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违法招标

国企违法招标
国企违法招标

国企招投标违法操作曝光

https://www.360docs.net/doc/d811158918.html, 2005年11月07日03:0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本报记者陈婷我省首次国有企业招投标专项检查日前结束。在这次检查中,通过对80个招标项目的解剖,一些企业在招投标工作中以违法违规操作规避监督的问题暴露出来。这些违法违规操作的手法可大致归结如下:

手法一: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搞邀请招标

在接受检查的总共16家国有企业中,就有11家公司对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搞邀请招标,涉及32个项目。即便邀请招标,其操作也极不规范:某公司在10KV、35KV开关柜招标中,共邀请9家企业,其中6家不具备资质条件;另一公司从有关部门、设计院、招标代理机构推荐的名单中选定投标人,且没有向投标人发邀请书。

点评:公开招标是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则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显然,公开招标的竞争性体现更充分,容易获得最佳招标效果。同时,公开招标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办法,可有效防止作弊行为和不正之风。对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搞邀请招标,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事实上规避了监督。

手法二:直接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检查发现,涉及4家公司的10个项目,其招标代理机构未通过比选确定。

点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明确规定,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要采用比选等竞争方式。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绩、资质、服务等方面进行比选,是为了给招标人设定一个选择的范围,使其不受制度以外的影响或随心所欲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防止一些单位和个人通过非法干涉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从而达到以权谋私目的。

手法三:不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一些企业的招标公告,有的在集团招标大厅发布,有的在厂内张贴,有的甚至只在办公室门口告示。

点评:公开招标的项目不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事实上使公开招标的项目变相为邀请招标,排斥了潜在的投标人,成为一种“假公开”。

手法四:不依法制作招标文件

一些招标文件,既没有开标时间和地点,没有评标标准和方法,又未提出“投标人须在其投标文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要求,还设定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有的招标文件提出采用综合评标法,对商务报价不打分只排序,留下操作空间。在一个低压开关柜项目中,中标单位技术标排第2名,报价排序第5名,该公司中与不中,都有理由。

点评:操作者在文件制作中有意识地模糊概念,从而制造混乱,或通过对某些细节的提出,排斥潜在投标人。这就好比等到比赛开始了才制定比赛规则,很容易达到让本不具备实力者胜出的目的。

手法五:不依法评标

主要表现为3种情况。其一,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某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人数为22人,违背“单数”的法定规则。某公司总经理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不参与具体评标工作,却对评标结果起到决定性作用。有的项目5个评委全部是业主代表,甚至根本没有组建评标委员会。其二,使用招标文件中没有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某公司所有项目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都没有在招标文件中公布,而是在评标前另行制定。在一个项目中,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是商务20%、技术40%、报价40%,而评标时却变成商务30%、技术70%,报价不评分只排序。其三,不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推荐不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对候选人只推荐不排序,或者只推荐1名候选人。

点评:这类问题在检查中所占比例较高。在过程和程序上违法违规操作,将导致结果的无效。任何投标人遇到这种情况都有理由怀疑其中存在“猫腻”。

手法六:不严格按法定时间和程序招标

具体表现为招标时间不符合要求,商务标、技术标不同时截标,或不依法确定中标人。有的项目出售招标文件至开标、评标时间只有3天,而法定期限为20天;有的项目,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不足法定的5个工作日;有的项目没有确定第一名候选人为中标人。

点评:时间对保证公开招标的公平、公正非常重要。如果时间太短,很多投标人就没有充分的时间了解项目、设计标书、计算投标价格,最终迫使潜在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严格按法定时间和程序招标,不仅是为了保证信息公开,更重要的是保证招标质量。

手法七:不依法订立和执行合同

比较突出地表现为合同价与中标价不一致。有一个项目中标金额469万元,合同金额却变成516万元;有一个项目中标金额2500万元,合同金额为3000万元。在一个项目中,合同金额更是超出中标金额近1000万元。此外,还发现有超标结果严重超概算、支付价款超过合同价等问题。

