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药品管理】S农肥农药喷洒助剂技术手册

【医疗药品管理】S农肥农药喷洒助剂技术手册
【医疗药品管理】S农肥农药喷洒助剂技术手册

【医疗药品管理】S农肥农药喷洒助剂技术手册

Synertrol

农肥农药喷洒助剂

技术手册

发行者

澳大利亚绿色作物有限责任公司

梦巴克路327号

希尔宛区维多利亚市

手册初稿由

Lan Smith. B. Sc, Dip Agr. Sci maiAC编写

指导者技术服务

绿色服务某公司

(1994年9月8日新版)

澳大利亚绿色作物某公司:

绿色作物公司创立于1992年,主旨是推广和销售和农业相关的有益产品。我们有一支热心的市场、销售和技术专家队伍,他们能在迅速多变的农业商业商业市场上向你提供新产品且保证你的需求。

我们承诺:

●通过正常的联系、田间帮助、销售策略、特快车等方式为你的公司提供销售支持。

●我们提供科技支持,且且不断的更新我们的科技文献,当新的科技变得实用时。

●开发试用新产品来提供更高实用性、高效率的农产品。

Synertrol 农肥农药喷洒助剂

Synertrol是一种天然的植物油提取助剂,利用澳大利的一种作物为原料生产制造。它在市场上是一种成功的产品具有很多的优越之处。

和澳大利亚制造商合作,绿色作物公司正在进行一项广泛的调研和发展项目,通过自主的澳大利亚的大学和农业部来扩展技术支持和生产新产品。这将收到来自Synertrol在国际市场上的发展(如日本、中国、南朝鲜、智利、新西兰)所带来的资料和经验的进一步支持。

1.当前的喷洒技术

2.国家关于减少杀虫剂生产的法律

3.Synertrol作为喷洒助剂的作用方式

4.把Synertrol作为杀虫剂和杀菌剂的试验

5.Synertrol的主要属性

6.使用Synertrol的好处

7.作物喷洒助剂

8.安全性

9.剂量比率

10.作物试验资料数据.

1.现代喷施技术:

常规的作物喷雾方法一般都有效,然而这些方法通常效率极低,

喷施在作物上的化学药剂只有极少的一部分具有生物有效性,绝大多数散失掉了,散失掉的那部分药剂不仅造成浪费,而且给自然环境带来损害。

水是一种很劣质的喷雾药剂载体,因为它在到达喷施作物之前就快速蒸发,且且难以被具有蜡质保护层的叶片及昆虫体表吸收。

1.1药液向作物的输送和分布:

高倍稀释喷雾技术:

许多喷雾操作依赖于大量施用,也就是使稀释后的药液完全浸润作物,要保证其有效性,要求:

●喷雾量必须足以沾湿所有的叶子,

●所有喷施对象的体表,包括叶子的上下表面都必须覆盖上一层薄薄的药膜。

尽管这种技术见起来是有效地使药液浸透了施药对象,但它且不是药剂喷施的高效方法,而且可能带来相当大的损害其不足之处包括:

●高倍喷雾器通常使用的液压喷头产生的液滴大小不均,有很大的,有极小的。

●虽然见起来作物完全被药液沾湿了,但个别叶片仍有较大的面积可能没有完全被药液覆

盖.

●通常较高浓度的大液滴容易滴落流失。

●过量的水和药剂从作物上流失到土壤中。

这些不足会降低喷雾的生物有效性,而且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必要的污染,仍会危害操作人员的健康,问题在于:

●很小的水基微滴在到达作物之前就挥发了,里面的药剂不能接触到作物叶片就落入土壤

中。

●液压喷头喷出的极小微滴会漂移污染非目标植物和周围环境,且对操作人员带来伤害。

●液压喷头喷出的极小的微滴会漂浮于作物周围的空气中,能有效的作用于作物表面。

●未喷施到的叶片部分会使病菌孢子成长发育,小昆虫和螨避开药剂沉淀幸存下来,等药

剂杀伤力衰弱之后转移到其它部分继续为害。

●从作物上滴落的滴液把药剂带入土壤。

结果,药剂的效力降低了,漂移或从作物叶片上滴落的雾滴对操作人员,旁观

者和周围环境带来损害。

微量和超微量喷施:

高倍稀释喷雾技术因为其超过量的喷施而普遍有效,大是这些方法在对人力、财力要紧的利用上是极为低效的,微量和超微量喷雾技术远远有效于高倍喷雾,且且降低浪费,减轻了其如上所列的固有危害,微量和超微量喷雾技术要求:

●大量均匀一致的小液滴有效覆盖作物。

●采用这种技术,非常小的液滴通常也能够喷在作物上吸附于叶片,辅助覆盖在叶片下

表面等处。

●加入抗挥发油基以防止小液滴在到达作物之前挥发微量,正确地使用能够提高效率因

为:

●小液滴能够更均匀地分布在作物表面,包括高倍喷施难以覆盖的叶片下表面。

●减少了液滴漂散,几乎没有含药剂的液体滴落,水作为喷雾载体及有效的液滴大小;

