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综合交通专项规划

璧山县综合交通专项规划
璧山县综合交通专项规划

璧山县综合交通专项规划

2008年璧山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富有前瞻性的提出了“融入主城区,建设重要功能区”的发展目标,主动对接主城,在外围区县建设卫星城的竞争中已经先行一步。璧山作为规划确定的重点卫星城之一,处于重庆大都市区的核心功能拓展带上,未来将重点与西永新城副中心及两江新区互动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璧山与主城的高速里程只有23公里,有成渝高速、渝遂高速等多条通道通过。2009年,成渝城际轨道、成渝辅助高速公路也将开工建设,区域通道建设提速,将大大改变璧山发展的空间前提,加速璧山融入主城、面向区域的进程。

璧山县域空间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璧山未来发展的总体目标:“渝西生态卫星城”,以三大功能定位(区域工业增长极、主城后台服务区、生态宜居新城区)为主要导向,力争成为重庆卫星城建设的先行示范区。(1)区域工业增长极:工业在相当时期内仍将是璧山的核心优势所在,突出璧山的现实优势,以工业职能强化启动卫星城发展。构建主城疏解工业的优化升级基地;配套主城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重庆甚至成渝地区民营中小企业的集聚升级区;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都市型工业基地和出口加工基地。(2)主城后台服务区:抓住重庆国家中心城市的功能升级机遇,将璧山功能发展的未来与主城挂钩,以现代服务职能提升完善卫星城职能。打造面向主城的商务金融后台服务区;服务西永的研发后台服务、教育延伸区;主城面向成渝区域辐射的战略门户区;民营中小企业的总部基地。(3)发挥生态优势,积极吸引主城人口疏解,为主城截流区域人口,以宜居环境塑造卫星城的核心吸引力。定位于疏解主城人口、集聚区域人口的高品质生态宜居城市;以休闲旅游、医疗康体、城郊农业为特色的都市后花园。 1、与主城核心区(渝中CBD 、两江新区)联系

在现有的渝遂高速公路、成渝高速公路和G319的基础上,规划增加以下通道,见图1-1:

(1) 成渝辅助通道、渝遂高速增线

规划增建成渝辅助通道与主城快速路二横线对接、增建渝遂高速增线与主城快速路一横线对接,打造直接通达两江新区的快速通道(承接《重庆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2) 成渝城际铁路、渝万城际铁路西延线

规划建设成渝城际铁路至重庆站、沿成渝辅助通道方向预留渝万城际铁路西延线走廊(承接《重庆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3) 规划轨道一号线延伸至璧山(承接《璧山县县域空间发展规划》)

图1-1 璧山与主城联系通道

2、与西永城市副中心联系

在现有渝遂高速公路和G319线的基础上,增建以下通道,见图5-2:

(1)成渝辅助通道

规划建设成渝辅助通道接大学城横一路,该通道将成为璧山联系大学

城以及西部铁路物流园的最便捷通道(承接《重庆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

划》);

(2)成渝城际铁路、渝万城际铁路西延线

规划建设的成渝城际铁路,在璧山及西部新城均设有站点,将形成璧山与西部新城联系的城际快速铁路通道;同时,沿成渝辅助通道方向预留渝万城际铁路西延线走廊,并在团结村规划建设新的客站,构筑和成渝城际铁路平行的快速客运通道(承接《重庆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3)规划轨道一号线延伸至璧山(承接《璧山县县域空间发展规划》);

(4)建设大学城隧道与大学城横四路相接(即将建成通车);

(5)规划建设璧山至金凤隧道联系金凤组团;

(6)远景预留横五路至台湾工业园通道

3、与西彭组团、双福组团联系

规划在来凤修建中部通道支线联系双福组团,为城市综合功能延伸拓展预留可能,远景建议预留三合—广谱—健龙—西彭通道,争取建设轻轨五号线支线延长线经双福组团至来凤片区,见图5-2。

4、与江北机场联系

璧山与江北机场的联系通道主要有以下几条,见图5-2。

(1)璧山北部地区可通过渝遂高速公路转绕城或内环高速到达江北国际机场;

(2)璧山中部地区璧城组团可通过成渝辅助通道或大学城隧道转绕城高速或内环高速到达江北国际机场;

(3)璧山南部地区可经成渝高速公路转绕城或者内环高速到达江北国际机场。

5、与黄磏港联系

目前璧山与黄磏港的联系道路只有四级公路(丁黄路),规划近期通过成渝辅助通道转绕城高速公路到达黄磏港码头,远期规划三合—广谱—健龙—西彭通道直达黄磏港码头。

打造面向黄磏的疏港通道,可以提升璧山的区域交通地位,带动区域节点开发。成渝高速是黄磏港辐射腹地的主要公

路通道,如果打西部通道,璧山南部将有条件成为服务黄磏的物流枢纽区,缓解重庆外环的交通压力。

6、与其他方向联系

(1)与江津联系

目前璧山与江津的联系道路只有,规划改造S208线为二级公路。

(2)与合川北碚联系

规划改造低等级道路为二级公路,绕城高速公路通车后可经横向联系通道至绕城高速再转高速公路进行转换;(3)与铜梁、大足联系

规划将G319提升为一级公路,对位于璧城片区的路段进行城市化改造;规划建设成渝辅助通道,沿线预留成渝客运专线走廊;中远期建设璧铜城郊铁路,在璧城组团北部及大路设站。