点评:通常,这是前面种种规避手法操作不成功之后的“最后一招”,往往表现为中标之后业主与中标人对合同价格的二次谈判。合同价高于中标价,国家必然付出更多的钱;反之,中标人则可能采取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手段牟取利润,降低工程质量。

手法八:操纵招标结果

有一个项目开标结束后,由于自己中意的投标企业报价过高,业主负责人要求各投标企业第二次报价,并临时决定将原低价中标原则改为次低价中标原则,从而让该公司中标;在项目开标前3天,业主突然变招标为询价谈判,对定标原则进行实质性改变。

点评: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在这些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背后,在这些领导干部千方百计干预招投标结果的背后,其真实目的还用多问吗!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

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节约国有企业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采购,是指国有企业使用国有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国有企业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 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 第三条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国有企业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采购文件和公告信息必须在当地国资网和招标投标网或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发布,根据需要可以在其他媒体上发布信息,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六条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 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第七条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国资部门)是国有企业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国资部门负责制订年度国有企业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并负责审批采购任务确认书,明确采购方式。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履行国有企业进场采购综合协调和场内 管理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提供交易场所。市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履行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的监督职责。 第二章采购当事人 第八条国有企业采购当事人是指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享有 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谈谈国有企业招投标实践中的若干问题

谈谈国有企业招投标实践中的若干问题 【摘要】招投标是国有企业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服务类项目等重要的经济领域普遍的管理工作。这些工作涉及企业重大的经济利益。招投标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在公有制体制下,又具有独特的作用——廉政建设工作需要。由于招投标工作实施时间比较短,制度、管理不健全,监督工作滞后等问题,在招投标工作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需要不断完善和解决。 【关键词】招投标;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探索 2000年1月1日,我国颁布了《招投标法》,标志着招投标管理开始走进我们的经济生活,成为国有企业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类项目等重要经济工作领域一项重要的管理手段。为什么我国要颁布《招投标法》呢? 一般的,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市场经济的客观条件决定的; 二、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基础决定的。 招投标不是我们的发明,它是一种国际惯例,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标和投标;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企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有组织开展的择优成交的方式。这种方式在物资、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和要求,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项目的中标人的行为过程。其实质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物资、工程和服务。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较高水平,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择的招投标管理方式自然而然提上了工作日程。 招投标第二个独特的作用——公有制站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廉政建设的需要。 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可以任意支配企业的经营工作。只有私有企业主费尽心机去挖公共事业的墙角,要想把私有企业主的财产据为己有是不存在可能性的。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企业财产属于每一个劳动者。由于人的自然属性“更多的占有”的基本特征,如果把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技术服务等工作交由企业管理者任意支配,那么,用不了多久,国有企业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此外,现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特别是在私营企业的存

沈阳机床股份公司电子加密软件采购及实施项目招标文件

沈阳机床股份公司电子加密软件采购及实施项目招 标文件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文档加密软件采购及实施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SMTCL-XX-2009-0001 二〇〇九年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技术规范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文档加密软件采购及实施项目进行招标。 1.招标编号:SMTCL-XX-2009-0001 2.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文档加密软件采购及实施项目的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 部分。 3.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招标文件将于2009年1月5日起每天9:00—16:00时 在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工作办公室IT服务室发售,价格500元。 4.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月2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其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投标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工作办公室IT服务室(A1 311房间)。 6.开标时间:2009年1月2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工作办公室IT服务室(A1 306房间) 8.联系单位: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邮政编码:110142 电话:传真:

联系部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IT服务室联系人:林东江 技术联系人:李连迪电话: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本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修改、补充和摘要,其内容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时,以本前附表为准。

