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风尚奖评定细则及注意事项

道德风尚奖评定细则及注意事项
道德风尚奖评定细则及注意事项

评选前提:

(一)认真遵守和执行新生杯拔河比赛的规则以及有关规定。

(二)参赛单位能够树立正确的参赛观,公正竞赛、公平竞争,体

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运动队的教育和管理,赛风赛纪良好。

(三)运动员能够认真遵守各项规定,组织纪律观念强,比赛作风

端正、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体现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四)比赛期间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

1、被认定比赛作假,或有意串通改变比赛结果。

2、发生特殊或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

评定细则:

(1)各系宣传工作情况(总共10分)

海报、POP +0.2分/张(最多加10分)

(2)各系组织情况及老师关注程度(各系各有20分基础分)

1.各系迟到10分钟以内队伍扣2分/每场

(特殊情况除外)

2.领导老师未签到队伍扣5分/每场

3.漫骂对方队友和裁判员扣10分/次

(3)各系比赛成绩(最高30分)

第一名 30分第二名 28分第三名 26分第四名 24分

第五名 22分第六名 20分第七名 18分第八名 16分(4)由各系领队、院团委评定(总共18票)

第一名 40分第二名 38分第三名 36分第四名 34分

第五名 32分第六名 30分第七名 28分第八名 26分注:取分数最高队伍为道德风尚奖,违反各项纪律除外

赛场内外纪律:

1、上场队员一律服从裁判,不得有辱骂,嘲笑,讽刺裁判行为否则裁判有权将其罚下场。

2、场上队员不得辱骂对方行为。否则仲裁委员会将视其严重性取消该队员在本次活动的比赛资格。

3、场外各队啦啦队,观众不得站在比赛场地界限以内。如劝告无效,将视为违纪,取消道德风尚奖评选。

4、场外各系啦啦队、观众不得喊出不文明的口号,不得起哄,不得对裁判有不尊重行为,否则将一律视为违纪,取消道德

风尚奖评选。

注意事项

1、每场比赛16∶00准时开始,各代表队需在15:45到达比赛场地。赛前15分钟检录。

2、迟到10分钟按弃权处理,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参赛人员不得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该队所有成绩及参赛资格。

4、必须听从裁判员的裁判及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比赛纪律,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对违反比赛规则,不听从劝阻的,

取消该队所有成绩及参赛资格。

注:如对上述条例有意见或不明之处,应立即向联赛仲裁委员会反应。参赛选手必须是大一新生,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该队所有成绩及参赛资格。

体育道德风尚奖

体育道德风尚奖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条件 为了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充分体现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精神,展现七一中学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在运动会期间,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本届运动会的各代表队 二、评选条件 1、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主要包括宣传工作、开闭幕式的组织、竞赛组 织、外围组织工作等几项内容。 2、宣传工作包括运动会的宣传动员力度、运动会期间各代表队的投稿 数和稿件录用率高等内容。 3、开闭幕式的组织主要体现在开幕式的组织力度、运动员的精神风 貌、方阵的整齐程度以及是否按时到场等内容。 4、竞赛组织主要体现在运动员按时检录,文明参赛,服从裁判,不冒 名顶替,不无故弃权,服从指挥,遵守大会秩序等。 5、外围组织工作包括认真组织啦啦队观看比赛,认真组织本代表队学 生参与运动会期间的各项比赛,做好本代表队运动员的后勤服务工 作。 6、一票否决制。对参赛期间弄虚作假的队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该 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运动会期间属正常教学时 间,不容许学生外出、回家、探亲访友等,若出现重大安全稳定事 故,将取消该代表队的“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评选名额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3个,各年级各1名。 四、评选办法 “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由“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赛场表现和平时表现相结合,运动技术水平和赛场作风 相结合,对各参赛运动队的综合表现打分进行评比并授予“体育道德风尚奖”。 五、奖励办法 授予“体育道德风尚奖”奖状

