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教育局

永嘉县教育局

永嘉县科学技术协会

文件永嘉县科学技术局

共青团永嘉县委员会

永教发…2009?205号

关于举办第十七届永嘉县青少年

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学区、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局直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温州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科技创新意识,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

科学素养,由永嘉县教育局、县科协、县科技局、团县委共同主

办的第十七届永嘉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将于2009年11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主题和内容

1.组织开展永嘉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旨在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

2.第十七届永嘉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主题为:体验〃创新〃成长。

3.本届大赛的内容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和机器人创意赛。同时开展优秀科技教师(获得成果一、二等奖的指导师为优秀科技指导师)和优秀组织奖评选工作。

二、组织机构

大赛组织委员会由县教育局、县科协、县科技局、团县委有关人员组成(附件1)。大赛组委会的办公室和评审委员会设在县教育局,竞赛办公室负责大赛日常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大赛评审工作。

三、组织实施与申报要求

(一)组织实施

1.全县比赛以各学区、学校组织的基层竞赛活动为基础。参赛者首先要参加基层的竞赛活动。各学区、直属学校按规定的推荐名额(附件2)与要求,择优推荐项目选送参加县级竞赛。推荐项目超过规定名额的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报送。每个申报项目都要填写作品申报表(附件5,具体见教育网),各学区、直属学校要认真填写项目(作品)汇总表(附件5)。各学区、直属学校均要填报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

2.具体竞赛办法除本通知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余均参照《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评审规则》(附件4)。

(二)申报要求

1.本届大赛设优秀科技创新项目奖、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优秀少儿科幻绘画奖和优秀组织奖;推荐县级、市级优秀组织奖单位将申报材料(附1500字左右的总结)报送县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优秀组织奖由大赛组委会根据被推荐单位工作总结、实地抽查及代表团参赛情况确定。在县级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市级优秀组织奖评选。

2.各类申报表一式一份。发明类,实物作品一份;论文类,文稿(包括附件)一式五份;科技实践活动类,项目报告一式五份,附件(原始材料)一份;少儿科幻绘画,作品一份(同时将其中一份申报表贴在作品背面左下角),尺寸一律为4开(54×38cm),除油画作品应自备画框外,其他作品无须装裱;青少年科技教育方案(见附件5)一式三份。各类作品申报表及项目(作品)统计表用A4纸4号宋体字打印。

3.上报时间及地点:各学区、县局直属各学校于2009年11月1日(周日下午4:00截止)将参赛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外国语实验小学,作品上报后不得修改作者姓名和指导师。联系人:张成云,联系电话:67234499,137********(674818);Email: Zhangchengyun587@https://www.360docs.net/doc/eb1166427.html,;传真:67232771。

四、终评决赛

组委会根据初评结果,将参加终评决赛的项目和人员通知学区、直属学校。大赛终评决赛定在11月份,具体事宜由组委会竞赛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其他

本届大赛的竞赛规则、评审规则、项目申报各类表格及汇总表(附件4、5),请登陆永嘉县教育网https://www.360docs.net/doc/eb1166427.html,查阅、下载。

附件:1.第十七届永嘉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组成员名单

2.第十七届永嘉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名额分配表

3.各学区、直属学校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4.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5.第十七届永嘉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作品申报表和汇总表

永嘉县教育局永嘉县科学技术协会

永嘉县科学技术局共青团永嘉县委员会

二OO九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科普工作创新大赛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市科协、市科技局、团市委,县府办、县财政局、县关工委,县政府郑小小副县长。

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0月10日印发

附件1:

第十七届永嘉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

组成名单

顾问:郑焕东(教育局)林建光(县科协)

傅朝宗(科技局)戴元兴(团县委)

主任:谢用城(教育局)

副主任:郑顺益(科技局)胡忠杰(县科协)

周旭丹(团县委)

创新大赛组委会的办公室和评审委员会设在县教育局。

办公室:

主任:季匆聪(教育局)

副主任:陈忠德(科技局)陈胜利(县科协)吴建亚(教育局)成员:张成云杨文宾傅佐乂郑英建陈晓泽金少敏评审委员会:

主任:季匆聪

副主任:陈胜利吴建亚张成云郑英建

成员:由市县有关专家组成。

附件2:

第十七届永嘉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名额分配表

注:

1、其余县局直属学校每项各推荐5件作品。县局直属幼儿园科幻画可报送15副。

2、发明创造、电脑机器人创意项目数额不限,不得以其他项目进行代替。

附件3

各学区、直属学校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学区、直属学校:具体负责人:填表日期:2009年月日

学区、直属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

附件4

第24届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2009年9月修订)

第一章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概述

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简称:创新大赛)是一项全市性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探究项目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是面向全市在校中小学生开展的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科技教育活动之一,是目前我市中小学各类科技活动优秀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创新大赛的英文名称为:WenZhou Adolescents Science &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ntest(英文缩写:WZASTIC)。

一、宗旨

举办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根本宗旨在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优秀人才的涌现。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共青团温州市委员会。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三、举办时间

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终评决赛时间为每年12月。

四、活动内容

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活动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

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和电脑机器人创意设计竞赛。

展示活动包括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览、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览。

五、组织过程

参赛者要首先参加基层的选拔活动。县(市、区)级竞赛的部分优胜者,由各县(市、区)按规定名额和要求推荐参加市创新大赛。

六、奖励

竞赛和展示活动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创新大赛的组织办法

一、县(市、区)竞赛

各县(市、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温州市级比赛的基础,县(市、区)级比赛应参照温州市比赛的竞赛规则举行,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加温州市比赛。推荐参加温州市级比赛的项目必须符合温州市比赛的要求。

县(市、区)级比赛由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牵头组织。县(市、区)级比赛组委会在推荐上报参加温州市比赛的项目时,应上报当年县(市、区)级比赛的获奖名单及县(市、区)级比赛的组织情况。

温州市比赛按各县(市、区)组成代表队,统一组织申报、参赛。

二、名额分配

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每年随通知公布各县(市、区)参加温州市比赛的名额分配,各县(市、区)必须按分配名额及有关比例申报,超过分配数量的不予受理。

各县(市、区)申报的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中,个人项目、高中项目须占50%以上。

三、申报

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于每年的11月接受申报,申报包括纸质材料邮寄(或送达)申报及电子版网上申报二种方式。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本届大赛电子信箱wzastic@https://www.360docs.net/doc/eb1166427.html,,各申报单位所申报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否则将视为放弃。邮寄材料申报以邮戳为准、网上申报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市级竞赛规则和申报表格将由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网

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b1166427.html,)上发布,供县(市、区)级比赛下载使用。

四、经费

创新大赛组织经费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负责筹集。

各县(市、区)代表队自行解决本代表队领队的全部费用,以及参赛的学生和科技教师从当地到决赛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布展费用等其他费用。

第三章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一、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分类

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是创新大赛活动的主体内容,其主要项目形式有:发明创造及工程设计类作品、科学研究论文、研究性学习成果等。

电脑机器人创意项目将列入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中进行评选,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全省评选。

竞赛项目按学历段分为小学项目、初中项目、高中项目;按项目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按所研究的领域分为数学、物理学、化学、微生物学、环境科学、生物化学、医药与健康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动物学、植物学、地球与空间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

二、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学科分类:

1.数学(MA)——指形式逻辑或各种数字及代数计算的开发,以及这些原理的应用,包括微积分、几何、抽象代数、数论、统计学、复数分析、概率论等。

2.物理学(PH)——指能量及其与物质作用的原理、理论和定律,包括固态物理、光学、声学、粒子、原子物理、原子能、等离子体、超导体、流体和气体动力学、热力学、半导体物理学、磁学、量子物理学、力学、生物物理学。

3.化学(CH)——指对物质性质和组成以及其所依从的规律的研究,包括物理化学、有机化学(不含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塑料、燃料化学、杀虫剂、冶金学、土壤化学等等。