(4)与永川联系

规划建设成渝城际铁路,在永川及璧山境内设站点;规划建设成渝高速辅道。

(5)与县域内部乡镇联系

规划对璧青公路北段进行路幅断面以及平面线形的优化升级,与现有的璧青公路南段主要承担货运交通,打造与青杠、来凤等主要南部乡镇联系的区域东部通道。

中部通道为以交通为主的服务性通道,连接未来两个城际站点、高速出入口和各城镇中心区,自八塘起,经七塘-保家-璧城-青杠-来凤-丁家-三合,向江津方向延伸。在来凤修建中部通道支线,联系规划的双福组团。

西部通道和S208线以衔接城镇服务功能为主,同时承担区域性通道功能,以产业带动和物流集散为主要功能,通过联系南部的黄磏港、自南部联系黄磏起,经健龙-丁家-正兴-大兴-福禄-大路-八塘,至北碚。

通过四条纵向通道的建设,联系县域南北主要乡镇以及铁路、轨道及公路站点,建立璧山的纵向联系通道沟通横向交通联系通道,强化县域内部联系,形成县域交通设施的网络布局。

规划建设大学城隧道、大兴—台湾产业园通道、青杠—金凤通道、双福隧道,提升S108、G319的道路等级,强化县域内部乡镇横向联系。

区域对外交通联系通道规划见表1-2

表1-2 区域对外联系通道规划汇总表

主要方向主要联系构成建成情况

主城方向与核心区联系

渝遂高速公路+内环高速已建成

成渝高速公路+绕城高速已建成

成渝辅助通道+内环高速即将建设

成渝城际铁路即将建设

成渝客运专线预留走廊

轨道一号线规划建设与西永副中心的联系

成渝辅助通道即将建设

成渝客运专线预留走廊

轨道一号线规划建设

大学城隧道即将建成与金凤组团的联系璧山金凤隧道规划建设与双福组团的联系璧山双福隧道规划建设与黄磏港的联系

成渝高速公路+绕城高速已建成

西部通道规划建设

江津方向与江津城区的联系S208线改造升级铁路外环线预留走廊

合川方向与合川城区的联系县级公路改造升级绕城高速+渝合高速已建成

北碚方向与北碚城区的联系S208线改造升级

铜梁方向与铜梁城区的联系璧铜城郊铁路规划建设G319线改造升级

大足方向与大足城区的联系成渝辅助通道即将建设

永川方向与永川城区的联系成渝高速公路已建成成渝城际铁路即将建设S108线改造升级

县域内部与县内主要乡镇西部通道规划建设S208线改造升级中部通道规划建设东部通道改造升级

2021年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欧阳光明(2021.03.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秩序,保障运营安全,维护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制定、设施的建设、线路的经营、服务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优化运营结构,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 第四条城市公共交通应当遵循统筹规划、政府主导、积极扶持、有序竞争、方便群众的原则。第五条国家鼓励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方式,改进公共交通系统,推进智能化公共交通体系建设。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出租汽车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具体管理部门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城市公共交通秩序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第二章规划 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应当组织编制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 第九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当与城市的经济发展、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并保证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 第十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确定公共交通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的比例和规模、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措施、城市交通与区域交通的衔接和优化方案。 第十一条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各种城市公共交通方式的构成比例和规模、公共交通设施的用地范围、枢纽和场站布局、线路布局及设施配置、公共汽车和电车专用道、无障碍设施配置等。第十二条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应当包括:轨道交通建设的远期目标和近期建设任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集方案、线路走向、站点选址、沿线土地利用及用地规划控制、换乘站、枢纽站建设以及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方案等。 第十三条组织编制机关在编制规划过程中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公众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四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程序一并报批。报批时应当附具社会各界对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意见和意见采纳的情况以及未予采纳的理由。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经批准的城

城市交通规划设计所涉及的标准规范等

城市交通规划设计涉及的标准规范等 1、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住建部,2010.2; 2、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住建部,2010.5; 3、CJJ152-2010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住建部,2011.3; 4、GB50647-2011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住建部,2012.1; 5、GB50925-2013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住建部,2014.6; 6、即将发布的国标城市停车规划规范,住建部,2014; 7、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住建部, 2013.12; 8、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交通运输部, 2014.7; 9、城市综合交通调查导则(征求意见稿),住建部,2014.4; 10、CJJ/T141-2010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住建部, 2010.9; 11、建标128-2010 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住建 部,2010.7; 12、CJJ/T15-2011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 住建部,2012.6; 13、CJJ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住建部,2012.5; 14、GB50688-2011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住建部, 2012.5; 15、即将发布的国标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住建

