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

四川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

一、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企业应建立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规定各机构的职责、权限,明确各机构管理职能,主要负责人对企业经营质量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企业应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质量领导小组,设置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验收、养护、售后服务等组织机构和人员,质量管理机构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三条企业应有充分的人力资源。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应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规章,熟悉所经营产品的专业知识,熟悉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工作程序。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第五条质量管理机构应配备不少于3人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类或医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以上两类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经营过程中的产品质量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第六条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医疗器械或相关专业大专

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七条经营设备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产品性能的售后服务人员;经营范围为5个(含5个)类别以下的企业,应具有售后服务人员1名,每增加2个类别增加1名售后服务人员。

※第八条以上人员均应接受上岗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且应在职在岗,不得在企业内部和其它单位兼职,并保持相对稳定。担任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及售后服务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第九条企业从事验收、养护、经营及保管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第十条企业在国家有就业准入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产品岗位的人员应在上岗前及每年度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十二条患有精神病、传染性或其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疾病的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质量验收机构应配备相应的仪器和设备;不具备检验能力的,出具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质量技术保证)的证明。

二、场地与设施

※第十四条企业应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且在同一建筑体内。经营场地不得设置在住宅内,不得在商住楼的住宅部分,不得在军事管理区和其他不便于监管的场所,不得兼作生活区域用。

第十五条场所应宽敞、整洁、明亮,配备电话、传真、计算机和管理软件等办公设施,能够实现宽带上网和保证网络安全的措施;设置产品陈列室或陈列柜,所经营的主要产品应陈列可见,大型设备等不能陈列的应悬挂产品图片。

※第十六条经营II类医疗器械的企业,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经营III类医疗器械的企业,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且在同一建筑体内。

经营第III类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介入器材、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类的企业,其经营场所应具有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属于申报企业,在同一建筑体内,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

经营范围不含第III类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介入器材、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类的企业,其经营场所具有房屋产权证书,

且房屋所有权属于申报企业,在同一建筑体内,面积可适当放宽。经营II类医疗器械的企业,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经营III类医疗器械的企业,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

第十七条企业应有与经营规模及经营范围相适应、相对独立便于操作的质量验收场所(质检室),并配备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检验、维修设备,质检室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第十八条企业应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相对独立、符合产品标准规定条件的仓库;仓库应在同一建筑体内,周围环境应整洁,无粉尘、无垃圾、无有害气体及污水等严重污染源,库房内墙、顶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仓库场地不得设置在住宅内,不得在商住楼的住宅部分,不得在军事管理区和其他不便于监管的场所,不得作生活区域用。

※第十九条经营II类医疗器械的企业,仓库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经营III类医疗器械的企业,仓库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若仓库与经营场所在同一地址,面积可适当放宽。经营II 类医疗器械的企业,仓库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经营III类医疗器械的企业,仓库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经营需阴凉储存的产品,应配备不少于20平方米的阴凉库(0-20℃);经营有冷藏要求的产品,应配备不少于20立方米的冷库(2-10℃);常温库温度(0-30℃)。

第二十条仓库应划线分区,实行色标管理,统一规定为(三色五区):待验库(区)黄色;合格品库(区)绿色;发货库(区)绿色;不合格品库(区)红色;退货库(区)黄色等专用场所,以上各库(区)均应设有明显标志。

第二十一条仓库应符合产品储存要求,应做到:

(一)场地及产品清洁、卫生;

(二)保持产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备(地垫),须配有不少于20米的钢质货架;

(三)避光、通风和排水,具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

(四)具备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设备;

(五)产品堆放应有明显的标志和货位卡,效期商品应按批号分类集中堆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进依次堆码;

(六)照明设备符合安全用电要求;

(七)装卸货物门外应有防止雨淋的顶棚。

第二十二条有特殊要求的商品应具有符合其特性的贮存条件,如口腔科材料、易挥发的液剂、毒性产品和危险品等应

按要求专室储存保管。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应具有相应的安全保卫措施。

第二十三条经营、仓库场地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管理与制度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收集保存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第二十五条企业应收集保存与所经营产品相关的产品

技术标准和资料。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和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质量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

(一)质量方针和管理目标;

(二)质量体系审核;

(三)各级质量责任制;

(四)质量否决制度;

(五)业务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六)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制度;

(七)质量验收、保管及出库复核制度;