4.微生物学(MI)——指有关微生物的生物学,包括细菌学、病毒学、原生动物学、真菌学、微生物遗传学等。

5.环境科学(EV)——指对于(空气、水及土地资源)污染源及其控制的研究、生态学等。

6.生物化学(BI)——指生命活动进程中的化学,包括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光合作用、血液化学、蛋白质化学、食物化学、激素等。

7.医药与健康学(ME)——指对于人类及动物的疾病和健康的研究,包括牙科学、药理学、病理学、眼科学、营养学、公共卫生学、儿科学、皮肤学、过敏反应、语言与听力等。

8.工程学(EN)——指技术,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及实际应用的项目,包括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航空工程、化学工程、电气工程、摄影工程、音响工程、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制热与制冷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等。

9.计算机科学(CS)——指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工程设计与开发,包括互联网技术及通信、计算机制图技术(包括人性化界面),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包括数据结构、加密技术、编码及信息理论)的等等。

10.动物学(ZO)——指对动物的研究,包括动物遗传学、鸟类学、鱼类学、爬虫学、昆虫学、动物生态学、古生物学、细胞生理学、生理节律学、畜牧学、细胞学、组织学、动物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神经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研究等。

11.植物学(BO)——指植物生命的研究,包括农业科学、农业经济学、园艺学、林学、植物分类学、植物生理学、植物遗传学、植物溶液培养、海藻等。

12.地球与空间科学(ES)——包括地质学、矿物学、地貌学、海洋学、气象学、气候学、天文学、洞穴学、地震学、地理学等。

13.行为与社会科学(SO):指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

14.电脑机器人创意设计大赛:指以各种智能机器人套装器材或学生自行开发制作的机器人的控制部件为核心,包含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传感器及机械结构等外围部件的一系列完整的工程设计、制作。学生们可以利用智能机器人控制部件可编程控制及对声音、温度、光线等环境因素能感应、判断并动作的特点,对生活中的各种场景、事物等进行模拟、优化和改进,并加入自己的创意设计和动手制作,使其成为一件能在特定的环境中独立完成特定任务的工程设计、制作。

三、对申报项目和申报者的要求:

1.竞赛项目的申报者为:现就读于温州市各中、小学校(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的学生。

2.每名学生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3.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4.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5.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学校、同一学历段学生的合作项目。如果是同一县(区)地域内不同学校的学生,须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且获奖证书只能注明第一作者所在的学校名称。

6.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半途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7.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四、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涉及食品、药品试制和饮食安全类的项目;

2.参加过往届各地各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项目;

3.不是在距本届比赛举办时间两年之内完成的项目;

4.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有抵触的项目;

5.危及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的项目。

五、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表: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上报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申报科技创新项目奖的发明类作品:申报表一式三份、查新报告一份、实物作品一份、作品的详细介绍一式十份;

申报科技创新项目奖的科技论文:申报表一式三份、查新报告一份、论文正文一式十份、附件一份;

科技实践活动类作品:申报表一式三份、项目报告一式五份,附件一份;

少儿科幻绘画: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将其中一份申报表贴在作品背面左下角)、作品一份(规格尺寸:54cm×38cm,除油画作品应自备画框外,其他作品无须装裱);

电脑机器人创意设计申报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电脑机器人创意设计实物作品一份、作品创意设计方案的详细介绍一式十份、喷绘展板(规格尺寸:120cm×90cm)一份、电脑机器人运行程序(包括支持程序运行平台、所设计程序源代码)光盘一份。

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的申报:申报表一式三份、查新报告一份、项目说明材料和项目实物照片一份。

3.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医疗保健用品,由市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动、植物新品种,由市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市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4.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各申报单位在申报纸质材料的同时,必须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本届大赛电子信箱wzastic@https://www.360docs.net/doc/eb1166427.html,,所申报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否则将视为放弃。

六、评审

由组委会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1.评审标准:“三自”(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和“三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原则。

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选择的。

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

先进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有创意;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小学生的项目在依据“三自”和“三性”原则的同时,根据目前小学生进行科学探究活动的特点和水平,融入“做中学”科学教育理念,重点考查项目的探究过程,考查在探究过程中小学生初步探究能力和基本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的掌握。

