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电工程施工合同

篇一:强电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项目

供电配套安装工程合同

本合同由

建设单位:(下称甲方)

办公地址:上海世纪大道1589号25楼

施工单位:(下称乙方)

办公地址:

[注:请公司从商业角度判断是否需要总承包单位签署。]

订立。

乙方按邀请招标文件进行投标。

兹特此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同意按照和根据合同文件规定、有关附加的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合同图纸和工程要求及技术要求所说明与显示的内容进行小区整体供电方案设计、供电征询,供电配套供应、施工、送电、维修并完成整项工程。

1.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范围:

1、确保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豪全花园小区整体用电方案的设计、用电方案申请,供电方案的

优化及审批通过,并取得上海供电局出具的供电配套证明书。代为甲方办理一切相关的手续,费用含在合同价中。供电方案需满足整个小区的用电,包括、公建配套、商业用房、地下车库等,还应考虑并满足整个小区路灯、公灯等必须的用电容量。

2、配套工程:自电业变电站外线引入开始,至各单元及地下车库电表箱为止(含电表)。包含外线电缆引入、开关站建造(不含土建建设及预埋件)、小区内排管及电缆敷设工程。 ? 外线引入:包括高压电缆敷设、电力埋管、挖填土、接地、顶管、破路、电缆井等施工、

调试工作。

? 开关站建造:包括开关站内所有的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计量柜等供应、安装、调试,站内电缆敷设、接地安装、桥架敷设等的所有工作。

? 小区内排管:包括箱变基础、电缆分支箱基础、自开关站至每户之间的管道、电缆分支箱至地下车库之间的管道、挖土及填土、接地安装、过道路的保护管等所有的供应、施工、验收。

? 小区内电缆敷设:包括自开关站至住户电表箱及至车库配电箱的所有电缆敷设、箱变及电缆分支箱的安装、接地调试、送电线路调试、住户电表及车库配电箱内电表的供应安

装调试、电缆终端箱、电表箱等所有设备材料的供应、施工、调试、验收。

3、乙方负责代为甲方办理所有从用电申请到正式送电的相关的一切手续,费用已包含在总价

中。

2. 合同价款

2.1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在下文简称“合同总价”),

除按合同规定外,合同总价不能作任何调整。具体见合同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2.2 本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及乙方投标文件和甲方招标文

件报价清单中所列全部工作内容。

2.3 本合同总价为固定总价,属闭口包干性质(包设计、包供应、包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测试、包验收、包安全、包工资及材料、人工上涨差价、材料损耗、施工管理费、所有间接费、综合费率、大型机械进退场费、赶工费、保险、利润和国家规定的任何收费、税金(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等)、必须的加班费、物价上涨、费率或汇率的变动、专利费、包装空运、国外及本地存仓、运输、因材料或设备迟到工地的窝工费等等)。合同总价除按本合同的规定外,不得以任何方式调整或变更,任何计算合同总价(如算术上或数量上)的错误皆由本乙方承担。[注: 闭口包干价主要适用于工程量小、易于精确计算、工期短、风险低的工程。根据我国工程建设合同纠纷的有关规定,在约定闭口价的情况下,因情势变更导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而明显不利于承包人的,承包人可请求增加工程款。但建材涨价属正常的市场风险范畴,涨价部分应由承包人承担。如果公司认为施工周期较长、不确定因素较多, 则对双方均存在风险, 可以材料涨跌幅度、工程增减数量等作为调整条件进行调整。请公司从商业上判断确认是否需要。]

2.4 深化设计费用、措施费用、施工报审费用、各种施工/竣工手续办理费用、已完成品保护费

用、临时设施费用、脚手架费用、水电费用、工程保修费用也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5 尽管有些部件、构件、附件和配件未单独或整体列明,或在合同费用工程量清单中部分费

用项目乙方未报价,但他们均应被视为包括在合同及合同总价中。

2.6 本合同总价已包含根据招标图纸、乙方深化设计图纸所显示的所有的工作范围,如乙方在

合同费用清单中填报的工程量少于按以上图纸计算的工程量,不论这种差距有多大,所涉及的费用也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2.7 如材料、设备装置的性能未能符合技术规范中的性能要求,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在[ ]

日历天内调换、增加材料、设备、部件、构件、附件或其他项目以达到指定的要求。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8 除非另有规定,乙方的价格须包括执行和完成合同文件所描述的工作及所不能缺少的所有

附带工作及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亦不论它们是否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预料到,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2.9 由于物价上涨,引起的材料、设备增加的费用亦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论上涨幅度是多少。

2.10 甲方有权减少/取消全部或部分报价项目的工作内容,合同总价同时作相应调减。

2.11 除甲方书面发出的工程变更所引起的造价增减以及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可以调整的费用外,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 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其他费用增加的请求。乙方提出的任何费用增加必须有甲方代表人书面签字盖章,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2.12施工中因设备位置变化或室外管线综合施工而引起的管道、线缆的增加或减少,造成费用的增减亦含在总价中,不作调整。

