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2009版)全解

4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2009版)全解
4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2009版)全解

附表1

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总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

告知:自收到该书面告知之日起3日内向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出复检申请,并在7

日内整改,逾期不提出申请或不进行整改的,将按照告知的级别进行公示。

收到该告知书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填表说明

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2

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总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

告知:自收到该书面告知之日起3日内向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出复检申请,并在7

日内整改,逾期不提出申请或不进行整改的,将按照告知的级别进行公示。

收到该告知书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填表说明

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3

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总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

告知:自收到该书面告知之日起3日内向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出复检申请,并在7

日内整改,逾期不提出申请或不进行整改的,将按照告知的级别进行公示。

收到该告知书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填表说明

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4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告知:自收到该书面告知之日起3日内向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出复检申请,并在7

日内整改,逾期不提出申请或不进行整改的,将按照告知的级别进行公示。

收到该告知书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填表说明

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1 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附表1 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实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合格在得分栏中用“√”标示。合理缺项请在备注栏用“△”标示。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4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2 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实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合格在得分栏中用“√”标示。合理缺项请在备注栏用“△”标示。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50-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附件: 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省公共场所经营者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水平,保护广大公众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通过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卫生信誉度公示,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公共场所经营者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同时,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按卫生部统一规定,2009年主要在住宿业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下简称:量化分级管理)。具体要求是:各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40%的住宿业(南京市不少于50%)实行施量化分级管理,住宿业中所涉及的其他行业(美容美发、沐浴、娱乐场所)一并进行量化分级管理。2010年将逐步在其他公共场所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三、适用范围 量化分级管理适用于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检查。 四、实施原则 (一)量化评价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评价项目进行量化,并应用风险性分析理论,按风险度高低分为关键项目和非关键项目。通过量化评价评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其卫生状况。

(二)属地化管理各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指导本辖区内的量化分级管理。量化评分和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原则上由卫生许可证发放和实施日常监督管理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三)动态监管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根据每次日常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卫生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以合理分配监督资源。 在评定等级后,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经整改认为本单位能达到上一等级时,可主动要求重新评定等级。 (四)公开透明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增强消费者公共场所卫生意识,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便于社会监督。 五、实施方法 (一)掌握量化评价的主要内容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中,量化评价内容和项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决定量化评价效果。本实施方案中《江苏省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表1)、《江苏省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表2)、《江苏省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表3)和《江苏省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表4)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场所卫生规范的要求,对量化评价的主要内容、项目、分值、评价标准等作了具体规定。 (二)日常卫生监督量化评价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时,要使用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量化评价。根据量化评价结论确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监督频次。 卫生监督员现场填写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后,可不再另行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但对于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仍应严格按照相关行政执法程序进行。 (三)卫生信誉度等级的确定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卫监督发〔2009〕5号 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见附件),决定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量化分级制度)。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是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向风险度管理转变的一种方式。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给予充分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顺利开展。 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要求,结合本省(区、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切合实际的量化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强对地方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三、各地要对卫生监督员进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的培训,提高监督员对法律、法规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认识水平,准确掌握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四、各地要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的宣传力度,向社会提供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要注意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和防范能力。 五、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分步实施,稳步推进。2009年各地要重点在住宿业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至2009年12月底,各省会城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50%的住宿业,其他城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40%的住宿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请各省(区、市)于2009年12月底前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开展情况书面报我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各地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部沟通。 联系人: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房军 联系电话:(010)68792407 附件: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六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督导组领导、专家: 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创新和发展,是全面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自身管理,促进公共场所服务业规范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措施,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积极实施卫生部、省卫生厅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规定,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监管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按照督导工作要求,现将我所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到位 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市卫生局成立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所长任副组长,亲自抓管理、抓指导、抓落实。市卫生监督所成立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和技术指导机构,负责直管辖区量化分级工作和各县区量化分级管理督查指导。相关科室成立了片区责任包干工作组,负责责任片区的量化分级任务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领导具体抓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体系。 二、建立制度,明确责任 市卫生局印发了全市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总体实施率和住宿业实施率分别提出了