校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分细则

校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总分为:100分 一、开幕式100分,第二-----第十项共50分 1、入场之前能够迅速整齐到指定地点集合(篮球场)。(5分) 2、开幕式缺席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5分) 3、服装统一、穿着整齐,一人不齐扣0.5分。(共10分) 4、体育委员口令准确,声音洪亮5分。(5分) 5、穿拖鞋、不佩带校卡、男生留长发者,每人各项扣1分,扣完为止。(5分) 6、队伍通过主席台步伐整齐、精神面貌好。口号响亮,有班中特色占15分。(共 15分) 7、开幕式自始至终由班主任带队,队伍组织纪律好、不讲话、不乱动。(5分) 二、每场比赛开始和结束,如组织集队考勤,各班要迅速集合。缺席1人扣0.5 分,不迅速集合队伍的班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共5分) 三、在每场比赛开始和结束集合队伍时,班主任均在班队伍前组织,每缺一次扣 1分,扣完为止。(5分) 四、班主任组织好本班队员比赛,后勤工作要做好,每班固定一地点集中,保证 运动员有充足饮水,做好赛后保护工作,维持好比赛秩序,不干扰其它班同学。(5分) 五、参赛队员要公平竞争,报名一经入册,不得更改,比赛期间,不能参赛的同 学不得替换,如有冒名顶替的每人次扣2分,获得奖分的还要从团体总分中倒扣所得。(5分) 六、径赛项目开始前十五分钟到检录处报到,然后由检录员带到比赛场检录,如 有不检录者,1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5分) 七、安全事故为零,各班啦啦队在指定的安全区为本班加油。在运动会期间,该

班没有出现事故,没违反纪律、互帮互助,如违反大会纪律一人次扣3分,扣完为止。(5分) 八、该班学生如有带外人入校打架闹事的,除扣完10分外,并对该生作行政纪律 处分。(5分) 九、在比赛过程中服从裁判,严禁与裁判顶撞,如有违反一人次扣5分,并在大 会提出批评,严重者交学校作行政纪律处分。(共5分) 十、每班要按质按量要求投稿,广播稿录用10篇可得10分,缺一篇扣1分。(10分) 另,总得分高的班将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班,除颁发奖状外,还在本月百分竞赛的总分中加20分。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2013级第三团总支学生素质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一、思想政治表现测评: 思想政治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具体如下: (一)基础分评定标准: 思想政治表现的基础分满分为80分。 包括以下7项内容,考核分为优秀(80-75分)、良好(74-65分)、合格(64-60分)、不合格(59-0分)四个等级。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乐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程度和在重大事件中的立场表现。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走与实践相结合、向人民群众学习的成长成才道路。主要考核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表现和在集体活动中的表现。 3.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树立开拓进取、讲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等观念。主要考核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 4.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团结、稳定。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关键时刻的表现。 5.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诚实守信、勤劳敬业、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主要考核在公共场所和人际交往中的道德行为。 6.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审美观点,努力培养辨别美、丑的能力,自觉创造美的生活。主要考核是否具备良好的情趣、情操和文化艺术修养,以及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表现。 7.心理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主要考核是否具备良好的适应性和自我约束规范能力,以及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及面临困难、挫折时的心理表现。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2020)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2020) 各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综合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主席质量奖评审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和管理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管理办法》,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以下简称“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和管理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依据及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9〕7号) 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二、评审程序 (一)发布申报公告 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发布申报通告,由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申报。 (二)组织申报 1.申报原则和范围。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组织,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按照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申报项目的复函》,不组织个人奖项申报。 2.申报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组织,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在自治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正常生产经营3年以上,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组织,

具备有关资质或证照; (2)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负责卓越绩效模式的推进机构和人员,推广及应用卓越绩效模式; (3)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经营效益等方面成绩突出,社会贡献显著。从事生产、服务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自治区内同行业前列,最近3年未发生经营性亏损。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居自治区内同行业前列。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组织,不得申报自治区主席质量奖: (1)不符合产业、环保、质量、安全生产等政策和要求; (2)未取得国家规定的有关证照; (3)近3年有较大以上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服务质量和劳动保障等重大质量问题或违法记录; (4)近3年参加各级政府奖项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5)近3年在缴纳和代扣代缴税收、社会保险费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6)组织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组织法定代表人有违法违规记录的。 4.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鼓励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牧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及绿色建筑产业等行业的骨干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以及在“蒙”字标、服务百家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积极申报,重点支持数字经济、旅游、绿色有机农产品等组织申报。 5.申报材料。申报组织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质量奖申报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2)自评报告。主要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报告文字力求简要,含图表最多不超过3万字。 (3)证实性材料。提供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纳入行政许可或强制性管理范围的证书、体系或产品认证证书、主要市场指标证明材料、近三年获奖的证明材料等)。 上述申报材料需提供电子文档(光盘)1份和一式4份的书面材料(用A4白纸打印,装订成册)。