单独用说作为药剂载体是很不理想的,因为那些小液滴在接触到作物表面之前就挥发散失了,喷雾量减少,微滴体积必须响应减少,有效覆盖才有可能,如果微滴体积均分,其数量就会增加八倍。采用微量喷施技术加入抗挥发油基确保药液向作物体表的有效输送是很有必要的。

挥发性比较:

喷雾用油基能够减轻挥发,增加药剂在作物表面的沉降,下面的表格就是不同相对湿度的水和二甲苯和重油的挥发速度比较,

注:时间指挥发原初体积10%的时间。

1.2作物表面喷雾的作用及效力:

有效而高效的流量体系对于确保喷射混合物沉降到作物叶片上是很有用的,一旦落到叶片上,喷施混合物的理化特性会促使药剂的有效成分发挥显著作用,最有效的高倍或微量喷施方法都不可能充分覆盖作物体表,喷施的药液必须在作物体表扩散才能最大限度沾湿作物,最大限度的覆盖也

就是最大限度的接触及时内吸性药剂最大面积的吸收。

药液在作物表面上的扩散和浸湿:

许多植物的叶片表面是多毛的或蜡质的,能阻止水分和水基药液渗入,当下有些浸湿剂能够破坏水合物的表面张力,有效增强对叶面的扩散浸湿,多数湿润剂仅仅有助于药液浸湿作物表面,对药剂的传输和渗透没有促进作用。

叶面渗透:

为了发挥作用,许多药剂需要深入叶面蜡质层特别是内吸性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必须在植物体内转移才能起作用虽然多数浸湿剂加强了药液在作物表面的扩散,但它们油基提高喷雾效力是通过:

●增强喷雾扩散。

●扩大药液覆盖面。

●提高药剂渗透力

喷雾用油基能够减少叶面药剂挥发,使药剂在叶面保持较长时间的有效状态,利于药剂渗入叶片,从而延长杀虫剂的功效期

2. 瑞典、丹麦和芬兰已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来降低杀虫剂使用量。减少杀虫剂施用量的计划基于立法的约束,活性物质数量及类型和提高喷洒效果的研究和发展。

2.1 降低杀虫剂使用量的必须性

降低杀虫剂施用量主要原因是它牵扯到自然和人类的健康及安全。

许多国家强烈地依赖于杀虫剂来维持加强农业生产。例如:

芬兰可耕的园艺性土壤每年施用量为20KG/HA

日本可耕的园艺性土壤每年施用量为17.5KG/HA

德国可耕的园艺性土壤每年施用量为4KG/HA

美国可耕的园艺性土壤每年施用量为 2.4KG/HA

瑞典

1985年,瑞典政府采取了使活性物质减半的方法。

1990年,瑞典农民取得减量的成功,然而1/3减少来自低活性杀虫剂到高生物活性杀虫剂的转化,因为后者仅需较少量的活性成分。1/3的减少量由于杀虫剂施用效果的提高。

研究表明50%剂量比率的除草剂能提供经济有效的除草效果。

1997年,瑞典政府正加紧寻求一种使活性物质减少量超过50%的方法。

丹麦

1986年,丹麦政府公布了类似的立法,立法要求丹麦农民必须证明已经过适当的培训,且且也能够减半喷施的效率。丹麦农民取得了减量50%活性物质的成功,但不能减半杀虫剂

的施用量。丹麦环境保护组织将根据立法的要求来实施计划。

芬兰

1990年,芬兰政府指定了要个的杀虫剂法。1995年,已建成一批缩减量为15~50%的工业部门。

2000年,更大的缩减量成为需求。

2.2 杀虫剂注册

通过注册,政府强加学多费力的环境方面的标准,包括持续性、流动性和毒性。这影响到现有产品的数量和种类。例:

瑞典329个品种被取消

●丹麦重新对200种活性物质进行评定

●芬兰8种活性物质不能去满足新的需求

2.3 杀虫剂的研究及发展

杀虫剂研究发展精神如下:

●通过对庄稼进行更好的整理来降低对杀虫剂的依赖性。

●结合庄稼保护措施

●提高喷洒质量

●通过训练和监控来加强害虫治理

3.信德宝作为喷雾助剂的作用机理

信德宝助剂是一种蔬菜油基的喷雾载体,它在水中迅速乳化,把杀虫剂分散为尺寸相同的微油滴。

信德宝能够改善喷雾的物理特性和杀虫剂的生化效果。

3.1 信德宝在杀虫剂中的应用

杀虫机理

触杀性杀虫剂主要通过接触作用杀虫。药物作用于神经系统或影响其它内部活动,然而,它需通过体表进入身体内部,触杀性杀虫剂有能够直接通过体表吸收到足够数量的性质,它能够是被直接喷到的结果,也能够是当昆虫爬过被喷表面时,通过脚垫吸收到杀虫剂。

胃毒性药物是必须被昆虫吃进后才起作用的杀虫剂,它们通过外表皮吸收不起作用,它吸附在叶子表面或被吸收进叶的上表皮细胞咀嚼式昆虫在进食时吃进大量的这种杀虫剂。

内吸式杀虫剂被植物通过叶茎或根吸收,且被植物转运至没被杀虫剂直接接触的远处转移过程

中有化学变化,内吸作用能补偿差的应用没有体理,部分内吸式杀虫剂从作用点仅移动几厘米信德宝增效触杀和胃毒性杀虫剂。

信德宝的性质是提高所有杀虫剂的沉积和扩散力,触杀性杀虫剂在目标表面很好地扩散且增加和昆虫的接触力,没有被直接喷到的昆虫,在通过叶表面或进食时,得到致死剂量的药物,信德宝提高触杀和胃毒杀虫剂作用通过:

●改善对目标喷雾的分散度

●提高对叶面的覆盖

●改善药物的残效期通过:

●抵抗雨水和日光

●延迟目标面的干燥

信德宝改善在昆虫表面的扩散性和通过蜡质表层的渗透性。

胃毒性杀虫剂经常渗透入叶表面,但没有参和植物的循环。信德宝能改善渗透作用和提高药效。

信德宝提高内吸式杀虫剂渗透和转移力。

内吸式杀虫剂渗透植株且在韧皮中循环,杀虫剂的转运阶段,产品本质性变化,通常,渗透和运转能力很低,仅仅小部分药物对昆虫防治起作用,信德宝提高内吸式杀虫剂作用通过:

●增加叶上的覆盖面积

●延迟干燥时间,以利于渗透

●改善通过蜡质叶表面的渗透力.

●提高植株中的循环能力

3.2信德宝在杀菌剂中的应用

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保障公民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机构的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医疗机构,是指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医院、疗养院、妇幼保健院(所)、疾病防治院(所)、门诊部、诊所、护理院(站)、卫生所(站、室)、医务室、保健所、医疗急救中心(站)、临床检验中心等。 前款所称的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地段医院、乡(镇)卫生院。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设置、执业许可、医疗执业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疗执业监督员。医疗执业监督员承担医疗机构执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规划、计划、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医疗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职业宗旨和法律保护) 医疗执业活动的宗旨是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健康提供服务。 依法设置医疗机构和从事医疗执业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许可证制度) 本市对医疗机构实行执业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医疗执业活动。 第七条(医疗机构评审制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成立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进行评审。评审结论应当作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的重要依据之一。 医疗机构评审工作依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章设置审批 第八条(设置规划)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指导原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市人民政府将该规划纳入全市卫生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本区、县的实际情况,会同规划管理部门编制本区、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区、县人民政府将该规划纳入本区、县卫生发展规划和地区详细规划。 第九条(设置申请) 设置医疗机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向其他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设置条件)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三)有合适的场所; (四)有必要的资金。 第十一条(个体诊所、个体护理站的设置条件) 申请设置个体(包括合伙,下同)诊所或者个体护理站,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根据申请执业范围取得相应的医师或者护士执业资格后,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三)非在职人员。 第十二条(申请限制条件)

北京市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北京市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布部门】北京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1995.07.01 【实施日期】1995.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1995年7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的类别: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所); (三)中心卫生院、卫生院; (四)疗养院; (五)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六)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七)村卫生室; (八)急救中心(站); (九)临床检验中心; (十)专科疾病防治院(所); (十一)护理院(站); (十二)其他诊疗机构。 第四条卫生防疫、国境卫生检疫、医学科研和教育等机构在本机构业务范围之外开展诊疗活动以及领取工商执照的美容服务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整形业务的,必须依据《条例》、细则和本办法申请设量相应类别的医疗机构。 第五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编制外的医疗机构,由市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条例》、《细则》和本办法管理。驻京的各军兵种及武装警察部队后勤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提供编制外医疗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第六条医疗机构依法从事诊疗活动受法律保护。

(医疗药品管理)药品仓库管理系统

(医疗药品管理)药品仓库 管理系统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课程设计报告 课程设计名称:软件综合课程设计 课程设计题目:药库管理软件 院(系):计算机学院 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班级:94010104 学号:2009040101116 姓名:王若平 指导教师:张潞 完成日期:2012年1月11日

目录 第1章概要设计2 1.1 题目的要求与需求分析2 1.2 数据库概念模型设计3 1.3 总体方案设计3 第2章详细设计5 2.1数据库逻辑模型设计5 2.1.1药品表5 2.1.2仓库表6 2.1.3库存信息表6 2.1.4进销存信息详单表7 2.1.5用户表7 2.2系统管理员端功能详细设计8 2.2.1药品信息管理模块8 2.2.3进销存详单模块9 2.2.4仓库信息管理模块10 2.3 其他参数管理模块11 第3章调试分析13 3.1hibernate连接Mysql数据库问题13 3.2 程序中的空指针异常问题13 3.3 药品信息查询多条件查询问题14 3.4 药品库存保质期到期报警功能问题14

第4章使用说明15 4.1 登陆界面15 4.2 进入系统首页15 4.3 药品信息管理16 4.3.1药品信息录入:16 4.3.2药品信息删除16 4.3.3药品信息查询17 4.3.4药品库存管理17 4.3.5药品进销存详单管理18 4.4 结论19 第五章参考文献20 附录(程序清单)21

