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暂停令

工程暂停令

工程名称:玉山县城至高铁玉山南站连接道路工程编号:01 致:江西现代路桥工程总公司高铁玉山南站连接道路项目部

由于接到质监停字【20140619】第01号文件、玉质安监【20140630】第01号文件、质监停字【20140717】第02号文件提出的工程停工通知及工程停工整顿的

原因,现通知你方于1998 年7 月18 日时起,暂停预制箱梁及桥面系部位(工序)施工,并按下述要求做好后续工作。

要求:

1、责令施工单位对已完成的57片箱梁及已架梁完成的47片箱梁进行司法单位鉴定,提供司法

鉴定单位的检测结果;

2、对达到凝期时间的箱梁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对不合格的箱梁进行报废处理,否则不允许下

道工序进行施工;

3、对质监站的整改通知责令整改到位,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以上整改完成经质监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

1998 年7 月18 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质监站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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