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学监察法心得体会精选16篇

公职人员学监察法心得体会精选16篇
公职人员学监察法心得体会精选16篇

公职人员学监察法心得体会精选16篇【一】

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我们党依宪执政、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和鲜明写照。“法者,治之端也。”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有法度。监察法的出台,补齐了原有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短板,实现了对所有公职

人员的监察全覆盖,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相互促进、

相得益彰,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

有深远意义。

从高处着眼,提高政治站位。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最根本的是要坚决服从、服务大局,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坚决维

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

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在政治上做到“三个牢

牢把握”,牢牢把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

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政治责任;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

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原则;牢牢把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方针。在工作实践中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把握落实好监察法,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加大实践探索创新力度,注重在实战中运用好监察法赋予的12项调查措施,探索好以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提升依法反腐的能力,努力实现“1+1>2”反腐效果。

在实处聚焦,全面履行职责。监察法的实施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警示,

监察法中的监察范围由“狭义政府”转变为“广义政府”,补齐行政监察范围

过窄的“空白”。马尾区监委挂牌成立后,全区监察对象从2152人增加到

4xx31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体现了党内监督和

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为反腐败

夺取压倒性胜利提供了重要政治和法治保障。作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的专责

机关,要准确把握政治机关定位,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聚焦主业主责,落实落细落小,扎实有序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

领域突出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巩固拓展移风易俗、村级组织换届纪律等领域

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关切、反映强烈的“微腐败”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作

风建设,充分发挥“1+X+Y”督查工作模式的作用,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从细处入手,强化自身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纪检

监察机关权威地位和神圣职责,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纪检监察

干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纪律部队,必须时刻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锤炼自己。始终坚持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

各环节,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

将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遵循和敬畏法律,带头遵法学法

守法用法,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职权,做纪

律和法律的践行者、维护者。用初心和使命担当忠诚履行职责,坚守党性原则,敢于担当、善于担当,铁面监督、执纪、问责,铁面监督、调查、处置,坚决

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增强本领,做到纪法皆通,不断

提高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坚决贯彻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始终如临

深渊、如履薄冰,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强化法治观念,模范遵纪守法,自觉接

受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事

业站上新的起点。新形势新任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能停歇,让我们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不停步、

再出发,以学好用好监察法为契机,推动监察法在基层落地生根,进一步推进

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二】

监察法出台和国家监委成立,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纪检监察

工作翻开新的篇章。监察法以法律的形式巩固改革成果,以制度化的约束构建

稳固的体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抓好监察法的学习贯彻,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纪委监委的全面融合和战略性重塑,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

上再立新功。

把好政治方向,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纪检监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

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监督,自觉承担维护党中央权

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更加坚决、更加有力地贯彻执行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当前,尤其要忠诚履行政治监督职责,聚焦“七个有之”和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要加强对涉黑腐败专项治理、扶

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执纪

问责,以严肃问责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南靖县纪委监委积极践行“四

种形态”,完善并动态更新全县714名科级干部的廉政档案,整体把握“树木”与“森林”状况,同时,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不宜提名或不宜提拔使

用的干部提出建议,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事实,在严明纪律中体现对

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坚守职责定位,当好党纪法规“监督员”。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首要的职责

都是监督,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这是尊崇

党章、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要求,是党、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也是

推动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法治思

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党的纪律、监察法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的有效

衔接,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确保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历史的检验。要推动工作流程的规范和磨合,对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各关键环

节细化梳理、流程再造,藉此推进纪检、监察双重职责的全面履行和一体化贯彻,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案管、监督、调查、审理各环节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南靖县纪委监委在查办首例留置案件中,严格按照安全审查调查标准,对

监察法规定的12项调查措施规定了不同的审批权限,实行审理部门提前介入,

商请检察机关派员对案件事实定性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论证,及时与审判机关

进行业务探讨,确保案件移送后不退查、提起诉讼后全认定。

加强能力建设,炼就忠诚干净担当“打铁人”。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

律己。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监督范围和权限明显扩大,所面临的考验也更加

严峻,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适应这些深层次

的变化,纪检监察机关应从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提高政治觉悟等方

面推进干部队伍的建设,要以案代训、以干促融,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实

战中加强融合、提升能力。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集体研

究重要线索处置、证据采用、案件移送等内容,切实提高惩治腐败效率。要深

入学习运用监察法,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逐级完善内部监督工作网络,通过岗位分权、集体决策、跟踪考核、签字留痕等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对监督

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各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南靖县纪委监委制定家

访制度,加强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定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集体廉政谈话,

要求干部明确自身职责定位,鼓励干部积极主动担当,以身作则,塑好形象做

表率,根据“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及时核实、处置有关纪检监察干部问

题线索,从严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

【三】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为我们今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明方向、立好标杆、擎稳总舵。

把握“学深悟透”这一根本,坚定理想信念。监察委员会是反腐败专门工作机构,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的制定出台,明确了监察委员会的性质

地位、职能职责和调查手段,补齐了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空白”,解决了反

腐败力量分散问题,真正把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

化法治化,必将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赖,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我们要全面掀起学习宣传监察法热潮,学深学透

监察法,深刻领悟其内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

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压实全面从严治

党监督责任,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决心,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

向深入。

把握“依纪依法”这一关键,坚守法律底线。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监察

法的通过,意味着以法律的形式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机制固定下来,

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审查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

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牢牢把握“依纪依法”这一关键,主动适应对接改革后

纪与法的不同要求,贯彻执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调查措施运用等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能力,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

不留线索尾巴,确保案件办得下来、诉得出去。

把握“忠诚履职”这一目标,强化自我监督。监察法为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开展

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同时也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我

们必须要学习好、运用好、维护好监察法,在坚守纪委职责定位的同时,深化

拓展监察职能,把纪检、监察两项职责融合好、贯通好、执行好,真正把反腐

败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同时,监察法中

专列“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一章,表明监察机关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要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完善内控机制,强化

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确保做到自身硬、自身净,才能让监督执纪问责

更有底气、更加硬气、更具权威。

【四】

监察法的颁布实施、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和运行,开启了从试点探索向依法履职、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阶段。作为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不仅要将学习贯彻监察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更要切实领会新精神,聚焦

新要求,落实新部署,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增

强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全面履行、一体贯彻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忠实履行党

章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领会新精神,牢记政治使命。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监察法旗帜鲜明地宣示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彰显了鲜明的政治立场。作为党内的纪律部队、国家监察的专责力量,必须把党的领导作为监察工作的

根本政治原则,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培育符合新时代的

政治品格。一要明确政治站位。政治站位决定政治觉悟、政治眼光,也关乎政

治立场、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

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同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锤炼政治定力。政治定力是

政治上抗干扰、祛困惑、抵诱惑的能力。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能,最需要的锤炼

政治定力的担当和勇气。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分析问题,以永

远在路上的恒心、滴水穿石的毅力、铁杵磨针的韧劲,持之以恒把工作做实做

细做到位,遇事多想政治要求,办事多想政治规矩,处事多想政治影响,成事

多想政治效果,确保党对反腐败工作领导全程化、具体化。三要提升政治能力。监察法为监察权行使设置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严格的制约措施,有利于推动反

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要认真履行好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政

治责任,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

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勇做改革的护航者和先锋队,以铁的纪律保障“三个攻坚战”有效推进,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纪

律保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新要求,推进纪法融合。监察法对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格局进行了顶层设计,明确各级监委既独立行使职权,又与相关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

互相制约,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构建了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反腐败

工作格局。三明市积极探索实践,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贯通起来使用,推动执纪审查、依法调查和审查起诉顺畅衔接,使职能、人员、工作深度