30%和50%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实施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市卫生监督所结合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和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和全市“环境友好·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和“科学发展·从我做起”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制定了各类公共场所服务业整治标准,从卫生管理等量化分级管理评分的4类35项指标重点对公共场所特别是住宿业进行了集中整治,为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市、县卫生监督机构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实行重点计划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市卫生局多次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全市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行反复动员和安排。市卫生监督所组成实施专家组,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多次督查和指导,有效促动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市、县卫生监督机构制定了量化分级工作行动计划和目标责任书,将住宿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之中,逐户责任到人,明确了责任科室、责任负责人和责任监督员,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互动的工作机制,保证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三、培训到位,宣传深入 以培训和宣传工作为抓手和切入点,为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支撑力。3月份,利用“环境友好·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宣传周,印发了5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审标准1000份,进行了逐户宣传、逐户张贴、逐户培训。4月份以来,利用各类大型宣传活动,对量化分级管理内容进行了大规模的社会宣传,印发相关宣传资料1万多份;督促109户住宿业单位悬挂了横幅,制作了宣传栏和张贴了相关实施制度。5月份,邀请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系列

附件:3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系列) 表1: 睢宁县歌舞娱乐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 被检查单位:结论:(良好,一般,差)核定最大接待人数:人现场最大接待人数:人

注: a.※是关键监督项目,※项不符合要求,整个项目不得分,不能评为A级。 b.分值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某项具体审查内容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具体说明的除外)。 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标化分=所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总分×100。 d.结论:标化分85%以上为良好,60%—84%为一般,60%以下为差。 得分: 核定总分:(合理缺项有:) 标化分: 陪同检查人: 监督员: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

表2: 睢宁县歌舞娱乐场所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 被检查单位:结论:(良好,一般,差)基本情况:总面积:M2卡拉OK房间容纳人数:人

注: a.※※、※是关键监督项目,※※项不符合要求,评为差,※项不符合要求,整个项目不得分,不能评为A级。 b.分值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某项具体审查内容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具体说明的除外)。 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标化分=所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总分×100。 d.结论:标化分85%以上为良好,60%—84%为一般,60%以下为差。 得分: 核定总分:(合理缺项有:) 标化分: 陪同检查人: 监督员: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

表3: 睢宁县桑拿浴室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被检查单位:结论:(良好,一般,差)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数:

注: a.※是关键监督项目,※项不符合要求,整个项目不得分,不能评为A级。 b.分值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某项具体审查内容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具体说明的除外)。 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标化分=所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总分×100。 d.结论:标化分85%以上为良好,60%—84%为一般,60%以下为差。 得分: 核定总分:(合理缺项有:) 标化分: 陪同检查人: 监督员: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

公共场所量化评分表

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统一的 审核标准及程序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审核标准 附表1 **省住宿业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评分表 (星级宾馆)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填表说明 1. 本表适用于星级宾馆、客房均为自带卫生间和床位数>50的非星级宾馆。 2.“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3.※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4.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12-合理缺项总分。 5.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6.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2 **省住宿业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评分表 (普通旅店) 总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填表说明 1. 本表适用于普通旅店。 2.“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3.※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4.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93-合理缺项总分。 5.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6.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3 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表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表