(八)效期商品、特殊管理器械和贵重器械管理制度;

(九)不合格商品管理及退货商品管理制度;

(十)质量事故报告、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制度;

(十一)不良事件监测及再评价相关制度;

(十二)医疗器械召回相关制度

(十三)用户访问制度;

(十四)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十五)有关质量记录的管理制度;

(十六)有关人员教育培训及考核的制度;

(十七)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制度。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制定质量管理重点环节的程序文件。重点环节的程序文件应包括:

(一)首营企业、品种审批程序;

(二)产品进货程序;

(三)质量检查验收程序;

(四)入库及发货程序;

(五)出库复核程序;

(六)在库养护程序;

(七)不合格产品的确认程序;

(八)质量信息流转程序;

(九)质量查询、投诉程序。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按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管理记录。质量管理记录(表格)至少应包括:

(一)医疗器械购进记录;

(二)验收、检验记录;

(三)养护检查记录;

(四)出库复核记录;

(五)销售记录;

(六)质量查询、投诉记录;

(七)不合格品报废、销毁记录;

(八)退货记录;

(九)销后退回验收记录;

(十)仓库温、湿度记录;

(十一)仪器、设备使用、检定记录;

(十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记录;

(十三)不良事件报告记录;

(十四)人员教育培训记录;

(十五)管理制度执行和考核记录等;

(十六)计量器具使用、检定记录;

(十七)医疗器械召回记录。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档案(表格)至少应包括:

(一)供货方档案;

(二)首营企业、品种审批档案;

(三)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档案;

(四)销售人员档案;

(五)用户档案;

(六)产品售后服务及维修档案;

(七)产品技术资料档案;

(八)产品质量问题跟踪档案;

(九)产品质量信息档案;

(十)设施、设备检查维护档案;

(十一)人员培训档案;

(十二)员工健康档案;

(十三)不合格品报损表;

(十四)近效期商品催销表;

(十五)不良事件报告表;

(十六)计量器具管理档案;

(十七)医疗器械召回记录。

第三十条体外诊断试剂(不含药品)经营企业(批发)的申办和审批,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和开办申请程序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7] 299号)执行。但该类企业如要经营除体外诊断试剂外的医疗器械,应同时按《四川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检查验收标准》执行。

四、验配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特别要求

※第三十一条验配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申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除应符合以上涉及到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营隐形眼镜的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视光学或医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以上两类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如为医学类专业,应经相关部门或生产厂家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还应配备2名符合验配要求的专业隐形眼镜验配人员。

经营助听器的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医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五官科医师;同时还应配备2名专业测听师;并经相关部门或生产厂家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以上人员应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经营过程中的产品质量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如发现产品出现质量事故,应按规定及时报告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协助生产企业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或召回医疗器械,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二)应具有医学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医学类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产品性能的售后服务人员;并能收集配戴者配戴后的不良反应情况,有效地处理配戴者的投诉,遇有不良事件发生,应按规定及时报告省、市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中心,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或建立相关档案。

(三)经营需要为个人验配的医疗器械企业,应具备相应的验配能力;设置适合的验配机构;具有适合的设备、仪器。经营隐形眼镜的企业应具有视力表、检影镜、镜片箱、电脑验光仪或综合验光仪、裂隙灯、焦度仪、角膜曲率计等设备、仪器;经营助听器的企业应具有测听室、听力计、验配专用电脑、电脑编程仪、编程线,取耳样工具一套-----取耳样材料、耳光镜组合、耳样注射枪。

(四)经营验配类产品的企业,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且在同一建筑体内;必须设置不少于10平方米的检查室、配戴台和洗手池,场地具有良好的卫生条件。

(五)经营验配类产品的企业,仓库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

(六)经营验配类产品的企业还应制定:验配人员职责、验配管理制度、验配产品的质量检测制度、卫生制度等。

(七)经营验配类产品的企业还应制定:隐形眼镜、助听器等产品的验配程序。

五、验收结果评定

第三十二条现场检查时,检查组至少由两人组成,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如实记录,并逐项做

出肯定或否定的评定。涉及否定评定的,还应分别对不合格项进行陈述。

第三十三条检查项目共31项,其中重点检查项目(条款前加“*”)11项,一般检查项目20项。

第三十四条条款为重点检查项目(若适用),一项不合格,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一般检查项目(不含合理缺项),不合格项不超过3条,验收结论为“合格”;超过3条,则验收结论为“不合格”。