关于国有企业在工程招投标领域的法律风险控制

关于国有企业在工程招投标领域的法律风险控制 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2000年4月4日,彼时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即目前发改委的前身)发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即俗称的“计委三号令”,其第四条对《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述的“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因此,绝大部分国有企业的建设项目均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当然某一采购项目是否需要招投标还需根据采购对象及具体合同估算价的不同个别判断。 国有企业的工程招投标活动有其自身的复杂性和特点,现笔者结合对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及自身为多个国有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实务经验,就国有企业在工程招投标领域的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提供如下参考建议。 一、强制招投标范围 1. 强制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尽管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强制招投标的项目,但这并不意味着凡是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所有的单一采购项目均需强制招投标。计委三号令第七条对属于强制招投标范围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根据采购对象的不同,划分了不同的判断标准,具体如下: 2. 就强制招投标项目范围的一些思考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 规定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国有资产权益,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的货物、服务及维修工程的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办公用品、设备、材料、耗材、家具、电子出版物等。 本办法所称维修工程,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及水电管网和道路维修、改造、绿化施工等。 本办法所称的服务,是指除货物和维修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 本办法所称的供应商/提供方,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供应商/提供方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办法中的竞争性谈判指的是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3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不可预见的或者非因采购人拖延导致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采购艺术品或者因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因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导致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必须招标的项目,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 本办法中的单一来源采购指的是向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适用于:(一)法律、法规、规章要求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谈谈国有企业招投标实践中的若干问题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d811158918.html, 谈谈国有企业招投标实践中的若干问题 作者:吴任伟 来源:《科技与企业》2013年第24期 【摘要】招投标是国有企业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服务类项目等重要的经济领域普遍的管理工作。这些工作涉及企业重大的经济利益。招投标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在公有制体制下,又具有独特的作用——廉政建设工作需要。由于招投标工作实施时间比较短,制度、管理不健全,监督工作滞后等问题,在招投标工作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需要不断完善和解决。 【关键词】招投标;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探索 2000年1月1日,我国颁布了《招投标法》,标志着招投标管理开始走进我们的经济生活,成为国有企业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类项目等重要经济工作领域一项重要的管理手段。为什么我国要颁布《招投标法》呢? 一般的,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市场经济的客观条件决定的; 二、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基础决定的。 招投标不是我们的发明,它是一种国际惯例,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标和投标;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企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有组织开展的择优成交的方式。这种方式在物资、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和要求,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项目的中标人的行为过程。其实质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物资、工程和服务。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较高水平,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择的招投标管理方式自然而然提上了工作日程。 招投标第二个独特的作用——公有制站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廉政建设的需要。 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可以任意支配企业的经营工作。只有私有企业主费尽心机去挖公共事业的墙角,要想把私有企业主的财产据为己有是不存在可能性的。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企业财产属于每一个劳动者。由于人的自然属性“更多的占有”的基本特征,如果把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技术服务等工作交由企业管理者任意支配,那么,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采购行为,落实各相关单 位在采购管理过程中的职责,明确采购事项和标准,确定具体的操作程序,提高采购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XX区区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暂行)》和《XX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XX国资〔2018〕109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和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单位”。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采购,是指除财务费用和人工成本以外,以书面合同方式有偿获得企业生产运营相关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采购行为。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施工,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施工。 本实施细则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设备、材料、用品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物资、维修货物、营销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其中,工程货物是指与工程有关的货

物,是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服务是指除工程和货物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服务、维修服务、咨询服务、行政服务、保安服务等。其中,工程服务是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包括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本实施细则所称非工程物资和服务是指工程施工、工程货物以及工程服务以外的物资和服务,主要包括生产经营物品、办公家具、网络维护物资以及广告宣传服务、行政后勤服务、专业咨询服务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大宗物资、服务采购是指采购单位采购的生产或管理所必需的年度累计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的物资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脑及其耗材、打印纸、每月必购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维修服务、咨询服务、广告宣传服务等。 第五条采购单位实施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廉洁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标准和权限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管理的采购项目包括: (一)集团公司本部:单笔采购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和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工程

