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康乐县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康乐县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康乐县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力推可吸入颗粒物(PM 10)、细颗粒物(PM 2.5)等重点大气污染指标浓度和综合环

境质量指数不断降低,结合当前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3〕93号)、州政府《临夏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3—2017)》(临州办发〔2014〕56号)和州政府《临夏州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临州办发〔2017〕137号)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当前治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016年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后,各相关部门从思想上松懈,放松了持续防控的力度,导致上半年颗粒物浓度指标有所反弹,要完成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全县面临的工作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燃煤锅炉超标排放严重。城东、良恒两家供暖锅炉提标改造工作进展缓慢。由于各部门将保障供暖作为重要民生工程,进入供暖期后,供暖企业超标排放有恃无恐,环境监管部门执法进退维谷。

(二)煤质管控措施严重缺位。虽然我县在煤炭市场监管、

煤质管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全县范围内对劣质煤质管控措施落实不彻底,煤炭综合管理还不到位,导致全县范围内使用劣质煤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三)科学监管能力水平低。对城市综合管控涉及大气污染治理的道路交通扬尘、各类施工扬尘、机动车尾气、垃圾秸秆杂草焚烧等污染源的科学监管机制和平台不完善,日常监管全部依靠人员摸排和查处,管控的针对性、科学性不足,执法证据容易缺失,执法难度很大。

(四)联防联控工作不到位。县直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的主动性不够,措施仍不到位,未真正形成持续用劲、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1、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要进一步积极采取增加天然气供应、电力供应等措施替代燃煤,煤炭在我县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有明显下降。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各(乡)镇

2、严控高污染燃料使用。要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面积要达到城区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禁燃区内严禁燃烧国家和省上规定的各类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改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并逐步取消禁燃区内的高污染燃料销售点。

在划定禁燃区范围的基础上要加大对禁燃区内煤炭储运、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限期拆除各类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县质监局

3、加快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改造。要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3〕93号)要求,加快启动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加快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到年底,园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全部淘汰或改造清洁能源,不再新建分散供热锅炉,实现“一区一热源”。

责任单位:县园区办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

4、加快县市城区供热管网配套建设。要结合城区建设、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道路新、改、扩建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推进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进度,不断提高县城集中供热率,减少民用取暖散煤消耗量。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

5、实施燃煤锅炉集中淘汰整治。2017年10月底前,要采取淘汰拆并、清洁能源改造、达标治理等方式完成省州下达的燃煤锅炉淘汰整治任务。要完成辖区内燃煤锅炉底数中75%以上淘汰整治任务。全县规模在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

部实施脱硫改造,并实现在线监测和联网监控。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必须拆除并入集中供热管网或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在集中供热管网和燃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区域,要实施燃煤锅炉达标治理改造,或改为电、空气热泵、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燃料锅炉,做到应淘尽淘。今年,县域内所有燃煤锅炉要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必须实现达标排放,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上、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要执行燃气锅炉排放标准,单台出力65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要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质监局

完成时限:10月31日

6、加强煤炭质量综合管控。要严格落实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质监局《关于加强煤炭经营和质量管理的意见》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坚决杜绝销售和使用灰分高于16%、硫分高于1%的商品煤和民用散煤。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煤质控制和管理机制,强化煤炭市场监管,控制劣质煤销售,重点集中整治零散煤炭经营户,通过卡口管控、设立检查点等方式杜绝劣质煤炭进入辖区(责任单位:县质监局)。要集中整治煤炭市场周边环境,严管严控煤质,封闭管理堆煤场,遏制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限:全年

7、严格燃煤锅炉环保准入。城市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城区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不再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分散原煤散烧供热锅炉;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含)以下原煤散烧锅炉,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上原煤散烧锅炉,必须同步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并建设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稳定达标运行;供热及工业锅炉优先推广环保型锅炉,通过集中连片供热改造项目推动城中村居民小火炉、土炕的逐步退出。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质监局、县发改局

实施时段:全年

8、加强全州行政事业单位煤炭采购管理。进一步完善煤炭采购管理机制,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在采购煤炭时,煤质严格执行《商品煤质量管理办法》,确保煤质达到国家和省上的要求。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

实施时段:全年

(二)工业污染源达标治理监管。

9、强化涉气工业企业治理监管。进一步强化对砖厂等行业工业窑炉监管和达标治理(责任单位:县工信局)。深入推进涉气重点企业清洁生产,今年要完成省州下达的重点涉气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和集中供热锅炉,加大现有污处设施的升级改造力度,并加强现场监察和监测工作,严防环保设施停用和闲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各乡(镇)

实施时段:全年

10、持续推进油气回收治理。继续开展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回头看”,全面完成油气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2017年,所有加油站气液比、排放浓度等要完成一次监督性监测,对未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和检测任务的,商务部门要暂扣经营许可证,环保部门暂停受理企业的成品油储存、销售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

实施时段:全年

11、加快砖瓦窑厂整治。逐步完成涉及落后产能的砖窑厂、小青砖窑厂和石灰窑厂的升级改造和关闭搬迁工作。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国土局、县环保局

