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离校办理党组织关系的通知

关于毕业生离校办理党组织关系的通知
关于毕业生离校办理党组织关系的通知

关于毕业生离校办理党组织关系的通知

各位党员预备党员同志你们好:

一、各院(系)党总支要确保2013年所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全部按时转出,除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党员外,不得以其他任何原因把党员组织关系留在学校。

二、党员档案转出的具体安排:

正式党员材料统一随学生档案一同寄送,如学生要求自带的,必须提交所接收单位党委(这个党委要具有接受档案的能力,一定要是党委)出具的“同意接收”函件,预备党员材料统一由个人自带(汽车系的预备党员在毕业典礼那天可以到系办跟黄书记拿)。

在函件上请注明是省内还是省外的,写清楚该单位所属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还要有党委的盖章原件。在6月20号之前交到广州汽车系系办黄华书记处。(至于用什么方式自己想,可以用邮寄的方式。)

第三批预备党员

汽商101班:颜于杰、苏诗椰

汽商102班:黄秀、彭晓林、葛凯、

汽车101班:谭润仪、

汽运101班:钟观信、黄学峰

汽装101班:莫宜军、邓志金、

制冷101班:王伟军

请在拿档案的时候顺便找郝华杰老师拿预备党员通知单,遗失麻烦,请重视!

三、暂缓就业学生党员的工作要求:

1、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党员,若离校六个月以上,且不在广州地区的,要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上报一对一联系人(必须是教师党员)名单到组织部。

2、暂缓就业的学生党员必须按时缴纳党费,如有工作的学生按5元/月收取,没有工作的学生按0.2元/月收取,暂缓就业的学生预备党员,各党总支必须按时与其办理转正手续,必须提醒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在暂缓期结束前把关系及时转出,如没及时转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常见问题解答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是党员的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该同志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对党员的要求是什么? (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 (2)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

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怎样转接和携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党员本人携带,到组织关系接收地或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并接转组织关系,不得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邮寄给接收地或接收单位党组织。 5.因《介绍信》信息错漏或更新需重新打印介绍信,应如何办理? 如二级学院党委开出《介绍信》后,确因信息错漏或更改需要重新打印《介绍信》的,可到二级学院党委开具新的《介绍信》。二级学院党委开具新的《介绍信》和有关证明意见后,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和证明意见到党委组织部加盖公章。如已领取《介绍信》的,须在领取新介绍信的同时将旧《介绍信》退回党委组织部。 6.如何正确理解党籍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关系? 党籍材料是指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党校结业证、函调材料等组织发展过程中的各项材料的总称。党籍材料不能代替《介绍信》。即使毕业生党员本人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已经转达,如果没有《介绍信》,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党员身份将不被承认。 除毕业生党员因特殊情况要求自带党籍材料、经学院党委批准可以自带外,党籍材料一律由所在学院装入本人学籍档案,与学籍档案一并存放,在毕业生离校后由学生处负责寄往毕业生《报到证》上填写的单位。 毕业生党员在有效期内持《介绍信》到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履行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如新单位需本人党籍材料,可到《报到证》上所填写单位处要求领出。若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各二级学院。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案(1)

附件2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一站式服务 工作方案 为方便广大毕业生顺利办理好离校手续,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统筹安排,2014届毕业生的离校手续办理推行一站式服务,具体方案如下: 一、一站式服务的目的 优化手续办理流程,方便广大毕业生便捷完成毕业离校手续的办理,提高服务毕业生的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文明离校氛围,展现学校对毕业生的人文关怀。 二、时间 6月13日。 上午8:30-11:30的服务对象为:人文学院、法政学院、外语院、教科院、音乐院、美术学院、商学院等二级学院毕业生; 下午2:30-5:30的服务对象为:数计院、信科院、物理院、化学院、生科院、体科院等二级学院毕业生。 三、地点 学生处、校团委、公体教研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财务处于弘雷楼111室集中办理。 四、办理流程 1.请有关部门于6月6日前将欠费或有应还书籍、物品等未还的毕业生名单发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邮箱:10579xgk@https://www.360docs.net/doc/d79932735.html,),或直接报送打印稿。学生处汇总后于6月10日上午9:00前将相应的数据资料发送至各二级学院。未按

