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四大要点

加强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四大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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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业》2006年第08期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在《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了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目标、成长通道及三大原则。

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制度完善、评价科学、基础健全、质量可靠的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新机制和新体系,并带动整体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现新发展;到“十一五”期末,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要达到25%以上,其中高级技工数量增加700 万,技师和高级技师数量增加190 万,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

成长通道

积极探索多元评价机制,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在全社会大力推进200个左右从业人员多、技术要求高的职业( 工种) 的技师、高级技师评价工作,建立标准题库齐全配套、组织实施规范有序、培养评价使用相互联动的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机制。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试点。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确定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能力考核和业绩评定内容,结合生产服务过程对企业高技能人才进行评价。加强对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资格认证工作。依托教学质量高、基础条件好的技工院校开展预备技师试点,大力强化校企合作,建立职业院校和企业分阶段培养和考核的工作机制,探索规模化培养企业急需新技师的方法和途径。探索高技能人才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方式。结合劳动力市场需求和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并公布一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专项职业能力的考核规范,选择部分地区进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大力发掘高技能人才掌握的绝招绝技,探索进行专项能力认证。对现代制造业、服务业中从业人员较多的职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完善职业功能模块,分阶段进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高技能人才参加技能评价创造便利条件。

三大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高技能人才评价质量。对高技能人才评价主要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和重点治理。实行技师以上等级鉴定计划上报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年度高技能人才评价计划,并上报。要设立重点监控点,强化对技师鉴定现场的督导检查。要抓住高技能人才评价容易产生质量问题的环节进行重点治理,社会化鉴定要重点整治考培不分、考场作弊、考务管理不严等问题,企业职业技能鉴定要重点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督导,避免无序操作,院校职业资格认证要重点强化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编制标准

加快编制和修订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标准。加快国家职业标准开发工作,设置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确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要求,满足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需求。加强技师考评题库( 卷库) 开发。与国家职业标准同步,加快开发技师、高级技师考评题库或卷库,进一步扩大国家题库的职业覆盖面。加强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人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定期培训、资格管理和诚信档案制度,保证评价质量。建立具备较高素质、专业覆盖面广、结构合理的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鉴定专家队伍,加强高技能人才评价基础工作开发。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管理人员队伍素质。同时加强高技能人才评价的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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