融合,做到不但有“形”的重塑,更有“神”的重铸,不断提高反腐败治理效能。一是推进纪法衔接。按照省纪委一套工作办法、一套措施规范、一套衔接

机制、一套证据指引、一套文书模板的思路,结合三明实际制定出台相关制度,细化、规范和再造工作流程,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

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3月上旬,永安市纪委监委在发现罗坊乡财政

所原所长疑似贪污公款问题线索后,采取“审查、案管、审理、监督”同步介

入方式开展调查,从党纪立案到移送审查起诉,仅用时3天。二是推进法法衔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证据诉讼意识,坚持审查调查过程严格

依法运行,在调查涉及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要与刑事审判关于证

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做到程序与实体并重,保障审查调查过程合法、规范、有序,形成与司法执法机关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有效机制。三是推进纪纪

衔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委监督调查处置,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两者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内在一致,要求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坚持以党章

党规为尺子和严格遵循宪法法律法规相统一,推动机关内部案管、监督、调查、审理各环节相互配合,确保公权力服务于民。

落实新部署,强化治理效能。纪委监委是党内监督、国家监督专责机关,要肩

负起党章和国家法律赋予的职责任务,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必须深入贯彻宪法和监察法,强化党和国家监督效能和治理效能,使依规

治党和依法治国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一要把监督挺在前面。监督是纪委监委

的首要基本职责,无论是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还是监委的监督调查处置,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正确把握“树木”与

“森林”的关系,注意纠正监委主要职能是调查、只针对第四种形态的误区,

把“四种形态”贯穿于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执纪审理等环节和全

过程,真正履行好监督职能,防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小错酿成大祸、小病拖

成绝症。今年来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423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占95.2%,第三、四种占4.8%。二要把惩腐抓在手上。按照“三个坚持”要求,重点惩治“三类人”,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底线意识,把依纪依法

安全文明的要求贯穿审查调查各环节,在精准发现、精准严惩、精准施治上下

功夫,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松劲不停步,截至4月,全市新立案件451件,对xx人采取留置措施,其中处级干部xx件,科级干部74件,严肃查处了宁化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志龙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引起强烈反响。三要把人民放在心上。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

败问题“5+1”专项治理,实行农村基层党组织“两个责任”清单制,重点明确村党支部、支部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工作职责,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延伸的有效途径,赋予乡镇纪委必要的监察职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

层延伸、落实到“神经末梢”。用好问责“撒手锏”,1-4月,共对23名领

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其中科级21人,“一把手”11人,给予党纪处分11人。四要把队伍严在经常。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

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三明市监察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找准权力运行

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细化规则流程,严格审批程序,探索建立查办案件质量责

任制,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持续深化乡镇纪委“五

统一”管理,继续开展乡镇纪检专干住村“五个必”工作法,巩固派驻纪检机

构全覆盖成果,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实现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提升。

【五】

监察法是我党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重要里程碑,体现了

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有效统一。

要认识监察法制定的历史必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提出

一系列重要论述,同时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针对当前公务员队伍中党员比例超过80%,县处级以

上领导干部中党员比例超过95%的实际,在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员干部依规管理

监督的同时,要按照法治轨道,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监察法

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实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一个“结合点”,是历史的必然。

要运用法治思维把握任务要求。颁布的监察法,对比行政监察法,将监察范围

从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扩展到从基层群众性自

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到中国共产党的机关、

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

关的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等xx类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同时,对纪法衔接提出

了新的更高要求,纪检干部必须运用法治思维,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严格按

照刑事诉讼证据标准调查取证,细化审批权限,规范工作流程,全要素运用12

项调查措施,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法规和历史的检验。

要锻造具有法治思维的纪检干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察法的执行落实者,面对新的纪法衔接的形式,必须在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的基础上,深入学

习宪法、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纪意识,养成法治思维,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自觉在工作中做到懂法用法守法,确保党和人民

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六】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

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党和国家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

一项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历史、现实、法治的

维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监察法相关条

文的内涵精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持续做好改革思路的“领会”文章。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对国家监察工

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深刻把握监察法的本质属性是重中之重。要牢牢把

握“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清醒认识纪委监委本质上是反腐败工作机构,是党的政治机关,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决查处“七个有之”问题,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态一

体净化。要牢牢把握“依纪依法”这个要求,把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委的

监督调查处置统一起来,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统一起来,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使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

这个价值取向,深入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

防范和纠正什么”的要求,依靠党的自身力量与群众相结合的力量,围绕扶贫、民生等领域,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

党中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持续做好改革试点的“深化”文章。监察法的颁布实施,监委完成挂牌组建,

是监察体制改革迈出的关键一步,但是促进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实现

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性提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强化政治工作促进思

想融合,对照机构和队伍重组进行党组织重组,积极开展学习监察法、重温入

党誓词、主题党日等活动,为队伍融合发生“化学反应”提供有力保障。调查

组要同步成立临时党支部,加强思想交流,剔除瑕疵不足,做到审查调查与党

建工作“双同步”“两不误”。要强化能力素质促进队伍融合,密集开展大学

习大练兵大讨论,制定内容丰富且形式多样的“纪法培训套餐”,采取专业性

辅导、互动型研讨、案例式教学,特别是要建立起以案代训、以案促练、实战

历练的练兵模式,将纪检监察干部培养成既懂纪又懂法的“全科医生”。要强

化纪法贯通促进工作融合,按照边工作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的原则,对线索

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梳理

细化、流程再造。同时,将监察体制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有机结合,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党纪国法“双剑合璧”效应充分发挥。

持续做好改革效能的“释放”文章。监察法的出台是实践发展所需,党心民心

所向,为各级监委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据,使纪检监察工作更有底气、

更加硬气。要精准有序有效惩治腐败,聚焦城中村征地拆迁、土地“两违”、

扶贫领域搞数字脱贫、表面工程、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借

宗族势力破坏村级组织建设等问题,精准惩处、精准施治,以实实在在的办案

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彰显改革成效。要全面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既拔“烂树”、治“病树”,又着眼整片森林健康,善于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管住公

职人员从“好同志”沦为“阶下囚”的真空地带。特别是根据所发现问题和调

查情况、当事人认错悔错改错情况等多种因素,有理有据地进行综合考量、宽

严相济,实现审查与挽救并举,惩处与宽容并重。要发挥以案促改治本功能,

做好“案后整改”,用好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努力取得“查处一案、警

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总结审查调查发现的问题,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

廉政建设等提出监察建议,督促其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从机制制度上寻求解

决办法;加强党规法纪教育,促使公职人员从宏观上认识党的纪律的外延轮廓,在具体中把握国家宪法的标准内涵,努力达到治本效果。

【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大背景下出台的首部

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反腐败事业向深水区迈进的重要里程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高超的政治智慧,把握整体和局部的辩证关系,创造性提出并运用监

督执纪“四种形态”,取得了“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的显著成效。学习运用监察法,必须深入把握“四种形态”这一宝贵经验,深刻理解党

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一体有机联系,找准反腐败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勤学笃行,为维护整片森林的健康做出有益探索。

高举旗帜,提高政治站位。党是领导一切的,监察法着重强调“坚持中国共产

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学习运用监察法,首先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以

党的主张为指引,全面准确把握我们党一贯秉持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政

策方针,主动把“四种形态”要求融会贯通运用到监察工作和反腐败实践中。

要把贯彻落实监察法作为强化党的领导的有力武器,认真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

的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的要求,着重了解监察对象单位的政治生态和监察对象个

人的政治表现,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分类施策,既要及时纠正“四个意识”

不强的一般性问题,也要严肃查处“七个有之”的典型问题,使政治纪律和政

治规矩全面立起来、严起来。

知行合一,积极探索实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积极学习领会“四种形态”