12、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治理。所有工业生产企业全部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三)强化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13、强化扬尘污染治理责任落实。从事建筑物建造与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等各类工程开工之前需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向行业扬尘污染防治监管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将扬尘污染防治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负责落实。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国土局

实施时段:全年

14、强化施工扬尘综合治理。房屋建造及建筑物拆除施工工地采取周边硬质密闭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或密闭储存、冲洗地面和出入车辆、施工现场地面硬化保洁、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密闭堆存和及时清运、拆迁工地湿法作业等6个100%抑尘措施。拆迁作业必须同步落实提前湿化抑尘,确保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要对

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冬季供暖期期间停止审批和实施建筑物拆除作业和施工土方作业。重点施工工程项目实行专人专管,督促全方位、全天候落实抑尘措施;冬季供暖期间停止实施土方作业,对停工项目落实洒水封冻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国土局

实施时段:全年

15、加强县城市路扬尘防治。要全面加强对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保洁管理。要逐步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对城市主干道采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等作业模式,有效防治扬尘污染;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增加洒水、喷雾等车辆,按照夏天无积水、冬天不结冰、常年保湿不起尘的原则,科学规范城区道路洒水,对主次干道实行全天候保洁。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4℃以下低温天气停止洒水。

责任单位:县市容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

实施时段:全年

16、加强裸露地面扬尘防治。对城市市政河道以及河道沿线、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以及其他城镇裸露地面,各相关部门

按照规划和职责组织实施绿化或者透水铺装。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国土局、县水电局、县市容局

实施时段:全年

17、加强运输扬尘管理。要进一步强化对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料、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车辆的监管,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

实施时段:全年

18、加强非煤矿山扬尘专项治理。要学习借鉴永靖县经验,加强对非煤矿山、砂石料加工企业扬尘专项整治,重点解决环境敏感点区域内露天开采、石料加工、物料运输等环节粉尘污染问题。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实施时段:全年

(四)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19、强化机动车限行管理。严格按照制定实施的《关于禁止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驶入城区的通告》,进一步加大对空气污染严重车辆在限行区域通行路检力度。全县要逐步建立电子监督系统建设,通过加强路查路检工作,严禁黄标

车、无标车、农用车和黑烟车进入限行区域,实现城区黄标车、无标车、农用车和黑烟车禁行。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运管局

实施时段:全年

20、加大黄标车与老旧车淘汰力度。要进一步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严格落实《临夏州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工作方案》,通过加大黄标车检测频次、实施黄标车限行、落实淘汰补贴等措施,确保按期完成省州下达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全年

21、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新车销售市场监督检查,全县范围内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的车型。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车辆不得办理迁入手续。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环保局

实施时段:全年

22、加快推进机动车环检联网。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与机动车环保检测监控平台完成联网,6月底前,省州平台实现联网

后检验数据实时上传。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

23、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开展对县城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检查,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督促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鼓励和支持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非道路移动机械指用于非道路上的机械,即:①自驱动或具有双重功能:既能自驱动又能进行其它功能操作的机械;②不能自驱动,但被设计成能够从一个地方移动或被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机械。例如:工业钻探设备;工程机械(包括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等);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等)。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市容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兽医局、

县水电局、县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24、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对全县在用机动车按照国家或

地方有关规定,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质监局

完成时限:全年

25、开展机动车维修单位调查。全面开展全县机动车维修单位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摸清底数,建立目录清单。加强对机动车维修单位监督,禁止机动车维修单位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使机动车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运管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限:全年

26、提升车用油品质量。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州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期供应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同时,要加大对车用油品的抽测、监管力度,防止加油站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现象的发生(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质监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五)加强餐饮服务行业治理

27、加强餐饮单位清洁能源改造。要进一步加大对县城燃气管网覆盖区域内的使用煤炭等高污染能源的大中型餐饮单位炉灶清洁能源改造力度,燃气管网区域外的所有餐饮单位炉灶必须改造为清洁能源。督促城乡结合部餐饮单位使用优质无烟煤或清洁能源,杜绝使用劣质煤,完成小型餐饮单位优质无烟煤或清洁能源的普及使用。

责任单位:县食药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实施时段:全年

28、加强餐饮单位监督检查。督促各餐饮单位定期清理和疏通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道,并建立相关管理运行台账,从严查处擅自停运设备和超标排放行为,确保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道发挥作用。

责任单位:县食药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实施时段:全年

29、加强餐饮夜市监管。所有夜市摊主必须使用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新入市的摊点,要严把燃料使用关,并签定使用无烟燃料责任书。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对夜市采取临时休市等管控措施,减轻大气污染物排放。

责任单位:县食药局

配合单位:县市容局

实施时段:全年

(六)强化面源型污染防治

30、强化重点区域面源污染防治。要进一步加强对县域内燃煤锅炉、各类施工扬尘、裸露土地、破山取土及农户小煤炉、土炕、垃圾秸秆焚烧等面源污染的监管治理,减少污染传输。

责任单位:各乡(镇)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实施时段:全年

31、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处理。要积极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秸秆等进行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食用菌基料化等综合利用,加大对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农业机械等机制的建立和财政补贴力度,推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要进一步加强对县域内秸秆禁烧行为的监管,严肃查处随意焚烧秸秆行为。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兽医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全年