部,2014; 16、GB5768-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总则、道路交通标志、 道路交通标线、作业区、限制速度、铁路平交口、非机动 车和行人控制、学校区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2009.7; 17、CJJ193-2012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住建部,2013.3; 18、CJJ129-2009 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住建部,2009.10; 19、GB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住建部,2012.9; 20、CJJ136-2010 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住建部, 2010.9; 21、GB/T50546-2009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住建 部,2010.4; 22、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预测规范(送审稿),住建部,2014.4; 23、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785-2011 城市道路交通运行评价 指标体系,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8;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900-2010 城市道 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公安部,2011.1;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486-2004 城市道 路单向交通组织原则,公安部,2011.1; 26、GB50220-199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建设部, 1995.9。

综合交通体系发展重点专项规划

综合交通体系发展重点专项规划 目录 前言 一、发展现状及“十五”面临的形势 (一)综合交通发展成绩显著 (二)综合交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三)“十五”综合交通发展面临的形势 二、发展方针和目标 (一)发展方针 (二)“十五”发展目标 (三)2010年发展设想 三、“十五”综合交通建设重点 (一)铁路 (二)公路 (三)沿海港口 (四)内河航运 (五)民航 (六)管道 (七)城市交通 四、“十五”综合交通发展的主要政策和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比较完善的交通运输市场体系 (二)广开资金渠道,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三)交通价格改革 (四)推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 (五)扶持西部地区交通发展 前言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是社会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环节正常运转和协调发展的先决条件,对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和促进国防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继续加快交通运输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重要内容。 本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运输结构的重点专题规划,是指导和组织2001年至2005年我国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本规划包括综合交通发展现状和未来形势的分析,“十五”综合交通体系的发展方针和目标、发展重点以及主要的政策措施等内容。 一、发展现状及“十五”面临的形势

(一)综合交通发展成绩显著 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消除交通运输严重的“瓶颈”制约,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增加投入并加大政策支持的力度,推进了交通运输的改革与发展,使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交通运输落后被动的局面初步扭转。综合交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主要有: 1、基础设施快速发展,运输能力不断增强。以干线铁路、高速公路、枢纽机场、国际航运中心为重点的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极大地改善了交通运输设施条件和装备技术水平,其中高速公路建设和铁路提速成为九十年代交通运输快速发展的形象工程,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到2000年末,铁路营业里程6.8万公里,比1995年增加6000公里,其中复线里程2.16万公里,电气化里程1.5万公里,分别比1995年增加4700公里和5300公里;公路通车里程140万公里,比1995年增加24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6万公里,比1995年增加1.27万公里,公路已通达99%的乡镇和90%的行政村,分别比1995年提高1.9和10个百分点;民航机场129个,比1995年增加11个,航线1120条,比1995年增加323条,航线里程151万公里,比1995年增加39万公里;输油(气)管道2.5万公里,比1995年增加7800公里;内河千吨级以上航道7855公里,比1995年增加1140公里;沿海港口万吨级以上泊位646个,比1995年增加164个。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使交通运输在满足运输需求、降低运输成本、节约运输时间、提高运输质量等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目前,铁路运输紧张状况有所缓解;公路交通状况明显改善;港口压船压港减少;民航干线运输基本适应需求。2000年全社会货运总量135亿吨,比1995年增加11亿吨,货物周转量43359亿吨公里,比1995年增加7629亿吨公里;全社会旅客运输总量146亿人,比1995年增加29亿人,旅客周转量12188亿人公里,比1995年增加3186亿人公里。城市交通发展速度加快,目前全国668个设市城市中有613个城市有公交设施,公共交通车辆21万辆,地铁线路120公里,出租汽车79.1万辆;城市道路长度15万公里,道路面积18亿平方米。总体上,运输紧张状况有较大程度的缓解。 2、综合运输体系逐步形成,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开始得到发挥。从“八五”开始着手建设的全国综合运输大通道骨架已初步形成,由铁路、公路、内河和沿海港口组成的煤炭运输通道,以沿海主要港口为龙头、后方各种运输方式为集疏运的外贸货物运输通道,以沿海和长江港口为重点的原油、铁矿石运输通道运输能力大幅度增加,运输效率不断提高,通过高速公路建设、民航运输发展、特别是铁路的提速,以北京、上海、广州为中心的客运快速通道框架基本形成,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经过不断调整和优化,客货运输依赖单一或少数运输方式的运输结构有了很大变化,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开始得到较好发挥。2000年与1980年相比,货物周转量中,铁路比重由48%降为31.4%,公路比重由6%上升为13.8%,水运比重由42%上升为53.2%,管道比重仍维持1.6%左右;旅客周转量中,铁路比重由60.6%降为36.8%,公路比重由32%上升为54.2%,水运比重由5.7%降为0.8%,民航比重由1.7%上升为8.2%。公路的基础性作用日益显现,铁路、水运的长距离、大运量的优势得到了较好发挥。 3、交通运输改革取得进展。运输管理体制与企业经营机制改革取得一定进展,铁路全面推行资产经营责任制,提出“网运分离”的改革方案,公路、内河和海上运输基本实现“政企分开”,国有大中型运输企业通过重组、改制,现代企业制度正在建立。交通设施建设的投资主体、投资渠道与投资方式多元化格局正逐步形成。运输价格改革稳妥推进,公路、内河水运等运输方式运价基本与市场接轨。不同行业与多种经济成分参与运输经营,运输市场竞争机制正在建立,运输质量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用户已开始有可能通过运输市场选择经济、合理和服务质量高的运输方式及运输企业。

