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个体生命与历史进程

2018年2月社科纵横Feb ,2018总第33卷第2期SOCIAL SCIENCES REVIEW VOL.33NO.2·史学研究·

学界叙述和阐释历史,侧重政治制度、军事冲

突、经济盛衰等宏大叙事的内容,在涉及历史主体

的论述时,则主要着眼于人民群众整体,而较少关

注历史进程中个体生命的存在,即便那些以个人

身份在历史留名的精英人物,也通常被简单地冠

以“进步”或“保守”之类的价值评判标签,缺乏深

入细致的考察,从而导致原本复杂多面、鲜活生动

的历史面貌被重重遮蔽。有鉴于此,本文尝试通过

对个体生命在历史中主体地位和作用的分析,探

讨个体生命与历史进程的关系。

马克思指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

疑就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个体的人是人类存在的最基本的方式,个人的活动是人类历史的前提和基础。“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2]个体的人之所以能够成为历史主体,不仅因为他是具有生命独特性的独立存在,而且也因为他是社会群体中的一员。“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

和”。[3]历史是由无数个体的历史组合而成的,这正如恩格斯曾经深刻认识到的,“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各个人的意志———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做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4]恩格斯这段话无非是说社会历史的发展是无数个体“意志”合力

作用的结果,每个人的历史主体地位都应得到充

分的肯定。

个体是社会的细胞,社会是个体活动相互作

用的产物。个体生命的一切活动都是一定社会、历

史条件下社会分工和实践的产物,纯粹囿于单个

自我意识的个体是不存在的。当个体的自我意识

发展到一定程度,会以群体的“自我意识”出现,即*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青年基金项目“吕思勉与民国史学”(项目编号:14YJC770017)的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赵丽,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哲学史;李波,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思想史;周新辉,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论个体生命与历史进程

赵丽李波周新辉

(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泰安271018)

【内容摘要】个体生命及其活动是人类历史的前提,无数个体生命的历程建构成社会总体的历史,并推动着人类社会不断前进。作为历史进程中的个体生命,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状态,并随着时代进步逐渐走向自由和全面发展。精英人物对于推动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则更能丰富地反映历史的真貌。宏大叙事展现的是历史发展的大脉络,从个体生命的角度出发阐述历史,注重历史的细节,能够弥补宏大叙事的不足。

【关键词】个体生命历史进程社会发展

中图分类号:K0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106(2018)02-00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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