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兵工作若干规定

广东省民兵工作若干规定

【法规类别】民兵制度

【发文字号】粤府[1992]6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1992.06.10

【实施日期】1992.08.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东省进口木材验收及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等16项规章的决定》(发布日期:1998年4月28日实施日期:1998年1月1日)修改

广东省民兵工作若干规定

(1992年6月10日粤府[1992]6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的民兵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民兵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省军区、军分区(含警备区,下同)、县(含市、市辖区,下同)人民武装部,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负责本区域的民兵工作。

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武装部,负责本区域、本单位的民兵工作。按规定暂不设立人民武装部的街道、企业事业单位,确定一个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武装干部负责民兵工作。

第三条各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把民兵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总体规划,分工一名领导兼管。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职责,主动协助军事机关解决民兵工作的有关问题。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承担民兵工作任务,把民兵工作纳入厂长(经理)责任制和各部门的职责范围,把民兵组织建设、军事训练、政治教育、武器装备管理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调配等工作纳入企业管理计划,解决所需人员、时间和经费等问题。

第二章民兵组织

第四条农村乡、镇、管理区(行政村)和农、林、盐、茶场,城市凡能组建一个民兵排的国营和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和街道、远海渔轮(船),能够组建一个民兵班的海上运输船只,均应建立民兵组织。

商业、财贸、服务等行业,按系统建立民兵组织。机关、学校、科研单位下属的工厂应和其他工厂一样建立民兵组织。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乡(镇)企业,符合组建条件的也应建立民兵组织。

第五条户籍在广东省的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应就地参加民兵组织。

第六条乡(镇)企业的民兵人数,够编基干民兵班以上的,可单独编组,归乡(镇)人民武装部直接领导;不够编基干民兵班的,编入企业所在地的基干民兵组织。

企业中的合同制工人,属广东户籍的应编入所在单位的民兵组织;户籍在外省的公民在广东工作合同期5年以上的,可视情况编入所在单位的民兵组织。

基干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在农村,一个县一般编组二、三种专业技术分队,一种专业技术分队可编组在二、三个乡(镇);在城市,大型厂矿企业可编组一、二种专业技术分队,中小型厂矿企业只编组一种专业技术分队,也可以采取大厂带小厂、就近联片的办法编组。

第七条在建有民兵组织的单位,应当把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编入基干民兵组织。

编入人防、交通战备队伍和预备役部队的人员,不编入民兵组织,不列入民兵实力统计。

第八条市、县、沿海乡(镇),应采取赋予任务的办法,在基干民兵组织中落实一定数量的民兵应急分队。

第九条基层人民武装部的体制需要变动,要征得上级军事部门的同意;民兵连以上建制的调整变动,由军分区批准。

第十条民兵连以上干部一般配一正一副。在农村,管理区应设民兵营,营长应配专职,享受管理区副主任待遇;在城市厂矿企业事业单位,民兵连以上干部可正兼职、副专职,民兵营(连)军政主管由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兼任。

民兵营(连)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兼职和被授予荣誉称号或有突出贡献的民兵干部,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十一条民兵干部应当按规定选好配齐。缺额的,应当迅速调整配备。民兵干部一般应从转业、退伍军人中选拔。

民兵干部由所在单位和人民武装部门共同管理。

第十二条民兵组织每年按规定内容整顿一次。民兵基层组织应当制定工作制度和活动制度,并抓好落实。

基层人民武装部每季度应召开一次民兵干部例会,每年对基干民兵进行一至二次点验或召开基干民兵大会。

广东省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广东省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立项表 项目名称 成果形式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印制- 1 -

填表说明 1.本表须用计算机填写。请严格按照本“填表说明”要求进行操作。 2.《立项表》填好后,请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左侧装订,报上一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论证立项后,市、县两级地方志机构各存档一份,一份由省地方志办备案。 3.“项目组成员”栏所填人员必须是真正参与本项目的人员。 4.“成果形式”选填“专题调研报告、专项建设规划建议、著述、展览、数字产品、音像制品或其他”。 5.填写完《立项表》,按《广东省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所规定程序,报送省地方志办论证立项。 6.本表格复印有效,也可登陆到广东省情信息网下载打印。 - 2 -