综合交通规划规划原则

综合交通规划规划原则 增加外部通道 图1.7 本次综合交通规划的规划原则 1.3项目解读 我们在前面已经强调了合川区无论在一小时经济圈还是在成渝城镇群空间战略体系中都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合川作为重庆的北大门也是重庆北部唯一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对外联系的重点是四川的嘉陵江流域,对内承担辐射带动重庆境内的潼南、铜梁、璧山等地区发展的责任。结合以上的定位,对合川交通规划作如下的思考。 1、构建沿嘉陵江、涪江、渠江流域的对外战略通道,打造重庆北部和嘉陵中下游流域的综合交通换乘枢纽。 合川最大的区位优势就是嘉陵江、涪江、渠江的三江交汇,在这流域内分布了四川的遂宁、南充、广元、达州、广安和重庆合川、都市区北部地区等大中城市。合川要发挥自己的区位优势。必须确立自己嘉陵江中下游流域的交通枢纽地位。目前沿嘉陵江流域已经建成渝武高速(兰渝高速的一段)。沿涪江流域已建成遂渝铁路,并规划建设复线;渠江流域已有襄渝铁路,并规划建设复线。合川作为嘉陵江中下游的交通枢纽已初具雏形。目前要做的就是实现合川至三个流域方向均有高等级公路(高速或者一级)和铁路服务。

合川要建成重庆北部以及嘉陵江中下游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必须有一个强大的主城核心,发挥聚集和辐射作用。从目前情况看,遂渝高速不从合川通过、襄渝铁路不从主城通过,长期以来合川主城的聚集功能不明显,因此发挥合川主城的枢纽作用非常迫切。通过修建一些联络通道或规划新增一些新的通道等方式,构建一个强大的枢纽。 2、优化区域内的交通网络,构建一个强大的物资集散基地。 合川是嘉陵江中下游的分界点。随着嘉陵流域的航道渠化以及17个航电枢纽梯级开发的逐步实施,在合川至嘉陵江流域上游之间的水运优势将成为合川的一大交通优势,尤其是草街航电枢纽一旦完工,嘉陵江中下游的渠化就宣告完成了,届时从广元到合川、从遂宁到合川、从达县到合川都是一江平水。但从合川到重庆尤其是草街航电枢纽的下游,由于水位下降,通航的价值可能会下降。这样合川有可能成为嘉陵江航运的一个终点站(也是枢纽站),因此对合川而言,有条件将合川打造成一个综合的物流集散基地,在这个基地里水运、铁路、公路形成一体化的运输体系。利用合川高标准的港口码头、铁路、公路再将物资集散到重庆主城以及其他周边地区。 3、完善主城区的道路网骨架,做强合川主城。 一方面由于城市用地的不断拓展,原本承担过境交通功能的很多公路均从合川中心城区穿过,因此亟需分流过境交通,将原本过境交通走廊进行功能调整,必要时甚至可以调整线路走向;构建城市外环线,利用外环线组织大量的城市对外以及过境交通,减少过境交通对城市功能的干扰。同时在主城区范围内构建功能分明、高效、便捷的骨架体系,加强中心城区和外围组团的交通联系,发挥交通对城市发展的引导作用。 4、打造合川主城区综合交通换乘枢纽 结合现状及规划的各种交通设施,在合川主城区范围内打造一个或多个综合交通换乘枢纽,整合交通资源,强化对外交通与城市内部交通的对接,提高各种交通方式的交通换乘效率。还要对个体交通、公共交通、非机动车交通都要提出明确的交通发展策略,最终形成一个强大主城核心、一个强大的综合交通换乘枢纽。

