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法重点

国际贸易法重点

国际贸易易法考试范围

1、课件

2、国际经济法(红?皮)

3、教材——前七章

02—16年年——司考题?目

单项、多项——司考题?目的来缘

简答、论述——教材的论答题+?老老师会给范围 6、7章的案例例添加

?支付+术语

ppt的题?目

公司法务实习日记

公司法务实习日记 实习不是被动的学习,在实习岗位锻炼自己的实践 能力,同时也要注意创造性的发挥,和实习单位多多交流,成功转换角色的方法。下面提供公司法务实习日记,欢迎阅览! 公司法务实习日记 7月8日 一. 今天接到实习单位的电话要我去实习,这家公 司是我前几天在网上投简历应聘的实习单位。刚接完电 话心里非常开心终于有地方实习了。一大早就来到公司,公司人事部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我,并问了我很多问题,我的回答让对方很满意。接着,他就介绍了公司情 况并告诉我明天就可以来实习了,主要是跟着他们公司 法务部经理学习一些跟我专业相关的工作程序和贸易公 司的一些工作流程。后来我闲来无事就去参观了一下公司,以便熟悉公司环境。这个公司规模中等,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其拥有独立厂房,有先进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与管理人才,主要经营织带,棉绳,布条,辅料,涤纶纱,丙纶纱等,完成可再生资源的运作。公司环境非常好,也让我感觉很舒服,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暑期实习生活。 7月9日

二. 到了公司第一天的主要工作就是了解工作和公司产品情况。公司成立时间比较短,在1999年成立,主要经营织带,棉绳,布条,辅料,涤纶纱,丙纶纱等,完成可再生资源的运作。公司发展迅速在当地也是很不错的企业。我跟着师傅参观了公司的生产流水线,调查并了解了公司贸易出口业务的具体流程。这样就差不多一上午过去了,我就跟着师傅去吃饭。午休的时候,我认识了很多公司的同事,跟他们有了一些交谈,因为第一天到来,所以我的话不是很多,他们倒是问了很多我大学里的事情,让我在大学好好学习专业,以后工作中都是要实践运用的,不然现在就业压力这么大以后找不到好工作。下午还是以熟悉公司为主,我知道了公司的几个部门,比如前台,制作部,包装部,安检部等等,他们都互相合作,完成整体运作。这一天还算轻松,但学到的还是不少的。 7月12日 三. 这几天对公司和产品情况了解已经很清楚了,公司先让我跟着法务部做一些杂活以便熟悉工作日常情况。我主要负责文件的整理和递送并承担部分办公室的卫生工作。虽然这是些杂活,但小中见大从中可以看出一个公司的日常管理情况,并能锻炼自己踏实工作的心态。说说是整理文件,可也费了我差不多半个上午的功夫,文件分为很多种,有客户合同,客户投诉文件,公

国际贸易法形考1

题目1 正确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判断货物买卖合同的国际性的标准是( A )。 a. 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国家 b. 合同项下的货物跨越国境 c. 当事人具有不同国家的国籍 d. 合同订立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国家 题目2 正确 FOB、CIF、CFR与其他贸易术语的重要区别是 ( C ) 。 a. 象征性交货 b. 买方负责安排运输工具 c. 以装运港船舷作为划分风险的界限 d. 卖方办理保险 题目3 正确 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标的有( ABCD )。 a. 电力 b. 船舶 c. 供私人、家庭使用的货物 d. 股票 题目4 正确 国际贸易法调整的容依贸易标的不同可以分为(ACD )。 a. 货物贸易 b. 钱货贸易 c. 服务贸易 d. 技术贸易 题目5 正确 FOB合同的交货地点是( C )。 a. 指定装运港码头 b. 交付给第一承运人的地方 c. 指定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船上 d. 指定装运港卖方指定的船上 题目6 正确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构成一项有效发盘的条件是( ACD ) 。 a. 发盘的容十分确定 b. 必须传达到受盘人 c. 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旨意 d. 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题目7 正确 惯例是由国际组织制定的,对合同的当事人具有强制的约束力。

选择一项: 错 题目8 正确 要约失效的原因有( ABC )。 a. 受要约人拒绝 b. 要约期间已过 c. 要约人撤销要约 d. 要约人撤回要约 题目9 正确 我某进出口公司于1999年1月15日用电报向外国一公司发盘,要求在20日复到我公司有效。1月18日上午9:00,我公司同时收到外国公司表示接受和撤回接受的电传。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此接受( A )。 a. 可以撤回 b. 不可以撤回,必须与我公司签订合同 c. 视为撤销 d. 经我公司同意方可撤回 题目10 正确 卖方违约实买方可以采取的补救办法有( ABCD )。 a. 减价 b. 宣告合同无效 c. 交付替代物 d. 实际履行 题目11 正确 过境货物贸易又称为( ABC )。 a. 再输出贸易 b. 转口贸易 c. 三角贸易 d. 进口贸易 题目12 正确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多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买方可以( AD )。 a. 拒绝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 b. 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一部分,按交货时市场价格付款 c. 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一部分,按合同价格付款 d. 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按合同价格付款 题目13 正确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规定的国际贸易术语有( D ) a. 12种 b. 15种 c. 10种

