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6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浙江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垃圾焚烧补助项目

项目单位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管部门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评价类型事前评价□事中评价□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财政部门组织评价□评价机构:中介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浙江省财政厅(制)

五、评价报告文字部分(报告综述)

(一)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温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温岭市市域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02-2020)》的要求,按照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标方针,2006年3月,温岭市人民政府与温岭瀚洋资源电力有限公司签订了《浙江省温岭市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特许权协议》,确定以BOT方式投资、建设温岭

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以解决温岭市垃圾处理问题。城南垃圾焚烧发电厂占地43亩、总投资近3亿元,项目一期工程于2009年投入运行,日焚烧处理垃圾达700吨。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400吨/日,2014年3月全面完工,已投入运行。本项目垃圾处理政府补贴费标准为每吨垃圾53.9元人民币。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温岭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是温岭市环保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及可再生能源项目,项目的建成、投运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

(1)温岭市市区及各乡镇的生活垃圾,通过清洁焚烧处理达到了“无害化、减量化”,根本性的解决了困扰温岭城市发展的生活垃圾问题;另一方面,余热利用发电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当地用电增长需求,并实现了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的良性循环。

(2)大幅减少已十分紧张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用地,同时避免污染水资源。

(3)改善了城市环境,进一步利于人民安居乐业,同时极大地提高了温岭市的投资环境吸引力。

(4)大幅节省垃圾填埋所需的征地费用和作业费用,减少政府的持续负担,而且可以通过出售电力,回收工程的基建投资,并获得财务收益,维持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微利经营。

项目的评价得分为98分,其评价等次为优秀。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激增,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长,远期预计温岭全市各类垃圾日产生量可达1900多吨,城南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远不能解决日益增多的生活垃圾。

(四)相关意见与建议

东部垃圾处理中心已完成建设,于2016年2月投入运行,全市生活垃圾向该中心分流处理,确保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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