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填表说明 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合理缺项请在备注栏用“△”标示。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30-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填表说明 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合理缺项请在备注栏用“△”标示。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 ××业等级公示编号: 卫生信誉度 等级 A级 A级卫生状况优秀 (等级) B级卫生状况良好 C级卫生状况一般 投诉举报电话: 检查时间:年月日 硕县卫生局(盖章)(表情标识)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公共场所卫生的好坏,关系着每个人的健康。保证公共场所的卫生,不但是预防传染病、杜绝危害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安全的需要,同时又是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发展的标志。公共场所卫生水平的提高,需要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消费者三方面密切配合,其中,经营单位的自律和守法经营至关重要,而在公共场所开展量化分级评审是提高经营单位自律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为此,卫生部、浙江省分别推出了一套大众化的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操作指南,我市又在上级单位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公共场所特点和现状,制定了适合本市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操作指南。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目标 正确合理配臵卫生监督人力资源,创新依法监管模式,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监管水平;鼓励企业自律,加强对高风险、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低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监督,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的整体水平,以适应我市和谐建设、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原则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根据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审得分情况将其分级,并确定相应的监督检查频次。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全程监督的原则。量化分级评审与经常性卫生监督有机结合,共同决定风险级别、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信誉度级别及被监督的频次,两者相互制约,密不可分。 (二)量化评价、分级管理的原则。量化分级评审采用危害性评估原则,考虑影响公共卫生安全的可能性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对每一监督项目量化评价,据此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风险分级和卫生信誉度分级,确定监督所采取的类别和频次。 (三)动态监督的原则。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分级不是固定不变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除严重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需吊销卫生许可证件,凡违反关键监督项目的,应采取降低等级的办法;对于轻微的违规,如果经营单位能够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并达到卫生要求,可保持其等级;在日常经营中保持良好记录或卫生条件经改进显著提高的单位也可向卫生监督部门申请提高其等级。 (四)公开透明的原则。消费者享有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状况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我市及时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审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示,方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公开透明制度有利于消费者进行社会监督,从而推动和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知识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知识 1、什么是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对取得卫生许可满一年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的量化评分,根据审查结果对其进行风险性分级和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分级,并确定次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频率。 2、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总体目标 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其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3、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适用范围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适用于已获得卫生许可证并满一年的公共场所的日常卫生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等。 4、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实施原则 (1)量化评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评价项目进行量化,并应用风险性分析理论,按风险度高低分为关键项目和非关键项目。通过监督量化评价评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其卫生状况。

(2)属地管理。 按照“谁发证,谁主管”的原则,由卫生许可证发放和实施日常监督的机构负责。 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 级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评定,并负责B、C级单位标识发放。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A级单位的复核和标识发放,同时对辖区内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质量控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指导全省的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 (3)动态监管。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根据每次日常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 确定。同时信誉度级别并非固定不变,可根据经营单位卫生状况调整。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以合理分配监督资源。 (4)公开透明。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客观、准确地公布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同时将全省统一的《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标识置于公共场所醒目位置,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便于社会监督。 5、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的确定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信誉度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为示范单位,B级为规范单位,C级为合格单位。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级别按下列标准判定如下:

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教学教材

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总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填表说明(省略)

《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指南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表头)略 第二部分量化信息(正表) 指标设置概况:本量化评分表共包括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三十四项。 (一)一级指标说明 1、卫生管理:指的是卫生许可证件、人员健康及培训证明、卫生制度管理等。 2、功能间卫生要求:指浴室地面、公共卫生间、专用消毒间等。 3、公共用品卫生要求:指客用炊具、棉制品、客用化妆品等。 4、空调通风系统:指机械通风系统、集中式空调档案、机械通风装置。 (二)二级指标说明 第一项卫生许可证(关键项) 1、本条是对公共场所经营资格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营者在经营时须持“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限内。 2、卫生许可证应真实有效,不得擅自伪造,涂改、倒卖或转让他人,逾期3个月未复核视为过期。 3、不符合上述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第二项亮证经营 1、卫生许可证原件应悬挂在经营场所明显醒目位置(如大厅、

入口、接待处、前台的面向顾客墙面等处)。 2、未公示判定为不合格,扣2分。 第三项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 1、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标识应置于经营场所明显醒目位置(如接待处、前台等处)。 2.未公示判定为不合格。 第四项卫生管理制度 1、基本卫生管理制度包括:(一)证照管理制度;(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三)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四)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制度;(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六)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七)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八)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2、卫生制度有缺项扣2分(根据具体情况可合理缺项)。 3、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应置于相应工作岗位的墙上。 第五项自查记录 1、经营者应当加强自身管理,制订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检查服务过程卫生状况并记录,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经营者参照本表进行自查也可自行设计自查记录表,每月至少一次全面自查记录并有相应处理结果。 2、无自查记录判定为不合格。 3、检查近6个月自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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