泾县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泾县城乡一体化公共交 通专项规划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泾县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6-2030)》 规划方案公示 浏览次数:189 作者:交运局发布时间:2016-11-18 16:24 一、规划编制背景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皖政〔2015〕10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任务分解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0号),结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交运[2015]120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皖运公交[2016]74号)要求。为落实国家和安徽省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建设公交优先发展示范城市;构建低碳环保的绿色交通体系;统筹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需要。由泾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的《泾县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6-2030)》,委托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设计编制了《泾县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6-2030)。 二、规划指导思想、原则 体现国家和省大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发展政策,立足于规划范围内公共交通出行需求,以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为目标,以优化城乡公交网络、推进服务创新管理为重点,坚持“公交优先、城乡一体”,积极构建城市公交、城乡公交、镇村(镇)公交三级城乡道路客运网络体系,满足城乡居民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出行需求,切实解决农村农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科学发展;实事求是,服务城市特色化发展;注重先进理念和交通技术的灵活运用;城市客运交通、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兼顾城乡交通统筹发展和近、远期分期建设安排。 三、规划范围 城乡公交一体化规划范围为泾县县域范围,指包括泾县城区及所辖泾川镇、茂林镇、桃花潭镇、榔桥镇、丁家桥镇、蔡村镇、琴溪镇、黄村镇、云岭镇、汀溪乡、昌桥乡在内的全部11个乡镇行政地域范围,土地总面积2059平方公里。 城市公交规划范围以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30中心城区范围为重点研究区,建设用地平方公里。 四、规划年限 规划年限为2016-2030年。其中近期2016-2020年,规划远期2021-2030年。 五、规划目标 1、公共交通发展总体目标 城市公交方面,切实贯彻“优先大力发展公交”的城市交通政策,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客运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建立高效率、集约化、低能耗、低污染的公共运输系统,以公交优先支撑交通可持续发展,引导土地利用优化和整合,形成以常规公共交通为主体、出租汽车为补充,各类设施功能完整、网络布局合理、方式衔接紧密的高质量城市公共客运体系,打造便捷公交、绿色公交、智能公交、文明公交,成功创建“省级公交示范城市”,满足居民“安全、高效、便捷、舒适”的乘车需求。 城乡公交方面,形成公交网络与其他客运服务有机衔接、协调融合的城乡道路客运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城市公交、城乡一体公交、乡村公交三级网络,实现全县内外交通和城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编 制 导 则 规划所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全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6号令发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其管理工作。 3.基本原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 (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关系; (3)合理、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一规划; (4)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体现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 (5)体现公众意愿,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 4.内容要求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划定规划编制单元,在用地策划的基础上,对编制单元进行地块划分。明确各地块的土地使用、配套设施、建筑建

造、道路交通、基础没施与地下空间利用等控制要求,提出空间环境景观控制引导原则,明确各地块的强制性和引导性内容。 5.其他规定 (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同家有关规定。 (2)地块变更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变更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变更。 二、编制单元划分 1.编制单元划分目的 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意图,形成系统有序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划分为若干编制单元,作为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 2.编制单元划分原则 (1)地域完整 编制单元应覆盖规划期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全部地域范围。相邻编制单元范围不重叠,实现无缝衔接,同时应综合考虑相邻编制单元之间各相关要素的协调。 (2)界线稳定 编制单元应综合考虑城市行政区划、自然地貌、城市特征、功能区划分、主要道路、重要基础设施、城市空间景观组织、社会组织等要素确

规划体系(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体系编制办法)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体系编制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 通体系规划并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调控交通资源,倡导绿色交通、引导区域交通、城市对外交通、市区交通协调发展,统筹城市交通各子系统关系,支撑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专项规划,是编制城市交通设施单项规划、客货运系统组织规划、近期交通规划、局部地区交通改善规划等专业规划的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城市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 直辖市、市人民政府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的管理。 第五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 相互反馈与协调。 第六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等相衔接。 第七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八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以建设集约化城市和节约型社会为目标,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公平、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贯彻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优化交通模式与土地使用的关系,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考虑城市应急交通建设需要,处理好长远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保障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第九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城市总 体规划相一致。 第十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地域范围,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编制范围相一致。 第十一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调查分析:以调查为依据,评估城市交通现状,分析交通存在的问题,构建交通战略分析模型。 (二)发展战略:根据城市发展目标等,确定交通发展与土地使用的关系,预测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趋势与需求,确定综合交通体系发展目标及预期的交通方式结构。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和政策。确定交通资源分配利用的原则,确定各种交通方式的发展要求和目标。 (三)交通系统功能组织:确定交通系统功能组织的原则和策略。论证客运交通走廊,确定大运量公共客运系统的组成和总体布局。论证货运交通走廊,确定货运通道布局要求。 (四)交通场站:提出各类交通场站设施规划建设原则和要求。论证城市交通与对外交通的衔接关系,确定各类综合交通枢纽的总体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秩序,保障运营安全,维护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制定、设施的建设、线路的经营、服务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业。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优化运营结构,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 第四条城市公共交通应当遵循统筹规划、政府主导、积极扶持、有序竞争、方便群众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鼓励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方式,改进公共交通系统,推进智能化公共交通体系建设。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出租汽车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具体管理部门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城市公共交通秩序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编辑本段第二章规划

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应当组织编制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 第九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当与城市的经济发展、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并保证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 第十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确定公共交通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的比例和规模、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措施、城市交通与区域交通的衔接和优化方案。 第十一条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各种城市公共交通方式的构成比例和规模、公共交通设施的用地范围、枢纽和场站布局、线路布局及设施配置、公共汽车和电车专用道、无障碍设施配置等。 第十二条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应当包括:轨道交通建设的远期目标和近期建设任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集方案、线路走向、站点选址、沿线土地利用及用地规划控制、换乘站、枢纽站建设以及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方案等。 第十三条组织编制机关在编制规划过程中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公众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四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程序一并报批。报批时应当附具社会各界对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意见和意见采纳的情况以及未予采纳的理由。 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经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以及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 编辑本段第三章设施建设