要义,转变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政绩观,把全委的思想拧成一股绳,始终把

抓早抓小的理念贯穿于整条监察业务链中。要充分用好第一种形态,把教育挽

救干部作为更加紧迫的任务,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警示提醒、学习

政策法规等手段,迅速补齐筑牢对非党员公职人员的第一道防线。要在第二、

三种形态上下功夫,全面探索运用监察法明确的政务处分手段,动辄则咎,防

止干部由一般违纪违规坠向违法犯罪深渊。要毫不放松第四种形态,“零容忍”惩治腐败行为,确保反腐利剑锋芒常在。

强桩固基,完善自身建设。强有力的“护林系统”是履行好监察职能的保障。

海沧区开展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始终眼望整片森林,积极构建“一线化立体式

全覆盖”监督体系,为践行“四种形态”创造有利条件;配置力量“一线化”,转隶干部全部充实到业务一线,区纪委监委从事日常监督和调查处置的人员占

比超过总编制数的75%,努力确保人林比例适当;监督格局“立体式”,形成

了区纪委监委居中坐镇、巡察组游击清扫、派驻组蹲点驻防的三支“护林员”

队伍;监督对象“全覆盖”,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实

现对区直机关部门和街道两大“主林区”无死角监督。下一步,海沧区将继续

优化工作机制,强化人员保障,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让整片森林都尽情沐

浴在监察的阳光下。

【八】

监察法明确了监察委员会国家机构地位,赋予其法定职责和权限,是以习近平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

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为推动

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直至夺取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法治保证。

新时代唤新征程,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和觉悟。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国

家监察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现到工作体制、决策

机制、实施举措中,贯穿反腐败全过程,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落实重大事项报

告制度,确保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要坚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

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民

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带头把“四个意识”落实在岗位上、落实在行动上,

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推动政治生态实现根本好转。

新征程定新要求,必须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和各部室

负责人把学习监察法摆在重要位置,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思践悟。充分利

用“周学习”“月总结”活动机制,分层分级统筹开展有针对性、系统化的大

学习、大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政策和运用法律能力,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监察法释义”系列解读文章、“带你了解监察法”系列视频等为主要教材,通过专题会议集中学、部室讨论

自行学、撰写心得体会交流学等方式,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领会,

深刻理解和把握监察法的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和监察原则,对监察机关的基本

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逐字逐句研读,增强贯彻落实监察法的自觉性、坚定性。

新要求出新目标,必须在学用结合上下狠劲。纪检监察机关既执纪又执法,要

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这“两把尺子”用好,实现既用纪律管全党治

全党,又用法律管住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要注重抓好实践锻炼这个

“生动课堂”,在实际工作中锤炼严实深细作风,增强履职能力和业务素质。

一方面,要用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尺子”,强化党内监督,坚持纪严于法、纪

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另一方面,要依据宪法、监察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党内监督达不到的地方,或者对不适用执行党

的纪律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真正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把执纪

与执法贯通起来,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序对接,以更加健全完善的体制

保证审查调查权高效规范运行,确保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新目标要新作风,必须在自我监督上不断加强。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

律己。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监督范围

扩大了、权限措施丰富了、社会关注度高了、面临的考验更加严峻了,必须不

断拧紧自我监督的螺丝,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时刻绷紧纪律

这根弦。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加

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同时完善

内控机制,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切实解决好“谁来监督纪委监委”的问题,严防“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九】

作为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

察法》的制定与颁布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法治保障,实现了

立法与改革的无缝对接,反映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意愿,是大势所趋、事

业所需、人心所向。当前,要以学习贯彻监察法为契机,立足新起点,把监察

法所体现的法治精神和制度安排,落实到各项工作的谋划部署中去。

学懂是前提。监察法全文虽只有九章六十九条八千余字,却对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等做了方方面面的规定。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主

力军,纪检监察干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只有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

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对监察法的结构和内容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梳理,深刻理解和把握监察法的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和监察原则,将监察法与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及其他

法律法规,进行横向对比学习,强化理解与记忆,学深悟透,不断增强党纪国

法的融汇贯通与衔接,才能在学思践悟中增强贯彻实施监察法的的坚定性和自

觉性。

弄通是根本。监察法将xx类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部纳为监察对象,明确了采取谈话、讯问、询问等12项措施开展调查的程序和条件等,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扩大监督对象提供法律依据的同时,也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如何

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备受关注,一举一动都受到监督。因而,纪检监察干部更要

在学懂的基础上,悟透监察法每一条规定,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

彻“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严格按照监察法规定的

职责、范围、权限、程序、手段进行监察,将监察工作牢牢限定在法治的轨道

上运行。

做实是关键。学习监察法的目的,是运用法律知识更好地指导纪检监察工作,

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因此,除了要准确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

形势、新任务,把学好用好监察法同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紧盯“微权力”,严惩“微腐败”,更要善于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并加以总结,积极探索建立监察

工作运行机制,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促进工作全面融合。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更加清晰,纪

检监察干部更要积极适应新形势带来的新变化,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

央决策部署上来,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肩负起新时

代反腐败工作的神圣职责和使命,不断开创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十】

龙岩市新罗区江山镇山头村村委会主任张敬祥涉嫌严重违法一案,从接受监察

调查到移送审查起诉仅仅用时20天,这是龙岩市首例对非党员村干部实施“留置”措施。监察法作为一把反腐败的“达摩斯利剑”,开始发威。

实践证明,没有监督的信任是放任。长期以来,对非中共党员的村干部监督无力,党的领导弱化,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缺乏有效措施。非中共党员的村干部

不受党纪党规约束,对不称职村干部罢免操作不易,对非中共党员村干部已违

纪但够不上违法的问题,出现了监管“空档”,造成个别非中共党员村干部有

恃无恐,群众意见很大。监察法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纳入监察对象,有效的填补了上述空白,极大地振奋了广大纪检干部,激发了

学习监察法的热情。

学习监察法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从党中央为了加强反腐败统一领导,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高度去认识。监察法将六类人群纳入了监察对象,监察对象扩展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了党内监督全覆盖与国家监察全覆盖,相应地赋予了监委更多的权利,体现了党中央夺取反腐败压倒性胜利坚如磐石的决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作为纪委书记,更要把使命、责任扛在肩上,敢于动真碰硬,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斗志,将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学习领会好才能执行好监察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学习监察法也要用法治思维领会其内涵,逐条深研细读,掌握要点要义。监察法严格规定了监察范围、监察权限和调查手段、监察程序等,只有人人成为“纪法皆通”的复合型干部,才能确保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过程中用准、用好。

利剑高悬,方能长治久安。基层纪检干部已经擦剑磨枪,枕戈待旦。我们将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层自治组织的“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实施全方位无缝隙监察,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胆敢向民生民利伸手的村干部零容忍,以反腐败斗争更大成效取信于民,使监察法成为悬在所有腐败分子头上的“达摩斯利剑”。

【十一】

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事业创造了历史性机遇,也对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出了时代性要求。我们必须经常学、反复学,做到熟知精通、熟练运用,忠诚坚定、担当尽责,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把握“政治机关”属性,学出更加坚定的信念。纪委和监委是政治机关,对党忠诚是首要原则,也是最大的政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学深悟透监察法,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担当精神,进一步坚定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信心。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牢记使命,忠于党的事业、纪检监察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以强烈的使命感担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实际行动许党许国、报党报国。当前特别要聚焦扶贫攻坚、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移风易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有更多获得感。

把握“依纪依法”要求,淬炼更加专业的素养。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学好监察法,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新时代纪委监委干部履行职责的看家本领。开展“大培训、大学习、大调研”活动,以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为重点,组建宣讲团,举办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通过“菜单式”常态化精准培训,结合实战实训、集中研讨等,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严格按照监察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