32、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提倡农业生产经营者改进施肥方式,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减少氨、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兽医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全年

33、禁止焚烧垃圾、杂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坚决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要进一步加大对垃圾收集点和填埋场的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禁止随意焚烧垃圾行为。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市容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等

完成时限:全年

(七)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34、推进网格化精细、精准化管理。要认真学习借鉴兰州市“网格化”管理经验,各乡(镇)要落实“一长三员”制度(即网格长、网格员、巡查员和监督员),制定专人全天候盯防,及时发现污染问题,及时解决处置,网格工作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采取更严格的措施,推动大气环境管理工作与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无缝对接,推动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向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和精准化管理方向转变。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市容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实施时段:全年

35、禁放限放烟花爆竹。要加大对限放禁放烟花爆竹和焚烧垃圾的行政监管力度,杜绝高污染烟花爆竹产品投放市场;要制定完善禁放限放区域管理规定,严格落实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不利气象条件下,要严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防治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污染物在短期内对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责任单位:县市容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

实施时段:全年

(八)重污染天气应对

36、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和会商机制。环保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和会商机制,进行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应当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气象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37、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县政府应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

业等应急措施。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各乡(镇)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

县商务局、县交通局

完成时限:全年

38、加强重点时段管控。10月底前,制定出台县域内《2017-2018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扎实做好国庆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别要全力做好第七届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开幕式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展示康乐美好形象。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各乡(镇)

配合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实施时段:全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顺利完成《气十条》终期考核任务,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适时组织全县范围内的联合督查。督促建立和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纵深推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和县直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甘肃省生态环

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临夏州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切实履行好各自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要进一步细化分解指标任务,明确责任,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对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制定本部门和行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工作方案和县直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报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责任单位承担的大气污染治理任务,纳入责任单位年度考核目标,与年度考核挂钩。县政府督查室将此项工作继续纳入重点督办事项,根据《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要求,县政府分各乡镇和县直各相关部门进行专项考核,对责任单位组织领导不力、责任划分不清、治理工作进展缓慢,及时通报批评,对完不成年度工作任务或被省州实行区域限批、影响全县考核的,严格按《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进行约谈、问责和项目限批。

(四)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营造全社会参与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县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大气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环保局负责争取国家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县工信局负责争取国家和省州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支持企业进行转型升级改造;县财政局、县商务局负责争取国家和省州老旧汽车提前报废补贴,落实“黄标车”提前淘汰省级补助资

金。

(五)加大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重点加强对高污染、高排放重点污染企业和污染源的监管,对超标排放单位坚决停产整治,严格执法,确保达标排放。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增量。继续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要达到100%。

(六)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结合“6·5”世界环境日等时机,宣传国家省州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和措施,以及环境保护知识,全面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引导全县人民践行低碳、绿色的环保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鼓励民众积极举报污染行为,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大气环境保护中的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正反典型,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氛围。

(七)加强信息公开。对县域空气质量每月在门户网站公开,重点排污企业要按国家要求公开相关监测信息。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工作简报、治污工作进展、工作总结及自查总结等形式及时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信息,确保全面完成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 方案

苏州工业园区星塘街北延工程 (苏虹路-唯澄路)一标段 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星塘街北延工程(苏虹路-唯澄路)一标项目经理部 二○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4) 三、组织机构 (4) 四、环保概念 (4) 五、落实措施 (4) 六、大气污染物控制方法及措施 (5) 七、现场管理措施 (8)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工程为星塘街北延工程(苏虹路-唯澄路)一标段, 工程南起苏虹路交叉口,上跨园区综合保税区西区、娄江及G312,止于沪宁铁路南侧。本标段工程内容包含:星塘街主线高架桥344.55m,NW匝道桥631.024m、WN匝道桥281.47m,RFW 人非桥689.64m,RFE人非桥655.51m,G312人非辅道S线 599.634m,G312南半幅拓宽(含地面桥加宽)1275.6m,G312北半幅拓宽(GK9+724.684以东部分)322.116m,驳岸恢复工

程及排水工程等。 二、编制依据 2.1根据相关《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方案》 2.2《苏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2.3《苏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2.4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及相关手册、图集。 三、组织机构 3.1项目部成立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振忠 副组长:吴劭、王建云、许明博、陈石、张浩 组 员:李明、陈倩、郑嘉铭、杨世荣、田慈善、吴建东、陈忠华 3.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充分认识治理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性,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按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环保概念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五、落实措施 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筑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要实行目标责任制,项目经理要亲自抓,并派专人负责扬尘作业的控制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使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 六、大气污染物控制方法及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义联庄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我乡环境空气质量,有效解决 扬尘、燃煤、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污染等问题,根据上 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强力推进”的原则以治理秸秆焚烧、煤烟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为重点, 进一步严格执法巡查,对大气环境进行全方位综合治理,实现我乡环 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的目标。 二、重点工作 、裸露物料场(堆):煤场、灰场、料场露天堆存和装卸扬尘。 、物料和渣土运输、道路保洁扬尘污染。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 、餐饮炉灶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 、秸秆、垃圾焚烧污染。 三、组织机构 组长:史振永政府乡长 副组长:刘静乡人大主席 马长江副乡长 成员:冯健乡国土所长 田德祥乡安监所长

