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取得特许权使用费如何缴税

非居民企业取得特许权使用费如何缴税
非居民企业取得特许权使用费如何缴税

非居民企业取得特许权使用费如何缴税

2013-09-09 10:36 来源:黄小琴

某企业与境外非居民企业(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签订特许权使用费合同,需支付合同价款100万元,应如何缴税?涉及哪些税种?如何计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第八条规定,应税服务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

播影视服务。第十二条规定,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

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

年第9号)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

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政策,“营改增”试点后,非居民企业取得来自我国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负有在我国缴纳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由支付人作为扣缴义务人。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如何计算代扣代缴

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

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因此,该企业应扣缴增值税100÷(1+6%)×6%=5.66(万元);扣缴企业所得税100÷(1+6%)×10%=9.43(万元);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5.66×7%=0.4(万元);扣缴教育费附加5.66×3%=0.17(万元)。实

际应支付给非居民企业的税后价款100-5.66-9.43-0.4-0.17=84.34(万元)。

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季度纳税申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综合纳税服务平台系统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季度纳税申报 操作手册 版本 1.0.0

目录 1.申报前的准备 (3) 2.申报流程 (3) 2.1登陆网上办税大厅 (3) 2.2进入申报系统 (4) 2.3填写申报表 (4) 3.缴税 (7) 4.查询 (8) 4.1申报表查询 (8) 4.2缴款情况查询 (10) 5.打印 (10) 6.填报说明 (11)

1.申报前的准备 1)电脑系统要求windows 2000及以上,IE浏览器版本为6.0。 2)电脑安装JAVA虚拟机。 3)上网注册并打印申请表到所属税局开通网上办税。 4) 把https://www.360docs.net/doc/e11964372.html,加入到信任域。 第二步和第四步请参阅操作手册中“第一册”。 2.申报流程 2.1登陆网上办税大厅 1)打开浏览器,登陆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点击进入办税服务大厅。 2)输入“税务登记号”和“密码”点击进入网上办税系统。

3)点击“申报征收”或“纳税申报”菜单链接进入税种选择界面。 2.2进入申报系统 核对对应的申报表类型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后,点击“进入申报”按钮登录进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网上申报子系统。 2.3填写申报表 1)系统弹出对话框。填写税款所属时期起止后,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

【说明】:1、“所属日期起”应填为:税款所属时期的月份或税款所属时期某季、某半年的开始的月份;“所属时期止”应填为:税款所属时期月份或税款所属时期某季、 某半年的结束的月份。 2、月份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即采用二位数,个位数月份前加“0”。如果填写 不合规定,点击“进入申报”按钮,纳税人填写的“所属时期”则不能通过系统审 核。 2)在弹出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中填写申报数据(填写规则与纸质报表相同)。其中数字呈灰色部分的由系统自动计算得出,纳税人不可自行填写。

纳税筹划基本知识知识分享

纳税筹划基本知识 西方法制国家把纳税视为人的一生不能逃避的事情之一,由此可见纳税的重要性。而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对很多纳税人来讲却是陌生的话题,但对许多企业来说,纳税筹划又是很重要的问题。纳税筹划作为一个新鲜事物,在我们国家的开展是比较晚的。那么,究竟什么是纳税筹划?纳税筹划有什么意义呢? 企业纳税筹划的背景及发展 1.企业忽视纳税筹划的原因 目前,我国的不少企业并不太重视纳税筹划,主要是因为: ·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了民众纳税观念淡薄。我国已经历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国家不重视税收杠杆作用。这给民众造成纳税不重要、纳税筹划更没有必要的观念。 ·我国企业纳税人的纳税观念一直比较淡薄。因此,也相应地影响到企业纳税人对纳税筹划的认识起点不高。 ·我国税务机关的征税手段比较落后。企业可以轻而易举地就能通过偷税漏税的手段来获得特殊收益,因此企业自然地根本没必要研究纳税筹划的问题。 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企业对纳税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基于“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准则,企业相应地也开始研究纳税筹划的问题。因此,从我国内外部环境来讲,现在是比较重视纳税筹划问题的时期。 2.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重视 目前,重视纳税筹划的主要原因有: ·我国的市场主体逐步成熟。因为纳税已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成本支出,企业开始关心成本约束问题。 ·企业认为税收负担偏重。我国是流转税和所得税并存的国家,企业在交完流转税以后,还要缴纳大量的所得税。因此,企业非常关心如何节约税收支出,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我国的纳税观念与以前相比有了较大的提高。企业开始关心如何学习税法和利用税法,最后自觉地把税法的要求贯彻到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中去。 纳税筹划的概念