时发送数据资料到学生处的部门须自行把名单送交各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接到欠交物款名单后,及时通知毕业生依时办理清退款项、书籍、物品等手续。毕业生自行清退的时间为 6月11日前,各有关部门可及时向各二级学院反馈款物清退情况。 3.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于6月13日当天凭《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到服务现场办理离校手续,相关部门确认后在清单上加盖印章。待所有项目完成后,各班级收齐《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并凭此单统一领取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等。 五、相关部门服务内容及注意事项 1.学生处 服务内容:学生证注销,开具离校购票证明,手续办理咨询。 办理说明:(1)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收集学生证办理,学生证盖作废章后发回本人;(2)所有毕业生的学生证都必须进行注销,如确有个别毕业生丢失学生证,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并经所在二级学院盖章确认;(3)须凭学生证购票乘车离校的毕业生,可申请办理毕业生离校购买车票的证明。 2.教务处教材科 服务内容:清算教材费。 办理说明:以班级为单位做好教材费结算。 3.校团委 服务内容:团组织关系转接咨询。 办理说明:直接凭《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办理盖章。 4.公体教研室 服务内容:清还体育器材。 办理说明:各毕业班清退完借用的体育器材即可办理。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办法 为切实加强党员管理,做好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离退休(联

合)党支部。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对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规定及操作办法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规定及操作办法 一、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规定 根据党员的属地管理原则,所有已毕业的学生党员都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已落实的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或人才服务中心党组织,学校原则上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及档案。 (一)已经签定了工作单位,并且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务必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 ①本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服务中心党组织; ②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基层党组织; ③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村镇基层党组织。 ④对于个别确需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各院党委、党总支确保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应由党员个人提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党委(总支)审批,经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发放《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时各院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填写《2008届毕业生党员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情况登记表》。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须及时将活动证交给所去地党组织,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到活动地党组织履行党员义务,同时按要求与暂留组织关系的学院党组织保持联系。凭《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转接办理正式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若《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上无参加组织生活或党费交纳记载的,学校将不予办理正式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我校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壹年。 (三)党员不按要求及时转移党的组织关系或办理相关手续,造成超过六个月不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脱党,学校将按《党章》规定进行处理。 二、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操作办法 (一)根据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处);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说明

清办发〔2014〕15号附件2: 2013~2014学年度春季学期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说明 一、交清学费、住宿费 毕业生可以通过“清华大学信息门户”,在“其他信息”页面中的“个人信息——交费信息”中查看自己是否欠费。 未交清学费、住宿费的同学,到结算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地址:照澜院北京银行西侧结算中心三楼,电话:62788730。 特别提示:欠费的同学将影响最终离校手续的办理。 二、归还临时贷款 毕业本科生归还临时贷款,到学生处办理相关手续。地址:老区学生宿舍12号楼213房间;电话:62782028。 毕业研究生归还临时贷款,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办理相关手续。地址:老区学生宿舍12号楼404房间;电话:62792480。 三、归还图书馆图书 离校前应归还图书馆图书,并检查是否有欠交的罚款,如有,应予交清。图书馆将在7月3日停止即将离校的本、研毕业生借书资格。 四、结清医疗费用 享受公费医疗的同学,在校医院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到校医院住院部办理相关手续;在校外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到校医院北楼(住院部)三层财务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五、处理校园网账号及费用 (一)查询余额 登录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d79932735.html,/,查询账号余额。 (二)办理结算 1、结算要求:

(1)在办理离校手续时,账号余额应不小于0元。账号删除后,账号余额不能再清退,务请慎重。 (2)为方便毕业生同学保持联系方式的延续,可选择“保留邮箱”,此时网络账号将被注销,邮箱将不再具有邮件发送功能、但会保留收信服务至2014年12月31日。因此,请在办理离校手续前,登录邮箱设置邮件自动转发,并把全部邮件接收到个人计算机。注意,设置自动转发时,请不要选择“邮箱中保留备份”,以免邮箱空间不足,不能接收新的邮件。2014年12月31日之后,毕业生同学选择保留的邮箱将被自动删除,请大家及时处理留在邮箱内的邮件。选择“删除账号”,系统注销网络账号的同时将会删除邮箱以及邮箱中的所有邮件。 2、自7月4日起,“离校事务处理系统”开通期间,在满足结算要求的前提下,可随时登录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d79932735.html,/点击“离校手续”项,完成办理。 3、结算网费可于7月5~10日8:30~11:30、13:00~16:00到校园网网费办理处(中央主楼209房间)办理,退费需出具缴费收据,续费可通过圈存机操作,或登录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d79932735.html, 使用网银自助操作。 (三)注意事项 1、离校事务处理系统中对毕业生的身份确认以研究生院和教务处提供的名单为准,离校事务处理系统中可以查询本人是否已经处理或无需处理校园网账号。 2、完成离校手续后,相应数据信息会自动传到学校离校事务处理系统中。因账号连网权限关闭,曾经拥有的静态IP及所签署的“使用协议”即刻失效。 3、2014级直博生、直硕生会在新学年入学注册时由学校分配新的校园网账号。如果假期需要继续使用校园网,可持原学生证至网络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转】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关于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的通知 各学院党总支: 一、根据党员的属地管理原则,所有学生党员毕业后都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其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地党组织,学校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 二、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原则是:已经签定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①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②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工委;③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党工委;④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以上四种情况,请学生事先向即将转往的目的地党组织联系,核实对方是否同意接收)。 三、接收毕业生组织关系所对应的党组织只能是“党委”。各党总支在登记党员转出目的地时,不能只确定到市(县)委组织部一级,要明确到基层党委的名称。如果毕业生就业单位的党组织为党总支或党支部,应注明其主管上级的党委名称。例如:某毕业生工作单位为重庆长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该生了解,该公司为长安集团下属公司,党组织为党总支,故该生组织关系应转往中共重庆长安集团委员会。如果市外的组织关系接收

党组织级别不明,请毕业生事先向所就业单位的党组织咨询清楚。 四、填写党组织关系清册时,请各党支部对所有毕业生党员作认真登记,不能出现错漏。要仔细核实毕业生党员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此项内容以《入党志愿书》上党委审批意见为准,即党委是否在审批意见中写明该生为预备党员还是正式党员。若预备党员转正时间已到,但:①还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②已召开支部大会但党委还未审批,则该生仍为预备党员。请各党总支认真核实后在转移清册上相应栏目签字。 五、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按党总支上报的组织关系转移清册填写后统一发到各党总支,毕业生党员在交清党费后(统一交到6月份)到所在学院党总支亲自领取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规定期限内交往组织关系转移目的地党委。各党支部在下发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作好相应的签字领取登记(组织关系介绍信不能由其它人代领,以免遗失)并保存组织关系转发登记册报党总支备案保存,以备组织部抽查。 六、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作变更、修改,请本人持原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到党委组织部办理。如因特殊原因需委托她人办理的,受委托人应为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

河南大学年度毕业生离校工作时间表

河南大学年度毕业生离校工作时间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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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2010年毕业生离校工作时间表 主要活动安排 ◆6月11日18:00,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大礼堂广场合 影; ◆6月12日7:00,全校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6月12日8:30,欢送2010届毕业生文艺演出; ◆6月11日—16日,各学院举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 仪式; ◆6月13日,有关部门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校友 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 ◆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具体详见以下通知。 ◆6月17日—18日,毕业生离校。

图书馆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通知 根据学校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意见,现将图书馆近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从6月10日开始,2010届毕业生(包括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停止借书,清还所借图书。 2.图书馆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为: 6月11日—18日(8:30—12:00;15:00—18:00) 3.集中办理手续地点: 明伦校区:图书馆三楼借书处 金明校区:图书馆四楼南、北借书处 4.办理程序: (1)清还已借图书,交回借书证(已转换一卡通的读者只需归还所借图书); (2)离校通知单加盖图书馆公章; (3)丢失借书证的读者请先到图书馆中心机房查对本人借书证号,而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河南大学图书馆 2010年6月8日