于福增乡派出所长 崔继军电管所负责人 各村包村干部、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所,主任由田德祥同志兼任,成员由王东辉、史宝杰同志组成。 四、相关职责 乡政府对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对辖区内的道路保洁、物料和渣土运输扬尘污染、燃煤污染组织实施管理;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辖区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抓好因秸秆焚烧造成的空气污染,并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 、严厉整治矿山扬尘。由乡安委会牵头申请上级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非法选矿厂进行停产拆除,拆除后由安监所、国土所、派出所监督防止其复发。并从源头制止,加强矿山巡查管理,发现非法开采盗采(挖山皮土、挖矿石、打石板)要依法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以罚代刑。 此项工作由乡安委会牵头,安监所、国土所、派出所、电管所配合。 、污染小企业治理。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并加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发现一例拆除一例,坚决不让其在我乡有生存的空间。

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方案

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及恶化不仅危害到人们的正常生活,而且威胁 着人们的身心健康,要做好防治措施。以下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aa资料,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1) 调整工业布局和工业结 构 工业布局不合理是造成中国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改善不合理的工业布局,合理利用大气环境容量是十分必要的。调整工业布局要以生态理论为指导,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调整工业结构就是在保证实现本地区经济目标的前提下,优选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工业结构,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加快以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采用技术起点高的清洁工艺,控制工业污染。 (2)改善能源结构,积极采取节能措施 以国家西气东输、西电东送为契机,加快城市能源结构调整;通过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推广电、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减少城市原煤的消费量,推广洁净煤技术,促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的发展,有效控制煤烟型污染。《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原则要求燃煤S02的排放应推行节约并合理使用能源、提高煤炭质量、

高效低污染燃烧以及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根据技术的经济可行性,严格二氧化硫排放污染控制要求,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首先要限制高硫煤的生产和使用,对于电厂锅炉、大型工业锅炉和炉窑鼓励使用高硫分燃煤,并安装烟气脱硫设施;对于中小型工业锅炉和炉窑,应优先使用优质低硫煤、洗选煤等低污染燃料或其他清洁能源;对于城市居民炉灶鼓励使用电、燃气等清洁能源或固硫型煤替代原煤散烧,逐步减少直接消费煤炭,尽快提高使用燃气、电力等清洁能源的销费比例。 (3)大力开展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资源利用率越高,向环境排放的废物就越少,使经济发展对资源的开发强度不超过环境的承载能力,生产过程的排污量不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从而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因此,大力开展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在发展工业生产、保护环境的生产过程中具有战略意义。 (4)完善城市绿化系统、发展植物净化 在城市和工业区有计划、有选择地增加绿地面积是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具有长效功能的重要措施。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最大限度减少裸露地面,降低城市大气环境中悬浮颗粒物浓度。 (5)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实用技术的推广 利用除尘装置除去废气中的烟尘和各种工业粉尘,采用 气体吸收法处理有害气体,应用冷凝、催化转化、吸附和膜分离

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 一、职责要求 1、提高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理(责任单位:监督科) (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我区严格禁止新建火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废气高排放企业,不得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 (2)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新建储油库、加油站和新配置的油罐车,必须同步配备油气回收装置,应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后才能投入使用;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应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收集率应大于90%。 2、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责任单位:污控科、监察的大队) 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行业落后产能。取缔汽车维修等修理行业的露天喷涂作业,淘汰无溶剂回收设施的干洗设备;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有害物质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过200克/升的室内装修装饰用涂料和超过700克/升的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淘汰其它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严重、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削减。

3、加强城市能源清洁利用(责任单位:污控科、监察的大队) 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巩固提高工作,确保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覆盖率达100%。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高污染燃料;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限期拆除或改造成使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4、加大颗粒物污染防治力度(责任单位:监察的大队) 加强扬尘控制,深化面源污染管理。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地铁建设工地和市政道路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企业露天料堆场、工业废物堆场等的无组织排放控制,减少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量。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5、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责任单位:监察的大队) (1)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严格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推广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

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最新)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打好蓝X卫战,确保全市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根据《X省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和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部署要求,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抑尘、减煤、禁燃、减排、治车、提标等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精准发力、联防联控,高效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X年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到78%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保持或优于上年年均浓度水平,降尘量年平均浓度较上年持续下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O3、CO年均浓度控制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X)二级范围以内,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西北省会城市前列。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推进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1.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扬尘管控。 (1)保障落实施工扬尘防治资金投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X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督促、督导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建筑物拆除、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

