审核。

(二)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本期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审查核算,填写审核意见和核算结果(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加盖公章),报送基建办项目组审批。 (三)建设单位审核 审核原则:以施工合同为主要依据,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工程价款为主要审核内容,严格控制拨付工程进度款累计总额。 1、项目组审核 项目组复核监理单位审核手续,并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与形象进度,建设单位甲方代表和项目组长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分管工程部领导审签,加盖印章。 2、全过程审计单位审核 全过程审计单位对施工单位所报工程进度的实物工程量、计量计价方式及支付办法、甲供材料及设备的计量情况、工程预付款的抵扣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3、基建办负责人审签 施工单位将签章齐全的本期价款结算单提交项目管理组,项目组提交基建办部门负责人审签。 4、财务管理部门支付

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工程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项目工程款支付的管理。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流程 3.1具备申请付款的条件: 按合同约定需支付预付款;工程达到合同约定形象进度;工程质量经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相关工程资料齐全等。 3.2工程进度款的确认及支付审批流程: 3.2.1施工单位在工程达到合同付款条件后按合同约定期限向监理公司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见表1)(含工程形象进度说明、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已完工程内容及相应数量、已完产值的计价书等);若为分包单位,其《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在提交监理公司前须总包单位签署审核意见。 3.2.2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中内容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确认,编制《工程款支付审批表》(见表2)并签署审核意见(主要包括形象进度的确认、是否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已完工程质量以及已完工程量的确认、应扣款项、相关工程资料是否齐全等)后将所有资料交建设单位; 3.2.3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对监理部报送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编制《工程款支付审批表(甲方)》(见表3)并签署审核意见(主要包括形象进度的确认、是否达到合同约定付款

条件、已完工程量的确认、应扣款及应付进度款的审核确定等)后交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 3.2.4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进行复核确认并签署复核意见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交建设单位成本控制/预算办; 3.2.5建设单位成本控制部门/预算办对《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签署复核意见(包括已完产值的计价书、应扣款及应付进度款的审核确定)后交建设单位财务部门; 3.2.6财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对所有资料(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工程阶段验收报告、材料领用统计表、领料单、工程签证单、设计变更单、扣款单)、已支付工程款合计、总支付节点和比例及应扣款项(水电费、税金等)查实确认,明确进度款实际应付金额后提交建设单位房开公司总裁/工程分管副总。 3.2.7建设单位房开公司总裁/工程分管副总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复核意见后提交财务部门付款。 注:工程设计、造价咨询、产权测量、监理等技术服务性合同支付工程款时,由服务单位报送付款申请并按《工程款支付审批表》流程进行审批支付。 4.工程进度款支付要求 4.1明确进度款支付审批手续,各部门按流程执行并审查上一程序的执行情况,如未按要求执行或出现如数据错误、虚假、填写内容或应附属附件不完整、重复申报完工工程量等情况应退回上一程序重新执行,否则不予支付。 4.2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节点、比例结合施工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目部经理和财务部门应对每次支付做好台帐,清晰把握每个项目的工程情况,在支付审批环节进行把关,审核累计款及扣款项目和加款项目,避免出现超付、多付工程款的情况出现。 4.3对合同中未明确合同总价的,应由现场专业工程师配合预算工程师或成本控

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公司投资项目工程款拨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规范工程预结算管理、工程款拨付或抵扣程序,严格控制投资部资金的安排与使用避免超付工程款现象发生,确保公司利益,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针对工程款拨付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2、凡属工程项目建设、安装、维修、装修等需要进行工程预算、结算及工程款拨付、借款、转帐、抵扣等工作均应遵守本办法。 3、本办法所称工程款,是指酱性投入的工程项目中应支付给承包企业或个人的工程承包款、甲供材料款、装修款、维修款及设备采购款等。 第二章工程款拨付的规定 1、办理工程项目建设、安装、维修、装修甲供材料和设备采购等业务,必须按照本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在进场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和材料供应合同(即时结清的零星采购维修事项除外)。特殊情况不能在进场前签订合同的,必须在进场施工后10个工作日内补签合同。 2、签订工程合同要做到项目合同、主体一一对应,即:一项目一合同,一合同一主体。 3、工程合同签订时必须要有工程价款,签订的工程价款要有预算(采购设备只有一口价的除外),预算应遵循“准确、谨慎、智谋从严”的原则。