第1章概要设计 1.1题目的要求与需求分析 药库管理系统要求设计并实现药品进、销、存、盘点、分析、报警等最基本的功能,要求具体精确到批次及有效期限的管理细度。系统主要功能包括: (1).药品入库处理:对药品信息的录入管理。 (2).药品出库处理:对药品从仓库提出的管理。 (3).药品调拨处理:当某一药库药品库存不足时,可从其他的药库进行调拨。 (4).药品调价处理:对已录入药品的价格和即将录入的药品价格进行调整。 (5).药品到期报警:当药品保质期低于某个限定值时,进行警告处理。 (6).药品库缺报警;当药品的库存量低于某个限定值时,进行警告处理。 (7).库存盘点管理:显示库存内的药品信息,管理出库还是入库。 (8).库存分析管理:显示当前状态下的库存信息,并进行分析。 (9).药品流向跟踪:显示药品从药库离开后的走向。 基于数据库的药库管理系统,使用Java作为编程语言,数据库采用Mysql 关系型数据库。对本系统的具体需求分析如下: 药品管理功能: (1)药品的添加:该模块将实现对供货商提供的药品基本信息的添加功能。 药品基本信息包括:药品编号,药品名称、所在仓库、药品价格、生产日期、药品规格、保质时长、药品描述。 (2)药品的查询:该模块实现针对不同条件查询药品列表的功能。 查询的基本信息包括:药品编号,药品名称,所在仓库。 (3)药品的更新:对药品的基本信息的更新功能。

巴斯夫BASF农药助剂性能介绍与应用

农药助剂性能介绍与应用BASF巴斯夫1. BASF农药助剂的主要产品牌号和种类:系列名化学品分类应用领域 1 Pluronic?PE PO-EO嵌段共聚物乳化剂 2 Pluronic?RPE EO-PO嵌段共聚物增溶剂、润湿剂 3 Lutensol?TO C13羧基醇乙氧基化合物乳化剂 4 Lutensol?XL C10格伯特醇乙氧基化合物乳化剂 5 Sokalany?CP 马来酸-丙烯酸共聚物钠盐分散剂 6 Sokalany?PA 丙烯酸均聚物钠盐分散剂 7 Sokalany?HP 聚乙烯吡烷酮晶体生长抑制剂 8 Tamol ?NN 萘磺酸缩合物钠盐分散剂 9 Tamol ?DN 苯酚磺酸缩合物钠盐分散剂 10 Nekal?BX 烷基萘磺酸钠润湿剂 11 Trilon?BX NTA等水质硬度降低剂 12 Pluriol?E 聚乙二醇片剂稳定和助溶剂 13 Emulan?EL 蓖麻油乙氧基化物乳化剂 14 Emulan?LVA 特种非离子化合物增效剂 2.巴斯夫农药助剂应用牌号与化学结构 剂型助剂巴斯夫产品 化学成分 EC 乳化剂,增溶剂Pluronic PE6100 Pluronic PE6200 O-EO嵌段聚醚 乳化剂Lutensol TO C13羧基醇乙氧基化合物. Lutensol XL C10脂肪醇乙氧基化合物 EW 乳化剂,增溶剂Pluronic PE6100,PE6200 PO-EO嵌段聚醚 乳化剂,增溶剂,分散剂Pluronic PE6400,PE10500 C10脂肪醇乙氧基化合物 Lutensol XL PO-EO嵌段聚醚 湿润剂Pluronic PE10100 PO-EO嵌段聚醚 湿润剂,渗透剂Lutensol FA 15T 牛油脂乙氧基铵盐 分散剂Tamol NN 8906 萘磺酸缩合物钠盐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质量管理制度 一、供货企业审核制度 (1)为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医疗器械)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供货企业,是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医疗器械)供需关系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3)医疗机构应对供货企业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单位和所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性。 (4)首次与供货企业开展业务关系前,采购员应详细填写“供货企业审批表”,连同规定的资料报质量负责人。 (5)审批供货企业的必备资料: ①供货企业应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②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方销售人员,应提供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供货企业质量认证的有关证明、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 (6)质量负责人对采购员填报的“供货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进行质量审核后,报机构负责人。 (7)根据本单位实际,供货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必要时,应向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或实地考查。

(8)供货企业必须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购进药品(医疗器械)。 (9)质量负责人负责收集审核批准的“供货企业审批表”及报批资料,建立质量档案。 二、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严格把好药品(医疗器械)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制定本制度。 (2)在采购药品(医疗器械)时应选择合格供货企业。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3)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逐步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4)对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建立档案。 (5)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前,应与供货方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6) (7)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票据和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8)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医用药品管理规定

医疗药品用品管理规定 1.目的:为完善公司内药品、医疗用品管理,规范员工用药,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公司药品、医疗用品的购买、储存、使用及处置管理。 3.职责: 3.1.人事部负责药品、医疗用品的购买,储存及发放及医疗垃圾的处置。 3.2.厂内急救员负责定期检查药箱内的药品及适时补充。 3.3.各部门管理员负责药箱的保管,过期药品的清理、用药登记和医疗垃圾的回收及上交。 4.内容: 4.1.药品的购买 4.1.1.人事部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配备的药品用品种类、数量,并制定药品用 品清单。 4.1.2.人事部应在库存数量不够一个星期的用量时提出采购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4.1.3.要严格按清单所示药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家来购买,不得采购替代药品。 4.1.4.采购时要选择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药店,且要索要购药发票等购药凭证,注意查看药 品的外包装,不能购买“三无”(无合格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产品和过期药品。采购药品的数量应根据药品的保质期和实际用量来确定,不宜过多,以免过期浪费。 4.2.药品的储存保管 4.2.1.采购回来的药品由人事部负责清点入帐,入库,分类摆放整齐。 4.2.2.药品账目要注明药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等信息。