2010届毕业生户口办理时间安排 6月13号: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学院、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6月14号: 环境与规划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经济学院 6月15号: 外语学院、医学院、民生学院 6月16号: 法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护理学院 6月17号: 艺术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6月18号: 物理与电子学院、土木建筑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文学院 说明: (1)学院提前两天向保卫处集中报送需办理户口的学生名单; (2)迁往地址只能是生源地或报到证报到地址。

办理2014届毕业生离校手续须知【模板】

办理2014届毕业生离校手续须知 总体日程安排 (1)6月9日—20日相关职能部门、院系组织召开 各类毕业生座谈会 (2)6月12日前完成10级所有课程和毕业论文成绩录入(3)6月16、17日办理离校手续(退宿截止时间为20日)(4)6月12、13日中北校区、闵行校区托运行李 (5)6月16日下午13:00 发报到证 (6)6月17日财务处集中发放派遣费 (请各位毕业生尽量在6月17日领取); 6月18日财务处中山北路、闵行校区专人发放派遣费(7)6月12日—20日 8:30—17:00 校园卡离校注销其他工作日也可办理校园卡离校注销 (8)6月15日上午全校毕业典礼(如遇极端天气顺延)6月15-20日各院系举行毕业典礼或有关活动 6月14日下午博士学位授予仪式 (9)6月20日下午17:00 退宿截止

组织部 一、各院系党委(党总支)于6月15日前完成XX市党员系统 的网上转接,并将毕业生党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交组织部,由组织 部为转往外省市或中央直属企业的开具纸质介绍信。组织部开好组 织关系介绍信后,由各院系副书记到组织部统一领取,并确保每一 位毕业生党员离校前拿到纸质介绍信。 二、各院系党委、党总支于9月30日前向组织部反馈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如毕业生党员转接中遇到困难,各院系党组织要积极帮 助和督促毕业生,防止口袋党员和自动脱党的情况出现。毕业生党 员需修改或重开介绍信,请在9月30日前持院系开具的校内介绍信到组织部办理。办理地点: 中山北路校区办公中楼102室(联系电话:********) 闵行校区办公楼715室(联系电话:********) 三、各院系党委(党总支)确保将毕业生党员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及鉴定意见、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整理后,归入学生档案。 学生处(学工部) 一、6月6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毕业生离校手续预处理工作。6月10日开始,学生可以登录公共数据库实时查看本人各项手续办理及进展情况。本专科生在6月20日前办理完离校手续。 二、各毕业班辅导员请按照下列时间节点到学生档案室(中山北路校区文科大楼320室或329室、闵行校区办公楼214室或201室)领取或交回相关档案材料。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自查报告

南昌师专关于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 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 近年来,我校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严格使用新式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电明字【2007】22号)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毕业生及调离学校的教师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同时,对转入我校的教师、学生党员严格加强管理。2012年,我校转出党组织关系287名,其中毕业生党员285名,教师党员2名;转入我校的党员共计11名。2013年,到目前为止,我校转出党组织关系265名,全部为毕业生党员;转入我校的党员共计6名。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原则,严格把关。 坚持把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基础和关键,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始终坚持“四不”原则,即办理组织关系时非党员本人或父母及其近亲属的不予办理,无组织关系介绍信或有介绍信而无党员档案的不予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不规范的不予办理,党员档案不规范或入党材料严重缺失、违反党员发展程序、超过有效期的不予办理,确保接收的高校毕业生党员档案齐全、程序规范。同时,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要求,对已经落实工作单位且单位有党组织的,