4、施工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变更合同内容,及时办理经济签证手续或签订补充合同,新增的工程内容按合同约定是否进入进度款拨付范围。 5、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主体进行工程款预算、结算及工程款的拨付。如承包人属企(事)业法人单位,只能与合同主体单位办理前述相关业务;如承包人为自然人,只能由合同约定主体个人持法定有效身份证件及合同原件与工程项目单位办理相关业务。合同约定主体个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须事先到工程项目单位办理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本人亲笔签名且摁手印,被授权人凭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相关业务。 6、未签订合同前一律不得拨付工程款,特殊情况下需要支付的,必须按借款性质进行审批,在签订合同后,按照规定审批程序转入工程拨付款中。 7、办理工程借款,以实物资产或其他非货币资产抵付工程款,必须坚持以下几项管理原则: (1)有明确的合法主体; (2)事先核实(工程、预算、财务部门均已核实,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3)及时抵扣;(4)明确抵扣时间。 8、各施工单位或个人及甲供材料供应商应当按合同约定申报的工程进度或材料供应预付款,且预付款额不得超过合同签订的比例或额度。 9、投资部应随时了解掌握工程进度,一般情况下(特别是土方、

项目办法资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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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施 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实施策略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资金管理为中心、以预算管理为手段,以成本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为重点,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真实、完整,最终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第五条:所有项目必须纳入中太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并按时报送报表。 第六条:所有工程项目均实行内部承包管理、项目负责人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财务审批制度 第一章财务业务审批规定 第一条:公司按照货币资金收支的金额、发生的频繁程度和重要性由不同层次的人员或机构来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二条: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按授权权限进行审批。 第三条:财务业务审批权限,由公司总经理负责。 案。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在使用资金时应收取、合法有效票据,对于不能收取、合法有效票据所发生的税费全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第二章公司资金管理 第四条:资金预算管理 1. 项目负责人与发包方沟通工程款支付事宜,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开具税票,扣缴税收及办理外管证等事务。

2. 发包人拨付的工程款统一存入(汇入)集团公司为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设立的账户,使用时应提供工程款使用计划表、合同、工资报表、应付账款报表等,报总经理批准后支付。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 每月22日向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报当月财务报表 4. 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拖欠。 第三章罚则 第六条:以下行为属严重的资金管理违规行为,公司要予以重点查处追究责任和罚款: 1 2 3 4 5 6 7 种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外部采购应付款的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应当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人员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的管理体制。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人员进行阶段检查。 第四条:项目部组建时应将项目负责人、材料采购、仓库管理员、材料会计等人员名单报公司财务备案,并且留签字样本。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工作,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减少费用支出,提高资金效益,完善内控制度,使工程管理走上管理有序,良性循环的轨道。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规范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包括勘察、测绘、设计、施工、工程材料供应、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项目建设工程的预付款(备料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款、保修金等款项。 第二章工程款支付基本要求 第三条、工程款的支付,应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相关(补充)协议及相关工程审计报告为依据,确保工程款支付及时准确。 第四条、承包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办理相关款项支付手续,如承包方变更工程款申请人时,应重新到我方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章工程款支付审核程序 第五条、工程预付款(备料款)。工程预付款指为履行工程合同而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因特殊原因在工程开工前,依据合同须向承包方支付预付款时,由承包方向我方提出付款申请,经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转我方审核,经我方审核完毕后,办理支付手续。工程预付款(备料款)按合同约定执行,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得支付工程预付款。