企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为何如此受欢迎

企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为何如此受欢迎? 企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近年来发展势头日益强势,不少中大型企业都有构建自己的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根据多年的行业经验,北京筑龙认为,一个好的电子招标采购平台,都有着以下几个特征: 1、可有效监管和制约招投标活动,防范采购风险 相信许多中大型企业都会将招标代理机构引入到投标活动中,以满足企业的采购需求。但由于招标代理机构相对独立、可控性差,给企业采购活动带来了潜在的风险。通过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企业可以在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统一开展投标活动,以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规范企业采购计划和采购程序,促进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而且,把采购主权抓在企业自己人手里,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确保采购的顺利进行。 2、规范招投标工作流程,确保招标质量 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可以为企业制定出标准化、规范化的运作流程,实现企业采购阳光透明,避免暗箱操作的腐败行为,提升企业整体对外形象。而且,统一的电子招投标平台还可以提高企业与各单位之间的议价能力,促进供应商提高绩效的效率和有效性。 3、一站式管理招投标活动,整合业务资源 企业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可以帮助全面细致地管理招标文件模板和资料,详细记录招标企业信息、招标文件和价格。通过统一的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可以实现对招标文件、招标企业和评标专家的统一监管,规范整个招标过程,整合企业所有资源,提高管理效率。

北京筑龙企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是一款专门为中大型企业集团开发的电子招投标软件,平台建设围绕智慧业务+技术应用两大核心展开,最终建成和企业契合度极高、安全可靠、稳定高效、操作便捷、扩展性高的招标采购平台。目前平台已在各类型央企、国企中实现了深度的适配和应用,成为了行业领先的企业招标采购一体化智慧解决平台。

国有企业招标

一、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国家发改委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部分调整,但不能缩小上述规模标准。 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必须招标标准: 一次采购产品合同估算价格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无论何种类型的招标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三、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招标标准: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在20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60万元以上的工程。 四、可以不进行招标情况的规定 (1)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但必须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不招标申请,并说明不招标原因: 1)涉及国家安全或者有特殊保密要求的; 2)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3)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供者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4)其他原因不适宜招标的。 (2)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施工项目 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已完工的不行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不需要审批,但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上述情形,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3)可以不进行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 1)国(境)外赠送或无偿援助的机电产品; 2)供生产配套用的零件及部件; 3)旧机电产品;9.5成新不行 4)一次采购产品合同估算价格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5)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进口的机电产品; 6)供生产企业及科研机构研究开发用的样品样机;

国有企业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评审专家库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有企业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规范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提高国有企业采购工作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企业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有关评审工作的人员。 评审专家从事和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企业自主组织采购)的评审,以及采购文件审核、特种服务设备验收等相关咨询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评审专家资格由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部门)管理,采取特邀聘任、组织推荐与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各集团公司负责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各自企业的中级以上技术人员进行初审推荐;市国资部门根据特殊行业需要,向社会相关行业专家直接邀请聘任。 第四条评审专家通过国有企业采购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按照“统一条件、资源共享、随机选取、管用分离”的原则进行管理,切实规范专家执业行为。市国资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整合专家资源,建立专家库,评审专家名单在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信息平台上公告。 第二章评审专家资格管理 第五条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国有企业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熟悉国有企业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国有企业采购评审工作;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国有企业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第六条对达不到第五条第二款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经市国资部门审核后,可以认定为评审专家。 第七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均可向市国资部门自我推荐,也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本行业其他专家推荐。自我推荐或推荐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二)个人文化及专业资格简历(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个人研究或工作主要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 (四)本人所在单位、行业组织或其他专家出具的评价推荐意见。 第八条凡经市国资部门审核登记的专家,即获得国有企业采购评审专家资格。市国资部门可以根据管理需要,颁发《温州市国

公司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公司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操作手 册

文档仅供参考 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V2.0版本操作手册 (非招标采购) 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分册 6月