中学田径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中学田径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0960中学田径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 选办法 Evaluation Method of Sports Morality Award in Middle School Track and Field Gam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中学田径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是体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场所。运动员在赛场内外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道德作风是搞好竞赛的重要保证。为了发扬“团结、拼搏、奋进、文明”的赛场精神,为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营造“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良好氛围,为使本届校运会各项比赛工作有条不紊,运动场、教室和班级卫生区的整洁卫生、秩序井然,体现我校师生的精神风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经组委会研究,拟出以下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办法: 一、评选范围:凡参加本届运动会的各班代表队均可参

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全校评选6名。 三、奖励办法: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班级,在闭幕式上颁发奖状及奖金。 四、评选办法: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班级,由大会裁判、以及有关评比负责人的评比量化的分数的总分报送组委会评定。 五、评选的细则: 评比项目评选要求评选方法负责人 1、遵规守纪 认真遵守比赛规则,比赛期间无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现象,无打架斗殴等。服从校运会相关工作人员(含纠察队员)的指挥;不得故意影响其它班级运动员比赛。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分值10分(计入总分时该项得分乘2)每发生一起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经组委会讨论可取消该班级参评资格各年段长 2、入场仪式

安徽省质量奖评审细则

安徽省质量管理奖评审细则(试行) (制造业) 前 言 为了引导组织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增强竞争优势,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安徽省质量振兴计划》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准则。 本细则参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结合我省质量管理的实际情况,从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以及经营结果等七个方面规定了组织质量管理的评价要求,为组织追求卓越管理提供了自我评价的准则,并用于安徽省质量管理奖的评价。 本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可帮助组织提高其整体业绩和能力,为组织的所有者、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和社会创造价值,有助于组织获得长期成功,并使各类组织易于在质量管理实践方面进行沟通和共享,并成为追求卓越管理模式的一种可参照的工具。 1 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安徽省质量管理奖的评价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追求卓越管理的各类组织,为组织追求卓越管理提供了自我评价并用于安徽省质量管理奖的评价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细则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然而,鼓励根据本细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

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T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idtISO9000:2000) GB/T19004—2000 质量管理体系 业绩改进指南(idtISO9004:2000) GB/T19580—2004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19000—2000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4 评价要求 4.1领导 本条款用于评价组织高层领导在价值观、发展方向、目标、对顾客及其他相关方的关注、激励员工、创新和学习等方面的作为,以及组织的治理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4.1.1组织的领导 组织高层领导应确定发展方向、完善组织的管理以及评审组织质量管理业绩。 4.1.1.1高层领导的作用 组织应从以下方面确定高层领导的作用: a)确定和展开组织的价值观、长短期发展方向及目标;在质量目标中均衡地考虑顾客及其他相关方的利益;向全体员工、主要的供方和合作伙伴沟通组织的价值观、发展方向和质量目标;确保双向沟通。 b)创造有利于授权、主动参与、创新和快速反应的环境,促进组织学习和员工学习的环境,遵守法律法规的环境;恪守诚信经营等道德规范,并影响组织的相关方。

质量奖评审细则(1号)

杭州市上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上质奖评办…2011?1号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上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上城区实际,现制订下发《上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请认真学习领会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上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 (企业组织部分) 为进一步完善、明确和规范上城区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和管理工作,根据《上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上政…2011?第1号)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依据及标准 (一)评审依据 《上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二)评审标准 1.GB/T19580-2004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2.GB/Z19579-2004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3.GB/T19000-2008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以上文件如有新的版本,则以最新版本为依据。 二、评审机构的职责 (一)评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指导和监督区政府质量奖评审活动的开展,决定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2.审定、批准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重要工作规范; 3.审查、公示评审结果,提请区政府批准区政府质量奖拟授奖企业(组织)、单位(组织)名单。 (二)评审办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修)订上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评审工作程序等工作规范; 2.组织制(修)订评审员资质标准和管理制度,建立评审员库和评审组。 3.制订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上城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受理区政府质量奖申请; 4.对申报企业(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审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组织)进行评审。 5.对评审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6.向评委会报告上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结果,提请审议候选授奖企业(组织)名单; 7.对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8.宣传、推广获奖企业(组织)的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和方法; 9.帮促获奖企业(组织)建立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规范使用获奖荣誉。 (三)评审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企业(组织)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提出进行现场评审的企业(组织)名单; 2.制订现场评审实施计划,对企业(组织)实施现场评审; 3.提出建议授奖的企业(组织)名单。 三、评审人员的资格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