第六条、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在工程合同生效后,按照合同确定的比例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在承包方进场开始施工后,承包方应于每月25日上报当月的完成工程量及工程款价,报经监理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后转报给我方进行审定。 (一)监理单位首先对承包方报来的进度报表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所报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及合同规定,符合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 (二)监理单位对报表中的数据、资料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对其进行修改后再报监理单位核签,若监理单位认为不具备支付当月进度款条件的,也应及时通知承包方。 (三)监理单位签署同意支付当月进度款的意见后,转报给我方进行再审核,以我方最终审核结果为准,我方审核完成后再把审核结果回复给承包方知晓,并以我方的审核结果走公司内部支付流程进行款额支付。工程进度款一般不得超过合同造价的80%,竣工验收后付至95%,质保期满后,再付尾款5%,或按合同具体付款条款执行,付款之前承包先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第七条、工程结算。工程结算指工程竣工后,按照审定的结算金额扣除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质保金等后向对方支付的工程尾款。工程竣工后,经各参建部门验收合格后,承包方按规定交齐竣工资料,并按要求编制工程竣工算书报我方进行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审核流程完成后,承包方再根据结算审计报告和合同相关规定,向我方提交结算款支付申请,我方按审计报告和合同规定,留足工程质保金,与承包方结算工程款。 第八条、工程质保金。工程保修期满后,经我方、监理单位、物业管理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 度

文档仅供参考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菏泽永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减少费用支出,提高资金效益,完善内控制度,使公司的工程管理走上管理有序,良性循环的轨道。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规范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包括勘察、测绘、设计、施工、工程材料供应、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项目建设工程的预付款、分项工程、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等款项。 第二章工程款支付基本要求 第三条工程款的支付,应依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相关(补充)协议及相关工程审计报告为依据,确保工程款支付及时准确。 第四条承包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办理相关款项支付,工程款申请人应持以下证件及资料到发包方办理备案手续: (一)企业法人签字的委托函; (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开户行全称及账号(加盖公章); 如承包方变更工程款申请人时,应重新到发包方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章工程款支付审核程序

第五条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指为履行工程合同而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因特殊原因在工程开工前,依据合同须向承包方支付预付款时,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支付申请,监理单位签署意见转发包方及审核单位审核,走完内部签报程序后,办理支付手续。 工程预付款不得超过该工程工作量所需资金的 10 %,并根据周转情况陆续抵冲工程进度款,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得支付工程预付款。 第六条工程进度款。在工程合同生效后,按照合同确定的比例向承包方预付一定数额的款项或工程进度款。承包方应于每月日编出当月(含上月后天)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工程款价,报送发包方和监理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后统一报审核单位审定。报表采用统一格式(见附表)。 (一)监理单位首先对承包方报来的上述报表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所报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及合同规定,符合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 (二)监理单位对报表中的数据、资料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对其进行修改后再报监理单位核签,若监理单位认为不具备支付当月进度款条件的,也应及时通知承包方。 (三)监理单位签署同意支付当月进度款的意见后,发包方及审核单位再审核并走完公司签报后,承包方方可取得公司付款。 工程进度款一般不得超过合同造价的%,竣工验收后付

工程进度款审核及资金支付流程管理细则

云南能投普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进度款审核及工程款支付流程管理细则 公司各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进度款审核及工程款支付流程,明 晰责任范围, 防范与控制工程款支付风险,提升管理效率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住建部、档案局颁发的 系列国家规范、管理文件及《云南能投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检查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司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1)承包单位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书面汇总描述工程 的实际形象进度,并附已实施合格工程量费用预算,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及相关附表,一式三份,报监理和甲方项目管理中心; 2)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项目管理中心专业工程师、 项目管理中心负责人应逐级对已实施合格的分项工程工程量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于规定时间内将《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及相关附表报送公司经营管理部审核; 3)经营管理部依据监理单位、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已 核定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及合同的分项单价,审核进度款费用,并扣除合同约定相应款项后确定本期应付款,在《工程

款支付申请表》签字,交财务融资部审核签字。(说明:工 程款支付申请表格式及工程款申请清单明细参照附表1、2 填写,无监理单位参与的空白填写。) 二、公司内部工程进度款资金支付流程依据云南能投普洱建 行)》执行: 设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及合同流程审核管理办法(试1)经营管理部将审核签字完成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表》(见表1、表2)并附公司内部审核流程用表《支付审 批单》(见附表3)交经办部门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财 务、分管领导、财务管理部、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集团签 字审批; 2)经营管理部、财务融资部负责累计各类合同的 度款汇总表》; 3)经营管理部负责通知各承包单位领取付款单;4)承包 单位领取付款单后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交至财务融资部; 5)财务融资部支付本期进度款。 、工程竣工结算申请流程参照一、二条执行,竣工结算申请表 参照附表4。 附表1: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试行

