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国外展会参展补贴
参展补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境外展览会)
一、目的: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资金来源及流向
1.中央财政设立的专项资金
2.财政部将市场开拓资金拨付至省级财政部门
3.地方财政、商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支持重点和支持额度
三、支持内容:境外展览会;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电子商务;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国际市场考察;境外投(议)标;企业培训;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等
四、申报方式
1.企业项目
中小企业独立开拓国际市场的项目(跟展览公司报名,跟主办方直接报名)
2.团体项目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项目组织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贸促会,政府背景企事业、商会协会,有批件)
※企业项目和团体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对象
1.中央财政
中央项目组织单位组织3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以上的中小企业参加境外经济贸易展览会或进行培训,可按规定向商务部和财政部提出项目申请。商务部、财政部按规定审核后,由财政部按照国库管理要求拨付资金。
2.地方财政
企业项目及地方项目组织单位组织本地区中小企业参加境外经济贸易展览会或进行培训,按规定向地方商务和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地方商务、财政部门按规定审核后,由地方财政部门按照国库管理要求拨付资金。
六、补贴条件(申请企业项目的中小企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注册,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
2.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
3.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4.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5.支出不低于1万元的项目。
七、补贴方式
只补展位& 展位人员均补
1.按照费的绝对金额50-70% ,有的有上限,有的无
2.按照费用的绝对金额补贴
理论上:中央政策向中西部、东北老工业基地倾斜,展位补贴1.5-2万/展;东部发达地区,展位补贴1-1.5万/展
实际上:因为东部地方财政比较充裕,可能东部地区补贴的力度会更大一些)
※分地区,分项目,具体以当地外经贸局/商务局/贸发局政策为准
八、我司提供给展商申请补贴的材料
1.参展合同
2.发票原件
3.邀请函复印件或者扫描件
4.机票行程单(团票的只有电子版的)
5.未申请补贴证明,盖公章
6.展位确认书,盖公章
7.费用清单(有的需要),盖公章
8.批件、批文(有的项目有,有的没有;有的地方需要)
9.我司跟主办方合同,主办方的付款底单(不一定需要)
10.给客户发的付款通知,盖公章(有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