六、附则

第三十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部分需要特殊

管理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和条件有明确要求的,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标准适用于对新开办企业及医疗器械经

营企业设立有进货权的分支机构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证的现场审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参照执行本标准。

第三十七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质量管理人员、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的变更应按照本标准进行审查。

第三十八条企业设置的仓库不得与经营场地跨区县分设。

企业若设置不同地址的多个仓库,每个仓库均应独立设置,且分别达到本标准的规定。

省内跨市(州)、区县设置仓库的企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跨省辖区增设仓库监管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6]223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标准中相关专业为:机械、电子、医学、药学、光学、化学、生物工程、医学工程、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护理学、计算机等工学专业系列。

第四十条本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场地面积均指实际使用面积。

第四十一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省局2006年制定的《四川省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第四十二条本标准由四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申请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本

+ 委托书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兹委托我公司(单位)员工***(身份证号:******************)前去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事宜,请接洽。(附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经营企业盖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固定电话: 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 被委托人固定电话: 被委托人手机号码: 材 料 ××××××有限公司

×年×月×日 联系电话: 申请材料目录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网上填报后打印)………………………………………………×页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页 3、公司章程…………………………………………………………×页 4、拟办企业组织机构和职能(框架)图……………………………×页 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情况表、拟经营产品情况表、企业设施设备情况表(此处由网上申报后打印)及拟办企业相关人员学历资格等证明………………………………×页 6、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目录……………………………………×页 7、经营和仓库场所的证明文件…………………………………×页 8、自我保证声明…………………………………………………×页申报资料一 (此处由网上申报后打印)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 ××××××有限公司 ×年×月×日 注意事项: 1、综合类是指申请经营第二、第三类且类别超过10大类(包括10类)以上的企业。专业代理指申请经营产品2~9大类的企业;单品种代理指申请经营某一大类医疗器械(植入、介入和人工器官类产品除外,此类产品执行专业代理类的相关标准)系列产品的企业;验配类:指申请经营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助听器的企业。专营是指以经营医疗器械为全部业务的企业;兼营是指以经营医疗器械为非全部业务的企业。 2、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经营(从事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经营和持有许可证的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下属门店兼营的除外)。 3、质量管理人必须专职,不能兼任其它职务和在其他单位兼职。应具有与其经营产

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

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一、申请许可验收标准: —1—

(3)查设备、仪器发票 项 —2—

—3—

—4—

—5—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对新开办企业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证的现场审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以可参照执行本标准。 (三)本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场地面积均指实际使用面积。 (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质量管理人员、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的变更应按照本标准进行审查。(五)本标准中所提到的相关专业是与经营产品相关联的专业,如经营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类的相关专业可以是:机械、电子、精密仪器类等专业。(六)本标准企业法人部分为4章24项,各章分值为: 1.人员:共7项,否决项2项,其他项70分; 2.机构设置:共3项,否决项2项,其他项20分; 3.场地设施:共8项,否决项2项,其他项90分; 4.管理文件:共6项,否决项1项,其他项150分 (七)本标准企业分支部分为4章19项,各章分值为: 1.人员:共6项,否决项2项,其他项50分; 2.机构设置:共3项,否决项2项,其他项20分; 3.场地设施:共5项,否决项1项,其他项60分; 4.管理文件:共5项,否决项1项,其他项100分; (八)总分达到70%(含70%)为合格,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标准有一章达不到章总分的70%; —6—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测试题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人员测试题 一、填空题 1.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其效用主要通过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其目的是:(一)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者缓解; (二)损伤的诊断、监护、治疗、缓解或者功能补偿; (三)生理结构或者生理过程的; (四)生命的; (五)妊娠控制; (六)通过对来自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 2.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当建立,并按照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的要求进行全项目自查,于次年3月底前向住所所在地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直属分局提交。 3. 医疗器械标签是指在医疗器械或者其包装上附有的用于和标明安全警示等信息的及图形、符号。 4.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容应当与经或的相关容一致。 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事项的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包括、、、的变更。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变更。 6.注册号为国食药监械(进)字2007第3 21 0067号中,“国”代表注册审批部门所在地的简称,“进”代表,“2007”代表批准注册年份,“3”代表,“21”代表,“0067”代表。 7.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注册证编号的新的编排方式为:×1械注×2××××3×4××5××××6。其中: ×1为注册审批部门所在地的简称:为“国”字;境第二类医疗器械为注册审批部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 ×2为注册形式:“准”字适用于;“进”字适用于;“许”字适用于; ××××3为首次注册年份; ×4为; ××5为产品分类编码;