直接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对工作单位未落实或者单位没有党组织的,按照方便参加组织活动和教育管理的原则,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或者人才交流中心流动党支部。 二、健全信息,规范办理。 狠抓毕业生党员信息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完整,管理规范。一是严格审核档案。对所有转接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在认真询问党员基本情况基础上,结合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对党员档案材料进行详细审查,确保党员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二是建立信息台账。对所有转接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姓名、转正情况、档案去向、联系电话等造册登记,方便日常管理。尤其是对转入的预备党员重点进行登记备案,督促、提醒党员本人在预备期满后,按时申请转正。三是及时反馈结果。在审查过程中,对入党材料严重缺失或不规范的,详细说明,限定时间,及时完善,并及时反馈给党员原党组织。同时,要求所有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必须将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寄回原党组织。 三、创新方式,强化服务。 开展温馨提示及相关服务工作。对转接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在口头提醒其做好相关注意事项,毕业生毕业离校前系书面通知各党支部按照转移组织关系流程及时填写好相关信息材料,外出的毕业生党员,也一一通过电话、 QQ等形式核实相关信息。随后,组织人事处组织各基层党组织按规范填写好党员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并保证及时送到毕业生党员手头。

福州大学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

福州大学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 下载离校通知单,然后按以下程序办理离校手续: 1.到所在系(或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所)办理离校手续,经审查无误,由经办人员(或单位分管负责人)在离校通知单相应栏目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院办理手续: (1)到所在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将个人毕业、学位申请的有关材料交学院研究生教学干事(博士还需交纸质博士学位论文1份),并由院办研究生教学干事检查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另交纸质学位论文到院资料室。经确认各项材料符合要求,由经办人员在离校通知单相应栏目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院党委或总支:学生工作组签署离校意见。 (3)学生证尚在有效期内的,上交学生证及副卡;学生证有效期已过,只上交副卡。 (4)专业学位研究生办理手续时学院还需审核学费是否交清。 3.图书馆办理手续: (1)怡山或旗山校区图书馆复印室签字; (2)登录< >或(登录福州大学图 书馆主页-----学位论文-----论文入库)提交研究生论文基本资料表格(目前已开放校外网络IP,可实现校外网提交。到馆内办理离校手续前,必须先完成论文网络提交步骤) (3) 交纸本学位论文2份和论文光盘1份(论文原创性申明需由论文作者和导 师签名。电子版论文需要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全文、参考文献、个人简历等内容)到旗山校区图书馆二楼总咨询台。 (可以几个人的论文合刻在一张光盘上,但要求论文刻在同一张盘上的研究生的论文要一起交过来。) (4) 核对所借的图书是否已还清,在旗山校区图书馆二楼大厅还书处盖章,办 理离校手续。 注:对于需要保密的论文需要交一份由研究生自拟的书面申请报告,经导师签字,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4.校医院:把病历退回校医院,由经办人员在离校通知单相应栏目签字并盖章。 5.毕业生向指导教师以及课题相关人员做好科研工作和有关材料的交接手续,以及相关复印点办理完结账手续,导师在离校通知单上签署离校的意见,终止其后续借款事宜。 6.宿舍管理服务中心: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说明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说明 2012-03-19 08:42 一、关于接转组织关系的基础知识 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性是什么?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认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转移对象 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毕业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单位的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不可委托代办。三、办理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转出办理程序 1.组织关系转移到省直所属各部、委、厅、局单位:凭学校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本校章)在有效期内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2.组织关系转移到(外)市属单位:凭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直机关工委章),在有效期内到其转出地址相应的“市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换信手续。再持市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转移手续完成,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

怎样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怎样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招工、转业、毕业分配、外出务工经商及其他原因,从一个单位(地区)调到另一个单位(地区),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就是通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因此,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委组织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1、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2、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3、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到。