任,保障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渣土挖运扬尘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纳入工程预算,由施工单位具体承担防治工作。 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房产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X区管委会、X公司、X 综合开发项目管委会、X新城管委会 完成时间:全年 (2)严格开复工许可管理。各地区严格实行建筑施工、拆迁工地、商砼企业、渣土挖运作业开复工审批制度,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和商砼企业春季开复工前进行全面严格审查,切实督促落实各项扬尘防控措施,凡是未达到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车辆冲洗、道路硬化、裸露地覆盖、洒水清扫降尘“五个100%”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办理施工许可(或复工许可)等开复工手续,商砼企业一律不得从事生产作业;对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拆迁、生产的施工工地和商砼企业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管重罚,待全面达到“五个100%”扬尘防控标准后,方可准许施工和生产作业。 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房产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X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X公司、X综合开发项目管委会、X新城管委会 完成时间:X年5月底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最新)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根据《X年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关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下降典型事例的整改方案》(办发〔X〕3号),为切实抓好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积极争取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动权,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X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行PM2.5+PM10联合控制,X年全市PM10平均浓度控制在55 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6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7%以上,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组织机构 攻坚战由市环境空气质量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整治工作组: (一)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主任由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等同志兼任,成员由从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园林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协调攻坚战各项工作,组织开展督查,定期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攻坚战进展情况。 (二)建筑扬尘整治工作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任组长,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各城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治各类建筑工地、港口码头、物料堆场、取弃土场、混凝土搅拌站、水泥粉磨站扬尘污染。 (三)道路扬尘整治工作组:由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局长任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城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街道保洁、道路硬化、绿化和市政设施维护、停车场等扬尘污染控制。 (四)“三车”整治工作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任组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治“三车”(渣土运输车、沙石等建筑材料散装运料车、预拌混凝土运输车)造成的扬尘污染。 (五)餐饮油烟及垃圾焚烧整治工作组:由市行政执法局、各城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农委、市环境保护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各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治餐饮业不按规定经营造成油烟污染问题、垃圾(或秸秆)焚烧造成的污染问题,查处违规露天烧烤行为。 (六)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工作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任组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环境保护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管控移动污染源排放,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在城区落实大货车禁行、黄标车限行措施,合理分流车辆,取缔非法停车场,制定鼓励政策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

路基工程大气污染(扬尘)防治方案

路基工程大气污染(扬尘)防治方案 一、工程概况 二、路基工程施工扬尘来源 1、土方挖掘施工中易产生扬尘 2、现场堆放的材料易产生扬尘 3、运输车辆大量进出施工场地易导致道路扬尘 4、清表堆放的淤泥、垃圾易产生扬尘 5、路拌石灰时易产生扬尘 三、扬尘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及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创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工地; 四、组织建立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精神,加强大气污染(扬尘)综合治理,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树立企业形象,建立了大气污染(扬尘)防治工作领导体系。 组长:

副组长:成员: 组长:负责全面管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组织检查。 副组长:具体负责做好扬尘治理的落实、安排、指挥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的组织,全员扬尘治理工作的教育,配合做好现场宣传工作。具体负责现场扬尘治理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 组员:对负责区域内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当发生污染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项目部负责扬尘防治的专职人员两人(),具体负责扬尘治理的日常监督巡查工作。 会计: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列帐清晰便于检查。

路基施工区负责人职责 1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合理地进行布置,机械设备按现场布置图规定堆放,并随施工不同阶段进行场地布置和调整。便道通畅、平坦、整洁,无扬尘,排水畅通。 2 加强大气污染和扬尘防治工作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3 在机械化施工运转中产生扬尘时要及时洒水,以保证高速通行畅通。 4材料堆放分类,堆放整齐,及时覆盖。 5材料运输时用帆布将车斗遮盖。 6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经常洒水降尘。 五、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级管理岗位人员须对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对照自己的指责,加强管理;

大气污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大气污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大气污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市20xx年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减少污染排放,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城管局20xx年度大气污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达到我县20xx年大气污染治理目标,对城区内涉路施工项目、公共场地堆放物料进行监管,采取措施防止扬尘,对城区内工地施工车辆、渣土车辆、散装货物车辆进行监管,严禁滴、漏、撒、泼造成二次污染;加大城区内道路清扫保洁力度,提高 机械化清扫率,增加洒水频次,有效降低扬尘;切实做好全县垃圾禁烧工作,提高露天焚烧垃圾的应急处置能力,构建“预防为主、堵疏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尽最大可能避免露天焚烧垃圾造成的大气污染;依法取缔城区内露天烧烤等行业的经营,进一步解决餐饮摊点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秩序混乱等问题,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市容环境优化和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 二、20xx年重点工作分工及要求 围绕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谁管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为建设“四个xx”提供环境保障。 具体分工 (一)严格城区内工地出土、回填的审批,加强对城区内渣土运输车和其他散装运输车的监管。由局广告、渣土股具体负责落实。(具体措施见附件1) (二)加大城区内道路清扫保洁力度,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增加洒水频次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全县城区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由环卫所具体负责落实。(具体措施见附件2、3) (三)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行动。由城管监察一大队具体负责落实。(具体措施见附件4) 工作要求 (一)施工工地实行标准化管理,落实道路硬化、冲洗设备、车辆出入台账等制度。出入口大门内必须设有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工地车辆冲洗干净方可上路。施工现场必须安装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开展道路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在城区内运输土方、砂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采取封闭措施,进一步控制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保洁、渣土运输等扬尘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最新)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环保行动计划的通知》、《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x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防治和细颗粒物(PM2.5)防治为重点,以控制和减少电力、水泥、焦化、电石、铁合金、炭素等行业烟气、粉尘排放为难点,全面推进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推动产业转型、生态转型,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进一步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加快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x步伐。 二、主要目标 经过努力,到x年,全区空气质量得到显著改善,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减少,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按照《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发〔x〕135

