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干部储备规定

辽宁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

录用大学毕业生方案

辽宁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创建于1993年,已在盘锦、沈阳、营口、大石桥、铁岭、朝阳、葫芦岛、新民、调兵山9个城市拥有13家大型商场,总经营面积超55万平方米,年销售额突破60

亿元,年纳税2.3亿元,员工总数3.1万余人。辽宁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已经成为辽宁省最大的民营商业集团、中国商业区域市场的领军企业。

第一部分:百名大学生储备干部计划

为解决集团发展带来的人才紧缺问题,集团从05年开始实行大学生招聘政策,从2009年开始,集团将对大学生实行精招,对于精招上岗的大学生,列为储备干部,集团将重点培养,经过几年的锻炼后,充实到集团管理干部以上的岗位,缓解人才紧缺的问题。

一、储备岗位及条件

(一)储备人数及岗位:

1、储备人数:100人

2、储备岗位:管理岗位:30人

业务岗位:70人

储备范围:

2010应届统招本科以上毕业生、热爱零售业,踏实勤奋、

人品正直、自信乐观、思维敏捷、喜欢挑战、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执行力及团结合作精神。

(二)储备条件

重点录用有才华的大学生,具体标准如下:

(1)名校的优等生。在校期间曾在院(系)、校担任过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优先;

(2)在某一领域有特长,取得过国家、省市等各级证书,在其他领域有一定的涉猎;

(3)组织、表达能力强,领导型人才;有个性,思想丰富,头脑灵活,在校期间在某一方面能起到带头作用;

(三)储备期限:4年

采用动态管理的方式,四年之内储备干部列入集团人力资源部储备干部人才库,其中营业员岗位一年,部经理岗位三年,储备干部从试用期起由所在企业进行管理;

二、储备方式:

(一)储备方式:

1、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面试并且确定录用;

2、如各企业报名的基层大学生中有适合做百名大学生储备干部的,可以推荐到集团;

3、储备干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分派到各企业,各企业制定实习计划、指定指导老师、跟踪储备干部的培养情况,定期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汇报;

4、录用的储备干部由商学院进行统一培训后上岗,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含培训),可成为兴隆正式员工;

(二)录用程序:简历筛选→笔试→面试→高层座谈→录用(三)成长计划:

培训:商学院入职培训,商学院每年一次岗中培训,企业指定指导老师现场培训,每两月企业管理经理座谈一次;

晋升:在基层做满一年营业员后,根据岗位竞聘确定最后岗位。晋升路径为:部经理-商场班子-企业班子,部经理岗位做满三年以上,每个阶段由所在企业竞聘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工资待遇:

1、储备干部试用期三个月,自上岗之日起享受集团干部工资方案,岗位工资按照集团副科长待遇执行,基本工资、效益工资按照各企业副科长待遇执行(2100元/月—2750/元月);

2、在营业员岗位工作满一年后,按照实际定岗后岗位工资执行;

3、缴纳五险一金;

第二部分:基层大学生招聘计划

为了解决企业人才成长的问题,各企业可以按照本企业的需求,录用基层大学生到本企业做营业员工作,培养大学生在基层岗位上踏实工作,通过自身的努力,磨练成长,最终选拔一部分优秀大学生能够晋升到重要岗位;

一、录用岗位及条件

(一)录用范围:

毕业三年内(07-09)及应届统招大专以上毕业生(沈阳地区统招本科以上),热爱零售业,愿意在企业长期发展;

(二)录用条件:

1、在校学习优异,无劣迹,在校担任学生干部优先;

2、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能吃苦,热爱零售业,踏实勤奋、人品正直、自信乐观、思维敏捷、喜欢挑战、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执行力及团结合作精神;

三、录用方式:

1、由各企业统一组织面试并且确定录用;

2、录用的大学生由企业负责管理;

3、录用后的大学生由商学院进行统一培训后上岗,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含培训),可成为兴隆正式员工;

4、成长计划:在营业员岗位上踏实工作,在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后可参加各企业组织的内部竞聘;

四、工资待遇:

1、基层大学生自上岗之日起,享受各企业营业员工资待遇,另加大学生、研究生津贴:

统招大专:200元/月

统招本科:400元/月

统招研究生:700元/月

2、做满一年营业员后,按照实际定岗后岗位工资执行;

3、享受五险一金;

第三部分:双方权利和义务

辽宁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甲方)为录用大学生(乙方)提供培训;甲方要求接收乙方档案(转正之后一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各项手续,并进行管理;甲方要求与乙方签订期限为四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劳动合同文本中第三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内容如下:

1、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将《规章制度汇编》、《绩效考评方案》、《岗位工作手册》等文本出示给乙方,乙方签订本合同即视为同意企业以上规章制度。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乙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a.乙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达到《规章制度汇编》中B级、A

级违纪规范的。

b.因乙方工作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五

千元以上的(超过五千元为重大经济损失)。

3、乙方是否胜任工作以甲方规定的《绩效考评方案》、《岗位

工作手册》和《辽宁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规章制度汇编》等文件确定,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仍不能胜任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乙方录用的标准为《岗位工作手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

没达到《岗位工作手册》要求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甲方每月没有按时以货币的形式为乙方足额支付工资的。

b.甲方没有为乙方提供如企业的规章制度、岗位技能等必要

的培训的。

c.甲方没有按规章制度合理安排乙方休息、休假的。

d.甲方没有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或者不能提供有效的

劳动保护设施的。

报名方式:

1、请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

另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现场填表报名;

2、可将个人简历Email至djtzp@https://www.360docs.net/doc/ef222648.html,,对于现

场填表的应聘者,我们将优先筛选,优先面试。

报名地点:沈阳兴隆大家庭(中街)办公区四楼人力资源处(办公区入口位于三楼兴隆鞋城阿皇女品牌厅附近)

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周六、日不休。

咨询电话:024-********

兴隆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f222648.html,

辽宁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

200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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