4.2.3.药品储存应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以免变质。 4.3.药品的发放 4.3.1.药品的领用一律由各部门负责人到前台领用。 4.3.2.所用瓶装药品一次领用一瓶,创口贴一次领用20个,以免领用过多,过期浪费。 4.3.3.领用药品时,人事部负责人应登记日期、品种、数量及签名确认。 4.4.药品的使用 4.4.1.各管理员负责管理本部门药箱不被恶意破坏,药箱内药品齐全有效,药箱附近有药品 用途用法供参考。 4.4.2.所有工作场所的药品,使用时,药箱负责人应按《药品使用登记表》做好登记。 4.4.3.各药箱负责人应督促员工严格按药品用途使用药品,不得随意用药,更不能随意拿走, 据为私用。 4.4.4.各药箱负责人负责日常医用垃圾的收集,定期交人事部集中处理,所有医用垃圾不得 随意处置。 5.相关记录:《药品用品清单》,《药品用途用法汇总》,《药品出入帐》,《药品检查记录表》, 《药品领用登记表》,《医疗垃圾回收及处置记录》。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期实施,修改亦同。

农药助剂的介绍

部包括英国禾大,BASF,阿克,亨斯迈的助剂介绍。 英国禾大助剂 用于WDG的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产品说明主要应用 1、Cresplus 1209 非离子磷酸酯类润湿剂 2、Dispersol PSR19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磺酸盐类分散剂 3、Dispersol D425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分散剂 4、Atlox Metasperse 550S 阴离子经嫁接的羧酸类共聚物分散剂 用于SC的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产品说明主要应用 1、Atlox 4912 非离子嵌段共聚物,HLB值6 乳化、稳定、分散 2、Atlox 4913 液体羧酸类共聚物,HLB值12 乳化、分散 3、Atlox G5000 非离子共聚物,蜡状固体,HLB16.9 稳定、乳化 4、Atlox Metasperse 100L 阴离子羧酸类分散 用于EW的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产品说明主要应用 1、Atlox 4896 非离子表面活性剂,HLB值15.9 乳化 2、Atlox 4894 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不含壬基酚HLB值15.4 乳化 3、Atlox 4912 非离子型,嵌段共聚物,HLB值6 乳化、稳定、分散,推荐 和Atlas G-5000配合。 4、Atlox 4913 经修饰的羧酸共聚物,HLB值12 乳化(**类EW) 5、Atlox 4914 非离子型粘稠液体,聚合型,HLB值6 乳化、稳定、分散、增效 油包水型,用于以油为 媒介的制剂体系。 6、Atlas G-5000 非离子共聚物,HLB值16.9,凝固点30度乳化、稳定,用于水 包油型制剂。 阿克助剂 1.分散剂Morwet D-425的应用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有哪些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有哪些 篇一:医院药品各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3、应按照经营规范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常温库在0~30℃之间,阴凉库温度≤20℃已冷库温度在2~10℃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在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区存放;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库存放;中药饮片应设专库;危险药品应专库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施。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一黄色;合格品区、待发药品区一绿色;不合格药品区——红色。 9、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专人保管、专库或专柜存放,专帐管理。 10、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11、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12、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药房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报质量管理机构处理。 13、做好库存药品的帐、货管理工作,按季盘存,确保帐、票、货相符。 14、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尘、防污染等工作。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领发制度 1、药房凭麻醉药品的处方、空安瓿(废贴)到药库领取麻醉药品。麻醉药品的处方、空安瓿(废贴)由药库统一保管。领取后的麻醉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 2、麻醉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人签署姓名。

(医疗药品管理)吉林医药学院

(医疗药品管理)吉林医药学院

护理学实习大纲 (三年制专科) 【实习目的】 实习是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教学阶段,也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提高整体综合医疗护理水平的的重要环节;通过临床系统的实习,逐渐增强护理工作的责任感,学会观察病人的心理特点,培养思维敏锐、反应迅速、动作准确、快而不乱的良好职业素养;养成团结互助和爱护、关心病人的优秀职业道德;掌握常见疾病的护理理论知识、护理方法及护理程序,独立完成各科常规护理技术操作和对急危重病人进行抢救配合及观察、护理,并能按护理程序的要求书写护理病历;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医疗技术、工作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锻炼,为做一名合格的护理工作人员打下坚实基础。

【实习时间】 共48周,其中内科护理学12周;外科护理学12周;妇产护理学4周;儿科护理学4周;传染科护理学4周;五官科护理学4周;手术室护理学4周;急诊科护理学4周。【实习要求】 1.各实习医院及科室应重视实习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实习领导小组;严格认真组织、管理实习工作;抓好实习科室、带教老师、实习计划的落实;带教老师要认真备课,组织、落实实习内容。 2.实习生必须遵守医院、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实习大纲》进行实习和按规定顺序进行各科室轮转;尊重带教老师,虚心请教、团结互助,营造和谐的实习学习氛围;尊重、关心、爱护病人;注意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的锻炼;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努力学习诊疗技能及先进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养自学能力和动手能力。