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规范运用调查措施,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

用关,确保调查取得的证据经得起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审查。

把握党内“纪律部队”定位,强化更加忠诚的担当。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

的要求,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的执纪铁军。首先,要进一步健全

内控机制,通过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带头遵纪守法,自觉

接受监督,习惯在约束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在去年制定出台《惠安县纪检监察

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目前惠安县正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

工作约谈办法、常态化家访制度,强化“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坚决防止“灯

下黑”。其次,要督促正确履行职责。要统筹用好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与监委监

督调查处置“两把尺子”,积极探索将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找准两者共通点,准确把握边界,既要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又要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实施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十二】

法治,就是“良法善治”。监察法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

作起统领性、基础性作用的法律,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固化为法律制度。形象地说,其意义在于“名正”“言顺”,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首先是宪法修正案的通过,确立监察

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由“一府两院”变成“一府一委两院”,需

要有一部专门的法律进行规范和调整,为其履责提供法律基础。其次是监察法

明确了监察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

覆盖,赋予了监察机关必要的权限,严格规范了监察程序,加强了对监察机关

和监察人员的监督,这对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律制度来反对腐败,

提高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无疑是增加了充分的法律依据。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把握好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定位,是监委有效行使监察权、更好发挥自身

作用的关键。

监委履责的本质属性是监督,突出一个“公”字。监委成立后,帮助纪检监察

干部弄清监委“是干什么的”,这是监委履行职责的前提。监察法规定,监委

的首要职责是监督,针对的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主要监督检查他们依法

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实践中,我们将确定监

察对象范围,作为监委履行职责的“先手棋”,以“是否行使公权力”为主要

依据,经过4轮调查摸底、研究分析和筛选工作,将监察范围逐步规范,最终

确定监察对象由原来的1504名增加到现在的5xx92名,使监察对象由“狭义政府”转变为“广义政府”,补齐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空白”,实现了监察全

覆盖,为监委履行职责找到了“靶子”。而有效管用的监督方式是充分履行职

责的保障,实践中,我们积极探索,采取多种手段,着力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全面摸清“树木”与“森林”的情况,以便把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避免“要

么好干部,要么阶下囚”的现象。

监委履责的威慑手段是调查,突出一个“法”字。对调查职责的履行,主要体

现在12项调查措施的使用上,这其中,每一项调查措施都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

限制条件,对证据的合法性也作了明确要求。其中,留置是最受瞩目的措施,

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反腐败领域的集中体现,

有利于解决长期困扰我们的法治难题。实践中,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一整套调

查措施使用办法,从启动程序、审批流程、全程留痕等方面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如在查办全省首例留置案件中,严格按照刑事诉讼证据标准调查取证,细

化审批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在审批、执行、文书、保障、留痕等方面做到规

范有序,全要素运用12项调查措施,仅用29天就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高

质量完成审查调查各项工作,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调查措施实践样本。

监委履责的实效体现是处置,突出一个“度”字。处置,是监察机关的一项重

要职责,是监督调查实效的体现和保障。监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了监察机关根

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履行处置职责的几种方式,主要目的是规范和保障监

察机关的处置工作,既防止监察机关滥用处置权限,也保证监察机关依法履行

处置职责。实践中,我们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谈话提醒、函询、政务处分、处理建议、问责、移送起诉、提出监察建议等方式,既抓早

抓小、治病救人,又体现了标本兼治,实现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同时,做好案件调查“后半篇文章”,如在查办全省首例留置案件中,针对涉

案人员的身份不能由监委作出政务处分的特殊情况,发函建议案发单位及时解

除劳动合同,同步推进对案发单位内违纪违法行为的全面检视和清查,深入分

析案发单位在管理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监察建议,对相关

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学”无止境,“做”在路上。在无经验可循、无先例可依的情况下,我们破

冰前行,严格规范并全要素运用12项调查措施,把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具体的审查调查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彰显了监察法的政

治性。但也存在监督有待做细做实、纪法和法法衔接有待融合等问题,亟待在

实践中进一步把握监察法的科学内涵,深学深悟、笃信笃行,在宣传培训、贯

彻执行、监督检查上再发力,推动监委履责更充分、更高效,以充分释放监察

法惩治腐败的巨大威力。

【十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出台,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制度性

成果,为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如果说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

部队”,那么监察法无疑就是我们克敌制胜的“霜刃利剑”。湖里作为特区发

祥地,纪检监察干部要弘扬改革精神,在学习运用监察法上作表率,在学懂弄

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学贵有恒,苦练内功。监察法是首部反腐败国家立法,在学习和运用上没有先

例可循,唯有持之以恒、常学常新。一方面是深化内涵式学习,聚焦法律文本,深学细研,领悟精髓要义;另一方面是加强外延式学习,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相结合,提高站位、融会贯通。目前,

湖里区纪检监察系统正在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通过分类实施教育培训,既有集中培训也有主题研讨,既有观摩交流也有实战练兵等,理论与实践

相结合,不断增强学习监察法的实效。

法贵必行,有犯必施。立而不行,徒为虚文。监察法的权威和力量,不仅在于

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更要体现在全面有效地实施。只有严格、刚性执行

监察法,使纸面上的法律变成现实中、行动中的法律,才能真正实现立法目的,彰显法律的价值,指引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阔步向前。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作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的重大判断,同时也指出反腐

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基层精准帮扶、涉黑涉恶、旧村改造等民生领域

“苍蝇乱飞”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因此,推动监察法在基层落地生根,必须敢

于担当、果断亮剑,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业贵于精,箭无虚发。法施于人,虽小必慎。作为执法者,必须吃透吃准法律

规定,严格把握监察职责、监察范围、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充分发扬“工匠

精神”,用心打磨每一个细节,精准打击腐败行为,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

铁案。探索建立科学严谨的监察权运行机制,围绕谈话函询、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分、移送司法等全过程,制定工作规范和操作细则。加强与司法

机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构建法法衔接机制,如,近期湖里区监委与

湖里区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中加强

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建立和完善工作协作机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贯彻实施监察法为契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学习奋进、担当作为,切实履行好监察法赋予的特殊使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向基层延伸,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十三】

国家监察法的出台实施,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为推进全面从严

治党、开展反腐败斗争增添了法治利器、提供了法治保障。在认真学习监察法

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学深用好监察法,忠诚履行新使命,不断提升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担当新使命,学习宣传监察法。知法懂法才能用法守法,学习宣传好监察法是

充分发挥监察质效的基础前提。要面向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全员化培训。纪检监

察干部是贯彻实施监察法的主体,必须在学习贯彻监察法上走在前、作表率,

强化全员培训,提升履职能力。监察法颁布后,龙文区纪委第一时间发放监察

法相关学习辅导用书,确保人手一套,要求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纪委(街道

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留置点临时党支部深入学习研讨监察法。适时

举办知识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掀起了学习热潮。要面向公职人员开展

全覆盖学习。大力推进监察法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支部、进党校,对所

有公职人员分级统筹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省纪委组织的“学好监察法践行十九大”网络答题活动启动以后,龙文区纪委监委要求监察法规定的六类监察对象积极参与,确保应答尽答。要面向社

会公众开展全领域宣传。积极利用新媒体向社会公众开展常态化、接地气的监

察法宣传,引导社会公众了解监察法,依法协助、主动支持、积极监督监察工作。龙文区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已推送20余篇宣传解读监察法的文章,营造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展现新作为,探索运用监察法。按照监察法规定的六类监察对象,全方位、多