项目负责人(一) 性 别 年龄民族 职务 职称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编E-mail 传真 项目负责人(二) 性 别 年龄民族 职务 职称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编E-mail 传真 联系人性 别 年龄民族 职务 职称 工作单位电 话办公:手机: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E-mail 参 与 项 目 主 要 人 员 姓名年龄职务、职称学历项目分工成果形式 A. 专题调研报告; B. 专项建设规划建议; C.著述; D.展览; E.数字产品; F.音像制品; G.其它() - 3 -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 特 色 、 意 义 及 可 行 性 - 4 -

实 施 计 划 及 资 料 基 础 (可另附页) 具体科目金额 经 费 预 算 合计(大写): - 5 -

公司人民武装工作计划精选

公司人民武装工作计划 为确保公司安全稳定,又快又好地推进人民武装工作的全面建设,20××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做好反“台独”应急作战政治工作预备。 针对民兵预备役战时担负的任务,突出抓好历史使命和形势战备教育,加强战斗精神的培育,强化真打实备的思想,要充分运用企业内各种媒体搞好宣传教育。军事练习要以形成反"台独"应急作战能力为目标,扎实有效地完成好20××年度民兵军事练习任务,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军事斗争预备。要确保民兵政治教育16课时教育内容的落实,继续抓好以民兵干部为重点的时事政策和法制教育,彻底清除各种伪科学和封建迷信思想的渗透影响。要认真组织兵役登记,严密组织征兵工作,真正把政治思想好、文化素质高、身体健康的优秀青年输送到部队,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年度征兵任务。 二、做好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推进基层建设全面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好有关文件的精神,积极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及时提出做好军事斗争预备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军事部的作用。坚持党管武装各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夯实专武干部的思想基础,增强做好人民武装工作,献身国防事业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公司人民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坚持标准、克服困难、因地制宜、开拓创新,进一步巩固完善硬件、软件建设。专武干部要加强业

务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践锻炼,适应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教育带领民兵预备役人员积极投身于两个文明建设,为企业的发展出力献策。 三、发挥桥梁作用,促进双拥共建工作。 做好“以劳养武”工作,为民兵练习、活动和“双拥共建”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有关部门要从支援国防建设的高度出发,积极拓宽“以劳养武”工作的新思路,配合公司人武部做好“以劳养武”工作,使"以劳养武"工作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取得新突破。“双拥共建”要做到“组织健全、政策落实、活动经常、关系融洽”,落实兑现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结算发放,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双拥工作,开展为现役军人家庭、现役军属排忧解难、送暖和活动,并保持同入伍战士的通讯联络、走访慰问,协助部队培养优秀战士。 四、组织基干民兵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公司基干民兵要在南长区人武部统一指挥下,随时投入到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护路护厂、堵卡设障、值班巡逻等工作中去,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应急分队人员随时拉得出,装备齐,作风硬,担负起各类社会职能和公司内部的应急事件。各子公司应成立相应应急队伍,报集团备案。

广东省省级地方志资料年报编写要求知识分享

广东省省级地方志资料年报编写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存真求实的原则,搜集、整理、汇编、撰写和报送反映年度内本行业(事业)发展的资料,做到观点正确,资料翔实,内容全面、分类科学。 (二)年报资料分为概况资料、大事记资料、专题资料、人物资料、文献资料、图片音像资料及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资料。其中,概况资料、大事记资料、专题资料、文献资料、图片资料属必报内容,人物资料属符合条件才报送的内容,音像资料和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资料属选报内容。 (三)年报资料以资料长编形式为主。 (四)主要原始资料和引文要注明出处。注放在每类资料之后,做到要素齐备。 1.档案资料:注明收藏单位、案卷号、目录号、全宗号、标题、作者等。 2.文件资料:注明发文单位、时间、文件名、文号等。 3.书籍资料:注明作者、书名、页码、出版单位、出版年月等。 4.实地调查资料和口碑资料:注明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5.报刊资料:注明报刊名、年月日及版次(期序)、作者、标题等。 6.音像资料:注明作者、、内容、时长、拍摄时间、格式等。 7.网络资料:注明网站、网址、文章标题、作者、发布时间等。 (五)军事部门报送内容参照本规范执行。 二、报送内容及要求 (一)概况资料 收录本行业(事业)的概况性资料及主要统计数据。