2020年整理国际贸易法案例分析.doc

国际贸易法案例分析 [案例1] 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美国商人签订一份出口玉米合同,由中方负责货物运输和保险事宜。为此,中方与上海某轮船公司A签订运输合同租用“扬武”号班轮的一个舱位。2007年7月26日,中方将货物在张家港装船。随后,中方向中国某保险公司B投保海上运输货物保险。货轮在海上航行途中遭遇风险,使货物受损。问题: (1)如果卖方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而货物遭受部分损失是由于轮船在海上遭遇台风,那么卖方公司是否可从B处取得赔偿?为什么? (2)如果卖方公司投保的是一切险,而货物受损是由于货轮船员罢工,货轮滞留中途港,致使玉米变质,那么卖方能否从B处取得赔偿?为什么? (3)如果发生的风险是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引起的并且属于承保范围的风险,B赔偿了损失后,卖方公司能否再向A公司索赔?为什么? (1)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不能向保险公司B提出赔偿请求的,因为平安险对货物因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予赔偿。货轮在海上航行途中遭遇台风,使货物受部分损失是因自然灾害引起的单独海损,但由于卖方中国某迸出口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范围不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单独海损,所以卖方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不能从倮险公司B处获得赔偿,除非卖方已投保水渍险和一切险。 (2)申国某进出口公司也不能向保险公司B提出赔偿请求,因为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包括被运输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但不包括战争险、罢工险等特殊附加险。即便投保人投保了一切险,仍须与保险人特别约定,经保险人特别同意后,才能把特别或特殊附加险的责任包括在保险人承保范围之内。由于卖方末投保特殊附加险,故无法取得赔偿。 (3)不能。保险合同是一种补偿合同,被保险人不得以保险作为牟利的手段。保险货物的损失如果是由于第三者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被保险人从倮险人处取得保险赔偿时,应当把对该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转让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位行使被保险人的一切权利和追偿要求,而不能一方面向保险人取得保险赔款,另一方面又向有过失的第三者索赔,从而获取双倍于损失金额的收入。 [案例2] (1)保险标的物为301千公升意大利红色餐酒 (2)货物包装为21.5千公升新胶标准集装箱;葡萄酒是由卖方负责装箱 (3)SGS公证行出具之《重量和质量检验证书》证明:301千公升葡萄酒平均装在14个20英尺集装箱内,货物包装适合装运散装酒类及陆上和海上运输 (5)投保险别为一切险,适用的具体条款为1/1/82《协会保险条款(A)》; (6)2000年11月17日中国某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经检验认定其中两个集装箱外部附有腐蚀品标识,并于2001年9月1日出具《卫生证书》认定:该批干葡萄酒原液使用带有腐蚀品标识的两个集装箱装运,不符合我国食品卫生要求,作销毁处理。 问题:保险人是否可以拒赔? 答:保险人可以拒赔。 理由:本案中集装箱本身即是货物的包装,本案标的物是散装葡萄酒,其包装物就是集装箱本身;“包装”应视为包括集装箱或托盘内的积载应解释为:除了集装箱或托盘之外,还应包括集装箱或托盘内的积载。至于SGS公证行的检验证书之“货物包装适合装运散装酒类及陆上和海上运输”的结论,仅涉及散装酒类的运输安全与合适问题,未提及其卫生安全方面的内容。而食品货物除了其运输安全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案例4.3 双重质量担保案例(案例讨论) 我国某外贸公司向德国出口花生一批,合同规定最低含油量不低于44%,杂质不超过1%。但在成交前我方曾向对方寄过样品,合同订立后我有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德国后,买方出具了货物品质比样品低7%的检验证明,并要求赔偿600英镑的损失。我方拒绝赔偿,并陈述理由说:货物在交货时是经过挑选的。因为是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也不至于低7%。 问:我方失误在哪里?是否可以以货物非凭样成交理由而不予理赔? 答:(1)此案例是凭卖方样品交易,在合同中应定名品质以卖方样品为准。日后,卖方所交整批货的品质,必须与其提供的样品相同。但允许卖方交付某些商品的质量指标在一定的幅度内有变化,在之前要约定一定幅度的品质公差。在本案例中卖方在达成合同后,有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此举有欠妥当,应当在双方商定品质条款时,可加订“交货品与样品大体相同或相似”之类的条文,以避免争议和便于履行合同。同时本案例涉及两个质量担保:合同担保,样品担保。合同规定最低含油量不低于44%,杂质不超过1%,样品担保允许5%偏差,但是7%已超过,尽管此样品担保是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允许5%偏差。同时买方出具品质比样品低7%的证明,卖方则认为买方出具的证明不符合实情。如果卖方拿不出留存样品,也要赔偿600英镑。