2.13合同总价中已包含当地电业局对本工程所包括的低压配电柜、电表箱、配电箱所收取的任

何形式的管理费用、入网费用。

2.14本合同总价将不会因浦东供电分公司收费调整、分阶段施工、建筑面积变化(不超过2%)

而调整。

3. 合同工期

3.1 完工时间:,正式送电时间:。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详细进度计划由

甲方项目部与乙方确认后执行。乙方须在甲方要求的计划工期内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完工日期为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正式送电日前为准。

3.3 工程完工,乙方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组织各方验收,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组织验

收,则视为验收通过。工期延误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超过合同工期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及甲方代表人书面签字盖章同意顺延的情形除外。

4. 甲方/甲方代表

4.1 本合同协议条款和条件中的“甲方”一词应指。

4.2 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委托或授权予其他单位或人士负责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权力及责任,乙

方不得有异议。

4.3 甲方代表为张帆先生。在本合同范围内,涉及到工期延长、费用增加、质量标准变化的所

有指示、指令、信函、联系单、变更单等文件、资料须经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确认为有效。

5. 乙方项目经理

5.1 经甲方同意, 乙方任命先生为项目经理,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

责;项目经理为乙方实施本工程的主要负责人,应长驻现场,并执行甲方现场项目部的管理规定、条例,否则视为乙方单方面更换项目经理。

5.2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并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在

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取得联系的情况下, 乙方可采取保护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此后的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5.3 一般情况下, 项目经理不可易人,如遇特殊情况, 乙方应至少提前7天通知甲方,同时提供在经验、能力、资历、项目经理等级方面不低于先生的1-2位项目经理供甲方选择,在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代表易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万元/每人次作为违约金。

5.4 乙方项目经理必须每天驻守施工现场,如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则愿意接受甲方每天人民币

[ ]元的违约金处罚。乙方项目经理未按时参加协调会等例会的,每缺席一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6. 工程监理

甲方委托承担工程的监理工作,经甲方批准,监理单位任命先生为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7. 乙方承包工作范围

乙方职责及工作范围,工程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7.1 接受工程现场(本施工现场原则上不提供乙方住宿);

7.2 负责与供电配套单位进行联络,代甲方及时落实供电配套工程事宜;

7.3 代甲方完成供电专业配套有关的各项申请报告及申报办证手续;

7.4 将经供电局初步同意的整个小区供电方案设计提供给甲方,并与甲方共同进行优化;

7.5 负责督促并保证供电配套单位及部门按其所签配套合同完成工程配套事宜,并在供电配套

安装工程实施中承担协调工作;

7.6 按甲方拟定的开发进程履行供电配套工作义务,不得造成甲方工期的延误;样板区、非样

板区分阶段施工。

7.7 必须将甲方对供电配套的功能及技术要求及时的与供电单位进行有效沟通,在政府相关政

策及供电配套技术要求允许的条件下,满足甲方提出的要求;

7.8 遵守甲方对工程有关质量、安全、工程进度、场容场貌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服

从甲方调度,密切配合,确保工程按质、如期的完成。

7.9 做好施工现场建筑物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和周围环境对安全文明施工的

规定和要求。

7.10 按甲方、总包单位的要求开工前参加设计交底会和工程施工中的生产协调会。

7.11 工程竣工未正式使用或送电之前,负责做好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保护工作等。篇二:强电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地点: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甲方(建设单位):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施工单位):

联系人:联系电话: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于年月日,由甲方正式委托乙方承建。为明确工程内容及三方权利义务,本着互利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和承建范围

1、工程名称:工程;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强电工程布线、线路测试、验收合格等;

4、承建范围:红线范围内强电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

5、安装数量(暂定):本项目内有总平方数为:平方。

6、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工程造价中,包括系统的施工人员费、工具材料费、保险费、监理费、建安费、包含建安营业税及附加在内的所有税费等各种费用。

7、本工程合同总价根据施工图按单价包干。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平方数量结算。

二、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根据设计图纸,严格按照国家照明电器规范和甲方要求施工,工程

质量达到优良。

三、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按甲方的指定时间进场施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竣工日期:按甲方通知的阶段性工期要求施工竣工,并于小区各期入伙前办理

完所有相关手续后交付使用。

四、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1、乙方的工程款项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正(¥:元)。

(1)、工程费的单价:元/平方米。

以上所有价格已包含整个工程的施工费、工具材料费、保险费、监理费、建安费、包含建安营业税及附加在内的所有税费等各种费用。

(2)、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

2、工程全部完工,测试成功即付总工程款的 %;

3、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初验验收合格,并且系统无故障运行一

个月后,再付总工程款的 %。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有效单证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全款付清后办理相关移

交手续。

——经甲方现场确认签字的工程进度证明单一份。

——乙方出具的金额为本合同总价格的发票(税务局监制)正本一份。

五、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技术要求投资建设本工程甲方红线内室外共用管道及建筑物内共用暗

埋管道和暗埋盒,并确保管道的畅通;

2、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的甲方红线范围内室外强电管线平面图、建筑内共用管线平面图等相关资料;