1.主要内容 (1)本行业(事业)的发展情况及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其实施情况等。 (2)本行业(事业)发展的主要统计数据。 2.撰写要求 (1)采用记述体编辑。 (2)要体现发展脉络、主要特点。 (二)大事记资料 收录本行业(事业)较大事件的资料。 1.收录范围 (1)重要法规、方针政策、决策、决议、规划的颁布。 (2)做出重要决定的会议的召开。 (3)行政区划调整。 (4)主要机构变动以及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5)重要企(事)业单位的成立、改组、改制、重组、 破产等。 (6)重大改革与创新的提出及实施。 (7)重大专项工作、活动的开展以及重大工程、项目、设施建设。 (8)重大发明创造、科研成果的公布及获奖(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 (9)党和国家领导人、著名人士在本行业(事业)的重要活动。 (10)对外及港澳台重要交流活动。 (11)工作中的重大失误及事故、重大传染病的发生及防治。 (12)重大自然灾害及防灾抗灾情况。 (13)主要物产的盛衰和重大环境的变化;珍贵文物的挖掘与重要名胜古迹的保护和兴废。 (14)其他重要事件。

2020年地方志业务应知应会知识题库附全答案

2020年地方志业务应知应会知识题库附全答案 (一)选择题 30题 1、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于( D )公布施行。 A、2003年3月18日 B、2004年5月18日 C、2005年5月16日 D、2006年5月18日 2、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 B )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A、统计 B、地方志 C、发展改革 D、民政 3、《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志书每( C )年左右编修一次。 A、5 B、10 C、20 D、30 4、《地方志工作条例》是中国历史上有关地方志的( A )全国性法规。 A、第一部 B、第二部 C、第三部 D、第四部 5、《贵州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于( B )由贵州省人民政府颁布。 A、2006年5月 B、2008年10月 C、2009年6月 D、2007年10月 6、( B )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规模巨大的全国一统志,为明清两代编修大一统志提供了范例和模式。 A、《括地志》 B、《大元一统志》 C、《太平寰宇志》 D、《元和郡县志》 7、下列属于明朝时期贵州编修的志书是( A )。 A、《贵州图经新志》 B、《黔书》 C、《黔南识略》 D、《遵义府志》 8、( B )是《华阳国志》中记载的古代贵州走出大山向外求学的第一人。 A、许慎 B、尹珍 C、公孙述 D、马援 9、清代《贵州通志》中,质量最高的是( C ) 。 A、康熙前《贵州通志》 B、康熙后《贵州通志》 C、乾隆《贵州通志》 10、( C )年间,清王朝采纳了云贵总督鄂尔泰的主张,进行了大规模的“改土归流”。 A、顺治 B、康熙 C、雍正 D、乾隆 11、明朝末期,地方志不仅在中国大地上牢牢扎根,还传播到了日本。陈元赟为毛利辉元用汉字编写了一卷( C ),在中日关系史上留下了一段佳话。 A、《太平寰宇记》 B、《周礼》 C、《长门国志》 D、《华阳国志》

民兵整组点验方案

民兵整组点验方案 五女店镇人武部 二零一四年

五女店镇民兵整组集结点验方案 各村民兵连、各基干民兵分队: 按照上级要求,为认真抓好民兵整组工作落实,切实打牢民兵预备役建设基础,规范点验程序方法,提高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标准和质量,推进基干民兵组织转型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扎实做好迎检准备。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国防和军队建设主题主线,以许昌市国动委《二○一四年国防后备力量组织整顿工作指示》(许国动…2014?1号)及军分区《“十二五”时期基干民兵建设任务调整方案》为依据,以建设全面过硬战略预备力量为目标,以担负的“3+2”任务为牵引,进一步压减组织规模、优化结构布局、明确细化任务、推进训练转型,着力构建规模适度、结构科学、布局合理、训练有素、可靠管用的新型民兵力量体系,全面提高以支援保障部队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为核心的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 二、时间安排 按照民兵整组工作计划,从2月1日开始,4月7日结束,结合民兵整组工作检查,对所有基干民兵组织进行点验。 三、检查内容 各类基干民兵分队人员在位率、到点率、有无重复编组、官