道德风尚奖评选标准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三届运动会 “道德风尚奖”评比标准 一、奖项设置目的与概况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三届运动会将于2013年4月20日至4月21日开展。为了弘扬更高更快更强的体育精神,发扬团结拼搏,实事求是,公平竞赛的社会主义体育风尚,展现大学生的精神面貌,校运动会组委会将在运动会开展期间开展“道德风尚奖”的评选活动。希望通过道德风尚奖的评比,营造出一个良性竞争的有序氛围,使同学们赛出风格,赛出水平。根据学校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届运动会道德风尚奖评选标准。 二、评选标准 (一)组织机构 评审委员会组长: 评审委员会成员: (二)评选细则 本次评选项目分为三大部分:开闭幕式、会场情况、宣传报告情况,分别占30分,50分,20分,满分100分。如发生影响恶劣的事件,委员会有权取消相关学院评选的资格。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具体要求得分 开、闭幕式(30分)开幕式(20分) 1.领导出席状况(缺一人扣2分); 2.遵守大会规定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场地待命(5 分); 3.服装统一、整洁、美观大方(5分); 4.入场队员步伐矫健、充满活力,精神面貌良好, 入场有特色(口号、标语等)(10分); 5.入场后在指定地点站队,队容整齐(严肃、认真) (5分); 6.退场整齐有序(5分)。 闭幕式(10分) 现场情况(50分) 运动员(20分) 1.胜不骄、败不馁,有顽强拼搏精神(3分); 2.团结友爱,发扬风格,赛出水平(3分); 3.服从大会工作人员和裁判员指挥(5分); 4.不无故弃权,不冒名顶替(顶替取消院系评选资 格); 5.按时检录,并按时入场比赛(3分); 6.不违反比赛规则,不随意中途退场(2分); 7.不有意伤害其他运动员(4分)。 观众(20分) 1.保持100%出勤率(缺一人扣1分); 2.不违反大会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3分); 3.就座方阵整齐和无在比赛场地逗留情况(2分); 4.文明观看比赛,不说脏话、不起哄、没有打架斗 殴行为及群体性事件发生(5分); 5.保持所在院系区域清洁,不乱扔垃圾(10分)。院系特色(10分) 1.啦啦队组织有力,气氛活跃(5分); 2.院系后勤工作组织得力(5分)。 宣传报道(20分)广播稿件(10分)1.能及时向校运会广播台及有关校园媒体积极投递 质量高的稿件(10分); 2.宣传板制作能充分体现本学院特色,内容新颖(5 分); 3.不乱贴标语、大字报(5分)。 宣传板(5分) 文明宣传(5分) 说明本评比标准满分为100分

体育精神文明奖评分标准及要求

文清路小学体育节道德风尚奖评分标准及要求 考评项目为观众秩序和会场组织情况、运动员文明参赛情况、新闻宣传三项工作。 一、观众秩序和会场组织情况(65分)负责:纪律卫生组 1、出勤率(10分):严格报告制度,每天上、下午比赛开始前各向德育部门短信报到班级人数一次,每天上、下午比赛结束后各向德育部门短信报退一次,缺少一次扣2分。 2、会场纪律(25分):准时到指定位置观看比赛,服从大会指挥,学生不得在赛场内与看台上来回走动(尤其带跑和买零食),违反者每人次扣5分。 3、会场卫生(30分):各班所属区域卫生状况良好,学生卫生习惯好,不乱扔、乱放垃圾,注重保洁,大会休息和结束时认真打扫,不留垃圾, 违反者每人次扣5分。 二、运动员文明参赛情况(15分)负责登记:裁判组 1、尊重裁判,服从裁判员的判决,违反者取消所在班参评资格。 2、尊重比赛对手,发现有过激行为,违反者取消所在班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3、在运动会期间凡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三、新闻宣传(20分)负责登记:宣传组 (1)字迹清晰,简洁明确,能体现运动会精神,能展示学校和运动员的风采。 (2)报道要及时,要有针对性,用词恰当。 (3)每上交一篇稿件,即可给该班加0.5分 每录用一篇稿件,即可给该班加1分 四、其它一票否决情况: (1)、出现重大安全问题的。 (2)、出现班级观众大面积违反会场纪律的。 (3)、出现班级看台大面积卫生不到位的。 (4)、出现班级较多观众不文明观赛的。 备注: 各年级体育节精神文明奖名额: 一年级:2个二年级:2个 三年级:2个四年级:5个 五年级:4个六年级:2个

