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招标文件模板

瑞安市滨江三期E地块旧城改造一期工程(1#、2#楼)

招标人:瑞安市旧城改造发展公司

招标监督单位: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瑞安市大地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1.总则 (6)

2.招标文件 (7)

3.投标文件 (8)

4.投标 (11)

5.开标 (12)

6.评标 (13)

7.合同授予 (13)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4)

9.纪律和监督 (14)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5)

第三章评标办法 (1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5)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25)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26)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34)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35)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另册) (41)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2)

第四卷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43)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瑞安市滨江三期E地块旧城改造一期工程(1#、2#楼)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瑞安市滨江三期E地块旧城改造一期工程(1#、2#楼)已由瑞发改投[2012]21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瑞安市旧城改造发展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沿江西路以南,滨江大道以北,瓦窑路以西;投资概算金额约5000万元;地下一层,地上16层;总建筑面积17720㎡,地上建筑面积14973㎡,地下总面积2746㎡;其中1#楼地上建筑面积7814㎡,2#楼地上建筑面积7159㎡;计划工期800 日历天。发包范围为瑞安市滨江三期E地块旧城改造一期工程(1#、2#楼)的土建(含基坑支护)、水电安装、消防、暖通等分项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项目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且无在建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1 月 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公司窗口(瑞安市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或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510767596.html,,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公告”/点击工程名称/链接)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文件商务标制作有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含电子光盘)、施工图电子光盘等]工本费按600元/套(含软件公司制作电子标书技术服务费100元)购买,售后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相应补遗书将及时补充至本招标公告,请各投标单位时刻关注本招标公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外滩满庭芳三楼)。(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通知的开标室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d510767596.html,)网上发布。

7. 刷卡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7.1 刷卡时间:2012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 时前

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瑞安市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

注:必须由投标单位的交易员本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交易卡进行刷卡。

7.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2012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 时 00 分前

7.3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瑞安市旧城改造发展公司招标代理单位:瑞安市大地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瑞安市邮电南路地址:瑞安市南方大厦五楼

电话:158********电话:0577-********,135********

联系人:潘先生招标代理联系人:郑小侠

邮编:325200 传真:邮编:325200 传真:057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名称:瑞安市旧城改造发展公司地址:瑞安市邮电南路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158********

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瑞安市大地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瑞安市南方大厦五楼

联系人:郑小侠

电话:0577-********,135********

1.1.4 项目名称瑞安市滨江三期E地块旧城改造一期工程(1#、2#楼) 1.1.5 建设地点沿江西路以南,滨江大道以北,瓦窑路以西

1.2.1 资金来源自筹

1.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瑞安市滨江三期E地块旧城改造一期工程(1#、2#楼)的土建(含基坑支护)、水电安装、消防、暖通等分项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1.3.2 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800日历天(不扣除法定节假日及工休日)1.3.3 质量要求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投标人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项目建造师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且无在建

项目。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https://www.360docs.net/doc/d510767596.html,(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公告”/点击工程名称/链接)上下载

1.11 分包□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本工程主体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非主体工程如承包人没有相应专业资质则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并于发包前将分包单位的资质文件报业主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包。

1.12 偏离□

√不允许□允许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必要的说明,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同本附表第1.10.2项

2.2.2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11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按本章第3.1款规定

3.3.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日历天内有效

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转帐支票(进帐单)、电子汇款(回单)、银行汇票、本票等转帐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须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应加盖法人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签署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1、纸质投标文件:商务标、信誉标、资格审查申请书各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标5份(不分正副本);

2、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括商务标、信誉标、技术标、资格审查申请书;其中,商务标单独刻录,技术标、信誉标和资格审查申请书合并刻录)各刻录光盘3份;商务标内容按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制作要求编制并刻录;

3、纸质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须一致;

4、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另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副本3份;

5、注意事项:

①刻录商务标光盘时,请选择一次性刻录3份。

②“资格审查申请书光盘”中内容涉及资质证书、“三类人员”证件等内容时,请用扫描件。

③光盘面上须有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内容标识。

3.7.5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标函封袋和光盘建议使用由瑞安市招标投标协会监制的标函袋和光盘,且标函袋上和封口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瑞安市旧城改造发展公司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注明商务标或技术标或信誉标或资格审查申请书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外滩满庭芳三楼),详见中心栏指示牌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中心栏指示牌

5.2 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开标前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开标顺序: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后到先开的顺序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