(2)我方应该理赔。 凡以样品表示成交商品质量并以此作为交货一句的,则为凭样品买卖,我方已寄给卖方样品,则为样品担保,同时双方已订立合同,则为合同担保。所以我方不可以以货物非凭样成交理由而不予理赔 案例4.9 冻羊肉案例(讨论) 我国某公司向科威特出口冻羊肉20吨,每吨FOB价400美元。合同规定数量可增减10%。国外按时开来信用证,证中规定金额为8000美元,数量约20吨。结果我方按22吨发货,但持单到银行办理议付时遭拒绝。 问:原因何在? 答:《公约》第37条和52条对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数量时有明确规定:如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数量机动幅度的选择,应视成交条件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而定,本案例采用FOB成交,应由派船接货的买方来选择。同时本案例虽然规定数量可增减10%,即为22吨,但国外按时开来的信用证,证中规定金额为8000美元。按照ucp500规定,受益人(卖方)所提交的单据不仅要做到“单证相符”,还要做到“单单不得互不一致”二本案例单表明为 8800美元,则单据不符,导致银行拒绝信用证支付也是极为普遍的现象。简单来说,单据总金额为8800美元,超过了信用证的金额,而信用证的金额在没有约数的情况下是不允许超证支付的。

国经名词解释

国经真心不是人学的。。。稀稀拉拉整出来这么多因为卷子上也木有标准答案(全尼玛是参照教材啊!!),基本上都是自己总结的有错的或不全的表怪我啊。。。大家多多补充嘛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 说明:黑体是历年考题,斜体是范晓波老师的重点 1、国际经济法:调整营业地不在同一国境内的国家、国际组织、法人、自然人之间的财产流转关系以及国家对这种跨国财产流转的管理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 2、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能够从事国际经济活动并形成经济关系的主体都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国家、国际组织、公司、一般组织、自然人或个人 3、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制定有普遍约束力的各类国际经济法规范的程序和方法,国际经济法规范存在的具体形式和解决国际经济纠纷所依据的各类有约束力的规范的总和。分为两种:形式渊源,即制定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的法定程序和方法;实质渊源,即提供具有普遍约束力规则存在的证据。 4、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CISG):于1980年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起草,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会议上通过,并与1988年生效。是目前为止影响力最大的规范国际货物买卖的公约,但不是国际上最早的规范国际货物买卖的公约。 5、风险:对于货物买卖合同而言,风险可划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是指那些与履行货物买卖合同相关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能够影响买卖双方权利或异物的所有风险,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人为损害、商业风险、政治风险和法律风险。而狭义的风险是指这些风险中应当由买卖双方按照风险分配或转移原则承担的风险。国际经济交往中以狭义为准。 6、实际全损: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状、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实际拥有。 7、共同海损: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要件:(1)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必须遭遇共同危险;(2)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而合理的;(3)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必须是特殊的;(4)措施必须有效果。 8、推定全损: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要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损失状态。对于推定全损,可由被保险人选择,或按实际全损赔偿或按部分损失赔偿。 9、国际商业惯例:国际经济关系当事人或国际民商事关系当事人长期实践、接受和遵守,并对他们

国际贸易法1-2

国际贸易法平时作业 第一次作业 1、2000年4月1日,中国隆源公司与加拿大乙公司签定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交货条件为CIF宁波;货物应于2000年5月1日之前装船;买方应于2000年4月10日之前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4月5日,买方开出了信用证。4月24日,卖方向承运人瑞典丙公司提交货物,并向英国丁保险公司投保。4月27日,承运人向卖方签发了提单。提单载明:承运人为瑞典丙公司;提单签发日期为2000年4月27日;本提单生效后为已装船提单。卖方即向买方发出货物已装船及已办理保险的通知。随后,卖方凭提单及有关单据向议付行结汇。 实际上,货物于5月5日才开始装船,至5月15日始装运完毕,船舶于5月25日抵达目的港。另外,在运输途中,由于遭遇台风和海啸,货物遭受部分损坏。 接到卖方的通知以后,买方即与韩国戊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转售合同,交货日期为5月15日。但由于货物于5月25日才抵达目的港,买方无法如期向韩国戊公司交货;韩国戊公司解除了合同。由此,买方不但丧失了其预期利润,而且还承担了向韩国戊公司的损害赔偿,此外,由于市场行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买方只得以低价就地转售,又遭受了一笔损

失。买方在查实情况后,即向法院起诉。但承运人丙公司提出:其所签发的提单只是一份备运提单,只有在货物实际装船以后,才能被认为是已装船提单,这是国际惯例。因此,买方的损失与其无关。 现问: (1)承运人丙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承运人丙公司签发上述提单构成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3)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4)如何确定被告方的赔偿范围? 2、我国友邦公司与新加坡王河公司于1999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1000吨大豆的CFR合同。友邦公司开出信用证,装船期限为2000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王河公司租来运货的“亨利号”在开往某外国港口运货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货至2000年1月20日才完成。承运人在取得王河公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