角度开展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是充分发挥监察质效的主要抓手。要以严密的监

督治病救人。牢记监督是首要职责,把纪委监督与监委监督有机衔接起来,有

效运用“四种形态”,做好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工作,管住“好公职人员”到“阶下囚”间的广阔地带。要以严肃的处置强化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

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肃查处涉嫌

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2018年春节

刚过,龙文区纪委监委就对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

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现已移送司法机关提起公诉。要以严格的调查彰显威力。正确运用监察法规定的谈话、讯问、搜查、留置等12种调查措施,讲程序、抓规范、重证据,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龙文区监委在今年第一起职

务犯罪案件中审慎试用了包括留置在内的10种调查措施,实现了监察程序的有效运转。

树立新形象,自觉遵守监察法。加强自身建设,忠诚履职,确保党和人民赋予

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是充分发挥监察质效的重要保证。

要转换工作思路。牢固树立法纪意识,严以律己,做讲规矩、守法律的表率,

自觉接受监察法的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履行好人民赋予的使命。严格执行监

察法各项规定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要完善内控机制。围绕监察权运行特点,系统梳理排查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

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把与监察法相配套的内控措施落实落细。龙文区纪委监委

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区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试行办法等4

份规范性文件,规范工作流程,着力构筑全方位的内部监督体系。要健全协作

机制。积极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

门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纪法贯通、法

法衔接。在今年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中,专门设立纪法衔接组,负责对证据转

换等方面进行把关,同时提前商请检察机关派员指导梳理案件证据,及时与审

判机关业务探讨,力争将该案办成铁案、精品案。

【十四】

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监察法,这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

改革的重要成果,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了法律保障,实现了党内监督

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

学习贯彻监察法,既要当好监察法的学习者和宣传者,更要当好执行者和维护者,切实担负起职责使命。

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学深悟透是执行好、运用好监察法的前提和基础。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纪检监察干部要

牢固树立政治立场,坚持政治原则,学会政治方法,怀有政治责任,把学习贯

彻监察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监委作为国家反腐败机构,必须

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反复研读,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准确掌握监察法的条文内容,深刻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内涵,增强依法反腐的能力和意识,真正做到

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监察法出台后,集美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议、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会议、派驻纪检组内部学习会,通过领导领读集体学、个人

自学、网站和“集清扬美”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形成“线上+线下”同学共进的良好氛围。目前,集美区已推出《阿集小美现身说监察法》系列宣传文章,正在策划举办监察法网络答题、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测试等活动,进一步推

动全区公职人员和群众学习贯彻监察法取得更大成效。

注重实践运用,做好法法衔接。学习只是手段,学以致用才是目的。监察法对

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重要内容

都作了明确规定,为我们开展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

按照监察法规定,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遵循刑事审判关于

证据的要求和标准,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确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监察法颁布不久,集美区纪委监委即对一名涉嫌职务犯罪

的监察对象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这是集美区认真贯彻落实监察法,履行监察

职责,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实践。集美区还根据留置审批过程,编制了《初

核结束后至申请留置步骤说明》,规范留置调查措施审批流程,探索完善监察

工作运行机制。此外,集美区还充分利用监察法颁布的契机,结合扫黑除恶专

项斗争、工程项目领域、国有企业领域专项巡察和基层“微腐败”领域巡察,

将监督的触角向基层延伸,严查基层微腐败,切实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聚焦队伍建设,锤炼执纪执法铁军。监察法通过后,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范围

大幅扩大,以集美区为例,全区监察人数由原来的800多人增加至xx000多人,增长近7倍。而且,根据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拥有12种调查措施,这一方面说明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变大了,另一方面也这意味着我们的任务更加艰巨、

责任更加重大。“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面

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承担起反腐败重任,必须建立一支政治过硬、

本领高强的“铁军”。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熟悉党纪党规,更要精通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切实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同时,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增强接受外部监督的自觉性,强化自我监督,严

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严防“灯下黑”,努力锻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

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

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乘风好去,长空万里,直下看山河。”我们要乘着监察法颁布的春风,不忘

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贯彻落实监察法,为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

性胜利转化作出新的贡献。

【十五】

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

察法》,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进入了新时代、开启了新征程。

在新形势下,如何运用好法治“利器”,充分激发反腐败斗争集中统一、权威

高效的优势,全面取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从根本上看,就是要强化党对

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

坚持贯彻落实“五抓五重”要求,切实把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

要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监察法的出台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监察全覆盖,真正把所有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使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无缝

衔接,表明了党对惩治腐败的鲜明政治立场,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

强法治保障。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站稳政治立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

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切实把贯彻落实监察法同坚持和

加强党的领导有机统一起来,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督有机统一起来,构建更加

科学、更加合理、更加规范、更加高效的反腐败工作格局,确保反腐败斗争始

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要始终坚持底线办好案。办案安全无小事,要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

调查”的理念,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从思想上筑牢安全防线。要严格落实

安全管理制度,不仅在留置场所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走读式”谈话也

要有安全预案、应急预案,也要有人力、物力保障。要加大乡镇谈话室规范化

建设力度,对“走读式”谈话场所、安全制度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室内设施安全隐患、安全制度、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严重安全

隐患,或因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

关人员责任。

要始终坚持纪法兼通履好职。监察法的实施,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为实现国家监察提供了法律遵循。监察法对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程序作出严

格规定,特别是对采取留置措施的情形、程序、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今年以来,我区开展了2期“土楼清风·学习讲坛”活动,对全区

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行了监督执纪调查能力全员培训,切实使纪检监察干部迅

速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保纪检监察干部纪法兼修、纪法兼通,提高运用法

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全要素使用调查

措施,注重精打组合拳,以严密的监督治病救人、以严格的调查彰显法治、以

严肃的处置强化震慑。将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的制度机制优势,以规范化、法治化促进实现“1+1>2”的效果,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始终坚持驰而不息转作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好、维

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贯彻好落实好监察法,就是要同切实维护人

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起来。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

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制止。要拓展深化国家监察职能,积极探索监

察职能向乡镇街道、村居延伸的有效途径,赋予乡镇纪委必要的监察职能,打

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要突出工

作重点,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

域突出问题、涉黑腐败、移风易俗等专项治理,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严惩“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强化曝光震慑,切实增强群众在国

家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的获得感,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要始终坚持严管厚爱建队伍。打铁必须自身硬。新时代的纪检监察队伍,既要

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的监

督范围更广、权限范围更加丰富、任务要求更加明确。要注重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

会精神,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宪法、监察法等内容,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

提升”活动,做到熟知精通、熟练运用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这两把

“尺子”,锻造一支纪法双修、纪法兼备的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注重加强内部

监督制约,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相应规章制度,决不允许说情打

招呼、跑风漏气,决不允许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决不允许滥用职权、以案谋私,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

【十六】

监察法确立了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是深化国家

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法治成果。作为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我们

要带头严格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和“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将学习贯彻监察

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努力统一思想、提高本领、凝聚力量,以法

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福州实践。

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纪委监委本质上是党的反腐败工作

机构,必须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全面

领导。福州市纪委监委成立监察体制改革研究小组,组织全员开展大学习、大

培训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

监察法,推动人员、职能、工作深度融合,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忠诚核心、拥护

核心、看齐核心的高度自觉。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对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守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习近

平同志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全面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

部署落地见效。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法定标准,遵循法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大

事项报告制度,重大案件情况及时向党委书记报告,对本级管理干部的初核、

立案、采取留置措施和作出处置决定等关键环节报请党委书记审核把关,确保

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和运行开启了从

试点探索到依法履职、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阶段。福州市纪委监委坚

持挂牌即开工,聚焦群众关切,以“春季行动”开局破题,加大正风肃纪反腐

力度,严肃查处了福清市林德发、林风等涉嫌严重违法犯罪及部分党员干部充

当“保护伞”问题,以及闽侯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陈乐森等人违规聚餐、

对抗组织审查的问题,并向社会通报曝光,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引

起了强烈反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移风易俗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