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合同协议书签署7天前,以银行保函/支票/电汇/银行汇票等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款 10 %。

风险控制价为:本工程以[(最高限价-暂估价)×85%+暂估价]作为风险控制价,如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作为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保函。其有关约定,与合同履约保证金相同。

本工程履约担保及风险保证金必须是由从中标人银行基本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中标人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银行保函必须是从中标人银行基本帐户出具,有效期要到竣工验收为止。

8 刷卡时间见招标公告在https://www.360docs.net/doc/d510767596.html,(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公告”/点击工程名称/链接);

注: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刷卡截止时间前由于投标人的数量的不确定性而造成拥挤现象,从而出现不能按时刷卡,其后果自负。

9 其他注意事项本次投标文件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瑞安市招标投标协会招投标技术服务电话:0577-********。

备注:□√为选中,□为不选。

1、项目建造师确保无在建项目,若监督部门查询到有在建项目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给予处罚。

2、在建设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监督管理部门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负责人的“三类人员证书”、施工企业投标书中确定的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同时对建筑企业信息卡进行审验。凡不能提供以上相关证书(包括相关证书暂扣期间),施工企业不具备中标资格。建筑企业信息卡管理按瑞建发【2010】6号文件执行。

3、瑞安市地区之外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中标后,在公示结束后15天内,严格按照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可抗拒原因除外)。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建造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有不良行为记录正在受公示期间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且处罚日期(以法院判决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组织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补遗书中予以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并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510767596.html,)发布,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工程主体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非主体工程如承包人没有相应专业资质则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并于发包前将分包单位的资质文件报业主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包。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款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

规定时段内未提出招标文件和投标质疑的视为已经认同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等,在规定质疑时段过后出现的招标文件前后矛盾、模棱两可、含义不清的情况时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必须无条件予以接受。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510767596.html,(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公告”/点击工程名称/链接))上下载,所有的投标人均须自行下载,并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本工程补充文件的发布情况并下载。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如遇有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网站上发布并根据修改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所有的投标人均须在规定时间自行下载,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必须随时关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本招标工程的一切信息。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而造成投标文件偏离,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无效标风险。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标、资格审查申请书、信誉标、商务标(含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商务标电子光盘)等组成。(技术标、信誉标和资格审查申请书合并刻录光盘)。

3.1.1技术标内容包括:

注:技术标为暗标制作,暗标评审,技术标封面为无任何文字和数字的空白封面,不能使用任何有色彩的封面,内容字体为四号宋体(标题及图表除外),技术标不需加盖正副本章,采用A4白纸打印,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的名称和可能泄露投标人的其他信息,否则做无效标处理;技术标页数建议控制在80页内;

(1)施工总体部署及现场总平面布置;

(2)总进度计划;

(3)质量目标及等级承诺;

(4)地下室、桩基、结构施工方案及措施和基坑维护施工方案及措施;

(5)脚手架、节能施工顺序,交叉作业及施工方案,审批验收承诺;

(6)劳动力投入及动态图,投入数量合理性、保障性;

(7)其他内容。

3.1.2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内容包括::

(1)投标人一般状况;

(2)投标项目建造师一般状况;

(3)近三年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表;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审查表;

(5)承诺书;

(6)项目五大员到位承诺书;

(7)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8)驻现场项目部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

(9)相关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

a.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b.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c. 项目建造师证书;

d.安全生产许可证;

e.企业主要负责人的A类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担任这四个岗位的相关人员应当提供“三类人员”A类证书。前三个岗位必须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上载明的情况一致);并提供相应的B类、C类证书;

f.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还应提供任职文件;

g. 项目部人员主要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并具有相应资格和资格证书;

h.“技术标、信誉标和资格审查申请书合并刻录光盘”三个。

3.1.3证书原件部分内容包括:(原件携带备查)

(1)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申请人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建造师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A类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担任这四个岗位的相关人员应当提供“三类人员”A类证书原件。前三个岗位必须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上载明的情况一致);企业主要负责人的“A 类证书”若能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站上查询到,则可不需提供原件,只在资格后审申请书中提供复印件,否则必须提供原件;并提供相应的B类、C类证书原件(如证书原件报相应主管部门延期,则须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延期证明);

(6)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还应提供任职文件;

(7)项目部人员主要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并具有相应资格和资格证书;

(8)信誉标中需要提供的原件;

3.1.4信誉标内容包括:

(1)企业规模和实力;

(2)建造师业绩。

3.1.5商务标: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商务标电子光盘

3.1.5.1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封面;