兵相识、是否熟知担负任务等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此次民兵整组,是落实“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国防后备力量调整改革的关键一年,事关民兵建设大局和长远发展。同时,分区首长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工作,严密组织实施,坚持求真务实,切实把民兵组织整顿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要严格检查验收。按照民兵整组工作十三项内容与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查漏补缺,抓好落实,提高人员的专业对口率和在位率,防止兵员交叉、一兵多职及有编无兵等现象。充实完善各类资料,各类信息内容要准确无误。各三要认真抓好整改。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确保成效,深入研究,积极探索,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质量,为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做好充分准备。突出抓好民兵应急分队建设,充实完善物资器材,提高建设标准,进一步提高我县民兵整组工作的标准和质量,推进基干民兵组织转型建设,打牢基层建设的“一线阵地”。 五女店人武部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

地方志审查验收办法

江苏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及出版办法 (2009年10月12日发布)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和出版工作,确保志书质量,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结合本省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志书的审查验收,应当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为依据,对志书的政治观点、体例结构、记述内容与方法、资料史实、行文及出版规范等全面审查把关。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本级政府修志工作规划的省、市、县(市、区)地方志书的审查验收和出版工作。 二、志书评审 第四条志书实行初审、复审、终审三审制,依序逐级送审。 (一)省志 初审:由各分志(专志)编纂单位负责组织; 复审:由各分志(专志)编纂委员会负责组织; 终审:由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责组织。 (二)市志 初审:由各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组织; 复审:由各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责组织; 终审:由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 (三)县(市、区)志 初审:由各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组织; 复审:由各县(市、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责组织; 终审:由各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组织。 第五条终审程序:(一)由编纂单位填写《江苏省地方志书终审申请表》,并与终审稿和电子文本一起报送负责评审的单位;(二)负责评审的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并及时将终审稿分送各位评审人员;(三)评审人员在认真审读志稿后形成书面意见;(四)召开评审会议,负责评审的单位出具《江苏省地方志书终审意见表》。 第六条终审稿送达时间:省志各分志(专志)一般应当在召开评审会前30个工作日送达负责评审的单位;市志一般应当在召开评审会前45个工作日送达负责评审的单位;县(市、区)志一般应当在召开评审会前35个工作日送达负责评审的单位。 第七条终审稿须经评审小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方可获准通过审查;对没有通过审查的志稿,返回编纂单位修改后重新组织评审。 第八条负责终审的单位和参加终审的人员应当在出版后的志书中署名。 第九条终审稿和《江苏省地方志书终审意见表》应当报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贵州省地方志工作规定

贵州省地方志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地方志的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发挥地方志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作用,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地方志,是指冠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本省的地方志分为三级:省编纂的地方志、市(州、地)编纂的地方志、县(市、区)编纂的地方志。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方志工作机构、人员、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将地方志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制定业务规范;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编纂、审查、验收地方志稿件;培训地方志工作人员;征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整理旧志;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地方志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地方综合年鉴每年进行编辑。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地方志编纂总体工作规划,统一组织编纂、出版地方志,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第八条根据编纂方案承担编纂任务的有关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编纂任务,并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征集地方志资料的制度,并可以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地方志资料,征集内容包括乡镇志、村志、部门志、企业事业单位志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 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提供有关资料,可以获得适当报酬。 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资料。

地方志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 《地方志工作条例》 总理温家宝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地方志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纂的地方志,设区的市(自治州)编纂的地方志,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地方志。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国地方志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二)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第六条编纂地方志应当做到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地方志编纂的总体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报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第八条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第九条编纂地方志应当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地方志编纂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专职编纂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第十条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 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 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对有关资料进行查阅、摘抄、复制,但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档案开放条件的除外。 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提供有关资料,可以获得适当报酬。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资料。 第十二条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规划的地方志书经审查验收,方可以公开出版。 对地方志书进行审查验收,应当组织有关保密、档案、历史、法律、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专家参加,重点审查地方志书的内容是否符合宪法和保密、档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全面、客观地反映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对地方志书进行审查验收的主体、程序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6年双拥工作计划