二、转移组织关系的权限 1、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各乡镇党委之间、县直党(工)委和乡镇党委之间,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2、在一个市(不包括县)范围内,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党委(工委)及以上各级党委(工委)或党委组织部。各金融机构地(市)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市直机关工委可在全市范围内与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直接相互接转组织关系。 3、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市、县委组织部,省辖市的区委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在全国范围内,县及县以上地方党委的组织部,中直机关和国家机关工委、党中央各部委党委、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组织(政治)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委)组织部,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解放军师(旅)一级政治部或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各铁路局政治部,中国民航总局政治(组织)部,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由于我们学校的党组织关系是由绵阳市委组织部转出,需要毕业生本人和转入地基层党委联系,问清楚转入单位是否能接收由绵阳市委组织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还需问清楚转入单位的党组织关系是转到哪,抬头怎么写。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大致有以下五种情况: 一、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一般组织关系转入地为: (1)市委组织部 (2)市直机关工委 注意:1、一般来说,区、县是没有人才交流中心的。一定要求毕业生本人打电话到转入的人才交流中心问清楚党组织关系转到哪,抬头怎么写。 2、组织关系转入单位为“绵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学生,其派遣证也必须派到“绵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否则对方无法接收。 3、一定要求毕业生本人电话问清楚具体怎么填。 二、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公司的,需要毕业生本人打电话问清楚该公司是否能接收党组织关系,如果不能接收的话,也要问清楚该公司的党组织关系是转到哪,抬头怎么写。 转到公司的,一般组织关系转入地为: (1)市委或区委组织部 (2)国资委 (3)公司党委 注意:一定要求毕业生本人电话问清楚具体怎么填。 三、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到高校的,一般组织关系转入地为: (1)如果是省属高校,填省教育工委 (2)如果是市属高校,填市委组织部 注意:一定要毕业生电话问清楚具体怎么填。 四、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到村的,一般组织关系转入地填就近的区委或者县委组织部,建议不要填市委组织部。否则只有以后自己去市委组织部,把组织关系先转到县委或区委组织部,再转到村,这样比较麻烦。组织关系转移只能一级一级转,不能越级。 五、其它情况。 只有毕业生本人和转入单位联系,问清楚组织关系转入地填哪,抬头怎么写。 以上五种情况只是可能性,也可能有例外的情况,所以请毕业生本人一定要和转入地基层党委电话联系确认。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精)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转移办法 二、转接操作步骤 三、转接要求 四、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转移办法 1、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2、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臵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

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3、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4、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 (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2)就地安臵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3)易地安臵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臵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4)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5)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二、转接操作步骤 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持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党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 注意事项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就是经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因此,党员必须重视和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正式和临时组织关系需持不同凭证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 ]10号)规定,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 6 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 个月及6 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 个月及3 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

出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凭证。党员临时外出时,持党员证明信以证明其党员身份。开具党员证明信,应由党支部写出证明,由基层党委负责办理。开具党员证明信,应用统—印制的式样。证明信应写明党员的姓名、性别、职务及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并注明证明信的使用有效期限。党员证明信应统一编号,加盖基层党委公章。党员证明信一般由本人亲自递交所去的党组织,也能够由开具党员证明信的基层党委寄出。 党员持党支部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开介绍信 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转接手续。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村党支部不能直接对外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只可介绍党员到上一级党委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党员转移组织关系,要先由所在党支部开出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然后,需党员本人亲自到上级党组织去办理转移手续。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不能随意委托她人代为办理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自己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或经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随意委托她人代为办理。党员自己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

毕业离校手续办理委托书

毕业离校手续办理委托 书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毕业离校手续办理委托书 委托人(学生姓名):_________学号: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 本人由 于,不能亲自到校办理毕业离校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毕业离校相关事项,请学校准予被委托人代我领取毕业证书和个人档案等材料。对被委托人在办理毕业离校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被委托人或我个人的原因致使毕业证、人事档案及各类证书遗失、损坏,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_____________(签名按手印) 年月日

