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医院院务公开的通知

甘卫医发…2009?47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属各医院,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有关厂矿企业医院:

我省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三年来,有力推动和规范了医院政务工作,促进了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和诚信行医,进一步推进了和谐医患关系,促进了各级医院的可持续发展。但是,还存在各地各医疗机构对此项工作认识不一致、工作力度不够、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全面、信息更新周期过长、范围较窄等问题。现就进一步做好院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推行医院院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通过医院院务公开,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医院职工民主监督,促进医院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医院全面持续健康发展,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二、医院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医院内部管理要务,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具体公开内容大致分为三种类型。

(一)对院内职工公开内容。年度工作规划的制订及实施完成情况,中层干部的职务任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晋升,药品招标采购,设备购置的费用、名称、招标中标情况,基建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招投标情况,新农合报销比例及有关的政策规定,济困病床的减免比例及减免对象等,年门诊人次、住院人次、业务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对患者及家属公开内容。诊疗服务承诺,医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及基本情况、技术职务、专业特长等,新农合和济困病床的政策规定,院内科室设置,诊疗项目,单病种限价项目、价格,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等。

(三)向社会公开项目。医院基本情况,重点学科、专业技术力量构成、科室设置、服务能力,济困病床和新农合等惠民政策的有关规定,诊疗服务中向社会的承诺,举报电话及投诉箱等。

三、创新院务公开形式,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

本着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医院院务公开。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公告栏、印发资料、院内局域网、电子触摸查询装置、查询电话、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等形式予以公开。力求做到公开形式直观,内容翔实权威、图文声像并茂,日常监管到位,公众满意度高。要保证及时更新动态信息。同时,要大力创新推行医患座谈、院长接待日、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院务公开新形式。

四、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和新的形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对待,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做好受理、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医院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受理、申请方式、答复、保密审查等作出明确规定,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院务信息公开工作秩序。

五、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和完善医院院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医院领导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院务公开工作,强化领导职责,落实院务公开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院务公开,行使民主监督权利,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协调、监督作用。医院要制订院务公开的目录,对院务公开的内容要及时调整。

市(州)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把院务公开列为每年医院考核评估和日常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院务公开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并加以推广,对院务公开内容不全面、形式不规范的要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误导群众的,要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

六、加强督查考核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监督电话、监督信箱。要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群众中聘请政务

公开监督员,加强对院务公开的监督。要将院务公开纳入行业评议的内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本级所属单位和下级部门的实施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对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公开形式的规范性、公开程序的科学性、采取的监督保障措施和公开的效果等要进行严格的检查与考核。

院务公开工作要作为今后医院政务管理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行政绩效评估考核。省卫生厅将择期现场督查,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在对原有院务公开示范点医院(省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张掖市人民医院)重新评价的基础上,通过医疗机构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评价、社会测评、暗访等形式综合评定,确定8—10家医疗机构作为全省院务公开示范点。请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并认真总结院务公开的做法、特点及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撰写3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于6月30日前上报省卫生厅医政处(电子版)。

请各市州卫生局汇总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日常业务开展情况表(附件1),并于次月8日前公布于省卫生厅网站省内动态栏目各市州工作动态内。

联系人:省卫生厅医政处白飞

联系电话:(0931)4818167

电子信箱:gsyzbf@https://www.360docs.net/doc/ef2508105.html,。

附件:

1、医疗机构日常业务开展情况表

2、院务公开目录(试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 医院日常业务开展情况表

(以自然月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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