2016年双拥工作计划 2016年双拥>工作计划(一) 双拥工作在基层,关键在于落实。太平门社区将通过整合军地资源,转变发展方式,构筑强军惠民的双拥文化工程。为庆祝我社区与南京军区政治部警卫连双拥共建30周年,社区将与南京军区政治部警卫连、司令部警卫营、富贵山消防中队制定双拥共建计划。同时,我们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双拥工作: 在形式上,首先做好双拥宣传。紧紧围绕深化国防教育,宣传双拥事迹,凝聚军心民心。充分利用报纸、标语、横幅、海报等载体,从“荣誉篇、教育篇、传统篇、活动篇”几个篇章进行30周年共建的宣传。使30年来双拥共建的感人事迹深入人心。 在实质上,我们准备着力打造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提升社区双拥工作的质量。 1、打造“双拥文化沙龙”,着力打造几个双拥文化品牌。一是“军民讲坛”,**年创建的“军民讲坛”以每季一讲、军政干部讲、百姓名人讲为模式,开展了多期有关公民道德、党性培养、国防教育等方面的讲座,深受军民的喜爱。下一步将广泛发动媒体力量,将这一品牌推广出去并结合老百姓喜爱的传统名俗邀请专人前来讲授。二是打“智力拥军”牌,与警卫连官兵一起举办知识竞赛、趣味>运动会等并依托党员远程教育平台,举办影视文化节,播放军旅电影,陶冶军民情操。三是在传统节日来临之际,举办多场军民联欢会,突出“文艺拥军”的特点,有意向组建一支“军民合唱团”,丰富社区文化娱乐的舞台。四是开放社区阅览室共部队官兵阅读,努力打造学习型军营。 2、结合社区品牌项目,打造“军营助残”和“军徽映夕阳”两个军爱民项目。不定期邀请官兵参与社区残疾人庇护工场的建设,以义工服务的形式义务为残疾人来料加工出一份力。继续扩大“军徽映夕阳”的影响力,让部队官兵与社区孤寡老人,特别是残疾人中的孤寡老人进行结对帮扶。利用部队资源优势,开展假期学生进军营活动,从小培养孩子们的国防意识和守纪意识,形成“教育拥军”的良好氛围。 3、开辟“军嫂关爱室”,接待从五湖四海来南京的军嫂们,结合>劳动保障就业信息的发布,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并根据个人需要,开展岗前>培训,提升军嫂们就业的竞争力以解官兵们的后顾之忧。 4、做好部队节日>慰问,让部队官兵们感受到来自第二故乡的>温暖。 太平门社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探索双拥工作的新思路、新模式,本着“军民融合,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双拥文化建设凝聚军民心,激励斗志,发挥意识形态的影响力、感召力,对广大军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进行全面塑造。努力创造有区域性、民族性的军地文化特色。 2016年双拥工作计划(二) **年,我局双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把贯彻十八大精神与双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人”的良好氛围,为长泰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六连冠营造社会氛围。现结合XXX实际,制定我局20**年“双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进一步深化双拥工作的认识,解放思想,不断探索新时期双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双拥工作的针对性和创造性,建立起适应改革开放和时代发展的新型军民关系。在舆论上加强对双拥工作的宣传。 二、进一步优化双拥工作机制

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志编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志编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推进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志工作,规范和加强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志编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7号)和省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志编修经费(以下简称编修经费),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补助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志书编修,综合年鉴编纂,地方史编研,地方志资料年报,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地方志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地情调研等工作的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编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开,突出重点、科学分配,注重绩效、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地方志办)的职责: (一)全面负责编修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对资金支出进度、绩效、安全性和规范性等负责。对下达市县的经费执行情况承担指导和监管责任; (二)负责部门项目管理,申报编修经费预算、绩效目标,制定明细分配方案; (三)制订下达任务清单,对编修经费执行情况和绩效运行进行日常跟踪监管,组织用款单位开展绩效自评; (四)负责编修经费使用监督检查、绩效管理、信息公开。 第五条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职责: (一)负责本地区编修经费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核,并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和合规性负责; (二)负责指导、监督县(市、区)项目实施; (三)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组织项目验收考评和绩效评价工作。 第六条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职责: (一)承担省级下达编修经费的预算执行、绩效目标监控、任务清单实施等主体责任,确保完成省地方志办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 (二)负责县级项目管理和实施,做好项目验收、绩效自评、信息公开等工作;