医疗器械验收标准

医疗器械验收标准 四川省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试行) —1— —2— —3— —4— —5— 说明: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对新开办企业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证的现场审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以可参照执行本标准。 (三)本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场地面积均指实际使用面积。 (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质量管理人员、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的变更应按照本标准进行审查。 (五)本标准中所提到的相关专业是与经营产品相关联的专业,如经营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类的相关专业可以是:机械、电子、精密仪器类等专业。 (六)本标准企业法人部分为4章24项,各章分值为: 1.人员 :共7项,否决项2项,其他项70分; 2.机构设置:共3项,否决项2项,其他项20分; 3.场地设施:共8项,否决项2项,其他项90分;

4.管理文件:共6项,否决项1项,其他项150分 (七)本标准企业分支部分为4章19项,各章分值为: 1.人员 :共6项,否决项2项,其他项50分; 2.机构设置:共3项,否决项2项,其他项20分; 3.场地设施:共5项,否决项1项,其他项60分; 4.管理文件:共5项,否决项1项,其他项100分; (八)总分达到70%(含70%)为合格,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标准有一章达不到章总分的70%; 2.凡属否决项项目达不到要求的。 —6— (九)对考核项目逐项评定,评审采用系数评定法,共分五个档次: 1.满意标准分×系数1.0; 2.执行情况较好,尚需改进标准分×系数0.8; 3.基本达到要求标准分×系数0.7; 4.部分达到要求标准分×系数0.4; 5.尚未执行标准分×系数0; (十)检查中不涉及的条款,计算得分率时应扣除基本分。 (十一)审查结论 现场审查后,应及时填写现场审查记录。按审查标准判定,现场审查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的,审查人员应在现场审查记录的“审查结论表”(见符表)栏中填写审查意见,审查人员、企业负责人均应在现场审查记录上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十二)现场审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审查人员必须遵守医疗器械审批工作纪律。 —7—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考试试卷含答案

疗器械考试 单选题: 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指导开展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的依据 A、不作为医疗纠纷、医疗诉讼和处理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依据。 B、可作为医疗纠纷、医疗诉讼和处理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依据。 正确答案: A 2、我国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共有类代码( ) 。 A、41 个类代码 B、43 个类代码。 C、44 个类代码。 正确答案: B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为( ) 。 A、4 年。 B、5 年。 C、6 年。正确答案: B 4、《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为( ) 。 A、4 年。 B、5 年。 C、6 年。正确答案: A 5、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注册管理, 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由( ) 核发注册证 A、由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B、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确答案: A 6、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注册管理, 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由( ) 核发注册证 A、由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B、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确答案: B 7、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注册管理,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由( ) 核发注册证 A、由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B、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确答案: C 8、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注册管理, 境外第一类医疗器械由( ) 核发注册证 A、由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B、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确答案: C 9、医疗器械广告有效期为( )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正确答案: A 10、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注册管理, 境外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由( ) 核发注册证 A、由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B、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确答案: C 11、我国医疗器械的注册产品标准用字母表示为( ) 。 A、GB。 B、YY。 C、YZB 。 正确答案: C 12、医疗器械广告是哪级部门批准( ) A、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浙江浙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

目录 一、企业内管理、执行、验证人员的职责权限及 相互关系的规定 (3) 二、产品的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及出库复核制度 (6) 三、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8) 四、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9) 五、质量跟踪及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 (10) 六、产品售后服务制度 (12) 七、文件、资料、记录管理制度 (12) 2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一、企业内管理、执行、验证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的规定 根据本企业的经营规模,品种和管理需要,设置了组织机构及职能部门和人员,并规定了其职能和相互关系,以下框图表示: 3

各类人员的职责权限: (一)总经理 1、总经理对本企业的质量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组织贯彻上级的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指令,不断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3、本企业质量工作方针、目标、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并首先在各级领导层落实。 4、合理安排人员上岗,对质管人员按规定进行培训,保证质量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保证质量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独立行使职权,在全企业实行“质量否决权”制度。 6、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质量事故。 (二)质量管理人员 1.质量管理部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具体责任。 2.依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及《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企业的有关规定行使质量管理和质量否决权。 4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山东省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及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和监督管理工作。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设区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其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申请的受理、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工作,以及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登记事项的变更手续。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条件