浙江省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年修改)

浙江省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2010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有关规定,表彰在质量和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组织,引导和激励组织追求卓越的质量经营,提高组织综合质量和竞争能力,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用户,推进质量振兴事业,特设立浙江省质量奖(以下简称省质量奖)。为科学、公正、客观地开展省质量奖评审工作,参照《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省质量奖是我省授予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并取得显著质量、经济、社会效益的组织,在质量领域的崇高荣誉。 第三条省质量奖评审遵循为组织服务的宗旨,坚持组织自愿申报和“高标准、严要求、少而精,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省质量奖评审标准对组织实事求是的评审。 第四条省质量奖每年评审一次,由浙江省质量协会(以下简称省质协)按照评审原则、评审标准和我省质量管理实际水平,适当考虑组织所属行业和规模,确定授奖名额。每年从获奖组织中择优推荐评选全国质量奖。省质量奖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按当年评审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重报重评。 第二章评审范围 第五条省质量奖评审范围为工业、工程建设、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及商业、贸易、旅游等行业的国有、股份、集体(乡镇)、民营和

中外合资及外资独资组织。 第六条目前质量奖奖项设置有: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今后根据需要可以进行调整和增加奖项。非紧密性集团不在评审范围之内。 第三章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设立浙江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作为省质量奖的评审机构,由政府、行业主管质量工作的负责人和社会团体负责人及质量专家组成。负责研究、确定省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方针、政策,批准省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审定获奖组织名单。 第八条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常设机构为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省质协秘书处,其主要工作是:拟订、修改省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培训、评聘评审人员;受理省质量奖的申报和资格审查;组织实施省质量奖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对通过省质量奖现场评审和用户评价的组织进行综合评价,并向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候选获奖组织名单;对获奖组织进行监督、帮促和管理;其它有关日常工作。 第四章评审人员 第九条省质量奖的评审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经济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接受过全面质量管理相关知识和省质量奖评审标准系统培训,掌握质量管理新知识和方法; 3、具有五年以上的质量管理、技术或专业工作经历,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

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方案

2017年度学院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新闻 评选方案 2017年是学院加快转型发展的攻坚之年。为梳理、总结全年发展大事,激发广大师生知校、爱校、兴校的热情,引导学院各部门开展高质量、高水平的新闻宣传,特开展“2017年度学院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新闻”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12月15日发生在我院,并在学院网站主页、院报或校外新闻媒体上报道过的新闻。 新闻内容可包括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改革、产教融合、科学研究、党建思政、学工改革、后勤服务、文化建设、社会服务、对外交流等多个方面,能对学院的内涵建设和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开创意义,能引起校内外广泛关注。 二、评选标准 围绕学院发展战略,梳理全年新闻,从新闻价值和传播效果方面综合考量,以百分制量化打分。 1.新闻价值。能紧密围绕学院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性、显著性、时效性、接近性、趣味性等新闻价值要素。 2.形式表达。标题、导语新颖,主体部分充实、有层次

性,语言准确、简洁、生动。. 3.媒体报道。被校外媒体报道,以媒体级别、数量计分。(各项评分细则见附件1) 三、组织机构 成立2017年度学院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新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钢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史世锋吕莎陈宏邱永建袁磊 领导小组成员,书院、院系负责人代表及资讯中心工作人员担任评委。资讯中心为牵头部门,负责评选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 (一)制定评选办法。12月上旬,制定出《2017年度学院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新闻活动评选办法》。 (二)师生通讯员筛选。12月上旬,资讯中心组织各单位通讯员、学生记者,依据评选办法,以新闻价值为首要标准,对全年学院新闻进行推荐、筛选,梳理出备选新闻30条左右。 (三)媒体记者评议。12月中旬,资讯中心将新闻材料及初选结果送部分省市媒体记者,从形式表达和媒体报道角度进行打分。

市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晋城市市长质量奖 评审细则 (组织) 晋城市质量兴市领导组办公室编制