2.初评:于每年的11月进行,以审阅申报材料为主,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科学性审查。在对所有项目进行全面审阅的基础上,选拔优秀项目入围参加终评决赛。

3.终评决赛

(1)终评决赛包括公开展示、项目问辩、技能测试、素质测评等活动。获奖等级将根据参赛学生在上述活动中的综合成绩确定。

(2)最终参加决赛的选手以主办单位下发的决赛通知为准。

(3)小学生的技能测试内容,是根据“做中学”科学教育理念设计的相关活动。

(4)参加终评决赛时,各代表队由正、副领队、参赛学生、科技教师组成,参赛学生必须是经初评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各代表队人数、参赛项目由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初评结果确定。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如不能参加终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5)终评决赛时,所有原始记录须由申报者带到决赛现场。有实物的项目,必须将实物作品带到现场展示,并在项目问辩时向评委介绍。

七、表彰和奖励

创新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项目按小学组、中学组以及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根据不同的学科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根据评审标准,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

创新大赛的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八、获奖项目公示

终评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在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b1166427.html,)发布大赛获奖项目名单,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公示的内容包括:获奖学生姓名、学校、辅导教师姓名、项目名称等。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获奖情况持有异议,都可以书面形式向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署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提出(邮寄或传真)。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九、技术保护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受法律保护。

参赛的所有项目必须按照申报要求向创新大赛评审委员会提交全部必要的资料。各大赛评审委员负有保密责任。

创新大赛组委会不负责办理专利申请和技术转让事宜。

第四章展示活动

一、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

科技实践活动是青少年以小组、班级或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组织名义,围绕某一主题在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开展的具有一定教育目的和科普意义的综合性、群体性科技实践活动。

1.申报者

参与科技实践活动的在校小学、中学(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群体,形成科技实践活动成果者,均可以集体的名义,向当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

2.必须具备的条件(五要素)

(1)明确的选题目的。所设计的活动,主题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普及;有利于青少年通过活动学习科技知识、科学方法,培养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对当地教育、生产、经济和科学文化等其中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2)完整的实施过程。活动在实施时,有系统完整的活动计划、进度安排、组织方法、实施步骤和总结评价。

(3)完整的原始材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参加人数)、照片或录像、新闻报道材料等。

(4)确切的实施结果。由活动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的形式,将活动结果叙述清楚。文字应简练,可根据条件辅以必要的实物、照片、录像等。在上报之前,各地应对该结果的可靠性加以确认。对于学校以上的实施单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

(5)实际收获和体会。包括青少年参加活动的体会、活动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活动体现的社会效益,对今后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3.评审标准

(1)真实性。活动符合参与者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符合当地的客观条件,有活动记录、活动总结(包括书面材料和纪实材料等)。

(2)示范性。活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活动设计和组织形式科学、有新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利于推广普及,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能为其他地区开展活动提供借鉴和参考的经验。

(3) 教育性。活动符合教育规律,能够对参与者进行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能力和情感的培养、思想和道德的教育,有利于参与者全面发展和素质提高。

(4) 完整性。活动已经完成或阶段完成。活动过程清晰,有明确的活动目标、系统周密的活动计划、实施步骤和活动结果。

4.申报要求

各县(市、区)根据有关标准和名额分配,按县(市、区)级评选的排序向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和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一式3份、科技实践活动报告一式十份。原始材料(活动记录、照片、录像等)和新闻报道材料等作为附件,上报1份即可。

参加过往届各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项目不得申报。

5.表彰和奖励

创新大赛评委会从入选展示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同时将评出“十佳”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全省评选。

二、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览

科学幻想绘画是指少年儿童通过对未来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利用绘画形式表现出未来人类生产、生活情景。每届大赛设立一个科幻画的主题。本届大赛主题:节约.创新.发展。

1.申报者

创新大赛举办当年7月1日之前,凡年龄为5-14周岁的少年儿童,根据本届大赛设立的科幻画主题,独立完成相应科幻画作品,均可向当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参赛。