有关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 FOB贸易术语案例 案例一: 1996年11月,我国F省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巴西某公司签订一份出口油籽的合同。合 同采用FOB 价格术语,买方需于1997年2月份派船到厦门港接货。合同还规定:“如 果在此期间内不能派船接货,卖方同意保留28天,但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皆由买方承担。” 3月1日,卖方在货物备妥后电告买方应尽快派船接货。但是,一直到3月28日,买 方仍未派船接货。于是卖方向买方提出警告,声称将撤销合同并保留索赔权。买方在没有与 卖方进行任何联系的情况下,直到1997年5月5日才将船只派到厦门港。这时卖方拒绝 交货并提出损失赔偿,买方则以未订到船只为出拒绝赔偿损失,双方争议不能和解、卖方选 起诉到法院。 法院经取证调查,认为买方确实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派船接货、因此法院判决:卖方有 权拒绝交其,并提出赔偿请求、后经双方协商,卖方交货,但由买方赔偿仓储、利息、保险 等费用。 本案例是涉及FOB价格术语下船货衔接的问题。按照FOB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 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然而,由于FOB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安排租船订舱,所以,就存在一个船货衔接问题,处理不当,自 然会影响到合同的顺利执行。根据有关法律和惯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卖方有权拒绝 交货,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均由买方负担,因此,在FOB术语下成交的合同,对于装 运期和装运港要慎重规定,订约之后,有关备货和派船事宜,双方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 保证船货衔接。 在此案例中,我方作为卖方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在装运期临近时,卖方电告催促买方派 船接货.但买方仍没有及时派船接货。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安方 有解除合同之权利,并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本案中我方公司据理力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做法是值得提倡的。后来从有利于交易 的角度出发.我方公司未行使解除合同之权而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也是适当的。如果行情发生 了变化或其它原因使合同给我方带来损失时,我方当然可断然行使解除合同之权。 案例二: 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0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及,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的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

国际贸易法(案例)

单选10 多项选择30 简述40 案例20 卷一 1.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公约 包装条款不叫实质性变更 对于非实质性变更要约人要及时做出反对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反对意思表示则视为承诺合同生效 2.关于货物运输 CIF 即期信用证卖方将货物直接装船直运到买方承运人路过某地擅自卸下买方的货物以接受其他货主的货物,将买方货物交给其他承运人继续运输,结果晚到货了,买方要求索赔,问索赔要求是否合理? 答:CIF要求卖方租船不合理买方应该向承运人主张赔偿 卷二 题干:中国某工艺品厂A卖方,与买方一个美国的贸易公司B有长期的工艺品交易,在2010年3月10日,A告诉B以CIF条件向对方出口一批工艺品,标的额价值30万美元,以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作为付款方式。3月15日,买方回复A要求价格下降为27万美元,卖方进过研究同意降价要求在3月19日同意还价,3月20日,买方受到同意降价的电报。随后A交由承运人C分为两个集装箱装船,4月4日,承运船只行至公海时由于船长疏忽,船上发生火灾,其中一个集装箱被火烧毁(分析:意外事件单独损失),另一个完好无损。5月份货物运至目的港旧金山,买方拒绝接收货物,并向卖方提出索赔,双方起诉至中国法院 题1:在CIF贸易术语项下,货物的运输和保险由谁支付? 答:都是由卖方支付,包括运费 题2:货物在海上受到的损失,买方能否要求卖方予以赔偿? 答:CIF中保险一般保的是平安险,平安险因为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是不赔的,意外事件造成的单独海损是赔付的,卖方没有义务赔付,买方应当找保险公司赔付,如果保险公司赔付不足,应当由承运人补足,与卖方无关。 题3:假如买方向银行提交信用证,买方在收到款项之后,又将正在运输的货物卖给第三方,风险从何时转移? 答:从合同成立生效之时发生转移,即B转卖的时候发生转移 题4:信用证 答: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B向银行申请开具信用证,A为受益人 题5:假设卖方向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的全票单据请求付款,此时买方得知货物在途受损,通知银行停止付款,银行是否有权拒付? 答:根据信用证独立性银行无权拒付

《国际贸易法》总结

第一章国际贸易法概论 概念:国际贸易法调整的货物贸易关系、技术贸易关系、服务贸易关系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其他各种关系,均因国际贸易法主体从事上述管理协调活动或者从事贸易交换活动以及相关活动而产生。这些主体包括国家、国际组织、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法人以及自然人等 渊源:1国际贸易法的渊源指国际法的外在表现形式,概括来说,主要包括三大类,即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家立法。 2国际条约既可以双边条约、协定;多边条约、协定;区域性条约、协定;国际贸易公约以及国际组织发表的宣言、决议、议定书等形式。 3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长期的国际贸易活动中逐渐中形成的,并为从事国际贸易交易的有关各方普遍承认和共同遵守的原规则及习惯作法。 4国家立法。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适用和效力皆来自于国内立法的规定。国内立法在过去、现在及其将来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仍应作为国际贸易法的重要渊源。 主体:自然人、法人、国际组织和国家 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适用的法律、惯例 国际货物贸易(买卖)是国际贸易的最古老形式,与国内货物买卖相比,具有下述特点: 一,当事人位于不同的国家,彼此不是很了解,缺乏信任; 二,当事人所处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同,由此导致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争议解决方法,争议解决的时间长、难度大; 三,国际货物买卖一般需要经过长距离运输,货物较长时间处于第三人控制中,风险大; 四,货物和与货物有关的单据是分别处理的,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甚至有时交付单据即可获得偿付; 五,货款交付一般很少即时清结,通过需要通过某种付款安排; 六,货物的交付很少是双方直接交接,通过需要经过第三人转交,转交时货物的质量可能发生变化。 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中,在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逐渐形成的为该地区或该行业所普遍认知、适用的商业做法或贸易习惯,作为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则对适用的当事人有约束力。 构成国际惯例必须具有三个条件:

国际贸易法平时作业(一)

国际贸易法平时作业(一)

国际贸易法平时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每个5分,共20分) 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主要有海上货物运输协议或总合同、班轮运输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三类 2、租船合同 租船合同是船舶所有人与承租人达成的协议,规定承租人以一定的条件向船舶所有人租用一定的船舶或一定的舱位以运输货物,并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与豁免等各项以条款形式加以规定,用以明确双方的经济、法律关系。 3、国际多式联运 国际多式联运简称多式联运,是在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产生和发 展起来的,由 交付地点的货物运输。国际多式联运适用于水路、公路、 85%~90%的货物是通过海运完成的,故海运在国际多式联运中占据主导地位

4、推定全损 指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受损货物残值,如果加上施救、整理、修复、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其抵达目的地的价值时,视为已 丧失,是可以修复或可以收回的,但所花的费用将超过获救后保险标的的价值,因此得不偿失。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放弃努力,给予被保险人以保险金额的全部赔偿即为推定全损 二、单项选择题(每个3分,共18分) 1、按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对每件货物或每一计费单位的货物的损害或损失,其最高的赔偿责任以( B)为限。 A.100美元 B、100英镑 C、100马克 D、100法郎 2、保险人在支付保险金额后从被保险人处取得的权利是(B ): A.委付权 B、代位权 C、赔偿权 D、支付权 3、甲企业在刊登商业广告时注明“本广告售予最先开出信用证的人”,则该广告应被作为一项(B ): A、要约 B、不可撤销的要约 C、承诺 D、合同 4、DDU是国际贸易术语中( B )术语的英文缩写。 A、目的港船上交货 B、未完税交货 C、完税后交货 D、目的港码头交货 5、1955年海牙书规定,若收货人在货物交由其处理之日起( B )天内不提出异议,不能再向承运人提起逾期交货的诉讼。

电子商务国内外研究研究现状总结

电子商务国内外研究研究现状总结 国内外电子商务研发现状研究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对电子商务的定义:电子商务是利用电子数据交换和其他通信手段促进国际贸易的功能在 电子商务中,“商务”一词通常仅用于业务伙伴之间的交易。现在许多专家认为电子商务范围狭窄。现在,商业这个词通常被商业所取代,因为当前的电子商务还包括客户服务、商业伙伴之间的合作以及组织内部的电子交易管理。 2、电子商务模式研究 自XXXX早期电子商务开始依赖全球的应用以来,电子商务理论研究日益增多,各个时期的研究重点也在发生变化近年来,理论研究领域的专家提出了几种主要的电子商务模式: (1)凪良&沃特模式香港理工大学倪教授和沃特教授总结并论证了一个理论模型。凪良&沃特模式将电子商务研究分为四个主要领域:技术问题、应用问题、保证和支持问题技术层面包括安全、技术和支持系统。应用层面包括在线支付系统、在线金融、零售、拍卖、教育培训、营销和广告等。维护和支持公共政策和企业战略的资金,如税收、法律、隐私等。 (2) Kaufman&wden车型该模型是由罗伯特·考夫曼和埃里卡提出的。从经济角度看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管理学院的沃尔登。考夫曼&瓦尔登模型由五个主要模块组成:技术、市场、产品、业务流程和微观经济,它们之间存在着互动关系技术层面是最基本的层面,是企业改造

和创造产品以及消费者享受便捷服务的基础。随着产品的更新和业务流程的转变,网络环境下的市场变得更加灵活和具有竞争力,这将促进企业、劳动力、政府等微观经济的变化。 (3) urbaczewski等人的模型该模型是由厄巴切夫斯基、杰瑟普和惠勒提出的该模型将电子商务研究分为四个层次:组织层次、经济层次、技术层次和其他研究组织层面包括电子商务的概况、扩散、接受和应用等问题;经济层面包括产业结构、市场监管、电子市场中介、信息成本等问题。技术层面主要包括智能代理技术、数据集成技术、安全技术、交易结算技术等。社会研究、行为研究和法律问题属于其他类别。 (4) turban.eta1. model这个模型是由XXXX的e·图兰、d·金、j·李和d·维兰开发的该模型由三个层次组成,一个垫层和一个中心。其核心是电子商务战略:应用战略和评估等。伏笔是电子商务的概况,包括电子商务的影响、扩散和区域发展。在这三个层次中,技术层次相对简单。它包括移动商务、电子商务安全、电子商务支付、内容管理和网站开发。社会和环境方面包括电子政务、在线教育、法律、道德和社会影响。市场和经济层面包括以网上拍卖为代表的电子市场、B2C 市场、B2B市场和C2C的概况 (5) Choi 3D理解模型美国奥斯汀德克萨斯大学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崔教授和其他人从经济学的角度共同提出了电子商务的三维理解模型。该模型主要从市场主体、产品形式和交易过程的虚拟程度对