3、提供施工用水、电的接驳点及必要的临时施工用场所;

4、协调本工程与土建、水、电及其他配套工程关系;

5、有权对工程的安装质量进行监督;及时进行增减工程量的签证;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并办理结算。若没有按本

合同第四款第⑵条给乙方付款,则自逾期之日起,每迟延一天,甲方按合同总价的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滞纳金。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的施工图和施工规范进行本工程范围内的有线电视网络工程

的安装和调试,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如有变更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

2、属于施工质量问题返工费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用、工期损

失和甲乙经济损失等由乙方负责。

3、本工程所属的线路器材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以满足客户的要求;

4、服从甲方工程监督管理,与其他交叉的施工单位充分配合和协助;

5、工程竣工后,乙方提供两套竣工图给甲方;

6、服从土建单位的总进度安排,确保不影响总工期的完成;

7、落实安全措施,遵守安全施工规定,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若施工期间或在工

期范围内,因乙方或乙方施工人员自身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及损害,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施工所需水电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或提供,施工过程所发生水电费用由乙

方承担。

9、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保证安装质量、信号调试质量;组织验收工作,并保证一

次性通过验收取得合格证。六、违约责任

1、合同三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不可抗力除外),均属

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施工中及施工后发现设备、材料货不对版,即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向甲方

承担合同总价款的30%的违约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并拒绝支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竣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则自逾期之日起,每迟

延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竣工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但因甲方不及时配合乙方解决施工上的问题或不可抗力造成本工程延迟竣工的,乙方无需承担本款的延迟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

直接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共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约时间:20年月日

签约地点:篇三:某某某强电施工合同

某某某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全称):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内容: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一期 30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现行的国家验收标准、图纸设计要求、监理规范和甲方要求。

五、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总价合同(除甲方签证外均不调整)

六、工程量确认与工程款支付:1、工程量确认:按图纸设计并经甲方核实后的数量进行计量。(注:甲方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而增加的工程量但未经现场监理核准的和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返工数量不予计量)。

2、在支付工程价款时,需扣除以下费用:

(1)乙方从甲方预借的各种材料费、机具租赁费等。

(2)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的工作需收的各项费用。

(3)因乙方未按要求完成而由甲方所做工作或甲方另行安排他方所做工作的费用。

(4)因乙方质量或进度等不符合要求,甲方对其所开据的罚款票据金额。

3、工程款支付:甲方提供房源,工程款全额冲抵。

七、材料设备供应

1、甲方供应材料:

甲方提供管材。

2、乙方供应材料:

除管材外全部材料由乙方采购,采购材料按规定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八、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工作

1.1、甲方对工程进行统一协调指挥。

1.2、甲方负责组织现场交接、技术交底和有关会议活动,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m1.4、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向乙方提出建议,必要时有权发出停工令或返工令,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满足质量要求。

1.5、甲方派驻施工现场代表,对乙方进行现场管理,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驻地施工现场代表的全面监督和管理。

1.6、如因乙方质量或进度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处罚。

2、乙方工作

1、乙方向甲方交纳5000元作为合同保证金(进场后转为安全保证金),如不履行合同,乙方赔偿甲方工程总价的50%(一期工程完成后无问题即退还)。

2、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施工计划、工程范围、工程特点、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甲方。

3、乙方做好原始记录,确保资料齐全,根据甲方要求填制相关报表和检测资料,在监理签认后上报工程部存档,其间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有关监理签认后的计量支付表格必须提前六天报甲方(报送验收的资料由乙方准备,甲方协助)。

4、乙方所承包工程不准转包,若有违背,一旦发现,甲方将收回全部工程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度及指挥,并接受甲方工程部、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和监督。

6、乙方的要求、请求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经甲方代表报甲方批准并签署意见后同时生效。

7、自行解决施工中所需一切机具设备,并使之配套,以保证施工合同工期和施工质量。

8、自行解决临时设施及生产生活用电、用水,费用自付(甲方协助)。

9、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和质量意识的教育,杜绝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生产中若出现安全问题及质量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保留追究相关一切责任的权利。

10、乙方负责解决缺陷责任修复期内由乙方分工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并承担费用。缺陷期满后14天内,按照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在缺陷责任期满前检查结果而发出的指令,乙方进行修复或重建。如乙方未按指令办理,则甲方可另委托其他单位施工,此费用从乙方保留金中扣除。

11、乙方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交工前清理场地达到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2、因乙方质量及进度等不符合要求,甲方所开据的罚款等票据,乙方必须接受

13、服从甲方的管理,按现场管理制度执行;

14、向甲方提供所有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

15、做好文明施工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6、乙方应确保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备案。九、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预定的工期竣工,处1000元/日延期赔偿费,如工程量增加,按增加部分的工程量,以国家定额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不服从管理造成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甲方有权将乙方清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保修责任。十一、其他:

1、双方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一切由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发生合同纠纷,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双方往来文函及附件、工程进度计划、会议纪要等均视为合同有效部分,任何口头协议均无效。

3、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完成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实施及维护和缺陷修复工作后终止。

4、此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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