各位同学: 请大家于6月17日早上8:00——20:00期间到学校到体育馆办理毕业生离校相关手续,并上交《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满意度调查表》,若已经就业,请将就业协议(也可用“就业证明”)、《云南经济管理学院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表》(记得盖单位公章)、《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满意度调查表》一并上交到我手里(相关表格已传群共享),并领取你们的毕业证书、资格考试证书(比如:药品购销员、育婴师等)、个人档案等材料。原则上必须要求本人前来办理,毕业证和档案对你们都非常重要,一旦遗失不能补办!!! 注:有部分学生情况特殊,已问我能不能请人代办,我统一回复大家(近期工作繁忙,有的没有回复,服务不周到的还请谅解!),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上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模板已传共享),建议大家最好亲自来办,顺便来见见面哈,能将你们的毕业证书亲自送到你的手中也是我最大的心愿!! ——龙继飞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图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图 注意事项: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分为三种。介绍信1:加盖河南省高校工委组干处公章;介绍信2:加盖郑州大学党委组织部公章;介绍信3:加盖基层党委、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公章。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编号规则:九位阿拉伯数字,头两位为单位序号(具体见郑州大学基层党组织序号),第三至第六位为年份,后三位为流水号,从001开始。 3、毕业生党员要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单位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4、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的身份证明,要妥善保管。 各院系对毕业生党员去向进行摸底调查,支部书记和院系党务负责人要对毕业党员信息严格把关,并认真填写《毕业生党员情况登记表》。 毕业生党员去向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毕业去向是中央机关单位以及外省市单位的,有明确的组织关系接收方(简称省外);第二类:毕业去向是省内单位的,有明确的组织关系接收方(简称省内);第三类:留在本校跨院系读研究生或工作的(简称校内);第四类:留在本校本院系读研究生或工作的(简称院内) 第一类(省外):第一步:从院系开到党委组织部(介绍信3到介绍信2),第二步:从党委组织部开到河南省高校工委(介绍信2到介绍1),第三步:从河南省高工委开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或所去单位的上级党组织(抬头需要向本人核实),使用介绍信1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二类(省内):第一步:从院系开到党委组织部(介绍信3到介绍信2),第二步:从党委组织部开到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或所去单位的上级党组织(抬头需要向本人核实),使用介绍信2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三类(校内):第一步:从院系开到党委组织部(介绍信3到介绍信2),第二步:从党委组织部开到所去单位党委(总支),使用介绍信2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四类(院内):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所属党支部做出调整,但也要统计在《毕业生党员情况登记表》中。 各院系党委(党总支)在毕业生离校前,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发给毕业生党员,并做好发放记录,以备日后查询。(以上工作请于每年6月22日之前完成) 各院系党委(总支)党务工作负责人通过《郑州大学党务信息平台》报备《毕业生党员情况登记表》,并把使用完毕的省内和省外组织关系介绍信上交校党委组织部。(此项工作请于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范文一 亲爱的20XX届毕业生: 毕业在即,为便于同学们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我院将使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离校管理系统为同学们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从6月20日开始,请各位同学登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ERP系统办理离校手续(需现场办理的环节仍需本人到现场办理)。 该系统登录方式如下: 1、首先登录学院信息门户网站,此网址内外网皆可登录,登录账号为本人学号,登陆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2、然后点击门户主页左边“个人服务”栏目下的“学生服务”图标,即可进入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ERP系统。 二、办理时间 6月20日—6月28日,请同学们注意各环节的具体办理时间。 三、办理流程 1、各位同学登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ERP系统后,请点击“离校服务”进入离校管理开始查询各办理环节的状态,各位同学查询到的环节状态显示未完成或未通过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办理。 2、我院从6月20日开始可以登录系统查询离校手续办理状态并接受离校手续的现场办理,请在校或可以回校的同学抓紧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办理,其他同学可以在学院规定的返校时间(20日-27日)进行现场办理(各环节的现场办理地点和截止时间请查看环节消息)。 3、各位同学需要办理的环节包括后勤宿舍用品检查、后勤宿舍水电费、图书馆、资助中心、财务处、教务处、教育技术中心、学生处确认等8个环节。各位同学可随时登录系统查询自己的离校环节办理进度。 4、需强调的是,领取毕业证为最后一个环节,只有所有环节办理完毕后才可领取毕业证书。所有环节必须全部办理完毕,学生方可领取教务处发放的毕业证离校。任何一个环节未办理,都不能领取毕业证,请各位同学务必在各环节截止时间前办理。 请同学们认真阅读有关事项,按要求办理全部手续。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业务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大家服务,感谢同学们的支持与配合,也期待同学们常回母校看看,关注学院的发展,愿每一位同学都能在新的征程中不断取得新进步! 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范文二 各位毕业生同学: 为做好20xx级本科和20xx级专科毕业生离校工作,确保离校手续协调有序的进行,图书馆根据学校有关毕业生离校要求安排近期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请大家以班级为单位,携带全班人员的借书证和离校通知单到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统一办理。 2、图书未还或丢书的同学,请在离校前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或图书丢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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