扬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7-2020)

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第二章规划目标 (2) 第三章交通发展战略 (3) 第四章对外交通规划 (5) 第五章物流发展规划 (8) 第六章道路网络规划 (11) 第七章慢行交通规划 (15) 第八章公交规划文本 (17) 第九章静态交通规划 (21) 第十章客运枢纽规划 (25) 第十一章近期建设规划 (27) 第十二章附则 (31)

图01 城市区位图 图02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 图03 市域公路网现状图 图04 市域公路网规划图 图05 市域铁路网现状图 图06 市域铁路网规划图 图07 市域航道网现状图 图08 市域航道网规划图 图09 市域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整合图 图10 一体两翼综合交通系统规划整合图图11 疏港交通规划图 图12 主城区现状用地图 图13 主城区规划用地图 图14 主城区空间发展结构图 图15 主城区干道网现状图 图16 主城区干道网规划图 图17 主城区快速路节点控制图 图18 主城区现状公交线路图 图19 主城区大容量公共系统规划图 图20 主城区公交枢纽规划图 图21 主城区公交停车保养场规划图 图22 主城区公交首末站规划图 图23 主城区公共停车场布局规划图 图24 主城区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图 图25 老城区步行交通系统规划图 图26 老城区步行交通系统规划图 图27 市域物流园区规划图 图28 主城区货运通道规划图 图29 主城区道路网络近期建设规划图 图30 主城区近期公交优先规划图 图31 主城区近期公共停车场规划图 图32 远景一体两翼规划用地概念图 图33 远景一体两翼快速路网规划概念图 图34 远景一体两翼轨道线网规划概念图 图35 主城区旅游交通网络规划概念图图件目录

城市规划:成都市综合交通规划

城市规划:成都市综合交通规划 一、项目概况: 成都市是中国西南地区重要的发达城市,是四川省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中心。面对西部开发带来的发展机遇,以及城市化和机动化的发展压力,城市交通的发展越来越需要与城市用地开发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协调,本次交通规划的目标就是要为城市未来发展创造和谐的交通与经济发展关系。 此次综合交通规划是成都市1993年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后进行的第二次城市交通规划。如何根据城市战略发展目标和城市总体规划,促进城市交通设施布局与土地利用之间的良性互动,解决当前城市交通存在的问题、提高城市交通组织运行效率,以适应城市经济增长和开发建设中的需要,使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是本次交通规划的重点。规划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为成都市域范围,规划重点在中心城(外环路内地区),面积为598平方公里,在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和对外交通系统的分析中,研究范围扩大至成都市域。规划年限与总体规划一致为2020年,近期为2005年、中期为2010年,在城市发展策略的研究和轨道交通研究中,将适当考虑城市的远景发展。 二、规划主要内容: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在交通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和定量的科学分析手段,对包括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城市道路网络、公共交通等多方面进行系统地规划研究,并充分考虑城市土地开发和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变,加强了交通发展战略与城市总体发展战略,以及城市交通与城市土地利用布局的协调。 综合交通规划的工作和成果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1、城市机动车出行调查和大型设施交通发生源单位调查 在中心城区范围进行机动车出行调查,通过调查了解现状城市机动车出行特征,并完成机动车的现状、2010年和2020年的出行OD;大型设施交通发生源调查,通过选取不同位置、有代表性的城市交通发生源单位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调查,分析不同类型交通发生源单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交通特征。 2、建立城市交通规划信息数据库 针对成都市城市交通特点和需要,在交通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建立成都市交通规划数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2012年修订)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对2006年颁布的《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进行修订,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含县城,下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其中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需符合本导则四、六、七的规定,并根据镇的规模和具体情况,参照执行九、十、十二、十三等有关内容的要求。 3、基本原则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依据城市、镇总体规划,落实并协调相关专项规划要求; (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 (3)合理、综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筹规划; (4)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贯彻落实交通引导、低碳生态等要求; (5)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并体现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 (6)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障公共利益,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4、其他规定 (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得违反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规定,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要求。 (2)各市可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在本导则的指导下制定相关技术细则或规定,其内容应当与本导则相衔接。 1、划分目的 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落实城市、镇总体规划的意图,形成系统有序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划分为若干编制单元,以此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2、划分原则 (1)地域完整

威海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XXXX_2020年)