要内容,狠抓作风建设,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公开向违规吃喝、违规接受管理

服务对象宴请等七类违纪行为宣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依托福

州市惠民资金网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将“实名制”大

数据公开“晒”出,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进行精准监督,助力稳定脱贫攻坚决

战决胜。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转作风、转职能、转方式,深化实践“五抓五重”

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回应人

民群众关切,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要履行政治责任,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忘初心和使命,构建国家监督制度的重大顶层设计,是

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在省纪委和福州市委的领导下,福州市纪委监

委坚决扛起改革专责,以监察法出台为契机,逐步探索建立统一决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执纪执法运行制度框架,加强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

加强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实现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全要素适用12项调查措施5220次,其中,办理

了省监委批准的首例市管干部留置案件。在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注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今年以来处理xx09人次,同比上升

xx1%,对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在运用第三种形态上积极探索,今年以来“断崖式”处理5名市管干部。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在全系统组织

一次警示教育活动,重温一遍反腐专题片,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召开一场专题

组织生活会,不断实现自我净化,严防“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积极探索监察权向镇街、村居延伸的有效途径,赋予派驻机构相应监察职责,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

发展、向基层延伸。

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监察法突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国家监察的全覆盖,体现了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强化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国家法制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必将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而制定本法。监察法突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国家监察的全覆盖,体现了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强化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国家法制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必将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意义重大:一要深刻认识制定《监察法》是强化权力监督,维护人民利益,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的需要;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二要深刻理解监察体制改革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的创制之举。三要认真学习监察法,以上率下、突出重点、把握要义、学懂弄通,增强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四要结合开展“七五”普法,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贯彻监察法活

动,加大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力度,提升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为开创新时代振兴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加强监察法的制定完善,其目的就是要加强对所有行使公职权力人员的监督,监督全覆盖,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学习监察发,落实监察法,学以致用。新时代,就要有一个健康的政治生态环境,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老虎打了,苍蝇也得灭。灭了苍蝇,病毒才不会传染,空气才会更加清新。 一、加强学习,方可自敲警钟。作为基层普通工作者,主要一点是要自觉提升防腐能力,不时给自觉注射防疫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懂得珍惜,不断学习,不断进取,才不会越红线,跨入腐败的门槛,步入罪恶的深渊。 二、自觉履职,方可清心寡欲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文章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出自一切腐败行为的产生,首先是他的工作态度问题,一个走上贪腐的人员,可能想的就不是为人民履职的问题,而在思想上存在得过且过,他们一心谋“事”而不干事,总是搞团团伙伙,搞拉帮结派,以权压人,用人一家亲等。有这类思想的人总是发挥不了为群众服务的主观能动性,也不可能安心履职,更谈不上为民办事,从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也只有自觉履职,把身心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投入到为群众办事中去,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才能消除私心杂念,去除心魔。清心寡欲,方可廉洁奉公。 三、提升素质,方可维护监察法的权威。通过学习《监察法》,对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有了深刻的认识,对监察委员会工作的性质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我想,学习《监察法》的目的在于依法办事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于自觉规范行为,提升素质,接受人民监督,做受人民欢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与监察法心得体会

学习《宪法》与《监察法》心得体会作为一名监督站的管理层监察人员,深感身上所肩负的重担和使命感。近期通过对《宪法》《监察法》的学习,说说我的一些感悟。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一) 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二、新宪法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写入宪法,把十八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确立宪法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金会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贯彻监督法心得体会.docx

监督法是人大的当家法,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权,更是一种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在区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上,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于天英为大家讲解了《深入学习监督法,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结合老师所讲和自己工作实际,课后做了认真梳理和总结,谈几点体会,和大家共勉。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说得起话”的人 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很多,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去监督别人,首先自己要是一个“说得起话”的人。所谓“说得起话”就是讲起话来理直气壮,不会畏首畏尾。要讲得起话,就要做到三点:一是要政治坚定。要监督,首先要明确正确的方向,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的利益,才会理直气壮,才会讲得起话。二是要公道正派。要行使好监督权,必须具备公道正派这一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实事求是,说公道话,说到点子上,监督到实处。三是要敢说真话。要说真话,就不能心存顾忌,要放弃个人得失,敢说敢言,说出的话代表着民众的心声,尽到监督的应有的责任。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肚子里有货”的人 肚子里有货,意思就是有真才实学。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必须要熟悉监督法,知道从何监督、怎样监督,熟练掌握工作监督、法律监督、人事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必须学法懂法,必须精通业务,做到出言有据,建议有力。除了学好监督法等法律,熟悉人大工作程序外,还要做个博学多才的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事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卫生、环保等各个方面,如果不了解实情,审议就无从谈起,发言不是空洞无物,就是文不对题。所以要坚持学习,做一个真正肚子里有货的人。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做一个学习型的人大代表。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认死理”的人 厦门大学易中天教授在他的《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一文中认为:不要小看认死理这种精神的力量,实际上我们这个民族之所以历尽苦难却又屹立不倒,我们民族的文化之所以屡遭破坏却又延绵不绝,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几千年来总有人认死理。我认为做好代表工作,我们同样需要一种“认死理”的精神。这种“认死理”不是生死存亡的斗争,而是一种锲而不舍的韧劲。如果我们通过调查论证觉得是对的,就要坚持正确的观点,毫不含糊的去监督,不能畏缩计较,更不能得过且过。就像人民的好代表毛丰美那样,为了农民喝上一口纯净的水,跑断腿、磨破嘴,几次建议未果,他就灌上一瓶农民喝的“污水”,上京提建议。07年的全国人代会上,毛丰美手指污水质问大家的惊人之举成为他22年人大代表履职生涯的典型镜头之一,“为这得罪人,我不怕”也成为了他作为人大代表的经典语录。这股“认死理”的韧劲就是我在今后在履行代表职权和义务时的榜样和标杆。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安于清贫”的人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就要有安于清贫的思想准备。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多深入基层,随时给自己添加安于清贫的“安定片”。安于清贫的另一层含义就是不要有特权思想。人大不管审批,不管收费,也不管具体的行政事务,人大没有特权。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去监督别人,就应该带头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除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没有也不应当拥有为自己和特殊利益团体谋取私利的任何特殊权力。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联系和凝聚广泛的社会资源、群众资源,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有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 启蒙民族中学龙立超 近期,我们学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通过学习我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产生了新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首次把监察委员会作为一节写入,明确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监察法共九章69条。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的立法是一刻不停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法治保障,是实践发展所需,是党心民心所向。中央制定监察法,进一步构筑完善的监察制度体系,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重大创新之举。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具有里程碑意义。国家监察法审议通过和颁布实施,使各级监察委明确了职能职责和监察范围,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监察法充分体现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是民心所向、民意所归。 通过学习监察法,我们要明确党员、干部、职工的职责与权限。做为基层扶贫党员和职工要按章办事,守纪律、讲规矩,要知道那些事能做,那些是不能做。要依据党章党规、宪法法律、贵州省大扶贫条例等认真履行职责,做廉洁从业的执行者、维护者,营造风清气正,勇于担当的扶贫行业氛围,办所有党员领导干部也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通过此次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对监察法有了全面的了解,大家对法律条文的丰富内涵精髓有了更深程度的认识,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监察法,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作为,更好地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重要职责。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新了思想观念,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和综合能力上得到了全面提高。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把学习宣传监察法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充分认识监察法的重要意义,在工作中,一定要为人师表,依法执教,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不断推进全面法制建设和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做出贡献和表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 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一 为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监督体系,深入推进反腐法治化。监察法草案分别从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方面进行了规定。 通过制定国家监察法,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监督体系。监察法把反腐败斗争以国家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明确监察机关监督、调查、处置和职责,把目前正在实际运用的调查手段纳入法律,赋予必要的调查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监察法的制定,体现了党对国家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的全覆盖,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推进国家依法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通过实施国家监察法,全面依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专题培训、业务学习交流等,增强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的能力。坚持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在法律的框架内开展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按照监察法的规定打造“纪律部队”,坚持在上级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强化