目录 第一部分流程手册 (1) 1 非招标采购 (1) 1.1 公开和邀请的区别 (1) 1.1.1 业务区别 (1) 1.1.2 系统区别 (2) 1.2 委托代理机构操作 (3) 第二部分操作手册 (3) 1 简述 (3) 1.1 文档说明 (3) 1.2 预期读者 (3) 2 登录 (3) 2.1 登录网址 (3) 2.2 登录界面 (4) 2.3 操作内容简介 (6) 3 发布采购信息 (7) 3.1 谈判准备 (7) 3.1.1 维护项目文件 (7) 3.1.1.1 维护项目文件 (8)

3.1.1.2 项目时间设置 (9) 3.1.1.3 选择供应商 (9) 3.1.1.4 报价模板维护 (10) 3.1.2 维护邀请函 (11) 3.1.1 提交审批 (13) 4 应答管理 (15) 4.1 应答一览 (15) 4.1.1 澄清管理 (15) 4.1.2 审核项目报名 (20) 4.1.3 变更公告 (22) 4.1.4 应答信息查看 (23) 4.1.5 时间更改记录 (24) 4.2 标书购买确认 (24) 5 唱价与解密管理 (26) 5.1 唱价一览 (26) 5.2 解密状态监控 (28) 5.2.1 唱价 (28) 5.2.2 解密监控 (30) 5.2.3 补录唱价 (31)

5.2.4 开启新轮次 (33) 5.2.5 查看供应商应答信息 (34) 5.2.6 下载开标一览表 (34) 5.2.7 唱价结束 (35) 6 评审管理 (36) 6.1 评审准备 (36) 6.1.1 专家导入 (36) 6.1.2 关联打分模板 (39) 6.1.3 设置评审小组 (40) 6.1.4 评审专家管理 (43) 6.1.5 准备完成 (44) 6.1.6 评标结束 (45) 6.1.7 开启多轮次 (46) 6.2 初审 (47) 6.2.1 评审澄清 (47) 6.2.2 评审文件管理 (48) 6.2.3 查看初审结果 (49) 6.3 详审 (50)

浅谈国有企业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浅谈国有企业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摘要:招标投标制度已经成为现代国有企业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企业制度。本文从国有企业实行招投标的意义和现状出发,剖析了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危害。 关键词:招投标,国有企业,问题 一、引言 招投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相对成熟和规范的交易方式,是一种规范化的竞争手段,充分运用招投标方式进行项目交易,对于优化国有企业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强化企业管理有着积极的作用。然而,由于招投标市场尚不规范、竞争激烈等种种原因,国有企业招投标活动中仍然存在着不少矛盾和问题,严重影响了招投标作用的发挥,给企业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危害。本文对国有企业招投标工作做了一些有益的探讨,从企业招投标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危害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二、国有企业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国有企业招投标,具有领域广泛、投资金额大、涉及方方面面关系多的特点,一旦处理不好,容易导致经济犯罪或项目质量等各种问题,损害企业的利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从目前企业招投标现状来看,存在的突出问题有: (一)编制招标文件有倾向性。一些招标人为使自己想要的投标人中标,招标前,以老供应商或承包商长期合作为由,向招标主管部门明确指定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有的埋下伏笔,提出各种看似“高标准、严要求”的特殊条件,暗中助其入围和中标;有的有针对性地对个别潜在投标人“量体裁衣”,有意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使招标条件有利于某一投标方或制造苛刻条件为难其他投标方,在确定投标单位上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排异性。 (二)招标过程中规避招标现象突出。规避招标就是招标人通过种种弄虚作假方式逃避招标,招标人从中谋取种种好处,其背后往往隐藏着职务犯罪或腐败现象。主要体现在:一是搞多头分包,故意肢解项目,逃避招标;二是在一些小型项目招标中,出于自身利益和便利的因素,投资人尽量回避招投标,从而能够自行指定项目实施单位,甚至有些项目达到招投标要求的范围,也千方百计通过化整为零或其他方式把大项目分割成几个独立的小项目,使每个小项目的金额均在招标要求的限额以下,从而达到回避招标的目的,使得整个项目失去有效的竞争和监督;三是以项目的专业性、紧迫性、政治性等为由,将应公开招标的变为邀请招标,将应邀请招标的变为直接发包;四是将工程定义为“献礼工程”、“形象工程”、抢险救灾、安保工程等指令性项目,以行政会议、党内会议或联席会议的形式确定供应商(承包商),对应该招标的项目不予招标,以集体决策为幌子规避招标。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4.doc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4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节约国有企业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采购,是指国有企业使用国有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国有企业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 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 第三条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国有企业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采购文件和公告信息必须在当地国资网和招标投标网或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发布,根据需要可以在其他媒体上发布信息,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六条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第七条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国资部门)是国有企业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国资部门负责制订年度国有企业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并负责审批采购任务确认书,明确采购方式。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履行国有企业进场采购综合协调和场内 管理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提供交易场所。市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履行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的监督职责。 第二章采购当事人 第八条国有企业采购当事人是指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享有权