2.参赛作品

(1)参赛作品的艺术形式包括: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绘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2)参赛作品一律在规格为4开(54X38CM)的纸质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除油画作品应自备画框外,其它作品无须装裱)。作品要求干净、整洁。

(3)参赛作品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

(4)参加过往届各地各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作品不予参赛。

(5)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赛:出现科学性错误的;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把科学和神话混淆的;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的。

3.评审标准

(1) 想象力: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

(2) 科学性:科学依据,逻辑思维。

(3) 绘画水平: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

4.申报要求

各县(市、区)根据有关标准和名额分配,按县(市、区)级评选的排序向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和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一式3份,其中1份申报书贴于作品背面左下角,参赛作品一份。

5.表彰和奖励

评委会评选出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一、二、三等奖,由创新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第五章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项目推荐

一、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分类

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类型分为:发明、科教制作(展教具)两类。

发明类:分为发明项目、实用新型项目、外观设计项目三种。

科教制作(展教具)类:分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其它类共五种教学类科教制作项目。

另外,按适用人群分为小学项目、初中项目、高中项目;按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集体项目

二、对申报项目和申报者的要求

1.科技辅导员竞赛项目的申报者为:中小学校、各级教育科学研究所(室)、各级校外科技教育活动场所的专兼职科技教育工作者及专兼职从事科技教育工作的

社会人士等。

2.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3.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4.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5.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合作项目的科技辅导员必须是同一地区。

6.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半途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7.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三、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参加过往届各地各级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的项目;

4.不是在距本届比赛举办时间两年之内完成的项目;

四、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竞赛的申报书请登陆温州市科协网(https://www.360docs.net/doc/eb1166427.html,)查阅、下载并认真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查新报告一份、项目说明材料和项目实物照片一份。并且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2.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应附项目原理、用途、改进点等说明材料和实物照片。

3.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医疗保健用品,由市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动、植物新品种,由市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市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第六章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

一、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的依据

1.申报者从事青少年科技活动的经历和成绩;

2.对青少年科技活动的理念和认识;

3.申报者设计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

二、申报优秀科技辅导员的要求

1.申报者必须是具有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教育活动的经历并取得优异成绩、具备一定教学经验的科技辅导员,并且具有县(市、区)级优秀科技辅导员称号;

2.所在学校出具支持信函,介绍参赛科技教师的工作表现及业绩,确认同意推荐其参加优秀科技教师的评选活动。

3.提交本人(仅限一人)设计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一式三份);

4.填写并提交《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申报表》,由所在县(市、区)大赛组织机构推荐;

三、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评选

(一)科技教育活动方案的基本界定

科技教育活动方案是科技辅导员等根据科学课等课程教学、课外科技教育活动的需求,青少年以班级或学校、校外科技教育机构或场所等组织名义,围绕某一课题或主题所策划、设计的综合性、群体性科技教育教学或活动的方案。

1. 科技教育活动方案是对拟付诸实施的科学课等课程教学、某项科技教育活动的总体策划与设计。

2. 科技教育活动方案主要用于科学课等的校本课程或选修课程,校内外的科技教育活动(课外科技活动、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

(二)科技教育活动方案分类

科技教育活动方案按照活动对象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按照项目的属性,分为科技教育教学类项目(科学课等)和科技教育活动类项目;科技教育活动类项目按照项目的适用范围分为群众性(普及型)项目和小组性项目。

(三)科技教育活动方案的基本要素

1. 方案的名称

2. 方案的背景(需求分析)与目标

3. 方案所涉及的对象、人数

4. 方案的主体部分:

(1)活动内容

(2)难点、重点、创新点

(3)利用的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场所、资料、器材等)

(4)活动过程和步骤

(5)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预案

(6)预期效果与呈现方式

(7)效果评价标准与方式

(8)对青少年“益智、养德”等方面的作用

(四)科技教育活动方案的评审标准

1.教育性

(1)符合科技教育教学、活动基本规律,符合国家教育改革、课程改革的要求。

(2)青少年有较大的动脑思考、动手实践的空间,能启迪青少年主动学习,能经历科学探索的完整过程。

(3)有利于青少年对科学规律的理解、对科学知识的掌握,有利于青少年对科技发展与人类生活、社会发展相互关系的思考,有利于青少年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与方法、创新能力的养成。