号)要求,全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分别比x年下降10%,年平均浓度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和47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以下。 三、工作重点及主要任务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1、加快实施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国电x第一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新建脱硝设施,2#机组新建脱硝设施,2#机组脱硫设施改造。国电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机组完成脱硫设施改造,4#机组完成脱硫设施改造。x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树脂分公司(原西部热电)1#机组新建脱硝设施,2#机组新建脱硝设施。3家电厂进行低氮燃烧及除尘改造,并增上脱硫、脱硝设施,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x)要求,烟尘排放浓度不超过30mg/m3,SO2排放浓度不超过 2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0mg/m3。加强大中型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规模在2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全部实施脱硫。 强化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和粉尘治理,x市惠磊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熟料分公司、xx金力实业有限公司、x博宇水泥有限公司、x市腾升工贸有限公司等5家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全部实施低氮燃烧改造工程,现有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除尘设施全部改造为袋式除尘器,破碎机、磨机、包装机、烘干机、烘干磨、煤磨机、冷却机、水泥仓及其它通风设备需采用高效除尘器,原材料、产品必须密闭贮存、输送,

浙江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美丽浙江建设和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实现涉工业炉窑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促进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措施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严控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

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二)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加快淘汰燃煤工业炉窑,2020年底前,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加快推动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 (三)开展污染深度治理。全面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治理,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等设施(见附2-1)。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涉及国家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按照《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浙环发〔2019〕14号)执行;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应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要求。 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其中,铸造行业烧结、高炉工序污染排放控制按照钢铁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执行,日用玻璃、矿物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400毫克/立方米,钼行业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10、100、1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 严格控制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见附2-2),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 — 2 —

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上海国际航空服务中心W-1B地块建设工地大气污染防治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编制单位: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编号: 编制人员:龚震 编制日期:2018年6月

目录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制依据 (1) 三、工程概况 (1) 3.1 工程性质 (1) 3.2 工程简况 (1) 3.2.1工程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 (1) 3.2.2建筑简况 (1) 3.2.3结构简况 (2) 3.2.4周边环境情况 (2) 四、大气污染防治目标 (3) 五、现场污染源及控制要点 (3) 六、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3) 6.1组织保证措施 (4) 6.2现场治理措施 (5) 6.2其他治理措施 (8)

一、编制目的 由于本工程地处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地带,按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要求,进一步有效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工作,努力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明施工规范》(DGJ08-2102-2012)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徐建安质监[2013]号《徐汇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若干管理规定》 沪建质安[2018]第151号《2018年建设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质量保证手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手册》和《程序文件汇编》2017(A)版。 三、工程概况 3.1 工程性质 工程名称:上海国际航空服务中心W-1B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上海龙华航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3.2 工程简况 3.2.1工程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 上海国际航空服务中心W-1B地块项目位于徐汇区,场地东侧为云锦路、南侧为龙耀路、西侧为规划丰谷路,北侧为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项目地块。场地东侧云锦路下有上海市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二期区间隧道,最近处距离小于50m。 3.2.2建筑简况 上海国际航空服务中心W-1B地块工程基地面积19790㎡,总建筑面积194485.5㎡。超高层塔楼外形趋近于五边形,塔楼总楼层为52层。塔楼主要用途分为航空服务管理办公楼层与航空维修培训两部分,1~4层为大堂和宴会会议等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方案》(X 发〔X〕37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方案》(X〔X〕89号)和《X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x〔X〕7号)精神,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稳定和改善空气质量,保障民众身体健康,提升城市形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X年,全区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并有所改善,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55微克/立方米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综合治理工业大气污染 1.严控颗粒物排放。X年底前,对颗粒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每小时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和脱硫设施建设。加强企业管理,规范废弃物堆放,落实防尘抑尘措施。继续加强全区非煤矿山集中整治和生态修复。严格控制钢铁、火电等颗粒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和项目建设。 2.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要内容。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加强汽车维修露天喷涂污染控制,积极开发缓释肥等新型肥料,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3.加快推进清洁生产。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X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对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高效利用资源能源,实现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二)强化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1.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X年底前,全区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宾馆饭店及相关服务企业不得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适时开展高污染禁燃区划定工作。 2.强化城市扬尘治理。开展建筑工地、道路、物料堆放扬尘综合整治、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围挡、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工程立面围护、建筑垃圾清运等措施。落实物料堆放、储煤场防风抑尘措施。增加城市道路施工洒水频次,推广吸尘式除尘器或吹吸一体式除尘设备。推行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X年底前,基本实现机械化吸尘保洁作业。 3.加强餐饮油烟治理。X年底前,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合理布设餐饮经营点。对新建的商住建设项目必须规范建设油烟收集及排放通道,未建设的项目不得同意验收、交付使用;严禁擅自改变商住建设项目的房屋使用功能,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功能用于餐饮服务业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不得予以行政许可;对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区住建委要会同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对屡查屡犯的餐饮经营