大型国有企业招标管理模式流程(以南方电网公司为例)

目录 第一章引言 (1) 1.1论文写作的目的和意义 (1) 1.1.1 论文写作的目的 (1) 1.1.2 论文写作的意义 (1) 1.2论文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1) 1.2.1 我国招标管理模式相关研究现状 (1) 1.2.2 国外招标管理模式相关研究现状 (1) 1.3 论文研究思路及方法 (2) 第二章大型国有企业招标管理模式流程(以南方电网公司为例) (3) 2.1 项目输入阶段 (3) 2.1.1 项目识别 (3) 2.1.2改善项目的招标条件 (4) 2.1.3业主需求与专家意见分析 (4) 2.2 确定招标方式 (4) 2.3 确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 (5) 2.4 确定招标方案和编写招标文件 (5) 2.5 评标办法的选择 (5) 2.6 发布招标公告和发售招标文件 (5) 2.7 抽取评标专家和其他开标评标准备 (6) 2.8 开标 (6) 2.9 发出中标通知 (7) 2.10 项目收尾 (7) 2.11 关注可能的变化 (7) 2.12 项目后评价和更新招标过程资产 (8) 第三章中小型企业招标管理模式流程(以华信达公司为例) (10) 3.1 承揽业务。 (10) 3.2 接受任务、标号建档。 (10) 3.3 草拟代理合同、编制招标方案。 (10) 3.4 收集前期有关资料、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10) 3.5 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备案。 (10) 3.6 招标议程安排、招标公告发布。 (11) 3.7接受报名和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11) 3.8 现场踏勘、答疑。由招标工程师(助理)组织并完成。 (11) 3.9 开标、评标。 (11) 3.10计算招标代理费、收取招标代理费。 (11) 3.11 签发中标通知书。 (12)

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国有企业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金华市国资委纪工委 近年来,在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领域和国有企业大宗商品、劳务采购方面,大都实行招投标的形式来确定工程承建方、工程造价和供货商、商品价格。通过招投标,可以较好地杜绝决策腐败,防止不正当竞争;可以降低生产成本,使企业节约大量的资金,避免国有资金流失;还可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调研发现,市属国有企业由于对招投标的重视程度不同,招投标活动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不足。下面,结合工作实际,就市属国有企业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做一简要探析。 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企业在准备招标其所需的建设项目时,都应做好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对所建设项目的投标单位的资质、资信、规模、实力等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做到招标时心中有数。由于受时间、人力、精力等因素的影响,有的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对招投标的认识不够,在项目招标时,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导致在招标过程中频频出现问题。如某单位对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施工监理服务投标报价设置最高限价18万元,按照规定可自行招标,考虑到自身对招标业务不熟悉,