合伙企业如何缴税

合伙企业如何缴税? 一、合伙企业是什么?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又可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涉及的主要税种如下: 1、合伙企业增值税 根据合伙企业的正常业务类型,区分不同的税率和征收率正常缴纳,正常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即可,和其他企业并无不同。 2、合伙企业所得税 合伙制企业本身并不具有法人地位,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自身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3、合伙人所得税 对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先分后税”原则征收所得税,以每一合伙人为纳税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自然人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或者其他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然人合伙人按照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征收,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企业合伙人正常将所得并入当期收入按照25%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可。 案例 某合伙企业从事咨询业务,合伙人为张三自然人和企业甲(合伙份额为40%和60%),2017年收入(不含税)1000万元,费用(假定只有人员工资)200万元,涉税情况如下: 1、增值税 1000万*6%=60万元(假设没有进项税) 2、企业所得税无需缴纳。 3、合伙人所得税 张三所得为:(1000-200)*40%=320万元 按照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税计算结果为:应缴税款1105250元;税后收入2094750元。合伙人甲公司所得为:(1000-200)*60%=480万元 应并入当期公司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算略。

二、合伙人之间的利润分配比例如何确定? 大致有这么几个基本原则: 1、如果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利润分配的比例,应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合伙人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 2、如果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比例可以追加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即可。 3、如果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实际上还有一种可能的方法,就是通过法律诉讼确定分配比例。 5、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三、合伙人的特殊类型收入如何缴纳所得税? 除了正常合伙企业经营收入之外,合伙人还可能取得各类特殊类型收入,典型的如下: 1、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收入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创业企业,未来再将这部分股权转让所取得的溢价收入,分配到个人合伙人后如何缴税一直以来是有争议的。 正常情况下肯定要按照经营所得缴税,即5%——35%税率,但各地为了鼓励股权投资基金,此前纷纷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政策对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计税。2019年国税总局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文件,对于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缴税做了明确: ——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有一点需要注意,这里对于创投基金是有要求的,必须是是指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

2021年企业应交税费种类

企业应交税费种类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营业税 (一)纳税义务人及扣缴义务人 凡在我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称非应税劳务)。 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1)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3)

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税率 交通运输业3%、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5%、邮电通信业3%、文化体育业3%、娱乐业5%-20%、服务业 5%、转让无形资产5%、销售不动产 5% (四)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五)纳税地点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企业如何做好税收筹划

企业如何做好税收筹划 摘要:税收筹划是企业利用国家规定的各项税收政策,为减少税负而进行各各项税收方案决策的行为,要加强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应从税收政策研究开始,组建高效的协税网络,提升企业自身的管理模式,在成本一效益原则的指导下,做好企业的税收方案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税负,保障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关键词:企业协税网络税收筹划 一、引言 企业税收筹划是企业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为减少企业税负而进行的各种税收方案决策的行为。市场经济下的企业税收目标,不仅是完成国家制定的计划或任务,更重要的是要为企业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当前市场经济下,企业面临的竞争是十分激烈的,要发展企业,除要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生产技术、降低材料消耗外,还应加强税收筹划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采取合理、合法的对策,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实现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以保障企业的良性发展。 二、企业做好税收筹划应采取的措施 (一)企业要加强税收政策研究 (1)准确理解税收筹划。我国税收增长幅度大于国民经济生产增长速度,由此可知企业的税负是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税收是国家发展的需求,具有刚性,但企业可以根据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合理的降税或者避税,真正做到不少交该缴纳的税款,不多交不必要的税款,这是国家提出税收筹划的本意。通过合理的税收缴纳政策,培养企业或个人良好的纳税习惯的同时,还能减轻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的发展。 (2)正确处理税收法律法规及税收执行文件之间的关系。税收法律法规是政府颁发的指令,需要国家所有部门、企业或个人严格遵守,而税收执行文件是各级税务机关为落实税收政策制定的一系列决定、命令、通告或公告等,税收执行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企业应认真研究二者之间的关系,以便正确认识企业的税收执行情况,对于符合国家法律的可听从,而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可向税务机关索取相关依据,减少执法过程中由于盲从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