最新整理地方志工作规定实施意见.docx

最新整理地方志工作规定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20xx年第2号令《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现地方志依法编修、依法管理,推进我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依法修志意识 (一)深刻认识《规定》的重要意义。盛世修志,以志存史,以志资治,以志教化,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举措。《规定》的颁布施行确立了地方志工作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律地位,是我们开展地方志工作的法律依据和工作规范,是我省地方志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认真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对实现依法修志,全面、客观记述我市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辉煌成就,激励全市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努力实现“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二)深刻把握《规定》的本质要求。《规定》明确了地方志工作的作用、地位、组织和保证,明确了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职能和任务。《规定》对地方志工作者的素质要求,对地方志书编纂的指导原则、质量标准、审查验收、出版发行以及奖惩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对《规定》的深入学习,把握《规定》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各级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修志的意识,形成依法修志的社会氛围,使地方志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二、加强领导,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一)各县区政府要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摆上政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使政府职责和依法修志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各县区政府要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除聘用人员经费和专项出版印刷费外,正常工作所需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印刷、资料采购、方志馆(室)建设、资料室和wang站建设、人员培训等经费也应纳入预算,按时足额拨付。要不断改善地方志工作机构的办公条件,改善志书及文献资料收藏条件,逐步解决办公用房不足和自动化办公设备落后等问题。 (三)各县区政府要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加强地方志队伍建设。已设

双拥工作计划

双拥工作计划(一) 20xx年,为更深入地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加强军民团结,巩固军民鱼水情,县总工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工会自身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加强各基层工会的军民共建、国防教育等工作,为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亲”的社会氛围,为国家和部队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双拥”工作,提高全县职工对开展“双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投身于“双拥工作”中,自觉学习国防知识,增强广大职工的国防观念,提高综合素质,为全县创建“双拥”模范县献计出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自觉增强拥军工作责任感 组织各基层工会职工学习《国防法》,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双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通过学习和活动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双拥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国防观念和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增强拥军工作的责任感,积极主动为人民子弟兵办实事、办好事,形成爱国拥军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保障 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重视双拥工作。一是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以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黄国燕同志为组长的双拥工作领导

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工会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二是健全机制,强化落实。要建立健全“双拥”工作管理机制,使“双拥”工作与工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要强化落实,加强基层工会之间的协调和配合,使拥军工作不流于形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要联系实际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拥政爱民、拥军优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学习中、盛市关于双拥工作的指示精神,提高对新形势下双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自觉性和能力水平。 (二)重视宣传报道。工会要把双拥宣传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纳入年度宣传计划,营造双拥活动的舆-论,及时报道双拥工作的实绩,从而形成浓厚的双拥氛围。 (三)开展双拥教育。各基层工会要围绕促进地方和军队的改革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双拥宣传教育,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宣传和推广双拥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军民的爱国热情,形成良好的双拥氛围。 (四)落实双拥政策。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双拥工作的发展,努力为自谋职业的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和退伍士兵排忧解难,在双拥工作中积极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 (五)举办共建活动。要不断加强同县人武部的联系和沟通,增进了解和交流。要因地制宜,抓住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重点是走访慰问参加抗震救灾的解放军、武警、民兵预备役人员及其亲属,看望优抚对象中的特困户、竭尽所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送去工会组织的关心关爱,增进军民患难与共,同甘共苦的鱼水深情。

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8.05.31 【实施日期】2018.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号) 《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2018年5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组织、管理,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志书、年鉴及地方史的组织编纂、管理与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志书包括地方志书、部门志、行业志、专题志等。 本条例所称年鉴包括地方综合年鉴、部门年鉴、行业年鉴等。 第三条地方志工作应当坚持依法治志、存真求实、确保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地方志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规划,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指导、检查和督促地方志工作; (二)拟订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福建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

福建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 【法规类别】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文字号】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3.12.26 【实施日期】2014.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 (第133号) 《福建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已经2013年12月23日省人民政府第15次 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省长 *** 2013年12月26日 福建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

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客观记载区域地情,系统积累地方志文献,发挥地方志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文化强省建设、深化福建与台湾及港澳侨交流合作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含纸质与电子版)。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构,保障工作条件,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三)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四)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以及有关地情文献; (五)组织搜集、整理、保存旧志等文献资料; (六)开展地方志学术交流,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 (七)建立和完善地方志工作制度和业务规范,组织开展地方志业务培训; (八)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推进地方志数字化、网络化; (九)完成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制定全省地方志编纂的总体工作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根据总体规划,制订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