他们选择了市招投标统一平台进行公开招标,但对招标项目的市场情况未做充分调研,最后没有一家投标单位报名,公开招标以失败告终。 (二)多数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金华市区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金政办发〔2012〕3号)要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项目管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30万元人民以上的;招标代理合同估算价格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公开招标方式程序复杂、运行时间长,由于多数项目采购招标时间紧,加上企业追求的是效益最大化,只能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运作较灵活方便,但也存在一些弊端:一方面不能有效地杜绝决策腐败;另一方面会把一些诚信高、服务好的企业拒之门外。 (三)评委缺乏招标专业知识。多数企业建立了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成员一般由企业负责人、采购部门人员、财务人员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有些招标项目专业性很强,评委们的业务水平不高,把握程序细节的能力不足,只凭自己的

国有建设企业大宗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建设企业大宗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1、为加强公司材料设备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根据集团《建筑物资采购、租赁招标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采购招标范围: 2.1实行采购招标或租赁的物资包括:钢材、木材、水泥、商品砼、砌块、周转材料和水电安装主材等大宗材料,以及单台或批量价值2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设备。 2.2在工程开工前,每项大宗材料其需用总量2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进行一次采购招标。 2.3零星材料、甲方指定材料、单项需用总量小于20万元的大宗材料以及小型设备实行比选采购。由采购人员三比一算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采购,其中单次采购在10万元以上的实行采购询价审批制,由项目部邀请三家以上供方报价进行比选,填制《材料采购询价审批表》报物供部或设备部审核、监审部复审、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见附表1《材料采购询价审批表》 3、采购招标小组的设立: 3.1公司分别成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小组,由生产副总经理任组长,成员由物供部、设备部、安全生产部、监审部、财务部和项目经理部的有关人员组成。 3.2西安项目部、安装分公司相应成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小组,分

别负责西安工程和水电安装主材及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 4、采购招标程序: 编制材料需用计划及采购招标申请表:4.1. 4.1.1项目部在项目中标后七天内或单位工程开工前七天向物供部报送大宗材料概算计划及采购招标申请,向设备部报送机械设备需用计划;当公司设备不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时,由设备部提出大型设备租赁、购置招标申请。见附表2《大宗材料概算计划》、附表3《材料采购招标申请表》。 4.1.2在工程开工后一月内提出单位工程材料预算用量,报经营部审核后送物供部建计划供料台帐实行限量供应。 4.1.3项目部提出招标申请必须明确以下几点:①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地点、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开竣工时间);②拟采购材料的需用时间、数量、品种(品牌)、规格、质量标准和环保安全要求;③货款结算方式及支付办法(一定是项目部能做到的条件,因为一旦评标结果产生,签订合同必须按评标时的付款条件而不得更改)。 4.2编制和发放招标文件: 4.2.1物供部接到项目采购招标申请表后3个工作日内制定出招标文件,并发放到投标人。 4.2.2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提前5天以上在项目所在地和公司所在地张贴招标公告书;见附表4《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书》。 4.2.3采取邀请招标的,由项目部推荐三家以上供应商,物供部或设备部进行资格审查,提前3天以上发出招标邀请函。附表5《材料、