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如何缴税

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如何缴税? 1.个体工商户交的是营业税?还是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要交: 注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国税部门申报缴纳4%的增值税,向地税局申报缴纳增值税的7%城建税和3%教育费附加,以及个人所得税2%左右。如果月销售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2. 个体工商户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营业税?如何计算? 个体工商户提供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的,应当缴纳营业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营业税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征收范围 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3% 二建筑业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3% 三金融保险业5% 四邮电通讯业3%

五文化体育业3% 六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20% 七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5% 八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5% 九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5% 个体工商户缴纳营业税,其销售额必须达到营业税的起征点,达不到起征点的不用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的起征点: 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月营业额1000元至5000元; 营业税按次(日)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各地的营业税起征点具体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部门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3.合伙企业如何缴税? 所谓合伙制企业,是指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法。商合伙企业的最大特点是其合伙损益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和分担法。商由于合伙企业从整体而言组织相对松散,在现实中不能算是一个独立核算企业,所以,根

企业应交税种

A公司约摸计算应缴消费税20000,应缴教育附加费5000,这个题目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我知道这两个都属于营业税金及附加,但是这里是计算,那这个经济业务算不算发生? 就算它算发生,那该记在借方还是贷方? 与之平衡的会计科目是什么. 分享到: 2013-08-08 22:04 网友采纳 热心网友 "应交税费"是负债类科目,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里有这一栏,直接填上去就是了。"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损益类科目,而损益类科目在期末全部结转到“本年利润”中去了,该科目的期末余额为零,不会直接反映到资产负债表里,在资产负债表里的未分配利润中就含了当月损益类科目结转的金额。营业税金及附加应按税款发生的期间进行计提,实际上是在产生这一项费用的同时产生了一项负债。按税法规定,企业有应交税费会计处理分录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5000 交纳税费款时会计处理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5000 货:银行存款或现金等25000 月末损益结转利润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25000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25000 1、增值税是价外税,是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下的三级科目核算,不纳入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的核算系列。 2、企业所得税是按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计算缴纳的。 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业务成本-主营业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3、适用税率问题: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在3万元以内的适用18%,在3万元至10万元的适用27%,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内资同此基本差不多): 第十条税法第四条所说的应纳税的所得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一)制造业: 1.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3.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4.产品销售成本=本期产品成本+期初产品盘存-期末产品盘存 5.本期产品成本=本期生产成本+期初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期末半成品、在产品盘存 6.本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制造费用 (二)商业: 1.应纳税所得额=销货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销货利润=销货净额-销货成本-销货税金-(销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销货净额=销货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4.销货成本=期初商品盘存+〔本期进货-(进货退出+进货折让)+进货费用〕-期末商品盘存 (三)服务业: 1.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业务收入净额=业务收入总额-(业务收入税金+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四)其他行业:参照以上公式计算。 第十一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企业下列经营业务的收入可以分期确定,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或者商品的,可以按交付产品或者商品开出发货票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也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二)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三)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非居民纳税人税收居民身份信息报告表

非居民纳税人税收居民身份信息报告表(企业适用) Information Reporting Form of Tax Residence Status of Non-resident Taxpayer (For Enterprises) ○自行申报