3.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及时认真填写《实习记录》,科室实习结束后填写《实习小结》,做出自我评价;带教老师和科室负责人对实习生进行鉴定并签字后(《科室实习鉴定》),方可进行下一科室实习;实习结束后,请各医院对实习生的整个实习情况,写出鉴定意见并盖章(《实习鉴定》),同时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评出结果(密封),连同实习手册由实习组长带回学院交系办公室,统一上交教务处,作为毕业参考。 优秀:实习期间遵守实习纪律,出满勤,工作认真踏实、无差错事故,理论联系实际,技术操作规范、熟练,服务态度好,有实习笔记。 良好:实习期间遵守实习纪律,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工作认真踏实、无差错事故,理论联系实际,技术操作规范,比较熟练,服务态度好,实习笔记和实习小结内容较充实、工整、详尽。

连锁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切实满足各部门的药品使用需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本制度中所称药品分为两类 (一)普通药品: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 (二)特殊药品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第三条制度适用于下属检测中心的药品管理。 第二章药品管理相关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采购供应部是药品的采购统筹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各区域检测中心的药品采购、下单、验收工作,采购管理岗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设备物资部是药品的库存与盘点统筹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各区域检测中心药品的库存与盘点 第六条区域检测中心内设的各检查科室是药品的需求和使用部门。由各检查科室负责人负责,主要职责为审核药品需求、负责药品的合理、合规使用 第七条区域检测中心核医学科是放射性药品的需求、储存和使用机构,由核医学科主任负责.主要职责为:放射性药品的下单、验收、储存管理工作 第八条区域检测中心综合管理部是药品的综合管理部门后勒保障岗具体实施主要职责为汇总各科室药品需求。提请签报、下单,参与验收、盘点、报损工作 第九条区域检测中心护士团队是普通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储存和领用部门,由护士长负责。主要职责为负责普通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保管,保证储存质量开辰入库验收、盘点工作负责收集和评估各科室的领用需求,确保合规领用做好领用记录。 第十条区域检测中心财务团队是药品下单、盘点、报损管理工作的支持部门。

第三章药品的下单管理 第十一条区域检测中心根据年度预算和实际使用需求,在采购供应部签订的框架协议内进行下单操作。下单分为两种类型 (一)常规下单。每月由区域检测中心后勤保障岗汇总下一月度药品的需求 (二)特殊药品下单。其中普通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由护士长负责;放射性药品由核医学科主任负责。 第四章药品的验收、入库管理 第十二条库房设立待验区、合格区、不合格区,药品应按区存放。药品到货后应先进入待验区,并根据验收结果进入合格区或不合格区,不合格药品严禁入库、上架。 第十三条区域检测中心收到药品后,应立刻组织验收工作: (一)普通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由后勤保障岗、护士长双人当场验收; (二)放射性药品由后勤保障岗、核医学科主任双人当场验收。 验收人员应对照订单,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批号、生产厂家等信息并填写验收单(附件3)由区域检测中心后勤保障岗提起EOA签报(附件2)。 第十四条到货药品应在有效期内。其中,有效期3年以上的,到货时药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21个月;有效期为15年至3年(含)的,到货时药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16个月,有效期为1年至1.5年(含)的,到货时药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8个月。 第十五条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以下问题严禁入库 (一)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二)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三)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第五章药品的储存、领用管理 第十六条分类管理:在库药品应技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技药理作用系统分类存放。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12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于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7年2月21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部署和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原卫生部令第35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该实施细则中的“卫生部”统一修改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卫生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二、将第三条第二项修改为:“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增加一项,作为第十三项:“(十三)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 第十三项改为第十四项。 三、第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的设置审批权限另行规定”。 四、删除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并将第二款修改为:“有前款第(二)、(三)、(四)、(五)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五、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经相关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六、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采用电子证照等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实行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管。有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本决定自2017年 4月1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修正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的类别: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五)疗养院; (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八)村卫生室(所); (九)急救中心、急救站; (十)临床检验中心;

医疗机构药品安全操作管理办法

郎溪县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管理操作办法为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提高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特制定郎溪县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管理操作办法。 一、机构与人员要求 (一)药品使用单位要设臵相应的药品管理机构或者确定专职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药品质量的管理工作。 (二)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药学技术职称或经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专门培训合格。 (三)从事药品采购、验收、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称或执业药师资格。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及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二、制度和职责要求

(一)制定与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有关的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工作程序和相关记录。 (二)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级药品质量管理岗位职责; 2、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出库等环节的管理; 3、药品效期的管理;4、特殊药品的管理;5、不合格药品的管理;6、药品使用差错和事故报告与处理的管理;7、拆零药品的管理;8、与药品储存质量有关设施设备的管理;9、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10、环境卫生和人员健康的管理;11、人员培训和考核的管理。 (三)质量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购进、仓储、药品调剂人员职责; 2、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及质量管理、购进、仓储、药品调剂人员职责; 3、质量管理、购进、收货、验收、仓储、养护、药品调剂岗位职责。 (四)工作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文件管理的程序; 2、药品购进、收货、验收、仓储、养护、药品调剂等环节的程序; 3、药品出库退回的程序; 4、药品退出的程序; 5、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及处理程序; 6、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的程序。 (五)药品使用质量管理工作记录必须清楚、完整、准确。具体包括:

农药助剂种类介绍

农药助剂种类介绍 与农药原药混合或通过加工过程与原药混合能改善制剂的理化性质、提高药效、便于使用的物质,统称为农药辅助剂,简称为农药助剂。 一般来讲,农药助剂本身是没有生物活性的,但助剂选用得当与否,对农药制剂的药效性能有极大影响。例如,含10%敌稗及30%柴油的混合乳油,与不含柴油的20%敌稗乳油具有相似的杀草效果,而敌稗用量却相差1倍;使用波尔多液时,若在其中加入 0.2%~ 0.3%骨胶,可抗雨水冲刷,且能提高防病效果。农药助剂的合理使用,往往还能提高药剂对植物的安全性及降低对人畜的毒性。 填料: 填料可用来稀释农药原药,减少原药用量,使原药便于机械粉碎,增加原药的分散性,是制造粉剂或可湿性粉剂的填充物质,如粘土、陶土、高岭土、硅藻土、叶蜡石、滑石粉等。 湿展剂: 湿展剂是指可以降低水的表面张力,使水易于湿润固体表面的助剂。此药液喷到受药表面时,易于在受药表面湿润展布,提高防治效果。如茶枯、纸浆废液、洗衣粉、拉开粉等。 乳化剂: 能使原来不相溶的两相液体(如油与水)形成不透明或半透明乳油液的助剂,称为乳化剂。如土耳其红油、双甘油月桂酸钠、蓖麻油聚氧乙基醚、烷基苯基聚乙基醚等。 分散剂: 分为两种。一种为农药原液分散剂,是一种具有高粘度特性的物质,通过机械作用,可将熔融的农药分散成胶体颗粒剂,如废粘蜜浓缩物,纸浆废液浓

缩物;另一种为农药制剂的分散剂,能防止粉剂絮结,使粉状农药在喷布时能很好地进行分散。 粘着剂: 粘着剂是指能增加农药对固体表面粘着性能的助剂。药剂粘着性提高之后,可耐雨水的冲刷,提高农药的残效性。常在粉剂中加入适量粘度较大的矿物油,在液剂农药中加入适量的淀粉糊、明胶等。 稳定剂: 稳定剂又称抗凝剂,能防止农药制剂(可湿性粉剂)的物理性能在贮藏过程中变坏(悬浮率降低)。 防解剂: 指能防止农药制剂的有效成分在贮藏过程中分解的助剂。 有的将防解剂列入稳定剂一类,例如有的乳剂中加入防解剂可提高乳剂的稳定性。 增效剂: 本身没有杀虫、杀菌作用,但能提高原药杀虫、杀菌效果的助剂。 溶剂: 溶剂是指能溶解农药原药的助剂,多用于加工乳油类农药。 如苯、二甲苯等。

解读《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解读《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正确理解《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暂行)》,规范管理好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在医院内的各个环节,让临床医生更好地使用麻醉药品,为患者服务。现结合我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现状对《规定》中的新要求作如下解读: 一、管理和实施部门不同:《规定》以前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现由国家卫生部颁布实施,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 二、要求将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使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制度建设,定期开展自查。 三、医师处方权由市级以上卫生部门认定。具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由医疗机构保存管。 四、有关处方的新规定:(1)空白处方统一编号、记数管理,建立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2)精神药品有专用处方的要求。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精二”;(3)处方登记(使用登记)新增内容:病人身份证号、病历号、处方编号,使用“专用卡”的还需登记卡号、取药人姓名、身份证号。(3)处方书写新增内容:身份证号码、病历号。(4)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五、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部使用,或者由医疗机构派医务人员

出诊到患者家中使用。 六、医疗机构应当要求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每四个月复诊或随诊一次。 七、规定盐酸哌替啶注射液不宜长期用于癌症疼痛和其他慢性疼痛治疗,提倡无创给药。 八、处方用量有新的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九、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十、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疗机构外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三):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门诊病历中留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门诊病历中留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十一、盐酸布桂嗪(强痛定)原为一类精神药品,现法规规定为麻醉药品,必须开具麻醉药品处方。

大学医疗药品管理制度

大学医疗药品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药品的采购、出入库、报废等管理工作,确保用药安全、经济、有效、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依据《药品管理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采购 1.按学校规定,药品采购实行公开招标,一般安排在每年第四季度进行。 2.通过招标确定不少于2家药品定点采购单位,采购时实行单项比价采购。 3.定点采购单位不能供应我校必须采购的药品,经批准后按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市场采购。 4.药品采购计划由医务、库房等人员,根据用药需求、库(药)房的药品存量按期编制。 5.编制的药品采购计划,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计划在5000元以下由后勤管理处审批;5000元(含5000元)以上,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并按规定程序招标采购。 6.依据用药规律,药品应采取少量多次采购的原则,防止造成积压和浪费,在正常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同时要注意解决药品紧缺矛盾。