国际贸易法作业答案复习进程

国际贸易法作业答案

国际贸易法作业答案 第一次作业答案 一、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二、不定项选择题 1、ABCD 2、ABC 3、ABC 4、ABC 5、ABCD 6、ABC 7、BC 8、AB 9、AB 10、ABC 三、问答题 1、试述CFR术语买方与卖方的责任。 卖方的责任: (1)自费办理货物的运输手续并交纳运输费用;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 (3)自费办理货物的出口及结关手续; (4)向买方提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或相等的电子单证。 买方的责任: (1)自费投保并支付保险费用;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和费用 (3)自费办理货物进口结关手续等。 2、试述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承诺才有效。 一项有效的承诺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1)承诺要受约人作出; (2)与要约的条件保持一致; (3)承诺应在要约有效的时间内做出; (4)承诺必须通知要约人,承诺的传递应采取要约规定的方式,在未作出规定时,应采取与要约传递相同的方式或较之更为快捷的方式。 3、试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那些。 一、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 二、货物的数量条款 三、货物的包装条款 四、货物的价格条款五、货物的装运条款 六、货物的保险条款 七、货物的支付条款 八、货物的检验条款 九、不可抗力条款 十、仲裁条款 十一、法律适用条款第二次作业答案 一、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二、不定项选择题 1、ABC 2、ABC 3、BD 4 、ABC 5、ABCD 6、ABC 7、ABCD 8、ABCD 9、AB 10、ABCD 11、ABCD 12、ABCD 13、ABD 14、ABCD 15、ABCD 16、BCD 17、BCD 18、ABCD 19、ABCD 20、ABCD 三、问答题 1、试述《汉堡规则》对《海牙规则》的主要修订是什么? 其一、适用范围。与《海牙——维斯比规则》相比,《汉堡规则》的适用范围更明确。 其二、增加实际承运人的概念。 其三、货物。 其四、关于清洁提单的规定。 其五、承运人责任起讫。 其六、承运人赔偿责任基础。 其七、提高赔偿金额。 其八、增加对于延迟交货赔偿的规定。 其九、保函。