自我监督,严格执行监察法的规定,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防止“灯下黑”,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二 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揭牌,举行新任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仪式。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其领导人员,标志着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已经形成。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全面从严治党,一要治党全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真空地带”。二要治党务必从严。不允许一颗螺丝打坏一锅汤,对违纪党员,必须坚持“零容忍”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养奸,以儆效尤。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于违纪党员,中国共产党历来就是刀刃向内,敢于壮士断臂,挥泪斩马谡。对于违纪的纪检干部,则是一视同仁,决不允许“灯下黑”现象存在。 但,纪委执纪办案,对当事人只能采取“两规”措施。“两规”看似严厉,实则不规范。由于没有健全的法律可依,难以掌握好火候。执纪措施轻了,则让负隅顽抗的违纪党员可能选择“抗拒从严,回家

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随着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在全国走红,“反腐”“监察”等词已为老百姓所熟知。反贪大剧掀起的风潮也是党和国家治腐决心的真实写照。今年全国两会之后新鲜出炉的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新成立的国家监察委员会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监察委员会的组建也是对行政监察、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资源力量的大整合、大融合,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包括公办教育、科研、文化、医疗、体育事业等单位。其意义重要性不言而喻。笔者认为,如何让人们不再谈腐色变、如何使监察落到实处是当前亟待思考的问题。 监察人需牢记使命,敢于担当,把好监察难关。全国各级监察委的全体监察人要牢记自身职责,聚焦使命担当,对于国家新出炉的宪法修正案加以组织学习,确保从思想上打牢“我是监察人”,从行动上践行“我干监察事”。各级监察委要层层压实作风,党员干部要做好执纪监督和问责工作,以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带动全体监察人,形成从上至下的完整的监察体系,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进而推动整个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监察事需创新模式,加强建设,提升监察效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于监察类线索要做到归口管理,分门别类、逐件登记,建立好总台账,集中管理,推动工作进一步开展。二是要做好监察前期预防和后期跟踪工作,工作只有敢为才能有为,既要做到敢于监督,也要做到善于监督。一方面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第一种形态”,早教育、早提醒,常体检、防未病,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也要做好线

索处理和督办工作,各级监察委要对密切配合、联动推进,采取重点抽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的方式,对于违规违纪的行为进行查处,切实做到对腐败、违纪零容忍。 监察路需拓宽范围,畅通渠道,形成监督合力。监察委在工作当中要做到“全面把关,了然于心”,要全力做好日常监察、重点监察、派驻监察、巡察监察、审查调查监察五位一体的党内监察,发挥监察效用,肃清党内风气。此外,监察委还应走好群众路线,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听取民意、民声,同时可通过信访、网络、审计、舆论、社会监督等各方各面汇集监督资源,集众家之智、护一方安宁。(秘书工作交流群)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 近期,通过观看“新时代学习大讲堂”时代前沿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讲座。我个人对自己的基本定位、工作范围、职责要求等基本内容进行了“整理”。通过学习,增强了对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新了思想观念,在政治理论、个人修养和综合能力上得到了全面提高。 一是认清形势,明确责任。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消息传来,立即引起了干部的强烈反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反腐斗争已呈压倒性态势,更得到了全国广大党员群众的坚决拥护,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仍任重道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中央提出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向纵深和基层发展,以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的好转。因此,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牢记使命,强化责任,自觉与中央高度一致,坚持知行合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勤于学习,提高素质。监察法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形成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将监察纳入法制化轨道,监察体制越完善,监察覆盖面越广,就能越好地维护群众的利益。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不断丰富自身理论知识,熟练掌握各项规定制度,用理论武装好头脑,用理论来指导好实践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同时,切实加强自身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自醒、自警、自律。清白做人,廉洁公道做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 立法是党和国家大事,我从自身做起,并且落实在行动上,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监察法充分体现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是民心所向、民意所归。我们能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真是发自内心地支持。

监察法心得体会文档

监察法心得体会文档Supervision legal experience docu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监察法心得体会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本文档根据主题的心得体会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抓好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下面我根据学习课程,讲几方面体会。 一、明确目的,为什么要学习行政监察法 大家都明白学习的重要性,学习是永恒不变的主题,不学习就要退步,就要落后。为什么县委政府要在当前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我个人的观点,认为起码有以下三种需要。 1.是落实县委、政府加强干部学习培训工作的需要,春节收假后,各单位、各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认真真抓好学习。今年要全面开展“创学习型机关、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以推动干部学政策、学业务、学本领。要求加强学习的思想。

2.是提高政府干部综合素质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的需要。 目前一些干部对法律法规不熟悉,行政乱作为;对上级政策不熟悉,对业务工作不熟悉,要政策不懂行,争资金无门路,抓工作无新招,主要是学习上用功不够,工作上用心不够造成的。因此,要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特别是提高抓落实能力,迫切需要加强学习,用心学习。 3.是改变政府自身不良状况提高执行能力的需要。随着 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中存在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本领不大、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等问题比较突出,迫切需要加强学习培训。 二、着眼提高,用法律武装我们的头脑 提高政治素质,适应政治工作需要。通过加强学习,帮 助我们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上、言行上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执行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决定,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监察法心得体会(2): 一、通过学习认识了发行本法的必要性

《监察法》心得体会

《监察法》心得体会 近期,委局进行了集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了精心研读,进一步加深了理解和把握。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对基层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新了思想观念, 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和综合能力上得到了全面提高。 一、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反腐斗争已 呈压倒性态势,更得到了全国广大党员群众的坚决拥护,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仍任重道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中央提出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向纵深和基层发展,以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的好转。因此,我们身为纪律检查机关 一员必须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牢记使命,强化责任,自觉与中央高度一致,在全面从严治党坚守职责定位,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坚持知行合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勤于学习,提高素质。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纪检工作者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不断丰富自身理论知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各级纪委会议精神,熟练掌握各项规定制度,用理论武装好头脑,用理论来指导好实践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同时,切实加强自身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自醒、自警、自律。清白做人,廉洁公道做事。 三、勇于担当,敢早做细。纪检工作者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平常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多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提醒,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在原则问题上,敢于动真碰硬,真正把制度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不断强化执政问责的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四、切实抓好监察法的贯彻落实,自觉维护监察法权威,遵守监察法各项规定,全面履行 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要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维护人民利益;要强化自身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严防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五、作为新时代的监察人员,不单要有熟练的业务能力,也要与时俱进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知法守法,恪守底线,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 密,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职人员,为国家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5月25日,我单位学习了《监察法》会后,通过认真自学,感触颇深,体会如下: 加强监察法的制定完善,其目的就是要加强对所有行使公职权力人员的监督,监督全覆盖,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学习监察发,落实监察法,学以致用。新时代,就要有一个健康的政治生态环境,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老虎打了,苍蝇也得灭。灭了苍蝇,病毒才不会传染,空气才会更加清新。 一、加强学习,方可自敲警钟。作为基层普通工作者,主要一点是要自觉提升防腐能力,不时给自觉注射防疫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懂得珍惜,不断学习,不断进取,才不会越红线,跨入腐败的门槛,步入罪恶的深渊。 二、自觉履职,方可清心寡欲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文章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出自一切腐败行为的产生,首先是他的工作态度问题,一个走上贪腐的人员,可能想的就不是为人民履职的问题,而在思想上存在得过且过,他们一心谋“事”而不干事,总是搞团团伙伙,搞拉帮结派,以权压人,用人一家亲等。有这类思想的人总是发挥不了为群众服务的主观能动性,也不可能安心履职,更谈不上为民办事,从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也只有自觉履职,把身心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投入到为群众办事中去,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才能消除私心杂念,去除心魔。清心寡欲,方可廉洁奉公。