威海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6—2020年) 文本 威海市规划局 上海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所威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七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交通发展趋势 (3) 第三章交通发展战略 (4) 第四章对外交通系统规划 (5) 第一节机场发展规划 (5) 第二节港口发展规划 (5) 第三节铁路发展规划 (6) 第四节公路发展规划 (6) 第五章道路系统规划 (7) 第六章客运系统规划 (10) 第一节轨道交通概念规划 (10) 第二节常规公交系统规划 (11) 第三节出租车系统规划 (13) 第七章内外衔接系统规划 (14) 第一节对外公路客运站布局 (14) 第二节枢纽内外衔接规划 (14) 第八章货物物流系统规划 (16) 第九章停车系统规划 (17) 第十章旅游交通规划 (18) 第十一章交通管理系统规划 (19) 第一节交通需求管理(TDM) (19) 第二节交通系统管理(TSM) (20) 第三节智能交通系统规划(ITS) (20) 第十二章近期建设规划 (21) 第一节近期道路改善计划 (21) 第二节近期公交改善计划 (22) 第三节近期对外交通改善计划 (23) 第四节近期停车改善计划 (24) 第五节近期人行过街设施改善计划 (24) 第五节近期交通发展政策 (25) 第十三章附则 (26) 第十四章附表 (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需要规划可持续发展、高效的交通系统来引导和支撑的城市发展。根据《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威海市城市布局将形成“一线、多核、多组团”的带型城市结构。这些都需要一个可持续发展、高效的交通系统来加以引导和支撑。 需要规划内外一体的交通系统融入区域一体化。威海处于胶东半岛青烟威一体化区域,需要对于现有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加以规划整合。 需要规划集约化、高效的交通系统来应对私人机动化挑战:威海市机动化进程明显加快,私家车在家庭已经开始逐步进入家庭,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现有交通系统面临严峻考验。 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近期建设计划来指导城市的交通近期建设。 第二条规划原则: 发展原则—交通规划要有发展的眼光、前瞻的思维、超前的意识。交通发展不但要与威海的社会、经济相适应,而且要引导和支撑威海城市空间发展、产业发展、生态发展等战略实现,拉动威海经济发展。 优先原则—即公众利益优先、资源利用效率最大优先和社会环境优先的原则,交通发展应坚持TOD(Transit Oriented Development)理念,建立有足够吸引力的公共交通系统,引导威海的开发建设。 公平原则—交通规划应兼顾到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在公共交通优先的前提下,建立多层次和多种选择的交通系统,满足不同方式的出行需求。 协调原则—对外交通与对内交通相衔接、道路功能与道路等级相协调、干道与支路相协调、路段与交叉口相协调,公交网络与道路网络,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相协调,使其与威海用地开发、交通需求相协调。 第三条规划目标: 支撑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引导城市空间扩展和土地优化使用;面向政府交通决策。

宜昌市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设计任务书

宜昌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名称 宜昌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二、项目概况 (一)城市概况 宜昌市位于湖北省西南部,地处长江中上游接合部、鄂渝湘三省市交汇地,是湖北省副中心城市和长江中上游重要的对外开放口岸城市。它上控巴蜀,下引荆襄,素以“三峡门户、川鄂咽喉”著称。东部与荆州市与荆门市毗连,西部与恩施州接壤,南邻湖南省石门县,北靠襄樊市和神农架林区。 宜昌,古称夷陵。“水至此而夷,山至此而陵”形象地反映了宜昌河谷丘陵地形特征。清朝雍正13年(公元1735年)改称“宜昌”,取“宜于昌盛”之意,是一个有着2400多年灿烂历史的文明古城。 宜昌是巴楚文化的发祥地和世界历史文化名人、中国古代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和中国古代民族团结使者王昭君的故乡。 宜昌市是举世闻名的葛洲坝工程和三峡工程所在地,三峡大坝坝址距城区仅38公里;长江黄金水道与南北大动脉—焦柳铁路在境内交汇。沪渝、沪蓉高速公路、宜万铁路纵贯全境。现辖远安、兴山、秭归、长阳、五峰五个县,当阳、枝江、宜都三

个县级市,西陵、伍家岗、点军、猇亭、夷陵五个城区。全市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户籍人口420万;市区面积4249平方公里。 宜昌具有丰富的旅游、林特、水能、矿产资源。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人先后视察宜昌,为宜昌发展勾画宏伟蓝图。独特的区位优势和险要的战略地位,使宜昌成为海内外关注的地方。 近几年来,宜昌市城市建设发展迅速,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基础设施日渐完善,综合功能日益增强,相继被授予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等荣誉称号。今日宜昌市已成为以水电、旅游为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 (二)项目背景 宜昌素有川鄂咽喉之称。随着三峡翻坝运输高速公路、沪—汉—蓉高铁、石(门)—运(城)铁路、宜昌港、三峡物流中心的建设与规划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陆续布局和实施,宜昌在不远的将来将形成公路主骨架、铁路大动脉、水运大通道、空中大走廊等水陆公铁多式联运的立体交通新格局,宜昌将从过去的“终端型”交通变成中西部结合的区域性“枢纽型”交通中心,未来宜昌将建设成为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城市,这一重大变化势必将对城市空间格局、功能组织、发展方向等产生较大影响,结合宜昌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宜昌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同步修编势在必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城市交通运输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06]112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6.09.08 【实施日期】2006.09.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苏政办发〔2006〕11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运营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矛盾,方便群众出行,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对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重要性的认识 城市公共交通是由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轮渡等交通方式组成的公共客运交通系统,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