【表单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需享受我国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与港澳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或国际运输协定待遇的企业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 I. This form is applicable to non-resident enterprise income taxpayer who claims tax benefits under a Double Taxation Agreement (DTA, including the DTAs with Hong Kong and Macau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s) or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Agreement signed by China. 二、本表可用于自行申报或扣缴申报,也可用于非居民纳税人申请退税。非居民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协定待遇或申请退税的,应填写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在申报享受协定待遇或申请退税时交主管税务机关,一份由非居民纳税人留存;对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中国的所得实施源泉扣缴或指定扣缴管理的,非居民纳税人如需享受协定待遇,应填写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申报时交主管税务机关,一份由扣缴义务人留存备查,一份由非居民纳税人留存。 II. This form can be used for self-declaration or withholding declaration, as well as for the non-resident taxpayer’s application for tax refund. The non-resident taxpayer initiating the self-declaration for claiming tax treaty benefits, or applying for tax refund, shall complete two copies of the form: one form is to be submitted to the in-charge tax authority at the time of such declaration or application, and the other form is to be kept by the non-resident taxpayer. Where the non-resident taxpayer’s China sourced income is subject to withholding tax, administered at source or by means of a designated withholding agent, and the non-resident taxpayer is entitled to tax treaty benefits, the non-resident taxpayer shall complete three copies of the form: one is to be given to the withholding agent to submit to the in-charge tax authority at the time of the withholding declaration, one is to be kept by the withholding agent and another is to be kept by the non-resident taxpayer. 三、本表第一部分由扣缴义务人填写,如非居民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则无需填写。本表其余部分由非居民纳税人填写。非居民纳税人填报本表时可根据需要增加附页。

企业如何做好税务筹划措施

企业如何做好税务筹划的措施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作为自主经营的企业,其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在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如何做好税务筹划工作,从而实现企业权益的最大化,是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文章主要阐述了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具体方法,从而针对企业税务筹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探讨与研究,并提出了有效进行税务筹划的对策。 关键词:税务,筹划方法,问题,对策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along with the tax law system of perfect, as independent management of enterprises, its legal consciousness increased. in compliance with the legislative spirit, under the premise of how well the tax planning work, so as to realize the maximization of enterprise rights, is worth us of discussion. the paper mainly expounds the tax planning enterprises of the specific method, thus the tax planning for the enterprise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discussion and the research, and put forward the effective tax planning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tax, planning methods,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分析(1)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分析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与公司制企业相比,这两种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性质不同,在适用税收政策上尤其是所得税纳税义务方面也存在明显差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与公司制企业相比,这两种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性质不同,在适用税收政策上尤其是所得税纳税义务方面也存在明显差别。但是,由于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在我国诞生时间较短,相关的配套政策也不尽完善。本文试以有限合伙企业为主,比较其与公司制企业的所得税政策差异,并分析和探讨其中亟需解决的政策问题。 一、有限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组建时的会计与税收问题 (一)有限合伙人投资后的会计核算方法 有限合伙人投资于有限合伙企业后,即按占伙比例在合伙企业占有相应份额,此时,有限合伙人在账面上如何进行财务处理我国《》和会计制度中未作明确规定。如果记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显然不妥,因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股份和“股权”问题。记入“长期应收款”等作为普通债权性资产也属不当,因为《》中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一般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为此,笔者建议增设“长期投资”科目,用于核算有限合伙人的投资资产。投资以后,对于投资的核算方法存在权益法与成本法之间的选择问题,笔者

认为基于合伙企业的特性及谨慎原则,应采用成本法。这种核算方法也贴近《》中规定的控制权、管理权条款: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二)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时的视同销售问题 投资人对被投资企业投资,既可以采用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采用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但是,投资于公司制企业时,不得以劳务出资。《》第六十四条也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但是,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不同的投资方式下,相应产生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视同销售问题,以及接受投资资产的计税基础问题。 1.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视同销售问题。《》(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除符合条件的整体资产对外投资外,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非货币性资产以及按资产公允价值对外投资两项业务处理。相应地,接受投资的企业,其资产入账价值和计税基础也为公允价值。新《》实施后,原规定的计税原理和办法在新税法中得以延续。对于有限合伙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于合伙企业,依照新《》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视同销售的规定精神,其资产增值部分也应作视同销售处理。另一方面,依据《》(财税[2000]91号)、《)》(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合伙企业接受投资资产计税基础应为公允价值。由此可见,当投资人是公司制企业时,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于另一公司制企业或有限合伙企业时的有关税收政策是一致的。 下面再来分析投资人是自然人时的情形。《》(国税函[2005]319号)规定:“考虑到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和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为资产评