分发部门:密级: 川蓝集发[2004]125号 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编制说明 本管理办法及流程主要通过编制项目资金支出总控计划来对项目资金支出进行总体管理、预测和控制。项目资金总控计划依据项目施工总控计划、项目概算,并结合项目资金支出控制模型,按项目实施过程,以月度为单位进行编制。形成从拍地成功到项目交付为止的项目运作期间的资金支出计划。项目资金总控计划应落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特别是财务中心应对合同中涉及资金支出的支付条款上进行介入,加强总体控制,并将支付条款作为招标工作的重要条件之一体现在招标结果上。资金支出总控计划是一种额度控制。若项目建设、销售策划、销售回款无重大变化,则不得突破;若按合同规定达到工程进度,但未按合同支付或少支付的部分,应每月动态调整以后各月的资金计划,结转到以后各月支付。项目资金总控计划通过对支出项目的支付时间、比例的计划,配合销售回款计划,从项目总体上控制现金支出节奏。 通过对项目现金流的管理、控制,将使项目资金使用科学、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节约项目资金投入量,从而达到现金流连续和提高资金时间价值的目的。

正式项目 项目 施工 制 现金流量 第二章 项目现金支出控制模型 主 出控 拍

第三章 项目现金支出管理及流程 业务流程 责任部门 项目进度及支出控制计划 工作要求 责任部门 业务流程 工作要求 项目进度及支出控制计划 开发环节 控制内容

责任部门业务流程工作要求项目进度及支出计划 开发环节 控制内容 控制内容

业务流程 开发环节 控制内容

开发环节

最新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资料

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 为了有效控制项目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规范建设过程中工程款支付的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程款支付依据 基本建设工程款的支付,应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相关(补充)协议、监理单位审核意见、工程款拨付报告为依据,确保工程款支付及时、准确。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 1.施工单位根据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按照有关定额、收费标准和合同约定,编制已完成工程量的预算书,据实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注明形象进度,报监理单位审核。 2.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填报工程款支付审批表,经工程总监签字和加盖单位印鉴后报预算科。

3.工程预算部应对监理单位报送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的 形象进度、支付金额等进行审核,审核无误,报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审定。审定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三、设备、材料款支付程序 1.设备、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由材料科、工程科、监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供货单位将材料、设备交给施工单位。 2.供货单位持施工单位开具的收料单,及时与材料科核实付款数额。供货单位提供相关发票,材料科办理材料转账手续,审核无误后,将材料付款发票(发票背面须注明“已转账”)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审定。审定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四、所有工程款、材料款均转入对方对公账户,不得转入个人账户。

五、工程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编制完整的工程结算书,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预算部门初审,预算部门审核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会签单。根据会签单,办理项目结算通知单,经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定后,办理工程结算付款手续。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按规定办理结算款支付。 2.保修期内工程款支付不得超过审定金额的95%。保修期已满,必须具备项目相关部门审签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支付工程尾款。竣工项目在保修期内若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将责成施工单位对质量问题进行修复,否则停止支付质保金。施工单位维修不及时或不进行维修,规划建设处可安排其他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维修款从质保金中支付。 五、财务部门专人对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部门的合同或 协议建立台账,明确应付款、已付款、应开发票、已开发票 等要素,按月提供财务统计报告。

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加强公司工程款支付的规范性、合理性、及时性,明确各部门参与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应尽义务,确保工程款按合同约定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支付,为公司开发项目提供资金保障,进而促进公司在建项目的开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的及改建、装修装饰、二次建设的所有在建项目。 第三条:工作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对现场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总体把控,对工程经理的付款意见进行二次审核,确保工程款与现场同步,与合同约定一致; 2、工程经理 负责审核监理单位签署的付款意见,是否按合同约定履行,是否具备付款条件;检查付款相关资料的齐全性,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抽查现场实物等,确保合理性、准确性。 3、项目部资料员负责将汇总后项目经理签字的资金计划于每月20 日前报财务部;统一接收各施工单位当月申报的工程款支付资料并将其转交工程经理,将《工程付款审批表》附表2 及施工单位工程款发票于当月 18日前转交财务部。 第四条:工作要求 根据公司要求,为严肃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现将各项目进度款(含结算款)的支付要求进行明确:

1、资金计划上报要求 各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预计到达支付节点的,最晚必 须在支付节点的上一个月15 日前将所需资金计划转监理公司、主管工程经理签字后上报项目部资料员处(例如XX项目在2018年1月份需要支付资金,xx项目最晚必须在2017年12月15日前将所需资金计划经监理公司、主管工程经理签字后上报项目部资料员处) 2、资金支付时间要求 (1)、根据财务部的要求,每月资金支付时间周期为上月21 日至当月20日(例如2018年1 月份的资金支付时间为为2017年12月21 日至2018年1 月20日)。 (2)、每月资金支付审批资料最晚时间要求必须在当月18日之前送达财务部(例如2018年1 月份的资金支付审批最晚必须在2017年12 月18 之前送达,但在2018年1 月21 日起各单位可以进行申报)。(3)为给各项目审批环节预留出足够的审批时间,要求各单位的资金申报资料最晚必须在当月的15日前送达项目部(例如2018年1 月份的资金申报最晚必须在2018年1 月15日以前送达项目部)。 3、责任界定: 如各单位未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办理相关手续,预期项目一律不予办 理。 第五条:操作方法 (一)、各单位每月应严格按照《资金计划申报表》附表1 申报资金 计划,如出现未及时上报、漏报,项目部一律不予补报。一律不接受电

《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最大限度发挥项目建设资金充分保障工程进度和提高工程质量的作用,明确各管理主体的责任,规范工程款支付流程,确保工程款正确支付,控制工程成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的所有开发工程项目进度款、结算款(含设备结算款)的支付。 第三条付款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施工方案设计书、工程进度款审定书、工程竣工结算书、项目配套成果文件和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等有效资料。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四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须本着合理、经济的原则,本着对工程质量负责、为最终用户负责的原则,履行建设资金使用的相关主体责任。 第五条施工单位须严格履行合同责任,确保进度和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建设预算定额,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上报进度款、办理竣工结算,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和行政性罚款。 第六条监理单位须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协议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监理责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月度进度款申请资料、工程竣

交结算资料等进行严格审核,尤其对工程形象进度和进度款审核要提出专业审查意见,对未达到质量要求或未按规定技术工艺流程施工的工程量予以扣除并下发整改意见,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单位利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建设单位须对经监理单位审核过的各类结算资料由工地代表再次复核,经工程部总监审定,提交预算部。预算部造价工程师根据合同约定,按照计量规则,再次复核工程形象进度、确认工程量,并出具最终审定意见。经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进入款项支付环节。 第三章支付流程 第八条工程进度款 1、工程进度款申报的前提条件 (1)所申报形象进度与现场实际情况必须相符; (2)所申报形象进度工程质量必经监理验收合格; (3)监理或政府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的项目已整改完毕并及时回复; (4)各阶段工程资料完整、有效; (5)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如承包人违反合同有关约定或建设方管理细则条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工程进度审批流程(附件1) (1)每月28日前,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报《工程计量报审表》(附件3),同时附进度款结算各项资料(电子版同时上报建设单位