(2)目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5)投标函;

(6)投标函附录;

(7)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3.1.5.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序号商务标正本内容(一式一份)商务标副本内容(一式二份)

1

投标总价 投标总价 2

总说明 总说明 3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

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6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中标后再提供两份 7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8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10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11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2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3

暂列金额明细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14

计日工报价表 计日工报价表 15

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 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 16

主要工日价格表 主要工日价格表 17

主要材料价格表 主要材料价格表 18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3.1.5.3商务标电子光盘制作要求:按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要求编制并刻录,并保证:?所提供

的光盘能正常读取,其内容与纸质的一致;?光盘水印码和纸质的水印码一致;?电子版(光盘)与

纸质的一起密封,光盘面上须有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内容标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

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过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所有投标

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

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消其投标文件。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准备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本工程开标前到达瑞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帐户,凭银行进帐单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并在提

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汇出,不得

用现金提交,不得通过投标人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帐户如下:

户名: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浙商银行温州瑞安支行

帐号:3330020110120100031028 联系电话:0577-********

3.4.2 投标人未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4.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由未中标人自行前往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书;

(3)有串标行为经查实的或认定为挂靠行为的;

(4)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经查实的。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3.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7)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3.4.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认定为“挂靠”行为:

(1)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

(2)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3)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4)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其他行为。

3.5 资格审查资料

同投标人须知3.1.2款。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件,并由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妥为密封,标函封袋、商务标部分、信誉标部分和资格审查申请书部分相应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签署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除技术标外)。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除技术标外)。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认定投标文件。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的密封:商务标、信誉标、技术标和资格审查申请书应该分别密封。所有标函的封袋和封条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签署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清楚地分别标明“商务标”、“信誉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申请书”字样。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1.4 “商务标光盘”与纸质商务标一起密封,“技术标、信誉标和资格审查申请书合并刻录光盘”与纸质资格审查申请书一起密封,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由投标人签到确认。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应随带具有法律效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

无效标处理。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及是否有效;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开启投标文件,当众拆封,对技术标随机编号,当众开信誉标、资格审查申请书。最后开启商务标(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并核对纸质商务标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水印码。纸质商务标(投标函部分除外)每页内容均有水印码,且与光盘的水印码一致),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项目建造师姓名、质量目标等重要内容,并记录在案;

(6)公布招标人的参考造价;

(7)投标人代表、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开标由瑞安市大地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主持,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监督。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需向业主提供详细评审过程的书面说明。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公示和中标通知

7.2.1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

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2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30个工作日前,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2.3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时要求更换投标文件中注明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总承包服务费: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本次招标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由业主单位自行确定发包方式及价格,总包单位无条件接受并予以配合。发包人要求总承包单位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总包单位可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3%向发包方计取总承包管理、协调和服务费;分包单位则不能重复计算相应费用。总承包单位完成其直接承包的工程范围内的临时道路、围墙、脚手架等措施项目,应无偿提供给分包单位使用,若分包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导致上述措施项目不能提供的,分包单位支付给总包单位的配合服务费,由总分包单位根据实际的发生额自行约定。发包人自行提供材料、设备的,对材料、设备进行管理、服务的单位可按材料、设备价值的1%向发包方计取材料、设备的管理、服务费。电梯按电梯合同价的1.5%向电梯施工单位计取配合费。智能按智能合同价的1.5%向智能施工单位计取配合费。

若投标人认为不足的,投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予以考虑,投标单位未单独列项的视同分配到总报价中,今后不予调整。

总承包服务费的内容包括:

A、指总承包人配合协调由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B、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工期、安全、质量等进行管理与协调,交叉施工增加、腾空场地、脚手架及垂直运输机械等设施的使用(另外搭拆的除外)、水电(含现场配电箱)接口的提供(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支付)及分包工程竣工资料归档整理和降低效率、影响成品保护、影响工程竣工验收所增加费用等增加的费用;

C、因各专业工程安装过程中需总包单位配合开洞、修补、零星砌筑等工作增加的费用,包含在总承包服务费中,今后不再另行计取。

D、其他需要总包单位配合、协调发生的费用。

10.2环境保护:

10.2.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义务,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并承担相应经济补偿及法律责任。

10.2.2承包人应编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10.2.3承包人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因承包人任意堆放或弃置施工废弃物造成妨碍公共交通、影响城镇居民生活、降低河流行洪能力、危及居民安全、破坏周边环境,或者影响其他承包人施工等后果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