第四条经营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和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融资租赁医疗器械产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本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载明的注册地址以外的地方设立经营场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销售自产产品范围以外的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非法人单位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仅限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中的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 第五条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人、仓储负责人等)熟悉掌握并贯彻执行国家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及本省对医疗器械的管理规定。 (二)设置与所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质量管理人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兼职,企业内其他人员也不得兼任),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接受继续教育。 1.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管理人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与经营产品相关专业(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当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采购渠道不正规,验收流于形式甚至不验收,购收记录不完整,未收集供货方资质。 (二)随意变换人员,超范围经营 企业申报许可证在接受现场检查验收时,设施人员全部到位,但取得许可证后,企业就随意变换人员,新办企业刚开始人员配备普遍较少,随着经营活动的发展,企业法人、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等关键岗位人员随意增加或变动,却不到药监部门履行相应增加或变更手续,造成企业实际人员配备与申办许可证时的人员档案严重不符,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能和客户谈成什么就做什么,什么能赚钱就做什么,导致部分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范围严重失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超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核定范围违法经营现象较为严重。 (三)降低经营条件时有发生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场所混乱,分区分类不明显,产品随意摆放。 二、问题形成的原因 (一)国家对分类目录不断调整,监管法规不健全

医疗器械产品种类繁多,品种复杂,科技含量较高。一方面,随着经济和科学的发展,不断出现新的产品;另一方面,目前现行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也在市场反馈信息中不断调整,许多产品是否属于医疗器械以及属于医疗器械中哪个类别经常发生变化;因此,有些经营企业经营的某些品种是否划归医疗器械,处于不确定状态,今天属于医疗器械,明天可能不属于医疗器械,这也是造成超范围经营现象的一个客观原因。 (二)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片面追逐经济利益 企业法人和经营人员比较重视经济利益,不重视学习法规。企业法人和经营人员普遍对法律法规知识知之甚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有关人员学习法规的自觉性不强,违反法规的事件时有发生。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只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才能解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一是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加大法规的培训力度。我们应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现场检查等方式,促使相关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自觉做到依法经营,在行业内筑起一道法规防线和技术防线,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法制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疗器

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

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 验收标准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 陕食药监市发[2006]72号 市场处(2006-05-10) 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试行)已于2006年4月28日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从2006年5月1日起,申办(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现场检查按本标准规定执行。原《陕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办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五月八日 陕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 (试行) 第一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企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国家及本省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产品的技术标准。无严重违反医疗器械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条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且销售对象主要为医疗机构或其他商业单位的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和质量验收组。 产品范围只有“第二类医疗器械”且销售对象主要为医疗机构或其他商业单位的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有专职质量管理员和专职质量验收员。 除兼营医疗器械的药品零售企业外,销售对象主要为消费者个人的企业,应有质量管理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员和专职质量验收员。 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负责人应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医疗器械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三条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且销售对象主要为医疗机构或其他商业单位的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为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为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产品范围只有“第二类医疗器械”且销售对象主要为医疗机构或其他商业单位的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1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除兼营医疗器械的药品零售企业外,销售对象主要为消费者个人的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应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有2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零售)验收标准

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零售)验收标准 一、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企业负责人应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所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知识,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6、37条规定的行为记录。 第二条企业应配备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质管员),每门店至少1名。 第三条企业质管员依书面授权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并在企业内部依授权对医疗器械质量行使裁决权。 第四条质管员应具有医疗器械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五条质管员应接受上岗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质管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六条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担任质管员的,其年龄不得超过68周岁,并应提供申办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第七条经营下列产品的,还应配备以下专业人员:

(一)经营家庭用医疗器械产品的,应配备每门店至少1名医师或护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二)经营角膜接触镜(不含角膜塑形接触镜)及其护理用液的,应配备2名以上(含2名)眼科医师或中级验光员(经劳动部门认定)以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经营助听器(植入性助听器除外)的,应配备2名以上(含2名)五官科医师或测听技术人员,并经生产企业或相关经营企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经营其他需要为个人验配的医疗器械企业,应配备至少2名以上(含2名)医师(或技师)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在国家有就业准入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六)企业负责人、质管员不得兼任上述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承担企业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并应提供申办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二、经营场所与设施设备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医疗器械自查及整改报告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法人代表: 企业负责人: 主要经营产品种类或名称:医疗器械第Ⅰ、Ⅱ、Ⅲ类质量负责人: 质量管理人员:3人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我公司遵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的公告,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我公司经营的所有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制度管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障经营过程中产品的质量安全 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主要领导核心、部门经理为主要组织成员、全体员工为主要监督执行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医疗器械安全的管理纳入我公司工作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公司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医疗器械相关管理制度: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以制度来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安全顺利开展。 二、明确岗位职责,严格管理制度,完善并保存相关记录或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从总经理到质量负责人到各部门员工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照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对购进的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及供货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保证购进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我公司。保证入库医疗器械的合法及质量,认真执行出入库制度,确保医疗器械安全使用。 企业质量负责人负责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裁决权,主要组织制订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制度的执行,并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和持续改进,及时收集与医疗器械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实施动态管理。针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不良事件的收集和报告以及质量投诉和器械召回信息等事件实时监督,定期组织或者协助开展质量管理培训。 三、人员管理 我公司医疗器械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定期进行相关法律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明细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填写规范 Ⅲ类: 6804眼科手术器械 6815注射穿刺器械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输液器(6866)(销售对象为消费 者个人的单位填写) 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 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需验配条件且销售对象为消费 者个人) 软性、硬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需角膜地形图、 非接触式眼压仪等,详见标准) 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 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 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 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 6830医用X射线设备 6832医用高能射线设备 6833医用核素设备 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体外诊断试剂(批发)(销售对象为医疗机构或经营企业)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 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

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 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 6863口腔科材料 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 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6870软件 6877介入器材 Ⅱ类: 6801基础外科手术器械 6803神经外科手术器械 6807胸脑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 6809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 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 6815注射穿刺器械 6820普通诊察器械 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 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 超声理疗设备(如超声雾化器,销售对象为个人的单位填写)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 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 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6827中医器械 6830医用X射线设备

医疗器械验收标准.doc

江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场检查验收标准 一、总则 1、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的现场审查。 3、经营企业现场审查按江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进行, 检查验收标准分为3个部分,其中否决项12项,总分为300 分,各部分内容和分值为: 1)机构与人员50分 2)场地与环境100分 3)制度与管理150分 4、合格标准: “否决项”合格且各部分的得分率均达到80%以上为合格; “否决项”一项不合格,或者“否决项”合格而各部分的得分率未达到80%,即为本次审查不合格。 二、评分方法

1、按现场检查验收标准中审查方法评分:扣分时,最多至本条分数扣完为止。 2、按评分通则评分:评分不宜量化的条款,按评分通则打分。实得分等于每条规定满分乘以得分系数。 得分系数及含义: 1.0 全面达到规定要求; 0.8 执行较好,但仍需改进; 0.7 基本达到要求; 0.6 基本到达要求,个别存在差距; 0.5 基本达到要求,部分执行较好; 0.3 已执行,但尚有一定差距; 0.0 未开展工作。 3、缺项的处理: 缺项指由于经营产品管理类别等原因而出现的合理缺项。缺项不记分,计算得分率时,从该项标准总分中减去缺项应得分。计算公式为: 得分率=实得分/(该部分总和-缺项分)×100% 4、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评分表中未说明评分标准的项目均按通则的得分系数评分。

三、审查结论 现场审查时,审查人员应如实记录现场审查情况。审查结束后,填写《江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审查报告》,审查人员、企业负责人均应在现场审查报告上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有)和组织审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四、其它 1、开办企业的审查项目:1.1至1.7,2.1至2.7,3.1至3.3,3.8、3.11、3.16、3.17。 2、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经营医疗器械,如能提供保证其分支机构经营的产品均由持证法人单位统一采购、质量管理、仓储和售后服务的承诺,现场审查时,可减免审查项1.2、1.4、1.5,2. 3、2. 4、2.6、2.7,3. 5、3. 6、3. 7、3.10、3.14。 3、换证的审查项目为全部项目。 4、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5、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评分表分为三个部分,12个关键项,22个一般项,总分为300分。第一部分:人员与机构50分;第二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怎么办