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 1、应交增值税 (1)购物资 借:物资采购 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银行存款等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 (3)接受应税劳务借: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4)进口物资 借:物资采购 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 借:物资采购(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库存商品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支付的价款) 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价款) (6)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借: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 应付股利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记入出口物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

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8)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物资出口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当期出口物资应收的款项) 应收补贴款(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成本(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当期出口物资实现的营业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9)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在建工程 长期股权投资 应付xx 营业外支出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 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而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推荐下载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 报(2014) ? 功能概述 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纳税人自 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 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 额和本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 报表(A 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 策,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申报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本模块为核定为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申报 ? 操作步骤1.进入方式:1)【系统菜单】—【申报】—【一般申报】—【企业所得税申 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2014)】,点击菜单进入统一 受理界面。2 )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在初始化受理界面中,录入纳税人识别号,根据纳税人的不同性质,可分为 一般企业,金融企业和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三种。根据企业的不同性质来进 行受理页面进行勾选。当纳税人为一般企业时,表单勾选必须包括《A101010一般

企业收入明细表》和《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当纳税人为金融企业时,表单勾选必须包括《A10102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和《A10202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当纳税人为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时,表单勾选必须包括 《A10300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纳税人不能兼有两种企业性质。 3.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表页面。

填写企业信息:

浅谈中小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浅谈中小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缴纳企业税是每个企业的自身义务,则税收规划是每个纳税人的权力,同时为当今纳税人提供了合理理财的执行空间。近些年来,在国内依靠环境瞬息万变的背景下,中小企业成为国家财政稳定收入的中流砥柱,随之而来的是中小企业需要进行税收规划的方面也越来越多,尤其为受众范围最广的企业所得税,其可以活动的范围相对而言比较大,所以各单位对企业所得税付出的规划精力也不断呈上升状态。2008年我国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造福了中小型微利企业,使其所得税税负一路直降,这样大好的局面,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中小企业明朗的明天。一、 纳税筹划概述(一)纳税筹划的概念在我国,税收筹划一词目前仍然是比较新的专业性观念,各界专业人士对纳税筹划的概念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然而万变不离其宗其基本内容为:“纳税筹划就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情况下,依据企业纳税人本身的实际情况,对企业内部的各类型经营经济行为进行提前安排,采用有关避税措施,尽量的使企业内部的税收负担和税收安全危机直至最可能低,从而实现经济收益。”1、纳税筹划与偷税漏税的区别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将纳税筹划与非法避税等违法行为一概而论。这种观念是武断的。避税即法不禁止即可为。这无疑

需要纳税人对相关法律法规有相当的研究,分析税法上的部分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从而对企业中的各种分种经营经济活动实现最灵活的安排,以达到避免多缴税目的的行为,也就是不计手段的钻法律的空子,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而偷税是指纳税人经过假造一些法律事实而想要少缴税,比如私自毁损收入类会计账簿、会计凭据,伪造成本、费用类会计文档,甚至为了达到目的不惜通过伪造经营活动的有关凭据、账簿等失真的会计行为达到企业账面收入减少、费用增多的假象,从而实现企业较少的税收包袱,这同样是一种违法行为。逃税的概念大部分专家认为是指纳税人由于应缴税务机关的税款而未交,并且而采取各种手断隐瞒自己的财产,达到影响税基的目的,毋庸置疑,这也是一种手段低劣的违法行为。综上所述,税收筹划是法律允许的合理节约税款,同以上以非法的途径达到掩盖企业收入,增加企业额外费用,非法的避税等不合法的行为有着最根本性的差别。2、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深刻掌握有关税务税收活动定义的本质是准备税务规划工作的基础,即是否合理且合法,理解国家政策战略灵魂为第一要义。宪法中明确反映了征税规划的法律边界,对于征税人与纳税人而言,都是最重要的法律准绳。当然还要从有关部门的发生的具体税务案件中明确其合理性和合法性。此外,纳税企业具备一定的经济素质也是必不可少的,一