最新(工作计划)之2019年武装部工作计划范文

最新(工作计划)之2019年武装部工作计划范文 篇一:20xx武装部事情规划范文20××年我镇武装部将周全贯彻党的十八肉体,以邓小平理论和“xx”首要思想为指示,深刻贯彻落实迷信发展观,根据人武部的安排请求,连系我镇武装事情实践情形,当真抓好各项事情的落实.20××年咱们将首要抓好如下几项事情: 一、民兵构造整理事情.民兵构造整理事情是下层武装部的事情重点,咱们将当真进修××国民当局××国民武装部对于做好民兵构造整理事情的看法,明确民兵整组的意思、整组的步伐、内容和请求,控制下层民兵构造的近况和题目,拟制确切可行的基干民兵布局调解计划.当真总结一年来民兵事情情形,找出题目,制订步伐,定时上报整组总结和民兵构造气力. 二、民兵军事锻炼和战备事情.民兵锻炼要严峻根据人武部请求人数到齐,组训时严峻落实“四落实”;单兵理论问题、业余操纵审核问题合格率达到95%以上;分队问题及格.战备事情是民兵事情的最基本而首要的事情,我部将连系种种庞大节假日,有规划部署,合营公安构造实现种种战备执勤使命,为保护社会稳固和平安出产做进献. 三、双拥事情.连系“八一”建军节开展走访慰劳军烈属举止,赞助军属处理好军民胶葛,亲近军政军民瓜葛;抓好全民国防教导.协同民

政部分搞好双拥事情,军烈属享用的优惠政策实时到位. 四、兵役挂号事情.对吻合服兵役岁数的国民举行注册治理,肯定应服兵役或免服兵役,仍是不得服兵役或缓征,并为肯定昔时预征工具打好根底.控制全镇适龄国民的政治、身材、文明状态,肯定昔时预征工具. 五、征兵事情.征兵事情是党和当局赋与下层武装部的一项首要的政治使命,咱们要果断贯彻施行征兵敕令,起劲把高学历兵员输送到队伍,保质保量实现征兵使命.在征兵时严峻把好“四关”, 第一,当真做好日常平凡征兵预备事情,即把好兵役挂号关,确保适龄青年的挂号率和签证率达到百分百,确保把大、中专待调配毕业生、高中应届生、队伍需要的高技术人材、身材、政治及格的适龄青年,确定为预征工具. 第二,严把治理关,对肯定的预征工具举行跟踪治理,对预征工具举行当真的病史、政审考察,按谁检察、谁具名担任,增强预征工具外出的请请假轨制,请求预征工具在外出时期要向包村、包组的干部告假,并告明去处、联络要领、时候、干什么,归来时必需请假轨制施行.预征工具外出时村级应实时向下级呈报,并挂号. 第三,把好体检关,谨防不思朝上进步、思维落伍、有意回避兵检的青年弄虚作假,对此类产生将严峻按《兵役法》划定施行. 第四,把好文明、政审关,合营公安构造对兵检及格职员举行政审

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

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17 【实施日期】2014.11.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修改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等70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2号) 《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已经2014年9月11日省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长陆昊 2014年9月17日 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地方志编纂工作,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方志馆(室)、地方志资料库和地方志网站,明确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职地方志工作人员,保障地方志工作条件。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履行《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职责,并做好组织地情调查研究,培训地方志编纂人员工作。 第四条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第五条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每二十年左右编修一次;地方综合年鉴应当逐年编纂出版。 第六条按照规划和有关规定承担地方志编纂任务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承编单位),应当确定负责编纂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按照时限和质量要求完成地方志编纂任务。 第七条编纂地方志应当存真求实、客观公正、确保质量,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全面系统、客观地反映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三)符合地方志的体例要求,观点正确,行文规范,记述准确,图表及说明文字

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法规类别】文史工作 【发布部门】山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1.05.27 【实施日期】2011.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5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5月27日 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2011年5月27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规范地方志的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发挥地方志传承文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及地情文献。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地情文献,是指除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以外,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专门性资料文献。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志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三)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四)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地情文献; (五)征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