近期很多小伙伴咨询如何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材料提交----登记提交----审核----完成 申请人提交材料目录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 3、申请报告。 4、经营场地、仓库场所的证明文件,包括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房产证明的复印件。 5、经营场所、仓库布局平面图。 6、拟办法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的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7、技术人员一览表及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8、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文件目录。 9、企业已安装的产品购、销、存的信息管理系统,打印信息管理系统首页。 10、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11、质量管理人员在岗自我保证声明和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包括申请材料目录和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2、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办理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13、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确认书 对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材料的要求:

1、经营企业提交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企业公章;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所填写项目应填写齐全、准确,填写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A、“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与《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相同。 B、拟申请的经营范围按2002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一级目录填写。 C、“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填写应明确具体的门牌、楼层和房号。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职称证明、任命文件应有效;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应与原件相同,复印件确认留存,原件退回; 5、房产证明、房屋租赁证明(出租方要提供产权证明)应有效; 6、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的简历、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应有效; 7、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档案或表格。 8、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无公章,则须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或签章。 9、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的须签字或签章。 10、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签字,并逐份加盖公章,所有申请表格电脑打字填写,使用A4纸打印,复印使用A4纸,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武汉瑞正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1、法定代表人职责………………………………………………Z Q Y C-Z Z-001-01 2、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ZQ YC-ZZ--002-01 3、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Z Q Y C-Z Z-003-01 4、业务部经理岗位职责…………………………………………Z Q Y C-Z Z-004-01 5、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Z Q Y C-Z Z-005-01 6、行政部经理岗位职责…………………………………………Z Q Y C-Z Z-006-01 7、质量管理员岗位职责…………………………………………Z Q Y C-Z Z-007-01 8、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Z Q Y C-Z Z-008-01 9、采购员岗位职能……………………………………………Z Q Y C-Z Z-009-01 10、验收员岗位职能……………………………………………Z Q Y C-Z Z-010-01 11、业务员岗位职能…………………………………………Z Q Y C-Z Z-011-01 12、售后人员岗位职责…………………………………………Z Q Y C-Z Z-012-01

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利益,按照公司的意志行使公司权利。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经营活动,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公司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对外代表公司,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如《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再如《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因此,法定代表人的行为通常为公司的行为,依法行使职责时所产生的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报告.doc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度自查报告 (2014年度)

附件1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情况表 企业名称(公章): 企业住所: 企业负责人:手机: 注:1、代理情况为:进口总代、全国代理、区域代理(注明区域名称)。 2、类别为:心脏植介入产品;骨科植入器材;支架;人工器官;人工晶体;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医用缝合线;整形材料;呼吸机;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宫内节育器;角膜接触镜;助听器;其他。

附件2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告知书 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你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你单位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应依法取得相应生产经营资质,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在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有效期内。 3、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资料。 4、生产经营场地应经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仓库物料管理应符合消防要求。经营、仓库场地不得住人。 5、生产经营中使用特种设备、高温高压容器、危化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特殊药品的,应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6、应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企业有人管安全、管得住安全。 7、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未经培训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应建立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9、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连锁企业总部应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和应急设施设备保障。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动。 10、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和批发、连锁企业总部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我单位已经知悉上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告知书,并承诺按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承诺单位:企业负责人(签名): (企业公章:)年月日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岗位职责

XXX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岗位职责 质量管理部 2018年8月修订

XXX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岗位职责目录 一、各级组织机构管理职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行政部质量管理职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职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三)业务部质量管理职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四)仓储部质量管理职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五)财务部质量管理职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一)、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质量管理部负责人质量管理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三)、业务部经理质量管理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财务部经理质量管理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五)、行政部经理质量管理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六)、验收员质量管理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七)、验收员质量管理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八)、验收员质量管理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九)、仓库保管员质量管理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采购员质量管理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一)、复核员质量管理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二)、销售人员质量管理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三)、维修养护、售后服务人员质量管理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填写规范