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

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工程款支付流程,加快流转速度,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履约要求,同时确保资金支付控制在资金预算、合同约定范围内,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 适用于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款、工程材料款、工程结算款等的支付管理。 2.2 基本建设工程款包括:工程前期相关手续费,工程规划、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 工程地质勘察费,工程材料设备购置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工程建安费以及政府和相关部门收取的各类税、费等与基本建设项目有关的费用。 3 管理内容方法 3.1 管理要求 3.1.1工程款支付必须按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和合同条款的规定支付,不可提前付款和超额支付。 3.1.2工程款支付,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 3.1.3土建安装工程施工调整变更,原则上等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后方可付款。 3.1.4 工程款累计支付总额一般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80%,也可根据谈判签订合同的约定执行。 3.1.5 凡属于规定审计范围内的,其工程款支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额度,等审计结束后 方可支付。尾款或合同约定最后一次支付款,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报审计部门提出审计意见后执行。 3.1.6 在整个支付报批过程中,申请单据全部由园区建设部预算员一个人负责传递,其他 人不得经手。 3.1.7 工程款支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帐号办理,不得随便更改。 3.1.8 财务部应对每个工程设立付款明细账,及时反映工程付款情况。 3.2 工程款支付程序 3.2.1 工程进度款 3.2.1.1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1)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2)本工程月进度计划、统计报表及计划统计管理的规定。 (3)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及有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4)单位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证书。 (5)现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 3.2.1.2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程序: (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实行申请审核制度,由承包单位根据当月完成的形象进度,按本规定的要求填写《月工程进度款申请书》及附表(一式四份)报项目监理部。 (2)项目监理部在接到申请资料后二天内,完成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月工程进度款申请书》及附表的审核,分别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当月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和质量签证情况,进度工程师审核工程计划及控制点的完成情况,投资工程师审核计算依据及支付额度,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转报园区建设部。 (3)园区建设部对监理部报送的《月工程进度款申请书》及附表五天内完成复核审批(内部流程如下): a)各专业工程师审核会签后转项目主管; b)项目主管审核签字后转预算员; c)预算员依据合同审核,并将结果汇总到《月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汇总表》,报园区建设部总工审定,再转呈部门及公司领导签字; d)部门及公司领导根据审批权限签署意见; e)预算员将签署最终意见后的《月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汇总表》转财务部,进入财务付款程序。 同时将工程进度款批准额度反馈给总工和项目主管,并统计入台帐。 f)由项目主管在《支付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返回监理及施工单位。 (4)承包单位持批准的申请书,到业主财务部办理支付手续。 (5)财务部每月10日前将工程进度款累计实际支付情况反馈园区建设部,并由园区建设部预算员统计入《工程款付款台帐》备案,同时反馈到项目监理部。

工程进度审核割算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进度审核、割算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进度审核、工程割算、工程进度款付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的工程进度审核、工程进度割算、工程进度款付款。 第二章工程进度审核控制程序 第三条施工单位申报 1、施工单位每月25日向监理单位报送当月完成工程进度申报表、下月工程进 度计划表、工程割算申报表、工程进度付款申报表。超过25日,监理公司 不予接受。项目部经理不签字或不加盖单位公章,监理公司不予接受。 2、对于工期在一个月以内或造价在5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不予申报进度,按 竣工结算付款。 3、凡工期超过一个月且当月完成额不足5万元的项目,本月不报,合并至下月 一并报送。 4、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进度必须是当月实际完成的合格产品。杜绝超报、虚报 行为,如若发现,除停付当月进度款外,并视行为轻重对超报、虚报者进行 处罚。 5、为真实掌握工程投资状况,凡符合进度申报的工程必须按月申报进度,对申 报进度迟于三个月的,将提出警告,进度申报滞后半年以上的,每滞后一个 月,核减相应进度5%,不报进度不付款。 第四条监理单位审核 1、监理单位根据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工程进度审核。对于土建工程,监理单 位要求施工单位将工程造价按照施工顺序和施工工艺拆分到每个自然层或 分部分项;对于安装工程,根据施工顺序和施工工艺按分部分项或系统进行 造价划分;对于室外配套工程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区,按施工顺序进行拆分。 最终均能用形象表述工程进度款或工程量。 2、监理单位应将审定工程进度款控制在施工合同规定范围内。 3、监理单位按形象进度审核工程进度申报表、工程进度计划表、工程割算申报 表、工程进度付款申报表,并根据审核结果和施工合同付款规定编制工程进 度付款计划表经现场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总监审核会签后加盖单位公 章于28日前报到工程部。 第五条工程部 1、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初审经监理单位审核的工程进度申报表、工程进度计划表、 工程割算申报表。检查变更单和经济签证的有效性,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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