晋城市市长质量奖(组织)评审细则 (试行)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和《晋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1.2 晋城市市长质量奖(组织)(以下简称“质量奖(组织)”)具体评价标准为《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 1.3 本细则适用于质量奖(组织)的通用评审。实际评价时,可依据本细则总体要求,结合行业特点拟定更加具体的评价标准,经晋城市质量兴市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实施。 1.4 质量奖(组织)授予质量管理绩效显著、自主创新能力强、质量水平领先、对晋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 1.5 质量奖(组织)评审范围包括工业、商贸、金融、建设、服务等各行业各类所有制企业或组织。凡符合《晋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均可申报。 1.6 质量奖(组织)每3年评选一次。在企业或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评选。

1.7 评审基本原则 1.7.1 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 1.7.2 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 1.7.3 不收取申报者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或组织负担。 2 奖项设置 质量奖(组织)每届不多于5个,可以少额或空缺(有效期满重新申报并获奖的不计算在内)。 3 申报条件 3.1 申报质量奖(组织)的企业或组织必须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3.1.1 在晋城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具备法律规定的生产经营资质; 3.1.2 能够科学有效地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不断实现质量改进,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3.1.3 产品实物质量、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节能减排等处于全市同行业领先、全省同行业一流水平,并向市质量兴市领导组办公室提供上一年度自评报告;产品、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产品消费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要求;

田径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办法

田径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办法 为持之以恒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表扬运动会期间积极参加运动会,遵守纪律,服从裁判,爱护卫生,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工作,为开好本次运动会作出贡献的班级,特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评比细则 (一)纪律(100分) 1.参加开、闭幕式认真,要求全班人人参加(请假必须有医务室证明),开、闭幕式各10分,共20分,每缺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下同)。 2.运动会期间班级阵容在大会规定时间要按指定地点就坐,教室、寝室不留人,不准出校门,不准在篮球、排球、乒乓球、网球等场地活动。参赛班级同学运动会期间进出校门必须遵守大会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并由传达室登记。按每人次违纪扣1分,共20分。 3.运动会期间出现横穿比赛跑道,穿越栏杆,近距离围观赛点,不服从裁判,不服从管理等影响比赛进行的违纪行为,按20分计分,每人次违纪扣2分。 4. 晚自修纪律。星期三、星期四晚上由值日老师负责打分,每节5分,共20分。 5. 晚就寝、午休纪律。星期三、星期四晚上,由宿舍管理老师负责打分,每天男女各5分,共20分。 (二)卫生(60分) 1.各班必须在看台按划分的场地坐好,并实行场地承包制保持卫生清洁,每半天运动会结束后各班卫生委员必须待学生会卫生检查合格后方能离开。视完成质量按每半天5分,共20分。 2.运动会期间,各班认真打扫教室卫生。每天10分,共20分。 3、寝室卫生:由宿舍管理老师负责打分,每天男女各5分,共20分。 (三)宣传报道(20分) 各班要求设宣传报道员若干人,积极为运动会撰写宣传稿,报道本班、本年级取得的成绩和好人好事,报道工作人员裁判人员认真工作情况及运动会期间所见所闻,大会宣传组根据稿件按质量和数量给分。 (四)加减分(上限25分) 1.根据开幕式进场情况,提倡绿色环保,有创意的班级进行加2-10分。