业。近年来,全省各地加大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投入,城市公共交通有了较快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不少城市机动车数量迅速增长,道路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城市发展。 我省人多地少,城市人口密集、公共资源紧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符合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实际,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益、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压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牢固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把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建设,加快发展提高。 二、明确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有序竞争、政策扶持、协调发展的原则,从满足大多数人出行的实际需要出发,切实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优化运营结构,深化行业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尽快建立起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结构合理、设施配套、高效快捷的公共交通体系,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十一五”期末,全省各城市初步建立以大运量公交方式为主体、线路基本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系统,城市公共交通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主要方式,公共交通的便捷性、舒适性与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到2010年,全省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到15标台,中小城市达到12标台;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公交分担率达到40%,中等城市35%,小城市25%;特大城市建成区内任意两点间公交出行时间不超过50分钟,大中城市不超过35分钟,其他城市不超过30分钟;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公交线网站点覆盖率按

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DOC)

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 交通运输作为基础产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至关重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交通运输发展迅速,综合交通网络规模不断扩大,网络布局和结构得到改善,设施装备水平较大提高,运输能力显著增强。但从总体上看,交通运输仍然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瓶颈”制约尚未完全消除,结构性矛盾仍较突出。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任务,需要加快建立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以最小的资源和环境代价满足经济社会对运输的总需求。为明确我国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和任务,统筹协调各种运输方式,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交通运输资源,发挥综合交通的整体优势,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 综合交通网涵盖铁路、公路、水运、民航和管道五种运输方式,通过在地理空间上和功能上的有机组合、衔接,形成网络布局,构成了综合交通体系的基础。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以构建一体化整体最优的综合交通系统为目标,遵循交通运输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和经济地理特征,对各种运输方式按照其经济技术特征进行合理布局、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突出各种运输方式优化、衔接和协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网络总体规模与构成、综合运输大通道和综合交通枢纽布局方案,以及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促进各种运输方式从局部最优上升到整体最优,进而提高我国交通系统的整体效率和综合效益。 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作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的总体规划,是指导各种运输方式布局和发展规划的依据。本规划已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及能源、工业等相关规划进行了衔接,今后,将根据交通运输外部条件和环境的变化,适时对本规划有关容进行修订和调整。 一、综合交通网现状评价 (一)发展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建设,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发生了巨大变化,综合交通网络总量已初具规模,网络布局和结构明显改善,技术水平日益提高,运输能力显著增强。到2005年底,全国运输线路总里程达

(整理)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第一部分交通发展历程 一、主要成就 1、交通建设投资逐年增长。近五年来,交通建设投资数额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从2002年的11.28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33.2亿元,年均增长24.1%,超过了同期GDP年均20%的增长速度。 2、对外交通设施规模扩大,功能逐步完善,初步形成了港口、铁路、公路、航空并举的对外交通网络体系。 公路:目前已基本形成以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为骨干,二级、三级、四级等公路为补充,功能完善、层次分明的公路网络体系。2007年底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4326公里,全市12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实现了晴雨通车,通公路的行政村达到100%。 铁路:基本形成以胶济、蓝烟、胶黄、胶新铁路为骨架的铁路网络体系。其中,胶济铁路是青岛港通往腹地的主干道,复线工程和电气化改造工程已完工;胶新铁路是我国东部沿海铁路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港口:基本形成了以青岛港(包括前湾港港区、老港区、黄岛港区)为核心,胶南大湾港、鳌山港等一般性小型港口为补充、结构较为合理、配套较为齐全的港口体系。其中,青岛港是我国能源运输的枢纽和大宗散货的集散中心、全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口岸,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主枢纽港之一。2007年港口总吞吐量达到2.65亿吨,外贸吞吐量 1.9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946.59万标准箱。 航空:青岛流亭机场是我国华东地区重要的干线机场。自1982年开航以来,机场规模和能力不断提升,开通航线条数、年旅客吞吐能力、年货邮吞吐量等统计指标分别由1995年的35条、80万人次、1万吨增加到2007年的94条、787万人次、11.6万吨。

3、城市道路设施供应规模不断扩大。近五年来,青岛市区人均道路面积由10.74平方米/人增长到19.6平方米/人。其中市内四区的道路长度由705公里增长到997公里,人均道路面积由9.76平方米/人增长到9.16平方米/人。 4、公共交通得到长足发展。通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全市公交线路里程增长了1.1倍,达3136公里;加大了公交场站的建设力度,解决了公交占路扰民问题;公交车辆总量增长了1.24倍,达5030标准台;公交客流总运量由1998年的4.2亿人次/年增长到2007年的7.6亿人次/年;公交出行比重由2002年的19.6%提高到2007年的21.5%。 5、交通管理手段趋向合理,智能化规模逐步扩大。随着道路网的逐步完善,对单向行驶的道路进行了优化调整,目前实施单向交通的道路约130条,总长度约为95.4公里;为加强对货车和摩托车的管理,规范行驶路线,防止扰民,对部分道路实施了禁止摩托车和货车通行;道路交叉口信号控制水平产生质的飞跃,由过去的单点定时控制实现了自适应控制;停车诱导系统得到了初步应用。 第二部分交通发展战略 一、需求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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