国际贸易案例及答案

贸易术语和报价 1.2000年5月,美国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进口方)与我国江西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方)签订合同购买一批日用瓷具,价格条件为CIF LOS-ANGELES,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出口方需要提供己装船提单等有效单证。出口方随后与宁波某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8月初出口方将货物备妥,装上承运人派来的货车。途中由于驾驶员的过失发生了车祸,耽误了时间,错过了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得到发生车祸的通知后,我出口方即刻与进口方洽商要求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装船期延展半个月,并本着诚信原则告知进口方两箱瓷具可能受损。美国进口方回电称同意延期,但要求货价应降5%。我出口方回电据理力争,同意受震荡的两箱瓷具降价1%,但认为其余货物并未损坏,不能降价。但进口方坚持要求全部降价。最终我出口方还是做出让步,受震荡的两箱降价2.5%,其余降价1.5%,为此受到货价、利息等有关损失共计达15万美元。 分析:导致江西该进出口公司遭受损失的根本原因是什么?该如何避免? 2.中国A公司(买方)与澳大利亚B公司(卖方)于某年3月20日订立了5000公斤羊毛的买卖合同,单价为314美元/KG,CFR张家港,规格为型号T56FNF,信用证付款,装运期为当年6月,我公司于5月3I日开出信用证。7月9日卖方传真我方称,货已装船,但要在香港转船,香港的船名为Safety,预计到达张家港的时间为8月10日。但直到8月18日Safety轮才到港,我方去办理提货手续时发现船上根本没有合同项下的货物,后经多方查找,才发现合同项下的货物已在7月20日由另一条船运抵张家港。但此时已造成我方迟报关和迟提货,被海关征收滞纳金人民币16000元。我方向出口方提出索赔。 3.我外贸E公司以FOB中国口岸价与香港W公司成交钢材一批,港商即转手以CFR釜山价售给韩国H公司.港商来证价格为FOB中国口岸,要求货运釜山,并在提单表明"Freight Prepaid"(运费预付)。试分析港商为什么这样做我们应如何处理? 4.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以FOB 条件成交。结果在目的港卸货时,发现货物有两件外包装破裂,里面的货 物有被水浸的痕迹。经查证,外包装是货物在装船时因吊钩不牢掉到船甲板上摔破的,因包装破裂导致里面货物被水浸泡。问:在这种情况下,进口方能否以卖方没有完成交货义务为由向卖方索赔? 5.我某出口企业与某外商按CIF某港口、即期信用证方式付款的条件达成交易,出口合同和收到的信用证均规定不准转运。我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货物装上直驶目的港的班轮,并以直运提单办理了议付,国外开证行也凭议付行提交的直运提单付了款。承运船只驶离我国途径某港时,船公司为接载其他货物,擅自将我方托运的货物卸下,换装其他船舶继续运往目的港。由于中途耽搁,加上换装的船舶设备陈旧,使抵达目的港的时间比正常直运船的抵达时间晚了两个多月,影响了买方对货物的使用。为此,买方向我出口企业提出索赔,理由是我方提交的是直运提单,而实际上是转船运输,是弄虚作假行为。我方有关业务员认为,合同用的是“到岸价格”,船舶的舱位是我方租订的,船方擅自转船的风险理应由我方承担。因此按对方要求进行了理赔。问我方这样做是否正确?为什么? 6.我国北京A公司向美国纽约B公司出口某商品50,000箱,B公司提出按FOB新港条件成交,而A公司则提出采用FCA北京的条件。试分析A公司和B公司各自提出上述成交条件的原因。 7.我某出口公司出口棉布到某国,正好该国中间商主动来函与该出口公司联系,表示愿为推销棉布提供服务,并要求按每笔交易的成交额给予佣金5%o不久,经该中间商中介与当地进口商达成CIFC 5%总金额50000美元的交易,装运期为订约后2个月内从中国港口装运,并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后,该中间商即来电要求我出口公司立即支付佣金2500美元。我出口公司复称:佣金需待货物装运并收到全部货款后才能支付。于是,双方发生了争议。试问:这起争议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应接受什么教训? 8.某德国客商对我某项出口商品出价为每公吨400欧元CIF汉堡,而我公司对该商品内部掌握价为FOB 中国口岸每公吨人民币1 980元。当时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为每1欧元的买价人民币728.09元,卖价人民币730.28元。我公司备有现货,只要不低于公司内部掌握价即可出售。现该商品自中国某口岸至汉堡港的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一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第一部分商品质量、数量和包装 1、【案情】我与美商凭样成交一批高档瓷器,复验期为60天。货到国外经美商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但是隔一年后买方来电称瓷器全部出现釉裂,只能销价销售,因此要求我方按原价赔偿60%。我接电后立即查看留存之复样亦发现秞下有裂纹,问我可否考虑? 【分析】我方应考虑。 《公约》第35条规定:货物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任何特定的目的,即卖方所交货物不仅要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而且要对所交货物品质提供默示担保,也就是说卖方所交货物不应存在合理检验时不易发现的、导致不合商销的瑕疵等。 2、【案情】我向德国出口大麻一批。合同规定水份最高为15%杂质不得超过3%。但在成交前我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德国后买方提出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7%,检验证明确实如此,据此要求赔偿600英磅的损失。问我是否可以该批业务并非凭样买卖而不予理采? 【分析】(1)《公约》规定,在进出口交易中,买卖双方以商品的规格作为表示商品的方法,只要卖方所交货物符合合同的规定规格,卖方就算已经履行了合同。 (2)但在本案例中,在成交前,我方已向对方寄送样品,并未声明时参考样品,签约后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这样,对方就有理由认为该笔交易既凭规格买卖又凭样品买卖。而在国际贸易中,凡属于凭样买卖,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提出索赔。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方很难以该笔交易并非凭样买卖为由而不予理赔。 (3)应注意注明“仅供参考之用”。 3、[案情]某外商欲购我“菊花”牌手电钻,但要求改用“鲨鱼”牌商标,并在包装上不得注明“Made in China”字样。问我是否可以接受?并注意什么问题? 【分析】国外这一要求本质是定牌中性包装,一般来说可以接受,不过在接受指定牌名或指定商标时应注意起牌名或商标是否在国内外已有第三者注册。在无法判明的情况下,为安全起见应在合同中列明“如发生工业产权争议应由买方负责”的条款,以防不测。 4、[案情]我出口自行车800辆,合同规定木箱装。来证亦为Packed in Wooden case 。但case之后有C、K、D三个缩写字母(CKD即将自行车拆散后装入木箱)。我方不知,所有单据均按来证以打自行车整车发运。结果货到目的港被海关罚款并多上税。问我方有无责任? 【分析】我方有责任,CKD( complete knock down),全拆卸。 因为散件与整件的税率不同,故海关要罚款。 5、[案情]我向埃及出口冻羊肉20公吨,每公吨FOB价400美元。合同规定数量可增减10%。国外按时开来信用证,证中规定金额为8000美元,数量约20公吨。结果我按22吨发运装货,但持单到银行议付时遭到拒绝。问原因何在? 【分析】(1)我们凭单证向银行议付时遭到拒付,因为单证不符。