道德风尚奖”个人事迹。

“道德风尚奖”个人事迹 x x x 系别:xx 专业:xxxx 班级:xxx 学号:xxxxxxxx

“道德风尚奖”个人事迹 我叫xx,来自xx系xxxx班的学生。得知学院为了鼓励上进,特设“道德风尚奖”这一名称号。我知道要成为一名道德优秀者应当具备各方面的素质,而且在班级里干任何事都要首当其冲,下面就来简述一下我在学校的事例 在道德上,别人有困难时,尽力帮助。捡到不属于自己的钱及时还给失主。上课遵守上课规则,上课认真的听讲,在学习方面有什么不懂的及时问老师。学校安排的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捐款,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不乱丢垃圾,把要丢的垃圾丢到垃圾桶里,尽量带动身边的人也保持环境卫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思想端正,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配合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地向老师、同学学习。学习他们的优点、长处。和同学们团结友爱,也会努力配合老师的工作相,有什么困难说出来一起解决。 总而言之,在生活中要多注意细节,细节决定成败。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得美好的人间。”生活也会变得更好。只要我们平时少吃点零食,就能够帮助那写需要帮助的人一点小忙,有时在自己看来是只有一点点的时候,在别人那看来是很多。每天都要保持乐观的心态,明天会变得更好。把自己的快乐传递给别人,别人也就会快乐,让快乐传给每一个人。在自己学习的时候,也帮助别人学习。尊敬每一个人,同时也包括自己。要是自己都不尊敬自己,谁还会尊敬你呢?别人就好像是一面镜子,可以看到你好的一面,也可以看到你不好的一面。你对它笑,他就会对你笑;你对它哭;他也会对你哭。所以有时自己不知自己做的是对的还是错的时,可以向别人请教。思想是行为的前提。好的思想是你进步,不好的思想使你后退。所以无处不面临选择,要正确的看待没一件事,要学会三思而后行,以免误入歧途。不断地学习,才能不断的提高自己的素质、修养。平时是很重要的,所以要特别注意。平时在进办公室的时候,要记得敲门、喊报告。在出去时,要记得随手关门。要学会礼貌待人,在平时多向别人学习。 在学校随时注意卫生,不乱扔垃圾,如果身边的人有乱丢乱扔的习惯,我会时常的提醒她们,让他们也加入到爱护环境中来。爱护植物,不乱摘花草树木,争当环境的守护人。政治思想端正,学习刻苦。确立真正的人生目标。争当一个合格的公民,争做对社会和他人有贡献的人。 我一直坚信只有体现了自己的社会价值后个人价值才能得以实现。真正的人生价值观是不容我们忽视的,正确的人生观可以引导我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 我认为高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要为培养人才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育人环境。1、大学生的健康成长需要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如果说,育人是学校的“骨”和“筋”,那么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就是“气”和“神”。2、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高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必须虚事实抓,虚功实做,软件硬抓,软硬兼施,才能发挥最大效益。高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二十年的实践证明,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必须把目标、内容、政策和载体由虚变实,体制、机制、队伍和投入由软变硬,才能真正做到软任务硬化,软意识强化,软指标量化,把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3、高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核心是思想政治建设。在思想建设上,要始终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道德建设上,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在文化建设上,要始终突出思想教育的功能。4、高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要树立大局意识,提高宏观含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必须置身于日益丰富和快速变化的社会生活,放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背景下考察,社会急剧变革的大环境中分析,世界新科技革命大格局里研究。拓宽视野,开阔思路。不能以自我为中心,不能自我封闭,不能自我循环。个人观点对于此次的评选,首先我要感谢给我投票支持我的人,谢谢你们。我个

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 (2020年修订) 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和管理工作,根据《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依据及标准 (一)评审依据 《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二)评审标准 1.GB/T19580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2.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二、申报程序 (一)发布通告通知 由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审办)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通告,同时向各县(市、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办发出组织申报通知。 (二)组织申报 1.申报原则及范围。申报嘉兴市市长质量奖遵循公开、自愿和推荐相结合原则。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申报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组织,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鼓

励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组织以及成长性强的中小型组织积极申报。 3.奖项设置。嘉兴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获奖组织不超过5个,嘉兴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以下简称“提名奖”)获奖组织不超过3个,嘉兴市市长质量奖“创新奖”(以下简称“创新奖”)获奖组织若干个。 4.申报基本条件。申报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三年以上;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3)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经营绩效优异,申报期上一年度的主要经济指标、技术和质量指标、“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指标等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社会贡献程度居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前列; (4)在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开展质量创新、品牌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知识产权创造,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等方面,走在全市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 (5)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声誉;

校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条件及办法

高中田径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条件及办法 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是体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场所。运动员在赛场内外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道德作风是搞好竞赛的重要保证。为了发扬“团结、拼搏、奋进、文明”的赛场精神,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营造“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良好氛围,为使本届校运会各项比赛工作有条不紊,运动场、教室和班级卫生区的整洁卫生、秩序井然,体现我校师生的精神风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经组委会研究,拟出以下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办法: 一、评选范围:凡参加本届运动会的班级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每个级部评选2名。 三、奖励办法: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班级,颁发奖状和奖励量化分数。 四、评选办法:“体育道德风尚奖”,以级部为单位评比,各级部政教主任全面负责安排、检查和评比,由大会裁判、以及各级部、学生会有关评比负责人的评比量化的分数的总分评定。运动会结束前各级部政教主任把评比结果报送组委会。 五、评选的细则: 1、不参加开幕式、闭幕式和服装混乱、队伍松散的单位。 2、比赛过程中不顾全大局,无正当理由随意退出比赛者(无论集体或个人)。 3、不尊重裁判、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干扰裁判正常工作者。