2.创新性

(1)内容、过程或方法的设计有创意。

(2)整个教学或活动方案的构思新颖、巧妙。

(3)因人而异,因地制宜。

3.可行性

(1)符合方案设计对象的知识、能力和认知水平。

(2)具备方案实施的必备条件。

(3)便于在课程教学或科技教育活动中实施。

(4)不增加青少年的负担。

4. 示范性

(1)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和教育理念。

(2)着重解决青少年所面临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3)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便于推广普及,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5. 完整性

(1)活动过程完整。

(2)实施步骤清晰、具体。

(3)具体措施切实可行。

四、初评

每年的11月进行。评委会根据“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的依据”,特别是科技教育活动方案的基本要求和评审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选拔推荐优秀科技辅导员及科技教育活动方案项目入围参加终评。

五、终评

每年12月初进行终评。终评包括主题论辩、基本技能测评等环节。

六、表彰和奖励

评委会根据申报者所辅导的对象分组进行科技教育活动方案评审、项目论辩、基本技能测评中的综合成绩,评选出“优秀科技辅导员奖”。

第七章附则

一、参赛学生、教师及学校、家长等必须服从创新大赛评委会的决议,否则取消有关获奖资格。

二、本规则由创新大赛组委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并在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b1166427.html,)上发布。

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

附件4

第24届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评审规则

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评审规则依据《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并参照《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评审规则》制订,现予公布。

大赛的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竞赛、科技教师评选、科技实践活动评选及少儿科幻画的评选。

科技创新项目的评审包括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每年11月份进行初评,12月份进行终评。科技教师、科技实践活动、少儿科幻画的评审在12月份进行。获奖的优秀科技老师在终评阶段参与教师论坛活动,获奖的科技实践活动、少儿科幻画在展示活动阶段进行展示。

一、科技创新项目评审

(一)评审委员会组成

1.评审委员会由大赛主办单位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不对外公布。

2.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主任全面主持评审委员会的工作。

3.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赛项目数量和学科(类别)分布,分成若干评审小组, 设组长若干名,各组组长具体负责本组的评审工作。

4.评委的聘请条件:熟悉所评审专业,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的专家、学者;热心与胜任大赛的评审工作,身体健康,公道正派。

5.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工作人员若干名。负责评审委员会的组织、服务、数据处理、技术保障等工作。

(二)评审原则

1.审核项目是否符合“三自”原则与“三性”原则。

“三自”原则:

(1)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的。

(2)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3)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论文必须由其本人撰写。

“三性”原则:

(1)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发明与创新过程的科学性。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选题与结论科学意义的合理性。

(2)先进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立论有创意、有现实意义;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3)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便于使用或投产,指课题研究成果具有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2.集体项目除遵照以上所列个人项目的评判标准外,还包括对团队工作情况的评审,鉴定最终成果是否为所有组员共同努力的结果。

3.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1)医疗保健用品,由市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市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3)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市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4.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评委不参与由本人辅导或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学生作品的评价工作。最终评审结果发布前,所有参与评审工作的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除组委会以外的任何人泄漏评审情况和结果。

5.坚持评价标准科学、评审程序严谨、评审结果量化,避免评委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保证评审结果科学、公正。

6.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规则制定评审工作细则开展工作,评审委员会拥有对评审工作细则的解释权。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和全体评委签字后生效。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评审程序

1. 初评:

初评委员会通过审阅申报材料,在评审原则的基础上,对项目的科学性及项目质量进行审查。

(1)中学组,按个人项目、集体项目各选拔出80%的项目,评出一、二、三等奖。选出项目的获奖比例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从中选拔部分入围项目参加展示和答辩活动。