三、提升素质,方可维护监察法的权威。通过学习《监察法》,对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有了深刻的认识,对监察委员会工作的性质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我想,学习《监察法》的目的在于依法办事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于自觉规范行为,提升素质,接受人民监督,做受人民欢迎的基层工作者 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心得体会。自觉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坚决与违法违纪行为着斗争。为什么苍蝇会悄悄滋生呢,追根溯源,就是监察力度不够,缺少正义举报,提供线索。要使苍蝇无处躲藏,就得全民参与,四处阳光。监察全覆盖,就要求每个同志勇于举报打击违规违纪行为,自觉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净化政治生态环境,社会环境。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上、言行上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执行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州、县的各项决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做个尊纪守法的好干部,尽职尽责为人民服务。

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4篇

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4篇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 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消息传来,立即引起了干部的强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我院高度重视会议精神,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学一层、在学中做,在做中学,结合实际学思践悟。要深刻把握监察法颁布实施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做勇于自我革命的“头雁”,严格自律的标杆,以更高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监察法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形成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将监察纳入法制化轨道,监察体制越完善,监察覆盖面越广,就能越好地维护群众的利益。 制定监察法,进一步构筑完善的监察制度体系,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重大创新之举。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一线纪检监察干部,我会严格遵循国家监察法的原则要求和规范程序,全面履行国家监察法规定的职责职能,确保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党有机统一;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有机衔接,确保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国家监察法审议通过和颁布实施,使各级监察委明确了职能职责和监察范围,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接下来,我将做好本职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监察法、监察改革、监察体制的宣传,以监察队伍为先锋,在新时代为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贡献。 立法是党和国家大事,我和战友们一致都在关注。监察法充分体现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是民心所向、民意所归。我们能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真是发自内心地支持。 《监察法》学习心得体会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布施行以来,全国上下迅速掀起了学习《监察法》的热潮。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我认真深入地学习了《监察法》,下面就个人学习情况浅谈几点心得:

学习《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

学习《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在城区范围内积极营造宣传监察法、学习监察法浓厚氛围,结合“五查五看五争当,锻造纪检铁军”专项教育活动和扫黑除恶、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等重点工作,“四步走”认真抓好《国家监察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集中组学强思想。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以“集中组学”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对《国家监察法》全文进行学习,加强领会,深化理解;开展一次主题思想讨论活动。以深化对国家监察法的认识,找短板、补短板为重点,纪检监察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相互交流学习国家监察法的心得体会,切实增强对国家监察法的记忆和理解;开展一次“纪检大讲堂”培训活动。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以专题培训班形式,就《国家监察法》相关内容进行专题辅导讲座,加强学习指导,努力把《监察法》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二是个人自学重实践。各纪(工)委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利用各种学习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对《国家监察法》的学习。利用“清风xx”、纪检工作群及时转发上级对国家监察法的阐释解读等重要信息,方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自学;结合“传帮带”制度,以“一带一”或“一带多”的方式,各纪(工)委指定业务骨干或办案能手为年轻干部“导师”,手把手在信访举报、执纪审查、案件侦办等工作中进行传帮带,在一线锻炼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对国家监察法的理解、掌握和运用;结合“清风书香”读书活动,订购《国家监察法》及相关释义等书籍,及时分发各

单位供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形成读书心得,对优秀心得进行展评,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中推广学习。 三是以考促学提实效。进行一次专项测试,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进行闭卷测试,统一阅卷;坚持“逢会必考、逢会必问”,经常性对《国家监察法》应知应会掌握情况进行测试;开展一次执纪审查案件卷宗展评活动,评优罚劣,查漏补缺,增进交流,共同进步,不断提升案件卷宗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办案质量。 四是加强宣传深发动。结合当前“扫黑除恶”、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等重点工作,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强对《国家监察法》的宣传。各纪(工)委要结合各自领域实际,开展《国家监察法》“进村组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项目”活动,利用宣传条幅、LED屏、宣传栏、宣传单、活动展板、学习园地等载体,把宣法普法工作推进到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最后一公里”,努力营造浓厚的学法宣法氛围。

监察法心得体会

监察法心得体会 抓好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下面我根据学习课程,讲几方面体会。 一、明确目的,为什么要学习行政监察法 大家都明白学习的重要性,学习是永恒不变的主题,不学习就要退步,就要落后。为什么县委政府要在当前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我个人的观点,认为起码有以下三种需要。 1.是落实县委、政府加强干部学习培训工作的需要,春节收假后,各单位、各部 门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认真真抓好学习。今年要全面开展“创学习型机关、做人民 满意的公务员”,以推动干部学政策、学业务、学本领。要求加强学习的思想。 2.是提高政府干部综合素质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的需要。目前一些干部对法律法规 不熟悉,行政乱作为;对上级政策不熟悉,对业务工作不熟悉,要政策不懂行,争资金无 门路,抓工作无新招,主要是学习上用功不够,工作上用心不够造成的。因此,要提高干 部综合素质,特别是提高抓落实能力,迫切需要加强学习,用心学习。 3.是改变政府自身不良状况提高执行能力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 济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中存在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 矛盾本领不大、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等问题比较突出,迫切需要 加强学习培训。 二、着眼提高,用法律武装我们的头脑 提高政治素质,适应政治工作需要。通过加强学习,帮助我们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上、言行上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执行中央 各项方针政策和决定,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监察法心得体会(2): 一、通过学习认识了发行本法的必要性 通过学习知晓本法是国家为了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 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了本法,于2019年6月25日修正 后公布并执行,且1990年12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同时 废止,本人认为在当前形式下修正发行本法非常有必要,行政监察机关能依法履行职责提 高行政效能。 二、通过学习对行政监察工作的性质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本人虽然不在监察机关工作,通过学习“行政监察法”后,增强了监察机关的职责、 权限、监察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的知识,对行政监察工作的性质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

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 心得体会)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91616 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Experience of learning Supervision Law

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我认真深入地学习了《监察法》,下面就个人学习情况浅谈几点心得: 第一,《监察法》的制定标志着司法体制改革又一次重大进步。《监察法》的施行是新时期党和国家不断保持自身先进性、廉洁性的重要创举,对于提升我国政治文明和反腐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监察法》的制定,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一部重要法律,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开创新时代反腐败工作新局面提供了重要政治和法治保障。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以来,我逐字逐句全面系统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原文学习、精心研读,不仅进一步加深了对监察法的理解和把握,为今后在依法行使国家检察职能中运用宪法法律开展法律监督提供了更为完备的法律支撑,而且使我更加深刻认识体会到,作为一名国家检察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认真履行检察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把法律监督与纠正违法贯通起来、有机统一起来,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继续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过去,由于机制体制等种种原因,村级组织干部像农村非党村委主任等存在“没人管”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将过去党内监督达不到的应管人员全部纳入监察范围,监察对象大幅度增加,消除了监督的盲点,进一步扩大了反腐败的覆盖面,彻底打通了反腐败“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仅是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扩大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彰显了反腐败无死角、全覆盖的决心。唯有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核心,以自律加他律,以管理加引导,确立严格规范,才能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取得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让群众看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变化。 可以在这输入你的名字 You Can Enter Your Name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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