二、药品入库 1.按规定采购的药品,由保管人员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注册商标、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逐项进行验收、核对,验收合格、核对无误后,逐项填写验收入库凭证,采购、保管、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入库。 2.凡是近期、到期、过期、包装破损、数量短少、失效(发霉、变色、变质、潮解、沉淀、浑浊、破损、字迹不清等)、非国标、无双批号等药品,一律不得入库。 3.药品验收入库后,库(药)房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将药品的规格、数量、价格、金额等逐项计入手工及电脑账册。 4.药品采购费用报销必须同时附有药品采购原始单据、正规票据及入库验收凭证,按学校规定经有关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5.药品入库单据、验收凭证、账本要妥善保管,以备学校相关部门核查。 6.由于突发事件等因素需要调进紧缺的药品,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入库。 三、药品出库(配方、消耗) 1.药品出库必须手续完备,票据齐全。

2017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的细则。《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于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于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7年2月21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 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部署和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35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该实施细则中的“国家卫生部”统一修改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卫生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二、将第三条第二项修改为:“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增加一项,作为第十三项:“(十三)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 第十三项改为第十四项。 三、第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的设置审批权限另行规定”。 四、删除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并将第二款修改为:“有前款第(二)、(三)、(四)、(五)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五、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经相关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六、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采用电子证照等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实行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管。有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本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48379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地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地通知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地通知 国食药监安[]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健全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强化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地监督管理,医疗机构购进、储存、调配及使用药品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地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量跟踪工作,并明确各环节中工作人员地岗位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有专门地部门负责药品质量地日常管理工作;未设专门部门地,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质量管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药品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地执行情况; (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地变化情况; (三)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地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四)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地意见和建议. 自查报告应当在本年度月日前提交. 第二章药品购进和储存 第六条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地企业购进药品. 医疗机构使用地药品应当按照规定由专门部门统一采购,禁止医疗机构其他科室和医务人员自行采购. 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地,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地有关规定

巴斯夫精选SF农药助剂性能介绍与应用修订稿

巴斯夫精选S F农药助剂性能介绍与应用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巴斯夫B A S F农药助剂性能介绍与应用1.BASF农药助剂的主要产品牌号和种类: 系列名化学品分类应用领域1PluronicPEPO-EO嵌段共聚物乳化剂2PluronicRPEEO-PO嵌段共聚物增溶剂、润湿剂3LutensolTOC13羧基醇乙氧基化合物乳化剂4LutensolXLC10格伯特醇乙氧基化合物乳化剂5SokalanyCP马来酸-丙烯酸共聚物钠盐分散剂6SokalanyPA 丙烯酸均聚物钠盐分散剂7SokalanyHP聚乙烯吡烷酮晶体生长抑制剂8TamolNN萘磺酸缩合物钠盐分散剂9TamolDN苯酚磺酸缩合物钠盐分散剂10NekalBX烷基萘磺酸钠润湿剂 11TrilonBXNTA等水质硬度降低剂12PluriolE聚乙二醇片剂稳定和助溶剂13EmulanEL蓖麻油乙氧基化物乳化剂14EmulanLVA特种非离子化合物增效剂 2.巴斯夫农药助剂应用牌号与化学结构 剂型助剂巴斯夫产品化学成分EC乳化剂,增溶剂PluronicPE6100PluronicPE6200O-EO嵌段聚醚乳化剂LutensolTOC13羧基醇乙氧基化合物LutensolXLC10脂肪醇乙氧基化合物EW 乳化剂,增溶剂PluronicPE6100,PE6200PO-EO嵌段聚醚乳化剂,增溶剂,分散剂PluronicPE6400,PE10500C10脂肪醇乙氧基化合物LutensolXLPO-EO嵌段聚醚湿润剂PluronicPE10100PO-EO嵌段聚醚湿润剂,渗透剂LutensolFA15T牛油脂乙氧基铵盐分散剂TamolNN8906萘磺酸缩合物钠盐SC乳化剂,增溶剂,分散剂PluronicPE6400PO-EO嵌段聚醚LutensolXLC10脂肪醇乙氧基化合物湿润剂PluronicPE10100PO-EO嵌段聚醚NekalBXDry烷基萘磺酸钠分散剂PluronicPE10500PO-EO嵌段聚醚TamolNN8906萘磺酸缩合物钠盐SokalanCP9,CP10马来酸-丙烯酸共聚物钠盐SokalanPAtrypes丙烯酸均聚物钠盐SokalanHP53聚乙烯吡咯烷酮LutensitA-BO二辛基磺基琥珀酸钠增稠分散剂,湿润剂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20917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确合理地储存约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职责是: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 三、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按照药品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二)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一)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 1、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2、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 3、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4、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二)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 1、药品与非药品(指不具备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物品)应分库存放。 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3、品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5、药品中的危险药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专库。 6、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专区内,按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8、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内,经质量验收并确认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间各应不超过一个月。 10、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摧毁月报表。 11、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 12、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作。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13、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四)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1、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 2、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 3、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4、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 5、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五)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 1、黄色: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 2、绿色: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 3、红色:不合格药品库(区)。 (六)药品入库时应按照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经过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或盖章后办理入库手续。 (七)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接受药品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掌握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仓间温、湿度等管理,正确储存药品。 (九)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坚持检查复核后出库发货。(十)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