纳税信用等级常见问题解答2017

纳税信用等级常见问题解答2017 目前,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已启动。你对纳税信用等级了解吗? 下面是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纳税信用等级的知识,欢迎阅读。 1 四个等级直接反应企业纳税信用状况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是税务机关根据采集的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相关规定,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状况所进行的评价,评价结果分ABCD 四级。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制,根据最后得分确定级别)和直接判D 级方式。A 级:纳税信用为年 度评价指标得分90 分以上(含90 分)的;B 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 分以上不满90 分的; C 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 分以上不满70 分的; D 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 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2 评价对象不涵盖所有纳税人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即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范围是: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查账征收是指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此外,纳入信用管理范围的企业还分为参评企业和不参评企业。 3 五类企业不参评,其中3 类可申请补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的评价: (1)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被D 级或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关联的企业不受此限制,直接判D 级); (2)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生产经营业务收入是指

合伙企业投资收益分红(中税网)

合伙企业投资收益分红 A是企业法人,B是自然人,A与B成立合伙企业,双方约定收益对半分。合伙企业投资C 公司,2013年合伙企业从C公司获得7000万元投资收益(7000万已由C公司缴纳25%企业所得税后的分红),2013年A企业生产经营亏损了1000万元,(1)A企业股东要求对从合伙企业分得投资收益全部进行的利润分配,请问是否允许?A企业应该如何纳税?A企业的股东(全部是自然人)该如何纳税? 专家回复:对于该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应该是在计算出合伙企业经营所得的基础上确定,如果盈利的才能进行分配,因此不能单纯将投资收益进行全额分配处理。合伙企业实行先分后税,因此对于已经属于税后利润的投资收益不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自然人股东从A企业分得利润应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缴纳20%比例的税金。 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091号)规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五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应交税费种类

企业应交税费种类 一、营业税 (一)纳税义务人及扣缴义务人 凡在我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称非应税劳务)。 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

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1)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税率 交通运输业3%、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5%、邮电通信业3%、文化体育业3%、娱乐业5%-20%、服务业5%、转让无形资产5%、销售不动产5% (四)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

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居住时间标准

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居住时间标 准 居住时间是指个人在一国境内实际居住的日数。 我国规定的时间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天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注意:这里的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即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而不是住满任意12个月。 根据这两个标准判定: 1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2非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对无住所个人居住时间规定 (1)判定纳税义务及计算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天数:个

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2)对个人入、离境当日及计算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期间: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解释1我国通常指的是住满一个纳税年度为标准,也就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l2月31日止。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解释2临时离境不扣减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的离境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解释3个人只要符合或达到其中任何一个标准,就可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均应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练习题~~ [1]某外籍个人2001年度在华工作,多次出入境,先后共离境5次,每次离境时间分别为22天、27天、18天、16天、10天。该外籍个人2001年度是否为我国的居民纳税人? [2]我国公民王先生受公司委派前往公司驻美国办事处工作,任职时间为一年零六个月。赴美国前,依据政府有关规定,他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了户籍注销手续。请问王先

湖北省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交税金及附加、本年应付工资薪酬和应交增值税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湖北省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交税金及附加、本年应付工资薪酬和应交增值税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序言 本报告对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交税金及附加、本年应付工资薪酬和应交增值税做出全面梳理,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亏损单位数量,应交税金及附加,本年应付工资薪酬,本年应交增值税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交税金及附加、本年应付工资薪酬和应交增值税的理解,洞悉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交税金及附加、本年应付工资薪酬和应交增值税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交税金及附加、本年应付工资薪酬和应交增值税现状 ..1第二节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指标分析 (3) 一、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现状统计 (3) 三、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比重统计 (3) 四、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同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2017-2018)变 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亏损单位数量指标分析 (7) 一、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亏损单位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亏损单位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亏损单位数量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亏损单位数量比重统 计分析 (7) 四、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亏损单位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