大气污染防治整改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整改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工作方案》要求, 整改我县大气 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切实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薄弱环节的监督管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根源,对症下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补齐工作短板,确保2016年底前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主要问题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工作落后;扬尘综合整治工作乏力;油气回收等VOC台理工作滞后;排污许可证管理不规范。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落后产能淘汰专项整台 1. 严格源头控制。严禁产能过剩行业建设新增产能项目, 禁止新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家底。2016年5月20日前,对全县水泥、砖瓦、小化工、石材加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进行全面清查, 摸清底数。2016年6月30日前,关停淘汰我县主XX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砖窑、小石材加工厂。(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国土局、环保局) 3. 推行清洁生产。2016年6月30日前,组织全县重点行业的企业制定清洁化改造工作方案, 列出改造项目清单和实施计划。2016年12 月31 日前完成改造任务50%以上。(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发改局、 经信局) (二)开展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专项整台 1. 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规定, 在

禁燃区内禁止新建高污染燃料锅炉,禁燃区外不准新建每小时10 蒸吨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质监局) 2. 限期淘汰停用禁燃区内燃煤锅炉。2016年6 月30日前,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改造完毕。(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质监局) 3. 加强煤炭市场监管。2016年6月30日前, 组织开展煤炭经营资格和煤质专项检查, 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销售高硫高灰分劣质煤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工商局、质监局) 4. 实现清洁能源替代。2016年6月30日前,XX区禁燃区内的经 营性饮食服务单位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全部淘汰或改造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县食药局、环保局) 5、开展生物质燃料锅炉整治。2016 年6 月30 日前, 对全县无环保设施或排放不达标的生物质燃料锅炉进行全面整治, 整治后仍然不达标的依法关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开发区管委会、质监局、经信局)(三)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1. 严格控制施工工地扬尘污染。2016年6 月30 日前, 按照《县扬 尘污染管控方案》规定的管控要求, 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开展逐一拉网式检查, 对检查不合格的, 一律停工整改, 直至验收合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 严格控制预拌混凝土污染。2016年6 月30 日前, 完成预拌混凝土规范化管理整治, 对全县所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开展逐一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 一律停工整改, 直至验收合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 严格控制道路扬尘污染。2016年6 月30日前, 组织开展全县土路、破损路面维修整治。加强市政道路清洁保洁, 按照“五位一体”作业模式, 提高清扫和洒水频次。(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开发区管委会、物流园管委会) 4. 强化渣土运输监督管理。2016年6月30日前,在渣土运输车集中通行路段设置检查点开展联合执法, 从严从重查处渣土运输车无资质、

城管局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城管局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降低污染,节约能耗,提高效率,切实做好我局职责范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倡导绿色出行,推进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责任部门:城管大队) (二)渣土清运处置扬尘治理。严格执行准运证、密闭运输和按规定时间、线路、倾倒地点进行运输、倾倒等制度;严禁车身不洁、带泥上路、超高超限超载、沿途抛洒、私拉乱运、随意倾倒等行为;落实出入口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冲洗污染的路面;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上路的渣土车和车辆所属单位依法进行查处。(责任部门:渣土大队) (三)道路保洁作业扬尘整治。根据季节特征制定详细的道路保洁工作方案并结合城北污水处理厂和集泰污水处理厂尾水综合利用,严格落实定期冲洗去污和定时洒水降尘的道路保洁制度,提高道路机扫率,做到全方位、全时段路面保洁。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主要交通运输干道每天上、下午各洒水不少于2次;主要交通运输干道及其护栏底部、两侧绿化带,每5天至少冲洗1次,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加

强社区(小区)内道路扬尘防控,加大保洁频次。(责任部门:环卫所、小区管理处) (四)加大露天焚烧垃圾管理力度。规范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运作,组织属地政府强化对城区、城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垃圾及落叶露天焚烧行为的管理,加大焚烧垃圾、落叶、枯草的行为行政处罚力度,将建成区内焚烧垃圾落叶枯草列入数字化城管巡查督办事项。(责任部门:环卫所、各区队、数字化城管中心)(五)餐饮行业油烟异味整治。强化餐饮行业源头管控,依法予以整治,依法取缔露天烧烤食品行为,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8月底前完成。(责任部门:各区队) (六)增强环卫养护能力建设。按标准配足配齐环卫、养护人员以及洒水降尘的环卫设备,城区道路机扫率达到85%以上,不断增强城区道路环卫保洁和冲洗、洒水降尘能力。(责任部门:环卫所)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重视控制大气污染的重要性,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及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全面做好今年控制大气污染工作。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有关部门在整治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及时制止、及时处罚;要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受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整治措施实施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整治措施 一、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生产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物粒,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二、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土石方开挖、堆置、结构物的构建、水泥、工程渣土、裸露地表、建筑材料等。 三、为了防止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湖南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扬尘防止管理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各施工企业应切实加大项目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工程项目部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控制施工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 四、施工扬尘防治的工作重点主要是,熟悉扬尘控制标准并制定方案,督促项目部完善现场围挡、大门,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硬化,易扬尘的部位固化或覆盖,车辆冲洗设施,材料堆放运输、渣土清运、裸露土方覆盖,拆除工程控尘等。主要产污环节的扬尘防治措施必须到位,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严禁开工建设。 五、施工现场控制扬尘污染的实施措施主要有: (1)施工区域的围挡封闭和大门开设 开工前,根据规划红线范围和测量放样,对相对独立的墩台、可以连续教主的连续箱梁段,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围墙,确保这些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围挡应有效隔离施工现场和阻碍扬尘扩散,围挡面向道路或公共场所一侧应进行一定美化,并张贴警示牌、公示牌等。 进出施工区域根据需要开设满足工程需要的通道,宽度应满足施工要求且满足交通需求,开设位置应不影响交通流和当地出入,通道应全封闭、牢固,出入有值班岗位。 (2)施工地面、道路硬化处理和易扬尘固化覆盖 施工现场按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放、生活区、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已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对于易扬尘的部位,应进行固化处理,或覆盖处理,确保不扬起尘土。(3)出入冲洗和进出尘土防治、运输防尘控制 出入口应设置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和机械应进行冲洗,严禁将尘土带出施工现场。 车辆和机械进出应覆盖,材料进出应覆盖,严禁掉落抛洒。 (4)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土方开挖前,应办妥渣土清运手续。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的防止车辆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项目部必须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对堆土位置及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根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运行,严禁偷到、乱