(2)小学组,按个人项目、集体项目各选拔出80%的项目,评出一、二、三等奖。选出项目的获奖比例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从中选拔部分入围项目参加展示和答辩活动。

(3)中学组、小学组入围的项目必须到展示和答辩活动现场接受评委问辩。不到场者,按弃权处理。

2.终评决赛

(1)终评决赛是一个综合测评过程,包括审阅材料、公开展示、项目问辩、技能测试、素质测评等活动。

(2)展示和答辩活动的总分为100分,分值权重分别为:审阅材料30分,封闭问辩70分。

(3)评委经过事先审阅材料,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在封闭问辩时对参赛学生进行项目问辩。每位评委根据评审标准独立判断、独立评价并给出分数。办公室汇总项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最终确定推荐参加省大赛的项目顺序。

(4)专项奖:除主办单位所设项目的一、二、三等奖外,欢迎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基金会等设立专项奖。专项奖的评审可由设奖单位单独评选或委托大赛评审委员会评选。设奖单位可提出专项奖评选标准或附加条件,但不能与温州市大赛的评选原则相悖。

二、少儿科幻画评审

(一)评审委员会的构成

1.评审委员会组成:大赛主办单位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并从中选1名组长来主持评审工作。

2.评委的任职条件

(1)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美术、科技教育方面的专家。

(2)具备少儿科幻画专业知识。

(3)热心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有一定经验。

(二)评审要求

1. 作品形式可以是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画种,作品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

2. 作品规格一律为4开。

3. 作品涉及以下条款将被淘汰:

(1)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

(2)神鬼迷信内容。

(3)抄袭他人作品。

(4)非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5)作者超过一人。

(6)申报时作者年龄超过14周岁。

(三)评审标准

1. 想象力: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50%)。

2. 科学性:科学依据、逻辑思维(25%)。

3. 绘画水平: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25%)。

(四)评审程序

1. 按作者年龄将科幻画作品分为低幼组、小学组、初中组。

2. 从作品内容、形式、规格、申报手续等角度淘汰不符合以上原则的作品。

3. 按低幼组、小学组、初中组作品,分别评选出该组的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5%,35%,50%),并填写评审表签名确认。

三、科技实践活动评审

(一)评审委员会的构成:大赛主办单位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并从中选1位组长来主持评审工作。

(二)资格审定:选题有意义、过程完整、结果表述清楚、总结全面、原始材料齐全、规模合适的科技实践活动才具备进一步评审资格。

(三)评审标准:从真实性、示范性、教育性、完整性四个角度进行评审。

(四)评审程序

1. 评委分组:按实践活动所在地区将评委分成若干评审小组。

2. 资格审定:以评审小组为单位,淘汰本组实践活动中不符合评审资格的作品。

3. 初定奖项:评出本组实践活动中能够入围参加终评展示的优秀实践活动,并按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的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另外提交“十佳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候选名单。

4. 确定奖项:评审委员会汇总各组评审情况,确定获奖名次,并最终确定“十佳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名单。

四、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推荐

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暂时采用审核推荐进行,择优推荐项目选送参加省级竞赛。

五、优秀科技辅导员评审

(一)评审委员会的构成:大赛主办单位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二)评审时间:每年12月份。

(三)评审依据

1. 申报者设计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此条为主要评选依据)。侧重方案的教育性、创新性、可行性、示范性、完整性。

2. 申报者所持青少年科技活动的理念和认识水平。

3.申报者从事青少年科技活动的经历和成绩;

(四)科技教育活动方案的评审标准

1.教育性

(1)符合科技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律,符合国家教育改革、课程改革的要求。

(2)青少年有较大的动脑思考、动手实践的空间,能启迪青少年主动学习,能经历科学探索的完整过程。

(3)有利于青少年对科学规律的理解、对科学知识的掌握,有利于青少年对科技发展与人类生活、社会发展相互关系的思考,有利于青少年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与方法、创新能力的养成。

2.创新性

(1)内容、过程或方法的设计有创意。

(2)整个教学或活动方案的构思新颖、巧妙。

(3)因人而异,因地制宜。

3.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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