10.2.4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维护排水设施,并进行水土保护,避免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

10.2.5承包人应按国家饮用水管理标准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监测,防止施工活动污染饮用水源。

10.2.6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的控制,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10.3竣工清场

10.3.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施工场地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

(2)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己按合同要求进行清理、平整或复原;

(3)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承包人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场地;

(4)工程建筑物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按监理人指示全部清理;

(5)监理人指示的其他场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10.3.2 承包人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金额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10.4本工程已按《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文)执行。

10.5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及现场项目部及监理部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诚信评价反馈表》,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报备。(见下表)

10.6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诚信评价反馈表

建设单位:(盖章)评价日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中标价格

中标人合同签订日期

以下内容由建设单位填写(请在相应□内打√)

⑴有无转包、非法分包情况有□无□

⑵项目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班子

到位情况

到位□不到位□

⑶主要机械设备到位情况到位□不到位□

⑷质量、工期进度等方面执行情况好□不好□

⑸其他不诚信行为情况

有□无□※对中标人诚信总体评价

※建议和措施(可附页说明)

备注以上诚信总体评价分五档:A、优(90-100)B、良(80-90)C、好(70-80)D、一般(60-70)E、差(60以下)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

地址: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577-******** 65879519

联系传真:0577-********

备注: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主要对中标人在项目履约过程中的诚信情况及项目竣工后项目总体履约(满意度)进行评价。

第三章评标办法

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评审程序

3.1评标的一般程序为:

(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二)投标人的技术标、资格审查申请书、信誉标进行评审;

(三)投标人的项目建造师答辩;

(四)投标人的商务标详细评审;

(五)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

(六)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3.2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综合评估的评标方法。技术标、信誉标及建造师答辩合计设置100分,商务标设置100分。技术标、信誉标及建造师答辩得分合计占25%权重,商务标得分占75%的权重。

(技术标、信誉标及建造师答辩得分合计大于65分(含65分)为合格通过且资格审查合格通过,进入商务标评审;若技术标、信誉标及建造师答辩得分合计不足65分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商务标评审及综合评分)。

3.3注意:投标人应确保拟任本项目的项目建造师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答辩。项目建造师未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答辩的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应确保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建造师在评标期间,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否则作弃权处理。

四、有效标范围:

4.1本工程最高限价为:(参考造价-暂估价)×92%+暂估价,各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自由竞报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其投标文件不进入商务标评审。

4.2本工程风险控制价为:[(最高限价-暂估价)×85%+暂估价],如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作为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保函。其有关约定,与合同履约保证金相同。

注:其中暂估价部分造价不参与评标。

4.3本工程参考造价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在

https://www.360docs.net/doc/d510767596.html, (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公告”/点击工程名称/链接))。

五、评标方法

5.1 技术标(50分)

在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定的技术总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标总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分细则范围内评分,超出评分细则范围的评分视为无效。具

体评分项目及评标办法如下:

技术标计分用表

5.2资格审查

5.2.1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凡不能满足下列必要条件之

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信誉标、建造师答辩和商务标评审):

(1)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且营业范围符合要求,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内容

1 施工总体部署及现场总平面

布置 10分 ①施工总体思路及主要工作安排(包括分包计划)2分

②场地使用计划安排及土方调配及垃圾清运方案 2分 ③做好周边建筑物的保护措施 2分

④分阶段的施工平面布置图 2分

⑤技术力量的调配,资金的投放计划 2分

2 总进度计划 8分 ①总进度进度计划 4分

②分阶段详细的进度计划 4分

3 质量目标及等级承诺 1分 承诺质量目标:①合格的得1分;②不合格的为无效标。

4 地下室、桩基、结构施工方案及措施和基坑维护施工方案及措施 21分 ①地下室、桩基施工措施及方案7分;

②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措施及方案7分;

③基坑维护施工方案及措施7分

5 脚手架、节能施工顺序,交叉作业及施工方案,审批验收承诺 4分 ①脚手架、节能施工顺序,交叉作业及施工方案3分

②审批验收承诺1分

6 劳动力投入及动态图,投入数量合理性、保障性 4分

①各工种劳动力分阶段投入数量、技术等级及进退场计划 3分;

②劳动力动态图1分;

7 其他内容 2分 ①对设备安装等施工单位的配合支持,资料收集汇总、提供垂

直运输机械及安全设施承诺与交叉作业、协调等1.5分;

②保修服务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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