学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XX中学学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遵照凉教财发[2015]6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凉州区XX镇地处武威城东南约5公里处,南靠新华乡,东临武南镇,西与城区接壤,,北与发放镇相接。东西略窄,南北狭长。312 国道与天马大道横穿而过。辖28个行政村,辖区有21个村级小学,一所初级中学、二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XX中学所在社区八个行政村,八所村级小学。现有人口11657人,基本是农业人口,人均收入2550元。学龄儿童735人,现有耕地面积23316亩,人均2. 09亩,农作物以小麦和玉米为主。 XX中学地处天马大道之畔的XX镇XX村,是一所全日制初级中学。学校占地面积16713.9平方米,建筑面积4685.5平方米。现代远程教育教室2个,图书室1个,实验室,仪器室,法制教育室,会议室等教学设施齐全。现有教学班11个,学生324人,其中女生170人。有教职工60人(3人借调,2人病休,4人支教),其中本科学历34 人,大专学历23人,学历达标率100%。教师中髙级教师3人,中级教师22人,初级教师31人。有市级骨干教师3人,区级学科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1人,校级骨干教师15人,中共党员16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气污染环保主题宣教活动,不断增强全体师生“清洁家园、低碳环保”的环境质量意识,切实提高师生践行环保行为的自觉性;努力实现学校“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环境要求,促进校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凉州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认真落实中小学校环保课程,确保每学期环境教育12课时以上。通过组织开展“同是地球之子,共建绿色家园” 环保演讲、征文等主题活动,提髙学生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帮助学生获得人与环境和谐相处所需要的知识、方法与能力,培养学生对环境友善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引导学生选择有益于环境的生活方式。 2、深入开展校园环境污染防治宣传工作。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学习宣传工作。结合“3. 2"环境警示教育日、“3.2 2”世界水日、“4.22”地球日,“6. 5”环境日等环保主题教育日活动,利用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手抄报、班会等宣传途径和载体,广泛开展低碳环保宣传工作,不断增强我校广大师生“碧水蓝天,我有担当”的环保责任感。 3、积极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净化、硬化、亮化”工程。一是以“绿色学校”创建为抓手,结合学校“洒扫应对"、“美我、美校、美凉州”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开展“美丽校园我有责”、“环保在行动” 主题活动,彻底整治校内外影响环境面貌“脏、乱、差”现象,努力做到“四净三无”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项目部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一、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生产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物粒,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二、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砂石、灰土、灰膏、建筑垃圾、水泥、工程渣土、裸露地表、建筑材料等。 三、为了防止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湖南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扬尘防止管理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各施工企业应切实加大项目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工程项目部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控制施工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 四、施工扬尘防治的工作重点主要是,熟悉扬尘控制标准并制定方案,督促项目部完善现场围挡、大门,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硬化,易扬尘的部位固化或覆盖,车辆冲洗设施,材料堆放运输、渣土清运、裸露土方覆盖,拆除工程控尘等。主要产污环节的扬尘防治措施必须到位,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严禁开工建设。 五、施工现场控制扬尘污染的实施措施主要有: (1)施工区域的围挡封闭和大门开设 开工前,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围墙,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围挡应有效隔离施工现场和阻碍扬尘扩散,围挡面向道路或公共场所一侧应进行一定美化,并张贴警示牌、公示牌等。 大门开设宽度应满足施工要求且满足交通需求,开设位置应不影响交通流和当地出入,大门应全封闭、牢固,出入有值班岗位。 (2)施工地面、道路硬化处理和易扬尘固化覆盖 施工现场按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放、生活区、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樱花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已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对于易扬尘的部位,应进行固化处理,或覆盖处理,确保不扬起尘土。(3)出入冲洗和进出尘土防治、运输防尘控制 出入口应设置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和机械应进行冲洗,严禁将尘土带出施工现场。 车辆和机械进出应覆盖,材料进出应覆盖,严禁掉落抛洒。 (4)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土方开挖前,应办妥渣土清运手续。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的防止车辆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项目部必须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对堆土位置及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根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运行,严禁偷到、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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