4、运动会期间发生观众或运动员发生不文明行为、扰乱赛场秩序者。 5、发现冒名顶替者。 6、各班非运动员及比赛当天无比赛任务的运动员,违反规定随便进入场地,有2人次以上者。 7、运动员无故不参加比赛,达两人次以上者。 备注:本评选办法解释权为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审组。 校运会组委会 附:运动会量化分加分标准 1、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班级加量化分20分; 2、不参加运动会的班级扣量化分50分,运动会组织不认真的班级酌情扣分; 3、比赛成绩加分:以级部为单位按照团体总分排名,原则上第一名加分数值为级部班级数,然后依次递减,最后一名加1分。

篮球赛道德风尚奖评比规则

新生杯篮球赛道德风尚奖评选细则 新生杯篮球赛作为每年新生入学的第一次体现团队合作精神的集体赛事活动,一方面考验新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另一方面也体现新生和各个学院在参加比赛的同时所体现出来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为使新生杯篮球赛顺利开展,提高各学院球员的赛场素质,维护比赛场地的清洁和秩序,特制订以下评定规则: 评分标准: 一、现场评分: 1.球队应该统一球服,球服上的数字要明显清晰。(5分) 2.每个学院的球队都应该有一定数量的文明观众。(5分) 3.各学院负责人抵达赛场时应去对接人员处进行签到。(5分) 4.比赛团队气氛融洽,成员言行举止文明。(5分) 5.比赛结束时做好清洁工作,保持场地清洁。(3分) 6.比赛中没有恶意犯规,没有故意挑起球队之间摩擦的动作及行为。(15分) 7.服从裁判的指令,尊重裁判,不得与裁判发生冲突,如对判决有问题,及时向总裁判反映具体情况。(15分) 8.各学院建立自己的后勤组,提供赛中及时的后勤服务。(2分) 9.确保比赛中的安全保障,不出比赛事故或意外。如有队员或其他人受伤等紧急情况。(5分) 10.球队有自己的啦啦队,并且啦啦队有精彩的表演,呐喊助威。(加分项,3分) 11.比赛时学院主席或辅导员亲临现场指挥工作。(加分项,2分) 二、宣传评分: 1.各学院赛后及时上交与比赛相关的材料,包括新闻稿,照片及活动总结等。(10分) 2.积极做好赛前宣传活动,每场比赛前在学院官网或微信上推出赛程安排及比赛相关情况,小组赛结束后,微信或官网推送至少3次。(15分) 3.在每场比赛后,学院微信或官网推出当天的比赛情况,小组赛结束后,微信或官网推送至少3次。(15分) 4.有新闻稿件在学校微信平台推出。(加分项1分)

市级、校级重大奖项评优标准

市三好、市优干评审条件 (一)“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理想远大、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素质过硬,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 2、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热爱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学习成绩优异,有学术研究的意识和能力。 3、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发展全面。 4、严于律己、品格高尚。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热心班级建设,关心同学,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和谐校园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5、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称号。 (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关注时事政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2、服务大局,甘于奉献。热爱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承担社会工作,不计个人利益得失,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为维护学校的稳定大局、创建和谐校园而积极开展工作。 3、勤奋学习,德才兼备。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勤于学习、善于创造、学风严谨、成绩良好、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全面发展,积极实践。坚持实践锻炼,注重全面发展,积极组织、带头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王克昌奖学金评审条件 (一)优秀道德风尚奖: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抢险救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二)学习优秀奖:综合学业(包括选修课)名列年级前列者。 (三)文化科技创新奖:1.在学年度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由老师牵头或指导的科研项目、课题研究,是项目或课题组成员之一,且获得一定成果者(成果必须有证明)。2.在学术理论研究、科技发明创造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得国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2018)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 办法的通知(2018) 【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府办规[2018]15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7.19 【实施日期】2018.07.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府办规〔2018〕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质监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9日 广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规范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树立质量先进标杆,推动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市,增强城市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广州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是广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由市政府表彰和奖励,授予在质量管理和运营绩效上成绩突出,产品、服务、工程质量以及环保治污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在国内或国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显著的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企业或组织。 第三条市长质量奖评审以“好中选优、树立标杆”为宗旨,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向企业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在企业或组织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开展。 第四条市长质量奖每三年评选一届,每届评出获奖企业或组织不超过5家。对于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质量奖或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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