国际贸易法复习

例1、原告CTI公司是一家经营出租集装箱业务的公司,为了解决该公司与客户经常发生的涉及集装箱损失责任的争执,该公司同意在承租人交纳额外的费用后,由CTI承担本应由承租人支付的一定金额的维修费用。CTI就该笔分别向A、B、C三个公司投了保。C公司认为,原告在向其投保时未向其告知在要求B公司续保时被拒绝的情况。由于这些“重要情况”原告未告知,因此被告宣告原被告之间的保险合同无效。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将有关影响保险人据以确定保险费率或者确定是否同意承保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本案中,CTI公司没有将其真实情况告知保险公司,这违反了国际货物保险原则中的最大诚信原则,所以由原告承担责任。 例2、原告为某轮船的承租人,根据租约规定,原告以包干运费支付给船东,然后他再把船舶转租他人,装运了一批海枣。原告向被告保险人投保了租约期得利益险,但没有告知被告该船舶究竟是按包干运费还是按每吨费率租用。船舶因碰撞而沉没在泰晤士河,原告也因海枣丧失食用价值而收不到运费。完全丧失了期得利益。被告认为原告没有如实告知包干运费这一重要事实而拒赔。问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保险人知道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情况,保险人没有询问的,被保险人无需告知。在本案中,保险人应当知晓做为某轮船的承租人的租约是以包干运费租用的。所以保险人应当进行赔偿。 例3,船长进行走私活动,船舶的被保险人知道而不加以制止,船舶最后被当地国家扣押,保险是否需赔偿? 答:违反国际法规违反国内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险人不予支付被保险人赔偿。 例4、一船舶被敌潜艇击沉后,另一船舶路经该处时又与该沉船碰触造成损坏,该损失的近因是什么? 答:本案中其近因是一船舶路经该处时与该沉船碰触造成损坏。 例5、某轮在离某港25海里处遭敌国鱼雷袭击,船舶严重受损。该轮开往港内靠泊后,一救助船舶前往救助,设法把水抽出舱外,但就在此时,港内出现飓风,涌浪导致船舶颠簸而互相碰撞,救助作业不得不停止;该轮随时都有可能沉没而使航道堵塞,港口当局据此又命令将该轮拖至外港锚地。因外港风浪的原因,该轮搁浅、起浮、又搁浅,最后多处舱壁破裂而沉没。问该轮灭失的近因是什么? 答:本案中其近因是港口当局据此命令将该轮拖至外港锚地,在外港风浪的原因下导致该轮灭失。 例1、某国远洋货轮“亚历山大号”满载货物从S港起航,途中遇飓风,货轮触礁货物损失惨重。货主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发出委付通知。在此情况下,该保险公司可以选择的处理方式是什么?答:D A、必须接受委付 B、拒绝接受委付

东财《国际贸易法》在线作业二(随机)1答案

东财《国际贸易法》在线作业二(随机)-0021 试卷总分:100 得分:0 一、单选题(共5 道试题,共20 分) 1.()是由出票人签发,允诺自己于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A.汇票 B.本票 C.支票 D.存款单 正确答案:B 2.()是仲裁协议的中心内容 A.仲裁标的 B.仲裁地点和机构 C.仲裁规则 D.仲裁效力 正确答案:B 3.()是涉外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 A.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 B.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 C.司法协助 D.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正确答案:A 4.()是以设定票据权利为目的的基本票据行为,也是其他票据行为的前提和基础 A.出票 B.背书 C.承兑 D.付款 正确答案:A 5.关于承诺生效的时间,大陆法采用的原则是 A.到达主义 B.投递主义 C.原则上到达主义,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 D.投邮主义 正确答案:A 二、多选题(共7 道试题,共28 分)

1.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义务总的来说有以下三方面 A.交付货物的义务 B.对货物的品质担保义务 C.对货物的权利担保义务 D.收取货款 正确答案:ABC 2.司法豁免权包括 A.司法管辖豁免 B.诉讼程序豁免 C.强制执行豁免 D.主权职能豁免 正确答案:ABC 3.要约失去约束力即要约失效的原因 A.要约的有效期已过 B.受要约人拒绝 C.要约的撤回或撤销 D.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要约的条件作了实质性的变更 正确答案:ABCD 4.专利权人有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但为了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这种权利的行使受到的有某些限制,下列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有 A.对专利产品的合理使用 B.对专利发明的先用权 C.为科学研究、实验和教学活动而利用发明专利 D.在运输工具上使用发明专利 正确答案:ABCD 5.代理具有的一般特征 A.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B.代理人的代理活动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C.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D.代理人直接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 正确答案:ABCD 6.大陆法关于债的消灭原因主要有 A.清偿 B.提存

国际贸易法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法案例分析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国际贸易法案例分析 [案例1] 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美国商人签订一份出口玉米合同,由中方负责货物运输和保险事宜。为此,中方与上海某轮船公司A签订运输合同租用“扬武”号班轮的一个舱位。2007年7月26日,中方将货物在张家港装船。随后,中方向中国某保险公司B投保海上运输货物保险。货轮在海上航行途中遭遇风险,使货物受损。问题: (1)如果卖方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而货物遭受部分损失是由于轮船在海上遭遇台风,那么卖方公司是否可从B处取得赔偿为什么 (2)如果卖方公司投保的是一切险,而货物受损是由于货轮船员罢工,货轮滞留中途港,致使玉米变质,那么卖方能否从B处取得赔偿为什么 (3)如果发生的风险是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引起的并且属于承保范围的风险,B赔偿了损失后,卖方公司能否再向A公司索赔为什么 (1)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不能向保险公司B提出赔偿请求的,因为平安险对货物因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予赔偿。货轮在海上航行途中遭遇台风,使货物受部分损失是因自然灾害引起的单独海损,但由于卖方中国某迸出口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范围不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单独海损,所以卖方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不能从倮险公司B处获得赔偿,除非卖方已投保水渍险和一切险。 (2)申国某进出口公司也不能向保险公司B提出赔偿请求,因为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包括被运输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但不包括战争险、罢工险等特殊附加险。即便投保人投保了一切险,仍须与保险人特别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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