附件3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填写规范 一、自治区审批的经营的第三类高风险医疗器械品种范围 Ⅲ类 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除外) Ⅲ类 6824 医用激光仪器设备 Ⅲ类 6828 医用磁共振设备 Ⅲ类 6830 医用X射线设备 Ⅲ类 6832 医用高能射线设备 Ⅲ类 6833 医用核素设备 Ⅲ类 6845 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 Ⅲ类 6846 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 III类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III类6870 软件 III类6877 介入器材 二、委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的经营医疗器械品种范围: (一)兼营医疗器械的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总店)、商场、超市填写范围(许可证在经营范围中明确“限销售给消费者个人”) Ⅱ类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Ⅱ类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Ⅱ类6826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Ⅱ类6827 中医器械 Ⅲ类6815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二)其他企业填写范围: Ⅲ类: Ⅲ类6804 眼科手术器械 Ⅲ类6815 注射穿刺器械 Ⅲ类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Ⅲ类6822 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 Ⅲ类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 Ⅲ类6825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 Ⅲ类6826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Ⅲ类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 Ⅲ类6854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Ⅲ类6858 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Ⅲ类6863 口腔科材料 Ⅲ类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Ⅲ类6865 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 Ⅱ类: Ⅱ类6803 神经外科手术器械 Ⅱ类6807 胸脑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 Ⅱ类6809 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 Ⅱ类6810 矫形外科(骨科)手术 Ⅱ类6815 注射穿刺器械 Ⅱ类6820 普通诊察器械 Ⅱ类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Ⅱ类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Ⅱ类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 Ⅱ类6824 医用激光仪器设备 Ⅱ类6825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

医疗器械验收标准

四川省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试行) 一、申请许可验收标准: 条款考评项目及内容审查方法满分得分扣分或不合格原因1 人员70 分 企业应具有充分的人力资源。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应熟(1 )查企业在册人员名单。 1.1 10 分 悉国家对医疗器械管理的法规、规章、政策。(2 )答卷或现场问答。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具有中专以 (1 )查任命文件。 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的法定 1.2 (2 )查学历职称证明原件。20 分 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 (3 )查劳动用工合同 业负责人不得兼职。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大(1 )查任命文件。否 1.3 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质量管(2 )查学历职称证明原件。决 理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查劳动用工合同项

并不得兼职。 1.4 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应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 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医疗器械的专业知识及本企业制定的 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工作程序。 答卷或现场问答,其中应包括质 量管理负责人。 10 分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第二类医疗器械 5 个或 5 个以上类 别的企业质量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应不少于 3 人;第二类医疗器(1 )查任命文件。 1.5 械 5 个以下类别的企业专职质量检验人员应不少于二名,质量管 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专业技术 职称;并保持相对稳定。(2 )劳动用工合同。 (3 )查学历职称证明原件。 10 分 从事验收、养护以及经营、保管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以(1 )查任命文件。 1.6 上的文化程度,以上人员须经相关部门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 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2 )查学历证明原件。 (3 )劳动用工合同。 20 分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江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治理方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监督治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依照《医疗器械监督治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治理方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开办的各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各级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门,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负责全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和监督治理工作。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负责本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申办、换证、许可事项变更的受理以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审核和日常监督治理工作。 第二章企业开办条件 第四条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人员与机构 1.企业负责人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及地点有关医疗器械监督治理的法规、规章,并通过法规培训,熟悉所经营的产品,对经营的产品负全责。 2.企业应配备质量治理人员(许多于2人),质量治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职称,熟悉国家及地点有关医疗器械监督治理的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通过培训并达到考核要求。 第二类产品经营企业的质量负责人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第三类产品经营企业的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3.企业应配备质量检验(验证)人员。质量检验(验证)人员应具有相关

专业的学历或职称,熟悉所经营产品的质量标准,达到规定的专业培训和考核要求。 第二类产品经营企业的质量检验(验证)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第三类产品经营企业的质量检验(验证)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4.企业质量负责人、质检员不得兼职,凡退休、内退、请长假、停薪留职、辞职被聘用者,必需由原单位提供相关的证明。 5.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治理机构,行使质量治理和质量验证职能。 6.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具有与经营规模及经营品种相适应的技术培训、维修等售后服务的能力。 (二)场地及环境 1.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周边环境整洁。 2.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对储存、搬运有专门要求的医疗器械,应有专门的仓位和储存条件。 3.仓库和仓储设施应符合所经营医疗器械的储存、保管要求,要具备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 4.经营面积一般不低于30平方米;仓储面积一般不低于20平方米,居民住宅房不能作为企业的办公、经营、仓储场所。 5.医疗器械的储存实行分区分类治理,划分合格、不合格、待验和退货区(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须专区、专柜存放);并按产品类不、批次存放,效期等各类标识清晰。仓库应有相应的设备和设施,并保持完好。配有温湿度计,垫板、货架,避光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消防、通风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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