关于武装部年度工作计划

关于武装部年度工作计划 量建设的方针政策为指导,紧紧围绕市武装部的安排部署,加快“平安增江”的创建步伐,强化落实措施,努力实现民兵、预备役组织结构科学,尤其做好村武装工作考核、民兵应急分队建设、民兵参与群防群治、民兵组织整顿、民兵素质训练、年度征兵任务、“双拥”工作优化等七方面重点工作,具体如下: 制定村年度武装工作重点工作计划,把征兵、民兵整组、义务兵优待金统筹、民兵训练费、民兵干部的配备及待遇等工作列入各村的综合指标考评责任书中,进行跟踪指导与督办落实,年终在开展各村武装工作考评,实行奖优罚劣,提高基层自治组织的武装工作质量。 通过优化选用、审查考核、制度落实、经费保障等方式,公开招聘和发动机关年轻退伍军人成立了28人的民兵应急维稳分队,完善配备基础设施和物资器材,加强思想教育和技能训练,使民兵应急分队能配合我街做好治安巡逻,抢险救灾等工作,发挥武装工作在社会治安维稳中的重要力量。 发动11个行政村和5个社区的民兵建立16支群防群治队伍,每支队伍不少于10人,每天抽调1个村的民兵巡防队到派出所报到,由专区民警、辅警安排每天群防群治巡查工作,并将每个村进行网格细化,将基干民兵细分为若干小组,在每个网格内定人、定点、定位,为社会面群防群治工

作提供足够武装力量支持。 注重科学编制、宣传教育、组织保障,召开民兵整顿工作专题会议,指导驻村部门摸清底数,改进编组方法,编实、编强了民兵队伍,做好重点分队建设,确保民兵应急分队在紧急情况下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有利于执行多样化任务,提高民兵队伍的质量。 以提高军事素质和执行应急任务的能力为目标,抓好基本法规、技能的学习,加大对应付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训练内容的技能培训。同时,有计划地组织演练,安排民兵应急队伍在重大节假日配合公安机关完成各种战备执勤任务,理顺指挥及协同关系,保证做到“一旦需要,能拉得出、用得上、听指挥、协同好”。

武装工作计划

xxxx2014年武装工作计划 一、加强民兵政治教育,切实打牢民兵政治思想基础 政治动员是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和克敌制胜的法宝,是建设和巩固国防基础,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计划从三个方面抓好民兵政治教育。第一,把国防教育纳入全民素质增长率的总体规划,纳入社区文化活动,大力营造全民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动员建设的氛围,计划在镇党校举行四期民兵政治教育课;第二,以《国防教育法》为依据,结合各种有利时机,运用多种手段渠道,深入持久地开展以爱国主义、“五种革命精神”、以台海形势为主要内容开展全民-国防教育。计划从学校学生入手,抓好此项教育;第三,认真抓好民兵四课教育,仔细做好四课教育题材的备课、备案,突出重点抓好民兵干部、民兵应急分队、基干民兵、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第四,修订好各种应急方案、预案。大力营造军地共建、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 二、深化民兵调整改革,努力提升应急动员作战能力 民兵调整改革是基层武装部的工作重点,要按照“三个”同步要求,坚持建用一致原则,着力提高建设质量,努力建设高技术人才的民兵预备役队伍,重点抓好三支队伍建设。第一,按照上级要求深化调整基干民兵队伍建设,着重抓好瓯松公路沿线基干民兵队伍建设,抓好高技术含量分队建设、地方专业对口人员队伍建设、专业技术兵队伍建设,以“保畅通就是保胜利”的总体思路做好民兵调整改革。第二是抓好预备役部队队伍建设。根据去年退伍兵情况和预备役部队的建设情况,把因超龄、外出等在编的预备役人员调出队伍,在把今年退伍兵和预备役部队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重点抓好高炮兵队伍建设,切实做好预备役部队人员调整。第三是抓好民兵应急分队队伍建设。人员的调整重点考虑政治、文化、身体、交通、通信的优势,力求在前面基础上突出“快”,使民兵应急分队真正达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快速瓜队伍,全面落实上级制定民兵应急分队建设标准,使小松民兵应急分队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起到拳头力量。通过抓好三支队伍建设,是提高小松预储兵员的实力,是做好应急动员作战能力的具体体现。 三、提高民兵、干部队伍素质,抓好民兵军事训练,加强战备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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