电子化采购平台解决方案

电子采购平台解决方案 产品概述: 电子采购平台是郑州信源公司在多家大、中、小型企业采购需求的分析与实际应用的基础上,结合企业采购流程优化再造理念开发的一体化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对于集中采购项目从采购项目立项及审批,计划安排、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标书网上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上投标到开标、评标、监督实现全流程的电子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对于自采项目提供询比价、网上竞价采购模式方便需求单位快速、高效采购。平台整体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和平台技术,为采购需求方、采购执行人、投标人、专家、监管机构提供一个一体化的操作平台,实现企业采购工作的信息化和规范化。 系统不仅适用于总部集中采购的管理模式,也适用于总部集中采购与下属企业跨地域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技术平台: 基于J2EE的B/S模式全浏览器操作; 适用Oracle、DB2、SQL SERVER、MYSQL等各类关系型数据库; 适用WebLogic、Websphere、GlassFish、JBoss等主流J2EE应用中间件; 支持在阿里云、腾讯云、百度云等国内主流云平台上部署。 设计思想: 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从企业发展的需求和电子化采购工作全方位、全过程整体考虑,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开发,可根据企业信息化建设集中规划、分步实施; 规范与重组业务流程:以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为目的,规范或重组业务流程,改进传统工作方式,形成电子化采购的闭环管理,提高企业采购执行与决策水平; 灵活与实用融为一体:灵活的流程定制,自定义报表,权限设置等功能和业务最小化的即插即用组件结构,为客户构建一个灵活而实用的电子化采购平台; 一体化与集成化相结合的数据整合:对紧耦合系统采用一体化设计,对松耦合系统采用集成化设计,采用中间件技术和数据交换技术实现电子化采购系统数据的集中与共享,以及与其他信息化系统的数据交换。 体系结构: 管理提升:项目监督、项目管控、统计分析、决策支持、工作效率 采购执行:公开、邀请、竞谈、单一、询价、竞价 采购管理:采购计划、采购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 基础库:专家库、供应商库 系统支撑平台:机构、权限、流程、日志

浅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浅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招标和投标是一个涉及多方利益的过程。所以在这当中,各方主体都会为自己争取一份利益。当然,合法地获取利益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实际当中,有许多单位和个人不惜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来为自身谋福利。这种行为是为公众所不齿的。政府为了有效制止这种行为,便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 现行的《招投标法》对于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有一定的督促作用。但是,始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实际操作的时候,依然有许多组织和个人实行暗箱操作,企图逃避法律的监管。比如,《招投标法》规定了,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但是,有些企业妄图通过各种各样的操作来使自己的项目规避招标。具体的措施有,先将一小部分工程办理免标手续,再变更规划避免招投标,或者采用分期申报立项,肢解工程的办法规避招投标。规避招投标,意味着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没有了所谓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机制。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出现权钱交易和幕后腐败。对于这种试图“化整为零,瞒天过海”的行为,我觉得,相关部门必须严查国有项目和公共项目的大小规模,对于达到招标要求的项目,坚决不给予办理免标手续。而且,要防范某些国有单位对于某个项目进行有意地分期申报立项,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应该要求该国有单位提供项目的总体规划方案,一切按照项目的整体规模和整体属性来决定是否进行招标。 除此之外,在实际的招投标活动中,更多地会出现,“竞标”已经沦为一种形式,所谓的招投标流程都只是“走过场”。前几年,有一部反映国企改制的电视作品《浮沉》,里面就针对国企领导在巨额软件采购项目上的所作所为,有过一番深刻的描绘。其中,在项目招标开始之前,各方软件公司就利用各自的政府关系探知项目内幕。随后,派遣销售人员直接接触国企的领导层展开私人公关,试图在正式招标开始之前就和相关领导达成幕后的合作协议。在整部作品当中,导演并未特别提及“招标”这个词,而剧中的各方人物在面对价值七亿的国企采购大单时,似乎完全不用考虑正式的招投标流程,最终的“评标、定标”也只是领导的一句话而已。虽然“艺术高于生活”,但是导演这种夸大性的讽刺足以让身处体制内的有关官员们感到一丝汗颜。 今年被撤销的铁道部之前就被曝出在铁路系统招投标过程中出现过不少问题。2012年中铁电气化局总经理刘志远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有着近五十年历史的老牌铁路企业中铁电气化局垄断中国绝大多数的铁路项目电气化项目,而铁道部运输局正是负责铁路工程项目电气化招标的主管单位。对于中铁电气化局这样“半政半企”的企业在铁路行业比较多见。由于铁路系统的封闭性和特殊性,外部企业想要进入其中难如登天。于是,依附这些拥有得天独厚条件的大企业获得分羹便成为其生存之道。而在经济利益和企业发展的大背景下,这些大企业也乐于分羹。至于分给谁,自然是他们说了算。而铁路系统的腐败,集中就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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